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篇文章,说实话,我没看懂,主要是不懂得它所表达的中心是什么。鲁迅先生的文章一向十分有内涵,好处深刻。我想这篇也必须如此,但我说不清,这篇文章是想讽刺范爱农,还是赞扬?它的中心是什么?
《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如果上述材料准确的话,那么,我按照这个思路再读《范爱农》,才有了一些感想。我想:一开始,正如作者所说:“从此我总觉得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作者是真的厌恶范爱农。“天下最可恶的人,当初以为是满人,这时才知道还在其次;第一倒是范爱农。中国不革命则已,要革命,首先就务必将范爱农除去。”犀利的语言,一番激昂的言辞,可谓快人快语,性格立见吧。之后,(lz13)作者与范爱农一同喝酒,说疯话,讲笑话,渐渐一些事也谈开,了,彼此更加了解,慢慢成为朋友。但是,对于范爱农这个人也好,这篇文章也好,耐人寻味的地方和情节简直太多了。我想还有待我细细想一想,细细品味一下。
但我还想凭目前粗浅的认识,再说点感想,整篇文章,无论示范爱农也好,“我”也罢,都给我一种很真实的感觉。不是说这事,这人必须完全是真的,但那种感情,直白的情感流露,我却有意无意的都能感到,并体会得真真切切。我记不清是那篇文章了,但记得其中的一句话:写文章要真诚。此刻,我也体会了为什么写文章真诚,才能有真实感,才能感人肺腑;才是好文章,才是好作家!鲁迅就是鲁迅。
回到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无法与狂人一样,最终与这个社会妥协,也无法像N先生一样忘却,因此他的内心痛苦、悲凉。我也疑心他就是自杀的,正因从另一角度想,自杀对于他这种人来说,或许是一种解脱。
你看过《简·爱》吗?《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和平”的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他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生价值=尊严+爱。
这本书是我读过为数不多的书籍里,认真从头到尾全部看完的一本。这本书里的女主角——简从小父母双亡,被舅舅领养,但很快舅舅也去世了,简就被舅妈里德太太抚养,但舅妈却一点也不喜欢她,有次,简和表哥约翰打了一架,舅妈却只袒护表哥约翰。后来简被舅妈送到了洛伍德孤儿院里,由于院长勃洛克赫斯特先生的苛刻和孤儿院的卫生条件极差的原因,使大部分学生被病毒感染导致身亡,其中也包括简爱的好朋友海伦。简爱长大后,去当了一所学校的老师,后来出于一个年轻人的激情,辞去了工作,去桑菲尔德庄园当小阿黛尔的家庭教师,而这也是简第一次见到这位面相丑陋、脾气古怪的罗切斯特先生,并在后来深深地爱上了他……
“假如你避免不了,就得去忍受。不能忍受生命中注定要忍受的事情,就是软弱的表现。”
“你以为我会无足轻重的留在这里吗?你以为我是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人吗?你以为我贫穷、低微、不美、渺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和你有一样多的灵魂,一样充实的心。如果上帝赐予我一点美,许多钱,我就要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不是以社会生活和习俗的准则和你说话,而是我的心灵同你的心灵讲话。”
写着这些,我的记忆逐渐鲜明起来,就仿佛简和罗切斯特先生的一幕幕都发生在我面前。罗切斯特先生其实内心是个很自卑的人,和一些人一样,有懦弱胆怯的心情,他甚至向简隐瞒了他有个疯子妻子的事情,因为他害怕失去简,这是他生命中出现的最亮的星星,是简带他走出了阴暗的那一面,但是到最后,他还是会害怕,简离开了他,他也不敢去寻找。而简,她是位非常勇敢的女性,也是位很善良的女性,她自幼受人歧视,受到许多不公正的待遇,却依然没有倒下,反而在生活的混乱中越加坚强,越加刚韧。
“越早经历挫折的人,越能锻炼出一颗独立自主的心,走过重重考验。”简虽然深爱着罗切斯特先生,但却不能违背上帝嫁给一个已婚之人。人就要活得实实在在,不能因为一件事情而不公正的对待他人,这种行为是非常无知、可耻、愚昧的。唯有善待他人,才是最宝贵的财富,虽然,回报不一定多。
简和罗切斯特的爱情,是一场尊重+爱的美妙爱情。《简·爱》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佳作,带给我很多思考。我希望不论美丑,不论贫困富有,都要拥有一个广阔的心胸,然后去努力的承受人生应该承受的重量,把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更加美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面对生活,活得更像自己。
