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精选32篇)
最初决定要读《红处方》这本书,除了是对毕淑敏文笔的细腻、优美吸引外,还有读过的毕淑敏写的关于《红处方》的简短解读,正是她的解读中提到的“《红处方》是人灵魂最深处的救赎”而深深地吸引了我。“文学的白衣天使”,是王蒙专门说给毕淑敏的,对此我非常赞同。
看过这本书的人都觉得读得很沉重,在那所特殊的戒毒医院里边,我虽不临其境,但已似沈若鱼初到戒毒医院的那个晚上一样被一种臭味难忍,空气混浊不堪,令人窒息的气氛所笼罩着。有时真的沉重到不愿再读下去,但却欲罢不能,总觉得应该看完,看看庄羽到底是怎样狠心地害死简方宁的。但是越临近谜底的揭开时,我越发希望庄羽能悔过,不再伤害简方宁。或许正是庄羽和简方宁的复杂关系让我看完了整个故事。沉若鱼虽是最关键的线索人物,然而我却觉得正是简方宁和庄羽让我看了整个故事——医生跟病人,拯救与被拯救,高贵与渴望高贵,善良与人性软弱……她们,是那么地截然相反又那么地彼此相连。
简方宁是一个圣洁的白衣天使,如子夜最璀璨的明星照亮了那所隐晦的戒毒医院。简方宁多么圣洁,一心只为医学事业,连嫁给丈夫潘冈都是为了当上医生,连潘冈这个猪倌情感上行动上出轨了简方宁都容忍下来也是为了医学事业。试问,像简方宁一样纯粹的医生现实中还有多少?书中的护士长任劳任怨,她无疑是简方宁的得力助手,而像在外面开私人戒毒诊所,赚黑心钱的孟妈这种身在曹营心在汉、吃里扒外的人无疑是简方宁的暗伤,让她无论多努力都有可能付诸东流。命运对简方宁真的很不公平,简方宁是一个高贵、美丽、端庄、善良各种优点于一身的完美女性,然而她却只能为了心爱的医学事业而草草嫁人,唯一的儿子潘星却胆小、体弱多病,费劲心机救赎的女病人庄羽却因为潘冈不知情的一番难听话造成对简方宁的严重误解,遂对简方宁由爱生恨,机关算尽来残害这名高贵的院长。始终觉得丈夫潘冈是简方宁一生的黑点,没有潘冈,简方宁一定可以活得更长久,家庭事业都会更美好!
庄羽,读完这本书后我对庄羽的感情竟然不是痛恨而是同情。庄羽是一个非常高傲同时也非常豪爽的女性,她刚出现时我确实有因她活泼的语言,豁出一切的洒脱而略有好感,但我却不能接受她的过分洒脱,可能她的洒脱只是因为她是一名吸毒者、瘾君子,为了吸毒早己将生死置之度外,所具备的恐怕只是一般的瘾君子的特质罢了。我起初不能理解像她一样生活可谓是一帆风顺的女性(事业有成,丈夫优秀且爱她如命,自己又天生丽质),她到底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为什么常人眼里所期盼、所欣羡的那些,她已经拥有为什么还会精神极度空虚,要靠毒品来获取快乐呢?同样的还有北凉。他们应该是贪心不足蛇吞象吗?就算再读一遍我也不得而知。庄羽其实也特别希望能让自己如简方宁一样地高贵,一样得受人尊重,然而吸毒的经历却让她深深得自卑,难以凴一己之力重建自信,所以她渴求从泥淖中拯救她的简方宁的友谊,然而却因误会让她陷入彻底的绝望之中,机关算尽地借感谢之名行报复之实将“白色和谐”送给简院长,将所有的美好一并葬送!既然如此,为什么对她不是憎恨而是同情呢?因为她也有善良的一面,她在送了“白色和谐”之后也曾良心发现匿名提醒过简方宁,在决定彻底放弃自己复吸的时候把爱她如命的丈夫支远赶走,她也希望能和简方宁成为朋友来得到渴求的高贵,她有好的特质,可惜都让毒品给埋葬了。
沈若鱼,一个言语机巧、善解人意、敢于挑战、充满好奇心的作家,让我最动容的还是她最后的决定——她决定继承好友简方宁的戒毒事业。沈若鱼跟简方宁的友谊牢不可破,她们彼此理解并且彼此信任,开诚布公,推心置腹,是世间如同“高山流水”的伯牙和钟子期一般让人羡慕不已却又不可多得的姐妹花、挚友、莫逆之交!简方宁的美还美在她交到了一个真正理解她支持她的朋友,这一点,潘冈真的是望尘莫及!沈若鱼虽然在戒毒医院里因为里面的各种包含心酸与无奈的吸毒者的故事而不堪重荷中途仓皇而逃,但是她最最难能可贵的却是:即使自己对戒毒医院心理上还是有些恐惧,但是为了今生的挚友并已经过世的挚友,她毅然决定接受挑战,去完成简方宁未完成的戒毒事业。在读到沈若鱼微笑着看着丈夫的预言字条随风而飘时,她想到的是简方宁在天上收回她的承诺怕她反悔时,我不禁潸然泪下,为友谊的至高无上,为医学事业的后继有人,为善良的人们继续对人的灵魂的最深的救赎……
然而,即便是深受书中内容的触动,还是觉得这本书并非尽善尽美,例如书中的故事情节几乎是以对话的形式铺开,而人物的某些话又说得很突兀等等,并不想在此多做批判,因为无论如何《红处方》确实是一本好书!
现实中吸毒的人还很多很多,灵魂的救赎的征程还是得有人继续,如果人人都能够让蓝斑活跃起来、快乐起来,而不需滥用毒品,世界该多好啊!希望明星张默以及其他吸毒者能遇到像简方宁、沈若鱼一样的好医生,能够戒毒成功!
祈愿世上苦难的人们能早日脱离苦海,迷途的人们能早日回归正途,快快乐乐。
最近我读了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讲的是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亨利猫和老板玛利欧的故事。我觉得这本书写得非常精彩,尤其是蟋蟀柴斯特令我念念不忘。
这本书讲了蟋蟀柴斯特住在康涅狄格州的乡下,但是因为贪吃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被好心的老板玛利欧收养,认识了老鼠塔克和亨利猫两个朋友,从马赛那里得到了前中国皇帝养蟋蟀的笼子,又遭遇了“晚上梦游吃钞票”和“晚宴失火”的事情。经过努力他成为了纽约著名的音乐师,被人们喜爱。但因为得不到自由,他和他的朋友们举办了一场告别晚宴,晚宴结束后塔克老鼠和亨利猫护送着柴斯特登上了回家的地铁。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晚上柴斯特梦见了他回到了康涅狄格州,回到了属于他的树桩上,又吃到了想念的那片树叶,可它越吃越觉得口味不对,睁开眼睛一看,咬的是一个两元钱的纸币。塔克老鼠十分义气的拿出了它攒了多年的钱来帮助朋友渡过难关。
这个故事告诉我,荣耀、别人的追捧、财富都不是最重要的,快乐自由才是一生中最美好的事情。
《华南虎》这篇文章正是描写一个身陷铁笼的老虎那不羁的灵魂,字里行间都流露出老虎刚毅不屈的性格。这是一篇象征性文章,文中每一个写老虎的细节都象征着作者当时的心理活动与追求自由的渴望。所以事实上作者写的那只老虎就是作者本身,只不过是借着老虎的性格与自己相比。
文中的老虎是一只被囚禁的老虎,理所当然,这只老虎是十分渴望自由的。他在笼子里挣扎,不屈服于所谓的命运,一味摆脱囚禁,追求自由。在人类看来,这种挣扎是一种十分可笑的行为。但是人类才是愚蠢的,他们不敢与命运作斗争,屈服于命运,宁愿做命运的奴隶,是懦弱的行为。笼中的老虎是勇敢的,也是伟大的,他身上所拥有的不羁的灵魂是与命运做斗争的最大武器,拥有它,便可以战胜命运,控制自我。
人类应该因此得到醒悟,因为动物都懂得争取,为什么人类不能呢?难道人类不及动物吗?不是说人类是高级动物吗?为何连动物都做得到的,人类却做不到呢?我认为人类缺乏勇气,不羁的灵魂,坚韧不拔的精神,只要拥有他们,便可以让命运不再掌握自己,让自己来主宰自己,这才是人类最需要的。
今天我读完了《山居岁月》,《山居岁月》是由美国的一名作家,名叫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而这本书还获得过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
作者为什么要写山居岁月则本书呢?因为珍克雷赫德乔治以写自然故事为主的美国著名儿童作家。作品达一百部以上, 获得过许许多多的奖项,深受文坛和大众的推崇 。
《山居岁月》讲述了一个男孩山姆葛博礼从父亲口中得知他的曾祖父遗留下来了葛博礼农场 。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了去寻找山姆葛博礼农场的所有准备的东西,对山姆而言不是一次短暂的旅程或露营是要橡树一样长久地独立地生存就这样开始了。他用人类千百年时间习得又被人类用千百年忘却的生存技巧活了下来。
他的身上蕴藏这场人都没有的一种能力 —— 野外生存的能力。
他在野外生存用活给自己烧出一个树洞和一个储藏室,用乌龟壳做碗和做灯而且还需要一只猎鹰捕食,恰在此时一只猎鹰,从头顶飞过,他就当机立断跟踪这只猎鹰,去找它的巢,结果猎鹰竟然飞到了险峻的峭壁上他鼓起勇气开始攀岩,等他爬到鹰巢旁边时已经筋疲力尽了。突然母鹰回来了,它张开双翅,击中了一下他的肩膀他感到一阵疼痛。不过,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了一只小猎鹰放进口袋,就连忙爬了下去。他在寻找中一路走来,在四季的交替与万物的变迁中他学会了谛听与凝视自然。也给他自身带来了磨练。
十分庆幸能够读到这本书,也让我从中知道眯着你对生活的困难要乐观地去面对。
喜欢沈石溪的作品是从《斑羚飞渡》开始的,然后是《狼王梦》,读来都让人惊心动魄。现在,《再被狐狸骗一次》又深深地吸引了我。
《再被狐狸骗一次》是校讯通奖励给我们“书香班级”的书。 我迟迟没看是因为我认为这是小孩子们才看的书。可事实证明:优秀的文学作品适合任何年龄的人读的。就像安徒生童话不仅仅是为小孩子写的一样,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也不仅仅是小孩子的读物。
《再被狐狸骗一次》的第一篇就是《瞎眼狐清窝》,读完此文,我被主人公——一只瞎眼的红狐深深地感动了,忍不住要赞一声:好一个母亲——蝴蝶斑!
