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子,在我眼里,他是一个拥有坚强,不屈,机灵的孩子,一个优秀的侦查兵,他用机灵头脑,化险为夷,眼疾手快的夺下敌人的手枪,抢先一步将自己木枪的枪口对准了翻译的太阳穴,将胖翻译吓得魂飞破损;他有坚强的雄心,亲眼目睹了奶奶的惨死和最敬佩的人被日军抓走的情境,他痛哭了一天,毅然决定去参军,目的只有一个,为奶奶报仇,并救出老钟叔,最终他成功了,后来在被敌人逮捕的时候,英勇不屈,在敌人拷问的时候不屈不挠,强颜欢笑,在部队解决嘎子,嘎子冷静抉择,与部队里外呼应,发了把火将炮楼成功烧毁,但是自己却晕倒在火海里,“快板刘”冲了上去将嘎子救了出来,人民获得了自由,也提奶奶报了仇。
这本书中有个故事,没当我读到就会让我扑哧一笑,我看到胖翻译那狼狈的模样,不禁大笑,让我无法自拔。
一次行动,嘎子跟着侦查部长罗金保,假扮成卖西瓜的农民,去敌人的阵地旁诱惑敌人,果然马上就走出来了一个人,原来是龟田的胖翻译走了出来,看到红澄澄的西瓜,仿佛“口水直下三千尺。”狼吞虎咽的嚼着,觉得不甜就扔掉了西瓜,还对着罗队长说:“你这是什么西瓜,怪难吃的。”这可让罗金保不高兴了,他这时讲出的话却让胖翻译不寒而栗:“别看现在闹得欢,小心将来拉清单。”胖翻译支支吾吾的说:“你是八路?”慌忙的抽出手枪,可是嘎子先下手为强,拿起西瓜往胖翻译的头上砸,还缴获了一把手枪。
合上书,嘎子他那铁一般的革命思想让我热血沸腾,奶奶用生命保护革命战士的精神早就熟记于心,这些故事,让我反复思量,想出了一句话:现在我们的幸福生活是革命先烈用铮铮铁骨换来的,因此,我们更要发奋图强,为祖国的未来添砖加瓦。
《水浒传》真实反映了农民起义的全过程,它由相对独立、完整的各个故事联结成一个整体。一百二十回的《水浒传》是由层次分明而又统一连贯的前、中、后三大段落组成。作者首先写了林冲、晁盖、武松、鲁智深以及宋江等人的故事,一方面反映了各种形式的“逼上梁山”,另一方面也表现了各路英雄逐渐聚集,梁山队伍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过程。水浒传读后感600字
《水浒传》充满了官逼民反的悲壮和“替天行道”的豪情,是一曲“忠义”的悲歌。小说通过对宋江领导的梁山泊农民起义的全过程的描述,展现了北宋末年政治腐败、奸臣当道、民不聊生的社会面貌,在封建专制社会具有普遍意义。作为对社会全景式的描述,在政治的上层,有高俅、蔡京、童贯、杨等一群祸国殃民的高官;在政权的中层,有受前者保护的梁士杰、蔡九知府、慕容知府、高廉、贺太守等一大批贪酷暴虐的地方官;在此之下,又有郑屠、西门庆、蒋门神、毛太公一类胡作非为、欺压良善的地方恶霸。如此广泛的对于社会黑暗面的揭露,是随着长篇小说的诞生而第一次出现。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完全通俗口音写成的长篇小说,它标志着古代通俗小说语言艺术的成熟。《水浒传》的语言生动、活泼,极富表现力,充满生活气息。无论写人叙事,还是描景状物,其语言或细腻,或简洁,或夸张,或明快,都显得粗俊爽,雄健豪放。在中国古代长篇小说中,《水浒传》是运用日常口语达到炉火纯青艺术境界的典范。
《水浒传》不仅是农民起义的壮丽史诗,而且是中国古代英雄传奇的光辉典范。它以辉煌的艺术成就彪炳文学史册。
大家认识张嘎吧!这就是专门为他写的一本书,这本书分为两大类:1、小兵张嘎2、冷暖灾星
小兵张嘎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张嘎在侦察员老钟叔和区队长钱云清的带领下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八路军战士。
我佩服张嘎的坚强不屈,为死去的奶奶报了仇。小小年纪就上战场打仗,挂了彩也不怕痛,不着急,也是个活泼可爱的孩子。张嘎年纪虽然小,可是鬼点子特别多,找一蓝子鸡蛋假装送给太君,其实想在杨家大院弄响地雷,被发现时朝“白勃”的方向跑去,告诉游击队,他还拉响了地雷,把“白勃”吓一跳,这是为了老钟叔不被捕。张嘎从小没有父母,只有奶奶依靠,就在他十三岁那一年,他唯一的亲人——奶奶死了,对他打击很大。经过几次的锻炼,他小小年纪已成为一名优秀的八路军战士。
