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封神演义读后感(精选30篇)
这个暑假我读了《金银岛》,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史蒂芬森写的。《金银岛》在美国的受欢迎程度就跟《西游记》在中国一样,是一本冒险小说。这本书的主人翁是吉姆,是一个十岁大的小男孩,他家里经营着一家旅馆。有一天一位性格暴躁的老船长比尔在旅馆住了下来,可之后不久比尔却被杀了。吉姆意外地从比尔身上得到了藏宝图,并且和李普西医生以及他的朋友乘船踏上了寻宝之旅。可到达目的地之后,船上的水手却叛变了,原来他们都是海盗,希望把宝藏抢走。最后吉姆临危不乱,趁着海盗们上岸后,独自惊险地夺回了帆船。在吉姆的帮助下,李普西医生他们最终成功打败海盗,拿到了宝藏,最后顺利地返航。不过在返航的途中,海盗的头目大坏蛋独脚厨师却狡猾地逃走了。
读完了《金银岛》,我非常喜欢主人翁吉姆,他聪明勇敢,尽管他和我一样才十岁,做事却临危不乱,十分冷静,而我做事却很容易手忙脚乱,我要向吉姆学习。
我看完了封神演义,感到纣王很凶残,用亚相比干的心熬汤给一个祸国殃民的妲己喝,造鹿台、建炮烙,残害忠良。杀死了许许多多的忠臣。成汤的江山将毁于一旦。还不许大臣直言极谏。使得神人共愤。800诸侯齐齐造反,纣王最后只得自杀。我觉得不要一意孤行,天上的宝贝是日月星辰,地上的宝贝是江山社稷,国家的宝贝是忠臣良将,家里的宝贝孝子贤孙。可纣王却以妲己为宝,实在是太荒.唐了。
作者实在是厉害,把每个角色写的栩栩如生,杨戬的七十二变,土行孙的土遁术等。我感觉最忠诚的是闻太师,我死心塌地的帮纣王南征北战,才使纣王安稳龙椅,我最佩服就是他。姜子牙的才华令人佩服,用口舌打败了天下义士伯夷叔齐。我最讨厌的是申公豹,挑拨离间,让很多大将去保纣伐周,实在是太可恶了。最后还是元始天尊惩罚了这孽障。
封神演义有很多性格不同的仙人,个个神通广大,法力无边。可以让人学到好东西。
一花一世界,一首《观沧海》尽显曹操一腔热血雄心。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初读《观沧海》,我即为此四句深深震慑:好一派气势恢宏至景!诗人竟仅凭三十二个字便向世人展示了一幅登高远眺江渚之水浩浩荡荡向东流去的磅礴之景,其人的文笔功力可见一斑。总以为作为一个政治家的她却有着“建安八子”之一的称号是名过其实了。今观其文,“蓬莱文章建安骨”,不错,他将建安诗人的骨风挥洒得淋漓尽致。因而,这首诗的前四句我熟记于心,常默诵于口。这四句诗亦成为我印象中所有诗词最难忘的一段。曹操也随之成为我脑海中一挥之不去的文人形象。
不久以后,我读了《三国演义》,却为曹操的有胆有识,深谙军机韬略的大将之风所感。
曹操生于汉末,时值黄巾起义,群雄割据的乱世。所谓“乱世出英雄”,曹操少时便立下了一统天下的鸿鹄志。成年以后,他尽散其家资以招兵买马,置办军械,组建了一小支队伍。凭着这支不足万人的队伍,曹操讨董卓,征张绣,平刘岱,除吕布,灭二袁,剿刘表,伐张鲁,终于一统北方,成就丰功伟绩,离自己一统天下之梦大进一步。而这首《观沧海》即是曹操在灭袁绍后,途经碣石山,观沧海后有感而作。
至此时,我再度默诵《观沧海》一诗,它留给我至深印象的,已非四句写景之段,取而代之的是:“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两句。这句诗以大海之包罗日月,容纳星辰之景象自比,暗示诗人自己将如大海包罗万象一样,一统中国的凌云壮志!这看似寻常却是点睛之笔的两句忽然深深震撼了我,并令我回味良久——
曹操少而有志,终成大事,我不亦立下凌云壮志,为之不懈奋斗吗?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程门立雪》的故事。北宋时有一个好学的青年名叫杨时,他考中进士,皇上让他当官他不去,宁愿读书学习,探求学问,寻找名师求教,他的老师是当地以为有名的大学问家叫程颐。一天,杨时和同学游酢为一道题讨论起来,争得面红儿赤。我们还是去请程颐先生指点吧!杨时提议道。游酢表示同意。屋外,灰蒙蒙的天上飘着鹅毛般的雪花,他俩求学心切,顾不得找雨具。他俩从门缝中看件,老师正在打瞌睡呢!他俩轻轻的下台阶在院子里等着。不一会儿,他们的头晌,身上已积了厚厚的雪,嘴唇,眉毛都凝着冰霜,两脚深深地埋在雪地里。待到老师醒来发现外边的大雪已厚达一尺。 记得有一次,我做完了老师的作业,,妈妈拿着两本钢笔字帖,让我练,我不练,忽然,我想起了《程门立雪》的故事里的杨时和游酢求学心切的精神,所以我拿出5000常字,练习写钢笔字,我练了几张,钢笔字练的非常好看。 杨时和游酢尊敬师长和好学的精神值得我的学习,我下定决心作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起一本书,放下一本书,是在书海中穿梭,连绵不忘;放下一本书,拿起一本书,是在书海中遨游,忘记自我。
封神演义就是一本这样的书。
它的作者是明朝的许仲琳。
在封神演义中,讲述了商朝被周朝的故事,描写很生动,让人身临其近,流连忘返。
作者用自己天才头脑刻画出了一个个细腻的人物形象,如:姜子牙的机智,申公豹的狡猾,纣王的无道等等等等,这些都是现代文学中稀缺的部分。
再来谈谈我的见解,书的开头写道:纣王写了一首侮辱女娲娘娘的诗,女娲便“大怒、生气、怒不可揭”那我就很奇怪,女娲娘娘为神,怎么连这点小事都可以“怒不可揭”?这就连中国许多绅士都做得到,女娲娘娘怎么不行呢?
但是这本书在性格方面上的塑造是十分可观的,每个人物都栩栩如生。让人过目难忘。
而书中的移山倒海,撒豆成兵,五行遁术,三昧真火,而且被纣王挖去眼睛的杨任,被赤精子救了,从眼里长出了两只手,手里竟然有两只眼睛,这两只眼睛可以上观天,下观地……看着看着,我就彻底被迷住了。
这篇神魔小说蕴含着中国人民对正义、美好生活的向往,也蕴含着我们龙的传人丰厚的想象力!
