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韩寒的书很多年了,不得不说作为90后,我非常欣赏这个敢说敢做的“小人物”,至少他把我心中不敢想不敢做的事情都用文字暴露在光怪陆离的世界里。作为年轻一代文坛偶像,或许他的文笔不想其他有名的学者一样文采非凡,但是他的文字却有一种非凡的感染力,却也显示出难得的真实,深刻。这本书的文字也比他的其他作品更为精炼,折射出的社会问题也较为深刻。
小说《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讲述的是一个个性记者陆与妓女娜娜的“三日自驾游”的故事,在这个不寻常的国度,他们有了短暂三日的交集。个性记者陆子野名叫“1988”的破车去某个地方接朋友,在路上偶遇妓女娜娜,个性记者陆与妓女娜娜讲述了彼此的故事,令陆感动的是娜娜的单纯与开朗的性格。同时令陆惊讶的时,如果不是这次偶遇,可能自己永远不知道,自己的一次普通报导竟然断送了娜娜的梦想。娜娜的第一个梦想是将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让他或她以后去朝鲜留学。第二个梦想是能够去桑拿中心去做小姐,而不是在洗发店。在小说之中,穿插着故事男主人公的童年伙伴和童年趣事,为后边故事高潮做铺垫。男主人公是80后人,他们那一代人的童年生活在书中展现的淋漓尽致。丁丁哥哥的优秀与老练,10号的霸道与义气,临时工哥哥的以大欺小,梦中情人兼小学同学刘茵茵等等。当作者写这段童年趣事时,他会让每个人想起自己的童年时代。
其实,每个人纵使是卑微地活着,但是他们的大理想折射出来的光芒却不应的蔑视。要知道,并不是每个站在舞台上闪闪发光的大人物都有一颗美丽的心灵,或许只是我们不愿意接受现实。也不是每个不显眼的小人物都应该被别人在各方面予以否定,或许只是我们不承认自己利欲熏心。
书里面提到过丁丁哥哥的故事,敬佩丁丁哥哥,只是觉得他对,却不敢说什么多余的话,在生活中,我们大多数人只能做路子野,做个普通人,做个讲究安分的朋友,没事洒洒骨灰。我更多的是想对丁丁哥哥那年春天北上的故事有更多的了解,我越来越想了解在1988年之后的那一年春天的故事,像是对历史的一场意淫,天天想。
看到网上的评论说韩寒的文章越来越成熟了越来越鲁迅了,现在这个社会,鲁迅来了也不好混,妓女都不好混了,1988说的那个有很多名字的妓女,那么敬业却也逃不了悲惨的命运,现在妓女和记者是最先看到世界真相的,是开眼看世界第一人,而他们却恰恰是最不喜欢说实话而且即便说了实话也没人听的一个群体。
最后,我想说,书,他永远不可能被电视广播网络所代替,小说中所蕴涵的信息这些媒介表达不出来,而在白纸上跳跃的文字却闪跃着鲜活的灵魂。韩寒在《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里放置了营养宝藏,具体你能挖掘多少吸收多少,就看你的造化了。无论你是谁,此书值得一看。
今天,我又读了一遍《山居岁月》,故事中的情节再一次让我着迷。就像《华盛顿电报》对它的评价一样:“非常令人惊讶,这本书吸引我一读再读。它老少咸宜、风格清新,让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写了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几颗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对于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地生存。
跟随着山姆深入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渐渐地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和虚幻的想像,它的真实。艰辛和迷人如同磁石一般吸引着所有没有勇气和机会进入野外的我们。如何用打火石和钢片点燃火种;如何把木头削成渔钩在溪水中钓鱼;如何在没有鱼的时候寻找贝壳和山慈姑果腹……当这些人类用千百年时间习得,又被人类用千百年时间忘却的生存技巧在一个叫山姆的纽约男孩离群索居的日子里神奇地再现时,我们才惊觉我们已经和孕育了所有生命的自然界离得有多么遥远!
