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怎么写600字(精选21篇)
自从我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夸父没必要那刻苦的追赶太阳,因为太阳是永远都不会离开我们的,啊!原来夸父不喜欢黑夜,我也觉得他也不喜欢黑夜,那夸父不想想到了黑夜太阳就要休息,夸父是每天都看到太阳在天空,那要是每天都是白天,那我们还用不用休息了,我真是太讨厌夸父了,因为每天都追赶着太阳,烦不烦呀!也不知道太阳散步很久了之后就回去休息,那要是太阳每天都不休息那不是该累死了,夸父一点都不了解太阳!
但是我还是觉得夸父很刻苦,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夸父就已经追到那儿了,那样的速度是多么的快呀!
但是一抓住了太阳,那要是太阳几年都不休息的话那还怎么照射大地呀?夸父还想到了黑夜太阳躲到哪里去了,肯定是休息了。
我更觉得夸父实在是太傻了,因为夸父那么有情有义的追赶太阳却自己牺牲了,那要是不那样追赶太阳自己还能活很长时间。
我们也不喜欢在黑暗生活,夸父的做法也是对的。
读了《老人与海》,我便被主人公乐观,勇敢与执着的硬汉形象所深深吸引。
主人公桑迪亚哥是位“背运”的老人,连续84天没有捕到鱼,第85天出海,经过两天三夜的搏斗,终于捕获一条一千五百多磅的大马林鱼。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归航途中,多次遭遇鲨鱼袭击,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在这期间,老人以非凡的勇气,惊人的毅力,忍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孤独,饥饿,疲劳和伤痛,一次次地超越人类的极限。但我们从中没有看见一滴失败者的眼泪,却分明看到强者失败时高傲的微笑,他是一个硬汉,是一个虽败犹荣的英雄。
这是一场孤独的历程,一个人划着一条小船缓缓地驶向远海,被大鱼拖着在漫无方向,复杂的洋流中四处飘荡,那种令人恐慌的迷失感,就像一个人在黑夜森林中寻找出路一样,老人只能和自己对话,和鱼对话,和大海对话。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它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外在的肉体可以接受折磨,内在的意志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被打败的可以是肉体,但绝不能是我们的意志。最大的敌人永远都是自己,当一个人的意志坚不可摧时,那么便没有任何事物会再让你畏惧。
所谓的“背运”,从未在老人心里起过一丝涟漪,他在大海上时刻面临着生与死的挑战,却始终没有产生退缩的心理。而反思我们现在所定义的挫折,磨难,难以跨越的荆棘,是何等的肤浅。或许,面对这些,老人的脸上只有淡淡的不屑。
尽管老人最终并没有将大马林鱼安全地带回家,不是最后的胜利者。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老人难道就不是一个令人崇敬的胜利者吗?因为他至始至终,都没有向大海,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他在精神上取得了虽败犹荣的胜利。在暗潮汹涌的海面上,残破的小船,冷冷的海风夹杂着浓烈的血腥味,也许这才是人真正害怕的,唯有不羁的灵魂,才能与大海对抗,与自然对抗,与命运对抗,这才是真正的伟大,即使他不曾成功过。
今年寒假,重拾《西游记》,一幅幅精彩的画面又浮现在眼前,第一次看到西游记还是在电视上,那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雷讲述了唐僧以及三个徒弟一路历尽艰辛,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经的故事。
故事中的孙悟空是男一号,在我的眼中他是一个了不起的英雄,他敢于斗争,有无穷的本领,无所畏惧,他敢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斗争,敢与妖魔鬼怪斗争,敢与各种困难做斗争。孙悟空那正义在胆,不屈不挠的精神。
虽然取经路动不动就嚷嚷散伙,但一路上却十分团结,一直不离不弃。
在战争时期,红军战士们团结一志,他们要过大渡桥的时候,被人包围了,他们还是坚持着,又不放弃,他们背着木板,一块一块铺上去,他们下过可是水流啊,要是掉下去连尸首也不见了呀,两边都还有敌人。
在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人。停电了,停电可是一件困难的事,尤其是夏天,天气炎热,总有人会中暑,可是还有人坚持着,还有人在与干旱抗斗,还有清洁工人和建筑工人,清洁工人每天都在工作,不因为太热而不去了,他们在坚持着。
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经历了众多的险难,我们的学习也一样,小学毕业升初中,初中毕业升高中,高中毕业考大学,正如西游记中的九九八十一难。
唐僧在故事中就是一个唠唠叨叨的人,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速度,但他却有坚强的意志,不为财色所迷惑,不为死亡而屈服,正如我们的父母,不是伟大的、神通广大的,但却永远是为我们操心最多的。
