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河传读书心得优质文章(通用32篇)
曹禺在一九三四年发表四幕剧《雷雨》,剧本反映了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都市上层社会生活的腐烂与罪恶。作者以卓越的艺术才能深刻地描绘了旧制度必然崩溃的图景,对于走向没落和死亡的阶级给予了有力的揭露和抨击。
四幕剧《雷雨》在一天的时间(上午到午夜两点钟)、两个舞台背景(周家的客厅,鲁家的住房)内集中地表现出两个家庭和它们的成员之间前后三十年的错综复杂的纠葛,写出了那种不合理的关系所造成的罪恶和悲剧。它写的主要是属于资产阶级的周家,同时又写了直接受到掠夺和侮辱的鲁家。《雷雨》中主要人物的结局有的死,有的逃,有的变成了疯子。剧本的这种强烈的悲剧性不只深刻地暴露了资产阶级的罪恶和他们庸俗卑劣的精神面貌,而且引导观众和读者不得不追溯形成这种悲剧的社会原因。这正是《雷雨》这一名剧深刻的思想意义之所在。剧中的人物不多,但作家对主要人物形象都通过尖锐的戏剧冲突和富有性格特征的对话,作了深刻的心理描绘,他们都有鲜明的个性,每一个人物都显示了他的作为社会人的丰富内容,以各自的遭遇和命运激动着人们的心弦。
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都市里,资产阶级往往带有浓厚的封建气息,周朴园正是他们中间的代表。他既是尊崇旧道德的资本家,又是在外国留学过的知识分子。对于这个人物隐藏在“仁厚”、“正直”、“有教养”等外衣下的伪善、庸俗、卑劣的精神面貌,以及由此产生的罪恶,作家通过富有表现力的戏剧情节——例如他对侍萍的“忏悔”、对繁漪的专横、处理罢工的手段等等,给予了有力的揭露和批判。鲁贵是一个不识羞耻、趋炎附势的奴才,在他和周朴园这两个人物身上,作家所投射的憎恨是极为鲜明的。性格更为复杂和矛盾的一个人物是繁漪,在这个人物的塑造上,特别显示了曹禺优异的艺术才能。繁漪是一个“五四”以后的资产阶级女性,聪明、美丽,有追求自由和爱情的要求;但任性而脆弱,热情而孤独,饱受精神折磨,渴望摆脱自己的处境而又只能屈从这样的处境,正象作者所说,她陷入了“一口残酷的井”。作家曾说:“在《雷雨》里的八个人物,我最早想出的,并且也较觉真切的是周繁漪”。作者用力刻划了这个人物的内心世界。她对周家庸俗单调的生活感到难以忍受,对阴沉的气氛感到烦闷,对精神束缚感到痛苦,她要求挣脱这一切。在一定意义上她也是一个被侮辱与被损害者。而剧本又使她在难以抗拒的环境中走向变态的发展:爱变成恨,倔强变成疯狂。悲剧的意义于是就更加深刻和突出。作家曾说:“这类的女人许多有着美丽的心灵,然为着不正常的发展,和环境的窒息,她们变为乘戾,成为人所不能了解的。受着人的嫉恶,社会的压制,这样抑郁终身,呼吸不着一口自由的空气的女人,在我们这个现社会里不知有多少吧。”强调形成这种悲剧的社会原因,同情象繁漪这样人物的内心苦闷,当然都是应该的,但说她的一切是“值得赞美的”,她的心灵是美丽的,则表现了作家在着重控诉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对于人的摧残和损害的同时,对这些人自身的弱点缺乏批判,
并且给予了过多的同情。对繁漪是如此,对周萍也是如此,象周萍这样一个具有苍白空虚的懦弱性格、一切都打着他那个家庭出身的烙印的人,作者在他的结局的处理上,显然表现了不应有的同情。周冲的年纪尚小,他生活在飘渺的憧憬和梦幻里,对现实缺乏深切的理解。这个年青人最后的惨死,不仅揭露了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同一切美好愿望的对立,同时还暴露了这个封建性的资产阶级家庭的罪恶。
除了精神上、物质上都依附于周家的鲁贵以外,鲁家其余的三个人物都是属于社会下层的被侮辱与被损害者。鲁妈和自己的女儿四凤的几乎相同的经历,深刻地说明了在那个社会里这些平凡善良的人物的遭遇和命运。虽然鲁妈对有钱人怀着仇恨和警惕,但仍旧无法阻止女儿走上她所恐惧的道路。四凤对社会现实是无知的,鲁妈和四凤是那样纯朴,容易受骗,因而她们母女的遭遇与繁漪、周萍不同,就更强烈地引起了人们的同情。鲁大海这个人物虽然写得还不够丰满,但作家对他赋予了很大的热情,这是体现作家社会理想的形象。他粗犷,有力,最后《雷雨》中的那些人都毁灭了,他却走向自己应该走的道路。鲁大海的出现给作品的阴郁气氛带来了明朗与希望。
由于作家主观上对产生这些悲剧的社会历史根源当时还缺乏科学的理解,把悲剧的原因解释为“自然的法则”,认为“宇宙正象一口残酷的井,落在里面,怎样呼号也难逃脱这黑暗的坑。”这种思想认识影响了作品反映现实的深广程度,并且带来一些思想上和艺术上的弱点。在《雷雨》的“序幕”和“尾声”未删之前,这种影响更为明显。例如以性爱与血缘的伦常纠葛来展开戏剧情节的处理,不只有艺术上使人感到塑造的刀痕,甚至如作者所说“有些太象戏了”,而且也反映了当时作家对支配人类悲剧的力量的认识上的模糊不清。但由于遭遇对他所写的生活非常熟悉,爱憎分明,剧中人物的真实刻划,读者或观众仍然可以从中看到这一悲剧的深刻的社会根源。
《雷雨》在有限的演出时间内,成功地概括了一个资产阶级家庭前后三十年的腐朽堕落的历史。
最近两天,我读了一本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金银岛》。
史蒂文森,1850年生于苏格兰爱丁堡,他很好学,总是随身带两本书:第一本是读的,第二本是记笔记的。史蒂文森有许多代表作,《金银岛》就是其中的一部。香港著名企业家霍英东非常喜欢这本书,里面的小吉姆是他年轻时的偶像。下面我们就来探索这本宝书吧!