《童年》是讲述阿廖沙个人成长和生活经历的自传小说,也是反映广阔社会生活的现实主义小说,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的童年浸泡在甜蜜中,没有战乱,没有纠纷,只有爱的阳光的温暖,只有亲情的雨露的滋润。童年,是美好的,最值得回忆的时光,可对高尔基来说呢?寒假里,我细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心久久不能平静。
细读《童年》,犹如走进一个书卷里镌刻的黑暗社会,聆听一次社会底层老百姓的诉苦,它虽然没有大部小说的气势雄伟,却给我带来了更多的感慨与震憾。
故事如潺潺流水,流啊流,也流经了许多美好善良的人物:外祖母冒死救火,给阿廖沙讲奇幻的童话故事;正直本分的老匠人;用自己手臂夫阿廖沙挡住皮鞭的“小茨冈”;爱好科学的房客“好事情”——他们的可贵之处是他们处于黑暗中,依然出淤泥而不染,让人在一片混沌中嗅到芬芳!
就这样,故事在阿廖沙母亲死去,外祖父与外祖母分家,小阿廖沙去人间谋生后结束了。阿廖沙那苦难的童年呵,也悄然无声地结束了。
然而,与阿廖沙相比,我们是多么脆弱。也许,这些磨难对于现在同龄人来说,不会发生也没有一个人做得到,但是,万一发生了,我们是不是也应向阿廖沙这样勇敢地面对呢?幼小的阿廖沙以他的顽强的毅力和坚定的信念,以他分明的善恶和强烈的同情心,克服了各种困难,追求自己的理想,他是一个“大写的人”!
读完全文,我心犹如压了千钧之石,一片沉重与惨然。是的,阿寥沙那么小,却饱尝了人间的酸甜苦辣。面对丧父之痛,他默默承受,面对毒打,侮辱,以及自私贪婪、野蛮残酷的小市民,他以微薄之力反抗。十一岁便被外祖父赶出家门,到外面谋生。在外祖母美好品质的行熏陶下,他憎恨黑暗的社会,同情不幸的人,对美好的生活充满了憧憬。他反抗外祖父的毒打,在愤怒中,他几乎要杀了殴打母亲的继父,阿廖沙,这是一个多么充满正义,不畏强暴的少年形象!
暑假里我一直在读一本书——《小学生鲁迅读本》,是刘发建先生编写的,从开始到结束,
我一直被一座中学校园的童谣所吸引: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
鲁迅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鲁迅的童年伴随着百草园、社戏长大,他热爱
生活,喜欢观察和思考,这些成为了鲁迅后来写作的技巧。看到鲁迅讲述自己在百草园
里的有趣故事,我觉得他的生活真有趣:他在翻那些砖头的时候,遇见了斑蝥放出臭
屁,一定捏着鼻子哇哇地乱跑。还有雪地捕鸟,哎,我们现在只有想想的份了,要是我
能够早生几十年,估计鲁迅绝不是我的对手,抓了四五只鸟,瞧他那心急的样子,一
定得拜我做他的师傅呢,不过这只是我的幻想,但我的确想尝尝雪地捕鸟的滋味呀
如果我跟他是同龄人,出生在同地,没准还能一起在三味书屋上学称兄道弟呢,只可惜,
我没这样的缘分。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我们班也有跟鲁迅文笔一样好的“大文
豪”。班上人人都知道,她就是我们班的於佳菁同学,她的作文写得绝不是虚传,而是
确确实实的好,几乎每次她的作文都被缪老师当做优秀文章,另缪老师啧啧不觉,赞叹
不已,是缪老师的得意门生之一。
班上的所有同学都羡慕她有这样的文采,我也不例外。
鲁迅帮人力车夫包扎伤口,还给他一点钱体现出了他的助人为乐。最令我惋惜的还是他在50多岁时去世了······这本书写的非常好,让我们小学生读懂了它,完成了刘先生的心愿:让小学生读懂
鲁迅,了解鲁迅。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身边的人掀起了一股看“红色经典作品”的潮流,我也随着大家的步伐,看了《保卫延安》。看过后我发觉这本书真的算得上是中国的一部红色经典作品,不仅仅是书的内容,还有书中所散发出来的那种革命精神,让我觉得又重温了那个红色的革命年代。
书中描写的是我军在山西的部队奉命参加保卫延安的战斗,战争的胜利也就是收复革命圣地延安、解放大西北的胜利。这本书的语言贴近生活,而且很细腻,让我有种他们就在眼前演绎的感觉。而战斗场面的描写是十分震撼人心的,让我身临其境地感受到了敌强我弱情况下战争的残酷激烈。每一次战争都会有无数的战士牺牲,让我更深刻的体会到了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多么值得珍惜。所谓有得必有失,无数革命战士的献身换来的是最终的胜利,这是让我欣慰的。
书中的人物刻画的栩栩如生,每一个都是有血有肉的硬汉,每一个都是那么深入人心。我还记得那个为了掩护我军而跳下绝崖深沟的李振德老汉,他让我明白,革命没有年龄的界限,无论老或少,都有能力也有责任为革命付出。我最印象深刻的人物就是周大勇。他的人正如他的名一样勇敢,有着大无畏的精神。他在战斗中成长,也在战争中被锤炼得愈来愈坚强勇敢。他的精神也是无数革命战士所拥有的精神,是永垂不朽的令人敬佩的革命精神。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许多,同志们的团结,每个革命战士的努力,每一场战争的奋不顾身,每一个人牺牲时的无怨无悔……书中有这样一句话:这个团,依靠这一套完备而精密的组织,依靠这些奋不顾身的工作的人,才成了永远充沛活力的战
无不胜的整体。“团结就是力量”,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大家的力量扭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心往一处靠,那就是团结,就是更大的力量。我从这本书中也感受到,没有什么是难事,只要努力,任何不可能都是有可能的。也没有什么过程会是一帆风顺的,总会有些磕磕绊绊,但迈过这道坎,就像雨过天晴,总会有彩虹出现,总会看见成功的曙光。
《超越自己》是作家刘墉写给刚考上纽约史岱文森高中的儿子刘墉的一百一十六封书信,信中针对而这些每日生活所遭遇的事件加以发挥及引导,寄理于情的的字字句句,充满了父亲对儿子的关爱,教会,期许。 超越自己,这句简单的话概括出来了所有成功人士的秘诀,他们有勇于超越自己的冲劲。那么为什么大多数人都不能成功呢?因为他们难以把喔机会,因为拖延的毛病﹔容易满于现状,没有更高的理想﹔不敢面对未来,因为缺乏信心。为什么不能成功?一句话,因为不能超越自己。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超越自己的经验,在幼儿期,没有人比我们走路,我们却是这自己站立,不断站立,不断跌倒,不断站起,不断试步终于能从爬的阶段,走入走的时期。然而,我们对此也不满足,又要学习跑。那么为什么在我们能早,能跑,能写,能说之后,却丢掉了自己原先具备的不断超越的冲劲呢? 因为这是上天的安排,让我们在具备了谋生能力后,就很少有继续超越的想法。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安心做一个普通的凡人。 只有少数人会说﹕“我不要做一个普通人,我要超越自己。”于是,在这种努力与信念下,他们将自己提升了并且随着不断地超越,他们做出了世人无与伦比的成就。他们就是前面说的那些成功人士。 所以刘墉说﹕“在整个奋斗过程中,我认为最大的敌人不是别人,而是自己。尤其是那些收受尽呵护的年轻人,为了独立面对未来,他们必须战胜自己的惰性和依赖心。这种毛病若不根除,无论在父母的逼迫下成绩,功课有多好,将来都难以成功。……这个世界是不等人的,它残酷得甚至不能给失败者一点点的同情……你必须成功,因为你不能失败!这是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却给人耐人寻味的道理。 我用三句话概括了这些内容﹕超越自己与生俱来的弱点! 创造自己个人的风格! 肯定自己是个不可或缺的存在!
