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鹅的读书心得感想(精选34篇)
约半年的时间,总算把《百年孤独》第二遍结束了。虽说是第二遍,但仍觉得艰涩难懂。看完了全本,心里异常的累,不知自己到底看懂了几分。放佛他们都在坚持着自己的理想,但是好像都未能坚持到底。
他们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中,都在坚持着所谓的理想。或许是因为上帝不想让人们过于幸福;所以,当上帝以无边的美意创造了一切后,又会让魔鬼所破坏,正如马尔克斯所说的那样,布恩迪亚家族经历着这样的一切:街上的女人会使人流血,家里的女人会生下长猪尾巴的孩子,斗鸡会让男人丧命、终身内疚,枪弹一沾手便会引发二十年的战争,冒失的事业只会将人导向失落和疯狂……当年迈的乌尔苏拉走了,整个布恩迪亚家族也走向了衰老。梅尔基亚德斯,这个智慧与先进的代表虽然与布恩迪亚家族有着不解之缘,也影响了家族中重要的成员,他预知着一切,可是他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大家死去,家族衰败,为什么?
直到现在也没能明白这一角色的作用,是在表现人类的无奈吗?乌尔苏拉算是这个家族的精神支柱吧?作为马孔多第一代的移民。布恩迪亚发现了马孔多,他们在那落地生根,发展壮大,引进文明,但也随之衰落,也带来了战争,流血,瘟疫,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意义吧,微缩的世界,历经一切,还有人类特有的不安分的心。或许还应该说说奥雷里亚诺·布迪地亚上校,直至他死去,我也仍旧未读懂他。我不懂阿玛兰坦-乌尔苏拉为什么要回来,过着与马孔多格格不入的生活,她是想改变他吗?还是她也拥有者何她高祖母类似的精神力和意志力,但她始终不是乌尔苏拉,所以她失败了。最无法理解的应该是他们“变态”的爱情吧,我不知道是否这样说恰当。布恩迪亚家族最后的爱情还是让这个曾经辉煌但也孤独了百年的家族结束了。正如那卷神秘的羊皮卷所预言: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住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或许我无法读到书中更大的,更宏远的意义,一本书,
在中国这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泱泱文明古国里,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先贤们留给我们浩如烟海的精神财富——古文典籍。其中,满天星辰中,《史记》是最为璀璨,最熠熠生辉的一颗。细细品读完《史记》,可以是人感到3000年前,群雄蜂起,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
《史记》为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所著。记载了上自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共3000多年的历史,全书包括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余字,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完成了中国第一部,也是最为的纪传体通史。
《史记》思想深邃、气势开阔、笔力雄放,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通史方法为历代”正史“开创先河。其丰富的艺术价值被古代的小说、戏剧、传记、文学、散文所传承并不断发展。从鲁迅”史学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高度评价中就可看出它对后世的影响。
读《史记》,使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危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皇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其中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最为引人深思。
公元前494年,吴国进攻越国,越国军队几乎全军覆没,无奈勾践只得屈辱求和,按照吴王的要求。勾践得在吴国服苦役。三年里,他忍辱负重,一心复国。回国后,他又艰苦奋斗,励精图治,与百姓同甘共苦,最终,”苦心人,天不负,三千越甲吞掉吴!“
勾践卧薪尝胆,雪耻灭吴的佳话至今为人们代代相传,它也为我们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后人多了许思考:生活在当今的竞争大潮中,应居安思危,励精图治,居存思亡,艰苦奋斗;如果不具有忧患意识,不把目光放长远,畏惧困难而贪图安逸,得过且过,那么,他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结果只会像吴王一样死路一条!
困难与挑战虽往往给人以挫折,却能催人奋进,给人以力量,而安逸与保守虽可以暂时保身,但却可以使人堕落而遭淘汰,所以,遇到挫折,就做一只同暴风雨抗击的海燕吧!只有这样,才能见到雨后的晴天!
对谭旭东老师的作品,我并不陌生。
我的书架上至少有20本他的书籍,这些书都是从去年12月开始“上架”的,有我自己从网上购买的,也有谭老师赠送的,像《寻找批评的空间》《我的书生活》《重绘中国文学地图》《夏天的水果梦》《梦里的花田》、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乐享慢读”系列4本、黑龙江少儿出版社出版的童话集系列4本,还有《亲子睡前微童话100篇》2本,以及《享受亲子阅读的快乐》和《让书香润泽童心》等。我也正是从这些书籍中,从谭老师的文字里,从和谭老师的微博互动中,慢慢地认识他,慢慢地了解他。都说“文如其人”,这话一点儿不假,从他的字字句句中,从他的每篇作品中,我几乎都能读到他的勤奋、执着、谦逊、质朴,还能读到这个社会极其欠缺的大爱之心。
从微薄上看到谭老师的新著《做智慧父亲》即将出版的消息,内心还是很期待的。期待新书早日上架,可以先下手为强,一睹为快。可好事总是青睐我,在本书的责任编辑@亲子教育孙运宋/老师的新书有奖转发中,我有幸得奖了。昨天中午,收到了有谭老师亲笔签名的新著《做智慧父亲》, 我开始了“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的读书生活,今天全部读完。现把一些读后的感受整理出来,和爱书的朋友,爱亲子教育的朋友一起分享,不到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做智慧父亲》是谭旭东老师的最新力作,是一本儿童智商情商培养家教的随笔。虽然是随笔,但在书本的装帧设计上、内容选择安排上一点儿都不随便,而是极其用心的。
《做智慧父亲》全书共分八辑,共有76篇文章,从建立孩子的自信、自尊、爱心、培养孩子的阅读兴趣和习惯、培养孩子的艺术特长、倡导宽容有爱的家风等各方面,记录了谭老师和孩子一起成长的点点滴滴,阐述了谭老师的感受和感悟。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每辑、每篇文章的开始都有一段“旭东教育微论”,而且这些微论都是谭老师在教育和生活中总结出来的精华,读起来即给力,又接地气,给人以启发,给人以引导,这或许也是本书的创意之一。
首篇《和女儿剪窗花》的微论中,有一句“成年人都以为是自己陪伴了孩子,是自己引领了孩子,其实,孩子也陪伴了成年人,引领了成年人。”读到这些,很自然地引起我的心灵共鸣,虽然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父亲,但在陪伴女儿成长的十几年中,我也有类似的感受,我也曾在博客里发表过《到底是我教育了女儿,还是女儿教育了我》的文章。事实证明,谭老师的“孩子也陪伴了成年人,引领了成年人”的微论是多么精辟,因为女儿不但陪伴了我,引导了我,而且还改变了我,让我从一个不爱读书的爸爸变成了喜欢读书的爸爸,变成了一个喜欢写作的爸爸。
在《相信孩子是一块玉石》的微论中,谭老师说到“学习成绩不是唯一的标尺,考上大学也未必成功!自信、勤奋、执着、有爱、敢于创造,才是做人的基本品格。”玉石是宝贝,但也是石头,如何把一块似玉似石的石头雕琢成玉器,这是需要智慧和耐心的。“玉不琢不成器”,既要琢又要磨,其实就是智慧和耐心的结晶。
《让孩子适应自己的角色》的微论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在孩子的教育中,家长普遍有这种心态,都喜欢走捷径,都希望有一个直接的模式或者方案,能够让孩子一点也没有走样地完成成长,变成他们理想中的有出息的孩子。其实,无论是教育家,还是普通的家长,对于孩子的教育,都是从零起步的,都属于白手起家。没有万能的方案,只有爱心和耐心最可靠。
简短的语言,道出了教育普遍存在的现象,剖析了家长们的捷径心理,总结出了亲子教育的真谛。也就是讲,如果家长们真要寻求亲子教育的方法的话,那爱心和耐心就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不是方法的、而又胜似方法的方法。