这本书的主人公吉姆获得一张金银岛的藏宝图,于是他就和他的几位朋友登上了一艘名叫“西斯盘纽拉”的大船,这艘船将会带他们到金银岛上。但是谁也没想到,这是一艘海盗船!在去金银岛的途中,吉姆无意中听到船上的一位厨师西尔维要谋反,于是就把这件事告诉了他的朋友,朋友们听后默不作声,光凭他们几个单枪匹马的人怎么可能战胜那么多海盗嘛!最后,吉姆他们在最危急的时候战胜了海盗,夺回了“西斯盘纽拉”号,返回了故乡。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少年的智慧、勇气,还有他们的正直:绝不和海盗讲和,这一个特点正好体现出他们的一身正气。
《边城》是沈从文(现代小说家,散文家,历史文物研究家,京派小说代表人物)小说的代表作,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
《边城》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沈从文小说的代表作。它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边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
《边城》塑造的主人公渡船少女“翠翠”,是纯洁美丽的化身,是《边城》美好的灵魂:“爷爷”老船夫是淳朴厚道却也倔强的老人,他为翠翠美丽而自信骄傲,为了翠翠嫁一个好人家,他不计地位的贫寒低贱,内心凄苦忧虑与责任自信交错。
初读朱自清的文章,我沉醉在他所描绘大好春光中,沉醉在清丽脱俗的荷塘月色里,沉醉在诗情画意的秦淮河,也会在匆匆的时光中去领悟他给予我的启迪。可在他许许多多诗般优美的文章里,唯独那一篇《背影》深深触动了我的心弦,他们父子俩间真挚的爱宛若一片片花瓣飘落在我的心湖里,一圈一圈荡起了涟漪,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文章起初便交代了父子俩因祖母的过世而相聚,父亲赋闲在家,家里满院狼藉,光景惨淡,一股淡淡的哀愁萦绕在这字里行间,我的心里也不禁泛起点点涩意。但当我看到父子浦口送别的场面时,心里的涩意点点加增,泛起酸来,那股子酸劲儿直直涌到双眼,酸涩难忍,眼里心里皆无法平静。那位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的父亲,穿过铁道,翻过月台,费了好大一番力气只是为了帮孩子买几个橘子留着路上吃,这时的朱自清看到他父亲努力却艰难的背影落下泪来,而我的心狠狠的疼了一下。而父亲买完橘子后,便一股脑的把橘子放在朱自清的皮大衣里,好似松了一口气,踏实而满足。我不禁想到:这就是父亲吧,是世间千千万万父亲的写照,他们的爱朴实却又因为不善表达笨拙,只好融化在这几个黄澄澄的橘子里。可真正的爱不就是这样?褪去了华丽的辞藻,蕴藏在生活中的一举一动,一点一滴,那些令人感动的、喜悦的、温馨的可不就是爱?可不就是一个平凡的父亲对自己的孩子那份真挚、沉甸甸的爱?最后父子道别淹没在了来来往往的人群,离别的伤感浸在了数次的回眸中,浸得朱自清落下惜别之泪,浸得我落下感慨之泪。
文章读到最后,我的眼前仿佛也浮现出了那个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身影,那个翻越月台努力的身影,那个渐渐消失在人海中的身影。眼前的身影不断与我所熟悉的身影重叠,是我父亲的背影,那一个伟岸而温暖的背影。印象中的他曾是意气风发的模样,可在他做饭的背影里,在他修灯的背影里,在他离家工作的背影里,他的两鬓渐渐出现了白发,眼角已有了岁月流经的痕迹,他不再像年轻时精力充沛,反而会看着电视就缓缓入睡。我长大了,他,却老了,可是他给予我的那份爱却只增不减,而他的背影在一天天的琐碎里显得愈发温暖。
其实我们与父母的缘分不过就这一世,我们既不能留住匆匆的时间,也不能让父母永远年轻,那我们能做什么呢?我想,就是在这静好的时光里,好好感受家庭的温馨,感受每一次爱的馈赠,并不遗余力的回报爱,感恩爱。不要错过每天的第一句早安,归家的第一杯茶,还有那盏夜晚中为你而亮的灯,甚至连背影都不要错过。外出在外的游子也要常回家看看,那依靠家门等你归来的背影你可知饱含多少的思念与担忧?百善孝为先,老祖宗告诉我们的不仅是要迎难而上成就事业,还是知恩图报孝敬父母。国是千万家,每个人都守护好自己的小家,便能筑起国这个大家。千万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剧发生在我们身上。
“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门前老树长新芽,院里枯木又开花,一生要讲许多话,藏进了满头白发。
我看到了一本书叫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里面的问题很有趣,其中有一个问题叫花为什么有的香有的不香呢?这个问题是这样解答的。
一般来说,大多数植物的花朵里都含有香气,但并不是所有的花朵里都含有香气。为什么有些花朵里含有香气,有些就没有呢?首先让我们来看一看香气的来龙去脉。
花之所以有香气,那是因为花朵有着制造香味的工厂————油细胞。这个工厂里的产品就是具有香气的芳香油,它可以通过油管不断地分泌出来,并且在通常温度下能够随水分而挥发,从而变成气体散发出诱人的香气,所以又叫它挥发油。因为各种花卉所含的挥发油不同,所以散发出的香气也就不同。我们之所以能闻到花香,是从挥发油逃跑出来的气体分子钻入我们鼻孔的缘故。另外在有些花朵里虽然没有油细胞,但是它的细胞在新陈代谢的过程中,会不断地产生一些芳香油。还有一些花朵的细胞里不能制造芳香油,而含有一种配糖体,配糖体本身虽然没有什么香气,但是,当它受到酵素分解时,同样能发出香气来。
我的感想:这本书很有趣,希望有很多人看这本书,增长见识。
初读《鲁滨逊漂流记》,我常常沉浸于作者所描绘的奇妙玄幻的荒岛世界。而随着年龄的推移,再品《鲁滨逊漂流记》,除了对荒岛世界的无限向往,我还从中感受到了勇士的感恩之心。这份感恩之心在伴随着勇士成长的同时,也为我的成长之路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的成名作,小说是笛福根据水手亚历山大·塞尔柯克的经历创作。这部作品主要描写了主人公鲁滨逊在数次航海中历经磨难,在一个荒岛上通过自己与自然的抗争成功度过20--年的时光,并最终获救回到英国的故事。小说赞扬了人类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不畏艰险、奋勇拼搏的精神,成为风靡世界的一部优秀文学作品。
小说主人公鲁滨逊从小对航海就有极大的爱好,他没有听从父亲的劝告,执意选择了航海。在一次又一次的旅途中,他遭受了许多难以预料的事故,幸运的是,最后他都有惊无险,成功返航。然而,一次又一次的挫折与磨难并没有浇灭他内心对航海的狂热火焰,反而诱惑他开始了新的航行。可是这一次,鲁滨逊又一次遭遇了重大事故,来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
面对岛上的恶劣环境,鲁滨逊通过搬运大船上的物品以及自己的创造,与大自然进行勇敢的抗争,逐渐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在一次土著人之间的战争中,他还解救了一名土著人——“星期五”,并将其作为自己的仆人。后来,有一艘英国船在荒岛附近抛锚,主人公鲁滨逊便成功获救,返回英国。
初读《鲁滨逊漂流记》,我体会到了小说主人公对航海挑战自我的渴望和勇于同大自然抗争的精神;再读《鲁滨逊漂流记》,我看到了那一时期英国殖民者在小说中的影子;三读《鲁滨逊漂流记》,我已学会不再单纯地从一个角度来评价一个人物或一部作品,而是学着从中发掘更多能够给自己带来启示的东西。而这一次,我学会了感恩。
在一次又一次的航海途中,每当一切化险为夷,鲁滨逊都会感谢上帝,感谢他对自己的眷顾。当他流落到荒岛时,每天晚上他都会做祷告,感谢上帝赐予他的一切。也许,就是这种对上帝的感恩,使他撑到了最后。
在现在这个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每个人都在为了自己的理想而不断努力,渐渐地便忘记了对生活感恩。每个人在成长的历程中都有许许多多需要感恩:感恩父母,感谢他们对自己的辛勤培养,为自己的生活开辟一片蓝天;感恩老师,感谢他们对自己的谆谆教诲,为自己的道路指明正确的方向;感恩朋友,感谢他们对自己的劝慰鼓励,为自己的土地增添艳丽芬芳;感恩生活,感谢它为我们提供了一片傲游的海洋!
生活中需要感恩的有许多许多,可这一切似乎都被我们所淡化了。失去了一颗感恩的心,现代人便迷失在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中,无法自拔。想想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富士康”事件,倘若那些跳楼的人常怀一颗感恩的心,时时惦念父母朋友对自己的好,又怎能轻而易举地置自己的生命于一时愤慨之间呢?倘若鲁滨逊也不懂得感恩,一遇到狂风巨浪便怨天尤人,恐怕我们也就不会看到他后来在荒岛之上的奇妙际遇了。
所以,让我们常怀一颗感恩的心,将感恩付诸于平时的日常生活之中。否则,或许就会像小说结尾的鲁滨逊一样,空怀一颗感恩之心,却再也找不到那些要感恩的人了。
龙应台的《目送》一书,包含写父亲、母亲、儿子、朋友、兄弟的七十三篇散文,深邃、美丽的文字,吸引我在这个七月盛夏用几个晚上读完该书,共鸣之处颇多,最是印象深刻的还是跟孩子有关的《目送》和《十七岁》。
首篇《目送》,讲述儿子华安上小学第一天目送其消失在门里;十六岁机场送别一寸不移的跟随安检的儿子终没等候到儿子消失前的回头一瞥;大学时不搭同路的母亲的车,留下母亲高楼俯视其等公交车的身影。叙述着孩子的成长过程及其变化,透露着作为母亲的落寞无奈与对不必追的选择。我们又何尝不是在孩子的成长中要不断顺应孩子的变化呢?