九九八十一难,是如何的持执,不畏双难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而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这正是我缺少的,只要能把一件事从头做到尾,我想这也是一种成功。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情绪,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就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能够说,这也就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就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人的又有几个"学而优则仕",正就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圆如意,书中自有美娇娘……"。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能够废寝忘食地读书,能够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就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那么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也不为过了。
读书,其实强调的就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王国维说得很好,读书分为三个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这就是立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就是奋斗。"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才就是最后的成功。而儒林中的那些一心只为功名者,第一步——立志,就走错了。(l)在我看来,读书就就是人在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就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就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到达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营养不良",别无他用。清正廉洁的名言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就是没有。王冕就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正因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一样,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几百年后的这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黑奴的悲惨,和人们对于奴隶的不屑并且恶毒而造成的。这种现象在很多书内有所体现,《汤姆叔叔的小屋》可以说是代表作了。
《汤姆叔叔的小屋》全书以汤姆的命运为主线,写了一个黑奴的一生。汤姆一出生就是黑奴,长大后因为主人欠债而无奈被卖出。但他遇到了可爱又善解人意的小伊娃,伊娃的爸爸花重金买下了他。但不幸的是伊娃和男主人接连着去世了,家里剩下的唯一能做主的女主人从来没有对他正眼相待过。于是,可恶的女主将其卖给了一个庄园的主人,在那里,汤姆帮助两个向往自由的女工逃跑。而他,却依然忠心耿耿地留下了。当乔治少爷赶来赎回他时,他已经奄奄一息了。
其实这本书内最打动我的是伊莱萨带着孩子逃跑时的情景,那一段的细节描写十分细致,让我觉得眼前都是一片血红。光着脚跳过浮冰,这对于一个虚弱的女子来说,几乎不可能做到,但她做到了。是什么样的情节让她变得这么勇敢?除了她对孩子的爱,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恐惧。这是对债主的一种恐惧,她一定知道如果此时被抓会被打的体无完肤,所以她选择了放手一搏。
伊莱萨没了命似的逃跑,两个女工费尽心思地逃跑,这也显现出社会对于黑奴的瞧不起和轻视,正是这种轻视,使得汤姆忠心耿耿却惨遭厄运。
但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或许伊娃的笑脸和小乔治的诺言,给了他坚持到最后的力量吧。
想必大家都读过《弟子规》吧,《弟子规》里的资料蕴藏着许多道理,只要我们反复回味,就会有许多体会了。
“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意思是:父母呼唤,应及时回答,不好慢吞吞、很久才回答,父母有事交代,要立刻动身去做,不可拖延或推辞偷懒。读到那里,我觉得自己没有做到……关于爱情的签名
有一次,妈妈一个人在家里大扫除,而我在做妈妈布置的“海量”作业。经过两个小时的“拼搏”,我最后把“海量”作业给消灭了。没想到,我刚刚写完作业,妈妈就叫道:“阿怡,帮妈妈洗洗拖把吧!”我听了,说:“妈妈,我刚刚才把作业给做完,手都麻了,你又叫我去洗拖把,我很累啊!”妈妈说:“我干了一天的活,可把我给累坏了,叫你去洗拖把都不肯去。唉!”我听了,又说:”下次大扫除我就和你一齐干活,这总行了吧!”妈妈听了,说:“唉!算了,你还是好好学习吧!”