单是从母狐的名字——蝴蝶斑我们就可以想象到她的美丽。是的!她曾经年轻貌美,曾经幸福美满,可一只巨蜥夺取了这一切。从此,双目失明的丑陋的母狐蝴蝶斑和她一岁零两个月大的儿子黑鼻头相依为命。他们的日子过得很艰难,只能以老鼠、甚至人类抛弃的残渣剩饭充饥。
日子虽艰难,可小公狐黑鼻头还是慢慢长大了。毕竟还有一个可以遮风蔽雨的家——水磨下的石槽,还有可以相依相偎的母亲——蝴蝶斑,黑鼻头就这样长到了一岁半。
一岁半的小狐要接受清窝的命运,也就是不管他们多么不情愿都将被父母赶出家门。黑鼻头也被母亲赶了出来,一向温柔的母亲突然变得凶猛、粗暴,在她的推撞、撕咬下,黑鼻头不得不含恨离开了家。
但是,当我们把她作为一个母亲来看时,我们或许就会懂她,会对她充满敬意,会由衷地道声:好一个母亲!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的灵魂摆渡人?”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很有趣的书,与其说这是一本书,不如说这是一个美好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关于十五岁女孩迪伦的经历。迪伦是一个在学校里很不合群的女孩,孤独而混乱。她最好的朋友转学了,身边剩下一帮只会冷嘲热讽的同学,加之和母亲关系太过一般,她一直期待着想去寻找自己的父亲,其实是为了摆脱这种看不到任何希望,压抑到窒息的生活。因为生活在单亲家庭,迪伦十分缺少父爱。身边的环境使她更加想念父亲,想念自己成长道路上缺失的那份温暖与陪伴,这感觉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于是她决定起身去找父亲,寻找那份父爱。不幸的是,迪伦乘坐的列车发生了意外。她拼命爬出火车残骸,自信地以为自己是唯一的幸存者,而眼前,竟是一片荒原。此时,迪伦看到不远处的山坡上一个男孩的身影。那是崔斯坦。男孩仿佛就是为了等待迪伦而等待着。是的,崔斯坦就是迪伦的摆渡人,迪伦已经在事故中不幸遇难了,崔斯坦就是上帝为了帮助孤苦无依的迪伦找到回家的路。现在他的任务是陪伴迪伦走过最艰难的这段路。崔斯坦对迪伦来说很特别,他的笑容令人内心宁静,他的孤傲又有些神秘莫测。最重要的是,他让迪伦年轻的生命中第一次有了渴望许久的安全感:无论发生什么,迪伦的身边一直都有一个崔斯坦陪伴着她。他们一起经历艰难险阻,携手走过泥泞的沼泽地,渡过危险的湖区,在安全屋里烤火休息。
两人在荒原中相伴相行的故事深深地温暖了我:他们相互陪伴,相互照顾,从陌生变得互相有好感,争作文吵,拥抱……当崔斯坦被恶魔拽下去的时候,迪伦苦苦等了他两天,而几乎失去意识的崔斯坦在听到迪伦大声喊着:“崔斯坦,我需要你”的时候,意识突然清醒,回到了她的身边。仿若时光静止,所有的情愫都凝固在美好的瞬间。但一切事物就算再美好也躲不过分别,到了路途的终点,再向前就是天堂了,也就是在这迪伦勇敢地表白了崔斯坦,但他不能,剩下的路他无法陪她走下去,他不是救世主也无法改变自己和迪伦的命运,所以在分界线处崔斯坦别无选择地走了,去迎接下一个灵魂,开始他新的任务。而迪伦却执意放弃轻松的生活,重回险象环生的荒原,只为找到他,找到属于自己的生活,她不顾他人的劝服,毅然决然地打开了回到荒原的大门……小说的结局美好且温馨,崔斯坦来到了她的世界。
崔斯坦是迪伦的摆渡人,他陪伴她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刻,共同面对困难,也让她更加勇敢更加坚强,敢于追求自己渴望的,使迪伦从一个需要被保护的弱者,变得无懈可击。迪伦不再惧怕死亡,是她的勇气清除所有横亘在他们之间有形或无形的羁绊。迪伦也是崔斯坦的摆渡人,她让他认清了自己,他不再是那个日复一日没有目的地活着的那个崔斯坦,他也有自己想要守护的人和情。
“为了再次拥有这份感受,值得冒永远沉沦的风险吗?”“值得。”
真正的摆渡人也可以是你自己,只有你不敢做的,没有你不能做的。一直以来禁锢我们手脚,不去行动的从来不是他人,而是内心的胆怯和懦弱。你是你的向导,一直都是。只有无所畏惧的前进﹑向往自由的内心,才能使你得到自己渴望的
寒假,我读完了《山居岁月》这本书,它讲述了一个男孩子学习在野外独自生活的故事。
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好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的生存。跟随山姆深入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渐渐地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和虚幻的想象,它的真实、艰辛好迷人,如同磁铁一样吸引着没有勇气好没有机会深入森林的我。
山姆是一个勇敢、智慧、有耐心……合为一体的人。他智慧,在山林中有了一个树屋,穿着兔皮内衣裤,鹿皮做的夹克,温暖、宽松、帅气。他有耐心,在钓鱼时,鱼钩断了,他坚持了,又做了一个鱼钩,一连钓了五条鳟鱼才罢手。最令我佩服的是他的勇气,他居然敢爬到鹰巢中,不顾母鹰的追赶,抓起一只小鹰跑了。后来,他还教会小鹰学会了飞行、捕食,让它成为一只聪明的有素质的猎鹰,真是太大胆了。
对照山姆,我感到有些惭愧。每当到了电闪雷鸣的夜晚,我都会冲到妈妈的被子里,或让奶奶一起睡。在睡觉的时候,做了噩梦就哇哇大哭,再也睡不着了。现在一比较,我可真胆小呀!看了这本书以后,我下定决心要做一个勇敢的孩子!
我看完了这本书,学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方法。以后我在遇到什么困难,都会像山姆一样,勇敢面对,有信心战胜它。
当初读了《金色的鱼钩》时,只是因为好奇,但读着读着,泪水充满了我的眼眶,我被文中那舍己救人的老班长深深地感动了。
当我读到”他坐在那里,捧着搪瓷碗,嚼着几根草根和我们吃剩的鱼骨头,嚼了一会儿,就皱着眉头哽咽了下午“时,眼泪不由自主地喷涌而出。
多么可亲可敬的老班长呀!为了三个小同志有充分的营养,放弃了热腾腾的、鲜美的鱼汤,去嚼小同志们吃剩的鱼骨头的草根!大家都知道,草根和鱼骨头是没有营养的,可是老班长为了三个小同志,宁愿去吃这没有营养的骨头!