冷暖灾星这个故事讲了巴大坎、苗秀、轴子三个小伙伴都是八路军战士,他们一边躲避鬼子的追杀一边逃亡,遇到许多好心人,那些好心人为他们做饭,腾房。可是,大多数人却被鬼子杀死了,他们认为自己是灾星,走到哪哪遭殃。
我很佩服巴大坎在四处危机重重下的那种乐观和活泼,苗秀有那样副金嗓子,而且十分勇敢,轴子坚贞不屈,十分懂事,可惜最后光荣牺牲。
张巴大坎真可怜,六岁时,在长征路上和妈妈一起被撂在了贵州,幸亏跟地下党联系上了,转移到了四川,加入了红四方面军。有一次他妈妈被张国涛挟着,在雪地草地上拉了两大来回,几乎把脚板磨去三寸。到达陕甘边界,又赶上了第二次“分散隐蔽”。他爸妈过黄河征西去了,后来,他听到一个十分打击的消息,妈妈和爸爸双双战死。
一个十三岁不到的孩子,没有亲人,父母又双双战死,他是多么的可怜,而且战火纷纷,随时有生命危险。
比起他们,我们现在的生活就像在天堂,可我们身在福中不知福,认为自己不幸福,可比起他们,我们是多么幸福啊!不用提心吊胆躲着日本鬼子,每天处在安安全全的世界,不会有生命危险。
我们要学习他们这种不怕死,不怕苦的精神,要把他们的优良传统一代代传下去,没有他们也就没有我们今天的幸福。我们应该试着体谅别人,退一步海阔天空。
《猎人笔记》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它的作者是俄国杰出作家——伊·谢·屠格涅夫,《猎人笔记》也是他的成名作。
《猎人笔记》这本书主要写的是“我”——一个贵族后代,在各个地方打猎时所碰到的不同的事情,第一个故事是我最喜欢的,他讲述了“我”与好朋友波卢特金,一个小地主所发生的有趣的事情。波卢特金经常城里富裕人家的闺女求婚,但是全部遭到拒绝,还把自家的酸桃子和坏水果给追求对象的高堂吃,非常可笑。“我”在波卢特金的介绍下,还认识了霍里和卡利内奇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朋友,霍里子孙满堂,有着好几个儿媳和儿子,天天快快乐乐,出手大方,穿着牛皮鞋,而卡利内奇呢,却是一个只会每天陪着主人波卢特金打猎,穿着草鞋的人,而且因为惧内,连一个儿女都没有,但是他们却都很尊敬自己的主人——波卢特金。
这本书前几个故事虽然讲的是美好的回忆,每当我读到:“明朗的天空上稍稍飘动着高高的稀疏的云朵,白中带点黄,宛如晚来的春雪,有时又像卸下的白帆,平平的,长长的。”时候,我都会想放声朗读,抒发对作者写景奇特的深深的喜爱。但是,读到后面,只要我仔细的读的时候,我发现了,这本书其实表达的是作者对农奴制强烈的不满,对侮辱地主的绝对倾向,作者在各个地方都侧面的表达出了地主残暴、狠毒、贪婪以及虚伪、愚蠢、空虚、无耻等等的性格,可惜后来导致被当时的沙皇政府中的教育大臣发觉,后来把作者在故里监管一年。屠格涅夫的勇敢表达出自己的不满这一性格,让我深深的钦佩与赞赏。
《儒林外史》是一本长篇讽刺小说,主要写了清朝的一些读书人观念是读书只为了当官,心中只认为“书中自有黄金屋”,所以,只有极少的官是清官。
《儒林外史》中,我最喜欢的是“王冕的故事”,“王冕的故事”主要写了元朝末年,有一个人叫王冕,在诸暨县乡村居住;七岁时死了父亲,他母亲做些针线活,供给他到村学堂里去读书。王冕在隔壁人家放牛,每月给他几钱银子,还一边放牛一边读书,在这样的环境下,他12岁,就对天文、地理、经诗、了如指掌,无所不通。
一天雨后,王冕来到湖边,湖里有十来枝荷花,花苞上清水滴滴,荷叶上水珠滚来滚去。王冕一看从此对画画感兴趣了,初时画得不好,画到三个月之后,那荷花精神、颜色无一不像,就像是湖里长的。路人见画得好,也有拿钱来买的。王冕得了钱,买些好东西孝敬母亲。
长大后,朝廷让王冕当官,王冕执意不去,躲在了深山。我觉得王冕清高孤傲,不同留和污。有的古代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圆如意,书中自有……”。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考到白发: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而王冕他不求名利,不为金钱,不为财富,这是一般人无法控制的。
今天,我读了——《儒林外史》这本书,使我深有感处。是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们的生活中是离不开书的!
