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就像蒲公英的种子,被风吹到哪里,就生活成那里的样子----- 幸福的概念是什么 ------就是一家人一起围在火塘边有说有笑的时候。我想许多家庭的孩子和我一样,我们虽然生活在城市里但是却没有几个人曾经享受过幸福的滋味一样,一家三口从打开电视机到睡觉一句话都没有,哪怕只有一句。
‘早点睡吧,明天还要上学’的话都没有。我想幸福在大人们眼里就是让自己孩子吃饱,穿暖,过上好日子,经常用钱来敷衍我们,但是你们真的知道我们最想要的是什么吗,是一份爱,一份父母的关爱..---想和你们一起去公园玩.一起坐过山车.一起吃一顿你们给我做的饭菜,哪怕只有土豆,白菜,不是一个电话告诉我们;你自己去买点吃的吧,我今天要晚点回家,早点睡,别玩电脑多看点书,背背英语看看数学,读读语文’每天只有这几句话而已……我们是有童年的,我想和你们一起度过一个有许多美好回忆,幸福,快乐,开心,每次想起来都是把笑容挂在嘴边的童年...... 在我的眼里《变形记》这样的节目就是给那些渴望父母关爱却用错方式的孩子和那些不善言辞无法用言语表达说;妈妈爱你或爸爸爱你的这些父母一个让家长或孩子表达内心想法的平台……每个孩子的变化都是需要蜕变过程和理由的,我们的变化是因为渴望被爱,被关心,被安慰而变化的……这些变化其中必定有二分之一是父母造成的. 而那些农村的小朋友可能是因为很小的时候就撑起了家庭的重担,顶梁柱.他们知道好好学习,孝顺父母.懂事.热情.淳朴.用它们善良,真诚的心打动着我们,和身边的每一个人…… 阳光背后那期的农村小主人公曾在日记中写道;我见到了我的新妈妈,她很漂亮,很温柔。
而我的妈妈却很矮,她经常腰疼,每天都要干很多农活,累的都不漂亮了,妈妈打电话问我新妈妈好不好,我说很好,她给我买了很多好吃的,和礼物送给我,然后妈妈就哭了,她说妈妈对不起你,没有钱给你买好东西,她很伤心,我们家现在很穷,但我很幸福,我很爱我的妈妈,我一定好好学习,赚很多钱,去孝敬他们---这是一篇没有任何修饰的直白的日记,却向我们表达了他对妈妈用语言无法形容的爱。 而这种爱,正是我们所缺少的。我们要像山里的孩子们一样,对自己父母的感情是不需要掩饰的。我们的心中不应该有那一道别人永远迈不进去的门,要敞开自己的心扉,去爱自己的父母和身边每一个人。
《小公主》是美国女作家弗朗西丝·伯内特的代表作,故事中的小主人公萨拉从小生活在一个富裕的家庭,理解过良好的教育,所以很象一位高贵的小公主。在学校里,萨拉热心的帮忙同学,关爱小仆人贝奇。她父亲的突然去世,让她失去了生活来源,变成了乞丐。萨拉应对生活的艰难和不幸,没有一蹶不振,她的自信坚强,使她在经历了一系列的磨难后,又重新拾回了往日公主的光彩。
读了这本书,萨拉自尊自爱,乐观自信的品质深深感动了我,她父亲没有去世之前,她生活富裕,有知识,有教养,却不骄傲。失去了父亲和财富后,她不自卑。无论什么时候,都能热心帮忙有困难的人,乐观的去对待生活中的每一件事。
我们女孩子都想成为高贵的公主,所以我们要学习萨拉的乐观向上的性格,就算身处困境,也不向困难低头。无论什么时候,都要自尊自爱,自强自立。做一个像萨拉那样的热心助人,品质高尚的公主。
在我们从一个不懂事的小女孩变成一个懂礼貌的女孩。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会有快乐的日子,有悲伤的日子,有激动的日子……今天我就来讲讲我成长路上快乐的日子吧!
快乐有很多,比如:你通过辛勤劳动得来的果实的快乐;在校园里交了朋友的快乐;离开了父母,回来与父母交谈的快乐;有一起和朋友去爬山的快乐……。
在我品味的外国名著——《绿山墙的安妮》中的安妮她的生活也和我一样充满了快乐。安妮她虽然放弃去读雷蒙学院的机会感到很可惜,但是安妮想到自己每个星期五都可以回家与玛丽拉相聚,陪玛丽拉聊聊天,给玛丽拉讲讲故事,感到很满足,很快乐。
但我们还是孩子时,母亲每天都会帮我们做一些普普通通的事;每天都在床边等候我们睁开朦胧的双眼;为我们做好了早餐放在桌上等候;每天早上都送我们去学校。在那时,母亲在为我们做那些细小的事情时,我们是否想过过我们应该怎样回报我们的父母呢?时间慢慢过去,我慢慢长大,而白发已经铺满了母亲的额头,银丝已经布满了她的两鬓。那时,母亲已经老去。假如你离开父母很久了,你难道不会非常想念他们吗?假如你可以常常回家陪父母聊聊天,给父母讲讲你在外面发生有趣的事情,难道你不会觉得很快乐吗?
假如我已长大成人,我出门在外,会非常想念他们,一年回几次家。回到家与家人聊聊天,带家人去玩玩我会觉得非常开心。
快乐就是有时间和你爱的人一起生活。
因为书中无可抗拒的悲剧结局,我躺下后翻来覆去睡不着。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兴衰的历史,每个人无可排解的焦灼与孤独,冥冥中无可抗拒的宿命都让我无法入眠。这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伴随着城镇的建立,科技的发展,殖民者的入侵,自然灾害的肆虐,原著民的反抗、挣扎、屈从乃至安于命运的安排。整部书充溢着灵异鬼魅的色彩、异于西方现代文明的情调。文字富有写实性,生动逼真的再现生活的同时,又不乏诗意、幽默与浪漫,许多段落读下来津津有味,忍俊不已。
今天整本书大概又过了一下,整理了一下布恩迪亚家族七代百年的谱系,对书中的情节愈发的明晰起来。这本书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拉美文学的书籍。可以说这是一个很高的起点。该书是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时,该书也是中国第一次获得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中国文版授权,据说是天价。20__年6月第一版。我很庆幸选在这个时候来读这本书。我记得以前也经常看到这本书的中文版,但是只知其名,不曾深入。原来以前的都是盗版啊。如果十年前读这本书,我未必能理解其中的精髓。我现在读一部作品,更喜欢作品中体现人性,揭示人性的东西。我相信,无论历史如何变迁,人性的东西总是最基本的最恒远的。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人性置于广阔的时代变迁之中,举重若轻地把拉美的历史通过一个孤独的家族历史体现了出来,并警示世人,拉美将走向何方?