或许命中注定吧,尽管在“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这两个名字的循环中家族看似会繁衍下去,尽管吉普赛人、政府、战争、火车和香蕉种植园的到来曾一度让这个宁静落后的村庄变得繁荣喧闹,但整个家族还是逃脱不了“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一棵树上,最后一个人正在被蚂蚁吃掉”的命运。
在我看来,孤独的人大抵两种:自负与自卑。
自负的人通常有自负的才华。他们超出常人而用慧眼看世界,理解层次不同,交流自然成障碍。于是他们干脆自行研究,不理会众人,似乎形成了至极的境界而求新的突破,领悟常人所不能领悟的玄妙。在常人眼中,这便成了孤傲。而先驱大多是在这样不能被人理解的状态下产生的。就像布恩地亚是因为过早地知晓了家族的命运而被视作疯子一样,先驱总是孤独的。
自卑的人大多缺少自负的资本。他们在某些方面低于常人而用更忧郁的眼神看世界,自觉不如众人,交流也自然隔阂了。
当人们兴趣使然地谈论着一些话题时,他们只能蜷缩在角落里做听众。热闹是他人的,他们只会用冷漠的心态面对世人。在常人眼中,这便成了孤僻。就如奥雷良诺在自卑中挣扎一样,封闭的世界注定与世隔绝的。
书籍是我们生活的导航,它教会我们去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让贫乏和平庸远离我们。每当茶余饭后咀嚼着书籍中优美的文字,欣赏一个个动人的故事,都会让有所感悟。
打开一本好书,迎面扑鼻的是清香而深邃的气息,仿佛是那新翻耕的泥土散发出馨香。在若有若无的音乐声中,我能够随意想象,想象自己是蓝天,一望无际;想象自己是月夜,寂静美丽;想象自己是海浪,澎湃不息;读小说,我会随着主人公跌宕起伏的命运或喜或悲;读抒情的散文诗歌,我会在作者淡淡的忧郁中品味他们对生命、生活、自然的态度;翻阅简单诙谐的书,我能够尽情地放声大笑,把一切烦恼都抛到九霄云外…
读书是一件乐事,趣事,让人变得深沉达观。
任何物体都有承载它的器皿,唯有知识无垠无度。人们的大脑虽无法装入所有的知识,但能够尽量摄取,而的途径即为—读书。论及书籍,托尔斯泰曾坦言: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恰恰罗素·罗兰又说:“智慧,友谊是黑暗中的光亮,倘若没有钥匙,如何打开智慧之门,又何谈放射光芒?(人生感悟)可见,书籍,使人类告别愚昧混沌。读书看似平凡,实际上是人们心灵与古今中外一切民族优秀文化,智慧相结合的过程,也是继承与发展的过程。她不但能改变人的气质,还能使人树立更为健康人生观度,做一个忠于祖国,尊老爱幼之人,成为一个有仁德,有智慧之士。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情操为人处世。不辜负苍天赋予的生命,成为沧海中不可缺少的一粟。这对于人生的回答,对于国家的培养,对于父母养育之恩的回报,无疑读书是回报她们的方式之一。
读书是一种陶冶,是一种享受,领悟是心灵净化的快慰。
在茫茫人生芸芸众生中,不以荣辱待己,不论成败待人。不热衷追名逐利,使自己超凡脱俗,你会仰头看天,蓝天澄清,白云悠悠,释怀心里的郁结,应对现实,笑对人生。在物欲横流的日子里,品味古人谈的”知足常乐“,”人到无求品自高“的教诲,会注入一般清醒剂,快乐地生活着。当我因辛勤工作而收获甚微感到牢骚满腹时,书会告诉我要笑对生活,这时我会浑身充满工作的激情;当我遇到困难,想打退鼓堂时,百折不挠的居里夫人就会浮此刻我的眼前,激励我鼓起勇气继续努力;当我抱怨自己一无是处,”天生我才必有用“这句名言会告诫我,”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当我志得意满时,”一杯水的容量“会提醒我,看似满满的一杯水还能容纳100多个回形针,自己还有许多能量可挖掘;当我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时,屈原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就会在我耳畔响起…
以前书中体会过”怦然心跳“;以前在书中有一种”莫名感动“;以前在书中进行自我审视,也以前在书中看到人生百态……我只愿情绪伴书平和而宁静,灵魂伴书纯洁而超然。读书不是一种消遣的行为,而是提高自己的学识。我想带着目的去读书的效果会好一些。想想自己缺的是什么,就学习什么。自己少的,在别人那里也许就有,所以宽容多,理解就多!
一年前,妈妈从网上给我买了一本《小公主》,据说这是一本很好的书,于是我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位坚强、乐观、无私的小女孩,名字叫莎拉﹒库尔。莎拉在很小的时候就没了妈妈,当她七岁时,她有钱的爸爸把她从印度送到了英国伦敦“珍妮女子学院”上学。校长珍妮是一个“势利眼”,在莎拉有钱时对他百依百顺。莎拉也不摆小姐的架子,她处处帮忙别人,还和一个小女佣成了好朋友。
之后,莎拉的爸爸因为投资金刚石矿山而破产,并且染上瘟疫去世了。于是珍妮就让莎拉当佣人,干很多活,还经常虐待她,可莎拉很坚强,不论受到什么样的虐待,她都始终坚持着公主的风范,并不停的帮忙别人。最终,她爸爸的朋友找到了她,原先莎拉的爸爸并没有破产。于是莎拉便离开了那里,过上的了欢乐的生活。
看完这本书后,我真的自愧不如啊!我可比莎拉差远了!