“惊风抖抖羽毛。我把它捧起来,贴近下巴,用鼻子去搓揉它温暖的毛……从这一刻起,我就爱上了这只鸟。看它滑稽、笨拙的动作,感受生命的存在,真令人愉快。”正是这只名叫惊风的幼小猎鹰与森林里的众多动物陪伴着山姆,让他在这远离人群的深山里,不再孤单。
山姆在少年时代能够有选择离群索居生活方式的自由和勇气是幸运的;有机会能和《山居岁月》相遇的人们也是幸运的,它让我们找到了自己的内心深处。
老舍的短篇小说《柳家大院》讲述的是在旧时代北京的一个不起眼的大杂院里,公公、小姑子、丈夫虐待小媳妇导致她上吊而死的悲剧故事。但作品并不仅仅唱出了黑暗社会底层妇女的悲歌,更像作者自己所说的那样“在平凡的事件中看出意义”。从贫民窟司空见惯的血泪的生命史中挖掘出底层劳动人民的悲剧根源,揭示整个民族精神文化的痼疾。
谁是逼小媳妇走上自杀绝路的凶手?单从文章表面看,我们可以断然地回答她是被自己家中的亲人——公公,小姑子,丈夫折磨死的。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妇女的地位是最低下的,就如鲁迅悲痛地指出:“有时简直并牛羊而不如”。贫穷往往能将人性的残忍与对生命的漠视展露无疑。小媳妇是被她的父母以一百元的代价“卖”给王家的,这样就使王家“再有一年也还不消这笔亏空”。“爱与不爱,穷人得在金钱上决定。”因为穷,小媳妇被人认为是王家生活贫困的根源,被当作“出气筒”。但是如果究其根本,我们可以看到是所谓的“文明”在从中作梗。这“文明”,指的就是中国固有的封建伦理道德加上外来的资本主义文化思想,是它毒害着劳苦人民的心灵,酿造着生活的苦酒,使像小媳妇这样的“苦人”走上绝路。
小媳妇最终是死了,她的死是苦难的终结和逃离,更是对丑恶世界的控诉与批判,但这种力量太微弱了,萤火照不亮黑暗的天际。二妞的命运就说明了一切。这个自居为“女学生”的丫头,变着法儿折磨她的小嫂子,恨不得“把她一下子捶碎才痛快”,可她无论怎样自认高贵,都逃不脱“穷人家姑娘的悲剧命运”,她还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正盘算着把她卖出去,更没有意识到她嫂子就是未来的自己。这样的结局使得悲剧之悲达到了无以加复的地步。
老舍在《柳家大院》中给我们刻画了住在“柳家大院”里的各具特色的底层人物形象,在语言上朴实而滑稽,在小说中多次运用到“暗讽”,“文明人”“猫尿”等语言构成了老舍独具特色小说风格。
老舍用王家小媳妇之死作为全文的主线来重点刻画了王家,张家和“我”的生活。老舍通过用人物自诉的方式,批判了像老王、小二妞这样身上存有严重人格扭曲的贫民。老王本是一家洋人的花匠,儿子在城外当石匠,可以说生活并不富裕,但老王却整日用“文明人”自居,把封建礼教作为自己的道德标准,自己还挺得意,不把自己的儿媳妇当人看,从不给她好脸色看,他把自己的儿媳妇当成了一件“货物”,因为那是他花了一百元的彩礼“买”来的,一年父子俩也还不清亏空,老王就拿儿媳妇出气,更可恶的是他自己不亲自动手打儿媳妇,只对她做体罚和精神上的摧残。他可耻的唆使自己的儿子打小媳妇,她卑鄙的让自己的女儿小二妞折磨小媳妇。
我们可以从小说中看到老王、小二妞这样人的身上他们确实是有“病态”的,他们明明和其它贫民一起住在这个破败的柳家大院里,却自以为高人一等,明明自己也是一个穷光蛋,洋太太给她一百元钱是看在为她卖命和加上要从老王的工钱里扣缘故,可以说老王没有从洋太太那里得到什么便宜,但为何他还“洋洋得意”感觉内心很满足呢?这是因为他们是一群当惯了奴才的人,他们在封建礼教的影响下已经没有了独立自主的人格,他们跟惯了主子,已经形成了把能跟着好主子作为“光荣”的普遍价值观,他们已经被毒害的不能称其完整意义上的人。
这几天我都读了《原来我这么棒》里面都讲了一个叫“高小瑜”的女孩;她是一个胆小如鼠的人!
她妈妈非常生气!到她送到研习班!在演习办理她遇到了芳荷和徐东洲。
她担任了副班长。带着队友们冲过了重重难关!、
在研习班里没有人不喜欢徐东洲!
她从一个胆小如鼠的人变成一个机智勇敢的人!
我们这两天学的文章都跟母亲有关,这让我想起《疯娘》的故事了。她只是一个疯子,是一个人人讨厌,被人遗弃的疯子,是一个连猪草和稻草都分不清的疯子,她只是这样的一个疯子,她什么都不明白。但在他生完孩子后,就变了。她是母亲。一个深爱着自己的儿子的母亲,一个普普通通的母亲。在被婆家赶出之后的5年来,她始终没忘记自己的孩子,没忘记在5年后相遇的一天把找到的气球送给她只抱过不到三分钟的孩子,没忘记爱他,没忘记在他受人欺负的时候,站出来保护他,哪怕得罪了别人。
虽然,她只是一个疯子,跟正常人有些区别,虽然,她让儿子喊她一声发自内心的“娘”,付出了许多代价,但她至始至终都爱着她的孩子,深深地爱着,毫无怨恨地爱着。就连这样的一个疯子也有如此真挚,伟大的感情,而我们的母亲不也是这样爱着我们吗?让我感动的是,那疯娘为了儿子可以不顾一切,可以每天走上20多公里的羊肠山路,风雨无阻。可以为了孩子喜欢吃野鲜桃,而失去了生命。读到“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许多同学都哭了,趴在桌子上红着眼睛哭了。疯娘死了,带着满足和幸福死了,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她为儿子死了。当作者渴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回报母亲的时候,娘却永远地离去了……
母爱,圣洁的母爱,母爱,纯真的母爱,母爱,伟大的母爱,母爱,无处不在。妈妈,我爱你!