人们习惯于把《百年孤独》看作魔幻现实主义小说,而我更赞同马尔克斯自己所说的:“我写的都是现实。”我相信超自然自量的存在。而在越是落后的地区,灵魂与鬼神都是与人类同在的。譬如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我想极少人不相信人死后是有灵魂的,所以灵异的事件总是频频出现,你把它看做是迷信也罢,只是人的意识也好,它就是存在着,在现实中,或者在脑海里,反正总有一个所在。你可以把它看做魔幻,也可以把它当做现实。
这本书的译者是范晔,是我们的同龄人,70后。他的中国文学的功底也是相当好的,语言华美、幽默、又满是无可奈何的忧伤。我真以为自己在读中文原著呢。一个翻译者能够让读者有废寝忘食读下去的冲动,就已经是成功的了吧。哎,跟人家比起来,我们真是惭愧。人家年纪轻轻,翻译起来竟是大家手笔,我辈读此书,竟然还有不认识的汉字,惭愧惭愧啊。唯一困惑的是,根据网友的介绍,好象别的版本里出现的猪尾巴是个女婴,范晔的译本里却是个男婴,真想赶紧找到其它的版本看看,或者如果自己懂西班牙文,找来原文看看也好。
不知道是不是阅历增加了,我读此书,倒是没有太多时光错乱或者身在魔幻或者异国的感觉。相反,我倒觉得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历史跟中国的历史有相近之处,难道是书中有东方的元素?还是因为同样曾经遭遇外敌的入侵?或者是经历了从落后到文明的苦难过程?包括书中人物的命运我在今日的农村依然可见。
这样一部作者倾其心血写了一年多的巨著,当然不是我三天就可以领略其精髓的。这也是我读书的习惯。对于喜爱的书,第一遍往往是要焚膏继晷通读,了解故事梗概,知道其结局,方可安心;第二遍则是理清人物脉络,了解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之后则不知道是不再读或者是若干遍地咀嚼,取决于对作品的喜爱程度及作品对我的影响。
又是凌晨了,明天继续“孤独之旅”。
俗话说的好: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的困难很多,有的人被困难吓到了,退缩了;有的人却想方设法地去克服困难、战胜困难。当我读了《苦儿流浪记》以后,对这点有了更深的感触。
《苦儿流浪记》是著名作家马洛写的一部儿童小说,讲的是一个叫雷米的男孩,他被养父卖给了江湖卖艺人,开始了浪迹天涯的生活,在流浪中,他经历了许多的苦难,但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坚强的意志,战胜了困难,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主人公雷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不仅善良,而且还很勇敢。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总会经历各种困难,只有勇敢的面对困难,经得起考验的人才是一个成功者。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不去尝试,怎么知道自己没有能力解决困难呢?我们要以乐观的心情去面对困难。
我在学习生活中遇到困难,却没有像雷米一样去克服它,想起来可真是惭愧!
记得有一次,爸爸说让我跟他去爬英雄山,第二天我们很早就起床了。当我们快步来到了山脚下,我抬头看看山顶,不屑地对爸爸说:“一座小山而已,小意思,看我的表现吧”。读后感·随后,我便轻松地爬起山来,可当自己爬到半山腰时,就感觉自己两条腿不听自己使唤了,特别沉重,像灌满铅一样,而且头上的汗水也也不争气地流下来,为了不让爸爸瞧不起,我咬着牙、瞪着眼,两脚使劲向上迈,也不知爬了十米二十米,我是实在迈不开腿了,嗓子像火烧一样难受,上气不接下气,真是难受极点了,我打算放弃了不爬了。
读完此文,感受很深。在读这篇文章之前,我了解了关于卡夫卡这个人。他对人的弱点了解得太清楚了,常常被人认为“与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的差异只在于写作手法的怪诞不经。
小说讲述的是人变虫的故事。格里高尔发现自己变成“巨大的甲虫”,惊慌而又忧郁。父亲发现后大怒,把他赶回自己的卧室。格里高尔变了,养成了甲虫的生活习性,却保留了人的意识。他失业了,仍旧关心怎样还清父亲欠的债务,送妹妹上音乐学院。但是,一个月后,他成了全家的累赘。父亲、母亲、妹妹对他改变了态度。为了生存,家人只得打工挣钱,忍受不了格里高尔这个负担。妹妹最后提出把哥哥弄走。格里高尔又饿又病,陷入绝望,“他怀着深情和爱意想他的一家人”,“然后他的头就自己垂倒在地板上,他的鼻孔呼出了最后一丝气息”,死了。父亲、母亲和妹妹开始过着自己养活自己的新生活。格里高尔自始至终关心家庭、怀恋亲人,但是亲人最终抛弃了他,对他的死无动于衷,而且决定去郊游。
小说用许多笔墨写了变形后格里高尔悲哀凄苦的内心世界,格里高尔虽然变成了甲虫,但他的心理始终持续着人的状态,他突然发现自己变成大甲虫时的惊慌、忧郁,他思考家庭经济状况时的焦虑、自责,他遭亲人厌弃后的绝望、痛苦,无不展示了一个善良、忠厚、富有职责感的小人物渴望人的明白和理解的心理。只是这种愿望最后被彻底的绝望所代替,弥漫在人物心头的是无边的孤独、冷漠与悲凉。
小说描述了一个真实而荒诞的世界,有些奇妙但又让读者很感兴趣去读,作者在整体荒诞的情节中运用了细节真实和心理真实的手法。写甲虫的行动,是贴合甲虫的习性的;写甲虫的思想感情,是贴合格里高尔这个人的言行逻辑的;写亲人的变化,也是贴合社会生活的。
作者描述这种人情反差,揭示了当时社会生活对人的异化,致使亲情淡薄,人性扭曲。《变形记》的主题具有强烈的批判性。
这篇文章表现人对自己命运的无能为力,人失去自我就处于绝境。我认为,格里高尔变成甲虫,无利于人,自行死亡;一家人重新工作,走向新生活;存在就是合理,生活规律是无情的。
朱自清是现代中国着名的诗人和散文大师。大多数人对朱自清的诗并不是很了解,但说起散文,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那篇《背影》。
今天,我在书上看见了朱自清的《背影》这篇文章。读后让我掩卷沉思。这篇文章主要描述了:朱自清他父亲在工作上遇到了一些困难,不太顺利,再加上自己亲爱的爷爷也去世了!所以他只有和自己的父亲报着失败的心情离开了这个鱼米之乡的美丽的地方了!
这又使我对朱自清的文采感到一种感叹!
《背影》是朱自清的散文代表作。这篇散文短小得只有千余字,为什么会给人留下这么难忘的印象,它的艺术魅力究竟何在?俄国作家高尔基回忆自己在少年时,读完福楼拜的小说《一颗单纯的心》后,曾被这个朴素的故事感动得如痴如醉,《背影》比起福楼拜那篇小说来,篇幅更短小得多,情节也更加简短,却同样也激起了读者的感情。
《背影》所以能感动读者之处,在于对父亲的这种回忆,最重要的是他写出了自己的真情实感。和许多读者一样,印象最深的是两个片段:一是胖胖的父亲蹒跚地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来,就是为了给儿子买橘子;二是父亲的来信:“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着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写得平静自然,我们吟于心间,会与作者发出一样的感想。我们不能忘记这两个动人的情景,我们不能忘记那父慈子爱的诚挚之情。
这也使我知道了写作文的方法:写作文不一定要字数多,主要是要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写出自己想表达什么,畅所欲言,当然要言之有理。
我想我难以预测,以后还会有多少人会被朱自清的这篇感人肺腑的文章感动!
