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读书笔记文章(精选30篇)
读了一年多的朝读经典了,在这本书中,我知道了许多古人成功的秘密,还学会了要如何做人等等。这些道理都让我受益匪浅,但最让我受益的还是这一篇——恭宽信敏惠。这篇诗词选自四书章句集注,他告诉了我怎么样去实现仁爱。
那天早上,还没有开始早读,我自己边看着后面的古诗词,当我看到恭宽信敏惠时,我觉得比这寓意还深刻的的诗词再也没有了。我看完诗词时仿佛看到当初子张对孔子请教的情景了:子张向孔子请教仁的含义。
孔子说:“恭敬,宽厚,诚信,勤敏,慈惠。恭敬就不会招致侮辱,宽厚就会得到众人拥护,诚信就会得到信任勤勉能做出成绩,慈惠就能够唤使别人。”而我自己对仁爱的见解则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先礼后人,先上后下,先人后己,这是做人的准则。这即所谓忠恕之道。不断加强自我修养,克己复礼,正人先正己,约束修行,践行周礼,非礼不看、不听、不言、不行。一个有“恭、宽、信、敏、惠”的人,就能够身体力行,达到完美无缺的境界,而要想达到这个境界,先要做到爱人。“仁者”就要“爱人”。“爱人”是达到“仁者”境界的前提条件,而“仁者”是“爱人”的结果。“仁”是最高境界,是人在社会上立身处世的标准。“仁人”是品德高尚的人。
仁爱并不是一个空泛的概念,而应该落到实处。践行恭宽信敏惠五种品德,就是实现仁爱的有效途径。
活?怎么活?为什么活?活成什么样?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不禁思考着这一连串的问题,可答案却无解。
打开百度搜索“活”它的第一条字面解释是生存,有生命的,能生长,与“死”相对,这仅是字面解释,可“活”究竟是什么呢。纠结着这些问题打开了作者余华的《活着》。
富贵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整日不学无术、嗜赌成性,终于败光了家业,生活贫困潦倒之际,他又因为给生病的母亲去求医,被迫离开家乡,等他回来母亲已经去世了。庆幸的是他有一个善良、贤惠的妻子,她含辛茹苦的抚养着一双儿女。虽然女儿因为高烧,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原以为一家团聚了,从此生活将越来越好之际,厄运却接二连三的降临了。妻子走了,儿子走了,女儿走了,女婿走了,最后连惟一的小外孙都不在了,陪在他身边的却只有一头老黄牛......
《读书》中主人公富贵的命运让我不知道该说是命运在捉弄他还是说老天在垂怜他,他亲手埋葬了他至亲的五位亲人,自己却依旧活着,不禁觉得活着是一种勇气。我想作者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也许我们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和困难,也许当我们遇到挫折和不幸时我们会很痛苦,会觉得那是一道道过不去得坎。但当我们回首过去,看到当时那些天大的事就那么过去了,就觉得没有过不去得坎,也没有解决不了得事情,只要我们勇敢去面对,努力的去解决问题,一切都会过去,活着就是在不断的遇到问题解决问题。
活着是一种勇气,勇于面对各种不幸并坚强的走下去;活着亦是一种责任,我们要知道我们并不单单是为了自己活着的。当得知朋友突然离去的噩耗时我对生命对活着更多了一丝深的思考,我不知道该以何种方式去寄托我的哀思,去平复这件事带给我的震撼。
生命是如此脆弱亦是如此宝贵,无论我们遇到了任何不幸我们都应该坚强的活着,活着就有希望,就会有明天,如果我们放弃了生命那都什么都没有了,带给父母朋友的将是无尽的缅怀和伤痛。远去天堂的她告诉了我们活着的这些人,一定要好好活着,坚强的去面对以后。当我们从学校这座象牙塔进入到社会,将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我们要有直面问题的勇气敢于去解决问题,生命只有一次机会,不可能有机会重来。
活?怎么活?为什么活?活成什么样?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每个人对于活着的意义是不一样的,为了什么活也不一样,但活成什么样是我们可以选择的,好好活着,学习主人公富贵的坚强,遇到问题直面问题解决问题。
这是本沉重的书,发人深思。
活着就是希望,就会有明天。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那到底该怎么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么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来,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么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路过的人一起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该书的作者费孝通被誉为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著名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便出自费先生之口。而谈及本书的内容,其主要源自于费孝通20世纪40年代的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的《乡村社会学》课程中的内容,在结构上该书并非长篇大论,而只是针对一个主题分了十几个篇章来阐述观点,总体来看,该书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国民性格,以及对这种这种结构和性格成因的分析。由于该书篇章较多,笔者只选取印象较深的三章进行介绍。
“差序格局”一章中费先生前无古人的提出“差序”这一社会格局概念,其核心观点可以比喻为以下论述: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这就是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啦。”这种提法既肯定了个人本位,也形象点出了社会关系的亲疏和延伸,其实往小了说,现实社会中的人际关键和待人接物之道也大概如此,也即“推己及人”。
“礼治秩序”一章中对法治和人治做了经典解读。作者提出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于人与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依据的规范的性质上。这种阐释可谓透过现象看本质,对于公众理解依法治国很有意义。但是,乡土社会构成比较特殊,其既非人治也非法治,费先生将其归纳为“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其不同于法,法律靠国家的权力来维持,而礼却是靠传统也即累积的经验来维持。在当代中国,乡土农村的法治意识仍然淡薄,而伦理秩序仍然占据主要地位,因此,送法下乡必须植根于农村的文化土壤,借鉴合理成分进行接地气的改革。
“无讼”一章中主要对“乡土之诉”做了独特解读。作者指出把诉讼推行到乡土社会在理论上是好现象,可以使中国走上法治现代化的道路。但在事实上,依着现行法判决,时常和地方传统不合,因为乡间认为坏的行为却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里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因此,我们可以得到启发: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刑法条文或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是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这样才不至于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先发生。
伴随着环境的变迁和历史的演进,大家显然能感受到乡土中国的巨大变化,可是,有更多根深蒂固的东西烙在文化中,不易改变。乡土社会只是四季的转化而非时代的变更。
上礼拜的今天,我说过我要读《复活》的,然而那本书并不是很薄,所以一时半会也读不完。为了今天完成作业,只有先将较薄的《茶馆》读完。
老舍对我们来说,已经是很熟悉的一位作家了,在此也就不多介绍了。倒是写作背景得说说:话剧《写于1956至1957年间,它是老舍一生中最优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老舍写小说很少,却写了不少的戏。在写《茶馆》之前,他写了话剧《春华秋实》、《西望长安》,在《茶馆》之后写了《红大院》、《女店员》和《全家福》等。《茶馆》跟这些配合时事政治的作品,在题材、风格以及创作模式上,都大不一样,他重新写起了解放前写惯了的“陈年往事”。
每一本书,都是一个很好的时代缩影,《茶馆》也不例外。这本书包含了三个时代,每一幕就是一个时代。
故事发生在一个茶馆里,时代在变,茶馆也在变。“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这就是说,用这些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这是老舍自己评价《茶馆》时说的。那人物究竟是怎么活的?又是怎么死的呢?我们就拿茶馆的掌柜来说。
“我……当了一辈子的顺民,见着谁我都鞠躬,请安,作揖。”这是王掌柜他自己说的。王利发精明、善良、勤劳,善于经营。他胆小怕事,本着莫谈国事的处世原则,靠自己的力气挣钱度日。可是,他越怕国事,这国事就越是不断地往他的茶馆里钻。他信奉改良主义,可改来改去,这茶馆越改越糟。在第三幕里,王掌柜似乎看透了一切,他也变得老于世故了,再也不像从前那样见人陪笑、作揖、夹着尾巴做人了。他也敢骂国民党了。人生的磨难,使他变得倔强起来。
可最终他是怎么死的呢?他自己上吊死了。临死前,他把家人打发到解放区去,自己和常四爷、秦二爷聚在茶馆里撒起纸钱来。三位老人苦中作乐,为自己送终,聊以自慰,这令人怜悯。一辈子渴望改良的人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死了。这就是王利发的人生悲剧。
《茶馆》里的其他人,儿子还是遵循老子的处世态度,有的甚至变本加厉。这是时代的悲哀。
《茶馆》让我们看清了那三个黑暗时代,也看清了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人民,一个个破落、衰败。《茶馆》不愧为“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悲惨的一生。福贵曾经是一个阔少爷,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这一代,家道开始衰败,他爹爹生活奢侈、挥霍。而福贵比起父亲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吃喝嫖赌,无恶不做,终于在一次赌博中,上当受骗,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输给了别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起了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母亲由于过于劳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贵去给母亲取药,被国民政府抓住,作为庄丁送上前线。战场上,他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亲人,渴望能够活下去。两年后,他幸运的回到了家,母亲原来已经死了。悲伤之余,唯一能让他高兴的是他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不幸命运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序幕。福贵家庭虽然贫穷,一家人却生活的非常幸福,儿子有庆也在健康的成长,一次学校组织给县长的太太献血。有庆由于先天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抽血过多竟然死去。福贵又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一直到又聋又哑的女儿出嫁时,全家才有了一点欢乐。然而,上天并不怜悯这可怜的人,仍旧一次一次的把难以忍受的苦难向他降临。先是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接着是自己的妻子难以忍受丧子、丧女的双重打击而去世。福贵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起。然而更加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二喜却在劳动时,不慎被两块水泥板夹死。自己的唯一一个亲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离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老福贵是这样说的: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子,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知道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知道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知道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起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面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
人为什么而活着?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意义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小英雄雨来》这个故事只要说了在世界大战中小雨来为了掩护李大叔,宁死不屈,被日本鬼子打得落花流水,后来,小雨来凭自己的智慧和游泳本领,逃过了日本鬼子的魔爪,赢得了全村人的赞赏。
读了这个英雄故事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文中敌人对雨来是软硬兼施:先是以糖果、金戒指引诱,后用毒打来折磨雨来,相逼他说出李大叔的藏身之地,可雨来是那么顽强,还是不开口,连日本鬼子想要枪毙他都不怕,多么顽强、守信用的孩子啊!小雨来是我们这一代青少年学习的好榜样,小雨来值得我们学习!
