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传读书心得体会(精选30篇)
珍珠鸟,本来是一种怕人的鸟,但在作者冯骥才的笔下,珍珠鸟一家在人们的关爱下渐渐消除了对人的恐惧,对人类产生了信赖。于是,一个又一个人与鸟和谐相处的美好画面在我们眼前徐徐展开。
读完《珍珠鸟》后,我心潮起伏,感慨万千。但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常常看到病人买到假药与药店起纠纷;合伙做生意被另一方欺骗而闹上法庭……这样的例子,让我们多少对“信赖”两个字产生了怀疑。
我曾经看到,一位衣衫褴褛的失学儿童在路边乞讨,一个铁罐头盒中,零零散散地放着几枚一角硬币。一个个行人走过,少有人向这边望一眼,有的干脆视而不见。因为报纸上报道了几篇类似的诈骗案件之后,人们便不再怜悯这些乞讨者。可是如果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不幸是真的,那还是让人于心不忍。
信赖是架设在人与人之间的桥梁,是沟通人们心灵的纽带,是震荡感情之波的琴弦。无数事实证明,信赖的力量是无穷的,而信赖是建立在真诚与关爱的基础上。同学们,让我们从自身做起,真诚待人,关爱他人,共同构筑美好和谐的生活。
《乔布斯传》封面上那个戴着无框圆镜片眼镜,满脸胡渣分明的乔布斯,我笑了笑,当年的意气风发,如今却是瘦骨嶙峋。这都是由于他所患的癌症。
本书作者经过乔布斯本人及家人、朋友甚至是竞争对手供给的资料完成了这本书,从各个角度呈现给我们各个时期,各种事件亲历者的叙述及看法,力图还原真实,有赞有骂,能够看到其天才的一面,也能够看到其不受欢迎的一面,避免一般传记的唱赞歌的形式,力图客观真实。讲述了乔布斯光芒四射而又短暂的一生,并且客观的评价了乔布斯,呈献给读者一个真正的乔布斯。
乔布斯从小被收养,亲生父母因为生父是叙利亚的穆斯林,生母的父亲不一样意其生母与生父结婚不得不让他被收养。我想也许这也是促使他对宗教的研究的因素之一吧。也许他一向在想他的外祖父为什么要不容许他的生母嫁给异教徒,即使要付出外孙要被收养的代价也不改变。从小就表现的桀骜不驯,13岁就十分的有自我的独立思想,宣布再也不想崇敬上帝,再也不去教堂,但他却花好几年的时间研究并尝试实践佛教禅宗的教义。19岁的他去了印度进行一次精神之旅,呆了7个月,回来后经过各种途径追求精神启蒙,早上和晚上他会冥想及禅修,其余时间去斯坦福大学旁听物理学及工程学的课程。
读乔布斯的传记,你会发现乔布斯的成功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他经历的坎坷,比你我只会多不会少,但与一般人不一样的是,他毫不畏惧,在内心深处的梦想引领下,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终一天来战斗,最终成就了非凡的苹果。乔布斯是苹果的灵魂人物,他的独特人格魅力也融入到苹果公司的角落。他极具说服力,敢于冒险,相信直觉,同时又不空等,进取去寻找机会和创造实现想法的可能。一切以行动说话,打造属于自我的现实。
这也给我了很多的启示:
一、执着的信念和坚定的信仰
那里所说的信仰,并非关于宗教和哲学。而是个人的精神探求和行为准则。就是一个人的思想。乔布斯念大学时,接触到了禅学,这进一步改变了他的人生。是他成为一个素食主义者。书上讲,他几乎每周都去练禅,教师是一个日本人。(禅,本是一个中国的国粹,却被日本人保留并发扬,这又是一部文章可写的东西)禅,讲究抛弃一切逻辑思维,进入一个生命自悟的状态,强调直觉。)这正是乔布斯的特点之一:listento your innervoice。
特殊的领养儿身份,造就了乔布斯独特的人生思想;少年时的印度之行,以及之后的的禅学热爱。这些都给予了他一种我们所无法理解的思想性格,就像某种信仰一样坚定。
二、不惧怕失败
不断的尝试和努力,永远不放弃内心的追求,这是他身上永不服输的韧劲。1985年乔布斯因与管理层的分歧被迫离开自我亲手创办的苹果,那年他刚30岁,,这种打击几乎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是毁灭性的。可是,他没有从此沉沦下去,他重新振作起来,创办了NEXT公司,后面又收购了皮克斯。虽然NEXT公司时浮时沉,没有多大起色,但皮克斯公司却开创了数字动画电影的辉煌。之后NEXT公司被苹果收购后,他又回到苹果,临危受命重新缔造了苹果复兴的神话。他热爱创新更有着常人不能比的活力和创造力,让他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打击下不断走向成功。当他被诊断为胰腺癌,并被告知仅有几周生命时,他却说没有什么比垂死更能让人集中精神。20__年他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时说:没有人愿意死。就算想上天堂的人也不期望经过死去那个地方。可是,死亡是我们共同的终点。没有人逃得过。你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不要浪费在过别人的生活上。不要受困于教条,也就是按照别人思考的结果生活。不要让他人的意见淹没你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有勇气遵从你的内心和直觉。它们不明白你真正想成为什么。其他的都是次要的。”他说的话更好的诠释了他的成功是有勇气去坚持内心的声音和直觉并为之不懈奋斗。
三、让身边的人更优秀,与他们共同打造一个完美的团队,这样自我想做的事情才会实现。
不管他承不承认,乔布斯不是什么都会的。没错,他能够对每个产品每个广告活动施加巨大的影响,但他也明白,世界有些人的技能是他无法企及的。乔布斯早期和SteveWozniak的搭档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和Wozniak搭档而获得了早期的成功,给乔布斯未来和别人的通力协作供给了模板。
通常情景下,公司和经理会满足于水平一般的员工。而乔布斯重视人才,并认定在一家全是A级员工的公司里,任何矛盾摩擦都能够被出色的成果所抵消。他可能是正确的。
“生活里的大多数东西,最好的和平庸的之间约有30%的差距。最好的航班、最好的膳食,都可能比平庸的要好上30%。在我眼里,和水平一般的工程师相比,Wozniak要好上50倍。他光用脑子想就能开会。Mac团队就是打造A级团队的一个尝试。人们说他们无法和睦相处,说他们会相互憎恨,但我发现A级员工喜欢和A级员工共事,他们压根就不想和C级的人共事。”
“这么些年来,我懂得了,要是你有十分优秀的员工,你根本不需要像照看婴儿般看着他们,”乔布斯之后解释,“期待他们有优秀的成果,你就能让他们做出优秀的成果出来。”
这是乔布斯的经验之谈,也是当代管理者最值得注重的地方,。众人是柴火焰高,但每个人拾起的柴火质量各不相同,所以又要有人拾柴又要保障柴的质量。放在团队里,我们就必须要去培养精英,这样一个高效的团队才会有卓越的成绩。所以无论是团队的领导者还是队员在自我发展的同时更要注重队友的提高,去共同打造完美的A级团队。
生命有时会给你迎头痛击,但绝不要失去信念。生活也永远会有我们完全无法预料的东西,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是自我生命的最终一天来战斗,乔布斯一个传奇的人物,无论从大的industryview,还是直接的___上来说,当今时代,最伟大的商业领袖,非乔布斯莫属。让我们坚定我们的信心,在乔布斯精神的指引下去创造自我的传奇!
借用书背的一段话来说明这本书,本书是中国美学的经典之作,凝聚了作者李泽厚先生多年研究。他把中国人古往今来对美的感觉玲珑剔透地展现在大家眼前,如斯感性,如斯亲切。
记得中央电视台《读书》栏目,有一期介绍的就是此书,当时请到的嘉宾有两位,其中一位就是李泽厚先生的弟子,看样子也已是年过半百了,在说到此书的时候,主持人、另一位嘉宾不管说到书里的哪段内容,此人都能大段背出,真是令人惊叹,从此处可看出此书对此人的影响有多大。
此书名为《美的历程》讲的是从美学的角度对中国,从远古至清末的各个时期,各种艺术门类的分析。这是我读的第一本关于美学的书籍,算是帮我扫了关于美学的盲了,好像打开了一扇从未打开过的窗,看见了一个以前从未看见过的五彩缤纷、美丽丰富的一个花园,历史中的每一件艺术品,都是这个花园里面的一朵花、一树木。作者就像守园人,当我们打开书籍,走进花园之时,这个守园人,会为我们做一个认真的向导,一一给我们介绍花园里的花鸟虫兽,如数家珍。只是里面的东西太多、太丰富了,而且我这次走的也太快、太匆忙了,没有细细品味里面的美丽,但是当我走过这个花园之后,身旁却依然留着我从花园里面带出来的一点点花香,沁人心脾,久久不能忘怀。接下来我就采出几朵以诸君一起分享。
1、作者分析,为什么作为中国民族象征的“龙”的形象是以蛇身为主体,接受了兽类的四脚,马的毛,?的尾,鹿的脚,狗的爪,鱼的鳞和须,这可能意味着以蛇图腾为主的远古华夏氏族、部落不断战胜、融合其他氏族部落,即蛇图腾不断合并其他图腾逐渐演变而为“龙”。
2、关于美,作者这样说,人的审美感受之所以不同于动物的感官愉悦,正在于其中包含有观念、想象的成分在内。美之所以不是一般的形式,而是所谓“有意味的形式”,正在于它是积淀了社会内容的自然形式。所以,美在形式而不即是形式,离开形式(自然形体)固然没有美,只有形式(自然形体)也不成其为美。
3、关于历史,历史从来不是在温情脉脉的人道牧歌声中进展,相反,它经常要无情地践踏着千万具尸体而前进。
4、关于青铜饕餮,在那看来狞厉可畏的威吓神秘中积淀着一股深沉的历史力量,它的神秘恐怖正只是与这种无可阻挡的巨大历史力量相结合,才成为美———崇高的人在这里确乎毫无地位和力量,有地位的是这种神秘化的动物变形,它威吓,吞食,压制,践踏着人的身心,但当时社会必须通过这种.种血与火的凶残野蛮、恐怖、威力来开辟自己的`道路而向前跨进。用感伤态度便无法理解青铜时代的艺术。超人的历史力量与原始宗教神秘观念的结合,也使青铜艺术散发着一种严重的命运气氛,加重了它的神秘狞厉风格。
5、关于汉字,如同中的结绳记事一样,从一开始象形字就已包括有超越被模拟对象的符号意义。一个字表现的不只是一个或一种对象,而且也经常是一类事实或过程,也包括主观的意味、要求和期望。这即是说,“象形”中也已蕴涵“指事”、“会意”的内容,正是这个方面使汉字的象形在本质上有别于绘画,具有符号所特有的抽象意义,价值和功能。
6、关于汉代艺术,也正是因为是靠行动,动作、情节而不是靠细微的精神面容,声音笑容来表现对世界的征服,于是粗轮阔的写实,缺乏,也不需要任何细部的忠实描绘,便构成汉代艺术的“古拙”外貌。
小朋友,你想成为精灵吗?下面,我要为大家介绍一本书,这本书叫《阁楼精灵》。
这本书的内容是:从前,有一个古老的精灵家族,是阁楼精灵,他们在古老的阁楼上生活着,他们照顾乡村里的小孩子们,可是,有一天,他们发现人类变了,以前,人饿了,才会去打猎,吃掉动物的肉;冷了,才会剥掉动物的皮取暖,现在,人们打猎不是为了充饥,也不是为了取暖,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勇敢,或是为了获得一种叫金钱的东西。人得到了它,就把它锁在箱子里,没办法,精灵们只好决定迁移到精灵谷,可是到过精灵谷后,却被一群幽灵缠住了。最后他们终于战胜了幽灵。同时它们在迁移的路上,他们又遇到了女巫格里格,女巫格里格要吃掉精灵奶奶,变成幽灵,可是它并没有吃掉精灵奶奶,而是变成了一只善良的乌鸦,这只乌鸦后来帮助了阿三和小西。两个要被幽灵吃掉的精灵,飞到了城市里,让幽灵永远找不到他们。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团结一心,就能战胜邪恶!