此刻回想起来,我觉得自己很对不起妈妈。妈妈期望我能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就什么家务活都不让我干,全部家务一向都是她做的。此刻,妈妈很累很累,叫我帮她洗个拖把,我都不肯。唉,妈妈上班回来已经很累了,回到家她还要忙个不停,我又何曾帮过她干过一点活呢?平时,我在看电视的时候,她叫我回去复习,不好再看电视了,我都是慢吞吞地去做,有时甚至不听呢,净和她“唱反调”。妈妈处处都为我着想,可我根本就没当一回事呢!但是,我此刻决定改变自己,要做一个好孩子!
今后,我必须会做个懂事、听话、勤劳的好孩子,学会帮妈妈分担辛苦,让妈妈不再为我的学习操心。
不久前,我看了《儒林外史》这部书。看完以后,我的感触很深。
《儒林外史》就是清代小说,共有五十六回,就是吴敬梓写的。小说的后半部就是作者在三十六岁(1736)托病辞去征辟以后陆续写成的。
《儒林外史》展示了封建科举制度下士大夫的种种心态,进儿讽刺了士人的丑恶灵魂,深刻揭露了整个封建制度的腐朽糜烂,不堪救药。吴敬梓以他的生花妙笔,描绘出一幅18世纪中国社会多彩的风格画卷。
吴敬梓在小说中写到的范进,周进、牛布衣、马二先生、匡超人、杜少卿的命运,并非别人的问题,而就是他看到了历史的凝滞。正就是借助于对科举的内心体验,因此他才极为容易地道破举业至上主义和八服制艺的种种病态。作者所写的社会俗相,不仅仅就是作为一种文化心理的思考,同时,更多的就是作了宏观性的哲学思辨,就是灵魂站立起来之后对还未站起来的灵魂的调侃。因此我们也看到了吴敬梓的小说的一个鲜明特征思想大于性格。
在《儒林外史》第一回写的就是:说楔子敷陈大义,借名流隐括全文。
在争名夺利的元朝末年,诸暨县出了一个嵌崎磊落的人,此人七岁时,父亲便早早地离开了人世,他的母亲做些针线活,供给他到村学堂里去读书。他为了报答母亲,发奋、用功的念书。之后,成了流芳百世的名人。此人便就是:王冕。
王冕自幼好学勤奋,但只因家境贫穷,读不起书。他的母亲把他叫到跟前,对他说:“儿子啊,不就是我有心要耽误你,只就是你父亲早早去世了,我一个寡妇人家,社么都不会。如今年岁不好,柴火又贵。我们只能靠我做些针线活勉强糊口,实在就是没钱供你念书啊!如今没办法,只能让你到隔壁去放牛,每月能够赚几钱银子,还有现成饭能够吃,明日你就去吧!”王冕知道家里的难处,便答应了。
第一天,王冕便来到秦家放牛,秦老爷对母子俩十分客气,而且之后十分照顾王冕。这让他们十分感动。
王冕在休学后,并没有放下读书。他经常在有空时拿自己的工钱去书贩那里买两本旧书看看。
在一篇篇辛辣的讽刺话语中,我仿佛看到了旧时被科举毒害的怀才不遇的人们对封建顽固礼教的不满、愤怒的呐喊。
《儒林外史》,中的周进令我印象很深。刚出场时,周进已经六十多岁的老童生。在汶上县做了三年西席,学生顾小舍人都进学成了秀才,他再无资格继续教下去,沦落到薛家集观音庵私塾中来坐馆糊口,饱受秀才梅玖和举人王进的嘲弄和冷遇。不久,他被生活所迫替一群商人当账房,飘过贡院,触景生情。大半生追求功名利禄却求之不得与所受过的夹杂着悲愤的情绪一下子全部发泄出来,化作一厢老泪纵横,一头撞在号板上,直僵僵不省人事。读到那里,我不禁心感酸楚,周进只就是一个代表,世上以前有多少人被封建礼教毒害,又有多少人去钻令人费解的深奥古经而耽误青春,使得人性荡然无存,尊富鄙贫,社会不得安宁!
周进道:“若得如此,便就是重生父母,我周进变驴变马也要报效!”爬到地下就磕了几个头。(l)可见他已深陷科举毒害中,不得自拔。这就是一种社会“浓厚”的风气。
自此,周进的人生陡然发生了喜剧性变化。如果说从前沉沦落魄受尽冷眼,此后可谓春风得意一帆风顺。中举人,中进士,做御史,做学道,一路升到国子监司业。他节节高升的仕途更加显现出世态丑陋,这就是对整个士人阶层和市民社会的批判。
周进用钱买来了监生,读一个叫范进的老童生的文章。正因无事可做,便多读了几遍,这才领悟到文章玄机多,变化妙,加上遭遇与自己甚就是相似,立刻产生共鸣。从字里行间也体现出对考场监生的讽刺:他们囫囵吞枣,漫不经心,不识人才。
其实,从辛辣的讽刺中,我还读到了欣慰的一点,就就是已经有人开始意识到危害,并且想要革命去改变现状,这就是思想的升华。
“读”,是指在文章开头交代读了何人何文,有何感发点;“感”,是在“读”的基础上,通过联想谈自己的感受。而读后感,一般采用两种形式:一是边述读(交代所读内容)边发感;二是先述读后发感。
写好读后感,除了掌握基本的文体知识外,还必须把握五个写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第一,要研读原文。
只有研读好原文,才能对原文的内容主旨有较深刻、全面的理解和把握,才能从中有所感悟。这是学生写好读后感的基础。
第二,确立感发点。
也就是文章的理论基础或中心论点,又是写文章的“入手处”,千万不能马虎。选好了这一“入手处”,文章会写得不仅感动自己,也能感动别人。
第三,述读与发感。
述读,包括所读文章的出处、篇名及作者的交代,用简洁的话概括有关文章的内容和总体感受,也可提出明确的感发点,也有开头交代一下所读作品写作背景的,目的是使读者明白这篇读后感的由来,要发什么感。
第四,读后感的结尾
结尾可概括中心,总结全文,或提出问题,发表看法,发人深思。“文无定则”、内容决定形式,根据不同类型的读后感可采用不同的结尾形式。
第五,写读后感常见的毛病。
①读原文多,“无感或感少”,喧宾夺主。有的同学写读后感,主体部分完全是复述原文的情节,或加进几句不痛不痒的评述,这些都违反读后感的最基本要求。
②评述原文多,“感而发,牵强附会”,这类文章混淆了读后感与文学评论的界限,把无关紧要的内容勉强地扯在一起,也是有些同学最易犯的一个毛病。
今日再观闻一多先生的<死水>,似乎又有所感悟,每一次的品读,或许都会带来一点小小的不同。
从<死水>中,我们似乎能够感知诗人对黑暗现实社会的厌恶,憎恨,灰心和失望;他对旧世界,旧事物的辛辣讽刺和无情诅咒折射出他希望打破旧世界,渴望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