这个英雄启迪了我的人格品质,让我知道了很多不知道的历史。
同学们我们一定向小雨来学习,成为祖国骄傲的花朵。
年轻的霍尔顿不明白,心里明明不这么想,可是当着别人的面还是要谄媚说好话,背地里却是另一套。霍尔顿觉得恶心,甚至想起来都恶心得要吐出来了。然而这就是所谓的成熟的代价吗?
我们是失踪了,我们没有信仰,有的只是丛林一般的法则,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没有方向,我们一生在追求自由,可结果却缠的身上满是枷锁,我们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我们给自己带上脚镣,并逼着自己喜欢这限制人自由的脚镣。
我们何尝不想去改变这个虚伪的世界,但是这个世界的规则却不允许我们这种想法的存在,他要把我们都同化为如他们一般虚伪的人。
我们的霍尔顿,那个书里长不大的霍尔顿,在离开这个城市之前,带他的小妹妹菲比去骑旋转木马。菲比骑在木马上,一圈又一圈地转起来。
霍尔顿险些大叫大嚷起来,心里实在快乐极了,他甚至都不知道是什么缘故,看着菲比穿着这么一件蓝色大衣,老这么转个不停,真他妈的好看极了。于是他答应菲比不离开这个自己深深厌恶的城市,之后的他被父母送进了医院,接受精神分析,还问他一些他无法回答的问题。却没人问问他他真正想的是什么,没人陪他去公园看看那里的野鸭子,冬天到底去哪里了,试着去理解他的世界。这些话,没有人听,他生了一场大病进了医院,之后也许会继续会去学校上学。书在这里也就写完了,后面发生了什么也没人知道了。
书里有这么一句话:“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张爱玲语)。在张爱玲看来,什么是“人生味”呢?她在散文《道路以目》中写道:“有挣扎、有焦愁、有慌乱、有冒险,所以‘人的成份’特别的浓厚。我喜欢它,便是因为‘此中有人,呼之欲出’”,我想这便是她对于“人生味”的解释吧,就是人生的本来状态,人和社会的复杂性,“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朴素。
小说的语言简练、凝重,比喻新奇,人物对话上颇有《红楼梦》的风格。注重制造典型场景和人物心理刻画,借鉴了电影的一些表现手法。小说不足的地方我认为在某些地方主观性太强,比如对曹七巧主观上为什么那么看重钱,交待得不够,令读者推断起来就有些牵强。在刻画人物时也有这种缺憾,做不到象《红楼梦》那样不露痕迹地表现人物的内心和性格。这也许是现代小说的特点,但仍然给人有些突兀的感觉。
我总是看见一个老人,牵着那头老牛缓慢的走着。有时候,他们在耕地;有时候,老人坐在草地上,老牛在水里安静地洗澡;有时候,他们一前一后地走在回家的路上。他们没有多余的言语,他们只是相互依偎着走过余下的时光。
我想,对于福贵来说,没有什么美丽人生,活着才是他全部的力量,也是他唯一的希望。坚忍地活着,顽强地活着,苟延残喘地活着······我想,对于我来说,也没有什么美丽人生。我也默默地忍受过孤独,我也一个人承受过失意,我也独自地等在黑暗中,在伤心欲绝的时候,我也彷徨过,痛苦过,挣扎过,也感受过生活的无常。但是欲绝,却从来没有真正的绝。因为我知道,人生下来便带有一种力量,不是与命运抗争,而是与命运为友。人是世界上最脆弱又是最顽强的生物。如果我们不能将人生过得完美,我们可以将人生过得完整。
奥斯特洛夫斯基曾说过:人的生命,似洪水奔流,不遇着岛屿与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失意与痛苦,从来就不是消沉的理由,它们只是人生路上一块小小的石子,或许会硌脚,或许会绊倒,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向前走去。它们或许不能让人生变得更加美丽,但是这才是人生的意义。《活着》告诉我们,从来就没有过不了的命运,只要能活着,我们就该好好的活着。人生的沧桑不过如青石板上的刻痕,岁月流转,水珠滴过而又了无痕迹。曾经的挣扎不过是过眼云烟,而事到如今,我们才明白,我们要的从来都不是美丽的人生,我们要的,是一步一步走过的故事。
我们学中文的学生们读了很多文学作品。但是,我觉得老舍的《茶馆》是很特别的,读者可以把《茶馆》作为历史材料,就能更深的了解从清朝到国民政府时代人民生活上的问题。虽然这个时代不算长,只是一个人的一辈子。这段期间中国经过了好多的改变,这时候,中国是灾难深重的。《茶馆》里,读者不但了解到那时候的政治,而且也可以看到人民生活的方式。老舍先生的话剧包括了各种各样的中国人,从有权有势的庞太监到最可怜的康六。我想每一个读者一定会找到一个你同情的人物。
因为我在大学上了中国历史课,所以我觉得《茶馆》特别有意思。我们大学生念了好多政治家的书,但是我们很少有机会学中国历史,尤其是从老百姓的观点。为了彻底地了解中国历史,我们应该学文学作品,虽然我念了好多历史书,但是没有一本象《茶馆》那样,给我那么深的印象。我以前念了一些有关中国的政府贪腐情形。但是到我看王掌柜被压迫,我才明白政府的贪腐到那么厉害的程度。美国人不容易承认共产主义有好处,现代的中国跟旧时代的中国无可比拟。在老舍先生的《旧时代的画卷》里,挨饿的人很普遍;卖女儿的人多,虽然我没有看见过很富有的现代中国人,但是我也没看到很贫穷的中国人。我觉得现在的中国是值得赞许的。
除了学中国立时以外,我也享受了学老舍的文学作品,他写得太好了,而且真有地道的北京味儿。我真羡慕他的写作技巧和才能。他能包括那么多人物在一个短话剧里。每一个人的性格分别的很清楚,他们说的话也明显地表示他的社会地位。
因为我是个女人,我特别对女性人物有兴趣。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康顺子,所以我很高兴地演那个角色。从康顺子的性格,读者可以看出中国女人的能力,他受了一辈子的苦,但是他的精神还很坚强,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快乐。旧时代的女人在社会上没有地位,但是《茶馆》的故事也暗示这个情况会慢慢儿地改善。小花代表下一代人;虽然她是个女孩,她的父亲,爷爷,和康婆婆都鼓励她要好好念书,我看了这些女人的情况之后,我庆幸自己的好运气。有一次,一个人问:“如果你可以见到任何一个人,你想选择谁?”我回答说,“我的曾祖母。”因为我很想了解我家的历史,我不知道《茶馆》里哪一个女性人物象我的曾祖母。
《茶馆》里有些语言我特别喜欢。大傻杨的话是一个非常巧妙的开幕办法。我从来没听过数来宝。(我也觉得木坤演得非常好!)观众一看大傻杨的样子就马上知道当时人民的情况,在第一幕时,他说得很活泼,但是到第三幕,他的样子是“半死半活”的。我发觉了中国人跟美国人说话的法子很不一样,差别相当大!中国人是比较含蓄;他们常用客气话和婉转的话,这是中文最难学的地方!在《茶馆》我们学了地道的中国人的说法,最好笑的是在第二幕,两个拜把子兄弟想娶一个太太,但是不好意思告诉刘麻子他们的奇怪要求,他们当然不直说出来,反而他们说,“这两个人穿一条裤子的交情……没人笑话俺们的交情。”刘麻子同意,“没人耻笑。”他们又说,“那你说这三个人的交情也没人耻笑吧?”我也很喜欢刘麻子的反应。“平常都说这小两口儿,小两口儿,谁听说过小三口儿的呢?”中文里真有微妙的意义!从王掌柜的台词里,我学了一些客气话,他专门说客气话;他自己说:“我……当了一辈子的顺民,见着谁我都鞠躬,请安,作揖,”所以,我现在知道一些话;比方“我的脸上有光”或者“那儿的话”,我听到新加坡人用这两句话,所以我学到的东西真有用!老舍先生写的对白也包括了面誉背毁的话,比方秦二爷跟庞太监似乎彼此标榜,但是秦二爷一走后,庞太监马上很凶地说他的坏话,显示他看不起秦二爷。还有一些说法我以前没听过的,比方说人人常称呼“某某人的妈”,当然也表现出大家对女人的看法:中国女人最重要的任务是生孩子!我想如果人叫我妈妈“禾火、王利的妈”她一定会生气。我们现代的中国女人坚持我们有自己的名字!