《偷影子的人》是由法国作家马克.李维写的,书的封面上印着这样一行字“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许是太久没看过这样的小说了,就拿起书看了起来,没想到自己一气呵成把整本书都看完了。看完后心情很是愉悦欢快。大概讲一下主要的内容:一个在班上经常被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具备的特异功能--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的时候,男孩就能够知道他人心中的真实想法。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的能力后,他慢慢地成
看完这本书后的感悟总结
整本书,所有的事件,作者娓娓道来,在描写男孩童年的那段内容中,充满着童年的欢快和天真,让我不知不觉中也跟随这样的描述想起那些童年的欢乐时光。男孩拥有的超然的能力,其实也是透过“偷影子”这一特别的功能来告诉读者,不管在你面前的人显得多么的跋扈嚣张,就像欺负男孩的马格,一个高大打篮球很厉害喜欢着自己也喜欢的伊丽莎白的大男孩,也有自己心中的痛楚,他内心真实的世界并非像在大家面前的那么强大。记得柴静《看见》书中也提到类似的这个道理,我们看到的很多事情其实仅仅是事件的表面,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弱者被欺凌,但在被欺凌的背后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隐情。这也让我明白,在这个世界存活着,少点计较,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怀着理解、宽容的心去谅解他人的缺点、过失。而不是用自己定下的标准去指责抱怨对方。在这个越来越强调“自我”的年代,作者能通过这些小细节告诉我们这样的道理,实属不易,也点中了点。
书中还讲述了男孩偷了好友吕克的影子,知道吕克内心十分渴望能够像他一样当一名医生,不希望在老家当个小小的面包师,男孩劝服了吕克的父亲让他去所在的城市学医,而当吕克终于实现自己的愿望的时候,才发现其实他并不喜欢这个身份,最后他选择回到那个一早就有人来买他的蛋糕并且让他心里感觉到幸福的面包店里当一名小小的面包师傅,给心爱的女人做各式各样好吃的蛋糕甜点。这件事情挺耐人寻味的,特别是我们现在处于的这个位置--应届毕业生,在这个找工作,略带迷茫,看着别人工作心痒痒却苦于心仪的公司还不给个电话面试的非常时期。很多时候当我们发现别人走得越来越快的时候,我们会不加选择甚至说不加考虑地去从事第一份工作,幸运的话,你会发现这份工作就是你想要的,但是现实生活中,不幸的比较多。当工作被加上各式各样的标准去衡量何种为好工作,何种为差工作,很多人都会像我一样,按照人们口中的标准,选择一个薪酬不错,发展前景不错的公司,以为我们以后就能开开心心的了,但是大多时候都不是,我们会发现工作越做越烦,越做越没意思,发现这和当初的想法是不一致的,这时候苦恼、烦躁会让你在工作上显得力不从心。看了这本书让我想起一句话:什么是好工作?最适合你的就是好工作。可惜的是,我们最适合的是什么,我们自己都无从而知,也许这就是一个慢慢发现慢慢改变的过程。
书中让我印象颇深刻的是男孩长大后的爱情。在男孩小的时候曾经在一个海滩上认识一个聋哑女孩,他们在那里渡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但随着假期的结束,男孩不得不回去,女孩告诉他她会等着他。随着时间的飞逝,男孩没在想起这个女孩,而与另一个漂亮能力又强的女孩苏菲在一起,他相信自己是爱苏菲的,当然苏菲也是爱他的,只是最后男孩并没有选择和苏菲在一起,而是回去实现他那个小时候的约定,最后男孩与克蕾儿终成眷属,而苏菲则与吕克结成一对。这个事件其实和吕克选择做回面包师有异曲同工之妙,不管工作是否体面,是否高薪,其实最适合自己的才是对的。爱情也是一样,不是你很爱很爱他,或者说他很爱很爱你,你们就可以幸福的,要获得幸福,要选择合适的那个人。寻找真正属于自己人生中的另一半,确定你真正想要的,而不要将时间浪费在不对的人身上。
至今我还想不透的一件事是,男孩的父亲在男孩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自己和妈妈,男孩总是希望父亲能够回来看看他或者给他写写信,他多么的渴望见到自己的父亲,当他受欺凌的时候,当他挨骂的时候。但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父亲始终都没有任何音讯。直到男孩的母亲去世后,男孩回到自己的小阁楼上发现了一封封信,是父亲写给自己的信,信中写着他对儿子的思念,而母亲却隐瞒了他这么多年。看到这里的时候,心挺疼的,对一个孩子而言,家庭的美满是最基础的,所以选择与如何的一个男人做自己的人生伴侣,有多了一份重要。不明白,为何母亲要瞒着自己的儿子让自己的儿子以为父亲就这么其他于不顾了,是恨么?还是怕男孩受到伤害?
这是我在暑假开始前买的一大包书中最吸引我的一本,所以,也成为了我最先注目的一本书。对于作者萧红,她的那篇《回忆鲁迅先生》在所有的鲁迅回忆纪念文作当中独树一帜,曾经在某个秋天的深夜让我又一次领略了什么才是情由心生,什么才叫作感动。带着这么一种非常好的印象,我打开了《呼兰河传》。熟悉的笔触、色彩、用光,萧红再一次用她那
喃喃自语般平静的叙述将我领进了那接近80多年前的东北,一个衰落的村庄。整个村子里面,到处都是萧杀,灰色的背景,灰色的人物,除了叙事者——那个家境还算富裕的小女孩——以及她的祖父,整个村落就像暴风雨前的天空一样,乌云蔽日,见不得半点阳光。没有抬起头来的村民,他们笑也笑得那么拘谨,生的普普通通,死的平平淡淡,按部就班的日子,哪怕这是一种煎熬,也没有人去打破。他们只是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为了死去而死去。那么多交替出现的人物,我甚至都来不及判断哪个是我应当同情的,哪个又是我该去鄙夷的……一个又一个悲剧,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是主角,每个人都是被告和原告,每个人都是迫害者和受害者。小团圆媳妇的死,我不能沉下心去,像正文前那不知好歹的序文一般归结到她的婆婆一家的愚昧、封建、狠心,诸如此类,我不敢想象,当我身处那婆婆的境地,那样的家庭,那样的时代,我能做些什么。他们家的小媳妇死了,来得时候还活蹦乱跳的,谁也没料到,会走得那样匆忙,让婆婆们心酸,他们使了多少钱,费了多大的力气,不过是想让这个媳妇“活”过来啊。那小团圆媳妇呢?她本该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才14岁而已,却以为人妻,为人媳,她该是多么不愿意啊!在新家,又要受到夫家人的打骂,就这么孤零零的一个人,还是个孩子的人,怎么承受的了?然而,在那个时代,这一切都是司空见惯,也是无人能够挽救的。试想一下,如果小团圆媳妇并没有成为文中的小团圆媳妇,那谁又能断定,她不会被另一个小团圆媳妇替代,或者依然遇到了身为小团圆媳妇的悲剧呢?悲剧笼罩着他们,因为这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一大群人,一个村落的人,一个地方的人,乃至一个国家,一个世界的人。
小团圆媳妇一家的悲剧,和那些活了又死了的村民形象都静静的从高处看着我们,帝制到民主的转变,被侵略和被殖民的屈辱,他们都经历过了,80年之后的今天,他们都已经消失了吗?没有,他们还存在着,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骨血之中,像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这些人,我们,他们,都是“中国的脊梁”。虽然我们这些脊梁,总是那样的不争气,80年前的灰色或许少了一些,但那些低着头的匆匆步伐,怯懦的笑,和新的一种“封建”正悄悄的用它们狡黠的眼睛张望着。
我读了《精灵鼠小弟》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下面就谈谈我的体会:
文中的小老鼠很爱帮助别人,有一天,它开着车,看见一只小鸟从天上掉下来,恰巧落到了它的车里。那只小鸟说有一只老鹰在追它。小老鼠回头一看,后面真得有一只老鹰在追赶它。小老鼠把车开到了一个管子里,老鹰没看见就飞走了。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不少像老鼠一样乐于助人的人。最后小老鼠从楼上掉下来,也是这只小鸟救了它。这也说明了好人有好报的道理。
我以后要多读书,多做读书笔记,更要像文中的小老鼠一样乐善好施,助人为乐。比如,当残疾人遇到困难时,我要主动热情的去帮助他们,遇到盲人过马路时,我要扶着他们,并且送他们到要去的地方。力争做一个文明好少年。
这是寓言,还是梦魇?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是预示了一个未来,还只是偶然的一场噩梦?《变形记》是卡夫卡的代表性作品,也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之作。文学评论家、文学史家一般把卡夫卡和他的作品归入“表现主义文学”中。