哈利波特在霍格沃兹魔法学校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练逐渐成长为一个出色的巫师。新学年开始前,哈利和好朋友罗恩、赫敏一起去观看精彩的魁地奇世界杯赛,无意间发现了消失十三年的黑魔标记。哈利的心头笼罩上一层浓重的阴云。但是三个少年仍拥有他们自己的天地,霍格沃兹魔法学校是他们心中的伊甸园。然而少男少女间的友情竟是这样的一波三折,忽晴忽雨……。
哈利渴望与美丽的秋.张走进一个美丽的故事。但这个朦朦胧胧的憧憬却遭受了小小的失意。也许哈利注定就不能做个普通的魔法师。他的身边总是暗藏杀机,他从降临人世间就带着使命,他的使命是用他的死亡来消灭伏地魔。
这是一套有魔力的书籍,每个假期,我总是会翻出我的哈利波特,走进这个魔法世界中,跟随哈利、罗恩、赫敏的脚步跟伏地魔斗、跟食死徒较量。
在巫师的世界中,有赛场,有争夺,在麻瓜的世界中也有争夺和赛场,如何解决这场纷争呢?对伏地魔这种坏蛋要狠,可毕竟这种程度的坏蛋只有一个,所以在现实中我们还是要学会谦让。
记得很小的时候,妈妈就给我看过《小鹿斑比》的动画片,上学后,妈妈又买了《小鹿斑比》这本书,读完后对我启发很大。
斑比是一只聪明、活泼、天真、善良的小鹿,他有一位慈祥和蔼的母亲。她温柔亲切,能尽到母亲的责任。她教会斑比怎么样逃离危险,怎么样识别敌人……就是这样一位好母亲,却在一次人类的捕猎中被杀害了。
危险来了,可怕的枪声一次次打破森林里的宁静和美好,是人类给动物们带来残杀和痛苦。但是斑比却在一次次的危险逃离中不断成长,不仅学会了保护自己,同时学会保护同类,成长为鹿王。
以前,我对妈妈有时放学不接我不理解,认为是妈妈不够疼我,看了这本书以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不能永远依赖爸爸妈妈的“保护伞”,要学会坚强、独立,要多学知识,增长本领,只有把自己的翅膀锻炼的强劲,才能在人生的天空自由飞翔。
今天下午,妈妈领我去电影院看了《西游记之大闹天宫》。买上票到了演播厅,首先看到的是大大的屏幕,很亮。带上眼镜,妈妈说是看3D电影专用的3D眼镜,妈妈和我说了我还是不太懂。电影可是真好看画面就像在我眼前一样,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电影主要说的是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故事。牛魔王为了打上天庭,达成魔界占领天界的目的,为了利用孙悟空和他称兄道弟,暗地里却杀死他的猴子猴孙和九尾狐如雪并且嫁祸给玉帝,让孙悟空和天庭开战。孙悟空毫不怀疑的大闹天宫,打到南天门,天兵天将,在他师傅被二郎神打死的那一刻忽然醒悟,明白了是牛魔王利用他,猴子猴孙是牛魔王杀死的,于是和牛魔王大战一场,打败了牛魔王,拔掉了他一个角。
看了电影我明白了,牛魔王太坏了,太阴险了,有时候我们不能被坏人所迷惑,多想想多看看。还有孙悟空的聪明,善良,正直,有爱心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隋唐演义》这本本主要讲的是隋朝时的故事。隋朝的第一个皇帝杨坚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叫杨勇,二儿子叫杨坚,杨勇是太子,杨坚则是晋王。
太子杨勇过着简朴的生活,杨广则天天过着奢侈的生活,荒淫无度,而当时的皇帝杨坚则提倡节俭的传统美德。一天,杨坚去看望他的二儿子杨广,杨广的内探把消息告诉了杨广,皇帝到杨广家里,家中十分清贫,处处是书,杨广还告诉皇帝天天十分惦念父皇母后,杨坚心中渐渐觉得二儿子杨广比太子杨勇更要优秀。杨广对太子之位虎视眈眈,一心要取代哥哥当上太子将来好做皇上,为此他不择手段,终于有一天他如愿以偿。
杨广当上太子后,沉迷女色,贪奢无度,并且顺利的当上了隋朝的皇帝。他挥霍无度,残暴百姓,为去扬州看琼花,建立了历第一条人工河,即现大的大运河,百姓们则过着民不潦生的生活。所以,反隋的人就有了。百姓们建立了十八大反王,个个武艺高强,对杨广和朝庭恨之入骨,其中有李渊带领的李唐一族尤为突出,杨广把兵权都交给了宇文家族,十八反王势力渐渐强大,宇文家族也对皇位虎视眈眈,最终,杨广死于宇文家族手中,取而代之的则是李渊。
李渊当上皇帝后,建立了历的唐朝,他成了大唐盛的第一个皇帝,他爱民如子,强兵护国,全心全力的治理国家,天下太平,百姓们无不拥戴。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事一定要想到后果。杨广的行为必然会导致隋朝的灭亡,唐朝国强民富正是因为有一个爱民如子的朝庭,百姓们安居乐业。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这本书把我带入了一个非常精彩的历史回顾中,受益非浅!珍惜当下的幸福生活!
