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今日,我仍不愿去回想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那场全球性的战争,一想起它,脑中便会浮现出遍野的尸首和撕裂心肺的痛苦呻吟,我不要看到不幸的泪,不要看到绝望无助的眼神,我要听到全世界人民高声颂读渴望世界和平的赞美诗,而不是吟唱无助的咏叹调。
初涉《安妮日记》大约是在两年前吧,好奇的我与一名犹太小女孩进行了一番心灵的交流。正是这番不寻常的交流使我的心灵有了如此的震撼与触动。小女孩名叫安妮,出身在一个犹太家族,父亲是一家糖果公司的老板,因此小安妮从小就过着衣食无忧的幸福生活。然而,正值豆寇年华的小姑娘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有悲惨遭遇。希特勒发动了对波兰的突袭战,二战由此爆发,接下来便是对犹太人的大肆屠杀。无奈的安妮一家悄悄躲进了父亲公司中的一间密室,躲避战争。然而,他们最终还是被发现了。安妮一家被凶恶的纳粹党徒关进了令人窒息的集中营。但是,安妮并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她坚强,她努力。她每天在发黄的床榻上悄悄记录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信念。我坚信,这么一个对生活充满向往的少女有理由活下去,并且活得更为出色。出人意料的是日记突然中断了,无奈的她终于含泪倒在了黑暗中,但是她的精神并没倒,坚强的犹太人顽强地生存了下来,法西斯政策倒台了,她们获得了重生。
读完整本书,我的心中漾起了莫名的感动,有为安妮的不幸而感到悲伤,也有被顽强的犹太人民的斗争精神的感动,更多的是对那种黑暗独裁统治的憎恶、不屑与鄙视。我悲愤,为什么有人在制造不幸,难道在物质文明飞速发展的今天,战争是维护利益的仅有手段吗?我怅惘,为什么我们不能生活在一个和平的世界,就像桃花源一样,蒙太奇也好,乌托邦也罢,但那儿没有硝烟,没有战争,男女老少平等博爱,愉快地生活在一个宁静的世界,但这可能吗?是的,我敢说可能。因此,我希冀,希冀我们的世界停止战争!希冀白色的和平鸽在这方乐土抛下橄榄枝,希冀我们的人生色彩斑斓。听,远处传来了颂读赞美诗的声音,浑厚而圆润的嗓音萦绕在我们耳际。人性的光辉!
最终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代替这一看似注定的杯具。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杯具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欢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杯具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以往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期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我的生命。
在这一杯具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终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我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我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向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很久之前就看过电影,但那时实在不知道什么,不知道那阴沉的色调讲述的到底是什么意思,直到最近听说是个大黑暗,我才从学校图书馆借来看看。
修哉童年被母亲抛弃,留下阴影,他想得到母亲的赞美,于是努力参加发明比赛,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可是现在得到荣誉和去做了好事并不能引起媒体和大众的关注,大多数人都只对“路娜希事件”等类似充满强大感官刺激,让人满足偷窥猎奇欲望的东西才感兴趣。好事不能引起母亲的注意,那就用母亲给我的才华做坏事吧,不加思考的拉上了“笨蛋”小直做“伙伴”,把年幼不懂事的爱美杀害。但这种充满爆炸性的新闻也没有引起母亲的注意,于是他在学校安装下炸弹,当然学校没有爆炸,修哉也尝到了恶果。
小直是个对自己充满否定,又想通过某事追求确立自己不是失败品的小孩,究其来源也是父母教育问题。修哉的话刺激了他,于是不甘当失败品的他把醒来的爱美扔下游泳池。母亲也刺激了他,于是不甘当失败品的他把刀刺向了母亲。
森口老师之前是想通过艾滋病病毒和同学压力对他们进行报复,班级里的同学果然没有辜负他的期望,纷纷加入“表演正义”的行列,“不需要自己的理念,只要附和就好”“既能做好人又能发泄日常的压力”这有什么不好?但就如书里借班长之口说出:“愚蠢的凡人忘记了自己并没有制裁他人的权利。”
到底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件,父母家庭的影响不能忽视,其次是媒体的宣传作用,就如森口老师所说,“为什么要把路娜希事件给了特殊待遇,给某些孩子心中的黑暗面烙下了这样的存在,煽动可悲的孩子们崇拜愚蠢的罪犯。”媒体有罪。