当然这样的事情我没经历过但是我知道这种滋味不好受!
《偷影子的人》是由法国作家马克.李维写的,书的封面上印着这样一行字“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许是太久没看过这样的小说了,就拿起书 看了起来,没想到自己一气呵成把整本书都看完了。看完后心情很是愉悦欢快。大概讲一下主要的内容:一个在班上经常被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 具备的特异功能--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的时候,男孩就能够知道他人心中的真实想法。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的能力后,他慢 慢地成为帮助身边的人的心灵伙伴,为偷来的影子带去了生命中的一点点光芒,这种能力从童年伴随他到长大成人,在这个过程中,所记述男孩与妈妈之间的亲情为 人动容,妈妈的老去也让人落泪;男孩与自己从小的玩伴之间的友情,至真至诚;最后,男孩在苏菲与克蕾儿的爱情抉择,告诉了我,选择自己心中最放不下的那 个,不要被暂时的假象的爱迷惑了自己的心。而这种选择付出的代价是痛心的,庆幸的是,最后故事是个美好的结局。
整本书,所有的事件,作者娓娓道来,在描写男孩童年的那段内容中,充满着童年的欢快和天真,让我不知不觉中也跟随这样的描述想起那些童年的欢乐时光。男孩 拥有的超然的能力,其实也是透过“偷影子”这一特别的功能来告诉读者,不管在你面前的人显得多么的跋扈嚣张,就像欺负男孩的马格,一个高大打篮球很厉害喜 欢着自己也喜欢的伊丽莎白的大男孩,也有自己心中的痛楚,他内心真实的世界并非像在大家面前的那么强大。记得柴静《看见》书中也提到类似的这个道理,我们 看到的很多事情其实仅仅是事件的表面,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弱者被欺凌,但在被欺凌的背后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隐情。这也让我明白,在这个世界存活着,少点计 较,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怀着理解、宽容的心去谅解他人的缺点、过失。而不是用自己定下的标准去指责抱怨对方。在这个越来越强调“自我”的年 代,作者能通过这些小细节告诉我们这样的道理,实属不易,也点中了点。
书中让我印象颇深刻的是男孩长大后的爱情。在男孩小的时候曾经在一个海滩上认识一个聋哑女孩,他们在那里渡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但随着假期的结束,男孩不 得不回去,女孩告诉他她会等着他。随着时间的飞逝,男孩没在想起这个女孩,而与另一个漂亮能力又强的女孩苏菲在一起,他相信自己是爱苏菲的,当然苏菲也是 爱他的,只是最后男孩并没有选择和苏菲在一起,而是回去实现他那个小时候的约定,最后男孩与克蕾儿终成眷属,而苏菲则与吕克结成一对。这个事件其实和吕克 选择做回面包师有异曲同工之妙,不管工作是否体面,是否高薪,其实最适合自己的才是对的。爱情也是一样,不是你很爱很爱他,或者说他很爱很爱你,你们就可 以幸福的,要获得幸福,要选择合适的那个人。寻找真正属于自己人生中的另一半,确定你真正想要的,而不要将时间浪费在不对的人身上。
至今我还想不透的一件事是,男孩的父亲在男孩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自己和妈妈,男孩总是希望父亲能够回来看看他或者给他写写信,他多么的渴望见到自己的父亲, 当他受欺凌的时候,当他挨骂的时候。但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父亲始终都没有任何音讯。直到男孩的母亲去世后,男孩回到自己的小阁楼上发现了一封封信,是父 亲写给自己的信,信中写着他对儿子的思念,而母亲却隐瞒了他这么多年。看到这里的时候,心挺疼的,对一个孩子而言,家庭的美满是最基础的,所以选择与如何 的一个男人做自己的人生伴侣,有多了一份重要。不明白,为何母亲要瞒着自己的儿子让自己的儿子以为父亲就这么其他于不顾了,是恨么?还是怕男孩受到伤害?
今日我看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世界真奇妙!
最引人注目的一篇是水池的下水管为什么是弯的因为下水道里十分脏,不仅仅散发着臭气,还住着许多小虫子,如果管道是直的,下水道的臭味和小虫子就会沿着管道跑出来,而弯曲的下水管能够封存住一些水,这些水能够阻止臭气溢出和堵住小虫子。原先弯的下水道比直的下水道更有作用呀!
能够应用到井里,把脏水排出来。为什么楼上的排水管是直的呢哦,原先他是排雨水的,能够浇花,能够收集。原先这是很科学办法。还有一篇我也很喜欢,就是为什么导弹能飞的很远
因为导弹上装有可产生推力的发动机,能为导弹飞行供给动力。发送机使用的液体或固体的推进剂在燃烧后能产生出高温气体,经喷管高速排出,产生很强的反作用力推动,导弹前进。原先导弹有如此大的力量能够推进,能打到很多目标。我以后好好学习研究出一种新型导弹就是油和电配载在一齐的燃料,能够发射到索马里去打海盗。
《十万个为什么》使我增长了知识和见识,学到了很多很多科学原理。
暑假里的一天我读了卡夫卡的《变形记》。觉得心中的压抑感像巨石一样压在我的身上。拘束,扭曲,种种感觉把我捆住了,动弹不得,仿佛变成甲虫的不是哥里高尔而是我,是我拘束在巨大的皮沙发下,动弹不得。
《变形记》,以一种绝望的笔调开头。主人公哥里高尔在一夜好梦结束之后,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虫。全家都因此惶恐。还不够绝望吗?我以为这就是最绝望的事。不单单如此,绝望之中还有孤独:一个人的孤独,一家人的惶恐。惶恐之后,余下的办法只有一个——接受。习惯了就好。到这里,在漫无边际的黑暗中似乎看到了一丝希望的曙光。淡淡的爱意出现了,妹妹细心的照顾,母亲温暖的语言,都让主人公感到了一阵阵的温暖。哥里高尔也很了解自己的情况,默契的配合着。全书开始时紧张的节奏渐渐慢了下来,事情又得到了缓解,让人开始浮想联翩:也许,哥里高尔还会再变回来的,生活还会恢复原状。可卡夫卡不这么认为。我看到的只是片面,而卡夫卡看到的却是全貌。熟悉,不过是厌倦的第一步,稍稍熟悉之后,无限的厌倦就在前面。终于,经济上的重负让这个家疲惫不堪,心理上的重负让哥里高尔越来越多的做出他不该做的事,比如他的生活习性越来越像大甲虫,开始喜欢吃一些腐烂的事物——绝望终于把他逼疯了。他想克制,又无法克制。理智已经无法战胜本能。对过去的回忆已经占据了一切。他虽然拥有甲虫的外壳,但他还有一颗人类的心,只要他在世界上还存在一刻,他就仍然是个顶天立地的人。他无法忍受别人把他当作恶心的爬虫,他渴望自己像原来一样!但是,他又对曾经的生活充满恐惧。对生活的恐惧又使他有些爱上了现在的状况。矛盾,是矛盾让他心力交瘁,是矛盾让他死在自己房间的地板上。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小说人物,哥里高尔,他就是卡夫卡的真实写照。卡夫卡不仅仅在写小说,他在写自己,在写自己的生活。