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是:丹尼尔·笛福(1660—1731),英国著名小说家,被誉为“英国和小说之父”。1720xx年,发表了第一部小说《鲁滨逊漂流记》,刚一出版就很受欢迎。
文中的主人翁鲁滨逊酷爱航海和冒险,梦想是出去闯荡世界,周游天下。但是他父亲希望他学习法律,因为他的大哥在敦刻尔克与西班牙人打仗时不幸阵亡了,而另一个哥哥则至今下落不明,所以他的父母希望他能永远留在他们身边。最终,鲁滨逊不顾父母反对,偷偷地逃走了,从此踏上了航海的旅程。
在航海经历中,他遇到了不少危险,不过都通过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活了下来。后来他到了巴西,凭借着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在巴西开办了植物园。可在接下来的一次航海中,他的船意外遇难,他成了唯一的幸存者,并流落到一个荒岛上。鲁滨逊靠自己的双手,在岛上活了下来。这个荒岛已经成了适宜于人生活的乐园的世外桃源。
独自生活了许多年后,鲁滨逊偶然遇到一群野蛮人在岛上举行人肉宴,解救了一个要被吃掉的俘虏,并给他取名“星期五”。过了二十八年,又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设法返回了英国。
鲁滨逊给我的印象很深刻,他遇到困难的做法是:靠着自己的智慧和努力克服困难,走向成功。我认为这点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一篇斜事诗,一片我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作家茅盾曾经这样评价过萧红的长篇著作,那就是——《呼兰河传》。自从看过《我和我祖父的园子》之后,我就一直想看萧红的作品《呼兰河传》了。我正好趁这次放暑假的机会看完了它,并且写下了这篇读后感。
看这本书时,我仿佛被萧红带到了她的那个时代。这本书,一共被分为七个大章以及结尾。它主要写了呼兰河这个小镇几个重要的地方以及重要的习俗,她用平凡而朴素的语言描绘了她眼中的小镇。在她的书里,她的父亲对她很凶,祖母更是对她不好。她唯一快乐的时光就是在祖父的园子里了。在那里,她很快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祖父也很慈祥,永远不会对萧红发脾气,就和《我和我祖父的园子》中写得一样。因此在我的眼中,她的童年生活是比较开心快乐的。
相比之下,小团圆媳妇的命运就比她差多了。她十二岁就被送到呼兰河中名声很好的老胡家。可谁想到才刚刚接过来,她婆婆就让她早上天天拉车,晚上还得被婆婆抽打,弄得浑身是伤,加上周边人的冷漠,使她婆婆更加严厉,最后,她早早地就死去了。她的死并没有换回婆家的良知,最终人丁兴旺的老胡家从此惨遭灭门。
再看看我们现在的生活,真是十分幸福,我们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宠着;有父母保护着;老师教育着;同学帮助着。和呼兰河中的孩子们比起来,我们的生活不知比他们的丰富了多少倍,但我们仍然不知道珍惜,让我们好好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快乐幸福地生活吧!
鲁迅,他是黑暗的旧社会的一盏明灯,是穷苦人民心中的希望,一位可敬的战士。但是,鲁迅带给我的印象,却种类繁多,且截然不同。
文豪的童年不但幸福,而且淘气无比。……只见一个小孩窝在墙角,闷头认真地挖着何首乌,慢慢仰起沾满泥巴的小脸,做着长生不老的美梦。可惜人形何首乌没有踪影,反因此弄坏了墙根。又不甘心地挥起砖头,抛向梁家去了……
然而好景不长,待鲁迅到了青年时,已是家道中落,使他过早地负担了家中的一切,尝到人间的凄凉离别,更早地看透了社会的腐败。长期的负担使他磨破了脚底,旁人的嘲笑使他饱受折磨,但这一切,却没有压垮鲁迅的精神的双肩。他以笔代刀,抨击了当时腐败的社会风气,造就了今日一片片的辉煌意义深刻的文字,使我由身到心的敬佩!他会骂人,骂无动于衷的人,骂无情残暴的人。在我心中,会骂人的人,不仅仅是正面批判别人的所作所为,还是通过讽刺,会让人们燃起爱国奋斗的意志的讽刺。而鲁迅的骂,骂的有水平,骂的恰到好处又不失形象风度,能够唤醒迷茫的人,这才是我最最钦佩的。
看到这儿,鲁迅好像是一个严厉,令人毛骨悚然的人,其实不然。他身为大文豪,却从不轻视底层人士:他批判社会,却无微不至的关心青年人的教育。他教育孩子的理念,哪怕是放在今天的社会上与今人对比,仍是有过之无不及。
鲁迅的文章,是充满了各种思想的,我岂能读透其中深深的含义?因此,我对他的印象自然也是片面的。但从我仅能理解的一部分中,早已为鲁迅的、精神所折服了。
读《白棉花》有感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克俭、思玉娘、杰克、团长发生的故事。
主要内容讲的是:1944年克俭和娘在菜地里摘瓜,突然听到“轰轰”一声,娘赶紧把克险扑倒。一会儿克险看到有架飞机在天上盘旋,机尾冒着浓烟。不一会儿天空突然出现了几个白棉花。这是一架美国战斗机被日本人打下来,飞行员乘着降落伞下来。人们找到了飞机却没发现飞行员,飞行员到哪去了呢?最后东躲西藏得了重病的飞行员杰克被克俭发现。杰克得了很严重的病,经过宝良爸的千辛万苦才救活。病好的杰克回到了战场,七旬的克俭在报纸上发现:杰克早就战死沙场,照片上还有着他灿烂的笑容。
当我读到杰克死了时我心里有一阵难过,也不知为什么难道我太入迷了?我知道了战争是不会给人们带来幸福,它只会让我们的亲人死去,所以我们要拥有和平不要战争。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着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有悲欢,也有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而且她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一次,简·爱正在看书,约翰不但要过了那本书,还无理地说“你没资格拿我们家的书。”还疯狂地用书砸了简·爱,她跌倒了,血从伤口流了出来。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像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简·爱在洛伍德时的一个朋友,她的观点与简是杰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宁可耐心忍受一次除你自己以外,别人谁都不会感到的痛楚,也远比做出件冒失的事来,让跟你有关的人全都受到不利的影响为好,”“你们的仇敌要爱他,咒诅你们的要为他祝福,恨你们、你们的要待他好,”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也是很令人吃惊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也是我们所没有的。我想: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量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简在桑菲尔德府的主人,她的丈夫,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有一段我觉得描写得既生动又有趣。
“你细细地看着我,爱小姐,你觉得我漂亮么?”罗切斯特先生问。“不,先生。”简爱脱口而出,其实原来她是想考虑一下的,因为罗切斯特先生毕竟是她的主人,她总不能太莽撞。但她却冒失地说出了这样一句,然而这是纯粹的真心话,不加任何掩饰。尽管简的回答有些不中听,但是却得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赞美,因为他喜欢简的真诚。由此也可以看出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尽管罗切斯特先生失明了,但我还是瞒喜欢这个结局的。
