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先生是人民公认的人民艺术家,他塑造的很多任务也早已经深入人心。老舍先生早年留学英国,而他也正是在那时开始了自己的创作。
而《茶馆》则是老舍先生最成功的剧本之一,这其中的故事、人物以及语言都为人们津津乐道。
读过《茶馆》的人都知道,这个剧本是通过对一个小茶馆,名曰裕泰茶馆的地方所发生的故事进行描写,从而表现出中国从清末到民国的变迁。《茶馆》向我们展示了那个时代各阶层人民的生存状况,不论是他们的挣扎,抑或是他们的无奈,都被拉入故事中进行生动的展示。这部戏剧仿佛是一幅万生相,将我们完全带入了那个年代。在这部戏剧中并没有绝对的主人公,各个人物他们之间的关系交织成一张人物网,共同推进着这个故事前进。老舍先生好似一个可亲的老者,脸上带着浅浅的忧伤,向我们讲述着那个时代的悲与喜。我想他生活在那个年代,他了解那个年代。
在小时候,我初次阅读《茶馆》时,并不能理解这其中蕴含着的深刻的哀伤。但当我长大后,再次阅读这部戏剧的时候,却生动地感受到了老舍先生在创作《茶馆》时,心中既愤怒而又无奈的悲伤。
在整部戏剧中,有两个场景是我始终都不能释怀的。我不能理解,我不能释怀,我也不能接受这样的中国人。
其一就是庞太监在买媳妇的时候,中间人克扣了人家卖女儿的银子却丝毫没有显露出一丝一毫的羞愧。最终老人用十两银子卖了自己养育多年的女儿。我不知道十两银子够不够养活一家人,但用十两银子卖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只是为了让家里人活下去。这到底是那个时代的悲哀,还是我们中国人的悲哀?被卖的姑娘昏了过去,庞太监却依旧在旁边大声叫嚣着,“我要活的。”在姑娘醒过来的时候,庞太监大笑着说:“她又活了。”我不禁要问,这样的姑娘,到底是人还是个玩物?既是这样的玩物,那姑娘以后过什么样的日子也就可想而知了。
我想在那个年代,下层人民的生活大概皆是如此吧。贫苦人家的孩子还不如富贵人家里的一只狗。就像是杜甫曾经说过的,“朱门酒肉臭,路有饿死骨。”那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人活着,竟然不如一只狗。我又不禁要问,难道只有富贵人家的孩子是孩子,贫苦人家的孩子就不是人?试问谁家的孩子不是十月怀胎呢?谁家的孩子又不是含辛茹苦养大的呢?
其二便是小花与爷爷告别的那一幕,我读到了老掌柜的无奈,也读到了老掌柜的不舍。可他为了让孙女活下去,却也只能与她告别。这一幕与前一段写老人卖女儿的那一幕又异曲同工之处,离别皆是为了过活。每每读到这里,我都忍不住眼眶湿润,但正当这时小唐铁嘴便出现了,恰如其分的搞笑将气氛重新调动起来。我想这一定是老舍先生的精心安排。但在笑过之后,心中又不免有些淡淡的苦涩。不知道到底是该笑还是该哭。正是因为这样见风使舵的人太多,也正是因为这样欺软怕硬的人太多,才使得中国久久不能振兴,甚至险些亡国。想到这些,在看到这个本应搞笑的人物,又怎能笑得起来?
当然,让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的同样还有剧中充满京味的语言,每次读到老舍先生的作品我都忍不住嘴角牵动。因为在他的作品中,那些早已沉睡多年的北京土话又变得活灵活现起来。儿化音加的恰到好处,老北京人的幽默也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我总是在脑海里想象着一个慈祥老者的形象,将听过的故事用口语化到极点的北京土话一一娓娓道来。
在《茶馆》中,大力妈向老掌柜道别的时候说的“硬硬朗朗儿”,老掌柜在请客人落座时说的“您请着”都蕴含着浓郁的老北京特色。就像飘香的炸酱面,就像浓郁的豆汁,就像蜿蜒曲折的胡同,这都是属于老北京独一无二的味道。老舍先生作为一位地道的京城作家,作为一位血统纯正的旗人作家,向世人展示了一个最地道、最纯正的北京。
也许有的人会说老舍先生的《茶馆》没有革命意识,没有向人们展示一个光明的未来。但我认为在那个腐朽的时代,改革的志士都被杀头,搞实业的商人都被欺压,在这样一个时代又如何看得到光明的未来?我记得剧中有一位曾经搞过实业、进过国会的知识分子到寺中念起了经文,不问世事。面对政治家的邀请,固执的坚持自己除了念经什么也不会。因为他已经对那个时代失望了,他已经对那时的政治失望了。我愿意相信这是真实出现在那个时代的场景。面对这样的黑暗,该到哪里寻找光明?我相信从始至终老舍先生斗不过为我们展现了一个最真实的北京,也为我们展现了一个最真实的时代。
在那个时代,人们看不到光明,看不到未来。下层人民生活在黑暗当中,每天都在为下一顿饭在哪里而担忧。而统治者则夜夜歌舞,时时丝竹,不关心社稷,更不担心人民的死活。试问这样的时代,又要如何看得到未来?