从结尾中,可以看到不止一种感情。哥里高尔在挣扎中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来的模样。也许,比原来还要美好,在哥里高尔妹妹的跳跃中,哥里高尔被忘记了。不,这个人就不曾存在,以前的生活,不过是幻觉。在一场闹剧过后,生活又滑回了原来的轨道。而他,哥里高尔,不过是萨姆沙一家生活中慢慢划过的一道流星……
这本书给了我太多启发。使我认识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与人性的险恶,一本好书对人的影响会是一生的,希望自己能够多读些这样的好书。
“灰姑娘”这个人物相信大家一定很熟悉吧!舞会以后的灰姑娘被王子接进富丽堂皇的皇宫,人们都说“灰姑娘和王子结婚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其实却不是这样的,当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事情的原由。
这本书主要写了灰姑娘进了王宫后开始接受一个王妃应有的知识教育和礼仪教育。但她总因为忘记自己现有高贵身份,去帮助侍女干活或者热情的去照顾别人,所以她的举止引来了一些皇室成员的不满。而灰姑娘万万没有想到连王子也不能理解她这么做的原因。在尽力了种.种事情后,灰姑娘突然发现,当初她那一见钟情的王子,英俊的外表后面竟掩藏一个贫乏无知、冷漠的灵魂。当灰姑娘向王子提出不结婚时,她被无情的关进了阴冷黑暗的地牢。经过自己的努力与坚持不懈的精神,在一个宁静的夜晚灰姑娘终于成功逃出了王宫。
灰姑娘在美国着名作家玛格丽特。海迪克斯的笔下变的失望、难过、悲伤。
什么是幸福?当初灰姑娘便以为吃好,穿好,和英俊的王子生活在一起就是幸福,可看见王子是个如此空虚的人,灰姑娘最终自己都觉得那种幸福很煎熬的了,生活都觉得很无聊,她觉得以前在自家干活比现在好多了。所以没有好的吃,好的穿,日子过的再艰苦,也是能过着幸福的生活。
玛格丽特。海迪克斯谢谢你,是你让我懂得了:一辈子能吃好穿好的人,也不一定有幸福的生活,我们应该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幸福,创造美好的未来。
《卖米》是北大才女张培祥所写,看后有如写自我之感。其实我或我们比她还要凄惨得多。她家还有米卖,自然灾害年代我们什么都没有卖的。而那时正是我们小升初啊!
国家政策下来了,农村实行“三自一包”,即自种、自收、自销,包产到户。当然,国家的公粮是要缴的。不到半年翻身,菜种出来了,红苕、谷子种出来了。心中那个喜呀自不必说。
父亲为了给我交学费,请一熟人一齐挑红苕到街上卖,2分钱一斤。我跟在父亲身后走在弯弯曲曲的田间小路上,心中喜滋滋的能够不辍学了。看着父亲黑红色的背膀流着汗水……他的肩上如同压着一座山啦!简单的生活已花光了他身上所有的力气。
再想想我们参工时初到沈阳,天寒地冻无所适从。有的同学早上上班时将布鞋脱了抱着跑步到车间,师傅见此无不惊讶:“是脚重要还是鞋重要”?因脚粘在冰冻三尺的路上,如果跑慢了脚皮将会粘在冰上,皮会被拔下来的。应对师傅心疼的责怪,而同学给以了憨憨的微笑。同学啊!个中的滋味仅有自我明白。那是一种对母亲的尊敬和爱啊!那一双布鞋不知母亲在灯下熬了多少个夜晚?孩儿怎舍得将母亲辛勤劳作的鞋放在冰天雪地里擦磨。这种对父母的爱是羞涩的,是难于言表的行动。不像此刻的爱呀在字里行间,是那样随意地从笔尖滑落。
其实那时的我们家境都差不多,也许有条件好的。不管怎样都熬过了艰难时光,度过了岁月的长河。余味苦涩,有了回甘。在这风平浪尽的日子里总想回忆……写下那些酸酸甜甜的过往……
村上在他的小说里多次提到菲茨杰拉德是他最喜欢的作家,他的作品深受他的影响而蒙上了一层孤独和迷茫感,还有盖茨比整夜整夜看守的对岸的光点。当我不了解这部作品的时候,无论怎样苦思冥想都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盖茨比到底伟大在什么地方:16岁时隐瞒自我身世,自比上帝之子,不敢应对自我贫穷的父母而离家出走。与黛西相爱,可是自我贫寒的家境和养尊处优的黛茜门不当户不对,这样的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
怀揣着对黛茜的爱和对梦想憧憬,他发誓要成为百万富翁,满足物质女黛茜,以便和她回到往昔,长相厮守。而当汤姆揭穿盖茨比精心设置的这个谎言,他叫他闭嘴,他的紧张和失控的举止真像是欲盖弥彰,或像是个道貌岸然的牛津人。而当盖茨比的尸体躺在城堡中时,却没有人来祭拜。整个城堡死气沉沉像秋叶埋入泥土一样然后悄无声息。往日的一切热闹景象不复。所有人像不喜欢他往日的热情一样。更加让人忍无可忍的是这时的黛茜正和汤姆在欧洲度假,享受着他们的“完美人生”。
我突然觉得他只可是是有一个完美的幻想。或影响我的小说的第一句话:“每逢你想要批评什么人的时候,你切要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拥有的那些优越条件。”即使现实把他折磨的残破不堪,他也不会轻易放弃心中梦想的世界。他只可是不敢对自我说黛茜已经变了,她的热泪中流露的除了爱恋之外还有金钱。他只可是是太爱黛西,执着等了5年,到死都还在等黛西的电话,等黛西和他去隔绝利欲熏心的地方。在那样一个人们都为利益疯狂的时代,感情也不那么纯粹的时代里,盖茨比这样的人竟能坚持那种对纯真的柏拉图式感情的执着追求,他仍能坚持一颗很宁静的心,这也是为什么他让维拉既觉得很神秘,有不得不佩服的原因。
黛茜,因为物质,放弃了自我的感情。黛茜的丈夫汤姆生性暴虐,做了种.种对不起黛茜的事,黛茜很绝望,可是她又能怎样,歇斯底地大吼大叫可是这是她自我的选择,别无他法,而后在物质的驱动下又将逝去的感情重拾了起来,然后在犯罪的恐惧下又再次地放弃,完结了盖茨比的杯具人生。威尔逊,或许是书中最杯具的人物,无钱,无地位,工作不努力。浑浑噩噩混日子,连老婆出轨也不明白,直到最终被人利用,结束了别人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我的生命。尼克,整个过程的见证者,也是最终的承担者,承担着这个冷漠的世界。梦想与现实的距离究竟有多远就如同人心与人心的距离那么远。
《小妇人》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乔。因为她活泼开朗的性格,像劳里所说的一样“一分钟前掉眼泪,转眼又笑了!”不拘小节的她,会双手插进衣袋,吹起口哨,会穿红灰两色的划艇衣,再戴顶又破又旧的大帽子;她对姐妹们的嘲笑从不在乎,因为她非常爱自己的亲人,胜过爱自己。当妹妹贝思受理病痛折磨时,乔伤心地失声痛哭,令我感动:真是姐妹情深!