全诗透露出诗人的感情是强烈饱满的大义凛然,是拍案而起的义愤填膺,是严峻的冷酷中夹杂着火一样的热情。诗人先是痛斥“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寓指当时死气沉沉,腐烂透顶的黑暗社会,进而“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再次表明这是一个毫无生机,不知人情冷暖的社会,对于这样一个缺乏生机,缺乏人情温暖的社会,诗人毫不留恋,而是索性“不如多扔些破铜烂铁/爽性泼你的剩菜残羹”,以恶制恶,以毒攻毒,让糟粕去破坏糟粕,诗人自此充满着置之死地而后生的义愤和兴奋。
在这样一个污浊黑暗的社会中,即便“铜成翡翠”“铁锈桃花”“油织罗绮”“霉蒸云霞”,也断然粉饰不了满目疮痍的病态社会,这种以美写恶,以美好的事物来反衬邪恶的本质,这种鲜明的对比,使丑恶更加暴露无遗,不管在“死水”中注入什么新鲜的活力或者如何改造它,如果不从根本的体制上去加以改善,都是不可取的,都终将逃避不了泡沫破灭的美梦,即使它偶尔发出几声吼叫,也显得那么声嘶力竭而苍白无力。
在最后的一节中,诗人再次发出“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与第一节首尾呼应,既强调“死水”腐烂透顶,死气沉沉,不可救药的现状,又表达出诗人嫉恶如仇,愤慨绝望的心情。
然而诗人在“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后分别写道“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此语一出,掷地有声,斩钉截铁,犹如朝堂断案,镇木一响,无可置辩,也毋庸置疑,立马宣判“死水”的罪恶死刑。诗人或用夸张描绘,或断然否定,犹如雪上加霜,火上浇油,毫不留情地诅咒鞭挞腐败黑暗的社会。诗人在绝望之余而生愤激之语,写道:“不如让给丑恶来开垦/看他造出个什么世界”,既然这样一沟绝望的死水无法改造,无法挽救,而且腐烂透顶,恶贯满盈,那就不如顺其自然,任其灭亡。
诗人偏激尖刻的言语,巧妙地传达了作者对黑暗现实和反动军阀的咬牙彻齿之恨。在“看他造出个什么世界”的言外之意其实是说让丑恶来开垦,只能是丑上加丑,恶上添恶,他只能把这个世界搞得乌烟瘴气,暗无天日,只会加快他的灭亡步伐。从而迎来诗人期盼的富有生机,政治清明,充满真善美的人情温暖的光明社会,让“绝望的死水”变换成“希望的活水”。
《弟子规》是我们生活的典范,让我看了深有体会。这本书是根据先师孔子的教诲而编成的。它告诉我们许多道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孝敬父母,友爱兄妹,在一切言行中,要谨慎。看见别人有了进步,就要虚心向他学习,在和大众交往时,要平等仁慈……“凡出言,信为先”这句话在这么多道理中,是对我印象最深的。它的意思是:人与人之间,只要是说出口的话,就要讲信用,不能食言。这让我想起了博玄说过的一句话:“以信待人,不信思信;不信待人,信思不信。”意思是:对人诚心诚意,本来不坚信,也会坚信了;但对人虚伪无信,就是本来坚信的,也再不敢坚信了。看,他说得多有道理啊!在“信”这一章,古人这样说:“凡出言,信为先。诈与妄,奚可焉。”这教育我们开口说话时,诚信为先。我们答应别人的事情,必须要遵守承诺。当我们没有潜质做到的事不能随便答应。至于欺骗或花言巧语,我们更不能用来骗人。《弟子规》的“信”篇还教我们怎样说话:“说话多,不如少。惟其是,勿佞巧。奸巧语,秽污词,切戒之。”说话多不如说话少和好。说话要恰到好处,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与此同时我们该说的就说不该说的就决对不能说。在我们跟他人交谈时,谈话的资料要实事求是、口齿清晰。不好听信花言巧语,正因
这些话虽然好听却靠不住。奸诈取巧、下流肮脏以及无赖粗俗的语言,都尽量不好沾染。诚信并不难做到:我心想。只要人人认真去做,那么诚信的世界离我们还会远吗。
每读完这篇文章,心中总要憧憬好一会儿,时间也似乎是停留了,停留在了那美好的童年时光……
这是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写的是鲁迅童年的生活和学习,回忆中的百草园和三味书屋,并不是简单的勾勒,却也没有浓浓的笔墨,而是流露着童年的快乐,甚是打动人心。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这些景色,不仅让鲁迅回味,更让我心动。我想鲁迅的童年,是多么快乐,多么幸福,甚至有点怀疑鲁迅童心未泯。而当鲁迅上学后,也并非不快乐,而让人觉得是另一种趣味。“先生,‘怪哉’这虫,是怎么一回事?……”这是鲁迅的话,让人看了,先是一笑。并不是笑鲁迅的无知,而是对他求知的肯定和赞赏吧,再者是一思,那就是对“怪哉”的思虑了。能让人深入其境地去感受这篇文章,我觉得是最大的成功。
鲁迅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已经是年过半百,可其中流露的感情,是那么真挚,仿佛就在眼前,看在眼里,刻在心里。我想,这不只是因为实有其事,更重的是鲁迅对童年的怀恋和憧憬。
扑蝴蝶、捉鸣蝉、采荷莲……这是谁没有的童年?课堂开小差、收藏爱书、问一些无厘头的问题……又有谁的童年没经历过呢?可是,又有多少童年留在心底?又有多少童年被遗忘?童年,留不住,最后只洒落在记忆的长河上。
人生固然是美好的,可怎样去感受,怎么去理解这些美好呢?文章虽然没有提到任何的观念,可是却不禁让人深思,对童年的深思,对人生的深思。或是记忆,或是怀恋,总是美好的,就算是曾经瑕疵。悠悠童年,承载着太多的美好和思念,我们真应当去好好感受。
我再次拿起了《朝花夕拾》,读起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像是走进了百草园,走进了三味书屋,走进了童年……