这一篇《茶馆》道尽了无尽的沧桑,历久弥新。而这些历史的沧桑也终将伴着我们一直走下去,如警钟长鸣。
读完此书发现,虽然现在教育形势发生了很大改变,但苏霍姆林斯基那光辉的教育思想对现在的教育工作者来说,丝毫不显过时。苏霍姆林斯基不愧为伟大的教育理论大师,针对教师的困惑和不解,好象与教师面对面地交流一样,读完后,有豁然开朗的感觉。本书一开始就提出了值得教师深思的问题:“为什么在一年级就开始出现落伍的,考试不及格的学生?而到了二、三年级甚至有落伍得无可救药的学生呢?”是这些学生太笨,是他们上课不专心听讲,还是从教师自身寻找原因?
因为曾经遇到过这样的学生,所以我不由得陷入了沉思:作为教育者,我们是否做到了教育的公平性?是否做到了面向每一个学生?特别是弱势群体。学生再幼稚,也有他个人的思想和情操,有他独特的思维和心灵。他们不是我们恩赐或施展个人魅力的对象,更不是等待我们塑造的苍白魂灵。我们应该多一份关爱,多洒一些阳光给那些“落伍”得“无药可救”的后进生。苏霍姆林斯基曾提到,对那些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走到他们跟前,看看他们有什么困难,提出专门为他们准备的习题。学习差的学生脑力劳动的效果如何,不能要他们光听别的学生流利的回答,记黑板上的内容,而要设法使他们独立思考,因为思考的过程已经包含对知识因素的利用。要促使他们在每一节课上,在脑力劳动中哪怕获得一点点进步也好。
说说容易做做难。我觉得我做得就不是很好,因为我给学生上着同样的课,提着同样的问题,做着同样的作业,考着同样的试卷。我想,我做得不是很好,是我缺少教育素养的原因吧。而苏霍姆林斯基在《教师的教育素养》中恰恰提到,提高教师教育素养的主要途径是读书,读书,再读书,读书是教师的精神需要。所以今后,我要象要求学生那样要求自己: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
我喜欢读中国作家写的书,并非中国的作家们的文笔有多出彩,思想有多深刻,也并非出自于他们笔下的作品有多么使人读得津津有味,意味深长。主要原因是在中国文学作品中的人名相比起外国文学作品中那些冗长难记的人物名字要好记得多。
可是我却独爱读日本著名作家村上春树的文学著作,不仅是因为其那些使人出其不意,幻想奇特的比喻修辞手法,更重要的是我这个具有双重性格的人,每每读起村上的著作,性格中感性时而又偏向悲观主义的性格,总会被勾引出来。以孤独与无奈为感情基调的村上文学深深地打动着我,时刻使我感受到其文章所述“海潮的清香,遥远的汽笛,女孩肌体的感触,洗发香波的气味,傍晚的和风,缥缈的憧憬,以及夏日的梦境”所构成的使人心旷神怡的意境。
早在大学时期就已拜读过村上的《挪威的森林》,最近又不由自主重拾此书,品读一番。每读一次,内心都感到现实世界如此地虚无缥缈,恍然如梦。在现在这个充斥着“公”的色彩的社会里,纯粹个人的东西被压制得实在太多太多。越来越多的人,尤其是年轻人在繁华的大都市里迷失了自我,失去了人生奋斗的目标与方向。如果上升到社会的整个群体,在中国,“个人人身自由”、“个人言论自由”这些名词对于大多老百姓来说是个“熟悉的陌生人”,因为“个人人身自由”、“个人言论自由”这些名词时常出现在我们的耳畔与意识之中,却未能和它们有过“亲密接触”。这不禁使我联想到现在的许多政府职能部门、媒体本营为百姓说话,反映民声,传递民怨,却因“言论自由”“人身自由”等个性突出的事物而受高压限制而沦为某些利益集团的喉舌,使我深感悲哀。我相信很多人在中国这种用“民主”“自由”等美丽外包装下的强权政治之下,“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情况之下,整个中国社会乃至“天朝”的每一个臣民们都会是一颗随时爆炸的定时炸弹。
当我们的这种感受逐渐趋于清新,当我们明白到与“公”那一方势力对抗是愚蠢的如同“以卵击《挪威的森林》中的男主人公渡边君,一个毫不起眼的小人物以他的坚忍与执着在那个光怪陆离,喧嚣浮华的尘世中平静地守护着直子窗口的微小光亮,或许对于他来说这是在残酷的现实社会中唯一的精神寄托。
《十万个为什么》当中经常给我们介绍一些有趣的自然现象,比如说一年中的“四季”是怎样形成的。海底下是什么颜色?海水为什么发蓝?等等。其中有一篇文章叫《萤火虫为什么会发光》。原来萤火虫发光与它尾部的发光器有关,在发光器内含有荧光素和荧光素酶发光物质。当空气进入发光器时,荧光素在荧光素酶的催化作用下,与空气中的氧气化合,产生的能量转化为荧光,进入发光器的空气越多,发出的荧光越亮。由此可知,萤火虫并不是在黑夜发光,只不过这种光亮度不如阳光亮,便以为白天不发光了。这使我对萤火虫有了更深的了解。
总之,《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当你翻开书卷,趣味盎然的知识故事让你扑朔迷离;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这本丛书集趣味性、知识性、启发性于一体,深深地吸引住我。
中国台湾著名女作家龙应台的散文随笔集《目送》是一本适合情感细腻的人阅读的一本好书。《目送》收录了七十三篇散文,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等等,在刚读完第一篇的时候,我就不忍释手,深深为之吸引,为之感动。
当我读到“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时,我的心有种难以言喻的痛楚!当读到“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我的心再一次被刺痛,“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一个人听音乐。”我们含辛茹苦养大的孩子对我们是如此的排斥与冷漠!“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人到中年,当你读到这段话的时候,你的心会不会剧烈的颤动一下?