我最敬佩的是乔的坚强,她从不一味地抱怨生活的艰难,而是一次次鼓足勇气,勇敢面对重重考验。她很少把懦弱的一面表现出来,使大家心情沉闷。当母亲要去看望病重的父亲时,乔把自己一直引以自豪的满头秀发卖了25元钱,并说“现在剪掉这头乱发,我还可以健脑益智,我的脑袋变得又轻便又好使”,可是晚上她又在被窝里为自己的头发而伤心。她是一个充满活力,乐观向上的女孩,给家人们更多的勇气与力量。她能平静地面对生活,为她爱着的人着想,理智地做出选择,也正因为如此,她获得了人们的尊重与文学创作的成功。小说的最后,她已蜕变成一只美丽的蝴蝶了,像她的母亲一样温柔、乐观、充满爱心。
《红日》是一本红色书籍,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九四六年秋末初冬,国民党张灵甫的七十四师进涟水城,我军在经过苦战以后,撤出了阵地,北上山东,经过二月的莱芜大捷,到七十四师的被消灭和张灵甫死于孟良崮的故事。以下是整理的读后感范文5篇,希望可以分享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红日读后感范文一
再过一个月就到建党__周年了,今日我独自坐在安静的教室里,看起了名作《红日》,感受着中共党员那时的抗战艰辛。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1946年底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是蒋介石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王牌部队,他们发起了涟水战役,与华东野战军交锋。华东野战军的沈丁部队在涟水与敌主力部队二次交锋后,实行战略后撤,退到山东,休整训练。经过修整后的人民解放军在莱芜战役中,灵活运用---伟大的战略战术思想,消灭了国民党军队五万多人,活捉了敌军中将副司令官李仙洲,赢得了辉煌的胜利。国民党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他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的战争,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最终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因为有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有---战略战术思想的正确指导,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无私支援,人民解放军服从大局听指挥,团结一致,浴血奋战,用小米加步枪的简单装备打败了用清一色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蒋介石军队。
今日,我们生活在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当好好珍惜,努力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为祖国更加完美的明天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百年孤独》是一本让人深受震撼的书,我曾向朋友们推荐过它。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
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
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孤独很可怕。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需要反省。读完书本,掩卷深思。《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书的涵义无疑是深远的:他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摆弄的正确途径。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无论是文章架构,还是内容选择;无论是叙述方式,还是表现手法;无论是典故引用,还是故事编排,无不采用其极,令人匪夷所思。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可谓是眼花缭乱。
作者匠心独运,文章跌荡起伏,俨然是对读者最严峻的考验。在不可思议的奇迹中,在现实交错的生活中,在血淋淋的现实中,在荒诞不经的传说中,使读者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进而理解孤独的本义,理解《百年孤独》的奇特。
十九世纪浪漫主义文学的主题似乎总在围绕“通奸”(Adultery)这个词。------无论是司汤达的<红与黑>,霍桑的<红字>还是列夫托尔思泰的<安娜卡列尼娜>,甚至连恩格斯也在其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中赞扬“通奸”行为,并称之“骑士之爱”。
于之相较,发表于1850年霍桑的<红字>是最具争议的一部作品。仅只其以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为小说的背景在当时保守的社会下就颇为大胆与新颖。小说出版后立刻在美国引发强烈反响,并被誉为“本世纪最重要的小说之一”,霍桑本人也因此名声大噪。
<红字>主要描写了四个人物: 因为不合理的婚姻制度而苦苦挣扎的女主人公Hester Prynne, 浪漫懦弱的牧师Dimmesdale, 阴险狡诈的丈夫Roger Chillingworth, 以及Hester和Dimmesdale私通生下的女儿Pear。 小说以:“新殖民地的开拓者们在万事草创之时忘不了与墓地同时修建的监狱,”开篇,接着 记叙Hester Prynne这个在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Roger Chillingworth,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Roger又在海上失踪,杳讯全无,Hester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Dimmesdale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的爱情生活。不久,Hester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Pearl。为了维护情人的名声, Hester不得不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与此同时Hester的丈夫Roger回来了,他察觉到了妻子与牧师的奸情,并展开了一系列处心积虑的报复行为。小说的高潮发生在即将升为主教的Dimmesdale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
Prynne的词根是“窥探”, Dimmesdale是“迷惘”, Chillingworth意为冷酷的性格,而Pearl,珍珠,不仅象征着纯洁,也有果实的蕴意。霍桑将人物的命运和小说的线索巧妙地寄托在了人物的名字之中,他不仅仅只是想要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加尔文派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在<红字>这部小说中,无处不表现出作者对新移民坚强不屈的反抗精神的崇敬。与霍桑同时期的梭罗认为<红字>这部小说是对美国历史的解析与赞歌,他说,从一个字母A,我们看见了一个国家A(The whole country named letter "A" appears until we see the letter "A"。)
