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妇人读书心得体会(通用26篇)
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本小说,却只喜欢张爱玲的《半生缘》。并非喜欢悲剧,而是喜欢张爱玲笔下栩栩如生的人物。张爱玲的半生缘,讲述了20世纪30年代旧上海三对男女(曼璐与豫瑾、曼桢与世钧、叔惠与翠芝)之间的爱恨情仇。
曼璐迫于生计,“背叛”了青梅竹马的有情人豫瑾。从一个单纯少女沦落为妖艳舞女,她为了一家老小7人的生活,顾不得青春年少,出卖自己的肉体与灵魂。但家里人却都不理解她,认为她干的工作实在丢人,身为长女的她始终把苦水往肚子里咽,用自己尊严换来的钱供养一大家子人开销。由于长期生活在一个压抑、得不到亲人理解的环境下,她开始变得自私与心狠手辣。当她得知豫瑾到她娘家时,她很想见到豫瑾,她还以为豫瑾还在那里迷恋着她!他对豫瑾仍抱有一丝幻想。而此时的豫瑾对曼璐又是如此冷酷无情,豫瑾否定了自己与曼璐过去的一切,连最后一点尊严都没有留给曼璐。当豫瑾离开时,只听见曼璐那一阵一阵,摧毁了肺肝的啜泣!如果家中的顶梁柱没有逝去!如果他没有去做舞女!如果她还是曾经那个天真浪漫的她!如果……可是他们再也回不去了!曼璐误认为妹妹对豫瑾有意思,她恨妹妹,恨入骨髓。妹妹年纪这样轻,她是有前途的,不像曼璐的一生已经完了,所剩下的只有她从前和豫瑾的一些事迹,虽然凄楚,可是很有回味的,但是给她妹妹这样一来,这一点回忆已经给糟蹋掉了,变成一堆刺心的东西,碰都不能碰,一想起来就觉得刺心。即使她最后得知自己错怪了妹妹,她也将错就错,把自己的亲妹妹送给祝鸿才那个饕餮。是她一手造就了曼桢的悲剧!曼璐是男权社会的受害者,也是男权社会的助纣为虐者!但作为读者的我,却恨不起来她。因为她曾经也纯洁过,是那样一个旧社会把他逼成毒蝎妇人的!
曼桢是一位善良美丽,外表柔弱内心坚强的女子。她知道努力,大学毕业后,她来到一家纺织厂里工作,与温和敦厚的世钧相识、相爱。姐姐出嫁后,她主动担起家里的重担,除了在纺织厂工作外,还另找一份做家教的工作。她工作虽然忙,但一直兴致很好。在旧上海,一名女子担起家庭重任,着实是伟大的,令人佩服的!正当她与世钧热恋时,曼璐与鸿才这朵罂粟之花蠢蠢欲动!毁灭了曼桢的美好前程!自己的亲姐姐曼璐竟把自己送给了姐夫,想出借腹生子的计策来!曼璐为了让曼桢顺从,把她囚禁于房间长达一年,直至她因难产才把她从囚禁之地送进医院。生完孩子极度虚弱的她,在好心病友的帮助下,逃出罂粟之花的魔掌。半生缘中,曼桢是个可怜人,是最值得同情的,但她后来与祝鸿才结婚。我认为这才真正导致了她的悲剧人生。曼璐去世后,祝鸿才投机接二连三失败,以致穷困潦倒。此时的祝鸿才再也摆不出他那俗气的暴发户的样子。而是一副潦倒不堪的样子,曼桢竟又同情他来,自认为他真有了悔过之意。曼桢究竟涉世未深,她不知道,往往越是残暴的人越是怯懦,越在得意时候横行不法的人,越是经不起一点挫折,立刻就矮了一截子,露出一副可怜的脸相。加上曼桢得知世钧结婚了。曼桢心灰意冷、将错就错,嫁给了自己噩梦制造者祝鸿才那个禽兽。婚后,祝鸿才如愿以偿娶到了曼桢,却又不稀罕了!总是有心找曼桢她们母子的碴子,曼桢无视他的气愤,他就拿孩子出气,对孩子又训又打!跟着祝鸿才的曼桢,受了许多气!借钱打官司也要离婚。离婚后,曼桢想想她与祝鸿才结婚的事,甚是后悔!而此时的她再次见到世钧,世钧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自己也是一个孩子的母亲。十四年了,两个相爱的人再次相见,一切都已面目全非。曼桢强撑着自己的矜持对世钧说起自己的悲惨遭遇,她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只有苍白。曼桢缓缓的叙述着那个由姐姐和祝鸿才造就的噩梦。心中如秋波古井,再也不曾有暗流汹涌喷薄;心中早已云淡风轻,再也没有从前的惊心动魄。而世钧越听越奇怪,最气人的是自己完全无能为力,现在就是粉身碎骨也冲不进去,没有办法把她救出来。见了这一面,他们才明白,彼此误会了彼此多年。从前最后一次见面,至少是突如其来的,没有诀别。而十四年后的今天,他们很是明白,从这里走出去,是永别了,清清楚楚就跟死了的一样。
世钧是个善良、敦厚的男子,但最后却娶了一个自己不爱、也不爱自己的人——石翠芝。世钧与翠芝从小就认识。但是世钧对于石太太的仗势欺人,自己母亲还老是巴结石太太他们,加上翠芝打小也看不起自己,认为自己没出息,穷!可谓说世钧从小对翠芝无任何好感。世钧和叔慧一起的时候,还曾经像长舌妇似的给叔慧讲翠芝的缺点。翠芝曾经也不知道说了,世钧多少坏话,有多讨厌世钧!两个看似不可能在一起的人,却被迫结合在一起,彼此过得都不幸福,婚后只是单纯的过日子——索然无味,他们真正体会到没有爱的婚姻过不出滋味来!世钧心里爱着曼桢,始终放不下曼桢!可那又如何,她已经成为自己记忆,成为过去,成为历史。他们再也回不去了!世钧与翠芝,洞房花烛夜时,他们两个心里都茫茫无主,像两个闯了祸的小孩儿似的,互相安慰着。
叔惠与世钧是好朋友,在世钧与翠芝没订婚的迹象前,他们就互相倾慕,但他们藏得过深,他们没有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还不如曼桢与世钧,他们好坏有过恋爱!恋爱的美好回忆,是别人永远也夺不走的,可他们拿什么去回忆?!翠芝的母亲石太太嫌弃叔惠穷,叔惠一气之下,到美国去读博士。十多年后再次见到翠芝,她已成为两个孩子的母亲。而叔惠在国外结过婚,有过艳遇,离过婚。回国来,他才真正发现,生平也还是对翠芝最有知己之感,也憧憬的最久。他知道翠芝有公主病,但他多年来还是深爱着她!叔惠与翠芝两人再次相见,彼此看着都若有所失,有此生虚度之感。即便叔惠最后坦言他的确是喜欢翠芝的,翠芝感到一丝凄凉的胜利与满足。可是他们终究还是回不去了!爱人已为他妻。
有情人却成不了眷属!张爱玲的笔下的爱情悲剧比那些爱情喜剧更给人以深刻印象!三对有情人最后的结局都是回不去了,回不去了!三对有情人彼此之间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给读者无限的悲凉之感!读此爱情悲剧小说,更能让人感受到爱情的宝贵!