先说坚强,我可是一点挫折都受不了。那次妈妈说了我一句,我就不高兴了好几天。三年级期末考试成绩没能排到年级前20名,所以我闷闷不乐的过了一个暑假。但人家莎拉虽然备受虐待,可还是那么坚强的活着。莎拉让我明白了要学会坚强。
再说乐观,以前的我总是和悲观,事情老是往不好的方面想。有一次,放学回家后我的卷子找不到了,就想:必须是丢了,明天上学教师收卷子了怎样办?一中午都提心吊胆,结果午时又在学校找到了。《小公主》告诉我,我们应当向好的方面想,像莎拉一样,她吃不饱、穿不暖时还坚持乐观,把和一只小老鼠做朋友当成开心的事呢!
最终说无私,有时朋友向我借书,我就害怕他们把书弄丢了或坏了,不愿意借。直到看完这本书后我才明白过来,应当借给他们,有句话这样说:“帮忙别人,欢乐自我!”人家莎拉自我很饿,但她还是把面包送给了比她还饿的那个小女孩,我们也应当无私啊!
读完这本书后,我懂得了要坚强、要乐观、要无私,要像莎拉学习!
自然是人类的老师,它教会了我们许许多多知识,《自然之道》就是这样一篇文章,它教会了我们要按自然规律办事。
“一只小海龟从沙面探出脑袋来,做了一番侦察,试探一下如果它的兄弟姐妹们跟着出来是否是安全的。”这就是海龟的自然之道。可是,人们对海龟的自然之道又知道多少呢?
《自然之道》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群游客和一个向导到南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玩,因为救了一只海龟而伤害了许多小海龟的事。
我读这篇文章,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善良的人们为什么没有做成一件好事呢?
当我读到“向导出于好心救了一只小海龟们的‘侦察兵’,让巢中的小海龟们获得一个错误的安全信号,都从巢穴里涌了出来,涉水向那高高的潮头奔去。引来了无数只食肉鸟的袭击”这段话时,我想,为什么他们出于好心却办了坏事呢?思考中,我明白了。因为他们违背了小海龟的自然之道。当我看到了那么多小海龟都在“跑”向大海,但头顶上一大群食肉鸟袭来时,我真是惊恐万分,为小海龟捏了一把汗。当我看到食肉鸟们向小海龟扑来时,我是多么为小海龟担心。啊!我在心里祈祷着,希望它们不被食肉鸟吃掉。当小海龟成为食肉鸟的口中之食时,我是多么恨那些食肉鸟,更恨那些人的无知。我为小海龟们的无辜和无助感到痛惜!
小海龟的遭遇,读后令人痛惜,这不是一场“天灾”,而是一场“人祸”———这是因为人们不懂自然之道而犯下的一个错。像这样事例我在别的书上也看过。
美国西部有一个森林,叫凯巴伯森林,里面生活着一群鹿和一群狼。狼不断地吃掉鹿,善良的人们看不下去了,他们开始捕杀森林里的狼。狼被杀死过后,鹿增长了许多,把森林里草都吃光了,破坏了生态环境,鹿家族也开始走向衰败。这个事实告诉我们:地球上的万物之间都是有联系的,它们互相制约,互相联系。森林需要狼,也需要鹿,才能维持生态平衡,这就是自然之道。
读了《自然之道》这篇文章,我明白了:自然中的万物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规律。在自然面前,如果我们不按照自然规律办事,往往会产生事与愿违的结果,甚至会带来恶果。自然是人类的老师,让我们聆听自然的教诲吧!
《阁楼精灵》的作者是汤素兰阿姨,她写过很多有趣的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群善良、诚实、充满爱心的小精灵之间所发生的故事。由于人类生活环境的不断变化,小精灵赖以生存的阁楼变得越来越少,它们不得不离开人类,长途跋涉去寻找自己的新家园—精灵谷。在迁徙的过程中,小精灵不畏艰难险阻,用智慧和毅力战胜了一切困难,也寻找到了生活的快乐。那些精灵们最喜欢照顾孩子,尽管孩子们长大后也许不一定能记得它们,因为阁楼精灵会实施遗忘的魔法,但是它们却让孩子们的童年变得多姿多彩、幸福快乐。
如果世界上真的有精灵,我们的行为常常无意中就伤害了它们,尤其是阁楼精灵。因为随着房屋的改造,现在阁楼已经迅速减少,使它们失去了生存的空间,迫使精灵们只能迁移。而它们生活中缺少了人类,生活就没有意义,所有的阁楼精灵会一天天变老,一天天虚弱,也就是说精灵和人类互相依赖。因此我们应该保护环境,热爱大自然,学会与自然和谐相处。这既是为了那些精灵,也是为了我们人类!