安妮·弗兰克本是一名普通的犹太少女,与父母,姐姐一家四口过着富裕的生活。但这宁静的一切很快就被一场战争打破。1933年,希特勒法西斯政权执政后,开始了对犹太人惨无人道的迫害。为了家人的安全,安妮的父亲不得不带着家人来到了荷兰的阿姆斯特丹躲避危险。在这里的生活虽然不如从前自在,但在这里,安妮仍然度过了一段愉快的学校生活。
1942年7月,情况更糟了,在德国纳粹的迫害下,为了避免遭受纳粹警察的逮捕和屠杀,安妮一家与同是犹太人的凡·丹一家以及一名犹太医生杜瑟尔,躲进了书中被称作“密室”的地方。开始了长达二十五个月的“秘密”生活。直到1944年8月4日遭人检举被送进集 中营。
这本书以一个十几岁的少女的视角讲述了二战期间密室中的人们的生活实录。在白天,为了不被别人发现,他们不能随意走动,不能大声说话,甚至不能上厕所。每天,安妮都 会担惊受怕,密室外战火不断,炸弹就在他们身旁炸开,死亡的威胁,被发现的恐惧。因为战争,因为人性的丑恶,安妮这个应该在阳光下自由奔跑的孩子不得不蜷缩在密室的一角瑟瑟发抖。因为战争,让昔日美好的世界变得满目疮痍。死亡的阴云笼罩在密室中的每个人身上。在这里,人性被压抑,甚至开始扭曲。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也是不断,每天能活着醒来 就是最大的幸运,就连呼吸一口新鲜空气也奢侈至极。
但是,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在安妮的内心深处仍保留着人性中最美好最柔软的一面。“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躲藏的生活看作是有趣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 活的美丽开端。当我抬头凝望天空,我总会感到事情会越变越美好,残酷终将结束,和平与宁静会重新来临。
虽然命运带给了安妮许多苦难,但是依然历练了安妮的品格,她学会了去直面自己的缺点。在密室生活的两年多的时间里安妮逐渐成长为一个心里十分成熟,对生活有着深刻感悟的人。她丰富而美好的内心世界就像是绽放在战火中的花朵,尽管眼前是黑暗,但从来 没有放弃对光明的期盼。
去年在山东实习的时候,晚上无聊都会去工厂的机房里上网,机房只有几台电脑,要早早的去才会有位置,我每次都吃完饭早早就去,通常是逛淘宝,泡微博,让后就是玩豆瓣,无意见看到了一本新书《三体3》评分还挺高的,很好奇就关注了下,下载了电子书,是《三体1》作者的想像力深深震撼了我。中国还有这么牛的作家,--,寻找外星人的红岸工程,秦始皇,兵马俑计算机,牛顿,,,,反物质手枪,建在地下的城市,飞车,黑洞,宇宙社会学,四维空间,宇宙的质量,作者向我们描述了他眼里的未来的世界。
我知道读这样的书是不会给你带来任何实际利益的,不能帮你预测明天的股市走向,不能帮你提高销售业绩,不能帮你整合你的工作技能,甚至不能帮你助兴你和爱人或者朋友的谈话,但是他却可以抚慰你的心灵,安抚你的灵魂。谁都有过这样的情况,当你读到某句话,看到某个场景,听到某句歌词,闻到某种味道,你的心会微微颤抖一下,那一瞬间你体会到了什么呢?是幸福还是忧伤?