格里高尔在父亲的公司破产、全家处于困顿的境况下,去当旅行推销员,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他在家里是受到尊重和爱戴的。当一个人被人依赖时,他与别人的关系自然会处于正常状态。但格里高尔一朝成了大、冷漠、残酷、无法沟通的可怕图景,亲情、伦理之情荡然无存。格里高尔虽然成了甲甲虫,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兄妹关系突然间发生了180度的转变,显示出一幅极端自私虫,但作为人的思想感情还在。他为不能按时上班而着急,他为老板要炒他的“鱿鱼”而焦虑,他为父亲暗暗地存了一笔钱而欣慰,他为妹妹明年上音乐学院的事而筹划,他为今后一家人的生计而忧心……专横暴躁的父亲却全忘了昔日的父子之情,害怕“家丑”外扬,要把他赶回房间,关起来。他甚至怀疑儿子会对家人采取暴力行为,而恫吓他、用苹果砸他,想要致他于死地。慈父之爱在他身上已消失殆尽,暴露出来的是极端的自我中心主义。母亲对儿子的感情似乎要深一点,她同情儿子遭受的厄运,她不能接受儿子变成甲虫的事实,因此悲痛欲绝,但她内心已把儿子当作一个沉重的累赘了。更可恨的是妹妹葛蕾特。当哥哥最初变形后,她尚能做一点照料工作,如打扫房间、送饭等。但时间一久,她就再也“受不了了”。她痛哭着向父亲请求:“我们必须设法摆脱他”,“他必须离开这儿”。并狡猾地辩解说:这只大甲虫并不是格里高尔,如果是的话,他就应该“自愿跑掉”。这实际是在暗示格里高尔。她还无中生有地说:格里高尔会“要了你们俩(指父母亲)的命”,他在“迫害大家”,“想占领整幢寓所”。这一番歇斯底里的哭诉,把她内心的自私、狡黠、冷酷暴露得淋漓尽致。格里高尔对一家人的言语行动,并没有惊诧,也没有愤怒,而是用一种清醒的、“平和”的、“沉思”的心态,接受了这种事实。他一边“怀着深情和爱意回忆他的一家人”,一边悄悄地死去了。他的死,使萨姆沙一家如释重负,大家沐浴着三月的春风,一身轻松出外郊游去了。格里高尔的死并没有影响了别人的生活。
人为什么我们自私、狡黠、冷酷?因为惧怕我们的无能为力。卡夫卡作品含有的空虚、固执的怀疑,向前追求一种无信仰的安全感,这种焦虑,正是人类文明千百年发展中不曾除去的隐痛。这种痛楚并没有因为文明的日趋完善,人类改造能力的日益增强而减弱,反而愈加凝重。
《飘》是美国现代著名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短暂的一生中唯一一部小说作品。作品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社会为背景,以郝思嘉为主线,描写了几对年轻人的爱情纠葛。
不可否认,《飘》的确是一本好书,仅“南北战争”这个特殊的题材,就已经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
记得还在上中学的时候,我就喜欢偷偷找一些名著来读,世界名著像《茶花女》《巴黎圣母院》《简。爱》《傲慢与偏见》等等大都看过。但我唯独就喜欢<飘》。在当时那个年龄看这些书,只是看一些故事情节,根本不能读懂书中的意境,更别说体会书中人物内心世界。
当我有了一些生活阅历,再次捧起这本书读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更加的喜欢这本书了。现在就说说我再次读《飘》的感受吧。读这本书,就好比是在读郝思嘉的坎坷人生经历,说坎坷吧,我也不是真的很赞同,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是出于真心,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这就奠定了他的人生必定是不幸的。虽然不太赞同她的人生观,但赫思嘉这个人物我还是很欣赏的,她的性格是个矛盾的统一体。她既想做个像她妈妈那样有大家闺秀风范的淑女,但又沿袭了父亲豪爽、粗犷、不拘小节、脾气暴躁的性格。正是血管里流着的这种充满矛盾的血液造就了赫思嘉敢爱,敢恨、敢说,敢做,对自己认定的目标便勇往直前、不择手段的性格特点。
在《飘》中,令我感慨甚多的不是媚兰的善良与坚忍;不是瑞德对思嘉的忍让与奉献;不是……;而是思嘉在面对困境时,勇于改变自己,舍弃自己沿袭已久的道德和传统的勇气。无疑,她这种勇气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遭遇困境时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实在是不喜欢写太多的啰嗦文字,就写首小诗来表述我的感受吧。
最近,我读了一本是:《骆驼王子》,这本书讲述的是:有两个人,拯救了几只野骆驼,然后,那个骆驼王子迅速的长大。本来,骆驼王子离开队伍出去溜溜,也是很好的,因为这样,骆驼王子才会独立。可,他妈妈却不那么想,继续溺爱着骆驼王子,不久,骆驼王子独立的性格彻底泯灭了。
每次,骆驼王子都走在队伍的最中间,遇到猛兽,骆驼王子也躲在他家人的身后。
就是这样的溺爱,才酿就了一场灾难。
又一次,他们的队伍遇到了2只豹,显然,这两只豹是饿的受不住了,才攻击这几只骆驼的。他们的家人冲锋陷阵,可,骆驼王子却躲在石头后面。最后,全家都壮烈牺牲了,只剩下骆驼王子,而骆驼王子也逃之夭夭了。而那两个人在远处观战,本来想激发骆驼王子,让他打死豹。可是现在……
几天后,他们遇到骆驼王子,因为平时都是他妈妈喂它食物,所以,骆驼王子现在不会找食物了。他们把骆驼王子带回去,让骆驼王子吃饱,这是,那两个人也该走了,骆驼王子恋恋不舍,正好,有一批货物,那两个人真的不希望骆驼王子变成可以拖东西的骆驼,可他们把货物刚放在骆驼王子身上,骆驼王子就跑起来了,唉!
教委为每位教师准备了《致青年教师》,让我们利用暑期好好阅读。书中写了很多教育教学的常识,把自己遇到过的很多有意思的问题和大家分享,让这些问题引发我们对教育的关注和研究。感触很深,我想把它与我们老师共勉。
在书的自序中看到“对教师职业生命负责”的话时,有点惊喜。虽只读了短短几十页吴先生的书我自己心里就有许多感触:作为一名青年教师,我们可以想的更多。只有团结、正气、奋进的集体,才能鞭策我们的进步;只有积极、向上、阳光的形象,才能让我们有更多发展的机遇。我们青年,是真正要自觉起来维护这个集体,推动这个集体,实现集体凝聚的力量。然而,优秀集体的全面塑造,良好集体形象的建立,绝非旦夕之间、轻描淡写即可成就。它需要我们青年教师每个人每时每刻的关注和努力,需要我们关注细节,关注小事,从我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
同时,吴老师也坦诚地揭示了现代教育中如“的确有很难教的学生”这样的教育问题。每个人的学习过程都很长,成长的环境也不尽相同。或多或少有些体现某些独特“个性”的学生会影响我们的日常教学,似乎这样的学生比以前还要多一些,特别在一些非班主任的课上,这样的孩子表现的就愈加明显。以前总信仰一句话“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就因为这样,我们面对一些特殊的孩子,往往会缴尽脑汁,想方设法证明自己是可以很快转变他(她)的,自己是有能力的,可在有限的课堂时间中,常常这样为了这一棵树,却放弃了一片森林,有些得不偿失。吴老师的在书中多次提到、渗透的“不要急”、“慢”让我为此松了一口气,我想“尽人事,顺天意”也许可以成为我们对待“难教的学生”的准则吧
如在《做个有胸襟的教师》和《为什么你的学生缺乏气度》中,吴老师启发我们为了我们的学生,让我们的心胸开阔起来。因为教育者的胸襟,是学生的天地,教育者的胸襟有多宽,学生的精神天地就有多大。教师胸怀博大,他的学生才能面朝大海,才能仰望星空。的确,处在青少年期的学生最易受外界的影响和同化的,老师的一言一行都势必影响学生的一生。现今社会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教会学生学会坦荡,心胸博大是最好的抵抗压力、调整自己的不可替代的方法。
社会上一些极端事件的发生正是一些心胸狭隘、封闭的人所为,可见,让我们都做一个有胸襟的大气老师影响我们的学生,对整个社会都是有着重要影响的!
听!在暴风雨中,是谁在呼喊?看!在来势凶猛的海浪时,是谁在飞翔?是海燕!当企鹅把肥胖的身体躲藏在悬崖底下,当海鸭慌忙地拥挤着,只有高傲的海燕乘风破浪,它发出“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的呐喊!
我一口气了读完《海燕》,它真让人荡气回肠!那只海燕不怕丝毫困难,勇敢飞翔,坦然面对暴风雨,我被它的精神折服了。它不像企鹅和海鸭那么弱小,而是勇敢地跟暴风雨决斗,这是勇敢的海燕!在怒吼的大海上,在闪电中间,高傲地飞翔,“这是胜利的预言家在叫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吧!”我最喜欢这一句,海燕挑战暴风雨胜利了。
我看完后,有点惭愧。海燕那种精神,我还不完全具备,但努力了,终究会拥有的!
仔细想想,其实人生就像那猜不透的海洋,有平静的时候,也有海狼翻滚的时候,如果,在暴风雨来的时候,你做那胆小的海鸭、企鹅?还能是那只勇敢的海燕?