在《父爱给孩子安全感》的微论中,谭老师不但提醒家长要从八个方面注意孩子的心灵健康,而且还警示家长说“任何成功都弥补不了家庭教育的失败。”
这个警示是多么的及时,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有多少人完全不管孩子、不顾孩子,在拼命地在追求金钱、忙着购买洋房豪车、忙着灯红酒绿,总以为物质的充裕就是成功的标志。殊不知,成功是人格和财富的双重丰满,土豪金只是一个表象,它永远无法掩盖内心的贫瘠和人格的缺陷。
《做女儿爱吃的红烧排骨》中,说“一个合格的父亲,并不只是会挣钱,他还会生活,也会工作,更会陪伴孩子。”看看我们身边的家长,有多少父亲能做到呢?如果把吃香的喝辣的、住洋房别墅看做是一种生活,我认为这是对生活的亵渎,这仅仅是生存而已。生活,不但要有物质的追求,更应该有崇高的精神追求,像读书、爱人、爱众生,爱自然。
类似的微论还有很多很多,像“不少家长让孩子学唱歌、跳舞,不是因为孩子喜欢,而是因为对升学有好处。培养孩子的艺术特长,还是要看孩子的兴趣。孩子不喜欢,但家长硬是逼着学,孩子学得累,家长自己也不轻松。”“孩子的自信是需要保护的。在日常生活中,父母对孩子的信任要发自内心,不要处处以成人的标准来衡量孩子的言行。孩子的自信是鼓励出来的。”
全书的“旭东教育微论”总共有84篇,可以说是篇篇耐读,句句获益,很多微论都是面对现实、直指人心的,让你不得不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去沉思,去思变,相信每一位读者都会有更大的收获和改变。
76篇随笔,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华丽辞藻的修饰,谭老师用朴实无华的语言诉说着和女儿一起成长的点点滴滴,像《和女儿一起放鱼》《给小麻雀安一个家》《雪后和女儿一起喂小鸟》等,但从这些饱蘸深情的字里行间,我仿佛读到了谭老师的心跳,读到了一位智慧的父亲对女儿的尊重、理解、支持、宽容和鼓励。当我读到他看到女儿画的画时,夸奖女儿是个小画家,这就是智慧,这就是被我们很多家长忽略的赏识和鼓励。
在读《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时候,谭老师在书中写到“我告诉女儿,在她还未出生的时候,我不在妈妈身边,而且她出生的时候,因为非典,我也无法到她妈妈身边照料她们母女俩,所以她出生52天后,我才见到了她。”“无论如何,你都要心怀感恩,感谢母亲的呵护,父亲的关怀,老师的指导,同学的帮助,还有很多很多人,都值得你去记住,去感激。”
同样作为一名父亲,当我读到这些话的时候,内心还是潮湿了。很难想象,当一位准父亲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和自己的爱人去迎接爱情结晶的诞生,心里该有多痛!更何况谭老师当时在北京,谢老师却远在安徽。但当我看到“她出生52天后,我才见到了她”这句话时,心里又是那么的感动,那么的自豪。一位文学家、一位诗人,一位鲁迅文学奖的获得者之所以能把这样一个数字记得那么清晰,是因为他还是一位父亲,一位智慧的父亲,一位心里充满爱的父亲。
也正是因为谭老师的爱,才会和谢老师举案齐眉,共同努力,才会把扬子培养成了一个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学习文学并驾齐驱的、多才多艺的好孩子。
谭老师的爱,或说谭老师一家的爱,不仅仅体现在扬子身上,还体现在家庭上,社会上。在《倡导宽容有爱的家风》中,谭老师写到了下岗的姐姐和姐夫离婚后,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而谭老师的爱人谢老师主动拿出十多万元帮助姐姐买房,还资助外甥女读大学。
大爱!这绝对是大爱!看看我们身边,有多少亲兄弟、亲姊妹为争夺家产而反目成仇。而在谭老师的家里,这种超于常人的资助和行为是对女儿最好的教育,是对我们唯利是图的思想的批判,更是谭老师一家人对爱的奉献。“爱人者人恒爱之”,我相信,这种爱的付出一定会绽放出更加灿烂的光芒,在谭老师的身上,在谢老师的身上,在扬子的身上,在更多人的身上。
捧读《做智慧父亲》,心生无限感慨,知识也罢,文化也罢,智慧也罢,只有将这些无形的东西化为生活中的爱,才能起到其最终的作用。智慧父亲谭旭东做到了,他不仅仅在女儿身上,在家人身上,在他的生活中,在他的作品中,无一不体现了这样的一个主题——爱!
最后,祝谭旭东老师的最新力作《做智慧父亲》大卖!
同时也祝所有的读者朋友能够从本书中得到启发,激发动力,努力在生活中做一位智慧的父亲,做一位有爱的父亲!
周日晚上,我花了3个多小时,一口气读了一本爸爸的小说——《活着》。
合上书以后,我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想哭却哭不出,说他们可怜但好像又不可怜。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嫖、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自杀。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活着,就够了。
《小妇人》是一部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作者是美国作家奥尔科博。
整书围绕着马奇家四个性格不同的女孩:温柔美丽的梅格,爽直开朗的乔,文静腼腆的贝思,活泼漂亮的艾米。写了她们跌宕起伏、印象深刻的经历、故事。最后,她们通过自己的勤劳善良,得到了自己的幸福。整本书语言优美,描绘细致入微,让人印象深刻。马奇家虽然穷,但是她们心地善良,热于助人,把圣诞节早餐济救给另外的可怜人,有这良好品德,乐观,对生活充满信心,永不对困难屈服。
我喜欢梅格,喜欢它的优雅高贵,永远的淑女风格。我喜欢乔,喜欢她的坚强,性格豪爽。我喜欢贝思,喜欢她的恬静,多才多艺,做事永远为别人着想。我喜欢艾米,喜欢她任性却优雅,被人关注着。马奇大大是个乐于助人,慈祥的妇女,她总是帮助别人,虽然自己家里也很穷。她们的爸爸随军当兵,并不在家。写了四个花季少女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大女儿梅格对约翰一见倾心,相爱相识。劳里向乔示爱,却遭拒绝,但认识了教师巴尔先生。贝思生命没有多长时间了,但她依然乐观,坚持不放弃。小艾米去欧洲旅游,看世界。
我从她们那你学到的乐观,坚强,每天都生活的普普通通,但有充满快乐,要有一颗爱心,不能带有色眼镜看人,要有一颗纯洁的心,才能收获最大的快乐。
今天,我和我的几个五年级同学一起去多岛海玩。
多岛海是我们岚山区著名的旅游胜地,也是风景优美、物产丰富的地方。
我和同学们骑着变速自行车,经过半个小时的车程,终于到达目的地啦。
多岛海的天空一年四季基本上都是蓝蓝的,海天一色,让人心旷神怡。沙滩是金黄色的,像满地的黄金,我抓起一把沙向天空一扬,沙便随风而去,躺在沙烫上晒个沙滩浴,非常舒服。温暖的沙子还可以治疗关节炎等疾病。沙滩上躺着各式各样千奇百怪的贝壳,正在沙滩上晒沙滩浴。
我们脱掉鞋袜,跑向海边,建起属于我们的海上沙滩乐园。在沙滩上我们开始建造海上城市,我们在靠近海边的地方建起了一座大坝,防止海水冲上来把我们辛辛苦苦建造的城市给毁灭。我们在一个五平方米的海滩上,造了城墙,并在墙内墙外建造了护城河,而且为了防止有水渗出,并建造了通水管道。
一切沙土准备就绪,马上建造大厦,我跟同学们建造了数十座高楼大厦,其中最让我们骄傲的是有着九个大洞形成的一个字:胜!。
啊,迷人的大海,你广阔无边,雄伟壮丽,令人留恋往返。我们怎能不被你吸引呢?
初读《背影》一文,还是在去年的暑假。
一位父亲,在送儿子外出读书坐火车时,亲自为儿子捡定座位,虽知儿子已在北京来往过两三次,却还是不厌其烦地反复拜托一个熟识的茶房多多照应儿子,还艰难的穿过铁路,蹒跚地走到月台,爬上爬下为儿子买来朱红的橘子。
“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当儿子看到父亲的背影时,泪水情不自禁地溢出了眼眶。他发现在他长大的同时,父亲也老了。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同样的背影。
冬天的风格外的凛冽,天也黑得特别早,因此,那天我早早地就回了家。回到家中就见正忙着做晚饭妈妈从厨房探出头来,关切地说:“回来啦,赶紧先用热水洗把脸,暖暖手,饭马上就好。”厨房里热气腾腾弥漫的白色水汽中,透过水汽看着妈妈模糊的身影,我感到十分温暖。开饭了,饭桌上全是我爱吃的,妈妈也时不时地夹菜给我,顺便与我交流学校的趣事,不大的餐厅里,充满了欢声笑语。
因着临近期末考,我们的学习任务也变得繁重起来,卷子如流水般哗哗袭来,我因为自身本就不算聪明,因此常常忙到很晚。这天夜里我写得昏昏欲睡,忽然就见一杯牛奶被放到面前,原来是妈妈。“不要急,越急越写不好,”,她动作轻柔地摸了摸我的头,“喝杯热牛奶暖暖身吧,早点休息。”然后,又轻轻地走出了房间。我摸了摸杯子,那滚烫的温度从指尖一直蔓延到心里,振奋了一颗隐隐消沉的心。写完作业后,我走出房间,却见妈妈坐在沙发上,一手支着头,却睡得很熟,背影是那样瘦削,眼下还带着淡淡的乌青,忽然间,我的鼻子很酸,却也坚定了期末考好的决心......