我喜欢阅读,以前浪费了很多阅读的机会,以后要弥补过来,阅读让人快乐。读一本有意思的书仿佛在跟作者交谈,辩论。这就是阅读的快乐。
《荷塘月色》是一篇很优雅的散文。写的是朱自清先生夜晚出来散步,走到了荷塘边,欣赏荷花、叶子和月色。之后,又想到了写荷诗。“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夜晚更加寂寞……”读着读着我也似乎也走进了这清华大学的幽僻角落,同作者一起欣赏这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从中我感悟到了作者内心的彷徨与迷惘,而我的心情也随着波动起来。
朱自清先诉说了自己的不宁心境,描写了一个宁静,与现实不同的环境——荷塘月色,通过对传统的“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和清冷的明月的描绘,象征性地抒发了自己的洁身自好和向往美好新生活的心情。他为排遣心中的郁闷,夜深人静时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他觉得自己是个完全自由的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白天里要做的事,现在都可以不理,并深情地发出了内心的声音:“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走着走着,我仿佛看见了荷塘,“那田田的叶子,零星地点缀些白花……”
风中的花香,肯定令人心旷神怡,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之上,简直就是月光与荷花美丽的画,作者把月光下的荷塘描写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而我便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深深陶醉……这篇文章写得很美,尤其是对荷花、叶子以及月色的描写,以人心旷神怡,久久不能忘掉。每次,我读完以后,觉得好像学到了什么人也不知道的知识。每读一遍,都是那么爱不释手,仿佛手里捧着金子似的。文章看完了,而我却未合上书,这篇文章使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月色的美丽可以令人暂时忘记忧愁,可见它的美丽,使我感到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憧憬。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中,更应该要去努力学习、好好的珍惜现在的生活。
这是一个史诗般的动人故事,它令人激愤、恐惧、温暖、回归人性,引人深思。
这本书既像是悬疑小说,也像言情小说,像充满趣味剧情小说,又像引人深思的哲理小说,这本书到底讲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迪伦,一个十五岁的正值青春期的单亲小女孩,比同龄人都更加成熟、独立,却也常常被学校的同学欺负。有一天,她联系了他的生父并且买了车票踏上了去寻找父亲的征途,不料火车突发交通事故。死后的她进入了荒原——一个通往寄放灵魂的地方,这其中有摆渡人为每一个死去的人度过荒原。迪伦和他的摆渡人崔斯坦在荒原中相爱了,两个人在路途中战胜了恶魔,最后到了寄放灵魂的大门,崔坦斯在十分不舍中还是把迪伦推向了灵魂的住所。迪伦深爱着崔坦斯,于是用自己强大的意念离开了那个地方重返荒原找到了崔坦斯。神奇的是他们找到了人类世界和荒原之间的漏洞,两个人重新拥有了生命并且住进了迪伦的家里。从此他们一起在学校生活学习,过上了平静安逸的生活。
迪伦从一开始不美满的生活,经历过恐怖的恶魔,遇见了崔坦斯,和自己心理艰难的斗争,终于故事换来了美满的结局。很显然,这不是一本能让你轻易放下的书。每一个情节都会让你印象深刻,每一处描写的每一帧画面都十分真实完整。