提起雷锋叔叔,爸爸妈妈这一辈人总是会油然而生一股敬意,因为他们是在雷锋精神的影响下长大起来的。雷锋就是他们的偶像,心目中的英雄。而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雷锋叔叔离我们很遥远,雷锋叔叔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们都不太清楚。
上个星期,学校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作业,要我们读《雷锋日记》,并写下读后感。一回到家,我就上网找到《雷锋日记》,并饶有兴致地看起来,谁知一看就入了迷。随着阅读的深入,雷锋叔叔的形象在我的脑海中渐渐地清晰起来,我仿佛看见一身军装的他正笑眯眯地向我走来。雷锋叔叔公而忘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他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因为他初中毕业就参加工作了,所以文化水平不高,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雷锋叔叔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利用一切空余时间自学。有一次,他到电影院看电影,因为机器故障,电影没有按时放映,他就掏出书本来看。他就是这样争分夺秒地学习的。他说: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用力挤,总会有的。
看完雷锋叔叔的光辉事迹,我不由得想到了自己。我也很想多学点知识,将来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可是我就是不肯用功。我太贪玩了,电脑游戏、悠悠球对我太有吸引力了。每天一回到家,就想上楼去玩电脑游戏。能完成作业就不错了,从来就不想去复习功课。爸爸妈妈时常催促我学习,可我总是把爸爸妈妈的话当做耳边风。
读了《雷锋日记》,我受益匪浅。我明白,学习要靠自觉,要勤奋,要刻苦。我以前消磨浪费了太多宝贵的时间。今后我要学习雷锋叔叔刻苦钻研的“钉子”精神,挤出时间学习,把过去浪费的时间补回来。也希望不太爱学习的同学也去认真读一读《雷锋日记》,相信他们也会从中受到不少的启发和教育的。
这个假期,我读了曹文轩的作品《草房子》。它令我颇受感动。
这是一部讲究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它写了在油麻地小学校长桑桥的儿子,桑桑在油麻地生活了六年,当他一家人离开时,桑桑非常伤心,泪眼朦胧,这又使我回想起桑桑那段生活。
桑桑与陆鹤是同班同学,陆鹤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桑桑十分顽皮,三番五次地戏弄陆鹤,还在秃头上大做文章,从此他俩成了死对头,做什么事情都要比一比,分高下。桑桑为了引人注意,在酷热的夏天他把父亲的一件肥大的厚棉袄穿上了,又戴了一顶大棉帽子,在学校一块空地拖着竹竿做动作,出尽了风头,但是又被戴着白帽子的陆鹤抢去了风头,对陆鹤产生“恨意”,让我觉得桑桑和许多人一样,喜欢被人注意,内心十分渴望表现自己,也是很讨人喜欢的。
当桑桑认识纸月后,他变得成熟了,爱干净了,对纸月的眼神是那么与众不同,表现了羞涩的少年对弱小而又美丽女生的怜爱。桑桑暗地里为蒋一轮老师和白雀送信,使蒋一轮和白雀在一起,这表现出他的乐于助人。桑桑为了自己,在下面传纸条,不让杜小康当班长,这让我看到桑桑嫉妒心强的一面;但当他为自己的行为而惭愧时,又主动找蒋老师认了错,我又看到了他敢于承认错误,嫉妒心几乎人人都有,我曾经为了考第一,也和不少人吵架,起了报复之心,我觉得我也应该向桑桑学习学习,知道嫉妒的坏处。
考初中前,桑桑的脖子肿了一大块,桑乔带着桑桑去了许多大医院,可是都没有希望了,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绝望,有一位老先生看桑桑有如此的勇气,帮助了桑桑,使他的病好了起来。当我读到这时,我对桑桑佩服万分,佩服他的勇气,在自己病情加重时还到处求医,还帮母亲做家务。要是我,肯定人没死,心就早已死了,整日抱怨老天,对自己这么不公平。
我觉得桑桑能从容、坚强面对死亡,是因为他对生死有了深切的领悟;是因为纸月等同学,让他觉得生活的美好;是因为父亲对他的爱,他知道自己不可以令父亲失望;是因为他对草房子太眷恋,永远不想离开;是因为他和父亲不放弃万分之一生的希望。
油麻地桑桑心中是最美好的,桑桑对朋友的友谊是永远的。人与人的感情对我,对任何人来说都是无比珍贵,是永远不可磨灭的。
《草房子》将永远在我心中,促使我向正确的方向走下去。
抿一口茶,心情略微激动地开始阅读一本书 《昆虫记》
很奇怪的感觉,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明显感觉到法布尔的看法与大部分的人不同。大部分的人觉得:蜘蛛有毒,而且会致人与死地。但在法布尔的手中合理正确的角度上把许多昆虫的特点、爱好、外形、生存等等写的栩栩如生。他把他看见的所有虫子,包括爬行的、飞行的、会变色的等等都写了进去。并把这些昆虫的一生给写了出来,让人清清楚楚地知道这个虫子有毒没毒,或对你有什么帮助,你都知道。
书中充满了惊奇,充满了情趣,通过这本书我了解了昆虫世界的真面目,更让我发现了大自然中蕴含着的各种科学真理,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法布尔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
昆虫世界是多么的奇妙啊!