和老班长相比,我们问问自己,我们呢?有不爱吃的饭菜,就背着父母大碗大碗地倒掉,比如有一次吧,家里做了炸酱面,我最不喜欢吃炸酱面,怎么办呢?我眼珠一转,借口说在外面凉凉,跑到外面把面扔了,装模作样地抹抹嘴,回屋了。晚上饿了,又问妈妈要钱买零食去了。读了《金色的鱼钩》之后,我知道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它!
还有一段让我记忆犹新,当”我“把鱼汤送到老班长嘴边时,他还不要,说:”小梁,别浪费东西了,我不行了,你们吃吧!还有20多里路,吃完了,一定要走出草原去!“
这一段看得我是热泪盈眶,老班长明明有可能活下去,但老班长没有,他把生的希望留给了作者和两个小同志,自己平静地选择了死亡。透过老班长的话语,我看到了老班长崇高、善良的心!
但现实呢?我们连一点点利益都不能放弃,怎么能像老班长一样舍弃生命呢?
直到读完文章,我才知道为什么鱼钩是金色的,因为老班长对同志们的爱是金色的,正是这金色的爱把鱼钩染成了金色!
“为什么叫它野风车?”二疤眼于问。父亲说:“旷野上,没遮拦,大风来了像野马,弄得风车疯转。这种车就叫野风车。”
——题记
这是一本我百读不厌的书。书中共有短篇小说15片,让我记忆深刻的是《第十一根红布条》。文中讲述了一个老爷爷和他的独角牛的故事
麻子爷爷是一个让村里的孩子们很不愉快、甚至感到可怕的老头。他从不让任何人碰他的独角牛。为什么这头牛只有一只角呢?因为它买回来不久,就被麻子爷爷锯掉了一只角。麻子爷爷性情古怪,一个人住在林子中,久而久之,人们便把他遗忘了。直到有一天,村里的一个孩子落水了,医生也不在,这时有人才想起了他,准确地说,是想起了他的独角牛。
麻子爷爷年纪大了,跑不快,踉踉跄跄的。但他顾不得这些,因为他明白,有一个孩子等着他去救!
不知为什么,这里的人都说,只要孩子有救,牛就会走动,要是没救了,就是用鞭子抽,牛也绝不肯跨前一步。牛终于走动了,渐渐地,越走越快。至于麻子爷爷怎么样了,可想而知。他牵着独角牛拼命地跑,脸色发灰,尖尖的下颏不停地滴着汗珠。终于,牛背上的亮仔活过来了!“拴根红布条吧!”一位大爷说。这里的风俗,凡是在牛救活孩子以后,这个孩子家都要在牛角上拴根红布条。人们都不吱声,庄重地看着这根红布条拴到了独角牛的那根长长的独角上。这时人们突然想起了麻子爷爷,有人便走过去,叫他:“麻子爷爷?”可是没有回应。是的,他睡着了,永远地睡着了!
忽的许多人哭起来,悲痛里含着悔恨和歉疚。
再给他换衣服下葬时,从他怀里落下一个布包,里面有十根红布条,也就是说,加上亮仔,他用他的独角牛救活过是一条小生命!
一个不受人们喜欢,不受人们重视的老人,每当关键时刻,他总会牵着他的独角牛出现,带给大家一个又一个奇迹,最后,他离去了。在救完第十一条小生命后,躺在草垛上,安详的离去了。
这是一本感动人心,让人潸然泪下的书。我落泪了,不光是因为麻子爷爷,更是为了他这种舍己为人的高尚品质。
一代人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与顾城的相识,大约是从这首诗开始的。
当然顾城不认得我,但我很熟悉他。
记得大约六年前,课堂上老师偶然间说起了一首诗。我记不得老师怎样描述顾城,只记得那简单的两句话“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我无法形容一个孩子懵懵懂懂的震撼,只觉得这首诗与众不同。“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类似的工整诗句是那个时期我接触的全部。回了家,我照起自己的眼睛,不是黑色的,是深棕色的,可我相信我也在寻找光明。
仿若是在初中毕业那年的某天,我在《读者》文摘上看到了一篇文章,《天真的创伤》,我蓦然间看到了那首诗,《一代人》。我始终没有忘了它,这一次,它又跃入眼帘的时候。我有了不一样的感受。我仿佛看到了一群黑夜中的行者,执着的走向那虚幻的并不见得真实的光明。时代与环境的黑色给了人审视生命命运的能力,却要用这样的赋予完成对荒谬的战胜。诗中有种力量,推动着我,我说不清是重还是轻。于是我来了兴趣,渐渐的入了文章。没有让我想到的是,文章提到了顾城的死亡。它提到了顾城用斧头先砍死了妻子,然后上吊自杀。文章接着分析了顾城的性格以及诗中透露的性格缺憾,可我再没看下去。虽然我们现在知道顾城的死亡一团重重,可是当时的我至为相信。那时正是我对于死亡的理解正要加深而未能深刻的时候,到现在我也不能确认是否当初了解顾城的死的震撼影响了我的人生观世界观。我也了解海子的坠落。那时我始终认为两个人自我牺牲式的毁灭难以理喻,是不能容忍的,是对于生命的亵渎。读《一代人》的时候,我不知道诗人是谁,我怀着神秘的崇敬;再读《一代人》的时候,我认识了顾城,可我怀了偏颇的鄙夷。
后来上学,我问同桌,“你知道谁是顾城吗?就是那个诗人,写‘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的那个人。”“你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吗?”顾城的死亡成了我炫耀“博学广知”的手段……
时间的马,累倒了。
后来大约就上了高三,就是不远之前。我生日的时候,朋友送我一本书,《顾城的诗与顾城的画》。她在封面上写道:希望你能享受活在书中的片片刻刻。又是这个人,我心想。我打开书,读诗,品画,然后彻底沉沦。手不离这本书,就算去剪头发,吃饭的时候,我依然捧着。捧着看的时候,什么都忘了。现在很多时候我想到那时景象都是感到幸福与恬静。“我拿把旧钥匙/敲着厚厚的墙”“我和无数/不能孵化的卵石/叠在一起”“我的心爱着世界”“梦太深了/你没有羽毛/生命量不出死亡的深度”等等的诗句萦绕在脑际。也许是高三忙碌的生活让人喘不过气,在顾城那些诗与画毫无关系又深有关联的艺术中,我的呼吸舒畅极了。久违的自然味道,久违的真实呈现。再想到他的死时,我已不想从前的那样妄下推断,我尊重他的选择。我渐渐明白有些东西比生命要重要的多,当这些东西失去的时候,死又足兮呢?我也明白,一个8岁开始写诗,十几岁就读完个中国名著的天才而言,他自有他的理由。他的诗,虽然童真,梦幻,意识和印象,也许我看不明白,但确实是发自灵魂的作品。顾城,给了我在生活中停下来,慢下来的机会。
我不是一个多么深刻的人,或者说,我是一个庸人,无知,浅白,没什么文艺的内涵,所以当我想写写关于现当代文学的一点感悟的时候,都不知道从何处着笔。我只能写写顾城,写写这个与我似乎颇有缘分的诗人。当如今的我再读顾城的时候,我唏嘘不已。不仅仅是关于所有顾城的诗和画,所有他的经历他的生活,也是关于我逝去的时光。那么久了,我渐渐的了解了顾城,走进了顾城生命经历,我的人生观价值观慢慢的变化,我已不像当年一样天真。我每天为了前程和外来奔波,为了学分和绩点奋斗,我记得从前我还会静静地看看月亮看看天,还会走上高楼望望远,可好久好久都只有低着头,匆匆的赶路,踏着绰约的大地,向地平线看去。是否有一天,当我读起“所有早起的小女孩/都会到田野上去/去采春天留下的/红樱桃/并且微笑”的时候,所有都看不到了呢?