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简发自内心地吻了吻她,并紧紧握住了她的手,然而她那顽固无情的本性很难被软化,她回避了简·爱。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这也是她让简回来的原因。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爱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地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而且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她也没能改变她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
然而通过这件事,简·爱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更加高大起来了。她善良而又宽容,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精神更是当今社会的人所应该学习的。简·爱的身上到处都有闪光点。
所以我觉得简·爱就像一个巨宝盆,它教会了我们许多,而且还向我们展现了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
简·爱的大表姐伊丽莎是一个把整天的时间都利用起来,绝不让一分一秒白白溜走的人;而她的二表姐乔治娜则是一个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需要别人来陪的昏庸的人。这两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然他们也是很难谈到一起,她们两人没有一点儿合的来的地方。不过有一天,伊丽莎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狠狠地教训了乔治娜,其中有一句话给我的感触很深。“你非但不像一个有理智的人那样为自己,按自己,靠自己生活,却反而一味想靠别人的力量来支持你的软弱。”我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你应该为自己、按自己、靠自己生活,而不应该一味想靠别人的力量来支持你的软弱。”我很赞同她的这种观点,我们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人,每个人都有能力靠自己的本事来闯出一片天地,只要自己能有毅力,坚持不懈地奋斗。依靠别人并不是长久之计,也不是明智的选择,它只会让自己惰落下去,没有任何能力,一旦别人放手,就会瘫软下去,永远无法翻身,这种人是可怜的,也是愚蠢的。
所以说:简·爱又是一面镜子。它能够照出我们身上的不足,让我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把曾经失去的东西找回来。让我们有信心、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并且战胜困难,为我们的人生添上绚烂的一笔。
当然我们更要感谢《简·爱》的作者英国的夏洛蒂·勃朗特,感谢她为我们留下了这样一部伟大的着作。而作者又选取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使人读起来倍感亲切。我想这也是《简·爱》最有魅力的一方面吧。当然,《简·爱》这本书中要细细体味的地方还有许多,我的分析只是比较浅显的。相信你们看过后,一定会喜欢上它的。
女生永远的灰姑娘梦想。这种小说女性读者会比较多,作者也多半是女性。
如果以荣格学说来分析,灰姑娘童话能反映许多女生的心理原型。这种原型的要素与结构如下:
女生受难或平凡的童年。不漂亮,但善良。(因为漂亮是天生的,是遗传的,女生自己改变不了了,只好寄希望于自己的品行能吸引白马王子。这样的梦相对比较有可能实现。)受难容易让人同情,由怜生爱好象也是一种套路。
由于相貌是天生的,由于它对女生更为重要,由于女生更敏感、更脆弱、更富于幻想、更重感情,所以易受到伤害。因此,长年的幻想与失望、受伤与舔伤,让她们长出一身的硬壳。表现在简爱身上就是自尊与独立。表现在灰姑娘身上就是,不主动,比较矜持,似乎对财富不太重视,不功利,不追求很世俗的东西。——事实上,她们也不能免俗。
不能免俗就表现在她们所幻想中的爱人,要么英俊,要么有钱,要么就是社会地位高的王子。与此相类似的是武侠小说中女主角绝大多数很漂亮。——这没办法,人天生就是这样的。如果非要说不喜欢好看的,估计就是矫情。但灰姑娘们也有矫情的地方。她们喜欢王子,却又幻想出欲迎还拒的样子,故意制造出一些苦难与变故来考验与磨练爱人。
简爱所要嫁的罗彻斯特是个富人,且出身上层。为了避免让人说自己嫌贫爱富,就有了简爱的遗产,就有了罗彻斯特的受伤等。这一切是为了证明爱情,也是为了回击对爱情的指责——你嫁的怎么是王子,是富人!在灰姑娘故事中,这位灰姑娘要么原本出身不错只是受了,要么曾在王子落难时有过卓越的表现。总之,爱情还是需要显得超脱,要平等。
这种平等只是一种需要,为了表现爱情的需要。——也是她们的梦想,她们希望自己有钱,自己高贵,再加上善良与缘份(这个词最是自欺欺人),赢得爱情似乎就是理所当然了,尽管她们不漂亮。
幸福结合,止于婚礼。与武侠小说一样,通常不会涉及结婚后的情形。这有两种可能:婚后没有爱情可写了,如果还会有戏剧性的情节,那就是离婚或再而复婚了;作者对婚后生活陌生。
男人也有类似的灰姑娘情结。只是在他们的幻想中,遗产也会有,但通常是他们读书考上了进士,他们做生意发了,他们练武功成了天下第一。总之,他们也在努力制造平衡,为了爱人,追求形式上的平等。
简爱中,罗彻斯特下场是比较惨的。我不太明白作者为什么要那么处理。可能是奉劝男子不要乱来,不能随便找女人?如果是男人写的小说,通常不会让心爱的女主角有多个男人,不会让她破相、致残,尽管他们也说,不管如何,我会依然爱你。——这种显然是假话,不然,他们的小说不会这么写。
呵呵,由此可见,还是女生比较重视纯粹的情。
《地道战》这部影片至今仍让人百看不厌。影片智能双全的高传宝,一片忠诚的老钟叔,还有那个汉奸汤司令以及那个穷凶及恶的日本山田队长,都在我大脑中留下深刻的印象,就如片中的那些动听的音乐也如天簌,紧紧萦绕耳际,挥之不去。
“地道战,嘿地道战,埋伏下神兵千百万……”这熟悉的旋律又在耳边响起,它铿锵有力,极富有感染力,使我听后顿时热血沸腾,冥冥中产生了一种冲动,一份渴望,一丝感动,爱国情结又一次在心中涌起。
今年是中国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在这个意义重大的年份,妈妈和我利用暑假的一天,一起又一次的观看了爱国主义影片――《地道战》,让我们有一次重温了旧日历史的残酷,再现了日本侵略军在中国这片富饶广袤的土地上犯下的滔天罪行……
1942年,日寇对我冀中根据地进行“大扫荡”,高家庄英勇的男女民兵,从四面八方齐集村口,准备战斗。我根据地人民为了保护自己、消灭敌人,采用了不少巧妙的战法,地道战就是其中之一。冀中根据地人民民兵队长高老忠和民兵隬长高传宝的带领下,把家中土洞和地窖挖成相通的地道。但有一次,小鬼子山田队长率日军在天黑之际偷袭高家庄,这事被老钟叔发现了,高老钟意识到鬼子进村将是老百姓的一场灾难。面对凶恶的日本鬼子,他一路小跑,毅然来到村中的老槐树下,解开绳索,拉响了那口报警的大钟,就在钟声回荡在高家庄的上空时,山田的枪声也响了,这位忠诚的老钟叔倒在了山田的枪口下……高家庄人民被激怒了,他们望着老钟叔的遗体,立下了铮铮誓言,他们要为老钟叔报仇!