我写这一篇推荐书目时已经是我看完《摆渡人》一周以后了,但每当我回忆起一些情节时依然仿佛是亲眼见证了一样。迪伦的故事引起我的共鸣,每一个人物设定和我身边的人也总有相似之处,每一次共鸣都给我的思想注入了某种力量。
《子夜》是一部长篇小说,全书主要围绕民族工业资本家吴荪甫和买办金融资本家赵伯韬之间的尖锐矛盾和斗争。全方位、多角度地描绘了30年代初中国社会的广阔画面,同时也间接地反映了当时革命深入发展、星火燎原的中国社会的全貌。
给我的印象最深刻的是吴荪甫,感觉他像个战士,始终在那拼尽全力地战斗,好像永远不知疲倦一样。为了自己的企业也为了民族工业,他不得不与美帝国主义的掮客——赵伯韬一直勾心斗角;为了自己的厂子,他不得不费很大力气平息罢工;为了扩大规模,他用尽心机收买、吞并其它小厂。所以,更可说他是一位商业界的巨腕,但可是生不逢时,因为帝国主义侵略的魔手紧紧扼住了中国民族工业的咽喉,最后他的个个雄图大略,种.种力挽狂澜的行动、条条看似无懈可击的计策,只能以失败告终,这不仅是他的悲哀,更是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的悲哀!但同时他也是一个血腥、残酷的剥削者,从他那克扣工人工资的坚决、打击罢工工人的力度便可窥之一二,可话又说回来,那能怪他吗?不能,资本家不都那样吗,榨取工人剩余价值就是他们的本性。总之,我心目中的他是位悲情英雄!本书中还有一个地方写的特别好,那就是交易场所内情景的描写,那不能不说是人身鼎沸、热火朝天啊,侧面反映了当时时局的动荡,但同时也体现了很多国民嗜赌、想不劳而获的投机取巧心理。
赌博是中国历朝历代都存在的问题,人们都说“小赌怡情,大赌伤身”,但没有小赌哪来的大赌啊,所以,要从戒小的开始,那样社会风气会有所些许改观,外国人问关于麻将的问题的次数也会减少!总之,《子夜》透过人物的性格和命运的发展,鲜明有力地显示了整个时代复杂的发展趋势: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以及中国企业的封锁、侵略!读完全书,不仅感慨与矛盾先生深厚的文学底蕴,也了解了主人公们在当时社会背景下的身不由己。个人欲望,梦想都得顺应社会的潮流,逆水行舟,是不可能成功的!
或许是因为被列在世界名著之中,在少年时代就在书店翻看过,但被里面的过于暴露的性描写给震撼住了。怎么都很怀疑这本书的价值。现在又翻开了这本书,觉得它写的挺好的,最起码他很会说故事,虽然不能引起人的崇高思想,但字里行间却流露出作者的匠心独到。
初中的时候看的,和简爱那一批书一起看的。这一本和名利场,看的我颇为气闷。
为什么呢?为什么好人没有好报?
现在回想起来,这本书大概就是那些文艺复兴初期的时髦少男少女的床头读物吧(个人感觉),尖酸刻薄,但胜在有趣儿。
小学读的,我很强悍吧,读的时候只看男欢女爱了,其他的我也读不懂~又没接触过文学史,年龄又小。
故事很精彩,世间百态,嬉笑怒骂,跟我能接触到的小说或者生活面貌很不一样,冲突转折很多,很有时代风貌,而且开始的楔子给我很美丽的意象,那种n个青年男女带着桂树之冠不理外务的每天聚在一起轮流说故事(我果然是partyanimal),有种伊甸园一样原初朴素的美。
后来我爸看到我在看这书大惊,你怎么能看这个呢?
传统的未接受过正统文青教育的老爹完全视这为色情读物呀~还好我当时不明白~
在一个人的心中人品是最重要的,可我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后,让我明白了。
鲁镇的酒店的局格,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随时准备温酒,而我的职务就是温酒。有一个叫孔乙己的人,经常来店里喝酒。孔乙己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因为一般穿着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的坐下喝。但孔乙己是唯一个穿着长衫在外喝酒的,但长衫可又脏又破。我的工作很无聊,只要孔乙己到店里才可以笑几声!