《茶馆》对我来说还有另外的意义,我发现了中国人佩服“洋人”,我觉得莫名其妙。为什么中国人想象洋人?为什么中国人会想洋人比他们好?在《茶馆》里的第一幕可以看得到洋人的地位越来越高。在第一幕,马五爷是“吃洋饭的,信洋教,说洋话。”茶客也说刘麻子的洋服,洋玩艺儿很巧妙,在第二幕跟第三幕,洋人的习惯慢慢地变成中国人的习惯,连他们的通货也叫“现大洋”,人听得音乐有洋味儿,不想再听传统的评书。小刘麻子最受洋人的影响。他说洋人的话很吃香。甚至有洋味的话比普通说的话有力量。小刘麻子说“你看人家不说‘好’人家说‘蒿hāo’”,连王掌柜也会说外国话的“Alright!”中国人越来越脱离中国人含蓄的习惯。小丁宝干脆说小刘麻子他的计划用“缺德公司”最好,我觉得太爱洋人的东西是不对的。我看这种态度的时候觉得不舒服,可能我是特别敏感的,因为我有一些华裔美国人的朋友有这个态度。
我最同意秦二爷,我相信他的心是好,他的志愿好,不管他本来那么骄傲,我也想做社会服务的工作。我听了秦二爷最后的几句话我自己问“我会不会象他那样后悔呢?”我们年轻人应该不应该听他的劝告“吃喝嫖赌”?我的父母亲常告诉我,我的理想是不可能实现的。秦二爷说的是实话吗?我并不相信!
“茶馆”不但是好的文学教材,《茶馆》也帮助了我了解中国的历史,我家的历史和我自己的理想。并且,《茶馆》给我们机会发挥我们的演戏才能。我上了三年的中文课,但是我从来没有看过学生们对教材有那么大的兴趣。我唯一遗憾的是别的同学不全听懂我们的表演,《茶馆》真留给我非常深刻的印象!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在这个愉快而充实的寒假里我一口气读完了冰心奶奶写的《小桔灯》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文中的那位小姑娘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她是多么勇敢和镇定呀!作为一个地下党的女儿,当她的父亲离开了家,母亲被特务殴打而吐血后,她却不像一般的孩子一样惊慌失措,哭鼻子,抹眼泪,而是努力帮妈妈做事。妈妈病了,她独自一人打电话、请大夫。更难能可贵的是她对革命充满信心,“不久,我爸爸一定会回来的,那时,我妈妈的病就会好了。我们‘大家’也都好了!”冰心奶奶也被小姑娘纯朴的话语所鼓舞。我想:正是因为小姑娘拥有追求解放渴望光明的精神所感动,才使她有不怕困难、战胜困难的胆量和勇气。
她是多么乐观呀:当冰心奶奶问她吃什么时,她笑眯眯地回答:“红薯稀饭--我们的年夜饭。”读到这儿,想想自己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感到深深地愧疚。每年全家聚在一起,面对色香味俱全的年夜饭时,我还会常常嘟起嘴巴,很不高兴地说:“又是这些菜!”面对窗外犹如流星般的烟花和噼噼啪啪的爆竹,我还会挑剔地说:“还是这些老花样!”小姑娘面对只是“红薯稀饭”的年夜饭,还是如此的幸福,如此乐观。
文章结尾细致地描写了小姑娘为冰心奶奶做了小桔灯。小桔灯虽然只是发出了一点光,但它却象征着革命必胜。所以,每逢春节,冰心奶奶就会想起小姑娘他们一家。
战争是残酷的,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读了这篇文章,我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了这一点:我愿做小姑娘一样坚强乐观的人,长大后为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做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活着》在“我”与福贵的交谈中展开。福贵——一个看似普通的老人耐心地向“我”讲述了他的一生。在他平缓的语调下他坎坷的一生却如娟娟细流平缓得流入读者的心坎。
作为地主的儿子,年轻的福贵没有争气败了家,从此,他拖妻带女开始了他曲折的一生。他曾被国民党抓去当兵,差点死于枪炮下;后来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等历史大事件,历经千辛万苦却不得不目送自己的亲人一个个先于自己死去。经历了无数的生离死别,福贵依旧乐观的活着,甚至平淡无奇地向“我”述说他的一生。
“人们将生命中的错误聚集到一起,创造出一个恶魔,叫命运。”《活着》让我思考命运为何可以这样百般折磨一个人,让他一下子从富贵的殿堂跌到一贫如洗的潦倒境地;让他一下子从幸福美满的天堂坠入孤独一人的地狱。但是,更多的是让我思考在绝境中人对生的渴望有多么强烈;更多的是让我领悟到历经万难后看淡一切的从容。
没有人知道明天是什么样子,究竟是阴霾密布还是阳光灿烂?但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明天之后还有明天,只要生命没有结束,永远有下一个明天,永远可以希望着下一刻就是我们想要的幸福。
真正点亮生命的不是明天的景色,而是美好的希望。
我们怀着美好的希望,勇敢地走着,跌倒了再爬起,失败了就再努力,永远相信明天会更好,永远相信不管自己再平凡,都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这才是平凡人生中最灿烂的风景。
以一个简洁精短的人生引述,描写着曲折,澎湃,辛酸,痛,笑,哭的人间世事。感受,一个字"苦"。
读到他们辛酸的生活波折与经历着一个个亲人逝世时,与他们一样觉得苦,从嘴里到心里再至脑子里,眼泪就这么留下。犹如架空了灵魂,横跨过一个世纪般沧桑,无奈,悲苦,但还是得活着……
眼前仿佛看见夕阳西下的黄昏中,一个孤零零偻着背的老人在田里伸展着皱纹满面的嘴巴。淡笑着对前面比他年纪更老的黄牛说:"福贵,回家了"。福贵,是那老人的名字,可能他父母希望他长大了有福又富贵吧,但却没想到他长大了又穷又苦,老人觉得那牛就跟他一样所以也叫它福贵,它是他暮年唯一的"亲人"。
看了他们故事后发觉自己真的太不懂得生命赐予我活着的意义。相对于他们平凡人中不平凡的生活磨难,我们的消极不幸和悲哀不过是粒沙子,渺小而轻微,。是我们太轻视生命了,以为活着就是在这世界走一走,总觉得自己苦了,累了,受委屈了,别人欠我们了,不懂得活着的真谛……或许现在我们依然不清楚活着的真谛何在,只是看了徐福贵一家后觉得自己是活得如此渺小,活得如此安逸,不得不说"活着真好"。