《雷雨》这篇文章在高中就已经学过,但那时学的只是一小部分,寒假中细细把雷雨全部读完,确实有不一样的感受,因为一篇文章只知道一小部分确实不能掌握小说的主要思想和作者所要表达的感情。
周朴园,故事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言行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商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假如当初他没有抛弃鲁侍萍,那鲁四凤、繁漪就不会出现,那么周萍的两段恋情就不会发生,那么惨剧也不会发生。可这只是个假设,事实上因为他的贪婪,他的无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导致悲剧的发生,但是到了最后,鲁四凤、周冲、周萍死了,鲁侍萍、繁漪疯了,鲁大海不见了,唯独他完整无缺。可我们知道事实上他失去了一切……
其实我觉得周朴园是爱侍萍的,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补自己空虚的心,当他思念的侍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慌了阵脚,资本家的势利、狡诈暴露无疑。他认为侍萍会来勒索他,害怕侍萍向他算旧帐,害怕自己的名誉和财产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便把他的嘴脸暴露了出来,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曹禹最喜欢繁漪这个角色,但他没有刻意美化她。她的发疯是她的下场,因为她的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一个占有欲如此强烈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希望后,她只能,。确实她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
矛盾的冲突穿插在文章的字里行间,每个人也由矛盾的驱使找到了自己应有的下场,似乎唯独周朴园的例外,可我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苟活。试问如果有一天地球大爆炸,到底是死的人可怜,还是活着的人可怜呢?他看着身边的人都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那煎熬的就是他了,可能曹禹先生要的就是这个感觉吧!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西班牙语为世界奉献了两部伟大不朽的巨著――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和这部《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作者虚构了一个叫做马孔多的小镇,描绘了在这个奇特的地方生活的布恩蒂亚家族百年的盛衰史。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正如最初杨修向我推荐这本书所言,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的,而书是本很具亲和力的书。
全书的脉络十分的清晰。一口气读下去,读到奥雷连诺上校冷静对准备起义的自由党人说“你们不是战士,只是屠夫”,读到忧郁的意大利乐手克列斯比在疯狂的弹了一夜的大提琴后割腕自杀,读到阿玛兰塔变态无耻的苟且活着,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敌编织殓衣,读到第十七个小奥雷连诺躲过数十年的追杀,却被家人拒之门外,最终逃不掉额头被钉死的宿命,读到那装满了两百节车厢的死尸被倒入大海……会悚然惊觉,经过了开头几节的艰深滞涩,写到那里已经是酣畅淋漓,仿佛马尔克斯十八年的悄没声息的创作磨练将所有的情节浑然一体,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厚积薄发不可抑制。我感觉自己似乎身处一个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老太婆,说着自己的往事,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故事在平静的语调中娓娓道来。你被每一个情节震撼,但是你能隐隐约约的清楚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已注定,似乎每个人都被一个线牵引着无法偏离轨道。她偶尔会透露一些宿命的迹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来算命的纸牌,奥雷连诺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但是,这些宿命的暗示却被那些自认为清醒的人们当作疯子的澹语和梦呓,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从中得到的却是更加无边无际的绝望和痛苦发现自己的孤独和苦难是不可避免,