孔乙己原来也是读过书的,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但写得一手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他又一样坏脾气好吃懒惰。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笔砚一起失踪了。如果是好几次叫他钞书人也不在。孔乙己也没办发只好做一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人人品是最好的,他拖欠的帐不出一个月就会还清。有一次在店里孔乙己问我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我”没有理会他;于是他就开始认真地教“我”怎么写茴字,他看“我”毫不热心,便叹了一口气,现出极惋惜的样子……
孔乙己这给人普通,但看得出他的人品是最好的的。我曾看过一部电视剧叫《雪豹》里面有一个叫刘三的人,他也偷东西但他只偷日本人的东西,可刘三的人品就很好,他答应别人的事,就说到做到,从不食言。难道刘三和孔乙己不一样吗?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
无意间在推荐书籍中看到这本书,被其中的摆渡人三个字所吸引,更准确的说是好奇,摆渡人?是什么?貌似在我现有的生命字典中没有这个词汇,说实话我不太理解是什么,就这样因为好奇想读这本书深入了解其概念及含义。
故事以一个15岁的单亲女孩为主人公展开,故事开端她的世界陷入一片狼藉,遭遇同学的欺凌,嘲笑,老师的不公对待,本来家庭就不健全的她,就连唯一最亲近的妈妈也是整天忙于上班,根本没人理睬于她,她感觉糟透了,终于忍无可忍,打破了生活中的沉寂,等来了计划中的周末,一张直达东京的车票,去寻找她从未谋面的父亲,然而,等她醒来,火车到站时,身边的人不是父亲的形象,是一个比他稍年长的男孩,这里也不是东京,而是一片荒原,就此,开始了一段荒原之旅,也是一段惊险刺激中带着恋爱之味的甜蜜之旅!
崔斯坦,给我的第一感觉是这个名字很好听,果然,人如其名,他帅气,勇敢,他完全符合迪伦,一个15岁女孩对恋爱中男女的所有标准。他们一起经历了荒原上被恶鬼追赶的种.种困难,崔斯坦拼了命的保护迪伦,不被成为恶魔的饱餐之物,终于成功地将迪伦护送到了荒原的另一边,所谓崔斯坦口中的安全地。这一段荒原逃脱之旅,却惊奇地变成了一段恋爱之旅,只是这段旅途需要荒原这个特殊的催化剂,使得两个人的感情升温,他们彼此相爱,在迪伦到达崔斯坦所谓的安全地后,她不甘心就此接受这一切,她想念崔斯坦,她怕琼(妈妈)担心,她需要回去,必须回去,这是她现在最需要做的。果然皇天不负有心人,她找到了回去的办法,而且还是跟她心爱的崔斯坦一起,回到了真实世界中,她向琼编造解释了崔斯坦的出现以及发生的事情,尽管琼很不喜欢崔斯坦,但是迪伦和崔斯坦成了不能分离的彼此,一旦超过十米,迪伦遭遇的车祸便再次上演,琼没有办法,便送崔斯坦和迪伦一起上学,到了这里,第一部结束,留给人无限的遐想……
其实是一段爱情故事,却不按以往的套路,以摆渡人和灵魂的视角讲述和呈现了生死和爱情,确实很新颖,很赞!
然而看完第二部,不是很满意,最终还是没能抵过以往爱情剧的完美大结局,迪伦和崔斯坦收获了爱情,过上了真真切切的人类真实生活。可能作者还是秉承了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美好祝愿,我想也是可以理解的。
这只是故事情节,虽说是小说,我却在想真的会有摆渡人吗?如果有,我的摆渡人又是谁,我也想遇到崔斯坦!
崔斯坦,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名如其人。
《郭沫若散文》给了我很多的感触,让我们对诗,对诗人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诗不是做出来的,只是写出来的。我想诗人的心境譬如一弯清澄的海水,没有风的时候,便静止着如象一张明镜,宇宙万汇的印象都活动着在里面。这风便是所谓直觉,灵感,这起了的波浪便是高涨的情调。这活动着的印象便是想象。这些东西,我想是诗的本体,只要把他写了。出来的时候,他就体相兼备。大波大浪便成为“雄浑”的诗,便成为屈子的《离骚》,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李杜的歌行,但丁的《神曲》,弥尔顿的《乐园》,歌德的《浮士德》。小波小浪的涟漪便成为“冲淡”的诗,便成为周代的国风,王维的绝诗。日本古诗人西行上人与芭蕉翁的歌句,泰戈尔的《新月》。这种诗的波澜,有他自然的周期,振幅,不容你写诗的人一毫的造作,一刹那的犹豫,硬如歌德所说的连摆正纸位的时间也都不许你有。说到此处,我想诗这样东西倒可以用个方式来表示他了:
诗=(直觉+情调+想象)+(适当的文字)
照这样看来,诗的内涵便生出人的问题与艺底问题来。Ihalt便是人的问题,Frm便是艺的问题。归根结底我还是佩服你教我两句话。你教我:“一方面多与自然和哲理接近,以养成完满高尚的”诗人人格:“一方面多研究古昔天才诗中的自然音节,自然形式,以完满”诗的构造。“我们心中不可无诗意诗境,却不必定要做诗。”
我想说,郭真天才也!