《阁楼精灵》描述的是善良和智慧,播撒的是真善美的种子,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人要诚实、善良、充满爱心的道理。如果生活中好人既有善良,又拥有智慧,他们就可以保护自己、保护别人,还能够战胜坏人、战胜邪恶。所以我特别爱看《阁楼精灵》,也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在阅读过这本书后,能够让善良和智慧的种子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生根长叶,我们的社会也会变得更加美好。
《简·爱》简爱这本书是以女主人公的名字命名的。这一本书塑造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而其中作为突出的人物,莫过于这本书的主人公简爱。简爱自幼便失去了父母,寄养在舅舅家。在舅舅去世之后简爱受尽了舅妈的歧视。后来又被舅妈送到了一所半慈善性质的学校,在那里开始了生活。在这样的背景下成长起来的简爱,虽然十分贫穷、地位低微、相貌平平,身材瘦小。但是简爱无论在任何时候,始终保持着自尊自爱,勇敢地追求平等和幸福。
我在简爱的身上学到了许多,她生活的时代是一个男女不平等的时代,但她却是一个既坚韧、倔强、叛逆的新时代女性,同时还具备善良、稳重、宽容的品质,这种性格也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的女生要学习的地方,不断的鼓励着我自己。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片段是简爱初到罗沃德学校时所发生的事情,我读出了她的坚毅、爱憎分明、敢爱敢恨,我十分喜欢她的性格,这是她使我孜孜不倦的读完了这一本书。
在今后的生活当中,我要像简爱一样面对生活,挫折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种精神,值得所有女性学习,无论遭遇多少生活的挫折,仍然积极乐观。正如海伦所说“我觉得生命太短促的,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如果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景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脚下的路不会一直平坦,人的一生不会一帆风顺,只有勇敢面对困难和挫折,才能克服它,战胜它,最终达到成功的彼岸。
丹青泼墨,遨游书海,我们在书的世界里长大。我们可以在古书里一窥盛世朝代里的繁华与昌盛;在科幻小说里一览未来世界科技的发达;或是驶着一艘名为近代文学的小舟,回溯历史的潮流;再或是走过一道名为童话的彩虹桥,感受虚拟人物身上的精神与力量。是书丰盈了我们的生活,是书丰盈了我们的精神世界。
自小,我就爱读书,四大名著、《千字文》、《增广贤文》、《论语》,我都粗略翻过。但记忆里印象最深刻的只有一本,就是《西游记》。这是我四、五岁时最喜欢的睡前故事集,爷爷在我睡觉前总会讲上一个章节,然后我就带着对神话的遐思与幻想进入甜甜的梦乡。
每当听到三打白骨精,孙悟空被冤枉的情节,我会很生气,为他打抱不平。每当听到火焰山铁扇公主被孙悟空戏弄这一章时,我就会哈哈大笑,赞扬孙行者聪明。听到神龟把他们师徒四人甩下龟背,我既觉得可惜,又觉得他们被惩罚是应该的。
我的心绪随着故事情节发展进入一个个时空,感受主人公们情感的跌宕起伏。这时,爷爷总会慈爱地摸摸我的头,眯着眼睛和我一起感慨。爷爷也是我最知心的书友,那些各地的小说大都是他给我搜罗来的。因此放假我最爱去的地方就是爷爷家,和他一起阅读就是我最大的享受。
现在虽然长大了一些,但《西游记》中的情节仍然历历在目,我仍旧对阅读情有独钟,不过我的阅读面更广了。不只看明清小说,经典文学,我也开始读《山海经》、《搜神传》一类的神话志异,还有外国的文学名著,像小仲马的《茶花女》、爱丽丝·门罗的《岛》、罗曼·罗兰的《名人传》,这些书,我都仔细读过。
闲暇时分,捧一本书,细细阅读,你会发现书里蕴含着一个奇妙的世界,形形色色的各式人物,各具特色的景物描写,书里的一切都那么令人神往。“书中自有黄金屋。”阅读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更加快乐,更加美好!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在歌声落幕的时候,我慢慢的合上了《让世界充满爱》读本,这是一本教育青少年不做社会上的不和谐因素,同心共建和谐社会的好书。
读着《让世界充满爱》我思绪万千;合上《让世界充满爱》我心潮起伏。书中用大量事例和数据向我们讲述了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爱是关心、是理解、是包容、是尊重、是责任,因为有爱才使我们的世界充满朝气和活力。读本通过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六个方面来阐述了社会和谐安定的基本要素和特征。我们需要发展经济来增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需要发展民主来加强和谐社会的政治保障,需要发展先进文化来巩固和谐社会的精神文明。
在看完了读本后,又有太多太多的事迹让我感动不已。冯艾、林海燕、还有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小护士的形象深深的烙入了我的心底,让我知道了原来我们生长的大家庭中处处有温情,处处洋溢着爱。冯艾,一个复旦大学的女大学生,远离繁华热闹的大都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4年内两度赴西部基层艰苦地区从事志愿服务,给当地的孩子带去了知识和改变的希望,孟子曰:“敬人者,人恒敬之;爱人者,人恒爱之”,生活在世界上,我们离不开别人的帮助,别人也同样需要我们的帮助,助人为乐是一种美德,它在给人帮助的同时,也让帮助人者获得快乐和欣慰。只有毫不吝啬地帮助他人的人,才可以享受这种幸福。和谐的社会处处充满着爱和温情,爱是人生活的动力,可以使人的心灵得到进化。爱自己,你会认真学习,朝气蓬勃;爱他人,你会乐于奉献,不怕吃苦;爱祖国,你会理想远大,服务社会;爱生活,你会勇于挑战,热爱人生。在我们生活的社会中,正是千千万万个像冯艾一样的志愿者,用他们的爱、心血和汗水辛勤播下的种子,会在祖国广袤的土地上生根发芽,绽放成灿烂的花海。