无论你是否努力去抗争都摆脱不了的绝望和痛苦。读着读着,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没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好处何在?如何才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当我最后读完这本书,合上之后唯一的念头就是走出门外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我需要应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场恶梦。虽然走出去之后,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样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但仍然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从恶梦里惊醒的感觉,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今天,是第四次去书城了,我拿着矿泉水,又踏上了书城的电梯。到了书柜,我看看有没有好看的书。突然,我看到一本书,便从书堆中把它抽出来。
这本书叫做《茶馆》,作者是中国的现代小说作家老舍,老舍生于北京的一个贫穷家庭,他的作品深受读者的喜爱。故事讲述了茶馆老板王利发一心想让茶馆兴旺起来,为此他不断应酬,然而严酷的现实却使他每次被嘲弄。最终被无情的社会吞没。经常出入茶馆的秦仲义从雄心勃勃搞实业救国到破产;豪爽的八旗子弟常四爷在清朝灭亡以后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在满清王朝即将灭亡的年代,北京的裕泰茶馆却依然一派“繁荣”景象:提笼架鸟、算命卜卦、卖古玩玉器、玩蝈蝈蟋蟀者无所不有。又过了三十年,已是风烛残年的王掌柜,仍在拼命支撑着茶馆。日本投降了,但和美帝国主义又使人民陷入了内战的灾难。王利发绝望了。这时,恰巧来了两位五十年前结交的朋友,一位是曾被清廷逮捕过的正人君子常四爷,一位是办了半辈子事业结果彻底垮了台的秦二爷。三位老人撒着捡来的纸钱,凄惨地叫着、笑着。最后只剩下王利发一人,他拿起腰带,步入内室,仰望屋顶,寻找安然了结一生的地方。
常四爷的失败,除了社会的责任之外,也因为他的人生哲学已然不合时宜。就这一点说来,他与终于跌进厄运的王利发、秦仲义,是殊途同归。《茶馆》,这个经典的话剧,之所以经典,是因为它描写的人物形象,让人品尝得津津有味。
在寒假中,我找出了爸爸珍藏的书《茶馆》。
《茶馆》是老舍的著作,里面写了一个掌柜和他的茶馆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叫王利发的人,因为丧失了父亲,所以他二十岁就当上了裕泰茶馆的掌柜。在这个茶馆,你没事有事都能待很久。
可是,好景不长,大清的警察宋恩子吴祥子天天来捣乱,搅得生意一塌糊涂。好不容易等到了民国,宋恩子吴祥子的儿子居然也当上了警察……
裕泰茶馆一天不如一天,悲剧就天天发生:先是妻子被车撞了没人管,又是伤兵天天来搅生意,最后竟然让刘麻子给要走了。
最后的一天晚上,老掌柜叫来了朋友秦二爷、常四爷一起说起了自己的遭遇,朋友走后,老掌柜将常四爷拣来的纸钱点燃了。一会儿,就火光冲天,老掌柜依然坐在哪儿,他想起了年轻的时候……
《茶馆》这部小说看后总是叫人悲愤不已。为什么可以让小唐铁嘴儿、小刘麻子、小宋恩子、小吴祥子这样的家伙过得有滋有味,天天不愁吃不愁穿。而就不许像王掌柜、常四爷、秦二爷、松二爷这样的大好人过上好日子?这种世道也太不公平了,但那时的人们又能说什么呢?
一锅老汤、一壶酽茶,一幕震撼人心的人间悲喜剧在百年老店“裕泰大茶馆”里上演,演绎着老舍先生蘸着沧桑写出的旧时代里黑暗的一页,把一幅沾满了人世坎坷的老北京历史民俗画卷生动地展示在读者面前,留下永恒的记忆。
《小妇人》是美国著名作家路易莎奥尔科特写的长篇小说,小说主要描写马克一家的天伦之爱。以马克一家四个小姐妹的成长过程中的趣事,以及她们那具有着优秀品格的母亲给予她们的启发和教育,成功地塑造了性格各异的人物形象,感受很深。
《小妇人》的主人公是马克一家的四个小姐妹,大姐曼格美丽而有些虚荣,二姐琼豪爽正直,老三佩丝善良而羞涩,最小的艾米爱漂亮也好惹麻烦。
让我最佩服的是老二琼,她勤劳好胜,勤学干练,是我们现在孩子所不可比拟的,虽然所处环境不同,那种为着自己理想而学习的精神实在让人为之感叹。
爸爸从军多年,姐妹几个是妈妈一手带大的,看到妈妈的疲倦的样子,一个只有十几岁的孩子,能认识到自己长大了,有义务帮助家里,帮助妈妈减轻负担,虽然舍不得放弃手中的书却知道自己该怎么做,违心地来到姑姑家打工,顶着东家姑姑的唠叨,做着一件件无趣烦燥的事,因为自己是要拿薪水来补贴家用。工作中的琼依然不忘自己的理想,得空就读书、写作;写作、读书,终于有一篇文章发表在报纸上,渴望成功的她终于得到认可。