瞧!雪地忙忙碌碌的瓢虫,优雅翻飞的蝴蝶,身影矫健的蜻蜓,还有那树上狂热唱歌的蝉和那尽兴弹琴的蟋蟀。仿佛就在眼前似的。使我印象最深的昆虫是:食粪虫屎克螂。它会把粪做成小圆球滚回家的家伙。看了才知道,原来这些家伙运粪球的时候居然是倒着走的,为了不引人注意通常还挑难走的路回家,除了要克服漫漫长路上的艰难险阻,还要时时刻刻留神可能来抢夺劳动果实的拦路劫匪或装扮成搭档的骗子。功亏一篑是常事 好不容易搬到家里,暂时放一放,先把藏匿的洞挖好,谁知什么都做好以后粪球不见了,在家门口被偷了,可是它并没有受命运的打击而沮丧,它搓搓双颊,伸伸触角,吸吸空气,然后飞向附近的斜坡又开始觅食了。
《昆虫记》,带给我的启示是:要热爱大自然,不伤害昆虫们;在作者法布尔的身上我们因学习他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坚持不懈,即使条件再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九岁的凡卡,本应该和我们一样在宽敞明亮的教室认真地读书的,而他却在一个鞋匠铺里打工,这个鞋匠主人不但没有给小凡卡足够的食物,反而随时打凡卡,还让凡卡睡在冰冷得让人发抖的过道里,只管自己的孩子的幸福,不管凡卡的死活。如果现在有人像那样对待小孩,铁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在那个社会,社会制度是黑暗的。在莫斯科是富人的天堂,根本不是穷人呆的地方。凡卡时时处处都要受到任何人的欺侮。读到这里,我的心情由平静变为愤怒,憎恨那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同情凡卡的命运......
凡卡生活在一个沙俄时代黑暗的社会,像凡卡这样命运的人成千上万,而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新中国,衣食无忧。想到这儿,我不禁热泪满面,顿时感到一股暖流流遍了全身。
九岁的凡卡正在受着百般折磨,而我们却躺在父母的怀里撒娇;坐在空调房里吃着肯德基;在电子游戏厅里肆无忌惮地玩着游戏。我们都有慈祥的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和那个温暖、舒适的家。他是个孤儿,没有地方落脚。我们都有漂亮的衣服,名牌球鞋。凡卡却只有几件打了补丁的破衣服,打着赤脚。我们一日三餐,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凡卡却只能啃那干巴巴的面包,喝一点稀粥,甚至没有吃的。跟凡卡比,我们是生活在蜜罐里,却常常不珍惜,浪费粮食。对父母一句不中听话,还大发脾气。学习上还觉得自己苦了、累了。这是多么的不应该。我们太幸福了!
想想《凡卡》,再想想我们。我们的心中是否应该燃起一股斗志呢?如果是,那这股斗志又是什么呢?同情但又无能为力;憎恨却又束手无策。还是从现在起好好学习,将来报答祖国呢?
作者憎恶的“死水”不仅仅是路旁的一个臭水沟,而是有更深刻的象征意义。从诗人闻一多创作、发表、出版<死水>的有关情况可看楚“死水”象征的社会现实:
一、从<死水>的创作时间看,“死水”是美国社会的象征。<死水>创作于1925年4月的芝加哥,华美外表的下面是污秽和罪恶。这样的“死水”,不正是美国社会最真实的写照吗?