最后的最后,我想的是,与顾城的相识是一场旅程,既是走向顾城,也是折返回自我。我难以评判他的诗作,还是用他自己的话作结,正如开篇一样:
《我的诗》
我的诗
不曾写在羊皮纸上
不曾侵蚀
碑石和青铜
更不曾
在沉郁的金页中
划下一丝指痕
我的诗
只是风
一阵清澈的风
它从归雁的翅羽下
升起
悄悄掠过患者
梦的帐顶
掠过高烧者的焰心
使之变幻
使之澄清
在西郊的绿野上
不断沉降
像春雪一样洁净
消溶
漫画、卡通、寓言、童话和小人书曾让我百看不厌,此外,我也喜欢看励志方面的书,吃过各种版本的“卡耐基”、喝过各种各样的“鸡汤”。眼前这本《谁动了我的奶酪?》似乎综合了它们所有的口味,着实叫人喜欢。
从表面看,《谁动了我的奶酪?》和其他众多装祯精美的书没大区别,只是薄了些,约4万字,写的是个可爱的寓言故事,每页都配有主人翁滑稽可爱个性鲜明的漫画形象。可就是这本不起眼的小书,在欧美创造了出版业的奇迹:自1998年9月由美国普特南出版公司出版后,两年中销售20xx万册,雄踞亚马逊网上书店第一名约80周,同时迅速跃居《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商业周刊》最畅销图书排行榜第一名。
书中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奶酪”自然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等等。
生活在这样一个快速、多变和危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先是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然后对新的生活状况无所适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如果你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耽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那么生活本身就会成为一种障碍。生活的迷宫很大,你会滞留在其中一角安身立命,久了,年纪渐长,就“懒得变动”,或者是“没有勇气和激情”再去变动和追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可爱的故事,轻松愉快地便澄明了混沌的生活。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不得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
作者斯宾塞·约翰逊博士是美国知名的思想先锋和畅销书作家,此外,他还是一位医生、心理问题专家,也是将深刻问题简单化的高手。在他清晰洞彻当代大众心理后,便在该书中制造了一面社会普遍需要的镜子———怎样处理和面对信息时代的变化和危机。
当代的一位诗人说,“今天,全世界都需要安慰”。作者正是迎合了世界性的巨大心理需求,用一个小小的寓言打开了人们的心扉,给人带来一种内在的勇气,去直面“软心理问题”(即医学病态心理之外的个人心理问题,又叫“正常人的心理问题”)这种每个人都肯定存在的心理障碍。
世事变化本无常,《谁动了我的奶酪?》告诉我们一个最简单的应对方法,那就是把跑鞋挂在脖子上,时刻准备穿上它,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奔跑追寻。
利用假期休闲之余,我翻看了《活在当下》这本书,这本书语言优美、内容丰富,由一个一个的小故事所构成,每个故事都讲述了通俗易懂的道理,我们平时所忽略的一些浅显易懂的事情,都在只言片语中得到给心灵最深刻的震撼,被我们平时忽略的美好道德,再一次唤起心中不再重视的美德,阐述的道理简单而深刻,发人深省。
这个世界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那些在书中出现的尊重、信用、承诺,是目前现实所缺乏的?是目前现实所面临的缺失?《活在当下》所想要表达的,不过是让我们回到最初的世界,活回最真实的自己而已。初读此书,感悟有三:
第一,“活在当下”是一种全身心投入的生活方式,不纠结于过去的种种包袱,不迷茫于以后的种种未知,感受春风的吹拂、阳光的温暖、如画的美景,体验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真正的满足就在现在,人生的意义就在眼前,生命的喜悦俯拾皆是。
人在世间,不过是三天的过客,昨天、今天和明天。虽然每段往事都并不如烟,无论是精彩,还是失败,都已然过去,毕竟,我们能真正拥有的只有今天。我们总结过去,是为了积累、成长,而我们去“归零”是为了放下心中的负担,保持平和心态,以便积极、淡定地面对生活中的否泰事宜。
第二,“活在当下”是一种豁达坦然的人生态度,在黑暗与光明中,既不回避,也不逃离,在顺境中学会珍惜与感恩,在逆境中学会忍耐与包容,过一个充实的人生。
第三,“活在当下”是一种清醒现实的生活态度,“知否世事常变,变幻原是永恒”,生命变化太快,每一秒的我们都不尽相同,正是这种人所不能控制的不确定性,更显得现在此刻的重要性与价值性。昨日已成历史,明日尚未可知,只有今天才是我们唯一可以把握、可以改变、可以用来超越对手、超越自己的一天。
人,用一辈子来成长,用一辈子去思考,只为能够保持自己的精彩,并期待明天更加美好。成功绝非偶然,保持成功则更为不易,如今社会上的精英和贤达,有一个共性就是“专注”,尤其是对事业、专业技术等方面的专注,当我们专注于学习、专注于成长,这份精神力量也会让我们终生受益。
我们应该快乐地生活,活在当下,心怀梦想,望在远方。用阳光、归零专注的心态去生活、去拼搏,幸福感就再身边,明天不会留下遗憾。活在当下,享受当下,今后在生活中、工作中学会培养一种自我调节、自我愉悦的能力,活得自由、活得洒脱!做工作的主人!
有一个关于美人鱼的童话,一位王子去大海游历,遭遇暴风雨掉进海里,被淹死了,海里的小美人鱼用自己的灵珠救活了王子,并送到陆地,可她却在返回海的途中遇害,必须拿回自己的灵珠才能活下去,而王子失去灵珠,就会死去。
《那片星空那片海》也是讲述这样一个人鱼与人的生命故事。不同的是,本书中的人鱼是美男鱼,而他用灵珠救活的人,是一个普通的岛民女孩。不同的是,美男鱼与这个女孩相爱了。于是这个故事,成了一个关于爱情、关于勇敢、关于生命的美丽童话。
《那片星空那片海》写生命与勇敢,把生命中最息息相关的死亡与离别写得鲜活。人鱼男主吴居蓝和女主沈螺有着不可能相伴终生、不可能执手老去的残酷事实,但他们都没有因为害怕面对、害怕一人离开后的孤独而放弃爱情,更没有自以为是的“为对方好式牺牲”。而是他们都深刻明白“奉献的一方需要勇气,接受奉献的一方更需要勇气”,一起共同决定最终选择。在这个观念上,它是爱情里最美好的默契与尊重。联想起《天龙八部》中阿朱悄悄让乔峰杀了自己,却没想到她的牺牲成了乔峰一生的阴影,这样的爱情徒留下活着的人无法弥补的自责。《那片星空那片海》写在荆棘浇灌下,两人一起陪伴走向终点,珍惜所有能在一起的时光,是多么美好勇敢。
《那片星空那片海》用了一整本书,讲了这个人鱼与人的爱情童话,沈螺善良、普通、遇见属于她的命运;男主神秘强大,却有着最脆弱的缺陷。“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在这对男女主身上体现尽致。生命的无常让他们在生死路上收获了一份并未料到的爱情,这份爱情比吴居蓝守护生命的灵珠还要珍贵,这份爱情比沈螺在人世间所有一切还要重要。是啊,当有一天你被另外一个人放在掌心,呵护周全让你心安温暖 ,当有一天另一个人的喜怒哀乐让你比自己的还要敏感,不就应该像沈螺吴居蓝那样,紧紧抓住爱惜吗!
能在一篇言情小说中读到纯美梦幻的感觉,能把一个儿时的童话引渡成当代的爱情故事,能让所有还相信爱情的人,在书中感动一份爱的意义,《那片星空那片海》做到了。“如果我的爱情是鲜花,我愿意拥抱它的美丽芬芳;如果我的爱情是荆棘,我也会毫不犹豫地拥抱它的尖锐疼痛。即使荆棘刺穿我的肌肤,刺进我的心脏,只要能距离他近一点、更近一点!” 书中散发出来的纯美爱情观,不正是爱情让我们着迷欣赏的吗!