有人选择做海燕,比如我班的韩小倩同学,她在暑期不小心把脚摔断了,她没有为这事感到绝望,也没有为落下的'作业而烦恼,在病情稍有好转的情况下,还是坚强地来到学校上学:每天她由爸爸或妈妈背到学校。
课间,有同学们轮流搀着上厕所。她依然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听课、作业。虽然,给别人带来一点麻烦,但她很乐观,愿意帮助她的人也不计其数……她的身上不是有一种海燕的精神吗?羽毛被水打湿了没关系,抖一抖就干了;翅膀被暴风雨打折了,不要紧,伤口好了,继续飞翔——好一只坚强的海燕啊!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有很多“海燕”。同学们,在遇到困难、挫折时,做一个折服别人的海燕吧
不知不觉,我已经大三了,在大学的这些日子里,我喜欢徜徉于书海,因而读过不少书籍,它们中许多使我受益匪浅,但因为自己的懒惰,所以真正着手写下感悟的却不多。不久前,中国现当代文学的吉老师推荐我们看冰心的《超人》。说实话,我对冰心本人还算了解,可对其作品却少有上心。然而,当我读完《超人》,我觉得自己的知识真的很贫乏,因为文章的内容根本未提及“超人”二字,所以我有种被标题骗的感觉,当然,这是我自身水平的原因。
冰心的《超人》写于五四运动落潮期,发表于4月份出版的《小说月报》。《超人》是冰心五四时期写的暴露社会黑暗,探索人生道路的“问题小说”的代表作之一。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冷心肠”的青年何彬在开始的时候对一切都很排斥,拒绝交际,后来由于深夜被一阵惨淡的呻吟所困扰,出钱给病人看病,最后被病人即小朋友禄儿的行为感化,从此改变了自己对世界、对人生的看法的故事。全文看似只写一个简单而普通的人物前后转变的过程, 却锲合了五四青年当时的愿望和要求,发人深省。
起初,我在读这篇小说时并没有把主人公何彬与“超人”联系起来,刚看到题目时也只是按照字面上的理解,认为超人就是非同一般的常人,可能有着某些常人没有的某种品质、某种信念或某种异能。
“何彬是一个冷心肠的青年”,小说在开篇第一句,作者就断然地对何彬的性格下了一个简单明了的定义,给他笼罩了一种冰冷的氛围。然后大肆渲染了何彬的“冷心肠”,介绍了何彬的生活环境与特点:他住在一座很多人同居的大楼里,这一特写放大了何彬与众不同的一面,即他冷漠孤独、不近人情、不轻易与人打交道、从来不会寄出和收到一封信、不爱任何有生气的东西,屋里如同山洞一般阴冷。我开始有点费解,难道这就是作者心中超人的形象?可他明明就是一个反面消极的人物啊!不过后来静下心来想想作者的写作背景,也不无道理。20世纪20xx年代的中国一片混乱,五四的枪声虽推翻了陈旧的孔子思想,却一时没给广大民众带来实质性的精神寄托。很多青年人没有了意识,没有了目标,他们的理想与现实在天枰的两端差别太大,“人生究竟是什么?”他们陷入了空前的迷茫当中。而尼采思想的流入如黑暗缝隙里迸射进的一丝光亮,让以何彬为代表的一些知识分子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从此有了生存下去的信仰。但尼采思想的消极成分也深深地毒害了他们,使之“冷”,何彬也只是作者撷取的当时社会环境下的一个典型代表而已。
文中,“超人”何彬甚至还认为“世界是虚空的,认识是无意识的,人和人、人和宇宙、人和万物都不过如同演剧一般,上了台是父子母女,亲密的不得了 ,下了台,摘了假面具,便各自散了。 哭一场也是这么回事 ,笑一场也是这么回事,与其互相关联,不如互相遗弃,爱和怜悯都是恶。”由此我便开始深思,思考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活着的意义。我想,我们不应该也不能成为这样的超人,因为他总是孤身一人、形单影只,与社会脱节。如果每个人都成为这样的超人,那么就不存在这个人和人之间相互交流的介质——社会。人也只能像超人般活在自己的小圈子里,那是一个相当不严密的、松散的结构,正如将大海中的水分为一滴一滴分散在世界各地,很快就蒸发消失一样。人们因为只拘泥在自己的小世界中,殊不知脱离了社会就失去了活着的意义,也就真的是虚空的,毫无意义的了。何况每个人都拥有不一样的人生道路,在这条道路上我们会遇到不一样的人,不一样的事,不一样的风景,最重要的是,我们是人,我们会与外界交流沟通并且在他人心中找到自己的价值,或在自己心中发现他人的身影,不可能相互遗弃,只会相互牵连,所以人与人之间必然会相互牵连,而社会正向人们提供了交流的价值,人只有活在社会之中,才能体现生命的意义。
然而,从作者的创作中看出,何彬又不是那么绝对的无情冷漠、与世隔绝。何彬的“冷”中似乎还隐藏着不灭的“热”。他会每天上局里办事,会和同事们说几句公事上的应酬话。此外,就是这么一个冰冷的人,却能在禄儿痛苦的三夜呻吟中“看了三夜的月,想了三夜的往事”试问,一个“毫不动心”的人,面对“凄惨的呻吟”除了本能地因噪音而烦躁外,又怎会从“难听”的声音中联想到美好的幼年往事呢,又怎会“在他空洞洞的脑子里,凭空添了一个深夜的病人”呢?或许在他童年里也有过一段似曾相识的记忆,病痛中也有过母亲温柔的照料。禄儿痛苦的呻吟无形中充当了一根诱发他沉睡记忆的导火线,也如一把钥匙,开启了他心中封锁爱的匣子。泛滥的母爱与他现在坚守的主流思想间发生了激烈的冲撞,以至于“他的脑子累极了,极力的想要摈绝这些思想”,但“无奈这些事只管奔凑了来”“他听了三夜的呻吟,看了三夜的月,想了三夜的往事——”最后他“眠食都失了次序,眼圈儿也黑了,脸色也惨白了。”可想而知,他忍受的煎熬是何其之重。两种思想的斗争带来的是一种信仰的危机,这不免令他心生恐惧。替禄儿出医药费这种“破天荒”的举措,从某种方面来说何尝不是他潜意识下的一种方式,又何尝不是两种思想斗争。
何彬备受心理的煎熬,这种煎熬的突显开始于禄儿“凄惨的呻吟”,结束于何彬读完禄儿信后悔罪的泪光。在这场思想的较量中,何彬给禄儿付医药费是何彬并非“冷心肠”的一个有力证明,恐怕这一点连何彬本人也未尝察觉到吧?文中反复出现这样的语句“慈爱的母亲,天上的繁星,院子里的花„„”证明了何彬的内心是有感情的,他只是选择了用一种消极的方式来面对现实的生活,面对现实的人群,他只是身处冷漠虚伪的社会,不得以用一种消极的方式来面对生活,寻求自保罢了。这使我懂得,无论时代的现实多么的黑暗,多么的残酷,无论人伪装的多么的无情,最终都敌不过爱的力量。
母爱,人与人之间的大爱,都会带着这样悲观的超人走过荒芜的沙丘,来到爱的天堂。就像文中所写的,最后何彬在“母爱”和童心的夹击下,转而虔信“世界上的母亲和母亲都是好朋友,世界上的儿子和儿子也都是好朋友,都是互相牵连,不是互相遗弃的。”由此可见,这些幼年零零星星的爱和记忆,正是何彬“热”的源头。
禄儿的病虽好了,但两种思想间的战争还未休止,甚至愈演愈烈。 “母亲呵!我要起来坐在你的怀里,你抱我起来做在你的怀里”,“母亲呵,别走,别走!......”等等。也许长时间的孤寂;长时间的不被理解;长时间身心的煎熬。他的心已累了,倦了。此时母亲的怀抱,未尝不是他疲惫身躯最好的栖所。是啊,不论有多少醉人的哲学思想在中国盛行,无论有多少顽固的劣根性在国民身上残存,迷失的国民至少还有母爱的支撑,母爱的导航。心已在剧烈地震颤!
文章的末尾,禄儿的信简单而质朴的言语间流露出不一样的深沉。禄儿充满纯洁童心的信颠覆了尼采思想的主导地位,也彻底摧毁了何彬扭曲的信仰。何彬看完禄儿小心放下的信,捧着他送的黄花篮,“什么定力都尽了,不禁呜呜咽咽的痛哭起来。”即是最好的佐证。他终究不是超人,他也有爱。从他给禄儿的信可以看出,他向禄儿道谦致谢,他坦白了这十几年来,他错认了世界是空虚的,人生是无意识的,爱和怜悯都是罪恶。他明白了世界上的母亲和母亲都是好朋友,世界上的儿子和儿子也是好朋友,都是互相牵连的,不是互相遗弃的。超人觉悟,是爱感化了他那颗冰冷的心。最终,何彬带着那些“金黄色的花”和幸福的笑离开了,他不再孤单,不再落寞了。看到这里,我们都会会心一笑:有爱真好!冰心爱的哲学在《超人》中又一次得到了很好的诠释。
读完后我才明白,文章开头“何彬是一个冷心肠的青年。”作者这样草率地下定义,为读者灌输一种错误的信息。其目的是想借助作品在与读者的交流中去完善人物性格甚至挖掘出新的特性。前面几段,作者非但没有背离开篇有关何彬性格的描述,反而进一步去强化这种特性,让他冷的不可方物,为的是与与后文何彬的“热”形成强烈的视觉反差。由此说明再冷的心也会在爱的炽热前融化。这极大地丰富和提升了母爱的伟大,也阐释了冰心的观点:爱是救治世人的一剂良药!
《超人》引起了五四青年的激动,因为超人与他们太想像。《超人》引发了一个时代青年的觉醒,正是冰心文字的力量所在,温水柔情的笔调,满怀爱心的期望,揭示了时代的问题,担忧青年的前途。超人本非超人,他们有太多的苦闷、无奈,找不到人生的方向。《超人》解救了超人,冰心相信人世间总有一种爱能帮助他们。而这有恰是冰心《超人》的成功之处。
夏夜,繁星点点,空调房里清凉舒适,我打开《细米》这本书,不由得被故事里的情节深深地吸引。
主人公细米住在一个叫稻香渡的村庄。这个男孩天真顽皮,经常会做出许多让人好笑的举动。自从苏州城的一位女知青梅纹住进了细米家,细米的生活变了。
稻香渡的五月是最忙的日子,连梅纹也要准备工具干农活。但她是城里人,根本就不会干这些粗笨的农活。而细米一家人常常在梅纹无助的时候竭尽全力帮助他,就连小细米也来帮她割麦,还给她送来食物。细米一家的关爱不仅让梅纹渡过困境,也深深地打动了我。
爱如一股清泉,在细米一家人和梅纹心中流淌着。梅纹在与细米朝夕相处的日子里,发现细米有个惊人的天赋——雕刻。她把从父亲那里耳濡目染学来的雕刻和绘画知识,用她的方式传授给细米,从技法与理论上引导细米走上艺术之路。她的感情就像一只手,牵着细米进入了一个艺术的殿堂,让他的潜质得到了开发。
细米和梅纹日渐深厚的感情让我感动,而给细米的生活带来无限光明的是他们之间的爱。爱是一座桥梁,将细米引向山之巅。
放暑假了,妈妈给我买了很多书。其中我最爱读的是瑞士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约翰娜·斯比丽写的小说《海蒂》。这本书中,有一位天真浪漫、心地善良的小姑娘,她有个好听的名字——海蒂。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海蒂让性格孤僻的爷爷重新燃起了生活之光,并且帮助其他人的事。书中写的是活泼可爱的小姑娘海蒂从小失去父母,被送到爷爷的高山牧场。她在这里交到了一个好朋友——羊倌彼得。
他们每天一起出去放羊,在花草丛中快乐地玩耍,一起观看阿尔卑斯山的美丽的落日。她还使性格古怪的爷爷变得开朗、快乐;使体弱多病的克拉拉战胜了疾病,重新站了起来;她常常去陪伴双目失明的老奶奶,因为不能让老奶奶重见光明而感到难过。海蒂聪明善良,富有同情心,身边的人都很喜欢她,连山羊、小猫都爱上了她。我真想成为海蒂的好朋友,同她一起玩耍;像海蒂一样,帮助别人,让我身边的人脸上天天都挂着笑容。
书中人物栩栩如生。热情活泼、纯真善良的海蒂:爱耍小脾气的彼得:性情忧郁、性格孤僻的爷爷:尖酸刻薄的女管家:体弱多病的克拉拉:善解人意、懂得孩子们心里的克拉拉奶奶……在这么多人物中,我最喜欢的人就是海蒂了。因为她天真可爱,而且还爱提许多古灵精怪的问题。比如:“太阳下山时,雪峰为什么会着火?”最重要的是,她用热情温暖了爷爷那冷却的心;她用爱心让体弱多病的克拉拉鼓起了生活的勇气,最终站立起来。
这本书还描写了阿尔卑斯山春夏秋冬四季的美丽景色,有呼啸的杉树林,有披着金光的山峰,有草地上五颜六色的花朵,还有夜空中闪闪发光的星星。真是太美了!其实,我喜欢这本书是还有一个原因的。书中详细地描绘了阿尔卑斯山的美景:雪峰雄鹰、奇花异草……简直就是人间天堂,让人不由自主的向往。大家快来看看真本书吧!我长大后,一定要去阿尔卑斯山旅游,去看一看海蒂生活的地方。
《心田上的百合花》这篇课文早已经学过了,可是每当我失败时,当我迷茫时,当我失落时,这朵美丽的花总在我的心田上,散发着它的馨香。
“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儿的庄严使命;我要开花,是由于自己喜欢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这是百合花在野草的鄙夷下说的。仅仅三句话,就像一根细小的针,穿过我的外表,刺进我的心灵……“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多么简单的一句话啊!可它却是引导成功的第一步。
失败往往来源于不懂如何发现自我,没有自己的梦想,于是他本有的才能与智慧也就淹没了。我们大家都要知道,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才能,相信自己才能把世界装点得更美丽。“我要开花,是要完成一株花儿的庄严使命。”
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我是医生,我的使命是救死扶伤;我是教师,我的职责是教育下一代,我是学生,我就要完成学习的任务,我是……在千万种角色中,你属于哪一种,你完成了生命的职责了吗?不管未来的如何,我只珍惜现在,虽然我的成绩不太好,得不到大家的肯定,但我始终坚持下来了,坚持我的梦想,不管我做的好不好,不管别人怎样地看待,我只知道这就是生命,完成我的生命就是对生命的尊重。
“我要开花,是由于自己喜欢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在生命的起端都种下了一颗种子,开花结果是一种过程,可在千万种角色中,在茫茫人海中,你的存在代表着什么呢?我觉得个人的存在不是为了谁,只是为了自己,百合以花证明了自己的存在,可我想以与众不同来证明世上是有我这个人的存在。
只要我们能守护自己的梦想,执著着,坚持着,等待着,我相信你一定会开出最美丽的百合花,散发着那最迷人的一缕沁香!