二、从<死水>的发表时间看,“死水”象征的是北洋政府。1926年3月18日,震惊中外的“三?一八”惨案发生。闻一多先生怀着满腔义愤,声援学生的爱国斗争。他选择此时发表<死水>,正是用以表达自己对北洋政府的深恶痛绝。也就是说:这个北洋政府已是“一沟绝望的死水”,“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那就让它见鬼去吧。
三、从<死水>诗集出版时间看,“死水”象征的是黑暗的中国现实。1927年,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失败了。闻一多先生对于祖国的美好希望破灭了。1928年,他编成他自己的第二部诗集,取名“死水”出版,封面与封底,采用的是通盘的黑纸。整个封面封底散发着忧郁、沉闷的气息。人们看到这以“死水”命名的黑色诗集,心中就会浮起“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的诗句。这个时候,在闻一多先生心目中,“死水”象征的是黑暗的中国现实。
诗歌中反映的厌恶、失望是作者理想中美丽的祖国形象在现实面前碰壁后产生的一种过激情绪。而隐藏在揭露丑恶的背后,是对祖国无比强烈的眷恋之情和为祖国利益而献身的决心。
今年暑假,我看了《昆虫记》一书,我获得了许多收获,
这本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从事研究昆虫学,他用了一生的精力,长期在荒山野岭收集了成千上万种昆虫的资料,如:昆虫的生活习性和成长过程等等。最后撰写了科学巨着《昆虫记》。
看完了这本书,我认识了捕食高手螳螂、爱美的被管虫、快乐的蟋蟀、挖隧道的矿峰、不会迷失方向的蜜蜂、环境清洁工绿蝇、有两颗毒牙的狼蛛、“小鬼”恩布沙、吃枯露菌的甲虫、捕食苍蝇的捕蝇蜂、娇小的赤条蜂、喜好唱歌的蝉……
其中,我觉得最有趣的昆虫就是松毛虫了!它们也叫“列队虫”,至于它们为什么叫“列队虫”呢,你先好好想想,再来看我的答案吧!看!第一条松毛虫走到哪,其余的就跟到哪,
它们排着整齐的队伍,中间没有一点儿空隙。它们总是单行排,无论第一只松毛虫走的路弯弯曲曲、打转,后面的松毛虫依然照做。就算是在原地打转了几天几夜,它们也都照着第一只松毛虫做。松毛虫走路是都会一边走一边吐丝,这些丝都是让它们回家时会更方便。现在知道他们为什么也叫“列队虫”了吧!。瞧!这些小昆虫是多么的有趣呀!
通过看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昆虫世界也有许多好妈妈,它们为自己的儿女们到处寻找食物,就算在去世之前,也时刻为自己的儿女们着想。比如捕蝇蜂妈妈,它的孩子会越来越大,食量也越大,捕蝇蜂妈妈就得出远门给宝宝找食物,如果找不到,宝宝就会挨饿。直到宝宝完全长大,繁忙的妈妈才可以松口气。我的妈妈也一样,她每天辛苦地工作,照顾我们,时刻为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操劳。
听完了我的介绍后,你已经迫不及待地要来看这本书了吧?说不定你的收获比我还要多呢!
《范进中举》讲的就是五十四岁的老童生范进最后考上举人,欢喜至疯,最后被平日最怕的老丈人胡屠户一巴掌打清醒的故事。十分简单的故事,但纵观全文事实上却并不就是那么简单。
中举从范进身上来看就是好事,苦考了三十四年最后出头,从他发疯来看足以看出那时的读书人对功名痴情一片,像周进哭号着为秀才名分磕头撞板。但他们的痴情并不就是为了道德理论上的治国之经,而就是纯粹的个人升官发财。还有范进中举前后判若两人,中举前萎缩地向老丈人低头称事,中举后便有了老爷大人们的官腔。甚至在为母亲守丧时,在打秋风的筵席上大吃大喝。而他仅仅就是中举,不出两个月,什么房产、田地、金银、奴役,不请自来。范进就是千万得中读书人的代表之一,封建政府用他们的荣华为不得中的读书人做榜样,加深科举对他们的毒害。
中举对胡屠户来说,也就是好处非凡。对范进中举前要打要骂由着性子来,一旦中举后,因范进发疯让他打范进一巴掌,他却说:“(范进)虽就是我女婿,如今做了老爷,就就是天上的星宿。天上的星宿就是打不得的。”如此便把一个势利小人的嘴脸清晰的勾画了出来,胡屠户就就是那些满脑子也就是功名,中了科举余毒的市井小人的化身。
还有那些乡绅,都在第一时刻忙不迭的为范进送金送银,正就是他们为政府传播科举毒推波助澜。跳出范进的故事,作者详细描述了临死伸着两指头,唯恐两个灯芯废油的严监生和强抢人猪,用云片糕当药讹诈船家的严贡生兄弟俩作为代表。
综上所述的人物,无一不受科举的毒害。事实上不只这些人。还有举着科举饭碗的名士们,还有科场屡屡落败的如看西湖风景都要挤出几句经典的马二先生之类的人。还有佛门弟子,一听胡屠户为女婿范进母亲做法师,屁滚尿流地立刻安排起来。甚至就是贾宝玉最最推崇女子亦就是如此。鲁小姐受其父影响只认八股文,什么都以八股文马首就是瞻,自己终日练习八股,之后正因丈夫对科举毫无兴趣,终日长叹。书中充斥着讽刺味,辛辣尖刻,这与作者生活背景很有联系。
作者吴敬梓慷慨好施,被族人看成败家子。他后半生十分潦倒,但就是旁人几次三番找他参加科举,他都不应。他的书桌下有八股细绳,每根下都有一个臭虫,一个蚊子,就就是“八股臭文”之意。正因贫困无法取暖,他常邀请朋友绕成行走还“歌吟啸呼,相与应和”,并称其为“暖足”。这样的背景下,无怪乎书中描述如此地耐人寻味了。