“谢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中”,已是他们彼此生命全部的感恩与幸福温暖。是的,若能在生命的平静、悲伤或欢乐时,感念的,都是这句话,该是一种何等的幸福啊。又何必去在乎最后的不能执手老去呢!在有限的生命中,他们无限地爱惜过了,对生命,也是一种圆满。
如同结局“有的人注定是恒星,即使远离,甚至死亡,那光芒依旧留在你的星空中,照耀着你。”在所有过往的生命中,吴居蓝和沈螺的爱情,彼此守护珍惜,已经超越了整个生命的局限。在有限的生命中,去分享陪伴所有的美好,这也是永恒的意义和爱情最美好的纪念。
有限的生命里,因为有你,宁静温暖。
这本《乌丢丢奇遇记》是金波花费了两年时间完成的作品,这样的作品,如诗如画,迸发出智慧的火花,折射出深邃的道理。那种意境,像那清澈幽深的湖一般,怎能不引得读者遐想翩翩?在我们心中,该留下了怎样的回响与震憾呀。
故事主要写了一位老诗人——吟痴先生刚起床,一下子就愣在那里。地板上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一排小小的脚印。原来,这像刚学会走路般的小脚印是木偶乌丢丢的脚印留下的。在吟痴先生的家里,他听“诗篓子说诗,看可姐姐跳舞,也被吟老和可人的动人事迹深深地感动着。在他沉醉在从未体验过的快乐中,想起了布袋爷爷和珍儿姐姐。终于说服了吟老同他一起去寻找他们。一路上,他们遇到了许多感人而有趣的事:一只蝴蝶寻找去年救过她的那朵蔷薇;一个小姑娘种下鸡蛋,痴想种朵花朵;一群蘑菇人想拥有那叫作”心“的东西等等……慢慢的,乌丢丢长大了,他渴望变成人。一个能够回报爱、付出爱的人。然而,在一次大火中,为了救出珍儿姐姐,他被烧得只剩下了一只孤零零的小脚丫。
这是一部令人荡气回肠的文学之书;一部充盈着作者感悟与发现、智慧与思想的哲理之书;一部关于生命旋转,穿越了读者心灵的命运之书。《乌丢丢奇遇记》也许算不上跌宕起伏,但却在那些不起眼的一句句话和字眼儿里抒写了生命的变迁。读完全书,让人不由地想到人生的财富是什么?生命的意义又是什么?文中的老诗人、乌丢丢以及每一位主人公都为人生做了怎样的努力。他们用他们的故事为生命做了完美的诠释。
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值得我们去品味,去咀嚼。也就是这些小小的事物,让我们的生命更值得惊叹,更加可爱,更加眷恋。乌丢丢曾在文中说过这样的几句话:”你无法控制时间的流逝,无法控制天气的变化,更无法控制身边的任何一个人。你唯一能控制的,就是你的微笑,你的爱。“
那么现在,就准备好迎接自己的未来,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下去吧!
如果让你在深山中生活,你会怎样?如果让你在没有人的陪伴下在深山里生活,你会感觉孤独吗?那么,一只老鹰会给你带来快乐吗?我想你们应该会回答“不会”不过那可不一定。这你就有一位呢,想了解他的话,就和我一起来吧!!
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里,他要去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在离开之前,山姆只带了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岗片。仅仅这些他就出发了……
你们说他在山中生活的快不快乐?孤不孤单?有没有伙伴?那我就告诉大家,他快乐得不得了,一点点都不孤单,而且还有许多的“伙伴”不过这个伙伴呢,有点奇怪。它是一只鹰和一只黄鼠狼,怎么样?你有没有这样的伙伴?自我感觉一个能和动物交朋友的人一定非常了不起的人,即使你拥有高超的本领,但也未必能和动物交朋友呀!本书中,山姆是一个非常非常勇敢的男孩子。在面对生存环境的阻挠下,利用自己学到的野外求生知识,让自己在常人无法生存的深山你顽强的生活了下来。这种生活是没人陪,没人说话,就是与人隔绝的地方。在这种地方生活,最难熬的就是孤独。但却又可以体会到常人无法体会到的东西。如果一个人没有坚定的意志,没有野外求生的知识 ,没有急中生智的能力,那恐怕是无法在无水、无食、无衣、无人……在没有一切的地方生存的余地下,不能放弃,一定要抓住一丝希望。或许一丝希望,就救活了自己!
看了《山居岁月》 明白了野外求生是何等的重要,或许野外生存的知识,是你的探究法宝呢!!
今天,我又读了一遍《山居岁月》,故事中的情节再一次让我着迷。就像《华盛顿电报》对它的评价一样:“非常令人惊讶,这本书吸引我一读再读。它老少咸宜、风格清新,让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写了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几颗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对于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地生存。
跟随着山姆深入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渐渐地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和虚幻的想像,它的真实。艰辛和迷人如同磁石一般吸引着所有没有勇气和机会进入野外的我们。如何用打火石和钢片点燃火种;如何把木头削成渔钩在溪水中钓鱼;如何在没有鱼的时候寻找贝壳和山慈姑果腹……当这些人类用千百年时间习得,又被人类用千百年时间忘却的生存技巧在一个叫山姆的纽约男孩离群索居的日子里神奇地再现时,我们才惊觉我们已经和孕育了所有生命的自然界离得有多么遥远!
“惊风抖抖羽毛。我把它捧起来,贴近下巴,用鼻子去搓揉它温暖的毛……从这一刻起,我就爱上了这只鸟。看它滑稽、笨拙的动作,感受生命的存在,真令人愉快。”正是这只名叫惊风的幼小猎鹰与森林里的众多动物陪伴着山姆,让他在这远离人群的深山里,不再孤单。
山姆在少年时代能够有选择离群索居生活方式的自由和勇气是幸运的;有机会能和《山居岁月》相遇的人们也是幸运的,它让我们找到了自己的内心深处。
在这几天里,我和我们小组的同学已经读完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写得真好,在晚上的时候,都已经十点半了,可是,我还在读书。最后,每天都迷恋《时代广场的蟋蟀》,迷恋到废寝忘食的程度了。最后,爸爸为了让我睡觉,就说,如果再看,就会伤害眼睛的。最后,我想了想,爸爸说的对,我要先保护好身体,然后再努力的学习,这才是学习的最好方法,生命是最重要的。所以,现在我的眼睛已经近视了,如果再不好好保护眼睛,恐怕真的会更严重的。现在,我就给大家说一说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吧!
在草原上生活的很好的蟋蟀柴斯特,不小心被带到了纽约,认识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于是就结成了好伙伴。接着,亨利猫和塔克老鼠发现蟋蟀柴斯特是一个音乐天才,一个为音乐而生的天才,就这样,蟋蟀柴斯特成了全纽约最著名的音乐家。最后,蟋蟀柴斯特因为想念自己的家——大草原,于是就回到了大草原。故事的大概就是这样,这本书写得真是十全十美!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好的书,真是开心极了!
还有,这本书把柴斯特写的很生动,里面生动的介绍了柴斯特的勇敢和机智,还记得有一次,塔克老鼠不小心踢翻了火柴盒,所以引发了火灾,就这样,大火烧起来了,幸亏柴斯特让让外面的人赶来救火,所以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还有柴斯特才能死里逃生,不然,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就没有命了。
这本书里的人物都很不错,每个人都很纯真、善良,没有一个人贪婪,小气、品质不好,我想,写这本书的作者一定有一颗善良、而又闪亮的心。
今天我读了《山居岁月》这本书,读了它我心中倍感惊讶。
《山居岁月》这本书主要写了:纽约男孩山姆·葛博礼,再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奇斯山脉寻找曾祖父留下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这次出行的所有东西。他在深山中,用巨大的杉树树洞做房子;从凶猛的母鹰身边捉出一只小鹰,并将他训练成一只猎鹰;用身边的材料,制作各种调味料;设计各种陷阱,捕捉小动物;在深山中度过一年又一年……最后,将父母兄弟姐妹也带来了农场。