妈妈的教育方法也让我为之折服。妈妈是一们个仁慈、善良的妇人,这个家全靠她一个人操持,在她的培育下四个女儿健康、活泼地成长着。妈妈“放纵”的教育思想是我们现代教育无法实现的。生活中的人都有懒性,几个小姐妹当然也一样,在假期都想懒一懒,闲一闲,可做母亲的没有反对,反而是放纵自由,任其发展,索性有天自己找借口外出,孩子们饿得慌了才懒散地起来,看到冷锅冷灶,没办法了自己动手,费了好大劲儿才做下早点,可吃起来个个皱眉头,中午换个方法也依然如故,整个家里乱糟糟地,大家感觉什么事儿也乱套了,都抱怨着,终于爆发了:“算了,再也不过这游手好闲的日子了”这些发自内心的话语才是妈妈想要得到的,这些实践的内在动力才是孩子们勤奋的开始,试想我们做家长的哪个能做到呢?
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
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这样的问题仿佛有了微微清晰的答案。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平平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
主人公福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作者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
福贵的一生充满了坎坷,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接连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让我顿时觉得心中一沉的是福贵的儿子在为县长的老婆因怀孕大出血,在献血时因抽血过度而死亡的片,所谓的医者仁心,竟然在性命攸关的时刻,活生生的将一个孩子抽血抽到嘴唇发青直到最后没了心跳,让我甚至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
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打击去不断的接踵而来,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在这样一个残忍的社会和渐进变革的背景下,主人公的生活勇气令人惊讶。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面对这样的事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苦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让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二和春生打比方,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财富是越来越多了,人们却渐渐的迷失了,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可是,当拥有了这些之后,他们还能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
俗话说的好: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遇到的困难很多,一部分人都被困难吓倒了,有的垂头丧气,有的皱起了眉。可另一部分人却勇敢地面对困难,想方设法地克服困难,最终战胜了困难。当我读了《苦儿流浪记》后,我有了很深的感触。
《苦儿流浪记》是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马洛写的一部儿童小说。讲的是一个叫雷米的男孩,他被养父卖给了江湖卖艺人,他离开了巴布兰妈妈,开始了浪迹天涯的生活。他认了江湖卖艺人做主人,在流浪途中,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的苦难,但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坚强的意志,战胜了困难,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亲身父母和朋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看到这里,我不禁被雷米敢于战胜困难的精神感动了,同他比起来,我在生活中、学习里碰到的困难简直无法同他相比,可我每一次遇到困难,都不像小雷米一样决心要克服困难,我却差点退缩了,想起来真是惭愧!
记得有一次,爸爸说好要跟我一起去爬山。第二天,我们很早就起来了,来到瓦屿山公园,因为那里也有山,爬上去就直接上了东辉阁。那里的山虽然不算斜,但只要一不留神就滑下去了,我跟着爸爸一起爬了上去,可是爬到中央的时候,我一不小心,滑了下去,幸好,我抓住了一棵大树,才幸免于难。我一手抓着树,一手向爸爸招手,可刚要大声说:“我不爬了。”时,我又把这句话咽回肚子里了,心想:爬山有什么好怕的,怎么可以轻易退缩呢,何况这是一座小小的山。因为当时正直夏天,山上蚊子很多,我爬着爬着,看到眼前的一堆蚊子,怕了,本想不再爬了,但爸爸说,蹬上山顶就可以看到无限美丽的风光,更何况又可以锻炼身体,何乐而不为呢?我鼓起勇气,爬了上去。站在东辉阁上,我还看到了我的学校呢!