生当作人杰,
死亦为鬼雄。
至今思项羽,
不肯过江东。
——李清照《夏日绝句》
我只能说,造化弄人。项羽只应该是一位杰出的军事家,他有超群的军事统帅才能,战场上豪气盖世,叱吒风云。他能够以自我为中心,出奇制胜,一生经历大战十余次。然而,他在军事上取得成功的优点恰恰是使他在政治上一败涂地的制约。
太史公在《史记·项羽本纪》并没有过多的否定项羽,但我们要了解项羽不能仅仅依靠《史记·项羽本纪》,在《史记·高祖本纪》、《史记·淮阴侯列传》等文章中都有对项羽的记叙。
项羽是一个有着坚定的信念的人,在他的手下数以万计的生命逝去,只要是阻碍他灭秦兴楚的复仇事业和雄霸天下的壮志的人,无论贵贱,无论强弱,无论老少,他都毫不心慈手软,彻底予以毁灭。但是这一点就恰恰说明了他为什么不能够成为一名政治家。要成为一名成功的政治家,除了过人的胆识和谋略以外还必须有超出常人的远见卓识。
项羽是不善于用人的,这一点是作为政治人物的一大忌讳。比如说韩信,项羽不能重用他,韩信就投靠到刘邦麾下来,后来成为刘邦开国的三大功臣之一。而且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出项羽所重用的人,不是项家的人,就是他的亲戚、同乡,所以项羽的干部团队没有很杰出的人才。项羽还不重视听取别人的意见,也就是说,项羽的胸襟度量是不够宽大的。韩信曾批评项羽的缺点说:项羽遇到步将们打胜仗该封爵了,便刻了一个爵印,却舍不得把这印信交给步将。也就是说,项羽舍不得把这爵位封给有功的步将,项羽将爵印拿在手里一直把玩,最后把新刻印信的四个角尖都磨圆了,变成了旧印,才将这印信依依不舍地赐给立功的步将。这个步将拿到这爵印,等的时间已经太长,而且一看已经是个旧印了,也就不感激项羽,自然不会对项羽产生感恩之心,反而会有不满情绪,这就显示项羽的胸襟不够宽大。
孔子提倡行仁政,而项羽在这个方面也是十分欠缺的,项羽在这一方面的作为可以用“大仁小爱”来概括。大仁,是指对全国老百姓的一种挚爱;小爱,是对身边的人之一种关爱。作为一个政治领袖,需要大仁,也需要小爱。项羽对于身边的人,真是关爱倍至,韩信曾经叙述项羽的故事说:项羽对于身边的士兵非常的好,遇到士兵们受伤、生病,项羽会亲自去探望他们,甚至会在他们病床旁哭泣,把自己的食物送给受伤生病的士兵吃。所以他对于身边这些士兵们非常关爱,但这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些只是小爱,至于项羽对于全国那些没有跟他关系的老百姓,则似乎没有爱心。我们可以看到项羽便曾坑杀20余万秦的降卒,他们是投降的秦兵,既然已经投降为自己降卒,也就算是自己的百姓,但是项羽却把他们都坑杀了,这手段实在是很残忍,表示项羽对那些不认识的降卒是没有爱心的。此外,项羽率军进入咸阳时,放火烧了咸阳的秦皇宫,传说大火连烧三个月不止,这当然也会波及到咸阳老百姓,因为这些火不可能一下扑灭,所以许多咸阳百姓也被烧得无家可归,这也是因为项羽不认识咸阳老百姓所以一点都不疼惜他们,可见项羽在大仁方面是欠缺的。
最后说,项羽最缺少的是还是谋略,项羽本身是位非常勇猛的武将,他自己说:「自己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但这只是战场上每一次战役的胜利,实际当上一个大战争时,大方向的战略远比每场战役的战术来得重要,若只是在小的战役因为战术成功而胜利,但最后大的战略却失败,那最后仍是会失败。我们只要看看日本在二次大战时候,日本侵略中国在每场小战役上,几乎百分之九十几都是胜利的,很少在小战役会失败,而日本向东南亚与美国的攻击,这些战役都是成功的,但是他大方向的战略却是失败的,最后导致结果便是日本无条件投降。所以战略是非常重要的,项羽似乎没有战略,我们从史料中似乎看不出项羽有什么战略,他给人的印象是东打一拳,西踢一腿,他的出拳踢腿似乎都很有力量,可把一个敌人打倒,但最后项羽自己也会力竭而死,所以战略是非常重要,这是一个政治领袖必须要知道的。所以政治领袖一个重要要做的事情,是要有一个成功的策略,这样才能造成最后的胜利。