读完了这本书,我不禁感慨万千。他,山姆·葛博礼,一个少年,在克奇斯山脉里,仅仅只是依靠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山间的动物和水果,以及坚韧的意志力。全然没有依靠任何一样现代工具,和他人的给予,克服重重困难,在克奇斯山脉里生存了下去。这是多么大的意志力和勇气啊。如果是我们,有补给,有防范野兽的措施,有帐篷,有野营的全部装备,但是我估计没有一个人能够在那里过夜。因为我们的的意志力,在夜晚夜鹰啼叫、狼群嚎叫的情况下,简直不堪一击。所以,现在还不晚我们要尽力做一个:意志力坚强、勇敢,面对困难认真不放弃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人要做一个意志力坚强、勇敢,面对困难认真对待坚持不放弃的人。
最近,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山居岁月》,读了这本书,我引发了一阵思考。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主人公山姆逆向思考,在获得父母的同意下,带着最简单的野外生工具,离开了纽约这个大都市,回到曾祖父荒废的克斯奇山农场,尝试独立的野外生活,在几年后,家人因为不放心他,于是来到森林里和他一起住在了森林里。
相信许多小孩都有过离家出走的念头,但仅仅只是念头。也许有的孩子真独自走出过家门,不过,他们只是离家那么一两个小时,或去网吧、车站、公园等地方。最实际的问题是:离家后如何生存?找什么工作?住在哪儿?吃什么?一般来说,离家出走的孩子都是跑了再说,不会考虑太多。但无论如何,大多数出走的孩子一般都想往大城市生活吧。在我看来,故事中的主人公小山姆却有着聪明的头脑和坚强的意志力来值得我们去学习去挖掘,虽然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但我们女孩子要想拥有独立自强的性格,就得学学小山姆的这种大无畏的冒险精神。这更证明了学会生存,学会坚强,学会敢于面对困难等男孩成长必须具有的能力是多么的重要。
读完了着本书,我感慨万千,想到小山姆自己烧东西吃的时候,真是有些可笑,想到小山姆与动物决斗时,那场面真是触动人心,想到小山姆与家人团聚时,真是让人感到无比的幸福快乐……虽然我已读完此书,但还想再读一遍,因为他的风格清新,让人回味无穷。
一般教育理念都认为,先天因素不是人主观能决定的,对人生的指导意义不大,反而容易成为给自己找借口的理由,所以,不应该过于强调。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孩子自己决定不了的先天因素,对于生养他们的父母来说,却是后天因素,是可以选择的,尤其在当今自由恋爱时代,如何选择配偶,让孩子出生在哪里,确实影响到孩子未来的发展。所以,我们先来看看乔布斯的先天因素。
其实,乔布斯来到人间,可以说是生不逢时。他的母亲是美国人,在23岁读硕士的时候,认识了他的父亲,一个大学助教,叙利亚人,后来取得博士学位。他们在一次旅行中有了乔布斯,但母亲的父亲因为宗教信仰差异而反对这庄婚事,母亲想留下这个孩子,父亲似乎不赞成(后来,乔布斯到死都没去见亲生父亲,可能就和父亲这个态度有关),但母亲还是去外地生下了他,并找人抚养,开始要求养父母必须是大学毕业,后来,又退而求其次,要求养父母必须保证让孩子上大学。并与养父母签定了承诺书,才将孩子送人领养。母亲的父亲去世后,宗教障碍不存在了,母亲和父亲结了婚,还生了一个女孩,这个女孩后来也成为著名作家。再后来,母亲和父亲又离婚,女孩和母亲一起生活。乔布斯在多年以后,见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和妹妹,他们的关系一直很好。
这里透露出几个信息:第一,父母未婚先育;第二父母的出生地距离很远;第三,父母年纪都很轻;第四,父母的学历都很高;第五,亲妹妹的智商也很高。第六,他出生在美国。
最近,看到美国一个天才调查报告,调查表明:父母年纪越轻,智商越高,所生孩子成为天才的概率就越大。可见,乔布斯的先天基因还是非常好的,他妹妹也非常优秀,更证明了基因好。这些信息,如果有什么借鉴意义,那就是我们在选择配偶的时候,应该注意品位。进化论也表明,对配偶的偏好选择,影响了人类的演化,我们人类现在的许多特征和审美偏好,也都与性选择有关。所以,如何选择配偶确实是造就天才的第一步。
另外,更重要的一点是,他出生在美国。如果乔布斯的父母是在中国,乔布斯可能早消灭在萌芽之中了!因为在中国,一个23岁还没毕业的未婚女大学生,即使怀孕了,也不会把孩子生下来;即使把孩子生下来,也没有专业的收养机构帮助她寻找合适的领养父母;即使找到了领养的父母,也不会签署一份保证培养孩子上大学的承诺。所以,乔布斯虽然生不逢时,但却出生在一个观念多元、收养机制健全的国家,可谓不幸中的万幸。
《山居岁月》讲述的是男孩山姆离开在繁华城市的家,到深山老林里独自居住生活的故事。他起先还为了点火而犯难,被一只黄鼠狼吓一大跳,还只能睡在地上;但是到了最后,在他的努力下,他成为了一个标准的猎人——他有着自己的房子,有着做饭用的工具,有着纯手工制作的兽皮衣服,甚至还有这一只猎鹰!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学到了许多关于在野外生活的知识,例如:怎样从树木里提取盐,怎样捕猎,怎样制作工具等。但我从中学到最多的也是最有用的东西是山姆自立的精神与勇气。他在没有任何人的任何帮助下,只凭着一本书里学到的一点点知识,就在山中度过了一个天寒地冻的冬天,并且安全闯过许许多多危险的“关卡”。
自立是我们未来生活的一大关键,总有一天我们会像山姆一样脱离父母,离开温暖的家,独自生活,只不过不一定是在深山中,也不一定是山姆那么小的年龄;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只不过不一定是真正的暴风雪或时危险凶猛的野兽;这些都无所谓,因为关键不在于具体的事情,而是我们能否像山姆一样有探索未知的巨大勇气与克服种种困难的坚定决心。如果我们有着勇气与决心,我们就会成为像山姆一样的优秀“猎人”,我们也会有自己生活所需要的一切,就像山姆拥有他所需要的房子、做饭工具、衣服、猎鹰等等一样。
“自力更生”就是靠自己的力量把事情办好,《山居岁月》这本书的主人公山姆就是自力更生,在山林中独自生活的。我们也要向他学习,学习自立,学习怎样自力更生。
个人理解,易经是讲述各种背景下,个人与环境多次互动(博弈)的轨迹,重点是身临其境看过程,而非跳出当下论因果,更不是教人厚黑或下大旗;我觉得最有意思的是爻动产生变爻的演化过程,各种关联点的推演,给我的启发是一种做事的平衡与节奏感;而阴阳、乾坤,我的理解是把一个系统内关联的各方从联动、反馈这个视角抽象简化,让读者更清晰地看到“策略”产生的思维过程,锻炼读者的系统性思维能力。
所以忙总说:“《易经》是一本值得一生来慢慢品味的书,常看常新,因为随着自己阅历经历不同,看到的《易经》是不同的,有1000个人,就有1000种易经。这是自己经历的缩影。不着急,慢慢品味吧。几年后,再看以前自己的体会,又会发现大量错误需要纠正。我是把它当成人生经验手册来看的。”
忙总一向不屑掩饰自己的好恶,文字犀利直白,于是【读易经心得】系列中,用来解释卦象的例子,却往往过于光彩耀眼,类似满月的光芒,遮掩了群星,这有利有弊,利的话,可以吸引注意力,让人印象深刻,引发读者跳出个人经历的局限,思考更多,包括文章中光与暗的交织本身,就很有意思,于我自己是非常喜欢的;
至于弊的话,那就是一叶障目,有些网友只读例子可惜了,完全把忙总当体制内的信息源,简单以道德或功效或其它某种维度,来评价,引申例子,或为钓鱼故意歪曲,制造话题,不过是阻碍了自己的视野,简化再简化,不是读易,而是进入其它层面的思考了,类似讨论某个精彩的电影中,女主角漂不漂亮,男主角帅不帅,忙总说,“例子都是牵强附会的”,我的例子也是胡诌,看得懂就懂,看不懂也没办法解释;
【《易经》的辩证法,是非常精妙的,利用阴阳互相既对抗又合作,互相循环转变的特点,用物极必反,否极泰来的动态观,解释和构建了一个6维空间的离散变换群,解释了阴阳在不同空间位置相互之间的各种关系,以及各种演化的可能。基本是穷举法,所以才有价值。】-忙总语。
我感觉如果真要用实例来解释清楚卦象,需要把万千头绪同步推演(多维并行思维),文字是很难描述的,因为易经视角很独特,写文字和读文字的人,都在卦象中,坐标轴、参考系随时在变换,何来上下前后东西南北中?大方无隅,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想要丈量泱泱"大象",任何价值观或思维范式都要先松开一点,不要预设自己或彼方的立场,先凭直觉去整体理解,阅历不够或心不静,不能由点及面再扩展到更多维度,信息相互编织起来,是阅读不深入的。
上述解读,也是我对 “君子不器" 一词的理解。
能读到忙总的【读易经心得】系列,对于见识浅薄的我而言,是件很庆幸的事,因为忙总是活生生的一个人,通过阅读他毫无保留分享给大家的文章及直接的交流,一位我想象中的“忙总”在我眼前显现,我可以以他为坐标轴原点,于字里行间感受他的情绪,透过他的手指去看浩瀚星空之中,那经过他的思维与想象力格式化,于无序中显现的星座,为自己今后对易经的直接解读,打下基础。