《十七岁》那篇读到华飞从德国飞到希斯罗机场与剑桥演讲的妈妈相会时那段,华飞拒绝妈妈为他预备的雨伞;笑说妈妈对欧陆早餐与英式早餐的大惊小怪;提醒妈妈只说就可以不要用手指牛顿苹果树后代……让我想起前一日儿子挂掉我没有说完的电话以示对我管束他的抗议,再打过去,直呼神经病随即挂断来对付我的啰嗦,跟十七岁时的华飞不同的是,儿子七岁就开始了跟妈妈意见不一时的应对,就那么不轻不重不咸不淡的应对着,让你爱不来气不起的。还在为儿子挂我电话的事情耿耿于怀,计较着儿子对我不尊的时候,从《目送》的文字中读出作者在面对孩子时,跟所有的母亲一样有困惑,不同的是她懂得控制,使得她在孩子独立和疏远时,懂得用自我调整的方法尊重孩子作为独立的人所应有的自由和尊重,这也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犯的一个错误,总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孩子,导致跟个性独立的孩子发生冲突时鲁莽的给孩子定义为叛逆。我们要像作者那样,做一个睿智的家长,把孩子当做一粒种子,给予足够的阳光、空气和水,爱护他、滋养他、保护他,让孩子感觉到自己不是在被塑造被管制被约束,而是在溢满爱的环境中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一切不能应用到实际生活教育的理论学习都是无用的。好读书,读好书,重在应用,尊重孩子的成长变化,做好孩子的好父母。
最近,暑假里我读了一本萧红写的《呼兰河传》,内容十分精彩、有趣。
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一天,萧红和他的祖父来到田野里。祖父给田地锄草,萧红看到很多玫瑰花,就去摘了一些玫瑰花。一边给爷爷的帽子上插花,一边笑。祖父闻到了玫瑰花的香味说道:“我家的玫瑰花真香,哪怕十里路都闻得到。”听到爷爷如此夸张的说自家的玫瑰花,萧红情不自禁的开怀大笑。
从这段故事里,我可以体会到萧红的童年生活是多么的无忧无虑,另外也让我感受到她是那么的天真可爱。但是我又为萧红的英年早逝而惋惜,像她这样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作家若还在人世,一定会给我们带来更多更多的优秀作品。
萧红的童年生活也让我忆起了我的美好童年生活。记得10岁时,我和姐姐在一片雪白的草地上打雪仗。当时我们打得不分胜负,两人脸上都洋溢出灿烂而快乐的笑容。虽然过去了好久,每当回忆起,我的心田间就会自然而然的流露出暖暖的快乐感。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同学们让我们好好珍惜上帝送给我们最美好的时光——童年吧!
“读一本好书,就像交到了一个朋友。”这句话说得不错,我最近就交到了一个“朋友”,它就是《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的内容丰富多彩,想法很独特,写出了一个个生动的人物,让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讲了一位英国绅士菲利斯·福格因为和俱乐部牌友打赌八十天能不能环游地球而带着仆人“万事通”踏上了环游世界的旅途。菲利斯·福格和万事通排除了吃官司、遭遇海上风暴、被抢劫等情况,还英雄救美把一位美丽的夫人带到了自己的旅途中。当然,只有这么点困难是不够的,还有一位傻瓜侦探费克斯误把福格当成了银行劫匪,一直追着福格环游了地球。但是他为了能在伦敦拘捕福格,最后一直尽力帮助福格顺利环游地球,到达时却被发现盗贼已被拘捕……旅途因为他也变得更加有趣。福格在经历了没登上轮船的事故后,以七十九天的时间环游了地球,得到了-0英镑和一位妻子……
读完这本书,我对福格的沉稳、冷静大吃一惊。无论是海上的风暴快吹沉了轮船,乘坐的火车的铁轨没完全铺设好,要穿过危险的丛林,还是火车被印第安人抢劫,耽误了许多功夫,甚至葬身大海都不能让福格担忧和急躁起来。这是何等的冷静啊!我们也要向福格学习,学习他的冷静、沉稳。遇到困难时不慌张,要冷静的应对发生的困难,努力地解决困难。福格还有一点值得我敬佩,那就是他很乐善好施。他会打牌赢的钱都捐出来给慈善机构。我们要学习他那种乐善好施的精神,不吝啬自己的爱心。
看这本《八十天环游地球》真是让我受益匪浅!
鲁迅的著述浩如烟海,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百草园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在文中,作者充分描绘出百草园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是一个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机,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百草园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年龄时,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老师家的书房。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习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内容。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通过将百草园与三味书屋比较,让我感觉到童年是那么美好,令人留恋。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一天下来几乎没有时间玩耍,这束缚了学生爱玩的天性。而我们现在上的学校,每节课下课都会有时间玩,也还算得上自由。跟三味书屋比起来,我们像在天堂。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里,揭示了儿童广泛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成长的合理要求。
我觉得,在让儿童接受教育的同时,也应该让他们玩好。
鲁迅的名字家喻户晓,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了鲁迅的《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等文章,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与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亲切地交谈。
你知道宝葫芦吗?宝葫芦是一个想有什么就有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用什么就用什么的宝贝。
《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讲了主人公王葆的奶奶经常给王葆讲各种各样宝葫芦的故事,于是王葆也想拥有一个这样的宝葫芦。一次,王葆在河边钓鱼的时候,偶然钓到了一个这样的宝葫芦,宝葫芦给王葆变的东西吃不完也用不完,有了这个宝葫芦王葆学会了偷懒。一次数学考试王葆想考一百分,就委托宝葫芦帮忙,可就在王葆交卷的时候,别人的试卷到了王葆的手里。后来王葆知道了宝葫芦变的东西是偷来的,一气之下王葆就把宝葫芦扔了,但宝葫芦自己又跑了回来,他又把宝葫芦劈碎,但宝葫芦又自己复原了,又把宝葫芦用火烧,可它竟然不怕火。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什么东西都是通过劳动获得的,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没有辛勤的劳动就没有成功的喜悦,我想我们不能像王葆那样异想天开,要做一个脚踏实地,辛勤劳动的人,这样才会收获成功和喜悦。
中华民族文化有着五千多年灿烂历史,而国学经典又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读了《国学经典诵读》这本书后,让我受益良多:
宽 容
“有忍,其乃有济;有容,德乃大”。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与别人有些摩擦,在这时,我们如果与之相持不下,则二者之间的关系不仅会越来越差,甚至有时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反之,若我们各自退后一步,宽以待人,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韩信忍一时的胯下之辱,最后却成就自己光彩照人的一生。“退一步海阔天空”只要我们宽容对待他人人,别人也同样会宽容对待你。
毅 力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成大事者必有毅力,无毅力者则一事无成。有毅力做事才有始有终,才会有所成就。就如孔子读《易》一书。当时的书都是用竹简编成,翻阅不易,耗时颇多,但孔子不怕困难将这部书三遍,都有不同的收获。这件事告诉我们:“有志者,事竟成”只要有毅力,就没有办不成的事。
惜 时