如今时代不一样了,我们生活的时代很少有人提及科举这类的话,也没有了书中迂腐的现象。但就是,我们常常看见家中老人为了让下下代的认凌晨排队报课外班,诸多考生正因中考高考日以继夜读书,有些考上的扔书庆贺,有些考不上的跳楼自杀。没有人为了什么“秀才”、“举人”磕头撞板,却有人为“硕士”、“博士”不择手段。很多人拿着文凭大吃大喝。不知以后就是否还会有一本“儒林次史”来讽刺这个时代的制度。
一、精读原文,感悟内容
“感”是从读中产生的,不认真读,就不能深刻领会原文的精神实质,就不能把自己的感想激发出来。如果对原文都没读懂,那也就不可能写出有价值的感想来。
怎么读呢?要边读边想,边读边记。哪些地方使你激动不已,哪些地方使你感慨万千都不要放过去。要反复读,边读边体会文章的实质,联系自己生活的实践,加以对照、比较,同时要在原作上作上记号,如圈、点、划,或在空白处写上简略的看法等,以便读后好查找重点之处。
二、围绕感点,引述内容
读后感是“读”后所得,写的时候要紧密结合原文,围绕感点,适当地引述原文,让人家看得出的确是读有所获。如果脱离原文,别人就会感到莫名其妙,不知你这感受从何而来。如读完《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文,就可以引用文中小女孩卖火柴给妈妈买药或小女孩在幸福的幻想中冻死在大年夜的句子,引出自己的感点。由此可见, “感”是由“读”而生,自然就是读后感了。但要注意,引述原文时不能太多,有的同学在写读后感时,用大量的篇幅去复述原作的内容或叙述大量的事例,只在结尾发表几句感想,这样写就不符合要求了,“读后感”就变成“读后抄”了。
三、分析材料,提炼感点
看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你的感受可能很多,如果面面俱到像开杂货铺一样,把自己所有的感受都一股脑儿地写上去,什么都有一点,什么也不深不透,重点部分也像蜻蜓点水一样一擦而过,必然使文章平淡,不深刻。所以写感受前要认真思考、分析,对自己的感想加以提炼,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去写。你可以抓住原作的中心思想写,也可以抓住文中自己感受最深的一个情节、一个人物、一句闪光的语言来写,最好是突出一点,深入挖掘,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如,在学习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后,我们可以抓小女孩对妈妈很有孝心这个感点,也可以抓小女孩生活悲惨这个感点,还可以抓……总之,感受越深,表达才能越真切,文章才能越感人。
四、联系实际,充实内容。
结合实际,可以是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也可以是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一定要真正结合实际去“感”。可有些同学把读后感写成了检讨书,一对照,书上讲的都是“光明”,自己一身都是“黑暗”。联系实际一个重要方面是联系思想实际,即读了文章明白了什么,知道了应该怎样做……比如,学了《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文,学生就可以联系自己的实际,谈谈自己平时是如何对待父母的,自己是如何看待现在的幸福生活的,今后应该怎么做。
利用暑假,我好好学习了《弟子规》。《弟子规》里教我们许多良好的习惯、品质,对我们与人、亲友、社会交往,培养良好的品质有着很大的帮忙。在学习《弟子规》的过程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句是:“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方读此,勿慕彼,此未终,彼勿起。”
当我读到只一句时,对这句中的“心眼口,信皆要,方读此,勿慕彼,此未终,彼勿起。”不怎样明白,于是便好奇地翻开这句的解释:读书的方法要注意三到,就是信道、眼到、口到。这三到都要实实在在地做到。读书是正在读这一段就不好想到别的一段。这段还未读完,不好应为没有兴趣,失去了好奇心,就跳到别的一段,而东翻西阅,比坑定写信来,按部就班地读完。读书是要有规范,读一本书或一门功课,要有比较宽裕的期限,但是不能正因时刻剩余,等期限快到了才开始用功,一急之下反而耽误事情,因此一规划好就要开始赶紧用功。原来是这意思。看来,《弟子规》中的文言文字虽少,但表达的意思却很深奥,值得我们去学习,探究里面丰富多彩的人生哲理。
平时,我在写作业时经常分散注意力,一会儿玩笔,一会儿喝水,一会儿想别的事。记得有一次,我汗流浃背地走回家,喝了水,吃了东西后,就急忙打开语文评价手册来订正。没有仔细看原文,草草地看了题目就盲目地把答案写了下来。结果,第二天老师批改完后发下来,我打开本子,上方写着三个鲜红而又醒目的字:看原文。我只好仔细的熟读原文。“找到了,找到了。”就是这句,我高兴地说。看来,只有认真仔细地明白、思考才能把每一件事做好,做完美。
《弟子规》里还有着许多“规矩”,等着我们去学习,去明白,去体会。
《弟子规》里这些“规矩”看似平常无奇,但做起来却不容易,如果我们认真去践行,给父母开来的快乐是无限的,给自己带来的收获也是巨大的,因此,我们从小就要养成好的言行举止、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将来,必须会有令人意想不到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