又读了一本日本文学,夏目漱石的《心》。总体感觉就是和中国文学以及其他国家的文学都不一样,虽然夏目漱石与村上春树的风格也不是完全一样,可有一种共性在他们的作品里。
《心》是一本令人感动的书,它是体现日本人“菊与刀”性格的最佳读物。文字和感情都很细腻,体现了人性的敏感与脆弱。作品中的主人翁“先生”,是一个忍受着自身不断自责所煎熬的品行善良的中年人,最后却自杀而亡,留下了一封长长的信,作为给年轻人最后的礼物,也替自己的内心赎罪。
发现书中的比喻也颇为奇特,出人意料却又在情理之内。在此略记录一二:
一走下海岸……由于来避暑的男男女女,沙滩几乎在动。
描写得很形象,能让人在心里放映出那样的景象。
先生的这种觉悟好象是种活生生的觉悟。那和一所火烧以后已经冷却的石造房屋的轮廓不同。
这句比喻我现在还没理清,有没有朋友能为我解答?
只是他的自白,像一座山峰似的云头,它把一种不可能了解真相的可怕的东西,覆盖在我的头顶上。
他的比喻,要经过自身脑海的再创造,便可以鲜活起来。云,常常悄无声息地来到人头顶的上空。而先生的自白,给人一种无形的恐惧,刚好和云的特质相吻合,天衣无缝。
你的意思,不是以为人世间是存在着一种可以称为坏人的人吗?人世间是不可能有这种模子里铸造出来的典型坏人啊!平常都是好人——至少都是普通的人,就是这种人,在发生了社呢们事情时,会一下子变成坏人的。这才可怕呢!
虽说有点以偏盖全,但也不能说是不无道理呢。总觉得他和村上一样,喜欢拿较长的一段文字,塞进主角的嘴里,感觉挺奇特的,貌似随意说出来的话,但我觉得是经过仔细总结的。所以也把他们书里的那些主角,看作是和平时见到的不一样的人呢。爱思考,不时常说话,说的话也总是不拘一格,是那些主角的特征,就我现在读的这两本看来。
“你不要是把我的思想意见等等和我的过去混为一谈了吧。……不过,一定要把我的过去在你面前完全讲出来,那可又是另外一个问题了。”“我觉得不是另外的问题。先生的思想,就是先生的过去所产生的,所以我倒是把重点放在这上面。如果把两样东西分割开了,对我就几乎毫无价值。如果仅仅给我一个没有附上灵魂的泥人,那是不能使我满足的。”
喜欢书里面的一些讨论,总使我感到很有意思。好象是纯理论的一些争辩,却又和情节环环相扣,连接得十分紧密。还有最后一句的比喻,也很贴切。发现我所读的这两位作者,都很喜欢用比喻,而且不是相类似物的比喻,而是毫无关联的两个事物,他们能将她们拿来做类比,让人乍一看显得相当突兀,可仔细一思考,又觉得合乎情理。就是这么神奇。而且往往是拿具象的事物来比喻抽象的事物。我觉得这样的比喻才更难控制,也就更难得碰到了。
我又觉得这张站在过去和未来中,划分了过去和未来的毕业证书,竟是一张好象有意义、又好象没有意义的奇怪的纸。
十分同意他的看法。
正门里那盏亮着的电灯,本来是有光线从门缝中漏出来的,这时噗的一下灭掉了。先生夫妇好象就这样组进里边去的。我也单身到了黑暗的外边。
感觉这句话显得格外凄凉,好象作者对于自己不能走入先生的内心,总像个局外人,是那么郁闷的一件事,甚至有些伤心。亮堂的里边,和黑暗的外边,自然而然地让人产生距离感,词句简洁,效果却更明显。
我在那里领教了他像啤酒的泡沫那样气势惊人的议论。
很明显,是在讽刺。比喻显然相当形象,用泡沫的那样虚张声势、华而不实的的特质,来比喻对方议论的空洞无聊,绝对精妙。
好啦,明天读一读夏目漱石的另一本〈门〉吧。
杨柳树在我们江南一般都种在河的两岸,柳树成林的小河是多么的迷人。鼹鼠、水鼠、水獭、老獾、癞蛤蟆依次登场,这群好朋友坐在老河边,风从杨柳间吹过,轻轻地伏在他们耳边低语。我喜爱朋友多多。
从刚会走路开始,我就知道奔向房门边,让外婆给我开门,去找小朋友玩。玩球、玩滑梯,甚至只是去牵小朋友的手走来走去。这些是外婆婆告诉我的。后来我读了《柳林风声》,更感受到了朋友的可贵。
当没劲的鼹鼠碰到了水鼠,生活就变得多彩起来了,坐船玩,认识水獭、老獾、癞蛤蟆,学习游泳和划船,听风在杨柳间说悄悄话;当鼹鼠去找老獾在野树林里迷路时,水鼠找来了,并和鼹鼠一起在最困难时找到了老獾得到了帮助;最可恨也是最幸运的是癞蛤蟆,疯狂地划船,疯狂地驾马车,甚至疯狂地偷别人的汽车开而进了监狱,可是鼹鼠、水鼠、水獭、老獾这些朋友没有抛弃癞蛤蟆,当癞蛤蟆经过千辛万苦扮了个洗衣女工回来后,勇敢的水鼠、聪明的鼹鼠、智慧的老獾和癞蛤蟆一起打败了黄鼠狼和棕鼬,夺回了癞蛤蟆的华丽房子。
所以当我作为知心姐姐在给王虹的回信时,我就写了“喜欢朋友多多”,“没有朋友的日子简直是没法过了呀” ,“希望你和同学们一起开开心心地玩,一起过生日。希望你继续爱你的爸爸妈妈。希望我们是永远的好朋友。”,这些是我的心声,喜欢朋友多多的心声,又一篇文章《给王虹的回信》发表在了《浙江小作家》上。
我好开心呀,我喜欢朋友多多,我想我会有越来越多的朋友,我会很幸福的。我们一群好朋友坐在小河边,风从杨柳间吹过,轻轻地伏在他们耳边低语。我喜爱朋友多多。
今天,我在课文中读到了一篇文章——《少年闰土》……
文中写“我”(指作者鲁迅)和闰土是好朋友。闰土给“我”讲了许许多多关于农村的趣事,有:雪地捕鸟、海边拾贝、看瓜刺猹、沙地观鱼等。于是,“我”对自己生活强烈不满,十分向往农村生活。闰土要回家了,“我”急得大哭。但闰土还是走了。
闰土,这个活泼可爱、聪明能干的农村少年与作者鲁迅是短暂的相识,纯真的友谊,更加突出作者鲁迅十分想念、怀念少年时代的闰土。第一段瓜地描写: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段话描写衬托出闰土的机敏与勇敢。闰土生活在农村,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广泛接触大自然。而作者鲁迅呢?则生活在高墙、厚壁之中,无法广范接触大自然。
这篇文章告诉我:既要学好书上的知识,也要广范接触大自然。
我承认这本书我并没有看完,本人也是第一次写文章,大概没有什么逻辑和结构,只是一些思考,仅代表个人观点。
这是一本日本作家写的,却借用了阿德勒的心理学观点,原文中也有大量的引言,据说卡耐基(就是那个写了《人性的弱点》的那个人)深受这位据说是和弗洛伊德、荣格齐名的著名的人影响。
书中用哲人与青年的对话的形式讨论了一些穿着心理学、哲学外衣的问题,内容我不想赘述,我们就只来谈谈我的看法。对话这种模式相信成熟的读者一定能识破其中的技巧和陷阱,即便作者刻意设置了两个仿佛对立观点的人,这种假象的对话甚至可以说是剥夺了我们思考的权力。
全书至少是我看到的部分都是积极向上的内容,但我认为这种积极向上可以说是消极的,不顾一切的向前,当然这种态度是十分符合日本的国情需要的,但是作为有思考能力同时又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一味地吧读者,把信任他的人拖拽到社会意识形态当中,给人们灌输努力、进步的想法,忽视社会的不公,在我看来是极不道德的。
我认为他所说的进步甚至不算进步,“勇敢的去追求幸福的生活”这样的话是空洞的,即使是问我们的父母,努力奋斗一辈子的父母一个简单的问题:“你们认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他们无法说出一个答案,甚至已经会破罐子破摔的说:“为了你啊”。我们的上一辈已经没有答案,到我们更加没有,我的答案是只是跟着社会的车轮往前走,最好的办法是不加思考。活下去,以父母为负担的活下去,干干净净的走,不伤害两个单纯的灵魂。也不知道谁曾有幸见过自由,我只想跟他聊聊自由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在这个哪怕是特朗普都不自由的时代。
这本书是同学回借给我的,我问他是写什么的,他说是哲学。或许正是因为这样我带着看哲学书的先入为主来看这本书,这本书就成了一本笑话,直到我看不下去合上书,看到书的背面写着:“上架建议:励志经典、人生哲学”,由此可见,励志文学总是带有以上特点的。为什么哲学、人生这两个字眼放在一起就截然不同的了呢?