《春》是一篇描写自然风光的出色散文,将它与此前的同类题材《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相比,使人感到它有两点突出的变异:
一是感情格调有所不同。
二是语言风格的变化。
《春》的感情基调则轻松愉快、充满活力。何以会如此?我猜想至少有这样两个原因:
一是本文系朱自清应约为中学撰写的语文教材,从培养青年进取向上出发,作者采用了相应的积极、乐观的感情基调。
二是作品的青春活力,反映了作者写作时的心境。
《春》大概写于1932年下半年或1933年初。1932年8月,朱自清漫游欧洲回国不久,便与陈竹隐女士结为美满夫妻,并于同年9月出任清华大学中国文学系主任;33年4月,又喜得贵子。朱自清生活中的顺境与幸事,不能不对《春》的抒情格调产生影响。作者乐观感情的倾注,使得作品情景交融、诗情与画意结合。再从语言方面看,《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的语言固然是漂亮的,但有雕琢痕迹,不够自然。而《春》的语言则简朴、活脱、口语化。如写草,“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写花,“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这些语言都是从生活中提炼出来的,生动活泼,节奏明快,语短意丰,表现力强。作者为了更好地描写春天,还采用比喻、拟人等多种修辞方法,使春天形象化、人格化。前面引用的文章的结尾部分,便是这方面最好的例证。朱自清不愧是语言大师,他用文笔把短暂的春天从自然界拉回到书面上,使其四季常驻,随时可睹。
我读过老人与海后,它让我知道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非常有幸我读到了李志敏博士的《做最好的自己》这本书,读完整本书后,感觉自己收获了很多,自己的心灵也重新得到了洗礼。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我们的好朋友,通过它可以“看”到广阔的世界,“看”到银河里的星星,“看”到中华瑰丽的五千年,“看”到风土人情和世间万象……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首先吸引我的是书名,当书到手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读这本书。读完后不禁觉得神清气爽,以前也曾读过一些书,读后似乎感觉都是一些空话,仅仅留给我一些无谓的说教,没什么实质性的帮助。看了这本书后,感觉与众不同,如何才能做最好的自己?这需要我们每个人进行思考。是的,更多的时候,大家都在审评对方,研究对手,却很少有时间静下心来了解自己。李博士用平实的语言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自己、重新审视自己的心门。
他告诉人们:做人不是只有自省才能更完美,但是不时的自省却能让自己更加的清醒;做人不是简单的树立理想就可以轻松实现,但是没有理想的人却一定无所适从;做人一定要有广阔的胸怀,真正做到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才有容天下之大量的非凡气度;做人要有勇气,真正敢于追逐自己梦想的人才能让更多的机会停留在自己身边……他不仅提出了浅显易懂的“成功同心圆”说,而且运用了发生在他身边的大量故事来阐述成功的秘诀。这些故事很值得我学习和品味,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指导我走向成功之路。
世界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抉择,但不需要为压力过重而苦恼,更不需要为了失败而哭泣,也不要让事情来主宰我们,而是要用积极的态度来主导、推动事情往更好的方向进展。
其次,每个人对成功的理解不同。相信许多人和我一样,或许经常有这样的感觉: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成功,怎样才能得到成功,搞不清真正的人生价值是什么,如何实现。现在看了李老师的“成功”学后,体会到:人和人之间千差万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不能用同一个模式去衡量所有人的成功,无论是所处地位与名望的高与低,拥有财富的多与少,只有发挥了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又对社会和他人有益,同时还体验到了无穷的快乐,这就是成功,做到了最好的自己就是成功。
最后李博士认为:成功就是不断超越自己,就是“做最好的自己”。
对此我的理解就是每个人都有成功的机会,形式不同,成功的意义也不同,不要去在乎世俗的模式,只要自己努力去实现理想,并且每天都在向理想靠近,就是成功。成功的标准并不是单一的,社会给每个人提供了不同的舞台,只要在自己的舞台上将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极限,无论是令人瞩目还是平凡普通,都是成功。
当然,在现实社会中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实现的梦想,我们的理想和现实永远存在着差距。而许多事情是我们无法改变的,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改变心态,调节情绪,改变思考方式,不断超越自己,努力让自己的生命充分燃烧,做最好的自己。
读完《做最好的自己》,感到其实做好自己并不难。作为一名普通老师,工作经常陷入一种疲劳的状态,经常会被学生的问题搞得自己觉得很累,我知道这不应该是年轻老师应有的心态,但是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总是会被学生不如意的表现所影响,开始经常抱怨这,抱怨那,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到底适不适合教师这个职业,刚参加工作时的热情减少了,这种心情影响到我的生活和工作,受李老师的影响,“既然只能当老师,那么悲悲戚戚是当,高高兴兴也是当,我当然选择后者!”
是啊,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为什么不天天开心呢?可是,每天出现的让人头疼的事情,让人头疼的学生,怎么能高兴得起来呢?我经常想:多想孩子们可爱的地方,尽量把课上好,尽量和他们一起玩儿,这样孩子们就会越来越爱自己,每天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环境中,又怎么能不高兴呢?
其实还是缘于“爱”,如果我们给学生多点,再多点的爱,对于他们的错误我们都用理解之心,包容之心,责任之心看待,而不去苛求他们像成年人那么懂事,师生关系会不会更和谐一点呢?在众多的压力与竞争下,要保持积极的心态,不论遇上什么困难都不要气馁,积极心态战胜一切困难,一样可以做到优秀。
多么简单多么朴素的道理,为什么我当初就没想到呢,想想我们在工作学习中难免会与人产生摩擦,如果我们只盯着别人的错误,那么只能让矛盾越来越激化,但是我们如果想别人的优点,就会使我们很快的冰释前嫌,问什么同样的问题发生在学生与老师的身上就这么不可调和呢?
事实证明,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一个最好的自己,都可以做到优秀。我们更不必为自己赶不上别人而太过自责,也不必因为境遇不好而太过感伤,怨天忧人。我们所需要做的,是追随自己心灵的选择,不求其他,但求做最好的自己。我们就会变成一个更美好、更大度、更成功的人!
《女娲补天》书中讲的是:女娲是天上的一位神仙。有一天,女娲正在睡梦中的时候,被一声巨响震醒了,原来是支撑天的不周山倒了,天破了一个大洞,森林燃烧着熊熊大火,地也裂了一个很大的口子,人一跌下去便消失,涛天大水席卷了树、动物和人。女娲匆匆忙忙的奔走在大江大河里,她从水中捞起五彩石带回天上。把五色石熬成粘粥,女娲托起五色粥一点一点的弥合着天洞,五色粥快用完了,天才补好,和原来的一模一样。女娲终于可以坐下来歇歇了,她抬头看了看蓝蓝的天,又放眼看了看大地,欣慰地笑了。
女娲为了人类不停地繁衍生息,以她宽阔的胸膛,承载着世上万物,这种大爱的精神,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们都要把这种中华美德传承下去,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美好。
假期里的一天,我一个人在家觉得无聊,就会看我最感兴趣的书,尤其是侦探之类的书。
我想起了有一本叫《查理九世》的书,我赶紧从书柜拿出来, 这本《查理九世》是妈妈给我买的,因为那时我对《查理九世》不了解,所以我就没看过。现在正好无聊,可以拿去了解了解。
于是,我坐在凳子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我看着看着,才知道:一天收到了一份来自爷爷的赠礼,是一只有着悠久皇室血统证明的狗,它就是查理九世,带着一双严重黑眼圈的小贼狗,是DoDo 冒险队的领导者。它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会说人话,因为它脖子上有个神奇的领结,会模仿任何人的声音。
我看的是20 集的《查理九世——黑雾侏罗纪》,内容提要着大西洋船王亚瑟遭到了一些神秘怪鱼的袭击,眼看危在旦夕,DoDo 冒险队拾乘潜艇深入大西洋找救命血清时,却被卷入了海洞之中,一阵眩晕之后,小伙伴们竟然无意地来到了“侏罗纪公园”!