以上就是我对项羽的一些初步的认识。
老舍先生出生于城市贫民家庭,童年时代是在北京胡同里的大杂院度过的,大杂院的人和事在他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柳家大院》讲述的就是北京大杂院的故事,熟悉的素材与背景显然是这篇小说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故事的讲述者“我”是个在街上摆卦摊的算命先生,老伴已经去世,与拉洋车的儿子相依为命,“住着柳家大院的一间北房(租的)”。悬梁自尽的小媳妇所在的王家共有四口人,住两间房(也是租的),公公老王“给一家洋人当花匠”,还认得几个字。丈夫小王是个石匠。
小姑子二妞由老王服务的那个洋人“供给着在一个学校念书”,自居女学生。因为“娘家使了一百块的彩礼”,王家“爷儿俩大概再有一年也还不清这笔亏空”,“所以老拿小媳妇出气”。老王是“一天到晚对儿媳妇挑鼻子弄眼睛”。二妞“和她爸爸一样讨人嫌”,给她嫂子小鞋穿,乱造谣言给嫂子使坏”。小王虽然不像爸爸、妹妹那样恶毒,但受到爸爸、妹妹挑唆后还是经常狠狠地殴打小媳妇。并且,“一打,他可就忘了他的胳臂本是砸石头的”。小媳妇“没有一天得着好气,有的时候还吃不饱”,最后在不堪忍受、万念俱灰的情况下选择自杀,结束了自己年仅十七岁的生命。
小说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二妞。她是小媳妇之死的罪魁祸首。是她不忿于嫂子的“脸上居然有点象要笑得意思”,要惩治嫂子,先踹了嫂子一脚,导致小媳妇手中正端着的饭锅出了手,掉在地上,锅里的米粥泼了一地。然后二妞马上恶人先告状:“爸,瞧她把饭全洒在地上啦!”在一个贫穷之家,“糟蹋粮食”几乎是不可饶恕的罪过。所以“小王的脸当时就涨紫了,过来揪住小媳妇的头发,拉倒在地liu_。小媳妇没出一声,就人事不知了”。第二天小媳妇就上吊自杀了。
我对二妞这个人物的印象,就是一个词就是尖刻,否则很难解释她为什么要千方百计陷害嫂子。但老舍先生对此显然并不满足,他特意在小说中设计了一出二妞与张二嫂吵架的情节,对二妞这个人物作了更为严厉的批判。当时小媳妇被打之后躺在床上,邻居张二嫂“动了善心”,过来看看小媳妇,安慰了她几句。这下子可得罪了二妞,她当即就与张二嫂吵了起来。不过她可不是张二嫂的对手,张二嫂一句“你这个丫头要不下窑子,我不姓张”就“把二妞骂闷过去了”。接着张二嫂骂得更厉害,“三秃子给你俩大子,你就叫他亲嘴;你当我没看见呢?有这回事没有?有没有?”通过张二嫂一连串责问,我们可以肯定,有!这就不仅尖刻,而且品行不端。此处令人“拍案叫绝”。二妞此时只有十四五岁,很难想象成年后她会是怎样的一个人。
《柳家大院》是那种具有完整结构与完整故事情节的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在魔幻、先锋、心理、意识流等大行其道的今天,这种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已经被不少人视为陈旧、落伍,应该被送进垃圾箱了。只是我能力有限,只能欣赏这类小说。老舍先生的创作有一个很突出的特点—幽默,不过我一直认为这一特点与他的大多数作品的主题—穷人的苦难与不幸—不相协调。鲁迅先生曾批评过老舍先生油滑,我想原因可能即在于此。《柳家大院》虽然没有幽默成分,但因为文字采用了不少北京口语,整篇作品多多少少仍给人以轻佻、不庄重之感—北京口语很大程度上给外地人的印象就是嬉皮笑脸、油腔滑调、“耍贫嘴”。这也是它在深度方面难以达到鲁迅先生同样描写女性悲惨命运的短篇小说《祝福》的原因。
说到沈从文,或许大家都不陌生,《边城》中湘西古朴的民风和真挚的爱情也早已被人们所熟知。读《边城》,我看到一个天真活泼的翠翠,看到了凤凰城里的古韵,使我也不由得对沈从文本人产生了好奇。究竟是怎样的生活环境和社会风气造成了这样一代文学奇匠呢?