小飞侠彼得潘,是一位神奇,活泼,充满活力的少年。他真的像小飞侠中的飞字一样。他不但自己会飞,还可以让别人像他一样飞起来。他也充满了童真。
一位小姑娘与她的哥哥、弟弟听了妈妈讲的、关于彼得的故事,他们也想去看看
彼得潘的梦幻岛(永无岛)。这一天机会来了。因为妈妈在关抽屉的时候把彼得的影子也关了进去,彼得来取影子了,并同意带他们去永无岛了。告诉他们,只要想快乐的事情就可以飞去了。
到了永无岛,小姑娘被作为妈妈,彼得作为爸爸。因为小姑娘是这里唯一的一位女孩,所以她在陆地上有一座小屋,还用花草装饰的很漂亮。彼得虽然是爸爸,但他还是喜欢睡在原来的树屋里。每天,他们都听妈妈讲故事,生活的很开心。但小姑娘还是有一点遗憾:因为这里不像她想像的那样,没有可爱的小天使,没有无尽的野花,更没有美丽的天神。取而代之的是讨厌又可怕的海盗,是脾气坏透了的小精灵,更多的是流浪的男孩子。
但不管怎么样,海盗们是受不了他们那快乐幸福的生活了。一场可怕的战争正在海盗们的脑海中产生着。。。。。
孩子们和彼得在一起玩,而小姑娘已经被海盗绑走了,海盗们还做了一个看起来很好看却有剧毒的大蛋糕放在那里。彼得玩累了,回来一看有一个漂亮的大蛋糕, 想道:这一定是小姑娘做的,真漂亮。我尝一尝。彼得不知道它有毒,这时,小精灵叮当铃飞过来说它有毒。彼得不信,一定要吃。叮当铃只好把它吃掉,叮当铃就要毒死了,彼得相信了,他急匆匆地问有什么办法可以把它救活,叮当铃说:“只有孩子们说他相信世上有小精灵。”彼得急忙把孩子们叫来说,叮当铃又复活了。
大家知道了小姑娘(妈妈)被绑走了,都去救她。而孩子们也被绑了。这下只有彼得了。然而,彼得独当一面,把海盗们依次消除了把他们救了出来。
这本书虽然挺薄的,但是,他却写出了真正的童年,童真,让人读了之后还回味无穷。
书非借而不能读也。自公司开展读书会活动以来,在工作之余我在公司QQ群和论坛里蹭读了不少好书,唯《乔布斯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读这本书令我感受最深的不是他在这个行业如何伟大如何不可复制,因为这些都将会是历史,不可超越的,而是他言传身教给我们的在工作之外也要重视亲情,却是值得我们去学习膜拜的。
在书中我了解到乔布斯十分注重亲情,在离开苹果以后,他在家庭中是既一个好父亲、好哥哥同时也是个好儿子。乔布斯在05年斯坦福大学的毕业典礼上发表演讲时说:“死亡简直就是生命中最好的发明,它能够促成生命的变化。”他说,死亡的好处在于,能够使你避免将生命浪费在他人的选择中。
从书中我了解到在他生命的最终几周,他最担心的就是那些依靠他的人:苹果员工、他的四个孩子和他的妻子。忙碌的人们,停停匆忙的脚步,去关心一下自我的至亲和朋友们吧!十分感激公司能给我这个来荆州工作的机会,让我承接起这边的THINK服务站及YUM的部分工作,虽然工作十分的忙碌和辛苦,但在这种情景下,我还是把老婆和刚过一岁的女儿接到了荆州,我想尽到一个丈夫异常是一个父亲的职责。
即使是压力很大,但对我来说更是一种激励,每一天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里,可是看到老婆把家里收拾的干净整洁和女儿可爱的笑脸,所有的疲惫辛劳和烦恼立刻就烟消云散了,我想,这才是真正的幸福!
《包法利夫人》是一出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并存的悲剧。小说中的女主人公爱玛·包法利是一名小资产阶级的妇女。结婚后痛恨丈夫查理·包法利医生的庸碌无能,渴望温柔,英俊而有才情的伴侣,追求浪漫和优雅的贵族生活,为了实现这个目的而不惜几次三番地与人通奸,甘愿堕落为他人情妇,痴心爱情,而无暇后顾。最终变得精神分裂,负债累累,服毒自杀的下场。而男主人公查理是个迟钝迂腐,懦弱无能,却十分老实,勤快的人。出生在一个破败潦倒的家庭,很迟才上学,被同学们讥笑蠢笨,然而十分勤奋,每课必上,笔记必作既不拔尖,也不垫底。最后考入了医学院,成为了一名医生。
在第一部中,查理的父母为查理找到了一名年老且丑陋,但继承丈夫大笔遗产的遗孀做老婆。夫人对查理管教很严,偷拆信件,对病人诊费斤斤计较,买昂贵衣服,让查理顺着他,说爱她。不久查理就遇到了请他治腿的富农卢欧老爹的女儿爱玛,一个可爱又迷人的姑娘。查理以治疗为借口,和爱玛相见。夫人得知后,醋劲大发。然而过后不久婆婆发现大笔遗产是假的,和媳妇大吵大闹,最后第一任包法利夫人精神失常,吐血而亡。卢欧老爹闻讯,安慰查理,并让他娶爱玛为妻。于是不久,爱玛成为了第二任包法利夫人。少女时期的爱玛对爱情十分渴望,婚后的查理夫妇也倍感甜蜜。但是爱玛总觉得查理不解风情。直到一位被查理治好的子爵邀请他们去舞会,爱玛被子爵的风度深深吸引了,经过一夜纸醉金迷的贵族生活,爱玛就再也忘不掉那种感觉了。
第二部里,爱玛因为过度的幻想而深陷痛苦之中。查理以为爱玛水土不服而得病,就举家搬迁到永镇寺。在这里他们认识了药剂师郝麦先生和文书赖昂先生。爱玛为赖昂的博学素养和绅士风度所折服,爱上了她。但赖昂要去巴黎念法律,很快就和爱玛分别了。爱玛又陷入无聊的生活和幻想之中。有一天,一个名为罗道耳弗·布朗的于歇特的地主来找查理替其仆人放血,在此认识了包法利夫人,并想要得到和玩弄她。罗道耳弗是一个情场老手,性格豪放粗野,内心粗俗,却有着敏捷而清晰的头脑。他毫不费力就让爱玛当了他的情妇并痴迷于他。一方面,爱玛为这种通奸的乐趣感到兴奋。另一方面,她又嫉妒痛恨查理的懦弱无知。她想要和罗道耳弗远走高飞。但那并不是如他所想,他很快一书抛弃了爱玛,爱玛进入精神分裂状态,之后又极度忏悔,希望赎清自己的罪孽。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赖昂学成归来,在鲁昂的事务所实习。查理夫妇去看戏时碰到了他,爱玛又陷入新的感情漩涡……
第三部开始,爱玛借口去鲁昂学钢琴,实则每个周四都和赖昂幽会,共度良宵。爱玛又开始享受到苟合的乐趣,并且愈演愈烈。她四处借钱,为通奸的场所创造舒适条件,最终引火烧身,商人勒乐通过法院传票,逼她还债。最终包法利夫人无计可寻,偷了药剂师实验室里的一瓶砒霜,服毒自杀。而查理因为伤心过度,日渐颓废。女儿白尔特寄人篱下,后进了纱厂,而药剂师大走红运,生意兴隆。
查理一直深爱着爱玛,当他发现爱玛一抽屉的情书时,他并不嫉妒和痛恨赖昂和罗道耳弗,而认为错的是命。在这方面,他显得比任何人都高贵,但他错就错在无知,过度的宽容。要是他心思细腻一点,懂得爱玛的想法,就不会酿成这部悲剧了。
书中有大量的情态描写和心理描写,充分说明爱玛是个爱幻想,贪慕虚荣,追求浪漫的女人。正因为她这种心理和查理带给她的婚后枯燥乏味的生活,她才几次三番地越轨,不惜一切代价和其他男人苟合,追求她所谓的爱情,才落得这般悲惨的下场。虽然作者福楼拜描写的只是一般的桃色事件,但是他触及到了更深和广阔的方面,可以说爱玛的悲剧不只是她一个人的悲剧,更是一个时代的悲剧。
《寻找鱼王》还原了许多妙趣横生的民俗场景,比如以前过年借鱼的故事、木鱼的故事,那曾经是一代人的共同记忆,而对现在的孩子而言却相当陌生。
一天一个鱼王教他的儿子捕鱼,鱼王很奇怪,他的捕鱼技术很好,为什么他的儿子却都不好,因此他非常懊恼。一个过路人说你一直手把手的教,不让他们走弯路,那他们缺少实践、没有教训,积累不了经验当然技术不好。由此可见,没有教训的人与没有经验的人一样是不会成功的。所以我们要吸取平时在学习中的错误,积累经验,在学习中取得进步。八岁的少年出门求艺,正如十八岁的“我们”出门远行。他寻找会捉大鱼的“旱手”,我们寻找能上天揽月的立命和安身,在广义的层面上,我们都在寻找一个返归内心的自我,并在找的路上不断质疑,否定,反思,再出发。由此,这个事关成长的少年故事,与其说是找鱼,不如说是找“渔”,在个体与世界的双重镜像里建构起山水间的波澜不惊。
这部书写了我的童年,也写了许多人的童年。特别是大山里老渔人的故事,我想是尽可能地还原了他们的生活、他们的苦乐实情。我生活在海边,少年时代关于鱼的记忆,有一部分与书中写的完全不同。但是后来我到大山里生活了一段时间,这才有了书中所写的那些经历。现在的孩子则不同,他们在现代物质流通的便利中生活,早就习惯了看超市中的鱼、冰箱里的鱼。他们大概很难想象在交通隔绝的大山深处,常年不闻鱼腥的山民会怎样渴望一条鱼。鱼对于深山里的人,有时真的会成为很神秘的一种向往。
我不会忽略书中的每一个人物,他们有的善良有的凶狠,但像鱼一样,都是大自然的孕育之物,想拒绝其中的某一个也不行。他们和我们一块儿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也就不得不与之相处了。书中的那些可爱的人,可爱的动物,我们可以引为朋友或知己,但有一些则要远远地躲开。
相信看过《西游记》的人,必须会对“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故事印象深刻。白骨精变了三次摸样,成功地骗过了唐僧、八戒和沙僧,但唯独没有骗过齐天大圣的火眼金睛。孙悟空为大家而战,为生命而战,为正义而战,可结果却换来了被驱赶的下场。我相信在孙悟空满怀委屈离去的那一刻,必须让很多人感到震撼,让很多人感到愤怒,也让很多人感到悲痛,我就是这其中的一员。
我是一个极不爱流泪的女孩,可是从小到大,每次看到孙悟空无奈离去的时候,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水。心中充满了对唐僧的气愤,对白骨精的憎恨和对孙悟空的同情。此刻,我长大了,从这一章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眼见未必为实。
村姑、老奶奶、老爷爷,他们的表面都是那么得朴实,那么得善良,可实质却是一个狡猾邪恶的妖怪,经过这件事,“眼见为实”这句古训还真得让人重新审视呢!尤其是在当今如此杂乱的社会,欺骗的手段愈发高明,欺骗的行径愈加猖獗。
应对这些繁杂的事物,我们不该只看它的表面现象,而要去透过现象看本质。要相信科学,现象真理。要明白,任何的谎言在科学面前都会自露马脚,任何的欺骗在科学面前都会原形毕露。让我们理智冷静地看待事物,那么我坚信,每个人都会远离虚伪,远离欺骗。
《西游记》让我看到了现实生活中的真实与谎言,“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教会我遇到任何事情,都要透过现象看本质。
在这个寒假中,我有幸阅读到了萧红的《呼兰河传》,不愧是名家的大作,这部作品虽然只是追忆家乡的各种人物和生活画面,来表达她对旧中国扭曲人性的社会现实的谴责。接下来,让我们进入到萧红童年所生活的小镇,来一探究竟《呼兰河传》与传统的回忆性质作品有些不同,它虽然写了人物,但没有主角;虽也叙述故事,却没有主线,全书虽分为各章,但又像描写一个整体。
本文从一个大泥坑写起,这坑中常有动物和小孩丧命,但是当时的民众都在以事不关己的冷漠态度看热闹般的围观。尽管把这个坑填平并不难,可却没有一个人愿意出一把力。这正体现出了愚昧旧中国公民的`冷漠态度。殊不知只要不小心。下一个丧命的就可能是他自己!