时隔一年,如今再读《背影》,顿觉感触良多。对于父母的唠唠叨叨,其实很多人是避之不及的,又有几人能体会父母的良苦用心?当人们真正静下心来,才惊觉有一个背影一直在默默陪伴着自己,为自己付出。
现在,让我们少一份轻浮,多一份沉稳,少一份骄傲,多一份谦逊,少一份责备,多一份理解,不要让这些“背影”的付出白费,让他们的期望消逝,让他们的爱被辜负。
我们星学院小组最近的共读书目就是《八十天环游地球记》。我超喜欢这本书,读着福克斯的旅途故事,我也欣赏到了世界各地的生活习俗和自然风光,这是一种特别美好的享受。
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在1872年的伦敦,英国的富豪费里亚.福克斯与俱乐部的朋友打了一个赌,价值2万英镑,他要证明在那时的交通条件下,他完全可以在八十天环游地球。而他那些朋友都认为这根本不可能,因为那时还没有飞机,他们的主要交通工具是轮船、马车等,要想在短短的80天内环地球一周,几乎是不可能的。
可福克斯带着他刚刚雇的佣人——路路通,从伦敦启程,开始了这次不可思议的环球旅行。福克斯先生很大方,他在出发前将自己打牌赢的钱全部给了路边的可怜人。
这一路上,他们遇到了很多的困难和意外,一开始他们遭人跟踪、与僧人对簿公堂、吊桥毁坏、印第安人开抢劫火车、轮船在中国海遇上狂风巨浪、遭暗算贻误行程,、海上燃料不足,被怀疑为窃贼。后来,在终于到达伦敦,却又被送进监狱。然而他们最后终于成功归来,赢得了2万英镑。
故事里的福克斯遇事的沉着冷静,有信心,有毅力,遇到的困难从不轻言放弃,他的人格魅力赢得了大家的尊重,更赢得了艾娥达的心,两人成为夫妻。
通过读这本书,我也懂得了一些道理,遇到困难要想办法去解决,要善于思考,想办法去攻克它,哪怕是看似办不到的事,我们也要去试一试,说不定我们也能做出别人不可能做出的事情,再难也要把它做到底、完成好,最后我们一定就胜利!
这个春节花了半天时间看《时间简史》,实话说虽然这本书已然经过编撰,评述已经更加通俗易懂,可是从小物理成绩就差的我读起来依然稀里糊涂,贸贸然写下一点读后感表示一下对自我的嘲讽。
看过《时》我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整个物理学是人类在总结对宇宙和时间的一个渐进认识的过程,从哥白尼到伽利略,再到马赫,牛顿,以及之后的爱因斯坦再到当代的霍金。都是后人在总结前人的研究和思考的基础上提出新的观点然后实验验证得出结论的过程。牛顿说他不是个伟人,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就是这个道理。伽利略经过研究哥白尼的地心说而提出日心说和地动说,牛顿在此基础上研究出万有引力定律,爱因斯坦再提出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再到此刻霍金的时间简史,他们都是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加上自我的思考,总结提出了新的理论。可见没有事物的发展是一触而就的,人类社会的提高就是来源于人类对未知事物不断地孜孜以求的思考,辩证和总结。
虽然从小物理很差,可是我一向以来对天文和地理很感兴趣,中考时候地理甚至还拿过满分,只是对理论物理这样的抽象的纯理论基础学科理解起来很困难,肯能是抽象思维本事不足吧。所以看了《时间简史》后对其中所阐述的理论还是有一些自我的看法。
《时间简史》在我肤浅的认识看来是向读者描述这样一个世界:整个宇宙是一个服务器,宇宙中的所有物质小到基本粒子,大到小行星,彗星,行星,恒星甚至星系都是跟这个服务器连接的一个节点,他们独自运行又经过服务器相互关联,依靠各种基本物理法则相互作用。服务器的运行是单向的不可逆的,不可存档当然也不可能回档。各个节点之间经过各种光波等来通讯,因为相互之间的距离以及各种光波在传播路径上受到的各种影响等原因产生网络延迟,导致节点之间的通讯并不一样步。节点由于自身运行速度的质量等等原因导致相对于其他节点的运行时间是不确定的,可是每个节点相对于整个服务器的运行时间确是固定的。所以在A节点观察B节点和C节点的状态和在D节点观察B节点和C节点的状态可能得出完全不一样的结果,而在服务器观察A,B,C,D节点状态的结果是确定和一致的。这又让我联想到人类社会,人类社会也是一个服务器,每个人都是这个服务器的一个节点,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特点,各自生活的圈子。很多人看似遥不可及,却在这个大的服务器下头相互影响,哪怕是十分细微的。有一个社会学研究的理论认为哪怕完全不可能认识的两个人之间只要经过6个中间人就能够建立联系,这是经过很多统计学研究得出的结论。反过来
看这个宇宙,我认为是不是也存在类似的节点能够让宇宙中遥不可及的两个互不关联的节点建立最短的联系路径。这就像一些物理学家正在研究的虫洞理论。
我相信按照目前人类的科技发展速度用不了多少代人就能够让我们人类走出太阳系,甚至走出银河系,在宇宙这个服务器肆意漫游。
今天我读了《神笔马良》的故事。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从前有个孩子叫马良,他特别爱画画,可因为家里非常穷,连一支笔都买不起。一天,他走在回家的路上,看见画师正给大官画画,马良看得出神,不知不觉得走了进去。可他们却把马良赶了出来,马良气呼呼地说:“我偏不信穷娃子就不能学画画?”。从此马良下了决心想要学画画。因为没有笔,他就用树根和草枝在沙地和河滩上画。后来,他画什么就像什么。一天晚上,有一位神仙老爷爷出现在他面前,送给他一支笔。并交待马良要给穷人画画。马良立刻拿起笔在墙上画了一只大公鸡。奇怪,公鸡活了!原来这是一只神笔。后来,马良就专门帮助穷苦人家画他们需要的东西,人们都非常感谢他。不久,被官府知道了,就把马良抓了过去,让马良画金子。可马良画了个无边无际的大海,大海中央画了一座金山。大官们急忙让马良画了一只大船,大官们都带着官兵上船去运金子。可马良又画起了很大很大的风,风越来越大,最后把官兵们都淹死在大海里。马良又回到自己的家乡继续给穷人画画。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做人一定要善良,用自己的能力尽力去帮助别人。同时,也从马良身上学到了不怕困难,同坏人斗争到底的勇气。今后,我要用我的爱心和自己的能力来帮助别人,因为帮助别人就是幸福自己。
本书作者乔治·塞尔登1929年生于美国康涅狄格州,原名乔治·塞尔登·汤普森。自耶鲁大学毕业后,他本有意朝剧本写作的方向发展。但是却在朋友的鼓励下,由上了儿童小说的创作道路。他第一本书出版于1956年,不过并没有引起很多人的注意。真正使他一举成名的,是他1961年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描写一只蟋蟀,一只老鼠,一只猫咪不寻常的友谊的故事书,出版后即获评价如潮,一直到今天仍风行在美国市场,奠定了赛尔登在儿童文学界的地位。
这本书主要讲了1961年间的蟋蟀柴斯特,偶然搭错了车,从康涅狄格州乡下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当许多人类歌星,舞星,画家,艺术家都在为生存所迫,在广场街头卖艺卖唱的时候,不知怎么,这只蟋蟀鸿运当头,福星高照,一不小心,竟然一夜间成了地铁车站演奏的明星!在每天早晨八点和下午四点半在地铁高峰时间里,他都会在白利尼的报摊上精心演奏。直到有一天,蟋蟀想回到乡下,但是又舍不得朋友。可是他很想回老家去看一看,他不得不走。他回到老家,给家乡的好朋友演奏。那里的动物们同样非常快乐,安静地聆听着蟋蟀柴斯特的演奏。
蟋蟀的翅膀不仅能发出美妙的音乐,同样带来了快乐和美好。如今蟋蟀柴斯特该回老家了,他不得不向朋友们告别。他对朋友们说:“明年夏天,明年夏天我会从老家回来,找你们好好玩。”
妈妈后记:一本很好看的书,蟋蟀,老鼠,猫咪之间的真挚友谊温暖了当时冰冷的社会。让人们永远地记住了那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记住它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
这个寒假,我又重新阅读了《史记》这本书,脑海中思绪万千,《史记》读后感。感到这不仅是一本记录册,更是后人优秀品质和丑恶心灵的演绎剧本。
给我感触的一则故事是——《赵氏托孤》(《赵氏孤儿》)。这个故事的主演有三人,程婴、公孙杵臼和屠岸贾。程婴和公孙杵臼是中心耿耿的忠臣,而屠岸贾是心术不正,企图谋朝位的_臣。他们一路争斗,不惜牺牲自己和自己的亲人,也要保住赵氏的血脉。这儿让我十分震撼。到底是什么力量使他们二人不惜一切保护这赵氏的血脉,就算是为国,也不会不惜所有的一切吧!从此我就被那舍生取义的精神真正震撼!