我越看越觉得精彩。我看完之后,就懂得一个道理:只有用心观察某个细节,才能得到事实的真相。
看完《少有人走的路》,感觉作者派克先生还真是很了不起啊,这个系列写得很深刻透彻,也很有趣,竟然可以让人在觉得释怀的同时又感觉到压力。就好像派克所说的,精神的追求大家知道是相似的,可是个人却可能以为自己的心灵旅程是独一无二的,而派克告诉我们,其实这依然是雷同的,自我所感受到的,其实他人亦然;
没有绝对幸福的童年,把一切归咎于童年受到的伤害其实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所谓人性,并不是指一成不变的某种特质,其实是在不断的调整和变化的;人们会觉得始终保持思考太累人,因此往往更容易追求精神而忽视心灵;而当心灵被忽视压抑得太久,就会通过别的症候表现出来。呵呵,这篇读后感其实几乎还是抄录的派克先生的话,我不过是按我的需要把它们串联了一下。
我觉得派克很了不起的原因之一,是觉得他非常睿智豁达,也非常平和包容,他说过其实人未必一定要去找心理医生,某些心理医生其实只是把你改造成社会所接受的模式,而让你彻底失去了自己——这个例子在亦舒的一部小说中已经表现过了——“现代心理治疗目标是让患者恢复‘正常’,用统一标准规范人们的生活,结果只能令个性萎缩,变得浅薄而苍白。”
而且心理健康也并非总是阳光活泼,毫无阴影。事实上,“抑郁造成的空虚,乃是思绪和情感的温床;年龄的增长和衰老,可以促使我们关注心灵;死亡让人更强烈的了解到生命的意义;深刻体会眼前生活的空虚,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让我们失去一部分的纯真,这对心灵也是有好处的。”
一些《茶馆》的品鉴者将老舍归结为"他是一个嘲讽旧世界腐朽生活的能手,却是描写新生活的蹩脚者。"将《茶馆》的意义归结为"《茶馆》是反映北京小市民生活的杰作。这部作品通过揭露鞭笞旧世界的腐朽黑暗,从而,从侧面说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道理,这是作品的潜在主题。"我觉得都是非常的不科学的,在第一点上,描写新生活的任务不应该也不合适存在于《茶馆》的历史背景之中,《茶馆》的三幕剧分别处于戊戌维新失败后,北洋军阀割据时期与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这些时候,时局混乱,中国都是处于一种对于前途摸着石子过桥的阶段,茶馆位于的北平更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因为它具有的强烈的政治意义,意味着北京的政治立场的转变必须是阵痛而不是循序渐进,既黑又红的重叠一来不符合历史背景也平白增加了写作的难度。可能很多人抱着"不破不立"的想法,而强加给了这个时代以展示革命力量的责任,在我看来,这已经违反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要求了。
第二点,虽然老舍对于旧社会的种种不公有着深恶痛绝的鞭笞,但在这部话剧本身看来,并没有明确的政治指向性,所谓的"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命题确实是穿凿附会上的。王利发不是潘冬子,沈处长也不是胡汉三,《茶馆》中百姓与官员政治力量的对立并不是对等的,也没有什么逼急了走上革命道路的义举,而是一种更为典型的上下级被压迫的关系。这种不平等的关系,更具有普遍性,因为无论是军阀还是国民政府,都是国家的掌控者,是一种暴力的象征,反抗的代价是巨大的,甚至是戏剧中可通过阅读预见的。因此王利发最后的自尽也并非什么无声的抗议,而是无奈的自绝。倘若非得加上点红色气息,那也得再写部什么《康大力智取沈处长》才行。在《茶馆》的剧本当中,应该说是见不到的。
昨天把《家》又看了一遍,之前看总是没有甚么感觉,可能年龄的关系,现在再看觉得体会比之前深很多了。书中的几个人物总是显现在眼前,让自己去思考。
觉新 觉新这个一物是老舍先生着力塑造的一个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我感受最深的一个人物形象。昨天把《家》又看了一遍,之前看总是没有甚么感觉,可能年龄的关系,现在再看觉得体会比之前深很多了。
书中的几个人物总是显现在眼前,让自己去思考。觉新觉新这个一物是老舍先生着力塑造的一个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我感受最深的一个人物形象。从他的身上,我多多少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总是想把所有的事情做,总觉得要对得起所有的人,结果呢?费尽心思,最后甚么事也没有做好,对不起所有的人。梅表姐也好,瑞珏也好,家庭也好,都不是他想要的。我想这个多是我们这些70后人的一个缩影吧,一直都是在为他人活着,而不是为自己活着。觉慧一个青春叛逆的代表,他是一个有思想,有目标,有理想的,他能够为自己活着,去寻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实在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又能有多少呢?这样的人看起来很简单,实在做起来很难,就像在觉民的婚事上,把敢把觉民藏匿起来;在捉鬼的事上,他勇于和陈姨太斗争;在学生运动的事上也于顶撞家族的最高人物高老太爷。实在真得很敬佩这样的人,敢作敢为。
但是转念想想,觉慧是否是有点自私,一个有着真爱的,是会去体会亲人朋友的感受,而不会只为自己,走自己的路而去让他人说。我们都很羡慕觉慧,很看不起做揖主义的觉新,但生活中我们更多做的都是觉新。老舍先生的笔真是好,几十年前写的东西,今天看来还是那样的亲切,让人久久回味。
我们的祖国一路走来历经了不少千辛万苦,作为中华民族的儿女,我们都深爱着自己的祖国。这天,我看了《彩色的翅膀》这篇文章,懂得了爱国,不分大事小事。
“小高”在这篇文章中是一名普通的战士,但这普通的战士做了一件不平凡的小事。在宝石岛,小高探亲回来,拿来一个装着昆虫的纸箱。在“尝瓜会”上“我”才得知,宝石岛从前结不出瓜的原因,原先是没有昆虫授粉。这次,小高带昆虫到海岛,是为了让昆虫给植物授粉。
小高是一名战士,他的职责是建设海岛。他那爱国的精神使我赞叹不已。在文中我得知,小高在去海岛的路上始终抱着纸箱子。能够看出这纸箱子对他很重要,大于他的生活,大于他的一切。这难道不足以表达他建设海岛的决心吗当大家笑眯眯的品尝着他们用汗水和心血播种出的果实的时候,他们就看见了海岛的期望。当他们看见海岛的期望之后,都笑得如蜜一样甜,这难道还看不出他们热爱祖国的情感吗记得文中有这样一句话“第二天我醒来时,天已经放亮了。我忽然发现窗玻璃上停着一只蝴蝶,正对着朝阳扇动着它那对彩色的翅膀。”蝴蝶已经熟悉了海岛的环境,必须要在那里安家了。强调了昆虫们在改造海岛的环境,丰富战士的生活。从中,难道我们还体会不到战士们决心建设祖国,热爱祖国的精神吗
海岛上的战士做了这样一件平凡又伟大的事,我们在生活中即使做了很小的事,也能表达我们对祖国的热爱。我们节约一滴水就能看出我们对祖国的爱。我们认认真真写好每一个汉字,也能看出我们对祖国的爱。我们珍惜一粒粮食,捡起一片垃圾……有很多这样的小事,事虽小,情意大。每次,同学们洗完手总是有些人不拧紧水龙头。那一滴滴水滴向水池后就不见了踪影,浪费的是国家的资源。大家珍惜水资源,就能表现出你对祖国的热爱。
不管祖国还要经历多少磨难,我们都要陪伴在她的身边。不管未来的路多么艰难,我们都会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做出最大的贡献。因为我们都是中华民族的儿女!