书中说地主少爷徐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镇上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历经苦难,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悲剧还未停止,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最后死在福贵的怀中;儿子有庆因为县长的老婆生孩子难产需要输血而去献血,全身的血被活活抽光;女儿凤霞又聋又哑,嫁了一个好老公万二喜,却因为生小孩难产而死;女婿二喜也因建筑工地失事而被两块水泥板活活夹死了;只剩下小孙子苦根和福贵相依为命,可苦根最后也因为吃了半锅豆子而撑死了。随着我们每一次翻动的页响,心灵亦随着撼动一次,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当年福贵的老爹说:"从前,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了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
"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传到你这里,鹅变成了鸡,现在是连鸡也没啦。"、"徐家出了两个败家子啊。"
多年后年老的福贵说了这句话"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这其中的变化也颇让人感概。
观其一生除去前二十年的混帐日子,往后倒活得认真而勇敢。面对失去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时,泪,流不出;哭,喊不出;千疮百孔的心满目苍痍仍不曾说要一死了之,似乎他的意识里生命还在,还能动,还活着就要坚持着下去。
失去祖业后勇敢地承担自己制造的后果;穷困潦倒时坚持地互相维持着;每失去一个亲人即使痛不欲生却还蹒跚着身影与在生者彼此珍惜着……他,比因饱受折磨而自杀的战友春生坚强勇敢。
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她写尽了大上海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最早是那一道白玫瑰与红玫瑰的永远没有答案的选择题。再后来,便是战火纷飞中流苏和柳原的倾城之恋,芬芳却沉重的第一炉沉香屑,以及苦却不能忘怀的茉莉香片。每个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而最爱的便是那读了千百遍的《金锁记》。
“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洪荒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她是一个被罪恶欺骗的少女,被一个封建的旧家庭和一个残废的男人无辜的夺去了一个女人最宝贵的的青春,可她仍得不到甚至是一个丫鬟的正视。于是,活泼动人的天性在绝望中窒息成一种乖戾,演变成一种粗鲁与泼辣。她在一个纸醉金迷奢靡华丽的旧家庭,亦是一个旧社会中的夹缝中艰难生存,愤怒到无力。分家是她最后的一点点希望,可命运仍不罢手。
走出大家庭,她终于有机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可对于她早已动了情弦的季泽,她仍惴惴不安的担心着他的意图。人心的恶在她心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她自已亦是被命运的黄金网丝缠的无从挣脱。她强悍的骂跑了季泽,内心却确是那般空虚无助;于是,她越发疯癫了起来,可又有谁知道,她只是在掩饰内心最无力的脆弱。“她捏着自己的脚,想起了想她钱的一个男人;却又冷笑了起来……”“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七巧人性的扭曲与黑暗早已被时代风云变幻的浪潮掩埋,可又是时代铸就了这一切。时代在发展,然而人性这本善亦是恶的书还未读完——完不了。
读了小英雄雨来后,让我知道雨来是怎样对付日本鬼子,雨来是聪明、机智、勇敢的孩子,雨来用他的聪明、机智、勇敢打败许多日本鬼子。
如果我生活在雨来的那个年代,我会拿着菜刀当武器,用平底锅当盾,去杀日本鬼子。
读了小英雄雨来,让我明白以前的孩子是听着枪声长大的,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宁静之中,所以我要珍惜好现在的平静。
我一定要保护好我们的家园,而且不会让外国的人继续侵略我们中国的。
用了三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当时真是感慨良多,现在坐在电脑前敲下这些字,略记一下我的思绪。
对余华的关注也是因为别人,但是不可否认,这是一次正确的选择,余华的笔下的世界让我认识了另一种人生。
对于这本书,早就想读了,只是当时没有找到,于是先读了《许三观卖血记》,不同的故事却又有着某种相似。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浙江杭州,3岁时随父母迁至海盐,在海盐读完小学和中学。曾经从事过5年的牙医工作,1983年开始写作,已经完成长篇小说4部,中篇小说集6部,随笔集3部,其作品被翻译成二十种文字,在近三十个国家出版。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1988年),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年),中国图书特殊贡献奖(-年)等。现为杭州市文联专业作家。
这本书以一个故事的讲述作为脉络,我作为一个旁听者,和观众一起聆听着故事亲身体会者的讲述。主人公叫做福贵,典型的中国古老的名字。以前父母总是会给孩子取这样的名字,代表着自己和祖辈的寄托。福贵的家人当然也是想他能够大福大贵,可真的是这样,就不会有接下里的故事了。如果名字能够决定一切,那么中国会减少多少悲剧啊,可是寄托只是寄托,和现实还是有很多难以企及的差距。年轻的福贵生活放荡,纨绔子弟可以说,家境优越,地主父亲。可是越是这样的家庭就越难有优秀的儿女,福贵的眼中,生活就是享受和挥霍,不顾父亲的反对,不顾妻子的心伤…终于有一天,他把家业败光了,输在了赌博上,输给了龙二。为了还债,父亲卖了家业,搬出了祖宅。然后父亲去世了,或者说是被他气死的,接连的不幸还在继续…
一个人只有有所经历才会有所成长,仿佛福贵也就一夜之间长大了。他向龙二租了五亩地,然后开始了未来的生活。所谓祸不单行,岳父带走了妻子家珍,只留下了自己,母亲和幼小的女儿。不久妻子带着刚出生的儿子回来了,一家人团圆。其实无论多么不幸,只要有爱就还是会有幸福的。又过了不久,母亲病了,妻子安排福贵到城里请医生,可是意外又发生了。阴差阳错间他进了军队,开始了几年的胆战心惊,后来解放军解放了全中国,也解放了福贵。回到家里的福贵,母亲去世了,可爱的女儿也因为一场病而又聋又哑…
生活还在继续,此刻的福贵已经完全脱胎换骨了,他知道了自己的责任,明白了自己的生活。那段中国的历史,真的不是我们正常人可以承受的。
生活如果没有了信仰和追求,就算是苟延残喘,无异于行尸走肉。虽然没有了物质财富,但还有天伦之乐,还有妻女相伴左右,又有什么可追求的呢?