司马迁用自己巧妙的构思将这些人物描述的栩栩如生,将他们的品质和性格刻画的淋漓尽致,仿佛让读者身临其境,一丝一丝观赏着这些传世美文。
读着读着,我的心灵被这些故事所占据。我开始敬佩其作者,了解起作者作书经历。司马迁是在狱中花了16年编写了这本《史记》,他不畏苦刑,一心专注《史记》的人物,我无法想象他经历了多痛苦的折磨,但他为《史记》的一片心意展现在我的脑中。司马迁坚强的品质又一次在这本书上刻下了一个不朽的印章。
让我们学习《史记》中人物的坚贞不屈,让我们学习《史记》的作者,司马迁的优秀品质!
一部在黑暗中写就的成长日记,带着暖意和坚强。
《安妮日记》用书信的方式,记录下了作者也就是书中的主人公——安妮·弗兰克在藏匿的两年多的时间里所亲身经历的大小事情。其中有对现实生活的埋怨,也有对未来生活的无限憧憬;有对亲情的排斥,同时又无比的依恋;有对友情的珍爱,同时又渴望拥有更多的爱。
安妮·弗兰克是一名坚强的女孩。在秘密小屋里所度过的那25个月里,她用她那细腻而富有生活气息的笔触,用她要做一个作家的梦想,支撑她记录下了在秘密小屋里成长的点点滴滴。在那儿她思考战争、历史和反犹太主义、思考自然、上帝、宗教等
透过日记中的字里行间,我似乎看到了那厌恶和平的战争狂----希特勒,还有那不识人性的纳粹分子;我似乎还看到了那血腥的年代,那肮脏的社会。但同时,我还看到了一个心地善良,活泼可爱,又多愁善感的小女孩。她有主见、有思想、爱思考、不会轻易受别人影响;她坚强、有毅力、在受到责备和委屈时,仍以微笑面对生活。
我会永远记住安妮·弗兰克,记住透过文字所能感受到的丝丝天真、甜美和坚强的笑容。它如黑暗中的光明,将会一直温暖着我。
读过许多文学民著,但自从读过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之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不少文学批评家称大仲马为通俗作家,但是大仲马的代表作品,如《三个火枪手》及其续集、《基督山伯爵》等,在世界上却一向拥有超多的读者。
《三个火枪手》是一部历史题材的小说。景十分景。大仲马不像巴尔扎克等人那样,花费超多笔墨去描绘故事发生的背景和场所。他总是开门见山,本书正文第一句话便是:“话说一六二五年四月头一个星期一……”小说一开场,主人公就在变故中亮相,这就决定了故事情节展开和发展的速度,也决定了故事背景的特异和不断变幻。
文中主要讲了达达尼安和三个伙伴为了挫败红衣主教的阴谋,前往英国取回王后赠给白金汉的十二枚钻石别针,一路险象环生,绝处逢生,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使命,保住了王后的名誉,但是结怨了权倾朝野的红衣主教,性命就握在黎塞留(红衣主教)的手中了。神秘女人朱莱狄为了要达达尼安等人的性命,就奉红衣主教之命,去阻止英国权相白金相发兵,救援被法国大军围困的拉罗舍尔的新教徒。于是,双方暗中进行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
我觉得《三个火枪手》与其他的文学作品与众不同,大仲马写的作品都很放诞,夸饰,豪放,张扬。而《三个火枪手》最具特色的一点就是透彻,精简,没有一点废话。例如:《三个火枪手》的故事背景,就是一桩官闱密谋和拉罗舍尔围城战,场景频频变化,忽而路易十三宫廷,忽而红衣主教府,忽而火枪手卫队队部,忽而乡村客栈,忽而修女院,忽而拉罗舍尔围城战大营,忽而英国首相白金汉府……每一处作者都不多加描述,但是每一处又都有参与密谋的人,增添了许多神秘色彩,所以使文章更加吸引读者的眼球,引人入胜。大仲马写的《三个火枪手》显示出个性的生命力,这便是他的十分之处。
这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是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所著的,讲得是一只蟋蟀、一只老鼠与一只猫和一个三口之家的故事。
书的主要内容是: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入了一个野餐篮,它没想到离开了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的纽约,柴斯特幸运地遇上了塔克老鼠与亨利猫和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使马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蟋蟀柴斯特在自己功成名就后满心失落,思念起家乡康涅狄格州的自由自在和安静的生活来,在朋友的理解帮助下,柴斯特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大草原、故乡的树桩家。
先看看我,再看看柴斯特蟋蟀、塔克老鼠、亨利猫。柴斯特,它不为荣誉而动摇,它也不忘故乡的旧友之情,它虽已是纽约一带十分有名之人,但它对它的故乡里的小溪、树桩、柳树、草地等等一切的一切都依旧像过去一样热情,这是一种可贵的精神,一种不可多得的品质!塔克,它幽默、聪明,虽然有一些市桧,但有时也并非如此吝啬,就说那次柴斯特由于梦游时吃了“柳叶”造成2美元的损失,这2美元最后都是由塔克交付的,这说明塔克内心绝对大方。亨利,它忠诚、憨厚,它十分通情达理,每一次在塔克与柴斯特为难时,它都能解开它们的苦恼。
这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让我感悟到:做人要踏实,不被荣誉所动,做事要大气些,不能小气、吝啬,做决定要通情达理,不要自私,顾我不顾他。“做人就做好人,做事就做好事”,这是我的目标!
《茶馆》是老舍先生的名作,是三幕剧的剧本。《茶馆》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几十年间的跌宕起伏,历经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统治时期这三个年代。《茶馆》非常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恶人不一定有恶报,充分体现了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腐-败。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这也是这个剧本的一大特色,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刘麻子、唐铁嘴、宋恩子、吴祥子等人物的个性特点都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不必像上语文课那样细细品读,也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弄明白。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他为人正直、不做坏事,但有些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茶馆的老主顾常四爷,他跟王掌柜一样,正直、不做亏心事,跟王掌柜不一样的是他比王掌柜要硬,骨子里有那么一股傲气,怎么也不肯低头,不肯让步。
读完《茶馆》,我体会到我们现在是多么幸福,那时候的很多孩子连一碗热汤面都很难吃上,而我们现在汉堡牛扒可以随便吃。那时的人们真是生不逢时,生活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
在《茶馆》里,我最敬佩的人还是常四爷,特别是他那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常四爷是满族旗人,在清朝时有份“铁杆儿庄稼”,不用干活就有钱拿。后来清国灭亡了,常四爷并没有像他的好朋友松二爷一样挨饿,而是自己去种菜卖菜,自食其力,不向困难低头。这种精神正是我们现在缺少的,由于生活条件优越,我们遇到困难就退缩,假如生活在那个年代,没有常四爷这种精神恐怕也很难在社会中生存。
丰子恺老先生是我国著名的漫画大师,同时也是一位优秀的作家。他善于通过细致的观察和幽默的文字来抓住生活中一些细碎轻微的东西,在极其普通或在别人看来乏味苦涩的生活中寻出趣味来,将它们表现得鲜活生动而有意味,从而自然轻松地悟出人生和社会的意义。我们学过的课文《白鹅》就是他的作品。
这篇文章写于抗日时期作者在重庆避难的时候。他的朋友夏宗禹送给他一只白鹅,丰子恺老先生通过幽默的文字向我们描绘出一只有趣、可爱的鹅老爷。
我对鹅吃相中的高傲的描述记忆深刻。鹅是吃冷饭的,吃饭是需要三样东西下饭:一样是水,一样是泥,一样是草。它吃饭时慢悠悠的,不怕耽误时间,而且很会摆架子。但令人可笑的是,它的吃法三眼一板、一丝不苟,做法循规蹈矩、不会变通。鹅吃饭时必须有一个人在旁侍候,因为附近的狗都知道这位鹅老爷的吃法,了解它吃食的.规律,所以每次趁鹅老爷喝水、吃泥、吃草的当儿,就敏捷地跑过来偷吃鹅的饭。
当鹅回来时,饭罐已已经空空如也,鹅便会昂首大叫耍老爷脾气,让主人替它添饭,并且站着侍候。人们为了不让鹅老爷的饭被鸡、狗偷吃,把饭罐和水盆放在一起,但它所需要的泥和草远近无定,为了找这些食物,它仍要走远去,所以鹅吃饭时非有一个人侍候不可,真是架子十足!