后现代是反叛的年代,也是轻易就迷失自己的时代,“六经注我,我注六经”,忙总在【读易经心得】系列文章中,呈现出的宽广视野、深厚文化修养及内心坚定的自信,都让人佩服不已,这样的人,才是有底蕴去追求心灵上自由不羁的。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默默祝福忙总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前不久读了余华的《活着》,深深被他的文章吸引,于是,又捧起了他写的《在细雨中呼喊》。
读毕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突然感觉被人抛弃真可怕,特别是被自己的亲人抛弃。
孙光林做为故事的叙述者和最终的回归者,让他重温并饱尝了那个特殊年月带给他的辛酸。
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的爱似乎都被无形的枷锁禁锢着。无人敢多说一句,也无人敢替别人操心,只要一不留神也许就被戴上了一顶莫名其妙的帽子。因此,全村人特别是无事可做的妇女们,无聊致极的搜索着村里的新闻,然后以最快速度传遍大街小巷。悲哉!可怜的妇女们!孙光林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出生,出生在一个将爱包裹的时代,一个一穷二白的家庭。这些征兆就注定他将接受命运不平等的待遇,难以揭锅的日子,是他的父母再难负担这三个孩子,于是他被送出了,离开了他也许挚爱的父母和依然眷恋的故乡。他第一次被抛弃!在他的心中是一种无形的伤疤,时时隐隐做痛,让他追忆起那过往的日子。
新环境让他有了暂时的归宿,就在他心中刚要滋生家的温暖时, 一个晴天霹雳,对准了他的后爸。因犯错被别人揪住小辫,再难做人自杀而死。随后他多病的后妈,也是最信任、理解她的人也离他而去。他陪妈妈带好物品来到码头,本以为妈妈会带他一起走,可妈妈却独自一人上船,让他留在岸边,等着船慢慢开动,妈妈已消失在茫茫迷雾中时,他才恍悟到自己被妈妈抛弃了。爸爸走了,妈妈也走了,自己还是个孩子,他无法想象今后的生活,诺大的地方却无法被容纳。昔日美景越发显得惨淡,海上依旧托起的红日,此刻焦灼着他稚嫩而脆弱的心。在迷茫和惊恐中,他哭了,没有底气也没了勇气。他知道,心中勾勒的美景图宣告破灭,他又一次被抛弃。
他想到了南门,那个离开已久的家乡。不知故乡是否风貌依旧?他是否还能找寻旧日住所?阔别多年的父母还能否接受他?但无论如何,他心中还燃着一丝希望的火光。于是背起重重疑问和沉甸甸的希望,在朋友的帮助下,他踏上了返乡寻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1000字亲的路。一路群山逶迤,静水流深,他已顾不得欣赏,心中寻亲的信念取代了一切。细雨中,追寻儿时记忆,一路演绎着儿时嬉戏欢快的场面,因为只有想着这些,才能销蚀心头的恐惧。突然,他看到远处有一处活,这更是燃起他心头的希望,心中对家的呼喊越发强烈。走进一看,他的哥哥和弟弟正批着床单跪在地上,周围摆着的物品像是刚从大火中救出来的,一个女人和一个瘦骨嶙峋的男人也跪在那里,男人的嘴里不断的说着:“这活真壮观啊,真壮观!只不过这代价太大了”!他于是走上去说:“我要找孙广元”!(他的爸爸)
亲人相见已不相认,“物是人非事事休”!故事就在这似完非完中结束了,留给人无尽的思考。最终他依旧面对被亲人抛弃的惨局,故事虽没直接写出,但从整个家庭的遭遇中我们可以推断,虽然他历尽艰辛,心怀希望的找到了亲人,但亲人依然无法承担养育他的责任,他又一次被抛弃,被命运抛弃!
起初的我无法理解这种命运的捉弄,孙光林似乎是那个时代一切不幸的化身。他的遭遇让我心痛,怜惜。是时代将这个孩子折腾的遍体鳞伤,像恶魔一样吸蚀着他身上的营养,使他心力交瘁,一个特定时代的产物,就这样自我消逝在一个特定环境中,或许多年后他会走出这段阴影,但他走不出这个时代!一个将爱包裹,人性伪装的时代!
整本书都深深的压抑着我,悲剧的结局,往往给人最深沉的感动。抛弃固然可怕,但只要不自我抛弃,你就会永远的被接纳。不要太过奢求,因为人总是难以满足。知足常乐!当岁月的痕迹已悄无声息的在你脸上雕琢,当你的内心已拥有足够的豁达和睿和,你会霍然发现,早有一朵圣洁的小花在你心头静静绽放,发出圣洁的光芒!
这是一本励志小说,这是一本外国“武侠”小说,这是一本动人的小说,这是一本绝世佳作,这本书的名字叫《三个火枪手》。
我一看这本书就被它深深地迷住了,这本书情节曲折,资料丰富趣味。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达德尼昂的小伙子带着梦想来到了巴黎,在决斗中与另外三位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弥斯,三个人揭开了美若天仙、心如蛇蝎的绝世美女米来狄的诡计,让这个心肠狠毒的女人去了不归路,年轻人最终实现了他的梦想,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卫士。他的前途不可估量,因为有三个忠诚的朋友陪伴在他的左右……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达德尼昂,因为他智慧、义气、勇气并存,从来不出卖朋友,机灵的他能将一个个危险化险为夷。当然其他的人物也各有特色,阿托斯长相帅气,波尔多斯性格多变,阿拉弥斯是一个虔诚的教徒,还有与米来狄一样美若天仙的柏娜修……
爸爸说,中国有一部武侠小说叫《多情剑客无情剑》和《三个火枪手》严重相似,里面的女主角林仙儿简直就是米来狄的翻版,一样的美若天仙,一样的心如蛇蝎……
这本书揭露了人世间的美与丑、罪与恶。坏人终究会被揭开那副虚伪的面纱,好人终将会有好报。
我很喜欢读书,更喜欢一篇很短但令人感受不少的文章——《谁动了我的奶酪》,作者是一位医学博士斯宾塞。约翰逊。
故事是这样的:四个主人公的奶酪被分享一空后,两只小老鼠,能迅速适应变化,采取行动,而两个小矮人则相反,直至过去了很长的时间,唧唧改变了想法,决心克服心中的恐惧,到迷宫中去寻找新的奶酪。而哼哼还在想奶酪为什么会消失,还在等着奶酪自己回来。再寻找中的唧唧明白了许多道理,并把他们一一写在墙上。经过千辛万苦,无数次失败、迷路,终于找到了大量的新奶酪。他并没有贪婪地去享用这些奶酪,而是决定只带上一点点,再去寻找新的奶酪。
如果说我在生活中是他们四个中的哪一个的话,我想我是哼哼与唧唧的结合。我向唧唧一样打算着未来的一切,准备接受变化,又像哼哼一样当变化来临时,用有些恐惧,不能按计划支持下去。
如果我想要做哪个角色,那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唧唧这个角色,因为我知道,只有不断改变,不断地调整和更新自己,才能在这个茫茫的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
我想《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本书让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很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并引领我找到了另一个领域,取得我梦寐以求的成功。
在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国际大奖小说,《山居岁月》,这本书是美国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故事幽默风趣,让人百看不厌。里面的主人公是山姆。他在无意中得知,他祖父在克思奇山留下的一块格博礼农场。他在五月的时候离开了家去寻找格博礼农场。他带了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和一些钢片和打火石。这就是他在山中生后的用品。在寻找格博礼农场的过程中他历经了艰险,他让自己像是一棵树,要生活在格博礼农场。
让我最喜欢的一级是“国王的猎鹰”。里面讲的是山姆想要一只猎鹰。于是,他便去图书馆去查阅猎鹰的习性。发现猎鹰的巢筑在悬崖峭壁上。于是他便来到离格博礼农场最近的一座大山。他看见有一只母猎鹰在山上筑了巢,还生了一窝鹰宝宝。山姆爬上了山,看见了鹰巢里的5只鹰宝宝。他便挑选了一只大的小鹰。回到了他的帐篷。
这段难忘的山居岁月里,山姆学到了很多东西:用猎来的鹿皮制衣,用猎物的肉制成好吃的食物,用河边的陶土捏造供自己取暖的火炉等等,这些事可是我们这些过贯了养尊处优生活的人想也不敢想的呀!在这期间,山姆还交到了许许多多的朋友。有浣熊杰西,有黄鼠狼男爵,有猎鹰惊风,有大学英语教授邦杜,还有男孩夹克先生,给他的山居岁月增添了无穷的乐趣,让我羡慕极了。
想知道更多关于山姆的故事吗?请读《山居岁月》。
舒庆春,是我国著名的作家,他的笔名叫老舍。我读过老舍写的《骆驼祥子》、《老张的哲学》、《茶馆》、《猫》和《养花》。其中《养花》这篇文章我最喜欢了,因为它让我受益非浅。