我们需要一个和谐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目标,从我国西周时代的和谐观念起,古人就提出了“大同社会”的构思,并从一种认识观发展成为政治、经济、伦理、价值目标及其和睦均衡的和谐社会观念体系。十六世纪起欧洲一些思想家展示了对未来和谐社会理想模式的构建,如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康帕内拉的“太阳城”等。党的xx届四中全会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是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升华。
我们需要一个和谐的社会,国家的安定和谐,给企业的成长提供了生存的土壤。对于**公司来说,和谐可以解释为生产安全、队伍稳定。作为青年,如何创造安全的环境,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生力军作用,这需要我们站在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抓好安全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起安全理念,切实担负起本岗位、本班组的安全责任,认真研究制定安全的具体办法,对新情况、新问题,能够主动的思考对策,筑起一道牢固的安全屏障。没有企业的稳定发展,就没有社会的和谐。**公司的发展历程,谱写的是一曲曲艰苦创业、团结奋进之歌。作为新时期下的**公司青年,无论是在岗位上,还是在生活中,要注重团结,做到创造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要尊重同事,要理解同事,要帮助同事,待人真诚、为人守信、与人为善;要团结人,尊重人,使自己在利益诉求多样化的社会中摆正位置,率先建立一种新型的人际关系,积极实践科学、健康、文明的交往方式,争做一代团结向上的好青年,让和谐之歌高昂嘹亮。
中国要真正强大,创建一个和谐社会是当务之急,也是必由之路。面对新的世纪,面对新的挑战,创建和谐社会,这不仅仅是我们的一种责任,更是我们肩负的使命,而且任重道远,是我们必须不懈追求的目标,让我们继续高唱“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共同努力,描绘出和谐共存的美好愿景。
书中讲述了善良忠厚的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替朋友巴萨尼奥向冷酷无情的犹太商人夏洛克借高利贷,并以自我的商船作为抵押,夏洛克想乘机割取安东尼奥的肉便答应了。但安东尼奥的商船却出事了,夏洛克把安东尼奥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聪明的鲍西亚答应夏洛克能够割取安东尼奥身上的任意一块肉,只是若流下一滴血的话(合约上只写了一磅肉,却没有答应给夏洛克任何一滴血)就用他的性命和财产来抵换。最终安东尼奥获救,除了夏洛克之外,每个人都得到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威尼斯商人》是莎士比亚早期的喜剧作品,安东尼奥和夏洛克是两个对立的人物形象,他们对待金钱和人情的态度截然相反。安东尼奥是人们梦想中的商人,是所谓商人王子、慷慨仁厚、放债不取利息、珍重友谊,不惜为之牺牲生命。而夏洛克却爱钱如命,惟利是图,受到损害就要加以灭绝人性的报复。对他贪婪的金钱欲和残忍的报复心,莎士比亚显然持否定的态度。从人文主义立场出发,莎士比亚认为像安东尼奥那样的商人能够消除资产阶级的矛盾,建立人与人之间被金钱破坏的自然关系,实现完美的生活。而夏洛克那样的高利贷资本商人,重利盘剥,损人利己,则是社会矛盾的根源,完美生活的破坏者。但在另一方面,莎士比亚对夏洛克作为犹太人受到的歧视和欺辱又怀有同情。
鲍西亚是书中一个充满智慧的女性,正是因为她,安东尼奥才能幸免于难,她的父亲曾留给她三个匣子,一个是金做的,一个是银做的,还有一个是铅做的,仅有选中装有鲍西亚照片的才能和聪明美貌的鲍西亚结婚,而鲍西亚的照片正是放在铅匣子中。这个世上有着各种各样的事物,很多事物虽然外表十分美丽,但实际上却是很丑陋的,很多富家公子外表金光灿烂,但实际上却是不学无术。有一句话会发亮不必须都是金子,可是金子总会发亮的。我们要学会分辨是非黑白,不要被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迷惑,许多事物的表面现象往往是虚假的,仅仅是为了迷惑我们,我们应当要学会透过表面看本质。所以,在感情和友情面前,金钱也只剩淡如水的痕迹了。
读完了《威尼斯商人》,也让我获益匪浅,它教会了我,友情与亲情的重要,让我明白了,情一向陪伴着你,当你开心时,它会为你鼓掌欢呼;当你忧愁,郁闷时,它会为你分担忧愁。所以不要只为了一时的满足和欢乐而背叛它,抛弃它。它,让我感受到了财与情之间的交错,不再为此而徘徊其中了。记住吧,你永远的朋友情。
现实生活中,我们做事不要虚浮。一步一个脚印,实打实的才能成事,大跃进、浮夸风吃的就是这个苦头,高产决不是吹出来的。学习工作也是一样,投机取巧,做小动作,看起来风风火火的教学活动未必就是件好事。做任何事都要打好基础,低层的巩固才能使得项目更具有诱惑和成功力,就像老子《道德经》里所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仅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慢慢地向成功靠近,直到取得最终的成功。