然而,<红字>这部小说最终还是没有突破“通奸”的下场必然是“死亡”这一规律性的结局。在小说的中期,每每看到牧师Dimmesdale的内心独白甚至他与Prynne在树林密会时我甚至会以为他们将私奔成功。也许大部分人认为作者安排Prynne与Dimmesdale的死是必然的,符合人们的思维惯性以及社会现状,但是为什么我们不能接受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呢?例如Prynne带着Pearl与Dimmesdale跑到纽约去, Chillingworth在悲愤中死去等等,我相信就是连霍桑本人也是有过这样的犹豫的,但他最终还是向他的思想和社会低了头,这一点,从他加入布鲁克林农场并非信念而是为了成家结婚这一举动中就不难看出。
D`H 劳伦思在成名前曾将霍桑当作自己的偶像,甚至在其本人的作品<儿子与情人>中大量的细节与景色描写都受到了霍桑影响。但是正如他所强调的,如同他的小说获得的赞誉,霍桑是个“重要”的作家。
重要和伟大,往往只有一步之遥。
之前在图书馆的新书书架上,遇到了一本新书,它的名字是《背包十年》。好像不久之前听说过这本书,看到这书名就想到这是一本关于旅行的书,于是我毫不犹豫地把它翻开,怀着发现新知的心态去阅读它。因为旅行,是我一向所欣赏的。
书名的副标题是“我的职业是旅行”,小鹏是一个职业旅行家,能够跟“家”字搭上关系的都很了不起。这是我最羡慕的地方。能够把赚钱和旅行一齐干,这是一份令人热泪盈眶的事业啊。有多少人想去旅行却缺少资金的支持,又有多少人赚了很多钱却没有时间去旅行。封面是一个背着背包的背包客在沙漠里前行,不管前面的景象是日落还是日出,他都是向着光芒处走去。黑色的影子落在黄沙上,好像是在暗示着,既然我选择了远方,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读封背上写的话,我感动得泪流。这本书能够使一个男孩看得热泪盈眶,那几句短短的话,无关凄美,无关悲痛,仅仅是它满足了一颗走向世界的心。
当时手上还有一本《一个游荡者的世界》,读着《背包十年》就不自觉地把它们作比较。许知远的是理性叙述,小鹏的是感性抒情较多。许知远的文章总是带有对历史教训的担忧,他不断尝试指出变革发展下的“陷阱”,所以看他的书是挺沉郁的。小鹏的书是纯粹的旅行游记,但不是旅游攻略,他更多的是在体验不一样的经历不一样的生活环境。这是跟他们的身份有关系的,公共知识分子和职业旅行家。看多了许知远的书看看比较轻柔的游记,这样就一并有了理性与感性的享受了。
进入大学应当尽早地进行一次旅行。李欣频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旅行是后天混血的过程,每一次旅行就换一次血。小鹏的书写到“多元意识影响多元世界,多元世界又反向造就多元生活,而旅行,正是供给进入另外一种生活方式的可能。”我觉得旅行是一种认识世界的实验,它和读书一样,能使人从不一样的角度去看待这个复杂的世界。那些世俗的`眼光并不重要,自我内心的声音才重要。如果能够对其它大学生说一些话,我的话是在大学里面尽可能早地独自去一次旅行,用不一样的角度去看待这个世界。我挺后悔自我到了大三才实现第一次旅行,如果能够早一点地旅行,我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或许不会那么单薄。
你必须会厌倦固定模式的生活,何不出去走一走,与你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呢第一次一个人去旅行,第一次坐11小时的硬座火车,第一次遇见异地风景和风俗。你在学校里面消失一段时间,再回来,就带回了一段美丽传说。当你在谈论自我旅行的故事时,你的同学依旧是在谈论考试分数和关于分数的考试。在学校的日子一天天地过,好像仅有旅行才能贴合人生的轨迹。你能够用旅行对四年大学做最好的标注,用相机把大学四年中最宝贵的记忆定格,使每年的年度总结里总有一段旅行的忆记和对世界新的认识。
要么旅行,要么读书,身体和灵魂必须有一个在路上。
英国著名儿童文学大师罗尔德?达尔是一个瘦瘦的,总是笑着的老头儿。在他的作品中,有一部让小朋友边看边流口水的书—《查理和巧克力工厂》。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贫苦人家的小孩查理,因为一次偶然的幸运机会——获得了他家附近的世界上最大的巧克力工厂老板的金奖券,从而与其他四位幸运儿:小胖子奥古斯塔斯、小姑娘维鲁卡、不停嚼口香糖的莉特和淘气小男孩迈克一起踏上了奇特的巧克力工厂参观之旅,最后意外获得了整个巧克力工厂的幸运故事。故事人物描述活灵活现,情节引人入胜,巧克力工厂描写像我在里面参观一样。老板威廉?旺卡制造巧克力和他为了寻找合适的巧克力工厂接班人而施展的聪明才智;贪吃的小胖子奥古斯塔斯,骄纵的小姑娘维鲁卡,爱使坏的莉特,对电视入迷的迈克和平时对他们放纵,娇生惯养的父母。
虽然贫穷但从小懂事,懂得和家人分享,热爱家人的查理及给予查理良好教育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巧克力工厂中飞流直下的巧克力瀑布、流着棕色糖浆的河、大片大片的口香糖草地还有牛奶堆成的山、来自蛮荒丛林酷爱可可豆的小矮人,像放电视节目一样一幕幕展现在我眼前。让我看了还想看,让我着迷、开心。
在多彩的假期里,书是消磨时光的好东西,今天我就看了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它让我受益匪浅。这本书叫《绿山墙的安妮》
这本书主要讲了:安妮被马修和马瑞拉收养后,她在亚芬里结识了一位知心朋友——戴安娜,她长得非常漂亮,他们还给一些风景优美的地方起了一些稀奇古怪的名字。马瑞拉要让安妮去上女王学校,他们俩都流下了依依不舍的眼泪。安妮毕业后主要继续上大学,但马修猝死后,马瑞拉要卖掉绿山墙,安妮听后决定不上大学了,要在亚芬里做一教师并照顾马瑞拉。
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镜头:第一个镜头就是安妮结交戴安娜时。就在马瑞拉到阿伦太太哪里时,安妮也跟来了,到戴安娜的房间里,他们俩发誓永远做最好的知心朋友,之后发生了许多事情,但他们依然那么要好……第二个镜头就是安妮放弃上大学留下来照顾。女王学校毕业后,安妮得到了奖学金,回到家中,看到马修和马瑞拉越发苍老,过了几天,马修因所有存款都在的哪个银行倒闭而猝死,马瑞拉的眼睛也越来越不好,马瑞拉听从了雷切尔的建议要把绿山墙卖掉并把其他地方去往,可安妮不愿意,便放弃上大学和奖学金,留下如愿以偿的当了一名教师。
我非常羡慕安妮有一位这么要好的知心朋友,有很多事都阻挡着她们成为最要好的朋友,但她们都一一克服,并最终他们还是最要好的朋友,他们彼此谁也不发脾气,谁也不妒忌谁。做人不仅要和朋友好好相处,还懂得感恩,就像安妮那样,放弃了学业而到家里照顾马瑞拉,我们不一定能遇上这种事,但我们可以从小事做起,比如:爸爸回家了,给捶捶背,捏捏肩,妈妈回家了,给倒一杯热茶,让我们行动起来,学会感恩吧。
我被这个故事深深的感动了,其实我们应该学会满足,只有这样生活才会过得充实幸福。
看到美好的今天,展望更美好的明天,我不禁想起了在风里、雨里、炮火里苦战恶斗的昨天,更不禁想起了那些勇敢的,忠诚于党和共产主义事业的英雄战士。
在枯黄的树林里,连鸟雀都会惊慌地噪叫着,惊慌地飞来飞去,它们被枪声吓到了,它们被如雨的炮火吓到了,它们被可怕的战争吓到了!它们也会求救,它们也会逃跑呀!战争给动植物都带来了巨大的灾难,我仿佛听到了老白果树唏嘘的叹息声,我仿佛听到河水悲愤的低俗,但好像听不到鸡啼,听不到农民们悠扬响亮的咧咧声!原来他们也讨厌战争,盼望和平。
班长杨军,他是一个勇敢、坚强、威猛的人,他希望敌人能早些冲过来,这样就能够多余一个,为战士报仇,而且胜利的愉快竟会压服创伤的疼痛,而且他的枪法还很准,十个有八个能够打中呢!而敌军则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就连已经上战场了,还保持着队伍的整齐,虽受过严格训练,却不会随机应变,又有何用呢?人们渴望和平,蒋介石却一心侵占我们的土地,难道他喜欢死很多人?难道他喜欢看到别人妻离子散?他真是很可恶呀!
可中国人不是绵羊,还是把敌人打败了,英雄战士们,屹立在高山上,睁大着鹰一样炯炯有神的眼睛,构成了一个个伟大,崇高,团结的英雄形象!