暑假中,我读了一本颇有趣味的散文--《朝花夕拾》,在不知不觉中,就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它在不知不觉中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一个似曾相识的老友。
《朝花夕拾》,听名字就有一种很深奥的感觉。“朝花”,“夕拾”,分开来读,“朝”对“夕”,“花”需“拾”,早晨的花傍晚拾起来,又反复的去读,一遍又一遍,好像渐渐明白了,这写的是作者年轻时候的一些事情。从“朝”到“夕”,写出了时间的迁移。
初读《朝花夕拾》,只是对其表面有所感触,细读品味,便觉得另有一番风味。这本书主要写了作者鲁迅的童年生活,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从字面上就觉得有一股仙气,能够让人浮想联翩,有一种遥不可及的感觉,给人留下的印象总是深刻的。
百草园是作者鲁迅家的一个园子,不过早已卖给朱文公的后代了,但这可是作者小时候的乐园,充满了童趣,你看那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紫红的桑葚,无一不是乡下的田园风光,这或许就是作者所羡慕的一种生活吧,就像闰土那样可以捕鸟的生活。
三味书屋,听名字让我想起了三昧真火,可想而知是多么的“凶猛”,它是作者学习的书塾。印象深刻的是那教书先生,严厉的好像随时就要喷三昧真火一样,俗话说得好,严师出高徒,想必正是这样,才成就了鲁迅这个伟人吧。
三味书屋中的“仁远乎哉我欲人斯仁至矣”“笑人齿缺曰狗窦大开”“上九潜龙勿用”“厥土下上上错厥贡苞芽橘柚”这些烦躁无味的古文使人感觉到了封建社会的那种私塾的严肃和教书先生对孩子们的严厉,在那里似乎没有一点乐趣,这完全是一个孩子所待不住的地方,没人能想到像作者这么一个让人感到贪玩的孩子竟能承受得了,这也许就是毅力吧。
在百草园中还有一个人大家仿佛也会记得,谁呢?长妈妈。到现在我还记得她说的美女蛇,那是一个神奇的故事,这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看的动画片《葫芦娃》中的'蛇精,是不是和她一样美呢?
说起长妈妈,又不得不提那本《山海经》了,它可是作者的宝书。你能想象的到一个不识字的人竟然能买来书?恐怕连记住名字都很困难!也难怪她把《山海经》记成了“三哼经”,这也可见长妈妈对作者真挚的爱。
读了这本书,我才真正的明白了,为什么人们称鲁迅为文学巨匠,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他的作品。就拿《朝花夕拾》这本书来说,它反映了当时的社会背景,作者也暗写了对当时旧社会的批判。这本书真实反映了作者在用笔和敌人作斗争的过程,在当时那样的社会,能有这种勇气的人也真是难得,他拥有大的力量――一种能够伤人于无形的力量,他就是鲁迅,人们心中永远的文学巨匠。
今天我看了一本《小格言中的大幸福》,从中我学到了好多道理呢!
其中有这样一句话:“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对我印象特别深刻,在我们三年级语文课本上册中也有这句话呢,你知道这是谁说的吗?
这是我国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说的。这句话是说:知道就说知道,不知道就说不知道,这才是学习知识的正确态度。它告诉我们学习知识,要不懂就问,不能滥竽充数。
我觉得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实事求是,都要做个诚实的好孩子。
幸存是他人眼中的自己,活着是自己心中的自己。 --余华
我喜欢看书,但是却很少能从头到尾的看完一本书,在我看来,读书的目的在于了解书中的含义,从书中收获属于自己的东西,只有用心去感悟,深入思考过,才能算真正读过一本书。很可惜,很多时候不是因为找不到一个兴趣点,就是因为找不到共鸣点,以至于很多书看到一半我就弃书了。
但是,《活着》这本书却是能让我完整看完的为数不多的书籍中的其中一本。《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本书主要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的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不对抓去做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不幸女儿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本书运用第一人称,以主人公福贵的口吻,从讲述“一个老百姓自己的故事”的角度,表现原先难以表述的对人及时代的认识。在我看过所有的书籍中,《活着》的视觉是我最叹为观止的。在作者余华看来,幸存是他人眼中的自己,活着是自己心中的自己。因此,才由第一人称叙述交代老者福贵,再由第三人称福贵转而成为第一视觉讲述这个沉重的故事,也只有第一人称才能更完美地表达活着的沉重。
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余华笔下的福贵告诉我,人是可以背负着残酷的真实,活着。
父亲死了,母亲死了,有庆(儿子)死了,凤霞(女儿)死了,家珍(妻子)死了,二喜(女婿)死了,苦根(外孙)死了……这,就是主人公福贵的悲剧的下一幕,接连遭遇了七位亲人的离去。难以想象,他是怎样用自己的双手捧着一把一把的黄土,将亲人掩埋。更难以想象的是这个人,居然还有勇气,继续走人生路,继续活着。但是,最后一无所有的他却依旧坚强地活着,坦然面对生活,这就是福贵,这就是活着。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活着,是他对命运抗争取得胜利的最好证明。所有这一切,都指向了“忍耐”二字,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生命是如此的脆弱,随时可能离开我们充满生命力的世界;但是生命又是如此的刚强,随时抵抗着命运的捉弄与嘲笑。“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活着,其实真的很好!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或许在生命走到尽头的时候,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为之努力过。
《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我几乎是哽咽着踏在福贵的人生路上,每走出一小步,我都能感受到苦难的沉重,感受到泪水的微不足道。
福贵的一生告诫我:
虽然艰难,那又怎样;
路途遥远,别被打倒。
活着,好好活着……
回想主人公唐戴斯这跌跌宕宕的一生,十九岁前清白澄澈,之后十四年暗无天日,向死而生后惨淡经营十年,最终留给我们的是一个斜长单薄的背影,如同一只白色的鸟,振翅划过海面,飞向远处,无风无雨也无晴。
父亲饿死、爱人被夺、自由被锁,他一无所有,凭呼吸在那儿兀自维持着生命。
绝望啊,是因为再没有希望,有时候我们还活着,虽然也没有希望,但我们却还相信,等过一阵子,或许我们就有希望了。这样的等待,也使唐戴斯终于遇到了法里亚神父,这个诚恳正直,善良勇敢又聪明的男孩子,一下子就成为了男子汉,一条条复仇的计划编织成网,蒙在心上。把面具造成微笑和蔼的模样,手指捻着三个姓氏十多个人物的命脉,打着一副自定规则的牌。
他成功了,在人世这个无边的法庭里,在上帝这个无形的法官面前,他得到了支持。
复仇记我看得很爽,好多情景都印象深刻。比如出逃伊夫堡监狱的那一夜,唐戴斯死命从海水中逃脱,躲在大石后面,雷霆万钧,刚刚重见的天日就这样冷酷无情,预示着暴风雨的来临。
比如雷莫尔和瓦朗蒂娜隔着铁门在一片苷蓿地的掩映下私会,雷莫尔劝说瓦朗蒂娜跟他私奔,瓦朗蒂娜从顾虑到服从、两情相悦是多么青涩美好。
比如唐格拉尔的女儿离家出走,为躲开家人的眼睛,剪了长发,她不是一绺绺地剪,而是一刀就出结果,我甚至能从半开的窗户里看见她的潇洒。
比如尘埃落定,基督山伯爵的心中的网已被清理,可是阳光在哪儿呢?所有的爱恨都得到安放,命运的线该断都断要么就松手让它飘到远方,所以,阳光在哪儿呢?“是的!是的,我爱你!”她说,“我爱你,就像爱父亲,爱兄弟,爱丈夫那样地爱你!我爱你,就像爱生命、爱天主那样地爱你,你在我眼里是天下最美、最好、最崇高的人!”
