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读《朝花夕拾》有感【优秀6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朝花夕拾,冬去春来,年复一年,慈善的脸庞留下了岁月的痕迹。昔日充满浓浓亲情的故土,失去了旧时的风采;失去了曾经的那份浓浓的亲情与质朴。
周六,我回到了儿时的故土,好长时间没有回去过了。在漫长的旅,不禁想起儿时在故土嘻戏的场面。河水清澈见底,周围群山连绵起伏像慈母一样,整天守候在孩子身旁。那儿的人们都很质朴,每次回到那儿都感觉到自己的心灵像被重新净化一样。
大概用了四个小时的时间,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一年了,我终于回到了梦寐以求的故土,我欢呼雀跃,我大喊:“我回来了!”由于温差的缘故,晚上早早的休息了。
第二天,阳光明媚,在儿时的必经之路慢慢游走。一个瘦弱的身影出现在我的眼前,她头戴一顶用毛线织的帽子,好像已经很久没有洗过了。手中拿一把铁铲,“三寸金莲”的小脚缓慢移动,捡着地上的柴禾。这个背影好像似曾相识。我突然想起儿时,经常陪我嘻戏的李奶奶,没错!真的是她!由于我在刚出生不久就失去了爷爷、奶奶,所以和李奶奶有着特别深厚的感情。但后来由于我家搬到了村西,就很少去李奶奶家了,再后来我家就搬到了现在的居住地居住下来。十五年了!我默默地站在那儿。她用带着无神的目光看着我,对我说:“你是谁家的,这么冷的天怎么站在这儿?快回去吧!”我说:“我姥姥家在这儿住呢!”无论我用多大的声音,都是无济于事,她最后说:“老了,不中用了,耳朵什么也听不见了!”最后她用一种默然的目光看着我,眼中还含着泪水。我的心倾刻间如被刀绞一般,我好想再叫她一声“奶奶!”可她已经转身走了。
经打听之后,才得知李奶奶现在一个人生活,她的儿媳妇由于一些日常琐事对她不满,就搬出去过自己逍遥自在的日子了!
我至今一直在想昔日充满浓浓亲情的故土,为何变成了今天的这般天地?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源远流长,为何有些人却变得那么冷酷呢?难道你只懂得索取,不懂得感恩吗?难道你就不懂得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吗?
清晨,花香拂过,花瓣儿迎着晨风轻轻展开。凝脂般的心形花瓣上,闪烁着点点晃动的露水。花朵是如此娇小,远看颇有一种“细看来不是杨花,点点是离人泪”的意境。只可叹此时已不再是坡公笔下“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的时令,而是轻愁细泪的暮秋了。
“虽是早已无花可摘,但如果有,我还是愿意在黄昏中将她摘下。虽无那冰凉露珠的滋润,可看见残花映着斜阳,试问,此般不是更有意义了吗?”
写这段话的纸片一直夹在发黄的书里。朝花夕拾,虽然没有晨曦里的那份丰满,可落花却有种古老、素雅的美,就像溪边浣纱的西子。花开是生命的开始,花落却不是生命的结束,而是生命的又一次延续。
黄昏时,众香凋零,我如同李易安那样“东篱把酒黄昏后”,虽无“暗香盈袖”,却依然能感觉似乎有阵隐隐的香风,如同那阵风中夹杂着片片的花瓣,“拂了一身还满”。
朝花夕拾,拾来的是安谧,是无心,是如水般平静的传说。花总是开在早晨吗?不。想当年武则天酒后发令:“花须连夜发,莫待晓风吹。”那上林苑的群芳竟一夜之间现身于枝头,渲染出满园春色,而那正是武后“欲披风氅食鹿肉”的冬季啊。
花的荣与枯,在一天中显现。她挥动着双翅,静静地从枝头落下,暗香残留。我在夕阳下拾起了花瓣,郑重地夹进书页中。
点评:很难相信这篇美文是出自一个小学生笔下。它有“凝脂般的心形花瓣上,闪烁着点点晃动的露水”的生动,有“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的古典,有“花须连夜发,莫待晓风吹”的历史,有“朝花夕拾,拾来的是安谧”的宁静。品赏此文,含英咀华,我们一起把它背会吧。
翻开那本封闭多时的相册,任思绪流动其中,我终于明白,流逝的最多的则是儿时如歌的岁月。——题记
相册轻启,掀开了那些尘封已久的记忆,一张张泛黄的照片仿佛在述说着一段美好的回忆。手指不留痕迹的在照片间游走,嘴角浮起了一丝浅浅的微笑。当眼神定格在其中一张照片时,嘴角划开的弧度更大了,在阳光下显得如此耀眼。
那是一张极其平凡的照片。照片上一个女子抱着一个胖胖的娃娃,眼中满是宠爱,我看出来了,那是作为母亲独有的爱怜目光。而坐在旁边一个满眼都是幸福的男子正微笑的注视着这对母子,那微笑中饱含着太多难以言尽的爱。温暖的晨曦轻轻的斜射在这一家三口上,使得这个场面更加温馨。正是这照片中流露出的爱与温馨气息,使这张平平无奇的照片此时却像是渡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芒,是那样伟大,那样耀眼。这张照片正是我小时候和父母的合照,原来,爸爸妈妈年轻时真是郎才女貌啊!我不禁感叹道。只是,岁月无情。这十几年来,父母为了我四处奔波,昔日的青春早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脸上都已添刻了许多“生”的辛苦的条纹。