带着这样的疑惑,我翻开了《沈从文自传》,想把这个问题一探究竟。他在一开篇就提到了他所生长的地方,迎面袭来的就是湘西的地域风情,古老城墙,水边风景,他详细地介绍了凤凰县的地理位置和名字由来,使读者更了解这个古老的地方,更了解他的生活环境。这些字字句句,都会让我联想到我的家乡——沅陵,一样的古朴风景,一样的怀念。能够在我离开家乡之后读到这些,这无疑是一种心灵慰籍。然后他又讲到了他的家庭,讲到了他的亲戚们,因天资聪颖家人都跟宠爱他。他所呈现出来的是封建家庭的特色,使那个时代的人物形象展现得活灵活现,也与后来写他的特立独行形成鲜明的对比。再后来,他又写到进入军队后与各种各样的人的交集,让人们进一步了解到他前三十年的生活。其实严格来说,这部作品是不能够完全称为自传的,因为这本书是他29岁时写的,写了他近三十年来的种种经历。但我觉得这三十年足以对他本人产生巨大的影响,以至于他接下来的生活个文学成就都受其影响。因为只有他自己亲身经历过、见过、听过,才会把文章内容、人物、风景写得那么贴切自然、栩栩如生。就如他本人所言:”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话、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人物的色彩和生命。“
读罢此书,读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他小时候的生活描写,那么快乐无邪的时光,那么潇洒任性的年年岁岁,着实令我羡慕不已。沈从文小时候特别顽劣,只要不学习,干什么都行。上私塾逃学是家常便饭,拐着弯儿走远路,只为了看路上的风景。看路上铁匠打铁,杀牛,织竹篮子。看牢狱处杀人,还会捡石头砸或用木棍戳没有收的尸体。这些游玩,这些生活小情趣,都为他日后写湘西风景、古朴民风习俗埋下了很好的伏笔。期间还说到他喜欢下雨天,因为下雨天可以不穿鞋,专门走水坑。这让我仿佛又回到了我小时候的经历,雨天总喜欢穿雨靴去踩踏水坑,好像这便是下雨天最欢喜的事了。他还喜欢在河边看人捞东西,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这些这些,都是在城市中生活的我所不曾经历的,生动形象地让我跟他一起过了一次真正的童年。而小孩子都是贪吃的,但凡伙伴身上有一个两个铜元,他们都会到卖狗肉的摊边割一块狗肉,蘸点盐水,平均分来吃。沿路有桃树、李树,还有黄泥田里的红萝卜,还有樱桃、枇杷、山果野莓,这些东西都只是买来吃,从未体会过自己去采摘的。他的童年是可以肆意疯狂的,可以任性的,这在当时都是种不被接受的叛逆行为。他还掷筛子赌钱,常用母亲给他买菜的钱在大街上跟乞丐们赌钱,赢了就把钱用来买吃的,输了自然免不了回家一顿饱打。他总是因为犯各种错而被打,家里人也觉得他给家人丢了颜面,因此在亲戚中他的地位似乎就低了些。但他全然不顾,从别人那学了许多下流野话和赌博术语。他的特立独行都是与当时的封建传统所格格不入的,但我觉得那样的任性疯狂才是少年应有的姿态。他的少年经历是让现在的我们所无法感同身受的,当我们回忆起童年恐怕只有特长班和各种习题了,正是他让我看到了青春真正的色彩。
沈从文虽然小时候读书少,大点就进了军队,遇到了各式各样的人,但社会这本大书教给他的,远远超过他在学校里所学的东西,他以后的成就也得意于社会这本大书。”见识改变自己的命运“用在他身上再贴切了,也是他登上文坛大家的奠基石。
初读这篇文章,大概了解了阿长的模样以后,不免有些失落。"阿长"在我未读书之前给我的印象是温柔的、纤瘦的、婀娜多姿的妙龄少女。可读了以后,却渐渐知道她原来是一个又矮又胖、唠唠叨叨的老妈妈。就是这样一个朴实的形象,却正让我感觉到文章的真实性。更增加了我的阅读兴趣。
长妈妈有些习惯确实招人烦:唠唠叨叨、大字型睡姿、各种古怪的礼节......全文中并没有怎么介绍阿长的优点,但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样一个形象鲜明的真实的人。
慢慢的,她开始让我又爱又恨。
她相信梦想、相信许愿,带着一颗纯真的心在这个复杂的世界里生活。最令我感动的便是她买《山海经》那一段。作者没有写这样一个不识字的人是怎么买到这本识字的人都很难买到的书的,谁又知道她走了多少路、问了多少人、去了多少店?一个把"山海经"念成"三哼经"的人是怎么买到的,也许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答案,因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长妈妈。这个长妈妈虽然有很多缺点,有时还会像个小孩子一样,但这都无关紧要。
因为她有一颗善良的心。
一些平平淡淡的事,一份真真切切的情。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国家,祖国是我们的依靠。如果祖国贫穷落后的话,会被人侮辱。只有国家强大了,人民才能过上幸福的日子。
前几天,我看了《林则徐传》一书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19世纪初,英国不断向我国偷运鸦片,从每年4000多籍增加到千万多箱,严重影响了社会生产和人民的健康。1838年年底,道光皇帝派林则徐去广东禁烟。1839年3月,林则徐到广州后,他一面加紧整顿海防,一面限令外国烟上交出鸦片,不然就处死刑。他还在乎们进行了有名的“虎门销烟”,取得了显著效果。但是,就在这大快人心的时候,腐败无能的道光皇帝听信奸的谗言,把林则学撤职,流放到了新疆。
