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撇一捺,极简单的两笔,便构成了再普通不过的“人”字。其实,大多数人也就是如此普通,普通的不为人知。而那些成功之士之所以取得骄人的成绩,都是用自己的心血和汗水换来的。
凡是读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没有一个不为她感动。她在出生十九个月后,得了一场大病,使得眼睛瞎了,耳朵聋了。一位老师没有放弃希望,担起教海伦、凯勒的重担。老师带到她到湖边,把她的手放进水里,在她水心上拼出“水”这个单词。又瞎又聋的海伦,第一次知道了水。就这样,海伦学会了许多单词。接着,要学说话了,海伦摸着老师的嘴,一点一点地学会了说话。靠着这份毅力,海伦学会了好几国的语言,成了的女作家。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慨万千。海伦从又瞎又聋的女孩成了举世文明的作家,经历多少坎坷啊,可她从没有退缩,而是勇往直前,毫不畏惧地面对困难,去战胜它,跨过它。一个又瞎又聋的人能做到,更何况我们是一个没有缺陷的人,没有理由做不到啊!一些同学很自卑,说自己笨,人人都是平等的,没有天才,也没有笨蛋。天才和笨蛋是取决于这个人有没有决心学习,有没有毅力坚持下去,这才是最重要的。人生的路途坎坷、崎岖,就看你有没有信心和毅力去把它踩在脚下,一步一步登上成功之路。
我们每一个人时刻都在描绘着自己的人生画卷,只有奋斗,只有自强不息,我们的生活才会充满鲜亮光耀的色彩,我们的生活画卷才会熠熠闪光。
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着——《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震撼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
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但是它艰苦卓绝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它反映了达尔文的自然环境下“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思想以及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中的社会选择观。作者向我们揭示,在生存的道路上,在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才有生存的可能。
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但综观巴克的一生,它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过人类平等的尊重和爱。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作品表面是动物的悲鸣,实质是人性的呼喊,蕴含着人与动物之间的深情。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读完了张爱玲的作品集,没有喜欢上《倾城之恋》也没有喜欢上《沉香屑》而是喜欢上了《半生缘》,这个连自己也有点意外。
其实我是想爆粗口的,我想骂祝鸿才想骂顾曼璐,也是却不知道他们到底错在了哪里,又觉得他们也是可怜的。总是难忘十几年后顾曼桢和沈世均重逢时曼桢说的那句:世均,我们回不去了。短短的8个字里面到底是包含了多少的情怀啊!她明白他们回不去了所以她也拒绝了世均说的他要与时间挣扎。即使挣扎了又能怎样,要和翠芝离婚吗,这样算是胜利吗?
有时候有些事真的很讽刺,当年世均的嫂嫂和他的母亲那样的为他和翠芝做媒,他也没有答应,而后来他却与那个女人结婚生子过一辈子。他后来回忆说他也不是非要和翠芝结婚不可,只不过那时候在他赌气想要结婚的时候刚好就碰上了翠芝。亦或是他碰到的不是石翠芝而是某位李小姐、丁小姐、王小姐他也是会结婚的。世均说: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就像他和翠芝,翠芝也知道自己和叔惠是相爱着的,而世均也明白自己一直以来还是对曼桢念念不忘,所以当后来翠芝吊着嗓子念曼桢写给他的那封没有完成的情书时世均会如此的不淡定;所以后来在小饭馆里曼桢问他:你幸福吗?他回答说:我只要你幸福。曾经那么相爱的人,因误会分开,再因为赌气各自结了婚,再遇见又还能怎样呢?
一直觉得曼璐不是一个好女人,直到后来看见她劝曼桢的时候说:我做舞女做妓女不也收人家欺负,我上哪撒娇去?我也是跟你一样的人一样的姊妹两个,我那时候要是个烈女,我们一家子全饿死了。又对那个女人充满了深深地同情,或许能跟祝鸿才结婚已属不易,她的想法很天真,她只是想留住那个男人,但是她却不明白那个男人就像一只狼,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她永远也喂不饱。我想曼璐大概是不知道曼桢和世均的那次争吵是因为曼桢无法接受世均嫌弃他舞女的身份吧,或许世均没有嫌弃而是没有说服他的家人不嫌弃吧。曼桢对于曼璐一直是怀着感恩的,她劝母亲不要拿姐姐的钱,她叮嘱家人不要告诉她豫瑾结婚的事,她这样的体贴却换来曼璐那样的回报,或许曼璐自己也因为曾经做过舞女而自卑吧,所以她觉得她身边的人都像她自己一样介意曾今的那段历史。
一个人,一场故事,一世遭遇,成就了《活着》。富贵的苦难,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从一个富家少爷,沦落到贫苦农民;他气死他爹,输光财产;他的儿女死了,妻子死了,女婿死了,外孙也死了,可他却还活着,孤零零的活着。
当在黄昏的田野上,富贵和他那头老牛耕耘在田地里,富贵对牛叨絮的那席话差点让我怜悯的掉下泪来。我觉到了余华的残忍,他为什么要让富贵活着?没有了亲人,没有了爱,只有大半辈子数不尽的苦难,富贵活着的意义何在?人到底为什么而活着?
当福贵看到赌的倾家荡产的龙二被毙掉的那一刻,庆幸的是福贵,后怕的也是福贵。他庆幸,是因为被毙掉的人不是自己。他后怕,是因为被毙掉的人本该是自己。命运是未卜的,生命是脆弱的。败家子的自己气死了爹,他知道,自己害死了一个生命;当被抓去拉大炮的自己回来没有看到娘的最后一眼,他明白,生命原来如此脆弱;当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的时候,他懂得,活着不易,活着有多好!
种地的艰辛,让他体会到活着的不易;公社的磨难,让他感受到活着的美好。活着就幸福,再艰难,只要活着那也是幸福;死亡是痛苦的,再好的墓葬,那也是痛苦。当富贵的家人一个个离自己而去的时候,有痛苦,但更多的是珍惜,珍惜自己现在还具有的生命,他知道,活着有多好。
余华《活着》的自序:“作为一个词‘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攻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里有一个关键词时“忍受”。可见余华笔下的富贵面对生命的苦难与绝望只是忍受,没有反抗,更不用说蔑视。也许有人不怕死,但他一定不想死;也许有人想要死,但他一定不愿意死。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这些流派都深深的改变了世界文坛。而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尔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里亚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尔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里亚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尔孔多的乡村中。把布莱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里亚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