1943年夏,高传宝利用地道的翻口击毙了混进高家庄的特务。日军分队长山田纠集了几个据点的兵力进行报复,但却被地道内神出鬼没的高家庄民兵们打得浇花流水。日军在遭到抗日队伍的英勇反抗后,对高家庄的抗日武装力量既怕又恨,想方设法要扑灭这股抗日的火焰。
不好!地道口被狡猾的敌人发现了,我的心随之也提了起来。他们不敢贸然进去,竞用几台抽水机轮番地往地里灌水,毒气也在鼓风机的煽动下,直扑地道!别担心,他们有他们的打法,咱们有咱们的招数,几经改造的地道,既能防水,也可防毒。你听,解说员那富有磁性的声音“水是珍贵的,应当让他流回原处,烟是有毒的,不能放进一丝一缕。”鬼子已经没有了花招,咱们要开始动手了!整个高家庄,村里村外,到外都成了埋葬日本帝国主义的汪洋大海,房上房下,火坑上,灶台下,到处都是复仇的枪口和子弹,冀中的平原上,到处是抗是武装,烧杀抢掠、作恶多端的小日本,在抗日战斗的滚滚洪流下,变成一群无头苍蝇!敌军大败,原本耀武扬威的他们,现已闻风丧胆,以前狼烟四起的高家庄,现已欢呼雀跃:以前气势汹汹的鬼子,现已抱头鼠窜……我们胜利了!振奋人心的歌儿又响了起来,那催人奋起的旋律,那慷慨激昂的节奏让我感慨万千。顿时,我觉得我自己作为一名中华民族的炎黄子孙而感到自豪、骄傲。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封神演义》。《封神演义》是一部神话故事,故事的内容是以商灭周兴为历史背景,以武王伐纣为时空线索,从女娲降香开书,到姜子牙封三百六十五位正神结束。我最喜欢《哪咤闹海》这个故事。
《哪咤陈塘关出世》这个故事讲的是:李靖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叫金吒,二儿子叫木吒,三儿子叫哪咤。哪咤的出世很奇怪,他在妈妈的肚子里待了三年零六个月,而且一出生就是在圆圆的肉球里这个肉球还会发光,从肉球里跳出来就会走路还会说话,他的肚子上圈着混天绫,手上拿着乾坤圈。
有一天,天气很热,哪咤去外面玩,他看到有河就高高兴兴地跑到河玩,他拿出混天绫在河里搅动,河水突然变成了红色,河里住着龙王,龙王的水晶宫突然旋转起来,东西倒得东倒西歪,龙王就叫三太子出去看看是怎么回事,三太子出了水面看见有一个人在玩水就生气的问:“你是何人竞在此讨捣乱。”哪咤说:“我叫哪咤,你又是谁。”“我是龙王三太子。”……他们打了起来,三太子打不过哪咤,被哪咤抽了龙鳞死掉了。龙王知道后暴跳如雷,去找李靖叫他把哪咤交出来不然就水没陈塘关,哪咤知道后就跑到河边对龙王说一人做事一人担,跟陈塘关的百姓无关,我一命换一命,说完就拿气剑自剑了。他妈妈伤心欲绝,太乙真人出现把哪咤的七魂六魄收到莲花里,莲花就变成了哪咤的化身,然后把火尖枪和风火轮交给了哪咤,把他带走修行了。
我最喜欢这个故事里的哪咤,因为他虽然是一个小孩但也是一个敢作敢当、惩奸除恶的小孩。
《程门立雪》这个成语故事家喻户晓。故事讲的是宋代着名理学家杨时求学的故事。有一天,杨时与他的学友游酢,因对一个问题有不同看法,为了求得正确答案,他俩一起去老师程颐家请教。时值隆冬,天寒地冻,瑞雪纷飞。来到老师家时,老师坐在炉旁打坐养神。杨时不敢打扰老师,就恭恭敬敬侍立在门外等候。程颐一觉醒来,从窗口发现侍立在风雪中的杨时,非常感动,赶忙起身迎他俩进屋。
读了《程门立雪》之后,我为杨时尊师重教,立志求学的精神而感动,正是由于他能够尊敬师长,虚心向老师求教,终于成为一位知名的学者。全国各地的人,都不远千里地来拜他为老师,大家尊称他为“龟山先生”。试想:杨时经过苦心等待,程颐教给他的知识他会不认真记在心里吗?假如杨时看见老师没有时间,扭头就走,那也就关闭了一扇成功的大门。
可是,再看看我们的课堂,老师在讲课,有的学生在下面说话,做游戏,有的甚至偷吃东西,真不知老师讲的知识能不能装进脑子里去。老师在班里批评不听话的孩子,可是不一会儿,这个孩子就又开始讲话了,这样的学习态度,又怎能成为一个有成就的人呢?
伟大领袖毛泽东青年的时代听过徐特立先生的课。当徐特立60寿辰时,他特意写信向徐老祝贺。信中说:“您是我20xx年前的先生,您现在仍然是我的先生,将来必定还是我的先生。”事实证明,对老师有一分恭敬,便有一分成就。今天,我们应该像毛泽东、杨时那样,尊敬师长,亲近师长,让尊师重教成为一种风气,这样智慧才能得到传承。
你看过《小学生之友》吗?你喜欢《小学生之友》吗?不喜欢没关系,听了我的读后感,你就一定会喜欢的。
从小,我就喜欢看课外书,其中就有我的最爱—《小学生之友》。
这本薄薄的书里面,有着有趣的寓言故事,优雅的诗歌,美丽的童话故事,精彩的迷你连环画……好看极了!