任谁看到这样的文字,都不免在心里发出一个共鸣的震颤,这让我想起现实中的自己,现在我们总在抱怨孩子粘人,总希望能让自己多一点自由的空间,少一点孩子的纠缠,可是随着岁月的流逝,当孩子一天天长大,我们想要跟她们亲近都将成为一种奢望了。
在《我村》、《火警》、《手镯》等文章里,我还读出了世间的人生百态。所以说,读散文,是需要有一定的人生阅历的,更需要有一种对散文情有独钟的心境。这样的文字,才会触动我们的心灵,震颤我们的神经。阅读,才能变成一次快乐的旅行,实现一种深刻的人生体味。
也许是岁月增长,人的心也越来越容易忧伤。曾经视若无睹的东西,在不知不觉中,也在心中烙下了深深印迹。开始在乎起父母越来越多的皱纹,也开始担忧起孩子越走越远的脚步。所以,这样的文字,才这样的令人心痛起来。放下书,闭上眼睛,在苦涩的眼泪中,更多的领悟到生与死那一瞬间的界限。无法忍受,却需要面对的是:到底什么才是最宝贵的?
这是关于光阴的故事,我们每个人都在时光的洪流中渐渐长大,我们眼前的背影从高大到佝偻,自己也就慢慢成了别人眼里的背影。当我们再不能为过往的遗憾一一买单的时候,彼时的目送就成了眼下的悲凉。做儿女的要明白,在父母的有生之年,让他们的眼睛多点落在我们的面孔上,而不是含泪看着我们渐行渐远。做父母的也要明白,孩子不是你的附属物,“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你能给孩子的只是精神上的慰藉和支持,让他(她)自己体会孤独、挫折、失败等种.种坎坷,这才是真正的爱,因为“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
读《目送》总有想流泪的感觉,为逝去的或正在远去的亲情,挽留不住的是匆匆的生命脚步,能留下的就是记忆;读《目送》懂得了对于生命,最好的态度不是挽留,而是珍惜;读《目送》有些更深的感悟:再多的遗憾不舍都不过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现在来填补过去的空白和伤口,带着爱和释怀与生命和解。
一只全身漆黑的天鹅,沈石溪赋予了它人类的感情与智慧;一个背负使命的猎人,沈石溪赋予了他女子般的温柔与体贴;一段人与自然的情谊,沈石溪赋予了它生死相依的感动。
初读这本书,我以为它只是一本普通的动物小说,诉说着猎人约翰·威廉斯与黑天鹅紫水晶生活的点点滴滴。随着我对这本书的深入,我发现它更像是大自然的叹息与不满,呵斥着人类因贪婪而肆意破坏自然的愚蠢行为,低吟着自己受到创伤的悲哀。沈石溪希望人与自然能够和谐相处,他将自己的期望寄托在这只黑天鹅身上,送到读者心中。就像严春友说的:“我们再也不应该把宇宙的其他部分看作只是我们征服的对象,再也不应该把其他生物仅仅看作我们的美味佳肴,而首先应该把它们看作是与我们平等的生命。”
在沈石溪笔下,一只微不足道的残疾天鹅幼崽都值得猎人用生命去保护,而在现实世界里,一只贵为濒临灭绝的珍稀动物都有可能成为猎枪的耙子。为什么会造成这种残忍的对比?这恐怕要问问那些被金钱蒙蔽了的心。沈石溪用自己独有的文笔告诉世人:放下手中的猎枪,不要再让人与动物之间的怨恨延续。当我们砍伐苍天大树时,只听到耳边金币碰撞的声响,却忽略了树木那好似哀鸣的落地声;当我们猎杀动物时,只看到眼前的山珍海味,却忽略了动物那好似抗议的鲜血。这时的人类对大自然没有一丝爱怜,沈石溪正是用笔做武器,来反对这个冷血的世界,也号召每个人,从小事做起,善待自然。