假期里,我阅读了《明朝那些事儿》。作者用风趣幽默的笔触,将人物刻画得入木三分,把战争描述得淋漓尽致,让我钦佩。
从和尚到皇帝
朱元璋是一位充满传奇色彩的人物。他曾是个一无所有的和尚,随郭子兴对抗陈友谅,亲自领兵在鄱阳湖上与陈友谅展开激战,最后大获全胜。后来,朱元璋又灭了张士诚等人,逐步建立了明王朝,成为赫赫有名的洪武大帝。在我看来,和尚和皇帝有着天壤之别,许多人做不到的事情朱元璋却可以做到,是因为他遇事冷静沉着,不半途而废,在困境中也善于发现并把握机会,从而成就了光辉灿烂的帝王霸业。的确,命运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上,执着的信念、坚强的意志可以战胜一切。
乱臣or明君
朱棣是一位备受争议的皇帝,他以藩王的身份争夺皇位,发动了靖难之役,杀戮无数,是名副其实的乱臣贼子。但他登基后迁都北京,建造了恢宏的紫禁城,派人编撰了“世界上最丰富的百科全书”——《永乐大典》。他还派郑和七下西洋,把军事、外交、经济等多方面都推上了巅峰时期。从朱棣身上,我体会到了他的雄才大略,敢作敢为,为了建功立业,作了不计其数的准备。尽管朱棣不是一个好人,但绝对是一位明君!
每个王朝的建立、兴盛、再到衰败,都是一部血泪史,许多皇帝都有他们过人的才干,也有阴暗的一面。从朱元璋、朱棣身上,我要学的是他们的大智大谋,抱有坚定的信念,为着自己的目标而奋斗努力!生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更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牢记“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为祖国的富强美丽贡献智慧和力量!
徐志摩的散文处处镌刻着诗的痕迹、诗的灵魂和诗的意境,而且又以“浓得化不开”的客观感情的抒发,引人入胜。
《我所知道的康桥》,是画是诗,是自然风光的描摹还是客观情感的流动?你几乎分辨不出了。作者说:“我敢说的只是——就我个人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发动的。”作者笔下的康桥处处流露着“无限的柔情”,物我融洽无间,情景合一。他写康桥的风光之美,但这美都打上徐志摩“单独”的真性情,故而焕发出一种独特的情采与光华。康桥处处都烙上徐志摩的感受、徐志摩的柔情。他写当地的气候是:冬天是荒谬的坏,逢着连绵的雾盲天你一定不迟疑的甘愿进地狱本身去试试,春天(英国是几乎没有夏天的)是更荒谬的可爱,尤其是那四五月里最渐缓晨艳丽的黄昏,那才真是寸寸黄金、在康河的边上过一个黄昏是一服灵魂的补剂。”……把情感透于自然风光之中,是徐志摩“诗人兼情才”的一大特色。
“我常常在夕阳西晒时骑了车迎着天边扁大的日头直追。日头是追不到的,我没有夸父的荒诞,但晚景的温存却被我这样偷尝了不少。有一次我赶到一个地方,手把着一家村庄的篱笆,隔着一大田的麦浪,看西天的变幻。有一次是正冲着一条宽广的大道,过来一大群羊,放草归来的,偌大的太阳在他们后背放射着万缕的的金辉,天上却是乌青青的,只剩这不可逼视的威光中的一条大路,一群生物!我心头顿时感着神异性的压迫,我真的跪下了,对着这冉冉渐翳的金光……”。
一代文人、才子徐志摩……
看过《幻城》这本书的人想必都有一种同样的感受:无声的震撼。
看似平静的文字,却隐藏着绵延起伏的悬念。一边是冰族,一边是火族,两种不容的力量被作者描述的淋漓尽致。常年飘雪的冰族,那种气氛不是能用语言形容的压抑,再加上作者以半散文的形式来叙述,一个完美无缺的“组合”啊!
这本书与其它的书籍最大不一样点是,不管是网络、还是其它地方的书籍,主要注重的是写感情,而《幻城》则是注重写亲情(例如:卡索和樱空释;星旧和星轨;蝶澈和迟墨;封天和卡索等),对感情写的并不多,只是开头一次,结尾一次。
这本书中,我并不厌恶星轨——以暗杀为主攻的西方护法。反而为她的情而感动,为了能永远地守护在哥哥身边,她宁可不要名誉,当上了令人厌恶、恐惧的西方护法。在生命的最终时刻,她想的仍是自我的哥哥,期望星旧能原谅她。
卡索渴望自由,但命中注定着,他要继承王位,而樱空释明白这一切后,拼命的替他挡去王位,哪怕牺牲自我的性命,也要给卡索自由,在他生命的最终时刻,他惋惜的不是快要死了,而是他没有如愿给卡索自由,这种爱让人感动。
我很欣赏蝶澈,不光是因为她的美丽,最重要的是他对迟墨的感情,在他找到迟墨,看见她将被折磨而死的小哥哥迟墨时,断然选取了放下,不顾后果地亲手杀死了她最爱的哥哥迟墨。即使是日后感到愧疚也在所不惜。她的爱和她的绝世琴音最终竟然感动了传说中无敌冰冷的叹息墙。
皇析把给卡索的防护结界和自我的生命联系在一齐,除非人死了,屏障才会消除。从而证明,皇柝是那么的忠心……
渊祭实为令人厌恶,她的欢乐是凌驾于他人的痛苦之上的(谁叫她那么不可战胜呢!)她操纵着卡索和樱空释的命运,从第一世的霰雪鸟和囚犯到第二世的两位皇子,到第三世的罹天烬和卡索,一切的悲哀都是渊祭一手操纵,只为了她所谓的“欢乐”。
可是,古语说的好: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幻城也有错误的地方啦!
第一,幻雪帝国是常年飘雪的,没有春天。而文中多次提及樱花,樱花是三月才会开的花呀!