暑假中,我读了一本颇有趣味的散文--《朝花夕拾》,在不知不觉中,就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它在不知不觉中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一个似曾相识的老友。
《朝花夕拾》,听名字就有一种很深奥的感觉。“朝花”,“夕拾”,分开来读,“朝”对“夕”,“花”需“拾”,早晨的花傍晚拾起来,又反复的去读,一遍又一遍,好像渐渐明白了,这写的是作者年轻时候的一些事情。从“朝”到“夕”,写出了时间的迁移。
初读《朝花夕拾》,只是对其表面有所感触,细读品味,便觉得另有一番风味。这本书主要写了作者鲁迅的童年生活,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从字面上就觉得有一股仙气,能够让人浮想联翩,有一种遥不可及的感觉,给人留下的印象总是深刻的。
百草园是作者鲁迅家的一个园子,不过早已卖给朱文公的后代了,但这可是作者小时候的乐园,充满了童趣,你看那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紫红的桑葚,无一不是乡下的田园风光,这或许就是作者所羡慕的一种生活吧,就像闰土那样可以捕鸟的生活。
三味书屋,听名字让我想起了三昧真火,可想而知是多么的“凶猛”,它是作者学习的书塾。印象深刻的是那教书先生,严厉的好像随时就要喷三昧真火一样,俗话说得好,严师出高徒,想必正是这样,才成就了鲁迅这个伟人吧。
三味书屋中的“仁远乎哉我欲人斯仁至矣”“笑人齿缺曰狗窦大开”“上九潜龙勿用”“厥土下上上错厥贡苞芽橘柚”这些烦躁无味的古文使人感觉到了封建社会的那种私塾的严肃和教书先生对孩子们的严厉,在那里似乎没有一点乐趣,这完全是一个孩子所待不住的地方,没人能想到像作者这么一个让人感到贪玩的孩子竟能承受得了,这也许就是毅力吧。
在百草园中还有一个人大家仿佛也会记得,谁呢?长妈妈。到现在我还记得她说的美女蛇,那是一个神奇的故事,这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看的动画片《葫芦娃》中的'蛇精,是不是和她一样美呢?
说起长妈妈,又不得不提那本《山海经》了,它可是作者的宝书。你能想象的到一个不识字的人竟然能买来书?恐怕连记住名字都很困难!也难怪她把《山海经》记成了“三哼经”,这也可见长妈妈对作者真挚的爱。
读了这本书,我才真正的明白了,为什么人们称鲁迅为文学巨匠,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他的作品。就拿《朝花夕拾》这本书来说,它反映了当时的社会背景,作者也暗写了对当时旧社会的批判。这本书真实反映了作者在用笔和敌人作斗争的过程,在当时那样的社会,能有这种勇气的人也真是难得,他拥有大的力量――一种能够伤人于无形的力量,他就是鲁迅,人们心中永远的文学巨匠。
“可否请你帮我画只绵羊?”初次见面时他这么问。既然如此“我”就帮他画了一只绵羊,可这位小鉴定家似乎在考验“我”的耐心――四只羊中竟无一只满意。就当“我”耐心被磨光敷衍的画了一个空箱子,并告诉他要的绵羊就在里面时,他却露出了喜色。这就是“我”认识小王子的经过。
这部书讲述了一个世界上伤心的故事,是一则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
小王子曾经去过一些别的小行星,见到的全都是些大人,例如:国王、酒鬼、自负者、商人、数学家等等。
当他到达第五个星球时,他遇到了一位灯夫,他每分钟都必须点亮和熄灭一次灯,因为那颗小行星旋转的速度极奇快,一天只有一分钟那么短,他嘴里总嘀咕着:“我在忙着很重要的事,这是我的职责……”
这个人一定会被其他人嘲笑,像国王、酒鬼、商人他们一样。虽然如此,他却是他们之中我惟一不会觉得荒谬可笑的人。或许,那是因为他思索的是他自身以外的事。至少,他的工作较有意义。当他点燃路灯时,就好像又多了一颗星星或一朵花苏醒过来。当他熄灯时,就好像送这颗星星和花进入了梦乡。
是啊,为了别人的事情而努力,不论在哪个国度,为之所做的事情都会被看作是重要的事情。
第七个行星便是地球,在那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他请求与它一起玩耍,它却拒绝了:“因为我还没有被驯养。”“驯养是什么意思?”“那是一种常常被忽略的行为,他的意思是建立关系。对我来说,你不过是个小孩,就跟其他成千上万的小孩没什么不同,我对你来说也一样。但是,如果你驯养我,那么,我们就会被彼此需要了。对我们来说彼此就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和某人建立关系,例如成为朋友,是很美好的事。若我和某人成为朋友,我的生活便有如阳光照耀般充满光彩。我就会辨认出那与众不同的脚步声,是独一无二声音。
每个人都拥有星星,但是对不同的人而言,他们有着不同的意义。不过所有的星星都是缄默的。但,惟有你所拥有的与他人不同,对你而言它是耀眼的。
其实重要的事情,是眼睛无法看见的。它对每个人而言都不同。
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书,丰富了我的知识;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书,给予了我人生的启迪。以书相伴,人生就会有大不同。生活可以清贫,但不可以无书。博览全书的人,往往知识丰富,能集众家之所长于其身,因此能使人喜欢读书,将使他终身受益。
虽然我们都知道要多读书,读好书。可仍然有一些人没有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究其原因,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对读书产生兴趣,兴趣才是好的老师!