在小城中举行盛举的日子同样热闹。有各种各样的活动,体现出人民的日常休闲活动多种多样。在本作中描写了作者的祖父,那是一个慈祥又温暖的老人,在这里不得不说下作者的童年,母亲早逝,父亲生性暴躁,只有在祖父那里作者才能得到温暖和快乐。作者十分喜欢祖父,他交给作者读诗,还带她去后花园里玩,祖孙俩相伴,十分欢乐。
又是一章,这章是描写几家邻居,有喂猪的,有开粉坊的,他们在一起工作,一起唱歌。这里不得不说粉坊旁的一个小偏房,里面住着赶大车的胡家,胡家养了一个童养媳,她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挺乐观的,可胡家偏偏爱面子,想维持自己的威严,总是没有理由的打她,小姑娘生病了,胡家听了跳大神的人的话,让小姑娘用滚烫的开水洗澡,被烫了三次,不幸的小姑娘便彻底了离开了人世。可恶的旧社会!
又有一部分是描写个人的,一个亲戚名叫“有二伯”,性情古怪,喜欢与石头,动物等物谈话,他虽性情古怪,但却是个汉子,多亏有了他,在日俄战争时多亏有二叔在,才守住了这个脆弱的家,他最怕人骂他“绝后”,只要听到有人这样骂他,就会伤心的大哭。还有那个拉磨的人叫冯歪嘴子,他会拉磨,还会做年糕。他成家成的极为不易,但是邻居看到他和王大姐的幸福生活便十分嫉妒,都诋毁王大姐冯歪嘴子受尽了人们的冷嘲热讽。过了两三年,王大姐在生下第二个孩子后因难产死去,冯歪嘴子失去了生活的信心。只有在儿子身上 ,他不在绝望,看到了希望。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阳刚男孩》。里面中的一篇文章,名叫“蓝色的舌头”,但这篇文章却使我终身难忘。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个名叫苏迎的很有礼貌的好学生,因为觉得好玩,收下了那个一说话就满嘴脏话的可恶的“蓝舌头”,苏迎一安上它,就变成了一个不能说话的“哑巴”,因为他一说话就出口伤人,无法管住自己的言行。那个造出蓝舌头的人非常可恶,如果让全世界的人都安上这种“蓝舌头”,那么将会有两种后果。第一种就是全世界人民不摘掉该死的“蓝舌头”,让“蓝舌头”遍布于世界各地,那么每个人一出口就满嘴脏话,而且嘴一不文明,身体也会不文明起来,到时候这个世界将永无文明落脚之地,人们也会越来越懒,懒得喝水都懒得喝,吃饭也懒得吃,脾气也越来越大,心态也越来越不平整。这样,就大大加速了人类的灭亡,真正的世界末日离这时也不远了!第二种后果是人们知道了“蓝舌头”的危害,远远地抛弃了“蓝舌头”,从此用手势来交流思想,这样说话的功能就会衰退,人与人交流思想就会非常的不方便,这样人们不会进化,只能退化。最后退化成了猿人,和世界末日来临有什么区别吗?于是,我一想到“蓝舌头”,就会非常的害怕。其实在现实中也有许多“蓝舌头”,比如你对别人的一声骂,你对别人的冷嘲热讽,还有你对别人的形形色色的出口伤人。每当这时候,“蓝舌头”就会突然从你嘴里“蹦”出来,出口伤人。
所以,要想管住“蓝舌头”,必须要用自制力和宽容心才能制伏它,这样,人与人之间说话才会更加文明。
之所以选择司汤达的《红与黑》作为我研究的内容,源于最近在阅读著名企业家万科地产老总王石先生的传记《道路与梦想》过程中,读到了王石先生早年在兰 州读大学的经历,那时的他因为倔强和骄傲的性格始终不能融入学校的环境,一心向往着于连式的光荣,憧憬着野性和自由的生活。于是在了解王石先生的过程中, 我对《红与黑》这部小说发生了强烈的兴趣。在同父母的交流中得知,现今五六十岁的知识分子很少不知道这部小说的,在当时那个年代,他们都曾怀着激昂和强烈 的情感对待其中的主人公,那个叫做于连的年轻小伙子。并且以此为伴度过了孤独而迷茫的青少年时代。于是我在想,这部小说究竟有怎样的魔力和魅力,足以使其 在经历了近两百年的时间依然经久不衰,历久弥新?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曾经写道:“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与黑》的作者司汤达则坚信五十年后这部小说才会有读者, 他说:“我将在1880年为人所理解。”故而虽然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于连,但是我们只有在解“其中味”的基础上进行阅读,方能完整揭示整部小说的真实 含义。
在《红与黑·卷上》的卷首,司汤达引用了假托丹东的一句话:“真实,残酷的真实。”在《红与黑·卷下》的卷首,他引用了圣勃夫的一句话:“她不漂亮, 她不搽胭脂。”同时,作者还有一句题词,至于全书总目录下,用英文书写的To the happy few,意为“献给少数幸福的人”。我们将这三句题词串联起来,不难发现作者给我们提出了两个极具挑战性的问题:究竟什么是这部小说中的真实?究竟谁是少 数幸福的人?实际上我认为,这两个问题就是敲开《红与黑》这扇大门的两把金钥匙,因此它们也是我在这篇文章中所要剖析的重点。 首先我们先来分析“真实”这个问题,即《红与黑》中的真实究竟是什么?
提到真实,在我看来,真实是一种本质,是一种经得起考验、经得起推敲、能够长久存在的东西。《六祖坛经》说:“凡有相皆属虚妄”,能够看到的表面现象 固然是一种客观存在,但毕竟是虚妄之物。司汤达反复声明他五十年后才能得到理解,这就意味着,他所指的真实,绝不仅仅是于连的爱情,于连的死亡,神学院的 黑暗,以及种种政治斗争这些故事情节和内容,而是指一种不能为所有人一眼看穿的真理和智慧,这才是真正的真实。不过,在剖析内核之前,我们还是要大致了解 一下《红与黑》中的故事内容。
文章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快到19岁时到德·莱纳先生家当家庭教师;21岁左右进入德·拉莫尔府做秘书;23岁前后左右入狱,两个月后死。从出场到被处决,仅仅四年左右的时间。小说第44章描写于连在入狱后的内心独白中有这样两句:“盛夏,一只蜉蝣早晨九点钟生,傍晚五点钟死,它如何能理解夜这个字呢?”“让它再活五个钟头,它就能看见和理解什么是夜了。”这样一个甚至尚未到达正午时光的年轻人到底是怎样的呢?
文章的副标题是“1830年记事”,事实上,作者通过这部小说,向我们完整展现了整个19世纪法国社会的概貌:在法国小城维里埃,耶稣教会横行霸道,资产阶级自由派虎视眈眈,封建贵族生活在危机四伏之中,巴黎的上层社会已烦闷无聊为特征,外省的生活封闭狭隘,心灵被铜臭气毒化,从上到下,从贵族到平民,最高的行为准 则只有一个:带来收益。当时的封建等级制度森严,出生于上层社会的人属于“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会打洞”,社会地位底下的人想要跻身上流社会,无疑比 登天还难。可惜我们的主人公偏偏是一个不安于现状、进取心极强的人,他聪明、敏感、干练、骄傲而又倔强。虽然出身卑微,但在个人英雄主义的理想驱使下,野 心勃勃,渴望成功、发迹,宁愿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喜欢读自己的“可兰经”:卢梭的《忏悔录》、拿破仑的《圣赫勒那岛回忆录》及大军公报。在一次又 一次的自我挑战和征服中,他似乎一步步在迈向飞黄腾达的道路,然而仿佛在攀登上最高峰时,两记响亮的枪声让于连从云端重重地摔落在地上,所有激荡人心的勇 气和野心都灰飞烟灭,他回到了真实的生活里。那么,下面我对这个问题的分析就缩小到于连身上,也即,拨开云山雾罩的重重迷障,在于连的命运中,哪些是虚假 的?究竟什么又是真实呢?