眼前一束光心中一片亮堂。这段告白,我怕是再也忘不掉了。
……
现在,我想说说我最喜欢的人吧——阿尔贝——唐戴斯的情敌与未婚妻的儿子,看重名誉,尊重父亲,敬爱母亲……这些都不够,如果只有这些,那他无疑会成为他父亲的帮凶,继承母亲的姣好面容也只不过空有贵族的头衔而已。当他为了父亲的荣誉决定与基督山伯爵决斗后,在决斗的当天,在朋友的见证下,坦然地向伯爵道歉,承认自己的名字是个侮辱。这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是个会在游玩的时候花光所有的钱,被强盗劫持后需要靠借款才能赎身的公子哥,却能够开开心心地迈下强盗大门的楼梯;是个看到漂亮姑娘就想认识,却又除了自己的母亲看不上任何女人的小伙子;是个为了姓氏的荣誉,冲动地跟好朋友决斗的年轻人,现在,他又为了明天,离开自己的母亲勇赴战场。
希望之火不萎,有希望就等待它的实现,没有希望也等待它的出现。
今天,我与乐乐相约一起去杭州少年儿童图书馆看书。
我一走进图书馆,眼前就是一大片书。我在“书的海洋”里挑选了起来。我发现有好多种类的书,其中有漫画类、有科幻类、有拼音读物类和生物类等等。我走进生物类,发现里面还包含着动物、植物、昆虫等细节。我选了一本我最感兴趣的书:《小狗当家》,开始阅读。书本告诉了我一些狗的性格与生活习惯,从这本书里我明白了约克夏的全称是约克夏梗,还知道了贵宾犬和泰迪犬一样,都是法国人喜爱的犬种。据我所知,泰迪犬是法国的国犬。为什么不是贵宾犬呢?因为泰迪是贵宾的美容版。当然,泰迪和贵宾长得很像,可它们唯一的区别就是:毛。贵宾的毛是直的,而泰迪的毛却是卷的。
图书馆的书实在太多太多了,在那里看不完,于是我就借了两本书,分别是:《我爱动物馆》和《法布尔昆虫记》。
我喜欢杭州少年儿童图书馆,因为书本可以让我增长知识。今后,我要经常来图书馆看书!
读完余华写的小说《活着》后,对他的作品就有着一种超乎其他作者的期盼,带着这种期盼我又读完了他的另一部小说《兄弟》。
《兄弟》叙述了一个悲惨而又真实的故事,作品透过对宋凡平一家的平凡生活和在文革中遭遇的劫难以及同在一个小镇上的人物的描述,入木三分地揭露了人的天性。将善与恶,美与丑紧密地融合在一齐。在读完《兄弟》后,我对这部小说中李兰和宋凡平的感情故事深深地感动了。这是一段细水流长的感情,既不奢华富丽,也不惊天动地,但我却感动于它的朴实和坚韧。
在六七十年代,离婚后再次结合,并且能够幸福地生活在一齐是一件需要很大勇气的事情。李兰开始一向把宋凡平当作恩人看待,直到宋凡平丧妻。之后,宋凡平的乐观、自信让李兰深受感动,于是,他们走到了一齐,组合了一个幸福的家庭,也正是这个偶然的组合成就了李兰和宋凡平忠贞不渝的感情。[由整理]宋凡平是个完美化身的男人,他以前在众人的注视下给自我的妻子温柔的洗头;他以前在饱受毒打后给自我的妻子写情义绵绵的长信,想让妻子享受本该享受的温暖;他遭受着非人痛苦,在胳膊被打断后,告诉自我的儿子这只是一个游戏。他始终是温柔的,是微笑的,他在意着自我所在意的,忽略着自我就应忽略的,他用自我的方式骄傲而高贵地生活着……然而在那个混乱的年代,他最终还是惨死在红卫兵的乱棍之下。“棍子打断了,一头是尖利的刺,生生地刺进他的身体。再一刺,刺进肚子,胸口,鲜血汩汩地流。他的眼睛,还依旧望着那绝尘而去的上海长途汽车——等等我……”
宋凡平死了。死在探望妻子的路上,死在人性变态的路上。当看到描述宋凡平死的那一段文字时,我几乎不愿意再看下去!充满暴力的白描,让我的心灵几欲失控,对于那个年代我感到深深的颤栗和恐惧。搞笑的签名几经等待终不见丈夫的李兰回来了。然而,她回来见到的却是丈夫的尸身。一个刚刚建立一年的新的家庭,一个正在变得和和美美的家庭,就这样完全破碎了。而李兰连一副象样的棺材都买不起,高大的宋凡平只能被打断了腿骨才装进棺材里!看到那里,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溢出了眼眶,真想找一个空无一人的场地放肆地痛苦一场,以解胸中悲凉沉重之气。
李兰是烈女,她用她的头发向深爱的丈夫表示忠贞。为了纪念虽然相处短暂但却深沉相爱的丈夫,她整整七年没有洗过头。她每日用头油将头发抹得乌黑发亮,直到之后她得了尿毒症后,她明白自我活不长了,才去洗了个头。待她从澡堂出来,才发觉,7年的污垢下,头发早已皆白。一想起这个女人的感情,我的心脏都为之颤抖。
故事里的感情是令人心驰神往的。故事告诉我,感情是付出,是包容。它能够不富华,并能够朴实的象杯白开水,能够坚忠得“七年不洗头发。”马云经典语录刘镇的故事如河水般慢慢流淌,李兰和宋凡平的感情故事如天幕上的白云轻轻飘荡……
读书,让我明白了爱的含义。
爱很平凡,也许正是因为这份平凡,让人不由地生出几分敬意。我们总在寻找感天动地的爱,却常常忽略了平凡的爱。当我们狼吞虎咽地吃着家人为我们精心制作的美味的时候,当我们穿着家人为我们洗熨的衣服清爽出门的时候,当我们躺在家人亲手整理的清香舒适的床上酣睡的时候……我们是多么的幸福!而此刻,亲人们也是幸福的,因为我们快乐,所以他们就快乐。这,就是爱,爱就存在这无尽的关怀中。当我们尽力去做一些家务,这也是爱,爱就在我们的感恩中。爱,有物质的,让被爱者享受生活;爱,也有精神的,让被爱者心灵熨贴。为了给爱着的人一个惊喜,许多人用贵重的物品,其实对于家人来说爱就是一份发自内心的真情流露。
爱又是那么伟大。几十年如一日地为我们洗衣、做饭;宁可自己吃剩菜,也要让我们吃好的;宁可自己穿旧衣服,也要让我们穿上漂亮的新衣服……也许你会认为这很平凡,但仔细一想你便知道几十年如一日是多么地难!我曾经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小孩在家里的窗台上玩耍,不小心坠下了楼。恰好回家的母亲看到后像箭一般冲过去,用双手接住了他,小孩毫发无伤,母亲却因此严重骨折。那一刻,母亲飞奔的速度匪异所思,简直超越了人类的极限!”是什么让母亲拥有如此神奇的能力?是爱,是无私、伟大的爱,创造了奇迹!