在黑天鹅紫水晶的生活里,有和平、有杀戮、有幸福、有痛楚,让我感动的不只是人与自然的和谐,还有感人至深的爱,紫水晶对小天鹅崽的母爱,约翰·威廉斯对紫水晶一家的关爱,约翰·威廉斯的祖先希望自己的后代拿黑天鹅的血来祭奠他,而约翰·威廉斯却用自己的生命在守护黑天鹅。不仅仅是因为他令紫水晶的丈夫丧命的内疚,更因为他爱护动物善待自然的本性。如果每个人都能够像约翰·威廉斯一样,与大自然的一切和平相处,那么世界会更加美好。善待自然,就是善待自己。
如果可以的话,我真的想换一本书来写读后感,不是不喜欢,而是这本书超出我能力范围太多了……你要是问我:“唉,你觉得《时间简史》里哪种理论最有意思?”就好比问一头大猩猩:“唉,你觉得我手机里哪个游戏比较好玩?”回答你的必然只有满脸大写的懵。
其实我在看完第一章之后,就已经深有感触了,不是震惊,不是佩服,是疑惑。原因有二:一方面在我在怀疑自己和霍金大大同为人类,为什么他懂那么多,我简直如白痴,到底是不是发育的时候少长了名叫大脑的东西;另一方面在怀疑到底是汉语言文化博大精深、渊远流长,我没有悟得其中真谛,还是我空活了十几年可能学了一门假汉语,才导致明明每一个文字都认识,但连起来却难如外星文。
如果写到这里还拿不出来点干货,就会让我虽然已经较明显的凑字数显得更加明显。好吧,在《时间简史》中,头脑超人的霍金大大的文风却走的是低调的亲民路线,他力图以咱们凡人能理解的方式来讲解黑洞、宇宙起源和命运、黑洞和时间旅行、宇宙爆炸和重生等高深理论,一点都没有知识分子的傲娇气质,用的比喻和借代的事物都是身边平凡之物,将高端的物理学降下神坛,飞入寻常百姓家,这点令我大为佩服,但随即发现还是读不懂……但它还是或多或少地改变了我对物理学、宇宙以及时间本身的观念。
书中第三章《膨胀的宇宙》,讲的是宇宙从微量的原子迅速膨胀到爆炸,然后万有引力再把同种物质吸引到一起,然后再炸、再吸、再炸……我们今天的宇宙就是被炸了成千上万次形成的(心疼宇宙一秒)。因为宇宙是炸一次大一次的,所以我们亲爱的宇宙在被虐的同时,无限扩张着自己的疆土,到今天现在甚至下一秒都是,突然觉得《赤壁赋》中“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这句形容人类真的好贴切,苏轼他老人家也真是意外地有远见呢!
作为一个用尽自己一生一世也要将唯物主义供养的人,我从小到现在却一直痴心妄想着回到过去,来一趟说走就走的时间旅行。《时间简史》既给我一份打击,又给了一份希望,打击是因为根据爱因斯坦E=m的公式,越接近光速的物体质量会越大,所需推动它的能量就越大,你的速度无限接近光速时,所需要的能量就是无限大。所以你的时光机还没完成预热,发动机就因为燃料不足而熄火了。所以在排除神奇外星老司机开UFO带我飞的可能后,就只剩通过虫洞一条路了,这也是现在阶段唯一可能的情况了。排除虫洞中那大到不可思议的引力的影响,不确定性还有两点:一是虫洞连接的是另一平行宇宙还只是受引力弯曲的同一宇宙,换句话说就是你旅行后看到的将是另一个世界的你或以前的你;二是通过虫洞旅行,那么“这位空间旅行者可以利用相对于地球静止的虫洞,作为从事件A到事件B的捷径,而后通过一个运动的虫洞返回,并且在他出发之前回到地球”,那么你会在旅行前看到已经回来的你、一分钟后的你、五十九秒后的你、五十八秒后的你、五十七……理论上可能存在无限个你同台竞演,场面乱到飞起。虫洞旅行虽然感觉各种不靠谱,但起码还是给时间旅行一点希望的吧。
《时间简史》让我看到了比言情小说更虐的文字,在让我对物理的认识更进一步的同时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学无止境。我们现在学习的知识根本不值得骄傲,努力学习吧,我们的目标是星辰大海!