贫苦的生活困扰着每个普通中国人,包括福贵一家。儿子有庆,到了一定的上学年纪,他们为了有足够的钱,决定将女儿凤霞送给别人抚养,后来给了别人当佣人。但是与凤霞的爱,还是让他们决定留下凤霞,一家人一起,什么困难都可以战胜。很快到了大跃进时期,此刻的妻子因为常年劳累得了软骨病,妻子本是大家小姐,因为他却又过着如此艰辛的生活。有庆和凤霞都是懂事的孩子,这或许也算是不幸中的有幸吧!可事情很少有绝对的,因为善良,有庆为县长夫人输血结果因为医生的自私和想要邀功,让年轻的有庆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当然最早知道这个噩耗的是福贵,虽然他极度忍受不了,但为了妻子和女儿,他还是把有庆埋在了村西的地里,找个借口安慰还在病中的妻子。可夜夜的脚步还是暴露了事实,妻子还是知道了真相。一度,他以为妻子已经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了。可奇迹还是发生了,妻子竟然好了,能正常生活了。
没有了儿子,女儿还是他们的牵挂。因为又聋又哑,到了出嫁年纪的凤霞只能在羡慕中和别人的闲话中度过自己的每一天。终于有一天,女儿迎来了她的春天。虽然这个女婿是个偏头,但是女儿与他两情相悦,这就足够了。而且这个女婿还真的是个好人。女婿名叫二喜,风风光光地娶走了凤霞,两个人生活还算不错。福贵和家珍都很满意,有一天女儿女婿告诉他们他们也有了爱的结晶,这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喜讯。可是凤霞的生产却带走了她的生命,还是在那家医院,那个夺走有庆生命的医院。
家珍不久之后也去世了,因为病魔,因为伤心,因为无牵无挂。只剩下他,女婿,还有女儿的孩子,苦根。二喜带着苦根每天工作,怀念凤霞。可是,屋漏偏遭连夜雨,二喜被石板活活夹死了。当他赶到那家小小的医院,已经见不到二喜的最后一面了。带着苦根,生活还是要继续。
苦难已经经历太多,就不会因为苦难的深入而有所难以承受了。
苦根真的是个苦孩子,没见过母亲的芳颜,不久父亲又去世了。
可是命运还是没放过他,因为贫穷,苦根竟然被一碗很难吃到的豆子撑死了。这种死法,也许有人会觉得很可笑,可是透过表面却有难以言尽的凄凉。
于是,就只剩下他了,孤独的存在这个世上。最痛苦的不是死去,而是留下来承受所有的痛苦,可是他已经不再痛苦了,因为他所爱的人都已经远离痛苦了。
后来,他的伴侣变成了一头牛,至少这样他就不会孤单了。人生的最后时光,和一头牛相伴,他也学会了自娱自乐。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即使没有一个人相伴,为了死去的亲人,爱人,还是要继续活着…
一个人的生活,没有什么舍不得,该是你的谁也拿不走,不是你的,谁也留不住。
活着,有意义就好,还是有很多不好表达…
我们都要好好活着。
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 ……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 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 真是什么样的人心 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一天妈妈给我买了本《苹果树上的外婆》的书,书中的主人翁安迪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外婆和奶奶,当他听说自己的朋友格哈德和罗伯特今天会有奶奶外婆来看他们,安迪很伤心。
然而有一天,外婆从天而降,来到安迪家的苹果树上。外婆和他一起去了游乐园,去套野马,去海上冒险,去抓老虎……外婆的打扮也很奇怪,头上总是戴着一顶帽子,上面插着几只黄色的羽毛,裙子下面总是露出好笑的花边裤子。她总是有着一些大胆又新鲜的好主意,她认为小孩子可以开车,可以当大人等等……嘿安迪的祖父在外婆嘴里是个很趣的人物,他是个马戏团团长,又是个船长,还是个发明家,听了这些话,安迪真的困惑起来,因为祖父在安迪眼里是那样的普普通通。
有一天邻居家搬来了一位老奶奶,她有严重的风湿病,所以安迪总是帮着她干这干那,慢慢的安迪知道了老奶奶平时很节俭,是为了到加拿大看望她出生没多久的孙女,安迪决心帮助老奶奶,更加卖力的为老奶奶干活。
安迪终于有了自己的外婆和奶奶,在两位老人的陪伴下,他懂得了许多道理,也知道了如何在海上打败海盗,怎么能把野马驯服,怎么可以快快乐乐的帮助别人。
读时,泪满眼眶;读完,感触丛生。书都表面写着这样一句话:现代人内心流失的东西,这家杂货店能帮你找回。我不禁沉思:现代人内心流失的东西,是什么?是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吗?是那种无法言说的孤独吗?是成长路上,屡屡受挫的孤立无助吗?尽管人是集群在一起生活,可我们又是一个个孤立的个体。
也许,透过书信呼应的方式,加上声音,我们人与人之间,所竖起的高墙,能变成透明的,或说,不必那么晶莹剔透,或而有些光亮,一霎间幽暗的心灵带来一些欣慰,然而不再打扰,各自安静存活。
在小镇一条僻静的街道旁有一家杂货店,只要写下烦恼投进店前面卷帘门的投信口,第二天就会在牛奶箱里得到回答,不同的人将困惑写成信投进杂货店,奇妙的事情随即不断发生,生命中一次偶然的交汇,将会演绎出何种截然不同的人生?
《解忧杂货铺》出于日本推理小说家东野圭吾之手,这部小说在构思,叙述方式上都很有特色,采用倒叙、插叙的方式,将时空转换这一点自然的引出,每一位主人公烦恼各不相同,爱情,事业,家庭等等。中间的矛盾、挣扎、内心的迷茫都通过咨询者的信件向我们呈现,面对忧愁、烦恼时的抉择才是解忧杂货铺所带来的。比起声画,被书打动更让我感到幸福,那种只是自己感受到的触动和寂寞,没有渲染,没有音效,没有所那些潜移默化添上的东西,只是留白给你,自己填满的天马行空,可以肆意想象和参与,真好!人们彼此不知道,也许过去或者未来的自己,会与他人的命运这般紧密相连,认真作答的每一个人,其实都是再向自己发问。
看完这本书后,让我感到十分动容,之前并未读过太多东野圭吾的书,影视作品看过一些,都是他最为擅长的推理小说,而这一本书与我以往对他的了解不同,这是一本心灵鸡汤式的文本创作,作者以浪矢杂货铺和一个叫丸光园的孤儿院为线索,以时空交错的形式,写出了五个相互独立而又互相关联的故事,引发了我对很多问题的思考。
最深的感触还是那一句话:咨询烦恼的人其实心中都有了答案,即使别人说的不同,还是会遵从自己的内心。想想也是,世上本无所谓的烦恼。要是两个或多个选择都可,那就应该是称不上是烦恼了吧,应是无所谓了。要是你的内心有了既定的答案,而你又为此烦心,那只不过是你不愿意违背本心或是良心吧。我相信,大多数人在无法抉择时,都有一个偏向性的答案,你期望通过别人的肯定来确定你的抉择。要是别人痛批了你一顿,你依旧会坚持自己的内心。瞧,人类就是这么固执。
选择确实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人生,但是即使是做了错误的抉择又将如何呢?只要是在未来的日子里,自己能努力的去生活,努力去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就可以了。没有必要为了当时自己的选择而耿耿于怀,否则错过的就是身旁的精彩了。一切的生活都是源于自己的努力,能改变自己的也只能是自己。
还有一个让人十分感触的地方,我们不能凭空想象去断定对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就像那些咨询者,在没有完全说出实情的时候,三个年轻人无法想象他们到底是怎样的人,也无法去揣测当事人的处境,更加无法去想象当事人未来的发展,就像鱼店音乐人的原创曲目最终能够流芳后世,这是当时无法想象的。
从绿河和保罗的身上感受到的是,我们常常只发现了事情最为浅显的一部分,原来这个世界上最深沉的爱不需要用言语来表达,我们的岁月静好皆是因为有人负重前行。而在幸平,敦也和翔太身上我们不难感受到,我们的内心其实本质上也是善良的,我们都能够尽自己的努力去帮助一些人,改变一些事情。不要心高气傲,也不要妄自菲薄。即使在一些时候我们做了错误的抉择,在之后也可以通过其他方法弥补。生而为人,请务必善良。
很久没有读过一本书,心里就像浸过温泉一般,汩汩的涌入暖流。读时,泪满眼眶;读完,感触丛生。书都表面写着这样一句话:现代人内心流失的东西,这家杂货店能帮你找回。我不禁沉思:现代人内心流失的东西,是什么?是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吗?是那种无法言说的孤独吗?是成长路上,屡屡受挫的孤立无助吗?尽管人是集群在一起生活,可我们又是一个个孤立的个体。想法、经历、感受的不同,让我们时常感到自己内心涌现着旁人无法感受的孤独,不可名状,也不可明说。繁忙的生活中,我们心里的孤独常常被我们忽略只在夜深人静、只在自己一个人时,才跳出来肆意大喊。然而,会不会有人,能解答我心中的困惑;会不会有人,因为我的举动而消减了心里的些许孤独?
试想一下,如果你是一个腰缠万贯的富豪,当你失去全部财富,变得一贫如洗后,你会怎样?如果你本来拥有一个幸福美好的家庭,有慈祥的父母,温柔贤惠的妻子,还有单纯可爱的儿女,而当他们一个一个的被死神带走,从你的生命里消失后,你又会怎样?是崩溃到没有灵魂,每天行尸走肉般的呼吸和心跳,还是决定干脆放弃自己的生命,结束这痛苦的人生?
余华老师的《活着》就把这些如果变成了真实,他用细腻的文字,向我们讲述了人世间最难以承受的悲欢离合,讲述了生命的脆弱和不堪一击,即使再鲜活的人物,在强大的命运面前,还是显得那么的渺小,那么的苍白无力…他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坎坷曲折的人生,并以此向我们诠释了活着的本质:
活着,是为了活着。
每每想起那些艰难的岁月,都让我们止不住泪湿双眼,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得粉碎。如果你真正走进主人公福贵的生活里,你会发现,那个时候你所追求的将不再是其他,而是简简单单的活下去。除此之外,一切都是奢望…
那么现在,想想自己,正享受着美好的青春,拥有父母和家人的关爱,健健康康,衣食无忧…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抱怨上天的不公平,抱怨活着有多辛苦?