”不劳动,连株花也养不活,难道这不是真理吗?“对于这句话,我体会很深。做什么事都要付出劳动,不劳动就能得到劳动果实,那只是空想,只会一事无成。就拿我学习来说吧,以前,我很懒,连课堂笔记也不记。到了考试关头,便来了个”临时抱拂脚“,东抄西借,蒙混过关。结果呢,正好应了那句话:”宜未雨而绸谬,勿临渴而掘井。“所以,我的成绩一直不太稳定,晃来晃去的,这就是我没有付出劳动与辛苦的结果。今后,我要改掉这个坏习惯,在学习上多付出一些劳动与辛苦,稳扎稳打,只有这样,才能巩固学到的知识,也只有这样,才会使学习成绩得到明显的提高。
”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对于这点,我的体会就更深了。现在我已上五年级了,学习成绩好坏关系到今后的考初中的成绩,所以学习比较紧张。天天有着许多学习班的作业。一回家二话没说,就开始写作业,如此争分夺秒,却事与愿违,常常做不了一会儿,就会头痛,书啊,本子啊,在飞舞打仗,一行行熟悉、整齐、美观、清楚的文字就变成了潦草、参差不齐、歪歪扭扭的蝌蚪文了。后来,我做一会儿作业,就到屋外跳几下,活动活动养花读后感500字筋骨,借此换换脑力,然后再回去写一会儿,如此反复,我觉得好多了,而且作业的质量也得到了保证。
看了《养花》这文章,让我知道了我们”业精于勤“,而不能”荒于嬉“。
《培根随笔》就是一部写道理的文章集锦,没有华丽的辞藻和声情并茂的人物,只有无限的讨论与研究,真是是物必谈,无所不谈。
本书作者,自然就是弗兰西斯-培根英国著名哲学家和文学家。一六〇三年被封爵士,一六一三年升为首席检察官,一六一七年成为掌玺大臣,一六二〇年被封为子爵。一六二一年被控受贿,从此下野,脱离官场。一六二六年死于实验。本书的道理,均是其一生中经历中总结出来的。
还有其中一些完全是十七世纪的思想,例如:世上的确有人好见异思迁,视固守信仰为枷锁缠身,故而在思想行为上都追求自由意志。
虽说专讲道理,但也不乏有趣的比喻:一位先人曾因诗能满足想象而称其为魔鬼的酒浆。而有些话也是经典:所有感情中最令人神魂颠倒这莫过于爱情与嫉妒。
本书也似乎是借助《圣经》来说明道理。
从书中所用的人名、地名、事名,更可以看出他的才识来。
我闷在生活之中总会不经意之间说几句富有哲理的话,只要用心记录,你也会成为培根。
前不久我读完世界银奖小说《山居岁月》,合上书本,从在椅子上,头仰着,闭上眼睛,回想起那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还有那些惊险、伤心、励志的画面,不由地从心里赞这本书。本书的主人公山姆正在享受着过寒假的欢乐,与小伙伴一起娱乐,自由自在时,遇到一件令人沮丧的事。一天吃饭时,他的父亲对他说:“山姆,你已经13岁了,该独立了。我准备将你送往葛采尔森林去寻找你爷爷的遗物与小宅,行吗?”山姆知道那是个危险的森林,可是他爸爸又那么温和地对他说,只好点头答应了。第二天,他被子送往森林,他的冒险开始了,他先找到了许多木料,制成了所需要的家具,后面还认识了小鹰“惊风”,与它成为伙伴。往后,它们一起合作,躲过野兽与猎人的追杀,完成了任务。
谁会相信一个未成为大人的少年,居然自己在一片危机四伏的森林里,而且完好地生存了下去。他用智慧创造了自己的小家,用勇气去捕杀猎物和与敌人抗战,用坚持不懈的精神完成了自己的目标,还用那好强的心理找到遗物,令人折服。
想一想,我们和他一样大,一样出生于老百姓家,为何这些品质我们却没有?要是换作我们会怎么做?是否会坚持不住,逃了出来?如果坚持下去会怎样?一连串的问题让我反复思考,反复琢磨,最后得到了一个启示:作为一个与山姆同门同岁的人,作为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我们来说,山姆是我们的榜样,我们应该学习他那机智勇敢,坚持不懈,英勇无畏的品格,虽然不能去森林去体验,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中体现出来,不要当一个“小皇帝”。
星期五的早上,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和时间赛跑》,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在”我“外祖母去世的时候,我非常伤心,爸爸教育 ”我“说,”所有时间里的事物,永远都不会回来,你的昨天过去了,你不能再回到昨天。有一次,放学时看到太阳快要落山了,我就对自己说:“我要和太阳赛跑,在太阳下山之前跑回家”。于是“我”不停的往家跑,最后在太阳下山之前我回到了家中。后来,“我”经常玩这种游戏,养成了和时间赛跑的习惯,节约了很多时间。
不只林清玄如此,历史上有许多成功人士小时候的经历也使他们一生受益无穷。如鲁迅、爱因斯坦、牛顿。听说有人鲁迅,你为什么有那么时间看书呢?鲁迅回答说:“因为我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在了学习上。”还有一位名人说,你热爱时间吗?那么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够成生命的材料。我听了这些句话,有些惭愧,因为我把别人看书的时间用在了看电视上。
我们要爱时间,更要珍惜时间。
我要呼吁人们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就是生命。
读了这篇课文,我懂得了时间的珍贵,时间一去不复返,我们每个人都要节约时间,用更少的时间做更多的事情。拿我来说吧,我以前看书、写字总浪费时间,别人晚上七点写作业九点就睡觉了,可我总是磨蹭到晚上八点开始写作业十点钟才写完作业,我就比别人多用了一个小时,我以后要改正自己浪费时间的毛病,一回家就写作业,早写作业早完成,然后早早睡觉身体好。
《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这本书,是爸爸在收拾姐姐书柜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这是一本让我如痴如醉的科幻小说,看过这本书能使我增长见识,增长幻想能力。
《哈利.波特》这书籍我没有全集,只有“与阿兹卡班的囚徒、与混血王子"这两个版本。书的作者是来自英国的女作家J·k罗琳,那我就来讲一讲“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吧!
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在霍格沃茨魔法学度过不平凡的两年,期间他听说了魔法界中有一所叫做阿兹卡班的监狱里关押着臭名昭著的囚犯——小天狼星布菜克。他曾经以一条咒语杀死了十三个麻瓜(非魔法界人士)和小矮星彼得,还帮助伏地魔杀死了哈利的父母,哈利有幸逃脱,但在头上留下一道月牙形的疤痕。他在监狱里的睡梦中还梦吟道:“他在霍格沃菠……”然而,哈利却真正遇到了他,哈利听他解释清楚了一切,还知道了小矮星彼得才是背叛他父母,杀死十三个麻瓜的凶手,于是……
我认为,哈利值得我学习。你想想,如果你的父母死了,你一个人呆在处处受欺负的家庭,你会不会感到失望,甚至自寻死路?可是哈利却没有这样,哈利却在遇到小天狼星布莱克的时候,举起了他的魔杖。
读完这本科幻小说,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遇到困难和危险要用勇气和智慧战胜它,永不退缩。生长在现实生活的我们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那种精神,我们虽然不懂魔法,但我们必须好好学习,让知识和智慧来强大自己!
居里夫人犹如一枝花,这枝花在法国萌发绚烂了世界科学史的整个花季。飘散淡淡清香的笔上,有她的聪颖与傲骨,坚强与纯洁,淡泊与柔情……
居里夫人原名玛丽娅.斯可罗多夫斯卡娅是法国物理学家,探究放射性现象,发现了镭针两种放射性元素,一生两度获得诺贝尔奖。这位伟大的科学家,以自己的勤奋和天赋,在物理学和化学领域,都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因此成为唯一一位两次在不同领域,两次获得诺贝尔奖的著名科学家。
书中说:“幸福需要享受,但有时候,幸福也会轻而易举的击败一个人。承受幸福,是要珍祝幸福而不是一味的沉淀其中,如同面对坛陈年老酒,一饮而尽,往往会烂醉如泥不省人事,只有细品慢咂,才会品出真正的香醇甜美。人生中,有许许多多的承受,对疾病、痛苦、压力的承受需要的是锲而不舍的精神,勇往直前的果敢;对幸福,荣誉,赞美的承受需要的是不骄不躁的平和,孜孜进取的行动。
不要在人我是非中彼此摩擦。有些话语称起来不重,但稍有不慎,便会重重地压到别人心上;当然,也要训练自己,不要轻易被别人的话扎伤。”是呀,平时生活中,我们的`很多伤心,难过不就是因为太在乎了吗?原来,一个人的快乐,不是因为他拥有的多,而是因为他计较的少。
全书读完,很多发人深思的精彩话语仍在脑中紫绕,有一句话最为清晰,“我从来不曾有过幸运,将来也永远不指望幸运,我的最高原则是:不论对任何困难都决不屈服!”只要我们都向居里夫人学习,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终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