“读书不觉已早春,一寸光阴一寸金。”作为中学生,学习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时间也就成了我们学习的强有力的保障。我们青春正茂、朝气蓬勃,时间就是我们的生命,为了美好的未来,我们就要珍惜时间,努力学习,不要造成“黑发不知勤学早,白发放会读书迟”的遗憾。
节 俭
“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勤俭节约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勤俭节约,应从小事做起。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苏轼21岁中进士,前后共做了40年的官,做官期间他总是注意节俭,常常精打细算过日子。公元1080年,苏轼被降职贬官来到黄州,由于薪俸减少了许多,他穷得过不了日子,后来在朋友的帮助下,弄到一块地,便自己耕种起来。为了不乱花一文钱,他还实行计划开支:先把所有的钱计算出来,然后平均分成12份,每月用一份;每份中又平均分成30小份,每天只用一小份。钱全部分好后,按份挂在房梁上,每天清晨取下一包,作为全天的生活开支。拿到一小份钱后,他还要仔细权衡,能不买的东西坚决不买,只准剩余,不准超支。积攒下来的钱,苏轼把它们存在一个竹筒里,以备意外之需。总之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是我们党不断取得事业胜利的法宝。经过历史的积淀,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已经成为一种精神品格和民族象征。
读了《国学经典诵读》,我知道了作为一名中华儿女,应继承中华民族宽以待人、有毅力、珍惜时间、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并将其发扬广大。这既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成功的垫脚石。
《金银岛》这本书中主要描写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一个海盗那里,偶尔得到一张埋藏巨额财富的荒岛地形图,这事引起了当地乡绅先生的兴趣。于是他们一起去寻宝了。船上不料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腿赛尔威的策划下,妄图夺下三桅船,独吞这笔财富。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乡绅先生同海盗们展开了英勇机智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那群海盗,找到了宝藏。
吉姆原来是一个胆小的孩子,父亲死了、自己家的旅馆被砸后,吉姆带着藏宝图踏上了寻宝的路程,寻宝的途中虽然遭遇了海盗,但吉姆不畏艰险,和乡绅他们一起与海盗进行斗争,最终战胜了海盗,拿到了宝藏。吉姆的人生道路中经历了这样一件重大的事情,使他从一个胆小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勇敢、坚强的孩子。我们做事也要像吉姆一样,遇事沉着、冷静,勇敢、坦然面对面前遇到的困难,不畏艰险,这样困难就会迎刃而解了。
我十分讨厌书中的那个赛尔威,他是个阴险、狡猾、善变的人,是一个的的确确的“两面派”。一会是一个善良的好人,一会又变成了一个坏蛋,一个海盗头子。我很讨厌他。
《金银岛》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邪恶势力面前要沉着、稳重,不能在邪恶势力面前有所畏惧。要勇敢、坦然面对面前遇到的困难,这样困难就会迎刃而解了。
自古以来,我们头顶的天空究竟有什么奥秘这一难题一直困扰着人们。关于世界起源有我国的盘古开天辟地之说等,西方世界则认为是上帝创造了这个世界。于是乎,在欧美可以看到遍布大街小巷的教堂,大多数人都虔诚地信仰着上帝。不过很可惜呀,哈勃望远镜把地球周围200亿光年范围内的空间都检查了一遍,却丝毫没有上帝的影子。尽管这两种看法很明显都是错误的,但它也反映出人类爱思考的一面,实在想不出来时,就编一个盘古,上帝之类的出来,自圆其说。
霍金在这本书中试图用一种通俗易懂的阐述方式来解释高深的物理知识,以达到让大多数人都能看懂的目的。尽管如此,这本书看起来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如果你没有一定的物理基础的话,那就更加难以理解了。其实阻碍我们理解的最大原因还是我们平时生活在宏观低速的环境中,无法理解在宇观或微观下的物质及其运动状态。就如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一样,它在物质的运动速度接近光速时才有意义,但我们在生活中根本不可能接触到这类情况,所以除非有超强的想象能力与抽象分析能力,想要明白其实很难。所以我将从一个业余的角度来看这本书,仅仅是出于爱好与好奇关于宇宙的起源,霍金教授坚持他的宇宙大爆炸观点。即宇宙原来是一个体积无限小的奇点,因而它的密度无限大。它突然就爆发了,四散开来,同时爆炸产生的温度极高,从此宇宙就一直持续膨胀,直到现在,而爆炸的那一刻就是时间的开始。在膨胀的过程中,有些气体,灰尘渐渐冷却聚集在一起,形成各种各样的星球,宇宙的样貌渐渐清晰了起来。这里有个麻烦的地方,那就是大爆炸是时间的开始,那么在大爆炸“之前”,那个奇点算什么,没有时间跨度么?或许用“之前”有些不合适,毕竟在开始之前能有什么呢?!可是开始又是从哪来的呢,这仿佛陷入了一个死循环,无论你说什么是源头,你都可以怀疑这个源头的来源,结束这种无休止的怀疑的最好方法就是相信一个最早的,没有“在那之前”。所以很多人就相信上帝,霍金呢,相信那个“奇点”,可我呢,我不知道,上帝那么多人信,估计没什么可信度,大爆炸理论也只是猜想,没有被证实。事实证明,没有信仰的确是件很痛苦的事,脑中一片混沌,无法被拯救。
上面那个问题的确很折磨人,霍金教授自己也说的含含糊糊,一笔带过了,我也略过吧。下面讲的是时间与空间、物质的关系。在大一上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中,马克思简单的说了下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而时间与空间则是物质运动的表现,时间具有一维性。霍金和一大批物理学家却有不同的观点。首先,物质与空间的关系就很微妙——物质是扭曲的空间。可空间是什么呢?难道是真空?真空可是意味着什么都没有——虚无。这一点目前科学界仍在作努力,他们试图发现一种构成物质的最基本的东西,基本到不可再分割。可惜在夸克这儿遇到了点障碍,因为夸克已经是一种猜想了,几十年来一直都还未被证实。由于实验器材条件的限制,以及理论上的一些缺陷,对微观粒子的观测一直都有障碍,无法精确测得其运动状态。这样一来,科学家们就只能很郁闷地整天苦思冥想,试图发现一种全新的理论,但在这几十年里,一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
这本书中最引人思考的地方还是它的时空观。在相对论中,绝对空间与绝对时间都不存在。现在大部分人都已能接受绝对运动的观点,也就是说静止是相对的,没有绝对静止。因为缺乏绝对的静止的标准,我们无法确定在不同时刻发生的事情是否处于同一空间位置上,很多人也许会认为这很简单——同一地点很好确定。但平常人所说的同一地点是指在目前这个星球上的相对地点,把我们置身于宇宙之中,我们的位置每时每刻都在变化着,永远没有重叠的两点。因为地球本身正一刻不停地做着运动,这一点是很容易理解的。但时间也变成相对的,就让人很难懂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时间的流逝似乎是一成不变的,按照它自己固有的规律行走,不受我们的影响。正因为如此,我们总是用时间来记录已经发生过的事,把时间当做一个固定的标尺,我们在这样一个统一的标尺下进行交流才不会有困难。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却无情的指出不存在什么绝对时间,时间只不过是物质运动的附属品。我们通常所说的时间似乎没有方向,虚无缥缈,看不见抓不到。在相对论中,时间是一维的,它的方向就是宇宙膨胀的方向,我们的宇宙目前仍然在做膨胀运动。
捧读沈从文的《边城》一书,从头至尾,一抹淡淡的愁云因绕于心,恍然间,似来原始山野的清风轻拂面颊,如梦如幻。作家以诚挚的情感 夜游世博园,精美的语言,诗意的情感,把我们带进与现实世界完整不同的唯美时空里,让我们沉醉于一曲清爽悠远的牧歌声中。 在产业昌盛的今天,《边城》所带来的不仅是一种自然质朴的意境......
小说没有波折庞杂的情节:翠翠在蔓延葱郁的山林中不知不觉的长到了十五岁,她的世界里除了爷爷、黄狗、渡船、如今心中竟涌出了“薄薄的悲凉”翠翠和二老间朦胧无结局的爱情为作家娓娓道来 艾莱依羽绒服,点染这清风白月浸透着流水潺潺。青春的梦如一般晶莹剔透的玻璃球.......
作家为我们展示了一个安静古朴的湘西乡间风景,展示出小说人物与自然的协调关系:近似原始单纯生涯,浑厚自然的民风 耐克鞋,仁慈浑厚的天性,与那仁慈的河流、清凉的山风、满眼的脆竹白日喧嚣夜晚静谧的渡船一起,构成一幅像诗、想画、更像音乐的梦境...... 我要说最荣幸的人是《边城》的读者,由于这些人在心底存了一个梦,他驻留在湘西的一个边城......