也许大部分时候,平凡与伟大会互相矛盾。而在爱中,却那么和谐。是爱在创造奇迹,一个平凡与伟大的奇迹!
除此之外,书还教会了我自信。因为成功的第一步就是相信自己,从而展现自己,推销自己走向成功!既然决定了,就去做,不要在意别人的看法。书也教会了我宽容,我们要把自己的长处最小化,缺点最大化;把别人的长处最大化,缺点最小化。取人之长补已之短,不断地完善自己。
同学们,读书吧!因为生活需要一些感动;心弦,需要爱与智慧的手指来拨动。被打动的心会柔软起来,品格也就在柔软的心田里得以塑造!同学们,读书吧!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同学们,读书吧!让我们一起与书为伴,拥抱明天。
推荐刚开始看这本书时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书中所提的要求都让我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说话先要讲礼貌、主动询问表关心、乘坐公车不吵闹、见到老师问声好,完成作业不拖延等这些不都是我们老师平时经常强调的吗?书中没有长篇累牍的大道理,有的只是些微不足道的小细节。真正开始对这本书感兴趣时是在白鹿培训时,和学员们一起观看由这部书改编的电影《热血教师》。
在寒假里,我又再次拜读了这本书,不得不佩服作者的这种对事业执著追求的精神。俗话说:“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好学生要靠老师的激励、引导、督促教育才能成功。作者克拉克先生从细微处着手,通过对55个教育细节的处理,创造出教育奇迹。作为成功的教育者,作者在书中并没有谈及如何教书、如何分析教材、如何准备教案,而更像是在谈论如何为人处事、待人接物。通过一个个生动形象的例子,让读者感觉作者所描述的就在我们身边。书中讲述的创造奇迹的55个细节确实常常被人们忽略,而正是细节创造了奇迹,成就了辉煌。书中提倡对孩子要从小在平时的一点一滴、一举一动中体现出尊重孩子、宽容孩子、赏识孩子,并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让孩子从生活中学习,从鼓励中学会自信、从宽容中学会耐心、从赞美中学会感激、从接纳中学会自爱、从赏识中学会行动、从分享中学会感激、从诚实中学会真理、从公平中学会正义、从关心中学会尊重、从保护中学会信任、从关爱中学会友善……
让绝大多数的老师感到比较头疼的就是如何处理后进生的问题,比较听话的还好,虽然完成质量不是很高,但至少作业还是能基本完成的,而对于作业经常拖拉不做的,我们一般采取的方法是一方面联系家长,让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另一方面就是和后进生谈话,刚开始还是能收到一定的效果的,但久而久之,家长听惯了孩子在学校的“不好表现”,也会对孩子失去信心,而孩子则会认为自己在老师的眼里就是一个差生,就更不想学习了。
作者克拉克也碰到了这样的情况:他的一个“问题”学生已经很多天没有交作业了,他马上想到了和他的家长联系,但都没能联系到。有一次总算联系到了,他就把这个不好的消息直截了当地告诉了这位学生的家长,想得到这位家长的支持。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家长听完了竟然说:“我孩子在家里也一向如此,你就将就一下吧”。这个回答真是让克拉克哭笑不得。也许是克拉克他自己认识到了自己和家长的交流方式有待改善,所以在另外一个学生犯错误的时候,他改变了策略。他首先是耐着性子给这个家长拨通了电话,但与一个学生的处理方法不同的是他没有直接向这位家长“告状”,而是向这位家长违心地说他的孩子这段时间表现得如何如何好,这位家长听了以后自然非常高兴,表示要老师对他的孩子一定继续严格要求,家长会极力配合。过了两天,克拉克再次拨通这位家长的电话,这一次向这位家长陈述了孩子这两天的不好的表现,家长当然非常气愤,当即表态,积极配合老师的工作,回家一定批评教育自己的孩子。读完克拉克的处理方法,真是佩服他的别具匠心。回想自己平时的教育方式,也是把孩子的不好表现直截了当地告诉家长,而孩子表现好的方面就很少会去告之家长了。
还记得去年任教五年级时,我也碰到过类似的学生,打电话给家长告诉她孩子经常不做作业,家长直接跟我说;“我管不了她,我都放弃她了,老师你也别管她了。”后来再打电话她就再也没接过。如果那时我也象克拉克先生一样,先让家长了解孩子优秀的一面,也许结果就不一样了。
事在人为,同样一件事情,不同的处理方法会有不同的结果。优秀是教出来的,我们要给孩子营造一个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氛围,唤起他们的学习激情,让他们享受学习的快乐和成功。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相信我们的孩子会更优秀。
《小妇人》是美国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 的一部小说。被称为小说化的家庭日记和道德家世小说。小说着重描写了一个贫穷家庭的幸福生活。这个家庭有四个女儿,性格迥异,但勤劳善良而又聪明的母亲,言传身教地给女儿们作出了榜样,给他们贫穷的生活带来了温暖和幸福,困境下的自强自立和自制,尤为动人。
即使作者的写作目的只是希望多带来一些商业的成功,也无碍它深受读者的喜爱,无碍它影响着一代代的女性,真善即美,美即艺术!而在《小妇人》一书中,真善美和艺术的交融,不仅赏心悦目,而且动人心弦。那一副副家庭生活的温馨画面,那温暖动人的姐妹深情,那作为风华年代的女子内心的渴望与彷徨,那青春期特有的羞涩和勇敢,对未来的畅想,对人生的思索,对家庭的规划,对生活的热爱,对事物的认识,无不通过作者细腻的笔触一一流淌。贤惠美丽的梅格,善良真诚而又随心所欲、特立独行的乔,优雅仁爱而又有那么点自私虚荣的艾美,安静单纯的像天使一样的贝思,四个马奇家的姑娘各有所能,而最大的魅力恐怕是从母亲那里继承的善良仁爱了。即使在爱情面前,也表现得那么隐忍和高尚。当读到劳里向乔表白的那一段时,真的出乎意料而又痛彻心扉,泪流满面而又爱不释手,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地默读:
她打算要是他回头就向他挥手。他真的回头了,他走回来,拥抱她。她站在他上面的一级楼梯,他向上看着她,脸上的神情使他简短的恳求既有说服力,又打动人。
'喔,乔,难道你不能?"