“困难”,每当人们听到这两个字眼,不是心烦就是头疼,觉得有困难很难解决掉,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总会经历坎坷。即使你真的遇到困难也不用害怕,就当它是对你的一种考验。只有经得起考验的人,才是一个成功者。再说,“未经过风雨怎能见彩虹”不去尝试怎么就知道自己没有能力解决困难呢,对待困难,我们一定要以乐观的心情来对待它。
今天,我朗读的这本书是笑猫日记,我看的这本书是说一只会小的猫:笑猫,在寻找它?心爱的猫:虎皮猫的一个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老老鼠今天带着一只没有尾巴的老鼠,带它来到了笑猫的夏宫,说它在一个烟囱上看到了一只虎皮猫,笑猫马上爬上烟囱,不料,那只虎皮猫却把笑猫一把推下去,把笑猫的腿弄骨折了,不久,它们便知道那是一只男猫,老老鼠它们好不容易才把笑猫弄回家,笑猫回家后便看见了那一只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可是现在已经变成一只绿毛龟了,在绿毛龟的帮助下,笑猫开始寻找虎皮猫了,听绿毛龟说在一个屋顶上有一只虎皮猫,于是,他们启程了,在那儿绿毛龟和笑猫遇见了一只波斯猫∶雪儿,当雪儿好不容易把虎皮猫请来的好似后,笑猫就发现了它不是心中的虎皮猫的时候,它就告诉了那只虎皮猫说笑猫刚才说的那赞美的话,那是因为笑猫把它当成了那一只虎皮猫,虎皮猫见了非常生气,跑到屋里,到处乱抓,因为这一次虎皮猫把它的爪子染上了颜料,所以就成了一副梅花图,就因为这一次的事情,雪儿特地地办了一个画展,所以使不自信的虎皮猫变得自信起来。
笑猫也该起寻找它新中的虎皮猫了,所以它告别了雪儿,但是虎皮猫一定要和笑猫一起去,所以,它们就一起走了。
终于,在一天早晨,笑猫终于见到了它心爱的虎皮猫,正当笑猫想说喜欢它的时候,喜欢它的时候,虎皮猫的耳朵却听不见了。原来。虎皮猫的耳朵是被钟给震的听不见的。笑猫叫虎皮猫来和它一起回家的时候,虎皮猫却怎么也不答应,这是,笑猫祝愿着虎皮猫的耳朵能够好起来!!
我也很希望虎皮猫能够好起来,让我们一起祝愿虎皮猫吧!!
读完这片文章,我以控制不了情绪,眼泪花花。躺在床上,联想到了中国朝廷之争。自古以来,有多少朝代的大臣因嫉妒,谋篡皇位,使自己的国家起内讧,让别国抓住尾巴。大家记得隋炀帝么?他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他被他手下的心腹--宇文化及所杀害。
嫉妒好比是一团火红的烈焰,而爱是一团充满无私奉献暖暖的火苗。所以我们不能有嫉妒之心,因让爱的火苗撒遍世界!
茶馆是爱茶者的乐园,也是人们休息、消遣和交际的场所。但是在老舍先生的笔下,《茶馆》变成了话剧的经典。
《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茶馆里。故事讲述了茶馆老板王利发一心想让父亲的茶馆兴旺起来,为此他八方应酬,然而严酷的现实却使他每每被嘲弄。最终被冷酷无情的社会吞没。经常出入茶馆的民族资本家秦仲义从雄心勃勃搞实业救国到破产;豪爽的八旗子弟常四爷在清朝灭亡以后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故事还揭示了刘麻子等一些小人物的生存状态。
王利发是茶馆的掌柜,他心地不坏,对世间的苦难早已熟视无睹。他是个本分买卖人,希望社会安定,自个儿的生意也顺心点儿,可社会总跟他拧着劲儿来,他不敢跟社会较劲,只能俯首当“顺民”。但是,社会的魔掌越来越紧地卡住了他的脖子,最后无奈身亡。他的形象很有代表性,不坑人、不害人、逆来顺受、没有过高的要求,是当时小市民最普遍的心态,也表现出底层人民的愤怒。