在寒假之际,我们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给我的感触异常深刻。
如果问我在《呐喊》中最喜欢哪一篇,我肯定毫不犹豫的选择《药》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老栓的儿子得了痨病,为了救儿子,老栓决定花高价钱买“人血馒头”给儿子治病。为了这个“仙丹馒头”老栓在茶馆中卖力工作,可是最后,老栓迷信的想法却害死了儿子。而这种旧社会的迷信想法处处体会着中国社会、人民的愚昧、无知和迂腐!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就在昨天,我一口气读了《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感悟颇深。
初二的少年王葆去钓鱼,鱼没钓到,却得了个好宝贝——宝葫芦。有了宝葫芦,王葆的生活才真谓‘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吃穿不愁’,要什么有什么。可是,天上掉下来的不一定是馅儿饼,他可能是炸弹。而宝葫芦它就是个炸弹,没过多久,王葆就发现,宝葫芦的超能力给他带来的痛苦和烦恼远远超过了幸福和快乐。当他发现这些东西都是宝葫芦拿别人的,王葆才意识到这会给别人带来多大的麻烦。他想尽一切办法毁掉宝葫芦,可是都没成功。最后,他鼓起勇气,去了学校,主动和老师同学坦白了宝葫芦的秘密。王葆猛地睁开眼睛,才发现宝葫芦的事情都是南柯一梦。
其实王葆不是个坏孩子,他乐于助人,关心集体,能在《科学画报》被宝葫芦变到家里后担心别的同学会花冤枉钱买一本赔上;能在好朋友杨栓儿落魄的时候帮助他;在知道了宝葫芦拿别人的东西后担心别人会不会有麻烦。虽然他不爱动脑筋,但他绝不愿享受偷来的东西。所以他最后才会毁掉宝葫芦。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想到了小时候学过的一个故事——《滥竽充数》。
战国时,齐国有一位喜欢的国君叫齐宣王。他爱听用竽吹奏的音乐,每次演出都要集中三百名乐工一起吹。有个不务正业的,知道乐队的待遇很优厚,就混进这个演奏班子。他根本不会吹竽,不过他知道齐宣王喜欢所有的乐工一起演奏,自己可以混在里面。千方百计地加入了这支乐队.乐队演奏时,他就东摇西晃地吹奏,一直没露馅儿。齐宣王去世后,他的儿子继承王位。他也喜欢听竽,但是他却爱听独奏.他要求乐工们一个个轮流吹奏给他听.这下子,冒充的可紧张了,眼看就要暴露了,就慌慌张张地溜走了。
这个人整日想着不劳而获,最终却落得了个狼狈的下场。
不劳而获是不切实际的,唯有脚踏实地踏踏实实地走路,才不会被绊倒。
就在“五?一”小长假,我读了一本特别的书——《时间简史》。翻开这本书,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一览而进了我的眼球。此书是由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黑洞理论和“大爆炸”理论的创始人史蒂芬?威廉?霍金撰写的一本有关与宇宙知识的经典著作,是一部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范本。这本书是以普及科学知识为目的的著作,他教会了我们如何正确地看待世界以及我们周围的许许多多的奇异的事情,让我们学会了用科学的眼光来看待事物,而不是遇到难懂的事物就盲目的相信迷信之类的歪理邪说。
是霍金,对宇宙的形成和归宿所作了一个诠释!霍金真厉害,他判定宇宙的起源是一个无限大的奇点,是爆炸形成的!最后的归宿有两种:一个是宇宙无限膨胀。另一种是宇宙先是膨胀,但到一定程度时会缩小最后变成一个体积无限小,密度无限的奇点也就是宇宙会无限循环!
霍金,是一位意志坚强的人,虽然他全身只有三根手指能动,但他还是不断探索,拥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为我们揭示了宇宙的奥秘。
《时间简史》真是一本好书,不仅能教会别人知识,还是一本让人思索,给人感悟的好书!
这本书是我去表姐家玩,在她家的书柜里看到的,姐夫是一个高中的语文老师,极力推荐这本书,说他的学生看了都很有感触。拿回来看了之后还真有不少收获。
这本书主要是讲安德烈十四岁的时候,龙应台离开欧洲,返回中国台湾,就任台北市首任文化局长。等她卸任回到儿子身边,安德烈已是一个一百八十四公分高的十八岁的小伙子,坐在桌子另一边,有一点“冷”地看着妈妈。他们是两代人,年龄相差三十年;他们也是两国人,中间横着东西文化。失去小男孩安安没关系,但龙应台一定要认识成熟的大学生安德烈。于是,母子俩用了三年时间互相通信。龙应台“认识了人生里第一个十八岁的人”,安德烈“也第一次认识了自己的母亲”。收入此书的的三十多封书信,感动了无数被“亲子”之间隔阂与冲突深深困扰着的读者。本书为读者弭平代沟、跨越文化阻隔、两代人沟通交流带来了全新的思维和方法。
平时生活中也听到很多w家长在抱怨自己的小孩不懂事,不努力,而孩子们也抱怨家长不理解他们,甚至觉得自己的父母都落后了,跟不上时代,从而引发了一些不愉快的家庭事件,有的孩子还离家出走。
在我身边就有一些很真实的例子,所以看到这本书我就特有感触,好像是把钥匙打开心中的锁,因为孩子和父母之间的不合会给家庭带来很大的伤害,亲人变成敌人真的让人无法想象。从这本书中我看到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尊重,我想这是现在很多中国家长很难做到的,他们往往以爱的名义去剥夺孩子的自由,觉得自己做什么都是为了孩子,所以就应该听他们的,否则就视为不听话,不懂事。
我个人觉得这反而会让孩子有叛逆心理或者会觉得压力很大,好像做的一些努力都是为别人,很被动,当这种压力超过一定的限度就会选择逃离,也就引发了一系列的悲剧。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很难说谁对谁错,只是缺少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其实人与人之间都应该做到这一点。在这本书中还让我看到了两个字用心,用心去做一件事情,用心去体会,用心去发现,就会有很多意外的收获。希望这本书会给你们也带来一些不一样的感觉。
在我们学《祖父的园子》一文时,史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呼兰河传》这本书,这本书是萧红的一生将走到尽头时写的长篇小说,当时她还不到30岁,但身体十分虚弱,患有多种的疾病,31岁时就去世了。
这本书萧红用了灰色的笔调写了呼兰河,呼兰河也是萧红的母亲河。书中大多数的内容都是她童年时候的故事,很多都是她和祖父在一起的趣事。萧红小时候因为各种原因,家族中好多人歧视她,只有祖父关心她。她和祖父在一起总是快乐的。
书中有些情节是很好玩的,比如萧红趁祖父不注意,就把几朵玫瑰插到祖父的帽子上,她祖父毫不知情,还说:这园子里的玫瑰真香啊,萧红在旁边乐的哈哈大笑。读到这里,也可以感觉萧红童年和祖父在一起的快乐,无拘无束,自由自在了吧?
在《祖父的日子》这篇文章中也可以体会到这种快乐,她去给祖父“帮忙”,她拿不动整把锄头,祖父就给她锄头的“头”。她在地里乱锄一阵,祖父也不生气,两个人还开小差玩了起来。
样就故事还有很多,都能让人捧腹大笑。
看完这本书后,我还感觉那时的人很迷信,什么海龙王啊,叫魂啊?