对于林则徐的遭遇,我深感不平,又为中国有这么一个昏庸无能的皇帝而感到气愤。我十分崇拜林则徐那高昂的爱国热情,还有他那不顾个人安危,敢于和帝国主义的精神,我为祖国有这么一个爱国斗志而感到无比骄傲。啊!林则徐,你不愧是一位伟大的民族英雄。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了,清政府妥协投降,与英帝国主义签订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的条约——《中英南京条约》。从此,将我们伟大而神圣的祖国,推向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深渊。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了许多许多。我深深感到:要想建设一个繁华富强的国家,不仅要有优越的社会制度和真诚为人民服务的政府,而且还要有一批忠心报国的好官员。
新中国已经成立60周年了,特别是20__年,10月1日的国庆大阅兵,让我们看到了祖国的繁荣昌盛,伟大的中华民族,已经昂首挺胸,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富裕。还有谁敢践踏我们的祖国呢?还有谁敢欺侮我们中国人呢?我为我是一个中国人而感到自豪。
我有一本书是《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它里面的小男孩和克拉拉特别逗:“有一次,克拉拉异想天开的要开一个跳蚤马戏团,要找很多的跳蚤,最后,还不是让跳蚤咬了他们,所以把跳蚤马戏团取消了。
我最喜欢《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樱桃巧克力大蛋糕这一集,因为他特别好玩儿,他讲的是:妈妈买回来了一个大蛋糕,我和小姐姐看得眼馋,可是妈妈说要招待客人的,不让我们吃,又说:”我要去医院一趟“,妈妈说完就走了。小姐姐说:”蛋糕放到冰箱里会放坏的“,我也在想,要是客人吃了放坏的蛋糕会中毒的。我和小姐姐就决定尝一下,看看变质了没有。之后,小姐姐说:”变质是从中间开始坏的,“于是,我和小姐姐就从中间开始吃,吃完后又怀疑是从边上开始坏的,我们又把边上又吃了一遍,这时妈妈回来了看见了蛋糕说:”蛋糕已经成这样了,算了,你们把蛋糕吃了吧,我和小姐姐就把蛋糕给吃了,吃了以后,吃得我们肚子都胀疼了,小姐姐说:“我一看就知道这个蛋糕有问题”。你说这个故事好不好玩儿。你知道我为什么看的那么快吗?因为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玩儿,所以我特别喜欢看我和小姐姐克拉拉。
还有一次,爸爸买来一条狗叫嗅嗅,他们俩把嗅嗅前半身涂黄,后半身涂黑,最后给嗅嗅洗澡的时候,黑的洗掉了,黄的没有洗掉,只好等他长出新毛了。后来克拉拉捡到一只小猫带回了家,谁知道小猫和嗅嗅闹翻了天,克拉拉说几天后就会不闹了。“
总之,这本书有很多有趣的事,小朋友,如果你有时间也来看一看这本书吧!我相信你也会喜欢他们。
读三毛是在初中的时候,那时候受学业的影响,总会找些散文之类的来读,像朱自清,贾平凸之类的,那些都是为任务而读,三毛则是众多书籍中用来放松那一类的了。
现在已经忘了当时读的是哪一册了,想必是撒哈拉的故事,只记得当时三毛书籍读起来是没什么特别的,但是却被其中异域的风土人情所吸引。那时候我眼中的三毛是一个导游,用她的文字带领我去异国他乡,去感受侠客般的自由。后来买了三毛的作品集,不过看得很少了。那时候初中毕业,我还很幼稚。
后来高中,大学是很少看得了。直到前几个月,回到家恰巧那本书被翻出来。时隔8年彼时的我已经走上工作岗位,也是工作正不如意之际,再看那本书忽然觉得,三毛,你的命怎么那么苦!看荷西离世的那一段,本想与你执手天涯,相伴一生,可是却可以清清楚楚的感受到死神的逼近。本来爱人死后需要的安慰,接之而来的却是公婆对于财产的觊觎。在我眼中,三毛是带着面具的,带上面具的她,豪放,洒脱,自由,无拘无束。可是,三毛小时候是受过严重精神伤害的,面具下的她始终是一个孤独,脆弱迷失在黑暗中的小女孩。三毛的受的伤害太多,以至于我觉得就算和荷西在一起的日子,荷西也并没有治愈她,只是让她暂时把那个黑暗中的女孩锁了起来。三毛的字里行间里,总给我一种笑着哭的感觉,尤其荷西死后,三毛已然锁不住那黑暗中的女孩了,甚至那已经变成了恶魔,时时刻刻折磨着她,我想,如果是我,也会选择自我了结,或许比她更早。
内心痛苦的人总是需要麻痹的,身体上的行走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星期天我和爸爸妈妈一起看书,读了一个故事——《狼和七只小羊》,我觉得故事很有意义。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狼来敲门,第一次,小羊听见粗糙的声音,小羊没有开门。第二次,狼用白面粉涂在脚上,憋着声音,小羊们上当了,就有一只最小的羊,它躲了起来,等妈妈回来它把所有的事告诉了妈妈,它和妈妈一起救出了另外的六只小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自己在家的时候有人来敲门,不能给他开门,要先问问他是谁,如果不说话,我就在门的小口上看看是谁,如果不认识的话就不能给他开门。