读书不仅可以让孩子获取广泛的知识,陶冶情操,还能使孩子得到放松休闲,缓解焦虑,调节情绪,与孩子一起读书,既能留出一些时间与孩子共处,又能要求自己也养成读书的习惯,一举两得。
经常读书的人会思考,知道怎么才能想出办法。他们智商比较高,能够把无序而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抓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经常读书的人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每一个结论会通过合理的推导得出,而不会人云亦云、信口雌黄。
读书的目的当然是为了提高对人性的认识,锻炼心胸,逐步训练感受幸福的能力,培养自信心,形成实践能力。有道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因此,养成阅读习惯将受用终生。阅读习惯是在心灵深处装了一部发动机,一个人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寂寞,养不成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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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其实讲述的就是一个狼母望子成龙的梦想,只不过这个梦想经历的一系列过程太惨烈,太痛苦。从黑桑到蓝魂儿,再到双毛,狼母紫岚用自己规划好的系列方法培育她的儿子,可谓是呕心沥血。可每次都在与梦想一步之遥时与之擦肩而过,伴着而来一次次的丧子之痛。但痛苦似乎不能打败她,反而更让她目标明确,斗志昂扬。作为母亲教育孩子所付出的,她比古代的“孟母”“岳母”有过之而无不及,令同为母亲的我汗颜,更为之动容。
大观今天的中国教育,二十年寒窗苦读,莘莘学子们为实现父母梦想的这条汗水心血之路上,付出的是自己成长的快乐,牺牲的是自己孤独的灵魂。一个幼小的生命在几代人的关注疼爱下呱呱坠地,过的是帝王似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可是失去的是自由思考,任性做事的权利。“学画、练琴、背唐诗宋词、读这样那样的书……”不管你自己是否愿意,反正一切都是为你好,为了你的灿烂前程,你只要按照大人们的意愿撒开四蹄奔跑,而且要拼命的跑,跑到同龄者的最前面,甚至超越一切!这样看来,这些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宝贝们到底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呢?
狼类与人类不同的是,狼母紫岚在失去黑桑后,虽心痛,但把梦想立刻转放到蓝魂儿身上,而且更强烈。当蓝魂儿被猎人的捕兽夹夹住无法再逃生时,她狼性的本能爆发,一口咬断了儿子的喉管,咬断他的躯体,让猎人连一张完整的毛皮都得不到。若不成之,不如毁之!到底是狼,狠辣到极致。
儿子们一个一个在寻梦中梦断天地间,可是紫岚希望儿子做狼王的梦想愈发强烈。双毛这只烂泥扶不上墙的小狼在无奈中接受了母亲的培育,噩梦从此开始。尽管付出的代价太大太残酷,狼母紫岚乐于去做,哪怕让自己的腿瘸了,让自己苍老百倍,甚至做了儿子的仆人,她亦无怨无悔!