“特迪,亲爱的,我真希望能。”
就这两句话,停顿了一小会,然后劳里站直身,说道:”好的,别在意。“他什么也没再说就走了。哦,事情并不好,乔也确实在意,因为在她作出无情的回答后,劳里的卷发脑袋在她臂上埋了一会。她感到好像戳了她最亲爱的朋友一刀。而当他离开她不再回头看时,她知道男孩子劳里是不会再回来的了。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教师需要读一些教育理论书籍,透过读书能够加深自身底蕴,提高自身学养。利用课余时间,我读了一些教育专着,很有感触。刘铁芳教授的《守望教育》使我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作者从“走向人对人的理解”、“道德教育”、“从尊重日常生活的德性品格开始”等篇目阐述了自己对道德教育沉重的忧思和对教育问题复杂性的思考,这实实在在是作者以一个学者的思想在为我们解惑;李镇西老师的《爱心与教育》使我的心灵受到激荡,“随意或许是一种美丽,而执着却是一片更灿烂的云彩”,让我重新反思自己的“随意”与“从容”,突然间我觉得以前的“随意”是一种逃避,以前的“从容”包含着惰性;博士肖川的《教育的理想与信念》运用了感性的文字表达理性的思考,用诗意的语言描绘多彩的教育世界,以真挚的情感讴歌人类之爱,以满腔的热情高扬教育的理想与信念……他们凝练、隽永的文字和独到教育的阐释给我深深的启迪,也改变了我的生活观和教育观。
《春》是一篇满贮诗意的散文。它以诗的笔调,描绘了我国南方春天特有的景色:绿草如茵,花木争荣,春风拂煦,细雨连绵,呈现一派生机和活力;在春境中的人,也精神抖擞,辛勤劳作,充满希望。《春》是一幅春光秀丽的画卷,
《春》是一曲赞美青春的颂歌。作品起始写道:“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两个“盼望着”的词语重叠,强化了人们对春天的期盼。“春天的脚步近了”,更把春天拟人化,似乎春天正在大踏步向我们走来。看:“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山朗润起来了,水长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作者先从总的方面描绘春境,勾画出大地回春万物复苏的景象。接着,作者推出五个特写镜头,细致入微地描绘春天的动人景象。
第一个特写镜头是春草。
“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作者不仅写出了春草的嫩绿、绵软,而且还摄下了它对人的诱惑力:人们在草地上“坐着,躺着,打两个滚,踢几脚球,赛几趟跑,捉几回迷藏。”这里的绿茵,已不是单纯的自然景物,而成了人们生活的亲爱的伴侣。景物变成了情物。
第二个特写镜头是花木争荣。
“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不仅果树之花争相斗妍,而且野花遍地,万紫千红。众花还以其特有的色香,吸引无数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蝴蝶翩翩起舞。这些描写,活现出春意盎然的气氛。作者不以再现自然花色为满足,还特意驰骋想象的翅膀写道:果树之花“带着甜味,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想象不仅拓宽了描写的视野,更从未来角度渲染了春花的可爱。
第三个特写镜头是春风。
相比春花来说,春风是不容易描写的。朱自清写春风,主要抓住了两点,春风的柔和和它具有传声送味的作用。作者先用南宋志南和尚的“吹面不寒杨柳风”的诗句,来状写春风的温暖,柔和;他犹恐读者不易领会,马上来了一句人人能领会的摹写:“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风里带来些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还有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湿润的空气里酝酿”。作者从传味角度写春风,不仅强化了春的氛围,也将此段与上两段关于草、花的描写自然地连接起来。春风还把春鸟的歌唱、牧童的笛音,送入人的耳膜,“与轻风流水应和着”。作者从多方位描写春风,把这个本来不易表现的事物也写得栩栩如生。
今天我读了《绿山墙的安妮》中的最为感动的一个故事”峰回路转“。不得不让我感动落泪。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安妮凭着自己的努力终于从女王学校毕业了,他本来可以去雷德蒙德读大学的,可是为了让绿山墙农庄能够留住,为了让玛丽拉能够享受晚年,放弃了读大学的机会,最终留在了绿山墙教书,这是绿山墙的每个人都惋惜不止。读完这个故事,我的鼻子酸酸的,眼泪还是脆弱的流出了眼眶,安妮为了别人舍弃了自己的前途,不过他没有为此气馁,而是继续朝目标奋斗,为自己的新计划努力着,他舍己为人的精神让我佩服。
通过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每个人都要毫无畏惧的正是他的责任,其实责任也是一个对自己有帮助的因素。每当我们坦率面对它的时候责任总是对我们有帮助的。我现在也要向安妮一样,为自己的计划努力奋斗,相信多彩的生活会给我们十分丰厚的报答。离开一样美好的东西,还会有更好的东西在等待着,未来会像一条笔直的道路在我们面前延伸出去。我想我沿路可以看到许多里程碑。现在路上有个弯道。我不知道拐过弯去会有些什么,但是相信那里一定有最美的景致。那条玩到自有它的迷人之处。有没有翠绿光滑以及轻柔交错的光和影,令人耳目一新的风景。新的美感,拐过去是否还有许多弯道、山丘和山谷。想啊想,最后想到:人的一生如果一直一帆风顺,一定会感到乏味或寂寞的。经过一点挫折,受到教训,一点点的积累经验,到老时,才会感到有甜甜的感觉,才不会感到有愧感。
《基督山伯爵》是法国作家大仲马的杰出作品.主要讲述的十九世纪一位名叫爱德蒙·唐泰斯的大副受到陷害后的悲惨遭遇,之后开始精心复仇的故事。该著作主要讲述的主人公是是一个英俊、勇敢、正直的水手。但是,他却遭人嫉妒。不仅嫉妒他的才华,还嫉妒他有一个名叫莫茜蒂斯的美丽的未婚妻。终于,一封由当格拉斯和福南德设计的匿名控告信把唐泰斯关进了一座海上监狱德夫城堡。唐泰斯在死牢里度过了14年的时光。开始的时候他坚信自己的清白,总以为检察官有一天会出现在他面前,宣布他无罪。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失望了,甚至有了自杀的念头,只有对未婚妻的思念支撑着他活下去。就在他绝望之际,机缘巧合下遇到了老神甫,老神甫帮助他分析了他的遭遇,唐泰斯开始意识到陷害自己的仇人是谁了。在神甫的教授下,唐泰斯学习了大量的知识,还学会了好几种语言并得知了一个秘密:在一个叫作基督山的小岛上埋藏着一笔巨大的财富。唐泰斯按照老神甫的话,化妆装死躺在老神甫的牢房,狱卒以为唐泰斯就是老神甫,便把其装入尸体的麻袋中,就这样唐泰斯逃出了监狱。在获得了自由之后,唐泰斯找到了基督山上的巨大财富,同时,一个复仇的计划正在酝酿。他明白他什么是对仇人最好的打击,就是利用他们贪婪的弱点,一步步的把他们领向深渊。
通过多方打探,他证实了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陷害自己的事实,并得知自己的未婚妻已经同费尔南结了婚,而自己的老父亲在病中饥饿而死,他的仇恨之火越燃越旺,但他还要为复仇做许多准备工作。8年之后,唐泰斯回到了巴黎。他化名为基度山伯爵,身份是银行家。此时,维尔福是巴黎法院检察官,唐格拉尔成了银行家,费尔南多成了莫瑟夫伯爵及议员,3人都飞黄腾达,地位显赫。唐泰斯通过精心的布局,制定了周密的复仇计划。在他富可敌国的钱财的支持下,计划被完美的执行了,他的每个仇人都得到了恰如其分的惩罚:那谋取基督山地位的人钱财散尽,精神崩溃;那告密并夺得基督山爱人的人最终家破人亡,妻离子散;那诬陷并将基督山投入监狱的人,最后审判了自己的私生子,亲生儿子也被毒死,最后在巨大的打击下疯了。
《基督山伯爵》它向我们揭示了命运的相差,从天堂到地狱,再走坟墓走向人间的辉煌殿堂,也许正是这种命运的强烈反差才造就了这部小说的文学成就。小说具有浓郁的浪漫主义色彩,情节设计上除了卓越以外,还能想象出一些现实.