还有我们要像那最后的一只小羊一样遇到事情要沉着,冷静,认真思考想一想解决的办法。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公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过于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书中的主人公原本名叫吉哈纳,年过五旬,是一位绅士,虽说是地位显赫,但家境却也不宽裕。由于生活的清闲,这位绅士爱上了骑士小说,而且已经走火入魔,到了手不释卷,废寝忘食的地步。别人读小说,都只当消遣,对小说的情节多持笑料态度,而吉哈纳绅士则截然不同,他对骑士小说中的的荒.唐故事深信不疑,对小说中的骑士佩服得五体投地。渐渐地,他失去了理性,想入非非要去做个游侠骑士,全副武装,漫游世界,去克服一切的困难和险阻,消灭一切邪恶的,残暴的力量,锄强扶弱,见义勇为,名留千古。于是,他从老屋里找到了一件锈迹斑斑的祖传的一套盔甲,并异想天开地用硬纸做了一个面盔。可惜不太结实,他没办法,只好用铁皮条重新做了一个,这才将这面盔的事情算是完成了,接着,他又找来一匹老马,然后美其名曰驽马难得,趁着给马取名的东风,他又给自己取了个骑士般的名字,唐?吉诃德。然后又无比荒.唐地请一个客栈老板为他受了封,就这样,他开始了他的游侠骑士之旅。
堂?吉诃德的骑士之旅可谓是滑稽透顶了,把风车当成巨人,把美丽的农家女当成公主,把一家普通的小客店当做被实施了魔法的堡垒。第一次出行被人打得动弹不得,被驮在驴背上回到村里;第二次出行最终以被人装在木牢里带回村里告终;第三次出行在被同村学士装扮的骑士打败后郁郁寡欢地重回故里,直到最终一病不起。
如果说堂?吉诃德的存在于他本身是一出悲剧,那么堂?吉诃德临终前的清醒则是对于我们所有人的悲哀。“去年的雀巢,今年没有鸟。我过去是疯子,如今头脑已经清醒;我曾经是台?曼?拉的唐?吉诃德;如今,只是好人阿隆索。吉哈纳。但愿我的悔悟和真诚能够换回诸位从前对我的尊重。……”唐?吉诃德的这番话出现在他生命的终点似是所谓的清醒却更像是他对现实的一种妥协,这其中包含了一切的辛酸与凄凉,讽刺与无奈。当唐?吉诃德的最后时刻终于到来时,他遗嘱的公证人刚好在场,他说,从未在任何一部骑士小说中看到过任何一位游侠骑士能像唐?吉诃德那样安祥而平静地死在自己的卧榻之上。然而事实上,他却是一对矛盾中极大的一个受难者,不平的冤魂。
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德,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感。
我个人在觉得堂?吉诃德在滑稽之余,上文所体的追求梦想的精神,也的确是蕴涵在他的内心当中。对唐?吉诃德这个看法,在嘲笑之外却也带着一种淡淡的敬佩。毕竟再经受了重重挫折之后还能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懈奋斗的人的确是百里挑一的。这种精神,唐?吉诃德如果运用得体,不去追寻什么骑士道,而去专注于其他的事业,我们也很难否定他不是一个成功人士。为此,笑过之后,却也为他深深的惋惜。
本书中一些所谓的配角也给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如浪子回头的费兰多。费兰多故事本可以诉说一下,但在这里为了节省篇幅,也就不再提及了。还有善良聪明的神父。高明睿智的参孙学士。以及同样傻但对主人忠诚的骑士侍从桑丘,桑丘算得上是本是中的第二大可怜人了,被堂?吉诃德的“花言巧语”骗得了桑丘的信任。使得桑丘答应做了唐?吉诃德的侍从。从那以来我们的桑丘就没少受苦,在客店里被人用毯子包起来扔来扔去的戏弄,又被大家一起把他蒙在鼓里把他当作一个笑料,但是桑丘却以惊人的毅力为了自己根本不可能得到的所谓堂?吉诃德口中的“海岛总督”而坚持着。就凭这份坚毅,我们不得不对这个小丑角色投去钦佩的一瞥。桑丘直到最后也被蒙在众人设计好的圈套里。他虽如愿以偿地当上了海岛的总督(实际上是一个小镇),但自始至终,因为唐?吉诃德给他开的骑士玩笑而被迫去做做一件件的荒.唐事。
《堂吉诃德》每一个读者都会对堂吉诃德骑士的主观臆想和不切实际而哈哈大笑,然则,堂?吉诃德不仅仅具有令人发笑的地方,更有令人敬佩之处,每一个深刻的读者,都会在这位大名鼎鼎骑士的荒.唐行为里,看到他的执着而公正的品质。他嫉恶如仇,总是正面向他的“敌人”发起不屈不挠的冲锋,他从不从背后捅刀子,更不用说用下流的中伤和恶意的诽谤来进行战斗了。然而,堂?吉诃德骑士这种令人敬佩的品质,在如今这个时代已经荡然所剩无几了,尤其是在人类社会一些非公开的场合,这种品质早已无影无踪,譬如,在令人眼花缭乱的网上,我以为就很难看到堂吉诃德“公正”的品质。
拿到毕淑敏的《幸福的七种颜色》,粗略地翻阅了一下,了解到它只是在静静地讲述着一个又一个有关“ 幸福不幸福” 的故事。幸福是什么?这个概念有点庞大,有点抽象。词典上的解释:幸福—— 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
那么,为什么幸福还会有颜色呢,还那么明确地列出是七种颜色?因为这个七啊,神秘又空灵,还常泛指表明“ 多” 的意思。是啊,这难道不也是对幸福作出的一种解释么?神秘而又空灵的幸福啊,以各种形式存在这个空间中,只是,你看见它了吗?