白鹅吃饭时的高傲,经过我的介绍,大家已经略知一二了吧。我们都知道,鹅的叫声、 步态、吃相等都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可作者通过这些把鹅描绘得饶有趣味,十分生动,并从一些小事里透露出对白鹅的留恋。这篇文章并没有华丽的文字,但却在我们眼中呈现一幅优美的田园风光图:袅袅的炊烟下,一只大白鹅在田舍前悠然自得地觅食嬉戏。让我们不由得对这只雪白的大鸟产生了好感,也想抱一只白鹅回家。
正如丰子恺老先生在文章中所说的凄风苦雨之日,手酸意倦之时,推窗一望,死气沉沉;唯有这伟大的雪白的东西,高擎着琥珀色的喙,在雨中昂然独步,好像一个武装的守卫,使得这小屋有了保障,这院子有了主宰,这环境有了生气。
白鹅,不仅是给丰子恺老先生在苦闷的避难生活中带来了乐趣和精神的寄托,也给我的童年带来了快乐,它那可爱又可笑的行为,让我从鹅身上体会到了盎然的生机和丰富的情趣,成了独特的物外之趣。
《金锁记》用了倒叙手法,由现在的月亮联想到三十年前的月亮,很自然地写到三十年前的事。文章先从风萧和小双大谈论着手,她们谈论下人的衣着基本上拣上头人穿剩下的衣服,就如小双说得“奶奶小姐们尚且做不得主,何况丫头?给什么,穿什么——一个个打扮得庄稼人似的!”她们还谈及兰仙的婚礼,排场很凄惨,有钱人家的小姐的婚礼竟比不上开麻油店家的女儿的婚礼。这可以看出姜家表面是一个大户人家,但也显露出姜家走向衰败的痕迹。文章下面还多处含蓄地表现出来。
很多人都评价张爱玲是一个古井,我倒认为《金琐记》里的七巧更是一个古井,一个幽深而衰败的古井,就似她的人生。当看到文章开头前两段我还以为兰仙是文章的主人公,那时我是期待着情节朝兰仙的方向发展。再看到下一段才知道主人公是七巧。七巧是个开麻油店的女儿,在这样的环境下造就了七巧的谈吐一点都不忌讳。就如:七巧跟玳珍、兰仙聊天时说:“真的,连我都不知道这孩子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还有文章后面七巧趁芝寿、亲家母在场,在麻将桌上一五一十将儿子招供的她媳妇的秘密宣布出来,还略加渲染,逼得亲家母脸皮紫涨,放下牌就走了。因为出身低在姜家的人瞧不起她,就连下人也在背后指指点点。哥哥大年把妹妹嫁给瘫痪的二少爷是为了攀上高宅大院的姜家。而七巧是为了季泽进入姜家的。
现在谈谈七巧与季泽的感情问题。我们很明显可以看出七巧是爱季泽的,文章多处表达七巧的心声。“当初嫁到姜家来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要和季泽相爱。”但是季泽是个游手好闲、到处沾花拈草的纨绔子弟。他说在家一刻也呆不住是为了躲七巧,不能平白的坑害了她……开始看到时,就有点疑惑——季泽到底有没有喜欢七巧?但看到后面就知道了。一个沾花拈草的人怎么会对七巧一直存有爱意呢?他只是为了哄骗七巧卖田,间接得到她的钱。文章说他对七巧的盘问回答得有条不紊,显然他是筹之已熟。
七巧是一个健康的正常女性。她嫁给一个只有躯体没有生命的残疾人。在得不到情欲的满足,一方面,她把精神寄托到了金钱上。她熬到分家那一刻,分得一大笔遗产。她认为她周围的人都想霸占她的家产,季泽、童世舫、亲哥哥等等。最可笑的一幕是:长安、长白和侄子春熹在一起玩,长安踩了椅子爬上柜顶拿糖莲子。长安猛地后仰,春熹扶住并将她抱下来。七巧见了就汹汹奔过来,将长安向自己身后一推。她骂春熹道:“我把你这狼心狗肺的东西……你别以为你教坏了我女儿,我就不能不捏着鼻子把她许配给你,你好霸占我们家的家产!我看……”还数落长安:“天下的男子都是一样混账,你自己要晓的当心,谁不想你的钱?”另一方面,七巧锁住爱欲,爱欲折磨了她一生,也影响了长安长白,折磨了一家人。媳妇芝寿、娟姑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长白索性就断了结婚的念头。长安虽然和童世舫有过一小段的幸福,但也失败了。七巧百般阻挠他们,在大伙儿面前把长安说得不成人,在童的面前说长安吸鸦片。这是天下少有的母亲!
七巧是一个尖酸刻薄的人,用张爱玲的话形容是“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但还是值得同情的人。她毕竟也是当时制度的受害者!
《战争与和平》是俄罗斯文学第一步长篇巨著,它生动描写了19世纪前十五年俄罗斯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和各个生活领域,展示了一幅广阔的生活画卷。
名著的主要内容是:在1805年,法国和俄罗斯之间的关系恶化,即将发生战争。然而在俄罗斯上层社会,人们的生活依旧恬静悠闲,社交舞会照常举行。
青年公爵安德烈?保尔康斯基决心干一番事业,就提任库图佐夫将军的副官,向前线出发去了,他期望这次战争能为自己带来辉煌与荣耀。在奥斯特里,他参加联军与法军的会战并受伤。斯托夫伯爵家,他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那塔。爱情使他振作起来重新投入生活和事业。俄法战争爆发,安德烈奔赴沙场院,在波罗金塔会战中受重伤。他忽然体会出死亡就是人生的清醒过程。从那一刻开始他的生命慢慢退潮,平静地走到终点。
与安德烈的故事平行发展的另一主人公彼埃尔是个热血冲动、善良真诚的年青人,凭着继承一笔可观的遗产,他成了上流社会瞩目人物。势利库拉金公爵便把放荡堕落的女儿爱伦嫁给了他。意志薄弱但又向往理想的道德生活的彼埃尔在荒_的贵族群中屡次受挫。卫战争中,彼埃尔组织民团并经受了战火考验。后被法军逮捕。在战俘营,士兵中的宿命论和不抗恶思想使他深受感动。在俄罗斯人民打击下,法军溃败。彼埃尔被游击队救出,返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婚后,他参加了十二月党人的秘密组织,而娜塔莎则成为一个贤妻良母。
这部名著再现了当时史诗般壮阔的社会风貌。
《圣经》中人们的信奉这一方面讲,我觉得圣经中人们对上帝耶和华的信奉和服从太过盲目了,从上面的几个例子中可以表现出来。他们对耶和华是完全的服从,在他们的心中上帝是完美的,他们不会对上帝产生置疑,也不容许其他人批判上帝。如果有人违背上帝,他们会尽一切力量去排除或铲除,是决不会让他阻碍主的命令的。其实这和我们中国的封建王朝一样,上至官员下至普通百姓都是服从天子的命令,不能有所违抗。只是《圣经》对于这些主,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当然,不是说“主”的存在不好,而是有些人却是假借主的名义,去散拨一些不实的言语,或者去达成自己的私欲,这样反而使得纷争越来越多。在圣经的故事中,有些斗争,完全就是本身的利益之争,根本违背了原本的意思。
在《圣经旧约》的故事中,都是在讲述着各种各样的纷争,却没有教人为善,只是告诉人们如果没有照着耶和华的指示去做,就会有麻烦,等到耶稣的出现,才有提及以“爱”为出发点的去对待人 。大体说来,《旧约》中的耶和华是以色列人的民族神。他常被描绘成威严可怖、圣洁忌邪的军事统帅,准确的说是以色列的军事统帅,不时的大发烈怒,对以色列的子民以无情地惩罚。而耶稣的出现,从两个重要方面根本改变了上帝的形象:第一,使其身份从一个民族神转变成全人类的共同天父;第二,使其性情从令人敬畏变得仁慈可亲。虽说,这样可以让人去了解到人的黑暗一面。西方幸好有耶稣的出现,斗争才开始有了转变,要不现今的西方世界,应该更加的混乱吧!而耶稣在他那个时代,却被认定为是邪教,所以耶稣才会被钉在十字架上。因为圣经长时间的传播中,很多的观念跟行为都已经有背离了它的原意。人们都会自己去解读着主的意思,感觉上,自己本身就是主一般。所以很多的君主,为了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而去找借口去谋害一个人, 他们把自己认定有主那样的权力,可以杀害不服从的人。 所以有时信仰会影响到人们的判断能力和观点,更何况在有心之人的利用之下,这样的宗教信仰,会变成一种强烈的社会型态,让人们在型态之下,失去了判断或者不敢去反抗《圣经》。所以我们对于信仰宗教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和正确的观点,一时的偏差可能会导致重大的错误,使自己终生悔恨。我们大学生正处在人生抉择的关键时期,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选择正确的人生道路。
我认为《圣经》中最富智慧的人莫过于所罗门。他在向耶和华祈求的时候,就显出智慧来;不求金银、不求长寿、单求智慧。耶和华应允了他的祈求,赐给他无比的智慧,是超前绝后的智慧。以至他的声名远播。普天下的王都求见所罗门,要听神赐给他的智慧话。示巴女王怀着仰慕和疑惑的心来到了耶路撒冷。见到所罗门,她用许多的难题试探所罗门,所罗门用他超绝的智慧给她一一解答。以至示巴女王诧异的神不守舍。对所罗门说:"以前听到你的风声,我还有怀疑,今日一见,才知所传的还不及真实的一半。 " 列国向他臣服,给他献上各种贡物。因此所罗门的国度富有,金银堆积如山。所罗门的开销也是惊人的:他一日的饮食,肥牛几十只,羊一百只,还有各样的珍禽异兽。他所享受的,也是以色列国绝无仅有的。他以他的智慧,谛造了以色列国空前的辉煌,他在大卫的基础上,建造了圣殿,奠定了以色列民敬拜的中心。他为自己建造了宏伟的王宫。他以他的智慧讲论昆虫走兽以及花草树木,更以其智慧写出了在圣经中赫赫有名的箴言、雅歌、传道书。 一位超绝智慧的拥有者,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一位聆听神话语的人,一个神的代言人。 当我们看到雅歌书中那纯美的爱情,看到箴言那充满哲理的词句和传道书中那透彻人生的感悟。我们不得不佩服所罗门那超绝的智慧,对人生所作的剖析。即使是现在的人也很难轻易的对人生作出如此正确的判断,这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地方。