和主人公鲜明的对比,我们的种.种不如意就像是一种无形而有力的讽刺。
优越的条件使人变得懒散。
如果说福贵的坚持和豁达,为我们谱写了一曲豪迈的生命赞歌,那么余华老师,便是最能把这首歌表现得淋漓尽致的人。而我们,在聆听之中,享受了一次生命的洗礼。
《平凡的世界》
好词:
生机勃勃 生机盎然 生机勃发 春色满园
洒满阳光 人声鼎沸 书声琅琅 热闹非凡
垂柳依依林荫小道 你追我赶 欢声笑语
环境幽雅 清香四溢 景色迷人 奋发向上
茁壮成长 三五成群热闹欢腾 款款清歌
好句:
他从衣袋里摸出来一根纸烟,也不点着,低头把鼻子凑上去闻了闻。田福堂气管有毛病,甚至都有点喘了,因此不敢太多地抽烟。他以前又是个“老烟囱”,现在实在耐不住了,就拿出烟卷来闻一闻过瘾。只是到了万般无奈的时候,才点着抽一支——换来的唯一享受就是没命地咳嗽老半天。他身上倒常装着纸烟,并且不下中等水平,只是自己很少抽,大部分给别人抽了。
顺便说说,这米家镇虽属外县,但旧社会就是一个大镇子,双水村周围的人要买什么重要的东西,如果石圪节没有,也不到他们原西县城去,都到外县的米家镇去置办。米家镇不仅离这儿近,货源也比他们县城齐全——不光有本省的,还有北京、天津进来的货物。
在许多情况下,金家闹不过田家,因为村中的权力在田福堂手中。田福堂本人的能耐是一回事,他还有个在门外当官的弟弟。村里人一般回避和他正面冲突。但金家许多人对紧跟田福堂的孙玉亭,却反感透顶了。可是孙玉亭他哥一家人又在金家户族里很有些威望。玉厚老两口和他们的四个子女,和金姓许多人家的大人娃娃,保持着十分交错的友好关系。尤其是他们家当着一队队长的孙少安,又是村里少数几个让田福堂头疼的人。因此孙玉厚一家人受到许多金姓人家的普遍尊重。由于这个原因,大家对孙玉亭的所作所为一般也就容忍了——他歪好算孙玉厚的弟弟。
孙少平目前还没有到这样的地步。他只是感到,在他如此潦倒的生活中,有一个姑娘用这样亲切而善意的目光在关注他,使他感到无限温暖。她那可怜的、清瘦的脸颊,她那细长的脖项,她那刚能遮住羞丑的破烂衣衫,都在他的内心荡漾起一种春水般的波澜。
在整个荒凉而贫瘠的黄土高原,一个县的县立高中,就算是本县的最高学府吧,也无论如何不可能给学生们盖一座餐厅。天好天坏,大家都是露天就餐。好在这些青年都来自山乡圪崂,谁没在野山野地里吃过饭呢?因此大家也并不在乎这种事。通常天气好的时候,大家都各自和要好的同学蹲成一圈,说着笑着就把饭吃完了。
他蹲在房檐下,一边往嘴里扒拉饭,一边在心里猜测:她之所以也常常最后来取饭,原因大概和他一样。是的,正是因为贫穷,因为吃不起好饭,因为年轻而敏感的自尊心,才使他们躲避公众的目光来悄然地取走自己那两个不体面的黑家伙,以免遭受许多无言的耻笑!
那天班上学习《人民日报》社论《领导干部带头学好》的文章,班主任主持,班长顾养民念报纸。孙少平一句也没听,低着头悄悄在桌子下面看小说。他根本没有发现跛女子给班主任老师示意他的不规行为。直等到老师走到他面前,把书从他手里一把夺过之后,他才猛地惊呆了。全班顿时哄堂大笑。顾养民不念报了,他看来似乎是一副局外人的样子,但孙少平觉得班长分明抱着一种幸灾乐祸的态度,看老师怎样处置他呀。
孙玉厚当时想:他家人老几辈子没出过一个先生,睁眼瞎受了多少气啊!从古到今,世界说来说去,总是识字人的天下。他想他这辈子是不顶事了,但说不定能把玉亭造就成孙家的人物。如果是这样,他孙玉厚辛劳一辈子也就值得了。再说,他看玉亭这娃娃脑子还灵——他已经在村里教冬书的金先生那里识了不少字。
他看见红梅换了一件半旧的红格子布衫,好象变了另外一个人似的。大概由于一个假期在家里,这个季节吃的东西又比较多一些,她原来很瘦削的脸颊现在看起来丰满了许多。已经度过了半年的城市生活,她也懂得把自己农村式的“家娃”头,象城市姑娘一样扎起了两个短辫;加上自做的、手工精细的方口鞋和一条看起来是新买的天蓝色裤子,简直让人都认不出来这就是郝红梅了。其实她无非就是把原来的一身补钉衣服换成了没有补钉的衣服。这个小小的变化,就使一个本来不显眼的人,一下子很引人注目了。同时也应该承认,郝红梅本来就具备那种漂亮姑娘的脸型和身段。如果有一身比现在更漂亮的衣服,就很难看出这姑娘是来自农村了。
从县城到他们村有七十华里路。这条路连接着黄土高原两个地区,因此公路上的汽车还是比较繁多的。从出县城起,路面比较宽阔,以后就越走越狭窄。约摸到五十华里外,川道完全消失了。西山夹峙的深沟,刚刚能摆下一条公路。接着,便到了分水岭。壁立的横断山脉陡然间堵住了南北通道。在以前,公路只好委屈地从这里盘山而上,才能伸到山那面。前几年在一个山腰里捅开了一个豁口,才把公路从山顶降到了半山腰。不过,山两面公路的坡度还是很长很陡的。这里汽车事故也最多,公路边的排水沟里,常常能看见翻倒的车辆——上坡时慢得让司机心烦,下坡时他们往往发疯地放飞车,结果……
郝红梅看得出来,这学期开学后,孙少平一直找机会总想和她说话,但她都有意回避了。叫人生气的是,今天下午她正兴致勃勃地和养民他们打篮球,这个不识高低的人,竟然让她给他传球!她故意不给他,而把球给了顾养民。她要以此让他明白:她现在已经和班长好上了……
现在,玉亭抽着刚从他哥烟布袋里挖来的旱烟,已经过了东拉河,走到庙坪枣树林的小土路上了。他现在还不能直接到小学去。他要去找一回他们大队的副书记金俊山,商量一点事。本来这种事要是书记田福堂在,他就不会去找金俊山。书记去公社开会,不在村里,他现在只能去找金俊山商量。
渐渐地,他每天都沉醉在读书中。没事的时候,他就躺在自己的一堆破烂被褥里没完没了地看。就是到学校外面转悠的时候,胳膊窝里也夹着一本——转悠够了,就找个僻静地方看。后来,竟然发展到在班上开会或者政治学习的时候,他也偷偷把书藏在桌子下面看。
只有在半山腰县立高中的大院坝里,此刻却自有一番热闹景象。午饭铃声刚刚响过,从一排排高低错落的石窑洞里,就跑出来了一群一伙的男男女女。他们把碗筷敲得震天价响,踏泥带水、叫叫嚷嚷地跑过院坝,向南面总务处那一排窑洞的墙根下蜂涌而去。偌大一个院子,霎时就被这纷乱的人群踩踏成了一片烂泥滩。与此同时,那些家在本城的走读生们,也正三三两两涌出东面学校的大门。他们撑着雨伞,一路说说笑笑,通过一段早年间用横石片插起的长长的下坡路,不多时便纷纷消失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中。
他站起来,用手抹了一把脸,端着半碗剩菜汤,来到西南拐角处的开水房前,在水房后墙上伸出来的管子上给菜汤里,搀了一些开水,然后把高粱面馍掰碎泡进去,就蹲在房檐下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玉亭是大队党支部委员、农田基建队队长、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委员会主任,一身三职,在村里也是一个人物。全村开个大会,尽管他衣服不太体面,但也常是坐主席台的人。他又有文化,上面来个什么文件或材料,书记田福堂和副书记金俊山都不识字,回回都是他给众人宣读。这时候,全村大人娃娃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使他感到非常的满足,把饥肠饿肚早已忘得一干二净。
起先,她和孙少平一样,因为自己家庭贫困,觉得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来。最使她窘迫的是,她吃不起好点的饭,顿顿都是黑高粱面馍。女孩子爱面子,她不愿在大庭广众面前领自己那份不光彩的干粮,顿顿饭都是等别人吃完后她才去。
每天的劳动可是雷打不动的,从下午两点一直要干到吃晚饭。这一段时间是孙少平最难熬的。每当他从校门外的坡底下挑一担垃圾土,往学校后面山地里送的时候,只感到两眼冒花,天旋地转,思维完全不存在了,只是吃力而机械地蠕动着两条打颤的腿一步步在山路上爬蜒。
孙玉厚老两口大受感动地看着他们这个最小的孩子,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按说,她是家里最小的娃娃,应该娇惯一些。可孩子长了这么大,还没给她扯过一件象样的衣服。现在她已经到石圪节上了初中,身上还七长八短地穿着前两年的旧衣服。
少平站在河边,尽管已经误了吃饭时间,但他一点也不感觉到饿。他突然幻想:未来的某一天,他已经成了一个人物,或者是教授,或者是作家,要么是工程师,穿着体面的制服和黑皮鞋,戴着眼镜,从外面的一个大地方回到了这座城市,人们都在尊敬亲热地和他打招呼,他在人群里看见了顾养民和郝红梅……
少平冷静地给没了主意的母亲和姐姐安排眼前一些最当紧的事。他回到村里时,就听说哥哥去米家镇给队里的牛治病去了。父亲此刻又没回来——而且他的心情肯定已经坏到了极点。眼看天就要黑了,家里还处在混乱之中。严酷的现实要求他立刻成为这个家的临时主事人。他已经长大了,应该对家里承担起责任来。想想看,哥哥在他这个年龄,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门外,都已经大事小事一身担了!