《飘》又名《乱世佳人》,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唯一的一部作品。正是这本《飘》,让原本名不见经传的玛格丽特几乎一夜成名。自1936年问世以来,《飘》凭借着它独特的魅力吸引了无数读者。这样一部优秀的作品的确有太多值得称道的地方,然而最能感染我的,是主人公思嘉的一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思嘉任性、倔强。优雅的举止只是她的表面,那是在母亲的严厉管教下形成的,她的骨子里还是留着父亲不羁的血液。这从她的眼睛里完完全全暴露出来。那双淡绿色的眼睛纯净得没有一丝褐色,虽然生在一张甜美的脸上,却仍然是任性的,充满活力的。如小说中说道,思嘉并不是特别漂亮,男人们被她吸引更多的是因为她自身的魅力而不是容貌。
像思嘉·奥哈拉这样的一位佳人,却不幸遭遇乱世。南北战争打破了她平静的生活,让这位庄园主家庭的小姐一下子失去了优渥的生活。但或许也是因为这场战争,让她迅速成长起来。战争时期在医院里当护士救助伤员的经历让她不再只是一个娇生惯养、自我中心的大小姐,而是学会了照顾别人;家中的变故又让她骨子里的坚毅性格完全表现出来,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句话虽然只出现在小说结尾处,却始终贯穿着整本书。思嘉只说过一次,但我想她一直是这样信奉着的,这种信念让她在面对种.种不幸时,仍然坚强勇敢。
思嘉的坚强勇敢表现在勇于面对世人的眼光;成为寡妇之后,她仍然在舞会上翩然起舞;战争结束后,她独自在外面办起了木材厂;烈日炎炎下,她放下小姐的架子像一个黑奴一样在地里劳作。作为一个接受了良好家教的小姐,她的行为在同时代的人眼里是叛逆的,然而她从不畏惧别人的流言蜚语。
思嘉的坚强勇敢还表现在她面对战争时。战争来临时她本可以自己逃走,但她强忍住心中的恐惧留下来,为即将生产的梅兰妮接生;黑夜里她艰难地赶着一匹瘦马,驾车带着奄奄一息的梅兰妮和她刚出生的婴儿、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以及一个什么忙也帮不上的黑人小姑娘穿过纷飞的战火。思嘉·奥哈拉就是这样一位乱世佳人。
思嘉的坚强勇敢更表现在她遭遇不幸时。当她历经千辛万苦回到塔拉庄园,却发现家里已经面目全非时,她紧紧握拳,向上天发誓将决不再饥饿;本来还是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年龄,她却已经成为一个孩子的母亲,在母亲因病去世,家中的顶梁柱父亲也倒下了时,她用柔弱的肩膀独自撑起了整个家。许多人不喜欢思嘉,她把爱情当作玩物,从没有认真对待过她的婚姻。正因如此,思嘉的几次婚姻都是不幸的。她一直以为自己爱着阿希礼;当她最终明白自己的真爱时,瑞德已经决定离她而去。在她不断失去了身边重要的人后,她又成了孤身一人。然而即使在最爱的人也抛弃她时,思嘉还是这样告诉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有明天就仍有希望。今天想不通的事,或许明天就会豁然开朗;今天没有办法解决的事,就交给明天去处理。或许今天过得一塌糊涂,但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样的一句话里或许也包含着思嘉的无奈,但我相信这更多的是思嘉面对未来的勇气。
是的,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即使在经历那么多不幸,即使只剩下自己一个人,思嘉仍然这样说道,那么我们在平时生活中遭遇困境时是否能有这样的勇气?
生活中我们不可能一帆风顺,虽然不一定会像思嘉那样不幸,但我们难免会遇到许多困难,要经历许多历练。有的困难很容易过去,但有的则看起来很可怕。若我们勇敢与之战斗,或许我们就能战胜它;然而若我们惧怕它,它也可能会把我们压垮。
因此即使是面对再大的困难我们也不能放弃希望。
毕竟,明天又将是新的一天了。
一页一页地翻动书页,内心早已随着情节时而激动,时而落寞,直到合上书本,才有些许不真切——与这个世界接轨。
我是理解书里的人的,他们的每一个想法,每一个行为,我都了然于心,所以我作为一个旁观者,早已不能置身于外。
关于性与爱,关于虚幻与现实,关于我说得出和我说不出的抽象的东西。
直子的美好——当然指的是渡边君认为的美好,根本在于她的悲剧性命运。她是一个需要依赖,吸附另一个个体生长的人,一旦认准某一个,便是执着的开始,没有终结,这里面有一种偏执的情感。所以木月的自杀,使她与这个世界最后的联系断了。其实,世界没给她留活路的。
她的美好的身体是这世界赐给她的一副毒药,伴着生,夹杂着死,死即使她本身。渡边被她吸引了,这是天性,这是必然。没有人能拒绝性本身和柔弱如直子,以性为生命动力的渡边尤甚。没有欲望,就没有悲剧产生。
直子的怀疑,不安,恐惧源于没有人愿意不要求你做任何事地爱你,包括渡边。然而,直子要,她要一辈子,没人给得起,所以她走了。是必然,是唯一的选择,这是她的性格,便是她的命。
渡边即是作者本身,狂欢中寂静,疯狂后落寞,冷静中掺杂着欲望,欲望突破冷静。因为他自得其乐,所以他没死。
这是男人和女人的下场,整本书充满了烟火味,你可以回避,然而它是真实的,却不是人生的常态。
这个暑假,我看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这本书,其中《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感受到了鲁迅先生和我们不一样的童年生活。
百草园真是儿童生活的乐园。鲁迅先生向我们描绘了百草园里色彩斑斓的植物和有趣的小动物。他不是单一地向我列举它们,而是按照从远到近、从高到低的顺序,向我们娓娓道来,从视觉、听觉、味觉几个方面来写这些动植物的特点,让我们有如身临其境。这些文字我反复读了多次,如果我也有这样美丽的园子,在里面尽情玩耍,该有多好啊!