然而,就是这所罗门,在他功勋显赫的时候、在他享尽一切的荣华富贵后,他堕落了,他从埃及买来马匹,娶埃及的公主为皇后,从外邦人那里选来妃嫔, 他拥有着“后宫佳丽三千”。哀哉!一代伟人竟如此的败落。当我读到这里时,很迷惑不解,为什么拥有如此智慧的所罗门,会做出与神相背的事来呢?他,拥有如此的智慧,却行出如此的愚昧来呢?其实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有的政府官员或是公司的高层人员因为一时的贪念而受贿贪污等。是知之易而行之难乎?我们应该都知到愚昧出于无知,竟不知也可出于智慧。如果说愚昧人如果说愚昧人的悲哀在于无知而信,那么聪明人的悲哀在于知而不信。如果一个人对神只有理性的认识,而没有向真理降服、意志上的降服、那么可能你的信仰和生活互相分离,从而走向虚伪。因为主宰一个人的,不仅仅是他里面的理性知识,更重要的是意志。一个人不单要在理性层面追求神,更要在道德层面活出神的形象来。一个人的智慧高,在认识神的方面,无疑是一件好事,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智慧越高,所存的怀疑也越多。所罗门,这位一代哲人已经远去,留给我们的是深深的思索„„
就所罗门的故事,我们可以发现从社会属性而言,上帝是公正严明的审判者,绝不会偏心,绝不遗忘,绝不势利,决不受贿,即使扫罗、大卫、所罗门那样优秀的君王,只要办了错事,也会遭到严厉的处罚。上帝耶和华创造了人类的道德法则、伦理规范 和社会秩序。这些法则、规范和秩序的核心是公平和正义;它们不仅适用于以色列人,也适用于万国万族。在以色列人心中,上帝是神圣、纯全、完美的主。 我们可以看到如果你做了好事上帝会奖励于你。可是,你要是做了坏事,上帝会降罪于你的。中国有句俗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所谓善恶到头中有报,在现在文明的时代,我们时刻告诫自己,从点的小事中规范自己,不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F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F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垂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雷雨》这篇文章在高中就已经学过,但那时学的只是一小部分,寒假中细细把雷雨全部读完,确实有不一样的感受,因为一篇文章只知道一小部分确实不能掌握小说的主要思想和作者所要表达的感情。
周朴园,故事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言行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商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假如当初他没有抛弃鲁侍萍,那鲁四凤、繁漪就不会出现,那么周萍的两段恋情就不会发生,那么惨剧也不会发生。可这只是个假设,事实上因为他的贪婪,他的无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导致悲剧的发生,但是到了最后,鲁四凤、周冲、周萍死了,鲁侍萍、繁漪疯了,鲁大海不见了,唯独他完整无缺。可我们知道事实上他失去了一切……
其实我觉得周朴园是爱侍萍的,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补自己空虚的心,当他思念的侍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慌了阵脚,资本家的势利、狡诈暴露无疑。他认为侍萍会来勒索他,害怕侍萍向他算旧帐,害怕自己的名誉和财产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便把他的嘴脸暴露了出来,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曹禹最喜欢繁漪这个角色,但他没有刻意美化她。她的发疯是她的下场,因为她的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一个占有欲如此强烈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希望后,她只能,。确实她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
矛盾的冲突穿插在文章的字里行间,每个人也由矛盾的驱使找到了自己应有的下场,似乎唯独周朴园的例外,可我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苟活。试问如果有一天地球大爆炸,到底是死的人可怜,还是活着的人可怜呢?他看着身边的人都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那煎熬的就是他了,可能曹禹先生要的就是这个感觉吧!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她有一双温柔的眼,为人母,慈爱地注视孩子,为人子女,关怀地注视父母;她有一颗细致的心,感受大千世界极致细微之处,寻找常人不曾想到的生活大道;她有一支淡如水的笔,却一针见血道破世事百态。
龙应台的文字就像上好的绿茶,初尝有其苦涩感,但回味浓醇,令口舌生津。第一次读她的书是在六年级,觉得内容着实生涩难懂,与我的生活相距甚远,于是便将它束之高阁,庋藏焉。直到这个寒假重新将它取出,细读后忽然觉得烟消云散,眼前豁然开朗,读至精彩处,还不住颔首以表赞同。所以,人对大义的理解能力与他的年龄、阅历成正比。
全书里令人影响最深的一句恐怕就是“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著,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我对其的理解是,每一代人都有他不同的思想,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就好像一条从宽阔的大道走进岔路。在大道上父母与孩子相濡以沫,互相扶持;一旦走到路口,父母、孩子就不得不选择最合适自己的那条路。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那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有限的时间里,多陪陪父母,多分一些爱给他们,不要远远地望着他们的背影而心存愧疚。
还有一篇令我感想较深的是《狼来了》。在很多人的传统观念里,狼是一种残忍而机警的动物,它们总是捕食温顺的小绵羊和可爱的小猪;在故事“狼来了”中,狼群引得全村人手持锅碗瓢盆扛着锄头扁担欲杀之;更有父母从小告诫孩子“你再不听话,大灰狼就把你叼了去吃掉”云云。然而事实上,狼并非如此可恶。它们团结合作、共同进退、知恩图报、坚强执着、锲而不舍、和谐共生……由此可见,人从小被教授的观念常常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不到特定的情况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想法,这也是为什么早教如此重要。
《目送》共散文七十三篇,道尽子女与父母的牵绊,兄弟的携手共形,朋友的牵挂,在脆弱的边缘迷失,在失落的低谷徘徊。
可以说读一本她的书,就是读一遍人生。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突然发现很难去说,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没有永恒的价值,愚昧地活着;没有永恒的期待,艰辛地活着。也有人只看到所谓的另一部分,于是没有现实的根基,形而上地活着;没有脚下的道路,漂浮地活着;没有真理的指引,被动地活着。
但是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
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小说中,作者对于“死亡”的安排更是匠心独运。父亲的死第一次把他从生活中唤醒,使他开始谋求自己的生活;老全以及伤员们的死使他开始了解到战争的残酷,生活的残酷,更体会到家的温暖;就在他与家人团聚之时,母亲的死更是引发他对自己深深的自责,也让他刚刚品尝到亲情的心跌落谷底;就在一切趋于平静的时候,儿子“有庆”的死再次给了这个家庭以沉重的打击;人近暮年,就连唯一支撑他活下去的希望——孙子“苦根”,也离他而去,死因是撑死的……现在看来近乎荒谬的情况,也是当时人们生活中的各种遭遇,集中反映在主人公福贵的身上:生活的疾苦,亲人的离去……一次又一次地体会着从天堂直坠入地狱的感觉。小说通过一系列的“死亡”来表现“活着”的手法,不得不使人拍案叫绝。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作品的结尾,有着海一样深沉的意境,当这样一位老者的一生赤裸裸地展现在眼前,突然就觉得自己的一切都变得那样渺小,微不足道。福贵用这样一句话回顾自己的一生: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看着身边所爱的人一个一个相继离开:令人胆颤的医院,带走了最亲挚爱的亲友,小外孙又这样悲惨地离开了……福贵所发出的感叹是那样得苍白、无力,却又是那样得撕心裂肺!