读罢《做最好的自己》一书,最为深切的感触就是掩卷静思,闭目弥珍。成功就是做最好的自己,换言之,成功就是按照自己设定的目标,充实地学习、工作和生活,就是始终沿着自己选择的道路,做一个快乐的、永远追逐兴趣并能时刻发掘出自身潜能的人。详细说来,感悟有三点:
感悟其一:成功的标准不是单一的,社会给每个人提供了不同的舞台,只要在自己的舞台上竭尽全力扮好自己的角色,将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极限,不管是令人瞩目的,还是普通平凡的,那都是一个成功者。比如:梅的凌寒,兰的幽香,竹的坚贞,菊的淡泊,他们都在自己的天地中展示他们独有的风韵;鹰击长空,鱼翔浅底,虎啸深山,驮走大漠,他们都在自己的领域中尽显独特的魅力。当然,在现实社会中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实现的梦想,或许我们的理想和现实存在差距。但是,许多事情是我们无法改变的,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不要茫然,改变自己的心态,改变自己的情绪,改变自己的思考方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自己的生命充分燃烧,追求做最好的自己。
感悟其二:人所处的位置是不相同的,社会给每个人提供了不同的周围环境,只要正确找准自己位置努力去做,不盲目的比较,不管是出类拔萃,还是碌碌无为,那。都是一个成功者。比如:拿自己的优点与别人的缺点比,可能会比出上进心,也可能是比出沾沾自喜;拿自己的缺点与别人优点比,可能比出自卑,也可能比出努力奋斗。其实,成功有大小之异,无轻重之别,何必在意是否超越了别人,要在乎的是超越自己。因为,这个社会需要居里夫人、爱因斯坦,也需要李素丽、徐虎,只要敢于和不断超越自己,就有资格,也有可能成为最好的自己。
感悟其三:抉择成功的道路是多样的,成功给每个人提供了不同的途径,只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利弊,选择一条最理想、最适合自己的道路,不管是功成名就,还是身败名裂,那都是一个成功者。比如:中庸就是要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审慎而冷静地选择最好的解决方案;中庸就是要在诸多对立统一的因素中,敏锐而智慧地寻找最佳的均衡状态。其实,无论抉择正确与否,无论结果如何,已经做出的决定就无法收回了,只有坦然接受。因为,现实社会上不是每个人做每件事情都能达到自己理想的目标,只要达到择前“重重”思考、择后“轻轻”放下,那就能成为最好的自己。
我希望每一个不甘平庸的追求者只要清醒地认识自我,找到自己的人生坐标,挑战自身的极限,就一定可以做最好的自己,从而体验到多元化成功带来的无比快乐。
生命的真谛——读《鸟音》有感
读了《鸟音》这篇文章,我懂得了生命的真谛。
这篇文章记叙了一件事:“我”小时候和鸟类专家的爷爷一起去森林里捕鸟。“我”捉到了一只百灵鸟,“我”开心极了,把百灵鸟放进笼子里。原以为百灵鸟会发出婉转、动听的歌声,可爷爷却说那是百灵鸟的悲鸣。最后“我”把百灵鸟放了出来,百灵鸟又发出了动听的歌声。
读完这篇文章,我感受很深。我认为任何生命都不能剥夺其它生命生活、自由的权利,把它们沦为奴隶,不论是善良可爱的生灵,还是十恶不赦的生命。
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日本的捕鲸船。日本每年都有捕鲸队乘船到南极附近海域猎杀鲸类。在地球上生活了几千万年的鲸已经濒临灭绝。世界各国都公开反对这种行为,可日本的回应却是,他们只是把鲸类用于生物研究,食物经济只有很小的一部分。可,在日本的海鲜市场,每年都有大量的鲸出售。日本人无情的杀戮鲸,但他们可曾想到,假如他们也是一头鲸,无情地被日本人杀戮。他们痛苦的呻吟,他们无助的叫喊,他们会怎么想呢?日本人违背了生命的真谛,必定会受到制裁。我认为人或集体,甚至是国家,星球,违背了生命的真谛,必将受到制裁和惩罚。
可我们身边仍有很多猎杀生命的行为,市场上各种动物的肉制成的食物,高级服装店里用动物皮毛做成的大衣,笼子里被剥夺了自由的小鸟……我们应立即制止这种行为。
任何生命都不能剥夺其它生命自由的权利,不论善还是恶;任何生命都不能违背这个规则,否则,会受到严厉的制裁。也许,这就是生命的真谛吧。
《活着》,主人公福贵用平静地近乎陌生人的语调,讲述了自己与身边人的命运,父亲气极猝死,母亲念儿而死,战友中弹身亡,儿子抽血夭折,闺女难产而死,妻子抱病而终,女婿工伤致命,外孙吃豆噎死。在他的身边,所有他倾注了情感的人,都离他而去,唯有那头名字也叫“福贵”的老牛与之相依。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在我一口气看完这本书的那天,我在微信上这样说:“今天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起初看得仔细,到后来已不忍深读,实是难以承受这平白叙事里的悲凉,到最后竟是看到苦根走后心里反有解脱之感。许是黑色更显生命的张力?在时间与命运面前,人能有多少自主的空间?活着,要真切地活着。”在那时,我更大的感触是感恩,谢谢命运对我的宽容,让我过得平凡,但也拥有了平凡的幸福。
后来,无意间看到《活着》的外文版中译序言,余华在韩文与日本版序言里,巧合地提到了两个词,命运和时间。在韩文版序言中,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在日文版序言中,他又说:“谁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应该是时间创造的。我相信是时间创造了诞生和死亡,创造了幸福和痛苦,创造了平静和动荡,创造了记忆和感受,创造了理解和想象,最后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活着》是关于一个人一生的故事,因此它也表达了时间的漫长和时间的短暂,表达了时间的动荡和时间的宁静。在文学的叙述里,描述一生的方式是表达时间最为直接的方式,我的意思是说时间的变化掌握了《活着》里福贵命运的变化,或者说时间的方式就是福贵活着的方式。我知道是时间的神奇让我完成了《活着》的叙述,可是我不知道《活着》的叙述是否又表达出了这样的神奇?我知道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可是我不知道是否也宽若大地?”究竟是同行止的朋友,还是化腐朽为神奇的催化剂?余华自己也在思考。
我不知道,作为当事人,福贵是如何看待命运与时间的。不过,我一直认为,即便将命运视作了朋友,福贵也一直没有停止战胜这位朋友的努力;即便时间何等神奇,时间也并未冲淡福贵的伤痛。对一个人而言,在时间与命运的尽头,还有一个朋友,名叫死亡。也许,要了解命运和时间,还应当了解死亡?生命的本质原本就是不断改变、成长和衰退的过程,生命中来来往往的人,本只能陪彼此一程,或长或短。但无论长短,都只有用心陪伴方不枉同行一程。余华说人当与命运成为朋友,其实也许同样可以将死亡当做“永远的伴侣”或“最忠实的朋友”(如同《少有人走的路》(Theroad less traveled)所言)?人生苦短,爱的时间有限,值得我们好好珍惜与把握,这或许是另一个可以让我们更易与命运及时间相处的方式。
爱,且请深爱,只因,韶华不再。
《苹果树上的外婆》写的是一个没有奶奶和姥姥的小男孩,他每天都很孤独,但是突然有一天一个奇迹发生了,他坐在苹果树上玩耍时姥姥出现在了面前,姥姥有一辆特别的车子,它可以自己端上面包和茶点,还可以自己烤香肠,有趣极了,姥姥还带小男孩去游乐场坐旋转木马、吃冰激凌,姥姥非常能干,她是一位马戏团的演员,有一次小男孩和姥姥骑在老虎身上跑,他们飞快地跑,显得自由自在。
再介绍一下小男孩的新奶奶吧,在一个晴空万里的上午,小男孩正坐在苹果树上和姥姥做游戏,小男孩突然听见一声喊声,他向树下望去,看见一位慈祥的老奶奶,老奶奶问他是否能够帮助自己搬家具,他爽快的答应了,就这样,小男孩一有空就帮助新来的来奶奶干活,他还给她讲和苹果树上的外婆的故事。这个有趣的故事就到此为止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对生活不要失去信心,也许有一天你所期待的都会成为现实!梦想成真!