《小学生之友》就像是一位良师。《小学生之友》就像是一位良师。在里面的文章里,好词好句数不胜数。有时,《小学生之友》的文章里还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写作方法,如“首尾呼应”“运用修辞手法”等。《小学生之友》不仅是我的良师,还是我的家人。
当我觉得做好这件事很难时,是《小学生之友》告诉我:不管你能不能做好,只要,只要你努力了就行;当我犯了错误时,是它对我说:没关系,只要改正了就还是好孩子;当我遇到难题而灰心时,是它鼓励我:别着急,慢慢来,总会想到办法的。当我看到讲诚信的故事时,一种无法抗拒的力量在让我变得诚实守信。“心灵万花筒”这个栏目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选择了《小学生之友》就像选择了一个好朋友。在我烦恼时,给我讲笑话,逗我开心;在我无聊时,给我讲有趣的故事。
啊!我心爱的《小学生之友》,你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丰富了我的情感,开阔了我的视野。希望大家能喜欢《小学生之友》,这“位”小学生的成长伴侣。
前段时间,我看电视时发现很多电视频道上都有不同的歌手在演唱同一首歌:我要去延安,旋律优美动听,激起了我对延安的无限向往。刚好暑假“品味书香”的书目单上有《保卫延安》这一本书,于是叫妈妈帮我买了一本。
拿到这本书后,我是爱不释手,常常看得是废寝忘食。
这本书讲的是1946年,蒋介石命令胡宗南率领34个旅,约25万人,攻打延安,企图捣毁中共中央的这个总指挥地。英勇的解放军战士在物质缺乏的情况下以2万多的兵力阻击敌人,掩护群众、领导转移,在后来又以运动战的方式消弱敌人的有生力量,上演了一场场以少胜多的好戏。我常常是一边看,一边为战士们捏一把汗,恨不得自己也能投入到战斗中去。
在这段艰苦的时期里,战士们在彭老总的带领下取得了许多胜利。最著名的就是青化砭、羊马河、蟠龙三战三捷。青化砭战役中,彭老总以一个营的兵力牵着敌人的主力2个军到处跑,战士们在雪地里潜伏一整天,全歼了敌人整编第31 旅,活捉了旅长李纪云;在羊马河战役中,以2个旅阻击敌人9个旅,用4个旅全歼敌人整编第135旅,上演了虎口拔牙的好戏;在蟠龙战役中,全歼敌人第167旅6700人,缴获面粉1万多袋,子弹百万余发。看了这些战役后,我佩服战士们的英勇善战,更是对指挥官彭老总的智慧佩服得五体投地,深深领会了古话“千军易得,一将难求”的涵义。
看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得民心者的天下”。共产党凭着坚定的信念和坚强的意志,和广大的老百姓站在同一战线上,以微弱的兵力就击败了兵力强大,武器精良的国民党,从而建立了美好的新中国。
看了真本书后,我知道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没有革命先烈的牺牲,就没有我们现在这么幸福美好的生活。所以,我们现在要好好学习,这样,以后长大了才能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的繁荣富强!
看了这本书后,更加深了我对延安的向往,以后我有机会,一定要亲自去膜拜一下我心目中的革命圣地——延安。
这几天,我在妈妈的陪同下读完了中国十大名著之一——《封神演义》。
这本书不但有周朝讨伐商朝的历史典故,还有许多身怀特异功能、能呼风唤雨、填海移山、撒豆成兵的天兵神将、神仙道士参加了斗争。闻太师、申公豹等代表了维护殷商的邪恶势力,姜子牙、杨戬等则代表了西周的正义势力。我看着看着,便彻底被书中生动形象、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迷住了,想不到作者的想象力这么丰富,真是太好看了。好多的科学家也是想象力丰富,为人类进步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如果我们学习也多想象,多提问,学习也就不是难事,我的作文也就不再头疼了。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哪吒。他出生在陈塘关,母亲怀了三年零六个月才生下他。他从小臂力过人,并且打死了龙王三太子,抽了他的筋;在南天门遇见龙王,剥了他的鳞,让他去向父母认罪; 无人能拿起的轩辕弓、震天箭,却被哪吒射出,并射死石矶娘娘的弟子;四龙王来到陈塘关想害李靖夫妇,只听见哪吒历声叫道:“一人做事一人当,我打死三太子,我来偿命,哪有子连累父母之理?”四龙王听后放开李靖夫妇。哪吒亲自剖腹,挖肠剔骨,散了七魄三魂,一命归泉。最后在他的师傅太乙真人的帮助下,又莲花化身,但无魂魄。从这里我们看到了哪吒是多么的有孝心和责任感。
《封神演义》表面上好像是一个神话小说,人们有各种的本领,上天入地,无所不能。但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再有本事也会有输的时候,我们可不能轻敌,做一个有责任感的人,遇到困难不要怕,从小事做起,一步一个脚印,积累更多的好习惯。
周末读了《金银岛》这本书,让我深有感悟。
《金银岛》讲的是一个关于寻宝的故事。一个叫弗林特的海盗船长在金银岛上买了价值70万英镑的宝藏,故事的主人公吉姆偶然得到了一个藏宝图,和一些人一起寻宝。寻宝者和海盗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最后,寻宝者终于找到了宝藏。
我最喜欢故事中的吉姆,他聪明机智而且很勇敢,比如说,在他们登上金银岛后,和海盗交战,有一天,吉姆出了他们的营地,到晚上,他却闯入了海盗的营地,海盗头子因为很喜欢吉姆所以没有杀他,想让他加入海盗,他却临危不乱,坚决不加入海盗。他的这一点让我非常敬佩。还有,当帆船被海盗占领,吉姆又把船的锚索隔断,让船随风摇晃,把海盗晃晕,海盗们被晃了一夜,加上喝了酒,第二天船就被吉姆抢了回来。
在书中,还有一个人让我印象深刻,他就是西尔弗。西尔弗表面上看起来举止文雅,像一个绅士,但是,他却是杀人不眨眼的海盗头子。他在船上担任厨师,平时对船上的人就像是亲人一样,但是,在他召集了一帮海盗,到岛上寻宝时,却翻脸不认人,和吉姆他们打的你死我活。
今天,我读了《封神演义》这本书。读完这本书后,有了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本书主要讲了姜子牙带领军队讨伐纣王的故事。故事主要写了商朝末年,纣王十分残暴,百姓痛不欲生。元始天尊派姜子牙下界辅佐明君。姜子牙辅佐文王获得了许多大将。文王去世后,姜子牙又辅佐武王和各路诸侯一起讨伐纣王。姜子牙带领军队过关斩将,最终打到朝歌。纣王在摘星楼自焚后,武王推翻了商朝的统治建立周朝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后,我对里边的人物有很深的感受:纣王残暴无能,不肯听忠臣的话,还滥杀无辜,最终落得自焚的下场;妲己虽是受女娲娘娘的命令让商朝灭亡的,可是却帮助纣王乱杀忠臣,最后被擒住押往斩妖台斩首;武王生活简朴,为人民着想,最终得到了人民的拥护;这更验证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这句老话……