秦仲义是个民族资本家。他凭着一颗报国之心,变卖祖业创建工厂,想实业救国。他耗尽40年的心血办起不小的企业,觉得这样就足可以“富国裕民”。他错了,抗战刚结束,他的产业就被没收了。秦二爷痛心疾首,怨气冲天,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制度,帝国主义、封建寡头和官僚买办共同控制的国家经济形势,没让想实业救国的秦二爷实现愿望。这又一次批判了黑暗的统治者。还有许许多多的人物,松二爷、常四爷、二德子、刘麻子……他们代表不同的人物,但他们都反映了人民的苦难、愤怒、斗争……
老舍的《茶馆》让我看到了一段屈辱斗争的历史。铭记住这段历史,记住《茶馆》,让屈辱的历史不再重演。
《论语》是一份弥足珍贵的教育遗产,使我们的心灵有所启迪,有所收益。只有用心去读,认真品味,才能洗净内心的污垢,净化我们的心灵,提升我们的道德水准,做一个实实在在的好人。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只学习而不思考,就会迷惑不解;只思考而不学习,就会在学业上陷入困境。学习就要掌握技巧,也不是死学要与世界上的万物联系在一起,古人说的好“活到老学到老”,学习是无止境的。多观察、多吃苦、多研究学识是不断深化人的精神。三经里说到:“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我国在很久前就十分注意教育,人在失败中长大,每个名人背后都有不为人知的故事,《陈平忍辱苦读书》、《陆羽弃佛从文》、《少年包拯学断案》、《万斯同闭门苦读》这些伟大人物都经历了艰辛、寒窗苦读圣贤书、辛勤学习才得到这番作为。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意思是说,广泛地熟读典籍,复习所学的知识,进而从中获得新的领悟,又能努力吸收新知识以求融会贯通。是呀,也许我们买来的书,有些人只看一遍,就把它丢弃在一旁了。其实,书中的奥秘之处不是一遍就能看出来的,你得看五遍、六遍,甚至一百遍,每一边吸收的知识都是不同的,俗话说的好:“书读百遍,其义自现。”
诚信是一个道德范畴,以诚待人,以信取人,是我们中华民族最为优秀的传统之一。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信是一种人人必备的优良品格,一个人讲信用,就代表他讲文明,讲诚信,处处受欢迎;不讲信用的人,人们会把他当成空气,忽略他的存在。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讲诚信。如果人不讲信用,在这社会上就不会有他的任何一处立足之地,什么事都做不成。讲诚信,不是说说这么简单,很多人都是说得容易做起来难,如果讲诚信,在商场上的竞争也就都不会存在了。在生活中,我们并不缺什么,就缺了人心、诚信。我们要讲诚信,因为这是做人的最基本的道理。
学了《国学》,我懂得了许多,体会到了无穷的知识。人的财富不是金钱,而是知识与诚信。古人为我们创造了无止境的知识,我们应该继承并发扬下去,让这笔“财富”在历史的舞台上熠熠生辉。《国学》是世界的瑰宝,他教会了我们一切,它是历史的领袖,是中国历史上的骄傲。
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读完《德伯家的苔丝》,不由得掩卷叹息,是谁让这位美丽淳朴的姑娘走上了不归路,两位男人的爱却得到了恨的结局,命运如此地捉弄人,又如此地悲怆,我们为苔丝掬上一把同情泪,低头沉思,悲剧的背后是什么?