写《麦克白》的这位作者及其伟大,1564年4月26日他出生了,默默无闻。1616年4月26日他去世了,举世闻名。在整整52年的生涯中,他为世人留下了37个剧本,一卷14行诗和两部叙事长诗。
他的剧本至今还在世界各地演出。在他生日的那天,每年都有许多国家会上演他的剧本纪念他。马克思称他是“最伟大的戏剧天才”。
他就是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莎士比亚。
麦克白属于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四大悲剧分别说明了人性的弱点:哈姆雷特因为犹豫不决,最后酿成悲剧;李尔王只听信花言巧语,最后悲惨收场;奥赛罗被嫉妒冲昏了头脑,杀害了自己的老婆。而麦克白则是因为野心过于强大而最终灭亡。
虽然《麦克白》是四大悲剧中最短的悲剧,但同时也是最紧凑最黑暗的,它内容精彩,我沉迷于其中。
麦克白是苏格兰国王邓肯的表弟,有勇有谋,为国王平叛立功归来,路遇三个女巫。女巫对他说他将进爵为王,他的朋友班柯将军的后代也会做王。麦克白是有野心的英雄,女巫的话让他觉得自己是天选之子,他在麦克白夫人的怂恿下谋杀了邓肯,做了国王。为掩人耳目和防止他人夺位,他一步步害死了很多人。恐惧和猜疑使麦克白心里越来越有鬼,也越来越冷酷。麦克白夫人神经失常而死,对他也是一大刺激。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麦克白最终灭亡。
那麦克白杀死国王走上毁灭的道路到底是谁的错呢?有人说麦克白自己是一个性格软弱的人,他意志不坚定,是他的老婆害了他。他之后残害他认为会威胁他王位的人其实是出于不自信和恐惧。还有人说他是自己本来就野心勃勃,女巫的话和老婆的怂恿都是借口,就是麦克白自己残害的国王。还有人说就是因为女巫的谗言,麦克白才最终走上了毁灭自我的道路。
我认为是麦克白夫人逼迫麦克白,才使麦克白杀掉了国王。女人就是很麻烦。就像我妈,总是唠叨我,让我学这个学那个,总觉得我应该更好,有时候她也逼迫我,她问我想不想学某个东西,但如果我说不想,她就会生气,真不明白她为什么还要问我。但还好的是,我妈不像麦克白夫人那样硬逼着麦克白,有时候她吵吵我,也只不过是吓吓我。有时我妈会觉得很累,也就不逼迫我了。而且我妈从来都是调整自己的心态,不像麦克白夫人那样,自己逼迫别人,自己还承受不了,还崩溃了,死掉了。所以我妈虽然有时可怕,但我妈是个坚强的女人。
《茶馆》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几十年间的跌宕起伏,历经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统治时期这三个年代。《茶馆》非常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恶人不一定有恶报,充分体现了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腐-败。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这也是这个剧本的一大特色,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刘麻子、唐铁嘴、宋恩子、吴祥子等人物的个性特点都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不必像上语文课那样细细品读,也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弄明白。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他为人正直、不做坏事,但有些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茶馆的老主顾常四爷,他跟王掌柜一样,正直、不做亏心事,跟王掌柜不一样的是他比王掌柜要硬,骨子里有那么一股傲气,怎么也不肯低头,不肯让步。
读完《茶馆》,我体会到我们现在是多么幸福,那时候的很多孩子连一碗热汤面都很难吃上,而我们现在汉堡牛扒可以随便吃。那时的人们真是生不逢时,生活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
首先,我想说:这是我第二次没有把写读书心得当做负担。为一部自己喜欢的不得了的书写一篇洋洋洒洒的读后感,这样的感觉挺好的。
读这本书,是因为:今年过年回来,心还是很浮躁,不能马上投入到学习中。听学姐无意中提到此书麦田里的守望者被认为是全世界无数彷徨年轻人心灵的慰藉,道出了千万青少年的心声。于是,去“图批”买了一本回来。
看到麦田里的守望者这个抽象的书名,我以传统思维模式给它勾勒出这样一个轮廓:以自身经历穿插深奥隐晦的道理,向读者传输自己看待人生的方式。然而,从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起,那连篇的脏字,真让我一时接受不了,离我之前勾勒的轮廓相差甚远。但又发现,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这本书是塞格林唯一一部长篇小说,却对美国社会和文学都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纽约时报的书评写道:在美国,阅读麦田里的守望者就像毕业生要获得倒是的首肯一样重要!故事发生在霍尔顿离开学校的三天时间内。此处,我以第一人称描述。以便更加形象的描述主人公的内心世界。
美国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烟硝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我”就是其中一员。“我”被学校开除,为了在星期三回家,就在纽约街头鬼混:抽烟、喝酒、去夜总会、大把花钱,碰上各种形形色色的人,干了这个年纪的人想干的所有的事。然而,看似潇洒刺激的生活,却掩藏不住内心的极度空虚和精神上的寂寞。让我自己也很惊讶的是,读这样一本书,竟然有多次流泪的冲动。
我不得不说,这本书写的实在是太真实了。我不由自主的想痛哭,当别人问我在哪儿上学,我对在读学校的感觉跟“我”对潘西的感觉如出一辙,我觉得自己那如墨汁一般经年累月终于沉淀安静下来。曾一度被遗忘的难过与寂寞的感受,被“我”的经历又一下子荡漾起来,弥散到整个身心,浓浓的化不开……我所有成长苦痛和阅历就凝缩在了“我”流浪的这几天中。
是的,要说最真实的我。就像书中的“我”一样:厌恶一切阿谀奉承,虚伪做作的嘴脸。最渴望的就是到一个,谁都不认识的地方。装作一个又聋又哑的人,省去蠢而无用的交流。但是,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人,自己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另外,书中菲比的天真纯粹真让我喜欢。在书的最后几章,就是菲比带着猎鹿描抱着旅行箱说要和“我”一起走的时候,我真的太想哭了,我多么希望菲比永远也不要长大,我常常觉得孩子不长大该多好。成长会让他们和“我”一样经历痛苦、矛盾、失望,然后学会做人。想想那该多可怕?可是,我又无法阻止他们的成长,就像“我”最终还是没能去成一心向往的西部的某个地方……
孩子,提到孩子。是的,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需要的,就是在我们女院好好学习。
可是……
为什么,为什么希望就在明天。而我,却也是那么渴望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