《匆匆》一文,是著名散文作家朱自清作家写的,作者以丰富的想象力形象地捕捉时光流逝的踪迹,时间一去不复返的事!
世上最快而又最慢,最久而又最短,最易被忽视却又使人后悔的就是时间了.
时间一去不复返啊!世间多少人都是少壮不努离,老大徒伤悲.浪费时间,老了后悔就来不及了.
上个寒假假期,因为过年的缘故,我特别兴奋,心里成天想着玩,把功课通通抛之脑后,好像压根就没这会事儿。爸爸妈妈让我赶紧写作业,可我总想,时间还多呢!今天不写了,等到明天再说吧。就这样日复一日,直到开学的头一天晚上我收拾书包时才想起来。于是开了一个通宵的夜车,终于把作业搞定了……现在想起来,真不敢相信这竟是我做的事!唉,我真是太不珍惜时间了!
但是通过学习这篇课文,我终于知道了光阴似剑,日月如梭,时光一去不复返。每天,看着太阳一寸一寸的落下去,我心里很不是个滋味。我伸出手去拼命挽回,可是时光就是这样残酷,再也不会回来。在我生命的20--年中,我留下了什么痕迹吗?没有,根本没有!我好想补救我浪费的时间。虽然我知道明天太阳还会升起来,但是无论如何也回不到过去了。现在,我终于真正体会到了作者当时那种悲怨而后悔的心情。同时,我也领悟到了时间的真谛——时间总不会亏待那些珍惜他的人,如果你糟蹋它,他将会把你的生命化成废墟。
年少的我们,难道不应该珍惜时间吗?
狗能看门,鸡能报晓,蚕能吐丝,蜜蜂酿蜜,我们如果不用心学习珍惜时间,还能做什么,有什么资格称为人呢?
在寒假里,我阅读了好几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由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牧羊豹》。在凄婉跌宕的故事中,我读到了小黑豹对主人公的忠诚,也读到了人与黑豹之间真挚深厚的友情。
故事的主要内容:一天,沈石溪去“跨国集贸市场”以物换物的时候,用一双崭新的胶鞋换来了一只小黑猫。他把它带回家让老牧羊犬梵娌照顾,但是梵娌根本就不接受,表现了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梵娌非同寻常的表现才让作者明白,这不是一只普通的小黑猫,而是一只罕见的小黑豹。沈石溪想尽各种办法,使梵娌最终接受了小黑豹。
小黑豹一天天长大,作者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三点金”。三点金三个月大了,每天跟着作者和老牧羊犬梵娌去放羊。一场暴雨夺走了老牧羊犬梵娌的性命。后来,沈石溪买了一只雪彪来代替梵娌,但是三点金怎么也不肯,与雪彪大战了一场,把雪彪给赶走了。小黑豹代替了梵娌,帮主人放羊,成了一只地地道道的牧羊豹。牧羊犬会的它都会,还比牧羊犬要更勇敢、更出色。慢慢地,作者把整个羊群都托付给了这只牧羊豹,对它十分地信任。有一天,作者突然发现羊少了一只,过了五天,羊又少了一只,这样反反复复,每五天少一只,挺有规律的,一共少了四只。作者就下定决心要查个水落石出。有一天,他偷偷地跟着牧羊豹来到了山上,终于看见三点金由一只牧羊豹变成一个盗羊贼。原来三点金和一只雌花豹相爱了,并生下了两只小豹。它不得不盗羊来养活它的一家。作者决定解雇它牧羊豹的职务,把它放还山林。后来,三点金给作者送来了四只赤斑羚,还清了它欠下的债。
这是一只聪明的黑豹,它会打开羊圈的门,会寻找走散的羊羔,会指挥羊群上下山,会对四周可疑的情况报警。它还是一只勇猛的黑豹,面对黑蟒蛇、红群等猛兽,它无所畏惧,勇往直前,奋不顾身。
这是一只活得很有自尊的黑豹,它懂得感恩,懂得还清欠下的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