善良质朴的尤物苔丝出身在贫寒的家庭,父母一心想让她攀高枝,结果却把她推进了火坑。遭遇花花公子亚雷,他贪图她的美貌,伺机占有了她。苔丝不得不背井离乡,过上隐姓埋名的生活。在打工的牛奶厂,“风光流转,由平淡变成了绚烂”,苔丝与牧师的儿子克莱日久生情,私定终身。
书中描写苔丝与克莱的爱情的段落,任何人读到都会心动不已:“她看他的全身,到处都是十全的男性美。他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他的智慧是先知的智慧。她既是爱他,而她这种爱本身就是一种智慧……而他爱她,在她看来,则是一种怜悯,因此她就倾心相委,披肝沥胆。”自卑的苔丝起初不敢接受克莱的爱情,尽管她也深深地爱上了他。那些疑虑、恐惧、郁闷、烦恼、羞耻常常盘踞在她的心头,挥之不去。但两人的真心相爱,又令苔丝把往事忘记,虽处在爱恋中,但那些阴影蠢蠢思动,不能消除。
克莱知道苔丝很爱他,“但是那时候,他还不知道,她对他的爱,究竟有多深,有多专,有多柔顺;不知道她都怎样能为他忍痛受苦,为他赴汤蹈火,她都怎样矢志靡它,至死不渝。”每每读到这里,都会心痛柔美的苔丝,她的爱情坚贞不渝,可之后她是遭了多大的罪,受了多少苦,是有多绝望,是有多凄苦……
结婚当晚,苔丝鼓起勇气向克莱坦承过去,克莱无法接受事实,一走了之,令苔丝重新跌回深渊。纯真的爱情敌不过世俗的观念,在克莱看来,贞操是原则性的问题,一切都不一样了,他无法在得知真相后再度去爱苔丝,留下她独自去面对一切。
坚强的苔丝不得不再次出去谋生,又苦又累的活儿没能把她压倒,她一直苦苦地等着克莱回来。可苔丝竟然碰上了亚雷,他摇身一变,成为了宗教的传道人。再次的相遇激起了亚雷心中的欲火,他纠缠着苔丝,她无从躲避。面对着父亲的离世,房屋被易主,看到母亲和弟妹们居无住所,生活困难,倔强的苔丝低下了头,重新回到亚雷的身边,成为他的情人。
苔丝是位纯洁、能干、正直、刚强、美好的姑娘,她的光芒将她身边的两位男人照得原形毕露。亚雷本着玩弄女人的态度出现,一度洗心革面,狂热爱上了宗教。但本性难移,依然不改花心本色,在苔丝最危难时乘机而入,占有了她。而克莱,本可以救苔丝于深渊中,但因着他的自私、狭隘以及不够坚定的爱,使得悲剧发生。当他发现自己真的可以完全原谅苔丝时,却得知苔丝已经重新回到了亚雷的怀抱中。克莱的出现,无疑加速了亚雷的死亡,苔丝压抑许久的感情一触即发,她亲手杀死了亚雷,也为自己的生命画上了句号。
悲剧的背后满是泪水,满是怜悯,满是痛惜,满是无奈。如果亚雷被宗教所感悟,走上正义的道路,帮助苔丝走出困境,或许会赢得苔丝真正的爱;如果克莱对苔丝的爱始终不移,他内心包容,原谅过往(其实这不是苔丝的错,却都由苔丝承担了一切的后果),苔丝可以和他过上相互爱恋的生活,美满幸福;如果苔丝的父母不被困苦所迫,勇敢面对,或许不会让苔丝早早地走出家门,跌入痛苦的泥潭……如果,如果,生活没有如果,现实就是如此,鲜血淋淋,满目伤痕,但仍有美好,仍有希望。
故事尽管悲壮不已,但在结局时却有一丝暖意。苔丝在与克莱最后相处的时间里,仍不忘记将自己的妹妹丽莎交托给克莱,希望他和她可以在一起幸福地生活。克莱和丽莎同行在山上,当他们从山顶往监狱处看去,苔丝的生命结束了。“那两位无言注视的人,好像祈祷似的,把身子低俯到地上,一动不动地停了许久;同时黑旗仍旧默默地招展。他们刚一有了气力,就站了起来,又手拉手往前走去。”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都是充满戏剧性的,小说通篇都是在写苔丝走向末路德悲惨经历,但从中也经常会发现一些看似偶然,却又像是冥冥之中早就注定的安排。如苔丝被侵犯前在舞会结束后与亚雷家的女仆争吵的小插曲,还有苔丝在开篇与克莱的相遇但却不相识到后来再次与其相遇并相爱到最终的互相产生爱慕之情并结为夫妻,都充满着戏剧色彩。也正是这样才能体现出作者的真实感受,和真正想反映的社会陋习和时代大背景。也为以后对苔丝悲惨经历的描写和小说的结果作了一个完美的诠释。整篇小说是以苔丝父亲得知自己是当地著名武士后裔到让苔丝去认亲和之后所发生的一切悲惨事情的经历为主线的,这样更好地体现出了造成苔丝悲剧的成因不仅是社会因素,还有苔丝本身的性格缺陷!