与狼比,人类没有这样的残忍,也没这么强大的支撑力。如今,一个个独生子女生活在父母的蜜罐甜缸里,是温室里的宠儿,他们只能接受成功,无法在失败中伫立。在一些打击面前视生命如儿戏,那毫不犹豫的纵身一跳,不仅给自己的花季年华打上了句号,也带走了父母的梦想蓝天,一个家庭从此湮灭在痛苦悔恨中。人类是断然没有狼类那样的毅力和勇气再来培育第二个,第三个……
这本书就是当前中国家庭教育的缩影,为人父母者都应该去好好读读这本书,一定大有收获。俗话说:儿孙自有儿孙福,或许紫岚早明白这一点,不要把自己的渴望强加在孩子身上,对成功的定义不是那么单一,她和她的儿孙们一定会其乐融融地生活在一起,而不是最后的玉石俱焚,到头来南柯一梦。诚然有梦是好的,但追梦得量力而行,还要顺其自然,若一切太执著,那结局一定是不美好的!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儿童读物《百家姓》,作者是北宋年间吴越钱塘地区的一位儒生,全书一共涉及到504个姓氏,以此排列,宋朝的皇帝姓赵,所以赵排在了第一位。《百家姓》里从各姓的来源、名人、名事来演说他们的历史和名人故事。比如说我爸爸姓谢,关于谢氏起源有3种说法:
1、谢姓出自姜姓,是炎帝后裔申伯的后代。
2、出自任姓,为黄帝之后。相传黄帝之子25宗。
3、为他姓改为谢姓。
据《旧唐书不文苑传》,卫州人谢偃之本为鲜卑族人,姓直勒氏,后改为谢氏,亦为河南谢氏。主要以广东、江西、湖南等分布较多,约占全部谢氏人口的36%,安徽的谢氏人口分布相对较少,但我的家乡有一个村子全部是谢氏家族,听爸爸说,我们就是爸爸的爷爷辈从那里迁来的,现在我们都还有联系呢。
谢姓历史悠久,杰出人才不绝于史,从古到今出了不少名人呢。如古时候东晋的谢安,曾率领弟谢石、侄谢玄、子谢琰迎战苻坚的百万大军,在淝水一战中大获全胜,使晋室赢得偏安于江左的机会,谢氏家族从此也成为东晋的高门世族;南朝诗人谢灵运开创了中国山水诗一派,世称“大谢”,其后人谢朓,则为永明体作家中的代表诗人,世称“小谢”,二人在我国古代文学史上都占有重要的地位等、当代有中国音乐人、歌手、词曲唱作者、演员、老板、商人、特效制作人、青年企业家、朝霆创始人的谢霆锋;出生于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的著名主持谢楠及著名的模特谢东娜等等许多名人。我们学校也有几名谢姓的同学,想不到我们谢氏家族有那么多杰出人物,我要以他们为榜样,不怕困难,努力学习,好好生活,要对得起自己的姓氏,不给自己的祖先丢脸,立志长大后为家族争光,做社会有用的人才。
读了《百家姓》,我感觉有了动力,有了奋斗的目标,对自己的谢氏产生了自信和自豪。
今天,我读完了《狼王梦》这本书,不禁感慨万千。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匹百折不挠的母狼,她有一个美丽的名字——紫岚。最初的紫岚是一匹年轻美丽的母狼,她有一个对她很好的伴侣——大公狼黑桑。可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黑桑暴死鬼谷。临死前,黑桑留下无尽的遗恨。他觉的自己天生就是狼王,可惜壮志未酬,虽然他是那么努力的在花冈岩、树皮上锻炼他的狼牙、狼爪。
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了五只狼崽。雨水中,一只小公狼被死神带走了,剩下了三公一母四只狼崽,长子黑仔;次子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双毛儿,的一只母狼崽叫媚媚。不想做狼王的狼,不是好狼!紫岚开始全身心的培育活下来的狼崽,她要让这些小狼崽成为狼王,完成他们的父亲的未竞的遗愿。
不幸的是,老天并没有因为这个远大的志向而格外照顾他们,而是一次次的将灾难降临到他们身上。长的最象父亲的黑仔连狼王的边都还没沾上就死在了金雕的手中。心碎的紫岚只能将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了。蓝魂儿果然没有让紫岚失望,他成了智慧、力量、胆识、格斗技术出众的大公狼。但是猎人的捕兽夹带走了蓝魂儿的命,也再次斩断了黑桑和紫岚的狼王梦。实现狼王梦想最后的选择只能是双毛——这个在紫岚眼里不争气的不具备一点狼性的奴性十足的小家伙了。经过艰苦的压迫式教导后,双毛恢复了他做为一匹狼的本性,但狼性天生的缺失使他在最关键的狼王决斗中惨死在狼王洛戛的爪下,功败垂成。紫岚的必血全部付之东流!终于,女儿媚媚又给了紫岚带来了希望,因为媚媚与一头雄壮的大公狼热恋了,她可以培养自己的外孙成为狼王了!虽然,媚媚狠心的将紫岚赶出了家门。但这丝毫没有动摇紫岚的决心!她天生就是为实现狼王梦而生的,直至了为了保护家族后代的安全出生与老雕同归于尽!终其一生为了实现狼王梦而坚持不懈!
书中的紫岚是我最喜欢的,因为她志存高远,不怕困难,有大智慧。她为了实现狼王梦,百折不回,费尽心血。而之所以让她如此坚持的是她对丈夫的爱,她要实现丈夫的遗愿!正是因为此爱,她毫不退缩,非常坚强的面对生活中的各种不幸:失去伴侣,失去爱子,又被女儿赶出家门,甚至失去美丽!这么多的苦难全部加在了紫岚的身上,也丝毫没有改变她去实现自己的愿望!为了让他的狼子们成为狼王,她耗尽了自己的心血,甚至是生命!她用自己的一生全释了这样一个道理:成功来之不易,为了梦想,不要放过一丝希望,面对打击绝不能退缩!哪怕最后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也不要放弃!生命因为梦想而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