仔细读完这本书,我内心复杂。萧红回忆了很多童年的事,可是笔调是灰色的。平淡的像秋水一样,灰色的天空,灰色的城市,灰色的社会……我想这就可能因为作者身体的疾病让她觉得所有东西都是灰色的。
这个暑假我拥有了一本好书,书不厚,但暖人心。初入眼帘时,鲜艳的红色让我入了迷。封面很简单,大红的底色只衬着两个大字——活着,在微弱的紫光下,书后似乎隐藏着什么,显得异常神秘。
伴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第一页……
书以美国民歌《老黑奴》起源,因为这首歌,作者被深深打动,于是写下了这篇小说《活着》。作者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亲眼目睹了人们在这个纷纭扰扰的叫做活着的故事里死去。
大致阅读这篇小说时,书中主要讲“我”在一个乡下听一位老人福贵讲述他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此时,我感到我的心已经非常沉重了。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时,眼睛里流露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也正是从这里,我的心再一次被深深触动了。
说到福贵,他本身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在他年轻的时候如此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活着,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亦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我相信只要活着,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活着就好!我高声赞扬那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或许像福贵那样活着,或许像老牛那样活着……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更扎我心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不痛,不悲,不喜…仿佛是一片青叶在风中摇曳,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高尔基先生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小学五年来,我感受到书籍是我们的精神食粮,我爱上了读书。
最近老师让我们读了儒勒。凡尔纳的作品《80天环游世界》。
这本书内容生动形象、语言逼真有趣。书中写了一位性情古怪的英国绅士——福格先生,他在俱乐部和朋友之间有一场赌注,决定以八十天的时间环游世界一周。在这没有飞机、快艇的19世纪,简直是不可能的。可福格先生在八十天的畅游中,自己的搭乘各种交通工具穿越了360条经纬线,坐过火车、马车、游艇、雪橇、大象等,经过了许多奇妙的地方,各种各样的冒险及挑战。
想要在80天环游一个国家就已经很难了,而要在80天环游世界,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可是福格先生做到了。他凭着自己的毅力,他做到了。
万事只要用心就能成功。
一次我数学成绩考了个不及格,从那次后我总结了经验、教训,平时多下功夫,我决定要像福格学习,有信心,有毅力。终于成绩有了进步。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生活和学习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要努力、刻苦、知难而进、分秒必争,一定会有收获。
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后,十分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度过的美好时光。文中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光这些景色,就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百草园这个乐园仿佛会让读者恨不得马上去那儿饱饱眼福呢!
文中的长妈妈还给鲁迅先生讲过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故事告诉我们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然而这个故事给鲁迅先生有了些“后遗症”。鲁迅先生从此在夏夜乘凉时,总有些担心,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这合理的写出了鲁迅先生年幼时害怕的心情。
当鲁迅先生要到上学的时候,家里人将他送到三味书屋,也就意味着鲁迅先生要和他的蟋蟀、覆盆子、木莲等……要说拜拜了。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尽管如此,鲁迅先生还是经常和同窗们出三味书屋后的一个小园玩。虽然能折梅花、寻蝉蜕、喂蚂蚁,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这远远不及在百草园的自由、快活。
这篇文章不仅用百草园的自由快乐同三味书屋的无味作对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心情,而且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达了鲁迅先生儿童时代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情。
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
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陈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
“我在青年时候也曾经做过许多梦,后来大半忘却了,但自己也并不以为可惜。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这不能完全忘的一部分,到现在便成了《呐喊》的来由。”
——《呐喊》
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中无由的产生的一种陌生,那种陌生感是寒冷的。带着这样的感觉,我开启了品读《呐喊》的征程。
从《一件小事》 、《狂人日记》、《故乡》这些文章中,我感到了迷茫,我真正的不能理解,不能感受出文章中的韵味,相反我对要读懂这本书的意念越发强。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了悲惨的人生,同时也看到了造成这悲惨人生背后那黑暗的社会,我开始慢慢懂得鲁迅先生为什么要弃医从文,能够治好国民的皮肉之伤是完全不足够的,只有填满了那内心的空白,人们才会觉醒,才会懂得拿起武器反抗那扭曲的黑暗。
可以使人欢,可以使人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
与家人团聚必然是欢,妻离子散可以使忧,但是我觉得用“苦”或者是“悲”字来形容就更加好了。当时的社会是黑暗的,造就了这样凄凉的文章理所当然,祥林嫂的惨死街头,孔乙己的悲惨,外加国民的愚昧无知,营造了这样凄凉的氛围,从而产生了《呐喊》。
有时,面对生活的不如意,我也想呐喊,将这种不满发泄出来,写到书本中,但是这毕竟只是内心的暗示。有人说,时间可以使人忘却那内心的伤痛,开始的强烈感觉会随着时间的迁移而变得淡了,最后淡的让你已经忘却了曾经有过这样的伤痛。然而,我觉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这样的感觉就如同鲁迅先生书中说描述的那样“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回忆就是这么强烈,因为内心深处的强烈呼唤,所以造就了今日的呐喊。
今日的呐喊与昨日的《呐喊》唯一的区别就是,面对的人,所处的社会,表露的情感的不同,而这些不同并不能阻隔两者的联系,这便让我想到了一首诗《如果》,可是生命中并没有如果,有的只有无尽的呐喊与彷徨。
这个寒假,我有幸阅读了萧红的著作《呼兰河传》。整本书主要描写了作者儿时的故乡黑龙江呼兰河县的特色,风俗及小时候熟悉的人物和印象深刻的事。
《呼兰河传》全书分七大章和尾声,第一和第二章节主要写了全县的三条街与当地跳大神,放河灯,看野台子戏和庙会等风俗,其余五个章节写了与作者同住一条街的邻居和亲人,把祖父的和蔼可亲,冯歪嘴子的辛勤质朴,有二伯的古怪性格描写的淋漓尽致。
这个小城并不繁华,而且十分的封建和落后,在那里,由于人们的迷信和愚昧无知,发生了一个个悲剧,另我印象最深的是命运凄惨的小团圆媳妇,她生了病,高烧不退,婆婆不仅不带她去看病,反而还请了个骗人的“法师”,最后把她丢到滚烫的开水里洗澡,结果不但没有治好她的病,反而还要了她的性命。那里的人们宁肯顺从天意,也不愿相信事实,名知道可悲也不愿意反抗,我看着看着也增添了很多怜悯和痛恨。
作者还描写了很多童年的趣事,在房顶上采蘑菇那段就非常有趣,好好地去房顶采蘑菇,却弄的鞋子掉进了锅子里,弄了一锅的泥浆汤。还有一次,作者把花儿插在了祖父的帽子里祖父非但没发现,还笑着说:“今年花儿真香,隔着几十米都能问道香味
儿”。这也让我联想到了自己,童年的美好时光是多么的让人留恋,我们都要好好地珍惜,长大了才不会后悔。
《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看完这本书,我在想,每个人的童年竟然如此的不一样,作者童年生活的地方尽管那里充满着无知、愚昧、苦难、悲凉,甚至绝望。但是她还是用最平和的语气描述着一切,以一颗包容的心将一切的不美好都包容了,让我们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吧,将来再来回味这份属于自己的美好童年。
当我在新华书店第一次拿到《边城》这本书时,我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我在这些众多地图书中挑选出了我心爱的一本书。它能吸引我的原因不是书包装的样子,不是作者是否著名,也不是它的内容是否精彩。它吸引我的就是“边城”这个题目,它给我了如宇宙的遐想。“边城是什么?”“边城是一个城吗?”“为什么取名叫边城?”一切的问题迫使我选中了它。
回到家我马上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边城》的作者是沈从文,原名沈岳焕,湘西凤凰县城。他正规教育仅是小学。但凭着自己对文学工作的直执,他成为了一名有名的文学工作者。《边城》就是他创作的。
看完了作者介绍,我更是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书主要是写湘西小镇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凄凉。
书里的安然世界是如此令人神往,所以当我写到这儿时,忽然有些惶恐地停下来:我有这个资格去评说甚至只是描述这样一个恬静幽雅的意境吗?