给我最深刻的是长妈妈给作者讲美女蛇的故事。“美女蛇是人首蛇身的怪物,能唤人名,倘一答应夜间便要吃这人的肉的”。看到这里,我毛骨悚然,仿佛美女蛇真的要来吃人肉。难怪小时候的鲁迅得到的教训是:有陌生人叫你的名字,你千万不可答应他。可见他当时也是多么地害怕。
虽然在三味书屋要读书,有严厉的老先生,但也有快乐,可以爬上花坛折腊梅花,在地上或者桂花树上寻蝉蜕……,比我们上学好多了,我们下课不能自由奔跑,不能剧烈地运动,更别说能这样自由地玩耍了。
读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他和我们的童年完全不一样。我多么希望也有这样的童年生活啊!
当中的故事很荒诞。
神父喝杯巧克力就升到了半空。死人从没真正的“死过”,他们寂寞就从地府回来转转。有些人的寿命出奇的长,并且一直很健康。而当布恩地亚家族里的人要么死得很突然,没有任何病兆;要么就是跟死神交谈好后,所有人都知道她会在那一刻死去。而关系更是非常的荒诞,比如当中的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第二像是他妻子的情夫,他情妇的丈夫……
然而,书中要揭示的寓意需要这些荒诞的故事。
我不知道其他人是怎样理解布恩地亚家族以及马贡多这百年来的孤独的。我也没看过别人的读后感对这个问题的解答,我觉得是当中众多的人物之间缺乏了相互之间的关爱。于健康的现实说,这是个很荒.唐的现象。
这个根基是从霍赛·阿卡迪奥·布恩地亚那里延伸下去的。他向往吉卜赛人的“新式科学”,于是利用了他那强大的创新精神开始干各种各样的“新事”。本来这是好的,但他过于沉溺居然没有真正的关心过下一代。而他们家就像被下了魔咒一样,或者直接是墨尔基阿德斯写在羊皮书上的预言,就是布恩地亚家族的后代都有很强的私欲。这种私欲作者没有很直白的写出来,但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极其自私的。只除了那个可怜的家族主心骨——乌苏拉。她倾尽全力维护家族的统一,却无力对抗那已经定下来的命运。书中,他们家族的后代都有很强的情欲,所以导致家族里几乎乱伦的关系。家族里的人之间真的是很难有亲情出现,他们每个人似乎家人就只是一个客观的外人罢了,想爱便爱,要仇恨便仇恨。直至这个家根本不是一个整体,唯一把他们捆绑在一起的只不过是他们一直重复运用的家族名称罢了。所以当中的每个人自然是孤独的啦。
而一个人与人之间不存在爱的家庭,酝酿出这一百年的孤独悲剧也就不足为奇了。而布恩地亚家族后代一直都这样冷血,于是近乎相同的命运就不断的在他们的后代之间重复,以至于乌苏拉认为时间是重复的,孤独的命运一直折磨着这个悲剧的家族。
但是,这本书在揭示了家人之间缺乏关爱导致的下场,告诫我们要多多关心身边人的同时,也让我对“孤独”这个词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我并不认为这个词是个恶魔,人有需要它的一面。“孤独是从人群中偷来的享受,她高傲、优美,完全是精神的自由。孤独,是要我们有独处的时间,做到“如我所是”,完全不需要装扮、做作,不需要戴着帽子抽根烟来装深沉。”这是孤独好的一面,她诠释了一种很高的人生境界,是能给你圆融和永乐的一种心态。但是当我们追求这种境界,并为之而奋斗之时,首先是要全面的认识一下她的,不然稍不留神,就走错了岔口,掉进了陷阱,以致走火入魔,堕入歪道。如果也成了布恩地亚家族的类人,悲剧的命运是绝对在所难免的。不过幸运的是,我们谁都没有被预言过,或者诅咒过,我们都是完全自由和可塑的,只要我们心中有爱,就自然会把那可怕的悲剧所消灭掉。
记得曾经《读者》上有则漫画寓意了这样一句话:“当灾难还很小时,我们就要立即消灭它!”所以当我们意识到自己对家人冷漠的时候,赶快好好醒悟一下吧,别让灾难成了形,不然悲剧是一定会发生的。我想,从此,我也会好好的反省一下的。
短短一周我已经走过了《百年孤独》一百年的历程,但是我想我会用很长一段时间来好好消化当中的哲理,并更深的思考和领悟当中也许我还未发觉的真谛。