这本书它并不刻意强调幸福是什么,却淡淡地让你觉得自己越来越幸福,觉得自己是一个被幸福包围的人。它让我相信,没有什么困难能抵挡住幸福的脚步,它让我相信“ 千头万绪” 是可以打理得清楚而明了的。
这里,也只是随口讲一些愚见,我的文字显得自不量力。毕竟幸福太庞大,太抽象。但正因幸福是庞大的,我们可以选择去吸收,去浓缩,于是,我又觉得幸福是乖巧而真实的。我相信,幸福并不来源于一味的顺境,而是生长于一种从容、坚定与乐观的态度之中。
前几天我们学习了《难忘的一课》这篇课文,我被中国台湾人民热爱祖国的深感情和强烈的民族精神所感动。
课文主要写了抗日战争胜利以后,”我“在中国台湾一所乡村小学见到了一位年轻的教师,认真的教孩子们学习祖国的文字——”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虽然老师写的很吃力,读的也不大熟练,但是”我“能深刻体会到老师是用”心“在”写“,用”心“在”读“,”我“也被老师的真情所感动,也跟着他们一起朗读,下课时老师有好的对”我“说:”他的国语讲得不好是因为日本人统治不许讲国语,并且领“我”参观了挂着历代伟人图像的礼堂,听着看着我的眼睛不觉湿润了。“
这就是中国儿女挚爱祖国的一片深情,虽然日本统治了整整50年,但他们无时无刻也没有忘记:”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最简单的话语,却表达了他们最真挚的感情。的确中国台湾是中华民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海峡两岸的同胞永远骨肉相连。多希望祖国统一的那一天早日到来,让我们共同高声吟唱”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
现在我们要珍惜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强盛做出贡献。
学完这篇课文联想到自己的所做所为我感到惭愧,我由中国台湾教师认真教学的态度和同学努力学习的精神想到自己平时写作业和做题,总是写的龙飞凤舞,记得有一次写作业时有同学找我玩,我想草草写完就行了,反正我也写了。我决定从此以后以中国台湾教师为榜样,认真写每一个字,每一道题。
在假期中,我选购了一本古代传世名著《吕氏春秋》,读后颇为感慨!《吕氏春秋》,成书于战国末年,是秦国丞相吕不韦主编的一部古代类百科全书似的传世巨著,有八览、六论、十二纪,共二十多万言。吕不韦自己认为其中包括了天地万物古往今来的事理,所以号称《吕氏春秋》又称《吕览》。关于此书还有一段佳话:为使此书精益求精吕不韦请人把全书誊抄整齐,悬挂在咸阳的城门,声称如果有谁能改动一字,即赏给千金。消息传开后,人们蜂拥前去,包括诸侯各国的游士宾客在内,却没有一个人能对书上文字加以改动。
《吕氏春秋》的十二纪是全书的大旨所在,是全书的重要部分,分为《春纪》、《夏纪》、《秋纪》、《冬纪》。每纪都是5篇,共60篇。《春纪》主要讨论养生之道,《夏纪》论述教学道理及音乐理论,《秋纪》主要讨论军事问题,《冬纪》主要讨论人的品质问题。
中间包括了一些人们耳熟能详的故事寓言如《引婴投江》,告诉人们:一是本领的获得要靠自己,而不能靠先天的遗传。二是处理事情要从实际出发,对象不同,处理的方法也要有所不同;《刻舟求剑》告诉人们情况发生了变化,解决问题的途径应灵活有变;类似的还有《循表夜涉》告诉人们处理问题要从实际出发,情况发生了变化,人们的观念也应该随着变化,解决问题的方法也要灵活多变。最著名的就要数《去私》了,它告诉我们只有去心中之私才能正确地举荐人才;从被举荐的对象实际考虑,做到人尽其才,这样才能做到大公无私。看完全书,觉得《吕氏春秋》最大的特点就是把不同的思想应当统一起来思想统一后,才能“齐万不同,愚智工拙,皆尽力竭能,如出一穴。”
统一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批判吸收的过程。所以,《吕氏春秋》对各家思想都进行了改造、发展与摒弃。难怪司马迁称它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呢!直至今天看来它在理论上和史料上都有很高的参考价值,有着唯物主义因素,富有教育意义,很值得我们去阅读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