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它教会了我只要事事为别人着想就能成功的理念。
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刺激的探险书,那就是史蒂文森笔下的《金银岛》。
《金银岛》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翁吉姆,在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金银岛的藏宝图。有钱的乡绅屈利劳尼先生买了一艘名叫“伊斯班袅拉”号的帆船,和李浦西医生一起,带着小吉姆到茫茫大海的一个荒岛上去寻宝。以西尔弗为首的一批想要夺取宝藏的海盗扮成水手也随船前往金银岛。之后寻宝者和海盗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一场生死拼搏。最后寻宝者取得了胜利,顺利返航。
我虽然没有加入这场冒险之旅,但脑子里经常想象着吉姆的那张脸。我喜欢他,是因为他机智、勇敢、正直 ,当吉姆梦见西尔弗逼他加入海盗行动时,就算死,他还是坚定地说了个不!那个“不”字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吉姆是善良的。
有着正直的,那一定也有邪恶的。
邪恶的就是西尔弗,开始时,对大家都很好,很热情,其实在慈祥的面容下面是一颗邪恶的心,西尔弗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不惜牺牲其他海盗。还没有悔过的想法。到最后时西尔弗还是拿了一些金币逃跑了,真是令人讨厌。
要知道,心可以代表一个人的人格。外表再华丽也没用。
我们读了许多书,《简爱》是其中的一本。
这本书主要讲了:女主人公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养在舅母家,因受其而萌发反抗意识,进入劳渥德学校。毕业后,来到桑菲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与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后来却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前妻是一直被囚禁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爱孤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后因心中一直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重新又回到他身边。这时庄园已是面目全非,罗切斯特也双目失明。简爱毅然和他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我被这本书中主人公的敢于反抗的精神深深吸引住了。正如主人公说过的:”当我无缘无故挨打时,我们应该狠狠的回击……“狠狠的回击!这便是简爱具有的反抗精神。在舅妈里德太太家,在劳渥德学校,在桑菲尔德,在圣约翰家,简爱始终没有放弃这种反抗精神。
正是这种敢于向恶俗实力反抗,追求平等的精神,让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形象获得了永生。
读完JK罗琳的著名作品《哈利波特》后,对于波特的人物设定有了更多的了解和感悟。
哈利波特,是一个从小就失去父母的可怜的孩子,被寄养在佩妮姨妈家,他的童年是他的整个人生中最难熬和不幸的时光,每天都生活在挨打和无休止的批评之中。在他12岁生日时,他才得知自己是魔法师,需要去上魔法学校,在通往学校的火车上结识了人生中最重要的朋友罗恩和对手马尔福,从此开始了他传奇的一生。在学校里哈利学会了很多东西,变得勇敢而有主见,相信正义一定会战胜邪恶,最后在朋友们和学校的帮助下打败了伏地魔,获得了胜利。
很多人会问,哈利和伏地魔两人都是没有父母的人,为什么两人的性格截然不同,两个人所选择的道路也不同呢?因为哈利知道,他的父母是为了保护他才会牺牲的,他不能辜负父母对他的期待,要做和父母一样正直勇敢的人。而伏地魔则一直却认为父母的离开都是别人造成的,他的心中被仇恨填满。于是,因为对亲情的扭曲让他成为了一个坏蛋。
罗琳女士为我们创造了一个“充满神奇的国度”,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奇幻的享受,但其实现实世界的她,生活得也很可怜。当时,写《哈利波特》的时候,她十分贫困,还带着两个孩子,只能在一些饮料店里写作,在创作的同时,又传出一个痛苦的消息,她的母亲去世了。面对这些打击和挫折,她为什么没有去轻生,没有放弃希望?那是因为,她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为了孩子能活下来,她也必须活下来。也正是因为她的坚持,才有了《哈利波特》的横空出世,火遍大江南北,名扬世界各地。
说到这里,我还要说一下海伦女士。海伦凯勒,也是一个非常可怜的人。小时候,因为一场大病失去了声音和听力。她变得爱生气,对父母发火,摔东西,后来因为莎利文老师的加入,帮助她改掉了坏毛病,她找到了努力的方向,十分热爱学习。在这之后她学会了说话,最后她成为了一位非常有名的作家,被无数人敬重。
不管是哈利、罗琳、还是海伦,他们都有过一段痛苦的经历,让他们坚持下来的是亲情和友情的支持,还有老师同学的帮助。在这些正面人物的鼓励和支持下,他们勇敢地和命运做斗争,并在最后战胜了敌人,打败了黑暗,走向了成功。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经典童话:《木偶奇遇记》。
《木偶奇遇记》一共有162页,36个章节。这本书由意大利的科洛迪著,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
《木偶奇遇记》的内容生动有趣,我非常喜欢。它讲述了一位名叫杰佩托的小老头,他从木匠那里要了一块神奇的木头来做木偶。这块神奇的木头不仅能说话,而且还会动。木偶做成后,杰佩托给它取名“皮诺曹”。皮诺曹诞生没多久就跑出了家门。他想看马戏团表演,但身上没有钱,于是卖了杰佩托给他的课本。他认识了骗子猫和狐狸,让他不慎上当受骗。他遇到了仙女,因为说谎让他的鼻子变长……他还和小灯芯一起到玩儿国去寻找快乐,不幸变成了驴子。皮诺曹被一个马戏团买走,因为皮诺曹在表演时受伤了,又被马厩伙计买去剥皮。马厩伙计把皮诺曹的脚拴上绳子,放到海里,沉入了大海中。皮诺曹咬断绳子,慢慢浮起来发现自己又变成了木偶,突然自己被鲨鱼吞到了肚子里。他在鲨鱼肚子里遇到了金枪鱼和杰佩托,杰佩托原来一直在寻找皮诺曹。他们获救后,皮诺曹开始专心学习,最终变成了真正的人。
《木偶奇遇记》告诉我,当坏孩子变成好孩子的时候,他们就有能力使他们的家庭从内部焕然一新并充满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