可是,我还是不得不说我喜欢《边城》那种字里行间隐约可见的热情中的忧虑,因为那种平静中的凄凉是何等的熟悉,又是何等的不着痕迹,让人微笑地流着眼泪。翠翠母亲和屯戍军人的爱情故事,是如此的自然,也是如此的凄凉;似乎冥冥中已经注定了翠翠的爱情不会顺利。翠翠渐渐地长大了,两年前端午与傩送的一次邂逅,这件"属于自己不关祖父"的事情,使翠翠沉默了一个晚上。于是第二年的端午,是翠翠首先发现了集市上的某个人就是傩送派来送自己的--比祖父发现的还要早;于是翠翠在祖父说要把自己嫁给傩送的哥哥时,着恼地把火炬向路边乱晃;于是翠翠爱让祖父吹"娘嫁女"给自己听,自己却同黄狗躺到门前的大岸石上看天上的云;于是翠翠变得爱关心关于傩送的所有新闻;可是那个在月下用歌声把翠翠的灵魂轻轻托起的傩送,却因为同样爱着翠翠的哥哥的死而离开了茶峒;于是翠翠在祖父过世之后,依旧守着渡船,等着自己心爱的人有一天会回来。一切都很简单,一切都很平常,可是就是这些普通的事情让我觉得回味悠长,也许生活本来就比一切挖空心思的臆造更让人感动,含着眼泪的微笑比单纯的悲剧或喜剧更给人以深刻印象。牧歌式的诗意和弥散其间的凄然美感,是《边城》文字独有的风格。有语言的场景是点睛之笔,没有语言的画面是流动的情绪。沈从文看着这眼见就要消逝的世界,用他细致的笔触和博爱的心灵挽住了时间的脚步,留下了美丽的真谛。金介甫说:"沈从文的乡愁就像辰河一样静静地流在中国的大地,流动在他和他的民族记忆中的是一条染红的河流,是一腔斩不断的乡愁,是一种古老情绪的振颤,"是民族使命感与责任感的体现。"而在我看来,那种悲切就像是大海,不是谁都明白,表面的风平浪静掩着内心的浪涛汹涌。真个是"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
所以,我不再惶惑,再一次拿起笔,写下了我对《边城》的理解:既然生活比任何臆造都精彩,那么我不必担心对《边城》的真实理解是否深刻,真实就已经足够。面对着《边城》这样一本余韵悠长的小说,若能真正读懂,或者宣称自己已经读懂,是很无聊的。我所能做的,只有以自己的方式去
释读《边城》时的心情。若把《边城》比作是一口黄钟大吕,我的修为深厚,那么自然与它的共鸣便多;自己不断地提高,那自然就会对《边城》理解更深。
列夫托尔斯基的《安娜阿卡列尼娜》在19世纪的世界文坛上掀起了轩然大波,通过对女主人公安娜的追求爱情的悲剧,她在不断挣扎之后走的极端的路线,作者渲染的丰富的感情色彩都让人感受到深刻压抑的窒息的疼痛感,以及对故事主人公的怜悯与惋惜。
安娜毋庸置疑是美丽的,她如同芜草丛中的奇葩,她的美不仅溢于言表,更富于内心,她心地善良,感情热烈真挚,一种妩媚却真诚,充满活力而且轻盈,聪明又懂分寸的美。她热情感性,八年不懂爱情的生活,使她在遇到真爱时可以不顾一切,断然放弃名誉家庭甚至儿子。安娜,她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她正直不放荡。当她一经接受弗龙斯基的爱情以后,她勇敢地向丈夫跟旧生活决裂,她追求真挚的爱情,她也曾对弗龙斯基说:“爱,我所以不喜欢那个字眼,就正因为它对于我有太多的意义,远非你所能理解的。她是真诚单纯的,爱变爱的轰轰烈烈,无所遮掩,宁玉碎,不肯容忍自己欺骗。
卡列宁,这个官僚制度的化身,他在生活中孜孜以求的只是勋章和官爵。在他看来,他之所以需要一个家庭,并非出于爱情的需要,而是因为他在仕途上少不了这样一个点缀品。
爱,只有简单笔画,却比想象复杂。安娜跟弗龙斯基的爱情,到最后可以说只是单行线。
当迎面扑来的火车碾过安娜轻柔弱的身躯,突然发现,原来人是如此脆弱。人真正脆弱的不是肉体,而是人的灵魂。当被寄托所有的爱情消失不见,若爱最后只是单行,一切都失去了意义。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心得5
从道德观念出发,安娜这种抛夫“弃子”的做法确实不当,当然她没有抛弃自己的儿子,只是她的丈夫亚历山德罗维奇不愿成全她的母爱罢了。这就是惩罚,以至于她的惨死也成了宗教惩罚的象征,对这种违背道德做法的惩罚。即便安娜对大她20岁的丈夫没有一点感情,而对伏伦斯基是真正的爱恋,也为世俗和上流社会所不容。安娜处在夹缝中,后来安娜怀孕生女儿时险些送命,之后两人去了国外,几年后回到莫斯科,在伏伦斯基一再要求下,安娜给丈夫写信要求离婚,丈夫不肯,她被丈夫和儿子看不起,被上流社会摒弃。在这种状况下,她不断猜忌,以至于陷入了思想混乱,怀疑伏伦斯基对她的爱,于是她毁掉了自己……
而吉蒂最后与列文成婚,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伏伦斯基则伤心欲绝,为了处理掉没有意义的生命参加了塞尔维亚战争。亚历山德罗维奇的不忠,使得陶丽差点与他离婚,而最后陶丽变卖自己的家产还帮他还了高利贷,于是和好如初……
合上书本,印象最深刻的是列文。可是列夫托尔斯泰为什么选择安娜作为主人公,他到底想要表达的是什么?对自由恋爱的提倡,还是上流社会的讽刺批判,抑或是对女性不忠的宗教审判?但为什么描写安娜的时候又着重描述了列文的生活、思想。我总觉得列文是作者自己的化身,列文的成长是作者自己思想的成长的缩影吧。
安娜和伏伦斯基因为爱情,彼此放弃了上流社会的地位,放弃了好名声,好前程;因为爱情,陷入了一种万人不容的状态,以至于最后各自走向毁灭……
这样,值得吗?究竟爱是什么?
我欣赏为爱,义无反顾;但不赞同。一切以爱的名义的自私、背叛,都是不负责。爱是责任!
《边城》,一看到书名,我有了几分蒙胧的概念,这是一个多么抽象的词,使我无从想到它会带给我什么样的故事。
看了简介,我初步了解了“牧歌”式小说,直到真正进入书本的阅读,我才体会到文章的优雅、清淡。
湘西小镇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还有这份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凄凉,边城四周的环境再单调不过了,映入我眼帘的似乎只有小溪、小船、小塔,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说就这样极为朴素又娓娓动人的叙述开了,如此清幽的意境,让我感受到了乡村生活的恬淡无忧,同时也想到了城市生活的繁忙与枯燥,读者能够有这样深切的体会,也全在于作者对其亲身经历的生动描写。
小说主人公翠翠的一段朦胧而了无结局的爱情是本书主要叙述的内容,但爱情不是小说所要表现的全部,翠翠是母亲与一个士兵的私生子,父母都为这不道德的、更是无望的爱情自我惩罚而先后离开人世,翠翠自打出生,她的生活中就只有爷爷、渡船、黄狗,作者用平淡的语言淡化了翠翠与爷爷孤独清贫的生活,却尽量展现他们与自然和乡人的和谐关系:近乎原始的单纯生活,淳朴自然的民风,善良敦厚的本性,与那温柔的河流、清凉的山风、满眼的翠竹、白日喧嚣夜里静谧的渡船一起,构成一幅象诗、象画、更象音乐的优美意境。故事说来平凡却又不平凡,它的平凡在于这样的经历实属常见,而不平凡的,则是翠翠这个单纯的少女,它经历了一场虚无飘渺的可称作悲剧的爱情,一切尚未发生就已消失,就象生活中许多失之交臂的事情,翠翠与大老、二老没有展开就仓促结束的爱情,二老的出走和爷爷的离世,迅速将一个妙龄少女朦胧的幸福梦幻击碎,让人感到十分悲观。
其实这个故事也正揭示了生活中的现象,人们之间的冷漠,有时甚至可以说是可怕的,象作者这样一个从乡村走出来的学者,面对着陌生的城市,无从下手,不知所措,当融入城市之后,才发现自己与城里人是无法沟通的,这样既定的关系其实并不拘泥于乡村人与城市人,即使在同一空间成长的人们也不免会有这种感觉。
这部小说揭示了人生哲理,呼吁人们怀着一颗质朴的心,善良、宽容的生活,而不再出现无法沟通的现象,人与人是应该经常心与心沟通的,因为这样人们才能够将彼此的心拉得更近,才能让人们的距离变近。心灵的交流是不可或缺的,为了使人与人之间更加和谐,为了追求人生的更高境界,我们更要对生命充满爱,人们在命运面前是无法可施的,然而命运是靠自己来把握的,不论起点如何,最高点永远是属于每一个人的。
我看了一下萧红的生平,1911——1942,32年的人生历程,作者在《永久的憧憬和追求》一文中写道“从祖父那里,知道了人生除掉了冰冷和憎恶而外,还有温暖和爱。所以我就向这”温暖“和”爱“的方面,怀着永久的憧憬和追求。”
环顾其一生,颠沛流离,逃婚、屡次的遇人不淑,婚姻不幸,身心分裂……“短命的小鱼死了!是谁把你摧残死的?”(见《同命运的小鱼》)这应是作者对自身命运的悲叹!她的写作风格,用尼采的一句话来形容是:“血写的文学”,杜鹃泣血,血尽了,32岁的生命画上了句号。萧红,用女性作家十分的难得的写作风格,写作视角,留给后人无数个问号、无数个叹号以及无尽的思索!