前一段时间,我读完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书中主要讲述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子,在梦中为了追逐一只会说话的红眼睛的白兔,掉进了一个奇怪的兔子洞。然后她就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她的身子可以变大再变小,猫能隐身,毛毛虫还会吸烟,扑克牌里的人还会打槌球,可恶的王后总在叫喊着砍人头……直到最后,爱丽丝与扑克牌王后和国王发生顶撞,她才急的从梦中醒来。
这是一个古怪的梦,也是一个神奇的故事。我喜欢爱丽丝是因为她善良、活泼、可爱,她还富有同情心,充满了好奇心。爱丽丝也很勇敢,当王后要砍掉园丁的头时,她救了他们。爱丽丝还是个坚强的孩子,每当她遇到困难时,她都会想:“哭有什么用啊,一定要想办法解决困难。”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书里的人物和稀奇古怪的各种动物。我要向爱丽丝学习,学习她的善良和可爱,在生活中还要学习她的勇敢和坚强。
随着二十世纪美国现实主义文坛的长展,玛格丽特·米切尔执笔的《飘》无疑是十分耀眼的。整部作品以斯嘉丽与白瑞德之间的爱怨为主线索,成功地再现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地区的社会生活。清晰晓畅的语言组织,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不禁令人叹为观止、拍案称快。
斯嘉丽作为在这个时代中出色的女性人物,是极其让我印象深刻的。
她乐观坚强、积极向上,为人处世雷厉风行、精明果断,有着美若天仙的容貌与魔鬼般妖艳的身材为众男性所倾慕。可越是受众男性的渴慕与追捧,她就也就越想得到艾希礼的注意,愈加疯狂地迷恋这个唯一拒绝她的男子。
出于对艾希礼迎娶梅勒妮的发泄,斯嘉丽嫁给了不爱的查尔斯,后来查尔斯在战场上不幸身亡。为了拯救身陷困境的塔拉庄园她不得不投入自己妹妹未婚夫的怀抱中去,以此经商赚钱。然而这两段并没有任何感情的婚姻并没有削弱斯嘉丽对爱恋艾希礼的执着,不顾一切地争取自己的爱情,哪怕彼此都束有婚姻的枷锁,她也要挣扎挣脱。在她的爱情观里,婚姻和爱情是可以独立的,是不受道德束缚的,是可以像无际草原上的马儿般疯狂奔放的。
富商白瑞德对斯嘉丽的爱恋最终动容了她,然而在他们的婚姻期间斯嘉丽对艾希礼的始终牵挂,从照片到梅勒妮的去世,斯嘉丽都迷惑在自己对艾希礼所谓的爱恋中,忽略了真正爱的,真正爱她的人。这一切的一切终究还是伤了白瑞德的心。当她从艾希礼的怀抱中走出,跑到迷雾中寻找白瑞德的影子时,她才恍然大悟自己真正深爱的早已是白瑞德,自己亲爱的丈夫了啊!艾希礼在她心中的完美形象不过只是曾经在众多追求者之外的独树一帜的虚影罢了,“也许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这样错误的迷恋就像气球带着她离真爱越来越远最终总会破灭。
于此,不得不说有的时候你认为你所渴望、期待的美好远在天边,因此你想要不顾一切地去得到,却忽视了近在眼前的人和事。也许,有些执着是需要思考斟酌的。
斯嘉丽回到自己与白瑞德的家后,丈夫正在收拾自己的行李准备离开斯嘉丽,让她和她心爱的艾希礼在一起。面对白瑞德的冷嘲热讽,斯嘉丽哭诉极力挽留白瑞德,告诉他自己才发觉的内心,然而白瑞德心意已决丝毫不为所动,带着自己受伤的心断然离开。望着渐渐消失在迷雾中的背影,回看身处的空荡荡的别墅,经历的种.种不幸瞬间涌上斯嘉丽的脑海,失声痛哭。
值得欣慰的是,斯嘉丽不平凡的性格造就了她奇迹般的人生,注定焕发光芒。她在阶间清醒,重拾她对爱情的执着,决定回到塔拉庄园向着新的人生勇敢前进。好像所有心灵的创伤在斯嘉丽这个奇迹般的女人面前都是要被劈斩的荆棘,她要让白瑞德重新回到他身边。
于是,她对自己说:“还是留给明天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在她的爱情观里没有什么是不可挽回的,既然相互珍惜就一定能破镜重圆。其实回归现实,倘若人们能够如斯嘉丽面对爱情这般乐观,哪里会存在那么多的悲剧。
《飘》,是唯一一部让我认为震撼人心的欧洲爱情小说,其中反映的多种现实发人深思,令人醐醍灌顶,不愧是文学中一道耀眼的风景。