余华是一个冷酷的作者,不动声色地用他冰冷的笔调让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他丝毫没有犹疑,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惊觉原来命运竟是这样作弄人。每看几页,都有眼睛湿润的感觉,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米丽·卡特对《活着》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方法,简朴优美、未曾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生、死、命运的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艾米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从文学角度说,《活着》可以称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因为这一部小说,绝不是仅仅表达出作者的情感,它还客观地反映某种现实,并通过作家自己对于文字的驾驭能力,让读者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作者所传递的情感。其间虽有夸张,但不失真实;虽有描写,但不失质朴;虽然写实,但不乏可读性。
可以这样说,读余华的《活着》是一种精神的震撼。当身边的人一个个远去,主人公仍然坚强乐观地活着,尽管这一路太过平庸,这生活如此艰辛,总在埋头活着,这使我想起了多年前听到的一句话“活着,像狗一样地活着”。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去,对自己无疑是一种打击,自己仍旧要好好地活着,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
而我们亦要好好地活着,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或许,这是读完这部小说最切实的感触。
《阿长与山海经》忆述儿时与保姆长妈妈相处的情景,描写了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的性格。对她寻购赠送自己渴求已久的绘图《山海经》之情,充满了尊敬和感激。文章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这位劳动妇女的真诚的怀念。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本文中,作者对长妈妈不做外形描写,而是集中写她的某些特点,从而凸显她的神态和精神。鲁迅通过一些细枝末节的刻画,颇为集中地汇映出长妈妈的愚昧无知,落后陈腐但却善良的心灵。就在她教给小主人的许多道理和不许这样或那样的管教中都微妙的表现出她对“我”的钟爱,在这艺术手法上,有点类似以藏为露的含蓄。其实,在家里,只有她真正关心“我”,了解“我”,这一心意就在购买《山海经》的情节中猛然外露了。
这篇文章表达了“我”对长妈妈的思念与不舍之情。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的一个人。
我们的祖国幅员辽阔,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文学瑰宝似满天繁星,数不胜数。而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其学说不仅影响了中国几千年的发展进程,还深刻地影响着每一个中国人的思想和行为模式。
自从进入六年级下学期,我们也开始了对国学经典——《论语》的理解与诵读。孔子是一个伟大的人,他对学生的淳淳教诲,每一句都饱含哲理。我们学的第一句《论语》就是“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这一句告诉我们:三个人一同走路,这里面一定有可以当我们老师的人。应当选择他们的优点去学习,对他们的缺点,要注意改正。这是最经典的一句。随后我们又学了“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明白了世上没有天才,只有肯吸收古人的知识,勤奋敏捷地去求得知识的人才会有学问。“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告诫我们要有坦荡的胸怀,“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教育我们要珍惜时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告诉我们不能空想,要付诸学习,而学过的东西必须经过思考,细细咀嚼,才能真正吸收。我最喜欢这一句“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不能不懂装懂,自欺欺人,这才是明智的表现。这一句在千年后的今天,同样适用,它是一句至理名言。就像老师上完一堂课,假如我们已经完全掌握了,就做一些习题巩固;如果我们并没有完全掌握,还有不明白的地方,那我们就不能浑水摸鱼了,应该立刻去请教老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完全掌握老师所讲的知识。当没有人理解自己时,“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给你以安慰;当自己排斥别人时,“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给你敲响警钟;当自己失信时,“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给你教训;当你想要抓住过去的事不放手时,“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给予你提醒……
《论语》是孔子的智慧结晶,他将一生的感悟都传给了学生。他的学生也没有辜负他的期望,将他的格言收录下来,编成《论语》流传后世,孔子的思想从而传承下来,推动了中国文化的发展,对后人起着醒世的作用。想当年,赵普半部《论语》治天下。如今,《论语》走进了我们的课堂,我们前所未有地感到自己的渺小——在至情至性的格言面前,在博大精深的真理面前。三天新学一条《论语》,同时每天复习一遍从前学的几条《论语》,真如孔子所说:“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国学经典是中国文学宝库的一朵奇葩。品读国学经典,感悟国学精粹,一部《论语》,受益终生。
1、《一片树叶的奇迹》读书心得
我读了《一片树叶的奇迹》后对我感触很大。
书中是这样讲述的:有一个生命垂危的病人在外面看见一棵树,树叶都一片片地掉下来。病人望着落叶,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她说:“当树叶落完,我也要死了。”
一位老画家知道以后,想了一个办法:用彩笔画了一片树叶挂在树上。这片树叶永远没有落下来,这个病人居然活了下来。
我明白了:信念就像一个火炬,它能燃起生活的希望。我们的人生有时也面临着“山重水复疑无路”的问题,但只要有“柳暗花明又一村”的信念,路总会在脚下延伸,直到成功的彼岸。
2、读《永别了武器》有感
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文件.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侯,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骗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
3、《西游记》读书笔记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讲述的是一个泼猴和唐三藏及师弟八戒,沙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这本书我虽然看了一遍,但是以这本书编辑的电视机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它给人一种百看不厌的感觉,让人看了就喜欢上了它. 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
4、《海底两万里》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海底两万里》,这本书非常有意思。其中,我被《海底两万里》中的冰山这一节内容深深打动了。 他们在南极地区航行,在回来的路上,不幸被冰山困住,但他们用自己的智慧拯救了自己的生命。 多么惊心动魄的一刻啊!想想他们,在危险的情况下,他们头脑清醒,用智慧战胜了困难。那我呢?我从小到大都很胆小,而且在困难来临的时候没有勇气去面对、去战胜它。而《海底两万里》给了我一些勇气,我应该学习他们的那种不畏艰险的精神!《海底两万里》虽然只是一本冒险小说,但它却给了我许多的勇气,它让我勇敢地去面对现实,不能胆小怕事!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苦儿流浪记》,我被主人公雷米勇敢、坚强、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深深地触动了。它讲的是小小儿雷米四处流浪的故事。雷米原本生活在一个贵族家庭里,可是在很小的时候被坏人偷走丢弃到街头,先在养父巴伯兰家生活,由于生活的穷困潦倒,后被养父卖给一个街头杂耍艺人。从此,雷米作为流浪小艺人开始了浪迹天涯的生活。
在艰辛曲折的流浪生活中,雷米经历了我们难以想像的困苦生活。他吃饭朝不保夕,睡觉没有固定的场所。他曾经在寒风刺骨,大雪纷飞的森林中受到了野狼的突袭猛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从来没有退缩,没有被困难吓倒,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不怕苦不怕累,克服种.种困难,终于他如愿以偿的找到了自己的生母。
这本书让我明白成长的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要学会从挫折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在困难面前永不低头。同时我还要学习雷米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做一个勤奋、勇敢、坚强又懂得感恩的好孩子。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触动人心的好书----《绿山墙的安妮》
安妮·雪莉是一个满头红发,脸上长满雀斑的孤儿。她父亲叫作沃尔特·雪莉,她的母亲叫作巴莎雪莉。是当地的中学老师,在安妮三个月大时,她的父母死于一场热病,为此,安妮便成了一个孤苦伶仃、凄凉无助的孤儿。
后来,安妮被托马斯太太收养了。由于托马斯太太很穷,又从波林布罗克搬到马里维尔,托马斯先生又被车轧死了,安妮就离开了她。不久,安妮被哈蒙德太太收养了,之后,又被斯潘塞收养了。
最后,被马修和马瑞拉收养了。生活在绿山墙旁。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她有着丰富的想象力。把“松柏”想象成“赏金猎人”;把“天竺葵”想象成“邦妮”;把“樱桃树”想象成“白雪皇后”。把自己……她说过“如果我的世界里没有了幻想,那我宁愿死去!”