第二,既然星轨那么弱,渊祭还怎样可能请她去当西方护法呢即使她有极其强大的灵力,也是弱不禁风啊!文中还提到,星轨救过熵裂,星轨整日待在宫殿的最底层(她的家中)弱不禁风,怎样可能有机会去提醒熵裂大祸临头呢
也就这么多了,每部作品都有瑕疵,幻城也不例外,可是总体来说,我还是挺喜欢这部书的,这本书有很多地方还是值得细细品位的!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主要是讲查理和旺卡先生一起参观他的工厂,因为旺卡先生想要选出一个接班人,就邀请了五名小朋友及其家人去参观工厂,同时也考察了五个小朋友,最后淘汰了四个小朋友,选中了查理。
工厂的船是糖果做的,瀑布是巧克力做,工人就是3分米的小矮人,这个工厂实在太神奇了!因为巧克力瀑布实在是太美味了,一个贪吃的小朋友想尝一口,不听人的劝告,被巨大管子吸进去了;第二个小朋友太爱吃口香糖了,其实那个是还没有完全成功的试验品,他任性的一把抢去,把它吃掉了,后来他膨胀成了一个大气球;另一个是想要松鼠,却被松鼠推进了垃圾桶;第四个是个电视迷,电视是糖果的,他钻了进去,变成了很小很小的人。
最近我读了经典红色小说《林海雪原》。故事描述了解放战争初期,土匪们对百姓杀烧抢掠,无恶不作。少剑波临危受命前去剿匪,杨子荣深入敌后,里应外合,一举剿灭了土匪。为了保护人民群众,年轻的解放军战士们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存活下来的只有少数,其中就包括本书作者少剑波(曲波)。
书中描述的党领导下的解放军战士们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义无反顾,勇于牺牲,他们的大无畏精神和革命斗志永远值得我们学习。侦察英雄杨子荣甚至被家乡人当作是土匪,母亲、妻子就是临死前也抬不起头来,没有人明白他的真实姓名,甚至没有人明白他的祖籍就在山东。他做的那些隐姓埋名、惊天动地的事情,都是为了百姓的安居乐业和祖国的安定团结,为了我们这天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看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千。党领导下的人民解放军一心一意为人民:革命时期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和平时期与百姓打成一片,军民鱼水情深;灾难来临,第一个冲向前方抢修救灾的是他们;保卫边疆、保卫人民的也是他们。他们是英雄,他们永远是最可爱的人!正因为人民解放军的忘我奋斗和无私奉献,我们才有了这天的幸福生活,我们才能沐浴在党的阳光下健康快乐地成长、学习。我们必须要珍惜这天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做一个对祖国、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小妇人》,刚看到这本书时,我在想,这本书为什么以“小妇人”为书名呢?一定是因为它讲的是一位小妇人的故事。据我猜想,里面的故事可能会很悲伤,最起码有一些忧郁的成分。可是,当我真正打开这本书,读完它的内容介绍后却发现,书的内容和我的猜想截然不同,这本书讲的是马克太太的四个女儿快乐成长的故事。那么,文中的小妇人是谁?难道是马克太太?带着疑问,我走进了马克太太一家人的生活。
题目虽然是“小妇人”,但书中的主人公却不是马克太太,而是她的四个女儿----大女儿曼格,美丽善良,有点儿虚荣;二女儿琼,正直爽朗,个性强,喜欢读书、写作,梦想成为知名作家;三女儿佩丝,胆小害羞,心地善良,喜欢音乐;四女儿艾米,擅长绘画,爱漂亮,爱打扮,常常惹一些小麻烦。故事以四个女儿在一年内的成长变化为线索,重点讲述了这一年中发生在她们身上的有趣的事情。比如圣诞节里先是抱怨没礼物,然后又争着为妈妈买拖鞋,为妈妈准备圣诞礼物,还积极排练圣诞节的节目,热心地把圣诞早餐送给可怜的哈美鲁一家人;佩丝克服胆怯,勇敢地接受邻居劳伦斯先生送给她的礼物---一架旧钢琴;艾米惹祸后,嫌琼不让她一块儿外出把琼写的小说全烧了,后来艾米掉进了冰洞,琼很后悔,两个人和好了;曼格体验“上流社会”后,真正体会到,其实自己贫穷和踏实的生活才是最为可贵的;琼写的小说发表了,她实现了成功的第一步。
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四姐妹暑假的快乐生活。在美丽的长假中,起初她们都想过自由散漫的生活,可后来发现这样的日子并不舒服,但谁也不愿意承认她们的决定是个错误,最后还是智慧的妈妈---马克太太想出了一个法子----给女仆汉娜放了一天的假,然后自己也呆在屋子里,后来借故出去了,一天不在家。这样一来,四姐妹不得不忙起来,做饭的做饭,收拾客厅的收拾客厅,一天的忙碌加上妈妈的谆谆教诲,她们明白了:要过幸福快乐的生活,必须付出艰辛的劳动。接下来的日子里,姐妹几个果然改变了原先的生活方式,各人安排各人的生活,读书的、学烹饪的、学缝纫的……开始了她们勤快的生活。
最使我感动的是,爸爸病危,妈妈去华盛顿照顾爸爸,佩丝发烧,高烧不退,艾米染上了猩红热,全家人齐心协力共度难关。这时,曼格早把荣华富贵的思想抛到九霄云外,琼寸步不离佩丝的病榻,越来越觉得佩丝的可爱之处了。可怜的艾米住在马克姑姑家,忍受着刻薄的马克姑姑无尽的唠叨。不过一想到生病的佩丝,想到从前佩丝的好,她觉得自己要坚持住,要忍耐住。邻居好朋友罗拉也来帮忙,不住地安慰她们一家人。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这个温馨的家庭经过了分离与病痛的考验,终于迎来了欢聚的幸福。爸爸平安健康回家了,佩丝的病好了。后来,四个女儿在父母的精心呵护下与用心教育下,逐渐改变、长大成人。她们已经拥有了正确的生活信念和勇敢、善良的品质,相信在未来的生活中一定会幸福和美满的。
小妇人,好妈妈。读完这本书,我心中的谜团解开了,小妇人就是马克太太。文章正是通过四个女儿健康成长的故事,歌颂了小妇人马克太太这位伟大的母亲,智慧的母亲,聪明的母亲。我要向她学习,努力做一个好妈妈,教育好自己的女儿,让女儿健康、快乐地成长!
这,是一部讲述爱与自强的经典之作。在美国100种小学必备书中,它位居榜首——《小妇人》!
这本书诞生于1868年,它刚一出版便轰动了文坛。小说描写了一个平凡的美国家庭在南北战争时期的一段不平凡的生活。这是一个很清贫但又很幸福的家庭,包括马奇先生,马奇太太和四个女儿——梅格,乔,贝思和艾米。一大家子相亲相爱,四姐妹虽然各有小小缺点,但他们都像父母一样,努力改正自己的小小缺点,向往崇高的生活。南北战争打响的时候,马奇先生早已经过了参军的年龄,可是他还是把自己奉献给了祖国,当了随军的牧师。马奇太太在丈夫走后也投身于支援军队人会的工作。大女儿梅格和二女儿乔为了补贴家用,一个做了幼儿家庭教师,另一个去陪伴一位有着坏脾气的老太婆。马奇太太和女儿们一边愉快地做工作,一边耐心地等待马奇先生的归来,全家团聚。
然而,命运却给了这个平凡的家庭一个严峻的考验。先是马奇先生病了,而且会危及到生命,马奇太太赶去照顾丈夫,留下四个女孩儿自己看管自己。四姐妹互相帮助和鼓励……然而新的考验又来了,小贝思又染上了可怕的猩红热,危在旦夕……
然而最终一家人苦尽甘来,而四姐妹在这艰难岁月里获得了心灵的成长。
《小妇人》教会了我们如何去爱,如何去自强。其中乔令我印象最深。她是本书的主人公,也是作者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的写照。乔她坚强,敢于牺牲,这不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她甚至能为别人牺牲自己的最爱!这种高尚的品德是一般人所不能达到的。书中对少女生活的生动描绘,对家庭欢乐的深情讴歌,以及书中所倡导的崇高精神打动了无数读者的心。自此以后,美国的妙龄少女很少有人没有接受过《小妇人》的熏陶。
曾为奥尔科特作传的传记作家埃德拉·切尼评论说:“……又一代人已经成长起来,但是《小妇人》仍然保持着稳定的销量。母亲们读着这些姐妹的童年,延续着自己当年的快乐……”。可见《小妇人》是多么经典的著作呀!小说里没有惊天动地的情节设置,而是用普通的,贴近生活的笔风来写,但是笔端流露出来的却是温暖和爱。这种手法是非常巧妙的。家庭成员的亲情,邻居朋友间的友谊以及少女成长过程中甜蜜纯洁的爱情都跃然纸上。
读书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令人心旷神怡的部分,去寻找我们所需要的书籍,那就是阅读经典。《小妇人》是为数不少经典作品,它记录了时代的不同,观念的不同,它是我们人类的宝贵经验!所以一起来阅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