往日父母关心我的镜头在脑海中如幻灯片似的循环播放,那些以前自己觉得啰嗦的话语,现在听来却是如此的温暖。虽说现在已是初冬,天气微寒,可我身体里却似乎在流动着一股巨大的暖流,温暖着我的全身,直渗心田。
继续翻动着那本厚厚的相册,那些我成长的点滴,此刻全部展现在眼前。爸爸妈妈为我的每个成长阶段留下了不少印记,此时,我也更是能够体会他们的良苦用心。
一个由蚕蛹蜕变成蝴蝶的过程,一个由芽儿长成大树的奇迹。这一切都是爸爸妈妈的恩赐,是他们的鞭策,使我那成长之路变得流光溢彩,与众不同。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失去的太多太多,能挽回的却太少······
《朝花夕拾》这本书向我们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图卷,封建的社会制度,社会对人民的囚禁。
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园中淘气天真的小孩子,观菜畦、吃桑葚、听鸣蝉与油蛉和蟋蟀的音乐会,看黄蜂、玩*蝥、拔何首乌、摘覆盆子。到在书屋读书习字,三言到五言,再到七言。课上偷偷画画,到书屋的小园玩耍。无一不体现出小孩子追求自由,热爱大自然的心态,也表现了社会对孩子们的束缚。
《在阿长与〈山海经〉》,《范爱农》中,这两个人物,给鲁迅先生留下了深刻的回忆。两个由当时社会造就的人物。一个下层的劳动者,善良、真诚、热爱和关心孩子的阿长,她思想、性格上有很多消极、落后的东西,是封建社会思想毒害的结果,表现了当时社会的浑浊、昏暗。正直倔强的爱国者范爱农,对革命前的黑暗社会强烈的不满,追求革命,当时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体现了旧社会人民对束缚的反抗,向往自由、安乐的心。人民从囚禁中走向了反抗。
在《朝花夕拾》里,还想有许许多多这样的故事,而这本书,在描绘了鲁迅先生美好的童年,也向我们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是一本值得每一个人都去读的散文书籍。
鲜花因为阳光的照射变得光彩夺目;青山因为小溪的附和变得雄伟壮观;小草因为雨水的滋润变得生机勃勃;而我因为书籍的哺育变得才华横溢。
在这个丰富多彩的暑假里,我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里面动人的情节是我的心情跌宕起伏,久久不能平静。《朝花夕拾》分为10篇散文,其中,最让我难忘的还数《琐记》这篇文章。
这篇散文主要讲了鲁迅的少年时代印象中,有一个似乎对孩子很好的衍太太,其实她是个表里不一、令人厌恶的人。后来又写了作者对自己离开家乡去南京求学的过程。当时的江南水师学堂和矿物铁路学堂的种种弊端和求知的艰难,批评了洋务派办学的“乌烟瘴气”。作者也记述了最初接触进化论的兴奋心情和不顾老被反对,如饥似渴地阅读《天演论》的情景,表现出探索真理的强烈欲望。
读到这里,我不禁联想到我们曾学过的一篇课文《真理诞生于一百个问号之后》。这篇文章通过列举事例来论证观点,告诉我们只有多思考的人和那些具有锲而不舍精舍的人才能找到科学的答案,从而激励我们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生活态度。是啊,其实发现真理并不难,只要你从细小的,习空见惯的现象中发现问题,追根求源,反复研究,就能发现真理。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比如范爱农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总像在渺视。有比如“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这就是鲁迅在描写人外貌特征和习性时的特别手法。他可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又增加了幽默感。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例如〈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然后,在我极度渴望着《山海经》时,阿长为我买来了。我又一次对她敬佩。最后,她辞了人世,我默默为她祈祷。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