啊——她那种对生活充满热爱,对未来充满希望的思想使我无比敬佩!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相同的孤儿,他们并没有伤心地倒下,而是坚强地爬起来,往未来的方向冲。他们虽然被人嘲笑,也不放弃,虽然大家都不喜欢他们,他们也要得到别人的喜爱。
生活中只要有乐观,幻想美好的明天,总有一天你会发现生活也很乐观,那时,它便将你带出了困境。这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事。有两个人去医院看病,其中一个人身患绝症,另一个人什么毛病都没有。然而,医生不小心把他们两个的诊断书弄混了,身患绝症的人拿到的诊断书是自己什么毛病都没有,于是整个人都快乐起来,欢天喜地的回家了。那个本身什么毛病都没有的人,拿到的诊断书是自己患了绝症,从此整个人都变得忧郁,对生活也不抱有什么希望了。一年后,那个本来身患绝症的病人,因为自己对生活充满了希望,总是乐观的面对世界,于是绝症痊愈了。而那个本来没有毛病的人,因为自己不再抱有任何希望了,总是很悲观的去想事情,最后在忧郁中死去了。从这个故事我们就可以得出,生活中不应该又过多的失望和悲观,应该像安妮那样用心体会这美丽的世界。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谁都有生活的权利,谁都可以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缤纷世界!”当我们生活是黑色的时候,我们应该幻想着七彩的彩虹;当我们生活在黑暗的时候,我们应该幻想着头顶的阳光;当我们生活在悲痛的时候,我们应该幻想着微笑;用乐观去面对世界,生活总有一天会充满了阳光和快乐!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下头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杯具。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齐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应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明白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简便的心境,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我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应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应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终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终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终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此刻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此刻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比较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我、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当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我的思想中,为自我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我变为不仅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今天,老师带我们走进了一篇课文——《藏羚羊跪拜》。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受感触。
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发生在藏北高原的故事,那时候随意狩猎野生动物是并不犯法的。所以,常有一些人上山打猎,那些人里总能见到一个老猎人,他以打猎为生,云游四方,经常将许多钱财用来救济路遇的朝圣者,残忍与善良,在他身上共存。而直到那一天,老猎人遇见那只伟大的藏羚羊母亲的那一天,当他拿枪要去瞄准时,惊人的一目发生了——藏羚羊非但没跑,还扑通一声跪了下来,老猎人虽很吃惊,但还是扣动了板机。次日,解剖时,他发现藏羚羊的子宫里,静静地卧着一头小羊。老猎人惊呆了,他手中的屠刀掉在了地上。那天,他把藏羚羊母子连同杈子枪一起埋掉了。从此消失在藏北草原,永不再杀生,下落不明。
这篇课文使我想起了那个虽短小却足以让人潸然泪下的故事:在一个乡村,儿子因养不起年迈的老母亲,决定把她背上山丢下去。傍晚,儿子说要背母亲上山走走,母亲吃力地爬上她的背。他一路都在想爬高点再丢下她,当看到母亲在偷偷往路上洒豆子,他很生气地问:“你洒豆子干什么?”结果母亲的回答让他泪流满面:“傻儿子,我怕你待会一个人下山会迷路回不去!”
是啊!母爱,是润物的细雨、是醉人的春风。母爱,是一个摇篮,抚养儿女健康成长。母爱,是一盏明灯,点亮自己,为儿女照亮前方的路途。母爱是一支民歌,歌唱团结,唱响文明。母爱啊!还是一座丰碑,铭记历史,畅想未来!
还记得暑假里读的那本《挪威的森林》,那部残忍的剥开了我们的心扉,让我痛苦的看完了整本小说,久久不能缓过神来的压抑的小说。
如果你不想心痛,请不要翻开《挪威的森林》,因为这本书足以让你恐惧村上春树的所有作品,你会恼恨世界上居然有这样一个人,用这种方式诠释青春,残忍地拨动那根被你忘却的弦。
《挪威的森林》描写了一群患自闭症的现代孩子,他们的心灵被孤独磨蚀,他们是熙熙攘攘都市中的一群精神流浪儿。木月、直子、渡边、敢死队、绿子、永泽,无一不是孤独的俘虏。惟其四周喧闹,他们的孤独才是更显得致命而无奈。于是,绿子、渡边在孤独中苦苦挣扎;敢死队、永泽在孤独中自我炫耀;而木月与直子在孤独中自我完结。
生在此岸,死在彼岸;绿子在此岸,直子在彼岸;现实在此岸,梦想在彼岸;人生在此岸,心灵在彼岸;衰老在此岸,青春在彼岸……一切都不可解释,一切都在互相控制。
“害羞的时候往往摸一下发卡“的直子像蝴蝶一般优美的出现,像蝴蝶一般轻盈地隐去,最终像无法度过冬天的蝴蝶一般命中注定的消失了。她的心没有人能真正读懂,木月没有,渡边没有,玲子没有,甚至直子自己也没有。她在喧嚣的尘世中寂寞地煽动翅膀,陪伴她的始终只有寂寞。
“死的人就一直死了,可我们以后还要活下去”(作品中直子语),只是对于孤独者来说,失去了参照的生命无所适从,一切都只能在迷失中挣扎,从而导致了一切都只能任凭漩涡卷席的结局。无论时光如何流逝,每个人都只能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即使刻骨铭心的爱情也无法将他们从孤独中救赎。
在池内纪的《注定失去的恋人们》中说:“说注定失去含义固然暖味,但事实如此。同任何人都不发生关系,行云流水般的台词和动作的交接,无不来自各自的表演的虚构性。而其演技的天衣无缝又同远景的效果相得益彰。“既然每个人都只能从属于不同的空间,那么相互错过也就成为必然。心灵的呼唤最终无法传到对方的耳中,所以“我”只能“在那里也不是的处所呼唤绿子”,“目力所及,无不是不知走去哪里的无数男男女女。失去了坐标的“我”不知身在哪里,绿子也不可能知道“我”在哪里。
爱情的蝴蝶最终飞不过孤独的沧海。
于是“我”与直子,“我”与绿子,永泽与初美,玲子与玲子的丈夫,无一不在无可奈何中错过,恋人注定只能成为远方的风景,渴望而永不可及,纯净脆弱得让人心痛。二十年过去后,只剩下满怀青春的伤感与回忆。
青春就这样孤独地逝去了。
青春又这样伤感地留了下来,不过留下来的仅是青春的残片,因为残缺而更加动人。
人生成了空白,心灵成为空白,梦想成了空白。
戴望舒说:“你教什么智慧给我/小小的白蝴蝶/打开空白之页/合上空白之页?”其实,蝴蝶告诉每个人,青春年华只剩下了两个字:“寂寞。”
也许你不明白青春为什么是这样的。
然而村上春树告诉你,青春只能是这样的。
1、读《命运》有感
前阵子在书城买了本书,叫《滴水藏海》,里边有300个经典的哲理故事。现在我来品味一篇小故事,叫《命运》。 《命运》讲的是连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二十年后,当初的“状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却成了“状元”。 上帝说:“我赋予每个人的天分之占他命运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在于他如何去把握。” 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动。把握,把握命运,多简单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呢?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随时都可以改变它的!只要你愿
2、《老人与海》
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3、 《童年》
这本书是作者真实生活的写照,高尔基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了黑暗统治下的孩子从觉醒到长大的苦难历程。阿廖沙是一个悲惨、可怜的小孩,他的童年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他的生活可不像我们现在这样幸福,充满阳光和爱。他的外祖父性情暴躁,贪婪、自私;两个舅舅也很自私、粗暴,这些都在年幼的阿 廖沙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沙皇统治时期的困苦生活,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热爱生活,努力学习,用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把这个世界建设得更加美好。
4、《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我在寒假里看了几本书,最吸引我的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主要写了雷米小时候被小偷偷走了放在巴黎的路边,巴伯兰妈妈收养了她。但是巴伯兰爸爸把雷米卖给了耍马戏的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和维泰利斯过这颠沛流离的生活。不久,维泰利斯被饿冻死了。好心的花农收养了可怜的雷米,雷米住了一段时间,花农遇上了麻烦,雷米又去流浪。后来雷米经过千心万苦找到了自己的母亲。
小雷米虽流浪漂泊、历经磨难,但他乐观的生活态度和矢志不渝的真诚爱心,伴他闯过了一道道难关,他就像温暖灿烂的阳光在融化着冰川大山。我被雷米那不怕苦难的精神所打动,也被雷米那勤奋好学,富有孝心的精神所感动,和苦儿比,我实在是太幸福了。我以后要学雷米那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还要报答帮助过我的人要有一片孝心,并且勤奋好学。
从远古时期到现在,我们中国已经有五千多年的历史了;从盘古开天辟地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经历了许多的艰难险阻。今天我看了《《中华上下五千年》深受启发。
远古时期,“湘妃竹上的斑点”、“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等故事深深感动着我们;古代时期,秦始皇焚书坑儒的行为,朱元璋削刺的做法,一直都为人类所痛恨;岳飞精忠报国却惨死于奸臣之手的事情一直令人们所痛心······
吸引我关注的话题就是“忠臣、奸臣、明君、昏君”这四个词的话题了。一代天骄,莫属于从蒙古大草原崛起的马上皇帝——元太祖成吉思汗了。这成吉思汗就是一代明君,他懂得爱民,他懂得每个人的生命都是非常宝贵的,所以他从不会随意错杀好人、平民。在这本书中,我最痛恨的就是奸臣秦桧了。就在岳飞即将抗金胜利、凯旋归来之际,是他,是秦桧在宋高宗面前花言巧语,致使岳飞在一天之内收到12块“金字牌“递发繁荣班师诏书。可怜岳飞,十年之功,毁于一旦啊!1142年1月27日,昏君赵构又以“莫须有”的罪名将这位抗金名将杀死在狱中。
不过,最吸引我的眼球的是“名相狄仁杰”这个故事。在武则天手下有许多有才干的人,其中最著名的要数宰相狄仁杰了。狄仁杰在少年时酷爱读书,长大后为许多人办过案,在他审理的案件中,没有一个叫冤枉,而且又一次在一年里处理了17000余件,可见实力超群。到最后皇上把他升到了宰相。
这就是我从这本书里学到的历史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