文章更多的是揭露当时社会的暗无天日、金钱至上。邓蒂斯的悲惨遭遇足可以说明这一切。邓格拉斯、费尔南、维尔福三人的飞黄腾达也证明了这一点,但事实不仅仅是如此,金钱、名誉对人性的毁灭超乎了我的想象。且看维尔福一家,维尔福先生自私自利,为了名誉、前途不惜违背自己的父亲,为了金钱,他凭靠着他法官的身份不知出卖陷害了多少人;维尔福夫人贪恋金钱,为了一份价值可观的遗产,她不惜毒死四个人,其中有她丈夫前妻的父母和女儿。由此可见人性的卑劣。在看完了整本书后,感悟最深的还是小说最后的那句话:“世上没有幸福和不幸,有的只是境况的比较,唯有经历苦难的人才能感受到无上的幸福。必须经历过死亡才能感受到生的欢乐。
活下去并且生活美满,我心灵珍视的孩子们。永远不要忘记,直至上帝向人揭示出未来之日,人类全部智慧就包含在两个词中:等待和希望。人人都在抱怨生活太多的不如意,但是有好多时候他们都是处在别人羡慕的幸福中,也许只是自己没有得到心中那眩目的华贵,就抱怨一切都是黑暗的,他们忘记了其实自己的生活还是要用希望去填充的“世上没有幸福和不幸,有的只是境况的比较,唯有经历苦难的人才能感受到无上的幸福。”如果只是一味的去拿自己的境况和自己心中那眩目的华贵去比较,那永远也感受不到身边的幸福。
能在逆境中去燃起生下去的希望,能在困难来临的时候去看到解决后的喜悦,才是拥有真正的现在,如果抬头看不到未来的希望,为什么不回头看看过去,低头看看现在,也许在你转换角度的一刹那,你发现了生活的真谛,然后会意识到:“其实美妙的生活很简单,就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要懂得去珍惜现在,去发现生活中的美,在黑暗中发现希望的光芒。
不得不说,我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对刘亮程是一无所知的。而后来从文字中所感知到的他,是一个有着很淳朴,却又有深厚积淀的人。他不同于普通的作家,他写乡村生活,我可以很分明地感受到,他就是这村庄里的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夫;他又不同于普通的农夫,他能将自己的乡村生活堆砌成文字,很深厚,直击人心的文字。这样的存在在我的认知范围似乎是不曾有过的,可能是因为我有种固执的念头,文人的风骨气质会让他们难以和乡村、和自然彻底的融合。不过,他做到了,而且是近乎完美地做到了。
初读时我觉得,他写的生活离我还是有一定的距离的。毕竟城市这个四方的玻璃盒子将我框住已经整整20xx年了,我的心、我的梦想如何膨胀,都不可能超出这个四方的盒子,而他的世界,是在玻璃盒子之外的,我有心的时候能透过玻璃望上几眼,却从来没有触及过。我是不知道他与城市有什么故事,但是我知道,他所在的村庄,似乎是个无比广阔的天地,因为他能从中获得的,是粮食,是生活,是对生命的感悟,是很多很多我难以触及的新鲜东西。
他从一草一木,一虫一叶都会有无尽的收获,身边的牲畜,自然中的小花小草小虫,村里各类的人,都能成为他取材的对象。这些细小的不值一提的动物植物人物,就因为与刘亮程有了交集,所以这些小东西的生命里就出现了一篇刘亮程为他写的文章,不管他知不知道,他的生命就这样被见证了,他的存在就这样用油墨印刷出来传到了许多的人的手上。他不会被华丽的词藻渲染,但是他会被刘亮程对生命的体悟所装饰,所以他上纸之后仍是拥有生命的温度的。这是他们的幸事。
他从一字一句,一点一逗都能展现出那个小村庄的生息,我能从文字中听到村庄的呼吸,我从文字中还原出了那个我不曾到过的村庄,我用这些文字去感受他的生活,最后发现读完的时候自己竟像是在这村子里也生活了很久了。我从他咀嚼过的生活中去汲取甘甜的东西,汲取那些说明20xx年在人生中着实是短暂的证据,汲取某些人一生都无法领悟的道理,汲取另一段人生。能够通过文字去看看刘亮程他“一个人的村庄”,是我的尝试,是我充实自己的捷径。这是我的幸事。
他写出的文字,若转化成声音,说它清脆是不完全对的,清是少有的清,清亮而自然,但它不似其他的文字那么脆,不会因为清而轻薄,它们是有重量的,读完之后总会在心里留点痕迹,时深时浅,但是都不能抹去。我想这是因为他的文字不仅仅是以记叙描写为重点,而且用自己的体温去焐热了别人不曾想到也不敢想到的念头,让这些想法一波一波地冲击在读者的人生观念上。生命之重,他轻松执起,放在自己写下的文字上,这就是他令人惊叹之处。
再读他的时候,我开始问自己,那个玻璃盒子真的在么,还是我为自己找的借口?其实只要有“一个人”,就可以在心里建造出一个村庄,一个城市,甚至是一个世界呢。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张天翼的《大林和小林》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感觉颇深,因为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要做一个勤劳的人,不要不劳而获。
故事内容时候这样的,有一户人家,有两个孩子,是大林和小林,后来,他们出去了,就走分开了。他们经历许多事情。后来,大林成了富翁,小林还是穷孩子,可小林有许多的朋友,可大林一个朋友都没有。小林靠自己的双手劳动得到钱,大林是不用劳动就得到了钱。最后,大林流落到了孤岛上,岛上都是钱,没有水、没用食物,就被饿死了。小林还活着。大概就是大林不劳而获,就死了,小林是个勤劳的人。大林的不劳而获让我可耻,如果大林还活着,他一定要像小林一样勤劳。生活中像大林这样不劳而获的人还有许多。我的有一个同学就是个不劳而获的人。
就让我向你介绍一下吧。我们班有一个非常懒惰的人。中午老师布置了课堂作业本,等老师要讲的时候,它把课堂作业本拿出来的时候,只写了几个字,可能是想等老师讲的时候把答案炒上去。他这样的行为是不好的,没有用头脑思考,得到答案了也是没有用的,这就是和大林一样不劳而获的人,在生活中也有是像小林一样勤劳的人。我的一个同学就是像小林一样勤劳。这个人还喜欢看书,学习。有一天,我们一直在门口玩,我们一直在玩球,我们没看见这个人在认真读书。还有一次别人在打扰她,她也当没听见,还在认真学习即使她的好朋友叫她出去玩,她也不去,所以她期末考试考了四个95分以上获得了学校的五星级少年。还深受老师的喜爱。
大家们,他们一位是不劳而获的人,另一位是勤劳学习的人,我们要像勤劳学习的人学习,不要像这个不劳而获的人一样,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你们要记牢哦。
哥儿,局外人,人间失格中的主角都一样的单纯,或者说是洞悉世事却不甘为伍。但夏目漱石塑造的这一人物与加缪笔下的冷漠疏离不同,哥儿像笔触明快用色大胆的儿童漫画,增添了不少顽皮生趣。哥儿亦与叶藏的消极自我放逐不同,他自尊自爱怼天怼地,从不卑微屈膝。翻译读来流畅自然,遣词用句浑然一体,还原了原作的风采,鲁迅喜爱夏目漱石的原因也通过拜读可见一斑。小说里,阿清婆总说他是个做官的料,得感谢她有一颗走过半生仍不谙世事的心灵,是这颗心一直守护着一个坦荡清白的熊孩子,最后长成了一个坦荡清白的熊大人。但她到底不懂官场的黑暗,哥儿去了那里怕是被玩的骨头渣也不剩。整个故事情节说乌龙却处处透着现实,批判的随意,下刀却快准狠。整个故事都在讲述,坦荡的玩不过奸诈的,单纯真诚的听从道貌岸然的,放在整个宇宙里,三体人也最怕地球人嘴上一套心里一套。但结局也告诉我们,没有什么是一个拳头解决不了的,不行,就两个拳头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