《茶馆》这部话剧主要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在时代的变迁中逐渐走向破灭的故事。《茶馆》该剧可以说是很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而恶人不一定有恶报。让人唏嘘不已。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每个不同的人物都代表了当时社会不同职业、阶级的不同群体。看似多达几十位的出场人物,却无一显得重复。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等等身世不同、个性显著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就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深深刻在脑中。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正如卷首老舍先生予其的定位一般:精明、有些私心而心眼不坏。
通览全文,在我眼中他作为一个掌柜,很圆滑又显得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然而,在结局中他不忍看到茶馆被高官与小人夺取,默默地在后院逝去。这一情节,仿佛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但仔细一想,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酸不已。这么一个走着中庸之道的掌柜,却选择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人物,以其行为与性格的强烈反差,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悲哀,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讽刺与不满。
《茶馆》的成功在于语言的成功和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话剧全凭台词塑造人物,一个人的性格全体现于他的每一个字眼中。“语言大师”老舍先生的语言功力令人叹为观止。《茶馆》中每个人物的台词都有生活气息却意味深长。在戏剧结构上,《茶馆》可以说是“形散,神不散”。整部话剧虽年代跨度大,没有主线故事,但毫不显得零散难懂。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主要人物,从壮到老,贯穿全剧。这样,故事虽松散但有了连贯性。
故事中人物父子相承,虽然年代变化了,但每个人物所代表着的群体依旧存在,并随着时间的迁移有了细微的变化。令故事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每个人物都扮演着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
即使人命定有孤独相随,即使我们必然要行走于大大小小亦真亦幻的循环之上却又不可以如庄子般“得其环中”,那我们又为何要构筑铜墙铁壁,孤独重复从前的故事和悲愁,又为何要放弃我们尚被自己承认的自由,而不选择栽下能随性漫步的花草,集结交合起世上人的生活,能随心从这个循环走上另一个循环——以构建起生活的新意直至消亡?让心到达孤独背面,让真理与爱充盈我的眼界,我只愿做一个完整的人而非孤魂。
真正不会体悟到孤独之痛的人只有美人儿蕾梅黛斯那样的神话,但她终须幻化上天。而我们只属于地面。所以伟大的马尔克斯写就此书并非为了批判孤独,而是希望能使拉美人乃至全世界的人能有所警醒,正视孤独,打破各自封闭的枷锁,停止无知愚昧的循环,走向融合与团结。他甚至创造出了将来过去未完成时的语句,企盼今天和将来的人们能像马孔多人一样对抗失忆,正视历史,但又不会像他们一样到头来怀念的是亦成孤魂的梅尔吉基亚德斯的部落的智慧,以及只有鸟鸣可以指引方向的封闭生活。接受、求索、敞开心怀,我们背负孤独,却不会枉活。
大风掠境,羊皮卷上的家族被抹去,自永远至永远,都不应再被重复。
茶馆里人来人往,汇集了各式各样的人物,由主到次,三教九流。这个大茶馆,便成了一个小社会。作者将这样的场景描写的绘声绘色,具有浓重的地方色彩。老舍把那老北平的韵味展现得淋漓尽致,人物特点鲜明,时间跨越了半个世纪,展现了茶馆在经历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后,民国初年,政权覆灭前夕三代的变迁。
另外,《茶馆》的成功我认为主要在语言,《茶馆》的台词设计很到位,是人物形象活跃,富于个性,并且简练,意味深长远。
戏剧本身即综艺的一种,是由演员扮演角色,当众表演情节,现实情境的艺术。在这样的基础上,老舍所著的《茶馆》具有了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通常为使戏剧上具有冲突,很多作家都采用“三一律”,但老舍却打破陈规,而且同样取得成功。老舍用自己所轻车熟路的老北京往事,绘导了一出由往昔岁月和市井生活画面组合起来的社会大戏。
而《茶馆》也是堪称“中国戏剧空前的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