我以为,我从中提炼出了三条线索,并且这三条线索是互相承继的。
第一条线索,19岁刚刚进入德·莱纳先生家做家庭教师的于连憧憬着拿破仑摧枯拉朽式的大革命,希望所处的社会能够重新经受一番大革命的洗礼。在初出茅 庐时,他甚至曾经幻想做维里埃的市长,建立伟大的事业,成为拿破仑那样的世界的主人。然而在步入巴黎后,他才发现现实的残酷。他曾经说:“象我这样一个可 怜的乡下人,我,被判定永远地穿着这套愁苦的黑衣服!假如我早生二十年,我也会象他们一样穿着军服。在那时候,象我这样的人,不是被杀,便是在三十岁上做 了将军。”不能步拿破仑的后尘,他只好选择黑袍来做时代的“军服”,以大主教的“十万法郎的年俸,蓝绶的勋章和统治权”为奋斗目标了。
写到这里,我不由的想到司汤达的一位朋友问他,小说的题目是什么意思,他解释说:“红”意味着,于连若出生的早,他会是个士兵,因为红色指红色的军 装,代表军队;然而他生不逢时,只好披上黑色的道袍,这就是“黑”。在司汤达的解释中,“红”与“黑”不是对立的,而是并立平行的。这二者的不同在于所处 的时代环境和历史背景的区别,然而他们都毫无疑问地通向一个唯一的目标:成功。而贯穿于这两条道路之中的,则是那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的不可动摇的 决心和野心勃勃的烈火雄心。在我看来,整部《红与黑》中所有的沉浮升降荣辱兴衰似乎都可以忽略,唯一能够在我心中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坚韧不拔的毅力和强烈 的进取心。于是,关于于连究竟是个人主义野心家,还是一个反抗封建制度的资产阶级英雄,值得同情还是应该批判,多少年来人们争论不休。我并不想纠缠于这样 意识形态的问题,我所关注的,乃是人的命运,人们心里的东西。于是我方才深刻理解了开头所讲的王石先生为什么如此渴望于连式的光荣,因为我在于连身上似乎 隐隐约约看到了我的影子。我想,这是每一个渴望在更大的舞台上做大事业的踌躇满志的年轻人都会有的感受。我们是幸运的。而对于于连,在他所处的那个时代, 他全部的抱负和野心只能是镜花水月一般,能够渴望,却难以真正触及。
第二条线索,我们来分析于连为了实现它巨大的野心而采取的手段。这样一个孱弱而腼腆的平明青年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也即他最初打动众人 的惊人的记忆力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为了渴求崇高的荣誉、幸福和自由,他决心用卑鄙的手段达到目的。他是一个新生的自 由资产阶级式的人物,却扮演了虔诚信徒的角色;他在精神和信仰上都倾向于雅各宾派,却参加了保皇派的阴谋;他是一个民主主义者,却处处要装得像个他所鄙视 的贵族。他的所作所为处处与其所要达到的目的和真实想法背道而驰。正是这种矛盾使得他的野心不仅没有实现,反而葬送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想要做一个真正的野心家,首先要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究竟要的是什么,树立清晰和明确的目标,其次要对周围的环境和时代背景有充分透彻的认识,也就是说 能一眼将利益格局、人事关系以及华丽背后的盘根错节和重重机关看透。此外,要根据自己的实力和现有的状况制定详细合理的战略战术,在执行战略的过程中,必 须以彻底的自我管理和钢铁般的意志力控制自己完成目标。在所有一切工作进行的过程中,要时时做到冷静、理智、专注、务实、执着方能成功。对比于连,我们发 现他口口声声“成功”“发迹”“飞黄腾达”种种,却从未说清楚他究竟要的是什么。他动辄想当今一个主教比当年一位将军多挣多少钱,然而他关心和谁吃饭胜过 多少薪水,他拒绝了和爱丽莎有利的婚事,不走富凯那样稳妥的发财之路。因而它更在乎的不是钱,而是荣誉、平等和自由,因此他想三十岁当上将军,第一次提升 就欣喜若狂,有了骑士封号就喜出望外。他并不是一个务实的人。因为他“不属于任何客厅,不属于任何小集团”,正如德·拉莫尔侯爵所言:“他没有一个不失去 一分钟、一个机会的律师所具有的那种机灵和狡猾的才能。”他所真正在乎的获得的东西,并不是实际的金钱、职务、地位,而多是贵妇的青睐、能力的实现、自尊 心的满足,甚至哪怕远离男人的目光,这也能使他感到放松和自由。这样的品质就决定了他其实并非一个真正的个人主义野心家,他缺乏除了野心之外的东西为他铺 路,帮助他走向成功。从这个意义上讲,于连只能是一个失败的、糊涂的、头脑不清楚的、不够求实务本的、自不量力的堂吉诃德式的人物。
最后一条线索,我们把目光聚焦在于连最终的命运。陶渊明在《归去来兮辞》中有句:“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识迷 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这是于连在入狱后思想和处境的真实写照。之前我们看到于连的爱情、于连的野心、于连的奋斗,当他从胜利走向胜利一路高奏凯歌的 时候,作者笔锋一转,于连一下从云雾中跌入现实。真实永远不是浮于表面的,就像深海里的鱼,唯有在高压、寒冷、孤独的环境下才能生存。也就是说,真实是能 够让我们触摸到生命中最疼痛和最战栗的。就像一个不漂亮,也不搽胭脂的朴素的女人,却懂得生命朴素的智慧,能够与相爱的男子过着相知相伴的白头偕老的生 活。股神巴菲特在华尔街金融危机时曾经说过一句很著名的话,只有海潮退去,才能知道究竟谁在裸泳。也许,当危机真正来临时,我们才能变得真正充满睿智。我 想,小说最后几章中于连入狱后心灵的转变,表明了他已经从迷雾中走出,一步步触摸到了生命的真实,真实的生活。这里我的文章实际上就已经引向了第二大部分 的内容:究竟谁是少数幸福的人?
要分析谁是少数幸福的人,怎样做才能成为少数幸福的人,我们先要了解什么是幸福。幸福是指人的心理欲望得到满足的过程,是一种和谐的状态。人活在世界 上,我个人觉得归根结底是为了追求幸福。然而真正懂得什么是幸福的人却少之又少,于是人们熙熙攘攘,来来往往,为名为利,最终依然不快乐、不幸福。让我们 看看于连在这个问题上是怎么做的吧。于连首先是把社会和他人的标准作为自己获得幸福的标准。他的所有虚伪、算计、警惕和所谓的“作战计划”和防范措施无一 不是为了出人头地、飞黄腾达。然而这一切实际上与他的本性,与他内心的呼唤构成了强烈的冲突和矛盾。因此他总是处于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紧张状态,虽然他在 一步步往前走的过程中确实曾为阶段性的成功和欣喜若狂,快乐到了极点,但是他这种野心实现后的狂喜并非他真是的快乐和幸福。外在的过于强烈的冲击吞噬了真 实的自我,他已经失去了真实的自我。然而于连毕竟不是一个像机器一样不需要自我的冷酷而残忍野心家,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性情中人。于是他所有向上爬的伎俩 和手段总是漏洞百出,终不能为人所接纳,被视为异类,因为他的与众不同而陷入到无止境的痛苦之中。在他入狱之后,大彻大悟,并且在最后的法庭辩论上采取了 一种“自杀”式的行为。因此有人讲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向幸福之路。从这个角度讲,也许,入狱后的于连就是司汤达心 目中的“少数幸福的人”。
作者将此书献给少数幸福的人,我觉得这其中蕴含了他本人的对人生的一种体悟。司汤达在写作这部小说时已经四十七岁,饱经沧桑的人生使他赋予了其作品对 生命与幸福的深刻含义。说到底,所有的社会科学、人类的文学艺术创作关注的都是人性,都是人的命运。司汤达在二十二岁时曾经说过:“几乎所有的人生不幸都 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判断事物,我们就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于连之前的不幸福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深入了解自己。 司汤达对人生的三大信条是“自我、幸福、精力弥满”,他追求的并非于连眼里的成功,故而我们会微微感觉到他在描写上升时期的于连时流露出一种嘲讽的口吻。 在我眼里,司汤达是一个明智的人,他认为有才智的人应该获得它所必需的东西,才能不依赖任何人;然而当这种保证已经获得,他还把时间用增加财富上,那他就 是一个可怜虫。他笔下的于连就是这样一个他口中的可怜虫。像那个传说中的西绪弗斯一样,于连用他全部的力量试图将一个注定要滚落下来的巨石推上山顶,最后 这块巨石并未登上山顶,可是于连成功了。他在生命的最后就像久在海上颠簸的水手回到陆地上一样,在宁静安详中离开了世界。
在我眼里,幸福和成功是一体的,能够获得幸福就是人生最大的成功。幸福有两层含义,首先是要有基本的物质基础,就是世俗的金钱、名誉、地位,我想没有 人会拒绝这方面的成功,因为没有人希望自己穷困潦倒,成为现实生活中的失败者。歌德说:“勋章和头衔能使人在倾轧中免遭挨打”。的确,这样的幸福不仅是必 须的,而且对于希望超脱的人来说,这无疑能够帮助他们摆脱为利益勾心斗角的小圈子。幸福的另一方面就是精神的愉悦和心灵的满足。比物质和外在的东西更重要 的是,一个人要拥有内在的丰富,有自己的真性情和真兴趣,有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同时应该相信,在人类精神的伊甸园里,必有一个生命树,树上必有一颗属于 你的果子,去寻找这颗属于你的果子,这是你毕生的使命。当我们寻找到这颗果子,带着它到茫茫的大千世界中再去寻找那个最适合我们的位子,我们就会得到真正 的幸福。也就是说,当自我和外在达到一种高深和玄妙的平衡后,我们就会建立起真实而强大的精神坐标。当我们拥有了如罗曼罗兰所言“一颗清明宁静非常关切的 灵魂”,这种信念将会支撑我们度过未来吉凶难卜的岁月。即使遭遇世界上最惨痛和耻辱的失败,我们都能生活在攻不破的精神城堡里。我想,这就是幸福吧。
在阅读这本书之前,我对史蒂夫·乔布斯的认识仅仅只是停留在“前任苹果CEO”、“创造力不凡”而已。但是,当我在读了《乔布斯传》之后,才真正的理解到他作为一位伟人让人钦佩与敬仰的地方。
乔布斯的执着、乔布斯的创新精神与他的完美主义和他那永不服输的精神正是我被他所感染的地方。“我们不应为别人而活,我们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这是我很欣赏的他的一句话。也正如他所言,他在他的有生之年里确实改变了世界,他改变的不仅仅是科技,更改变了人们对科技的认识、需求与渴望。
人们常说有三个“苹果”曾改变了世界,他便是那掌握那改变世界的三个苹果中最后一个苹果的人,但他毕竟是一个人,是一个有缺陷的人,一个不完美的人,他是一个标准的美国式个人英雄主义者,一个被父母抛弃的的孩子,一个只能忍受六个月大学生活就退了学的叛逆者,一个曾吸食过毒品的“瘾君子”,一个私吞朋友的钱的“小人”,还是一个在课堂上戏弄过老师的调皮蛋,但他更是一个“不创新就等于死亡”理念的成功践行者。他承认并担当自己的错误的那份坦荡也是难能可贵,可以让我们为之折服的。
说到他,我们也许会羡慕他所拥有的财富,也许也会惊叹他的事业,同时我们也可能会喜欢他的IPhone和IPad,但如果我们有时间,我们也应该去好好地研究研究他走过的路,思索思索他成功的关键所在。“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成是生命的最后一天,那么,有一天你一定会认为这是正确的。”在他眼里,生命就是一场战斗,这个略显偏执的观念,激励着他在创新的道路上永进不止,更是推动着他的公司稳步向前。
“理想有多远,路才能走多远。”美国人说,我们需要一万个乔布斯。我们的中国又何尝不是呢?他的个人魅力让人折服,他所带来的影响更是推动了全社会的进步。虽然他已经与世长辞,但是他成功的经验和他的精神将会永驻人间!
最终看完《乔布斯传》这本书,感慨万千。
回想那段峥嵘岁月,我们也以往想过将mp3和手机结合,也设想过电子书,平板电脑,可是,无数的想法,只是停留在嘴上和讨论中。
然而乔布斯的苹果,把这些想法变成了现实。当一款款精品出现的时候,任何人都会赞叹其精致和完美。
任何其他人,都不可能创造出苹果这么多创新的产品。它们也不可能诞生于常规的市场调查组和产品设计委员会。
乔布斯说:贝尔在发明电话之前做过任何市场调研吗创造、创新、发明、改变世界,乔布斯使这些成为可能...
乔布斯是一贯固执的杰出艺术家,他不期望看到自我创造的东西被二流的程序员给糟蹋了。这一理念造就了伟大的产品,但这并不总是占领市场的战略。失去了乔布斯的苹果,会怎样其实和乔布斯同一时代,有着无数其他创业者,虽然最终大多被人遗忘,但没有他们的存在,也就不可能有苹果的成功。
如果乔布斯能够多活20年,能够给我们带来多少新的惊喜。朋友说,他是把人们正好想要的东西变成现实,在我看来,不仅仅如此,他是做到了极致,把艺术和技术完美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