因风而生,因风而灭,缘生缘灭本非卿心,纵有千般不甘,奈何!——同为女子,惜萧红才情为其浩叹!
在很小的时候就接触到了萧红的《小城三月》,她自然的笔触与轻松的语气可谓是独树一帜,如行云流水,畅快淋漓。她的文字,读起来就如同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不会浓墨重彩的雕饰什么,只是把自己看到的听到的原原本本还给了书外的读者,但你却觉得这朴实的描述是如此自由轻盈,仿佛抽出了灰头土脸的山村中最朦胧的一缕魂,等你仔细去寻找究竟文章传神在何处,那一丝精华也消失不见。也许萧红就是这样一个天才般的作家,无论其他人怎样亦步亦趋终让人难得要领。
无疑萧红的语言风格和她对于文字的把握是自觉的,是自成一派的,无论是春夏秋冬哪一个季节,无论喜怒哀乐那一种情感,在萧红的描摹下都附带起了民国时东北小城似淡非淡的大红大绿,这得益于她从小生活的城镇——呼兰古城。
书的前几章给人的感觉慢悠悠的,生活在这一方终年清冷的黑土地上的男女老少,都是一样的淳朴而愚昧,他们可以逆来顺受,却也会冷眼旁观,有时麻木,有时又因为种.种产生一些丰富的情愫,这是典型的中国传统农民,却也是抒情最朴素的源头,跳大神、扭秧歌、放河灯、大荒院子、粉条、扎彩铺,这样的风物画是另一幅单薄了些的清明上河图,虽然人声和高墙可以勉强填补空白的画面,但正如作者自己所说,再怎样的欢脱,也不过是这些生命苦短的人另一种形式的荒凉,声音越高亢,就越发觉得夜的寂寥,这种道理是相通的。
可是在后来作者干脆把美好撕碎了给你看,一个年轻、黑乎乎的、活泼的、大大方方的团圆媳妇,在自己的家人邻里的“治疗”下丧失了自己本该美好的生命,作者对于这个团圆姑娘肯定有着无限的同情和喜爱,在呼兰小城的人看来,团圆媳妇就应该低三下四,就应该走路畏畏缩缩,这是因为他们自己内心的阴暗受不了团圆媳妇所表现出来的亮堂光明,小团圆媳妇成了婆婆的出气筒,所谓的虐待居然挂上了管教出一个好人来的冠冕堂皇的理由。更令人气愤的是这种虐待已经成为呼兰小城中的习俗传统,以至于在变态的思想观念中淫浸的妇女——这些受害者也觉得不以为然,反倒自愿成为这种体制的帮凶,其实小团圆媳妇的死亡可以说是她的悲哀。但这种悲哀又不能算得上是真实的悲哀,当然,也绝不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但是从现在看来,无论团圆媳妇在生前受过多少“善良”的折磨,她死后总算有一个魂灵,幻化成一只白兔,总还是存在回家的愿景,而与她同时代的农村妇女,甚至于农民,甚至于整个中国,能够有愿景、心中有希望的人又有多少。大部分的人还没有开化,还在面朝黄土背朝天,还在一片黑暗中浑浑噩噩的活着。
在后文中有二伯的故事和冯歪嘴子的故事更是令读者看到了讽刺与罪恶,在那个年代人们究竟过着怎样麻木与苦难的生活。一个出身低微缺不甘心于低微,长着一颗一碰就碎的玻璃心的人,摒弃人性的善良与同情去讽刺团圆媳妇。冯歪嘴子只不过是成了家,媳妇却被有二伯说三道四,绫罗绸缎看不上却偏偏嫁给冯歪嘴,我们不禁去思考,为什么平凡人不能有平凡人的幸福,为什么你有二伯处在奴隶阶级却心有不甘拥有主子的思想?
太多太多的社会弊病从这本书里呼之欲出,我们只能对过去秉持敬畏却又无可奈何,感谢萧红,将那个时代还原。萧红说过,她自己这一生的所有悲剧都只因她是个女人,可是,换一种角度来看,如果萧红是个男人,他又会幸福到哪里去?在当时一片墨黑的中国,又怎会容忍的下这片叛逆的光明?
是的,故事到这里结束了,那个年代挣扎着想要破土的光明已经在当今得到了延续和保护,我们庆幸着自己的幸运和机遇,希望未来,一切都好。
《挪威的森林》有人说此书是一部恋爱小说,也有人说这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个人感觉以上的概括难以诠释这本小说的类别。作者本人曾明确的表态,该书有着他个人的主题构思和想法,也就是他个人的写作意识。但是,艺术创作理论告诉我们,在追溯艺术创作的本源地的时候,其归属并不属于创作者本人,而应该是归属于作品所处时代环境的创作活动当中。也就是说,在我们在对某个作品追根溯源的时候,尽管需要解析的往往并不是其作者本身的创作初旨,而需要自己的见解与感喟。
译者林少华说过,《挪威的森林》从内容或则性质来看,这是一部恋爱小说。从风格或则手法来看,这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读完此书后我深感认同。
3、谈人物关系
本书所谓的主人公渡边是一个喜欢读书,音乐,思考,独处的男人,有着极度感性与理性的两面,执着于反复的阅读《了不起的盖茨比》,最要紧的一点是:对待自己和对待他人都极为真诚。
文中共介绍了四位与渡边相关的女性角色,直子、绿子、玲子和初美。这四位女性间色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初美,虽然文中描写初美的篇幅少之又少,但是我对于初美的印象始终是,娴静,理智,幽默,善良,穿着华贵而高雅。在我看来初美就是渡边心中最理想的女性。初美之所以是渡边心中最理想的女性,主要是因为初美是他“少年时代的憧憬”的象征。
渡边本人也说过类似的话语,他向往纯真的一个男子,而代表纯真的人物都是同性且离他远去,文中另两个间色,木月和敢死队。木月的死不仅仅意味着一个朋友的失去,而且意味着纯真客体的毁灭。之后初美也是一样,所以渡边在得知初美自杀后,同文中另一个间色永泽彻底绝交。正因为永泽缺乏纯真情怀,渡边从未向他交心。用村上春树的话说,永泽是一个在道德意义上破产的人。另外,渡边爱不释手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盖茨比也是个经历坎坷而始终不失纯真的典型人物。寻求纯真的过程,无疑就是精神成长的过程。
但是村上春树写作魅力不光如此,另一种看法则是渡边在文中其实并非主角,而是作为陪衬,引出有鲜明个性的一群人。渡边是敢死队的室友,是木月和永泽的挚友,是直子与玲子的慰藉,是绿子的爱情。渡边是陪衬,换成这种角度看待,也许这是渡边既有个性又没有个性的原因之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