于是,在任何事情面前我总能想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读名著,发感想。自古至今名著一直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不同时期的大家都对名著有所解读。然而我们写的读后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但是可以从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东西就好了,这也是名著传递给我们的思想。
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不被外人读懂的现象是常有的,读懂自己,视自己为正常——《挪威的森林》读后感。不要轻易将自己与外界的不同,归咎为自己的反常。最有能力读懂自己的人,正是自己。读懂自己,将自己视为正常。
读罢挪威的森林的最后一句话,我脑子里一团乱,喜欢意境不喜欢剧情——《挪威的森林》读后感。这是我的第一感觉,荒谬,无语。完全不知道主角在想些什么。渡边与玲子这算是什么事儿! 所以我对全文的剧情看不懂,可能是年龄的缘故?我不知道,在此仅表达一下自己的无知,无法把握主人公的思想,或许20-年后再看会有不同吧。整个故事给我的唯一印象是村上对大自然的描写令我神往。恨不得立刻去作者所描写的地方亲身感受一番。。 以上 不吝赐教。。
用了将近八个小时粗略读完这本书,带着一种愧疚的心情——因为最近面临一场极其重要的考试。我本应该专心复习。可就像渡边彻说《了不起的盖茨》那样,“信手翻开一页,读上一段,一次都没让我失望过,没有一页使人兴味索然。何等妙不可言的杰作!”
几年前看过影片《挪威的森林》,印象模糊。只记得一贯的日系风格,安静,哀伤。随着阅读的深入,记忆便像泉水一样叠涌而来。想起了秋风徐徐,渡边和直子在没有边际的原野漫步的画面。我特别喜欢看完一本书,然后再看由书拍摄的而成的影片,或者是先看完影片再把原着看一遍。比如,看过文字版的《致青春》后,就会看电影版的,或者是先看了电影版的《情书》,然后迫不及待的阅读文字版的。明白吗?就是这个意思。
在书中,木月永远留在了17岁,直子永远留在了20岁。文字里充斥着自杀,迷茫,孤独,无奈,以及性。我总觉得,日本的天空都被灰色的云雾遮住了,有一种阴冷,严肃的气氛,好像永远都没有晴天。主人公都独来独往,没有朋友,很古怪,活在自己的世界,别人进不去,他也不出来。
这是孤独,不是孤单。
人在本质上是孤独的,与人交往以求相互的理解。然而完全相互的理解似乎不是可能的,所以,每个人都是孤独的。这是宿命,是心灵的独一性。孤单却是可以解决的,有人陪着一起吃饭,一起聊天,这样就不至于一个人孤零零。
孤独是心,孤单是形。
草草读过一遍,许多地方都没能好好品味。只觉得自己被书影响到心情压抑,所以匆匆扫了一眼后记便赶紧出门。一路步行到空旷的地方,好让脑袋里的阴霾散去。夜暮时分,天边出现了像草莓果汁一样红的晚霞,心情渐渐平复了些。
最初趋使我去阅读它,是它的不可忽视般的知名度。名着名作,大多都得经过时间的洗礼,沉淀下来的,十几年二十几年甚至更久远的时间里,仍能被人所称颂所推崇的作品必定有它的过人之处。
这是简单的一篇回忆录。
如同常见的一段话:在某个地方某个时间,你因为一首歌或路人的一个仿佛熟悉的背影,而想起了曾经的某个人。它活在你的回忆,或许不曾消失,但在被生活推着走的时光里,你却有意无意地把它隐藏了。每个人大概都有这样的经历吧!那段回忆,曾是那么铭心刻骨,当时的你以为,那份感觉会一直鲜活不变地伴随你以后的人生,但它着实经不起岁月的磨蚀。唯有在某一个瞬间,一个类似的场景唤醒了你的记忆。如同,渡边君在时隔十八个春秋后,因一首《挪威的森林》乐曲而想起了记忆中那些模糊的人儿。
“我想,文章这种不完整的容器所能容纳的,只能是不完整的记忆和不完整的意念。并且发觉,关于直子的记忆愈是模糊,我才愈能更深入地理解她。”
回首往事,总有一份新的领悟以及淡然的释怀。猜不透的,在回忆里找到了答案。
最初的三人行:渡边、木月、直子。
木月是绝无仅有的朋友。他是孤独的,三人的相处里,他谈吐自若,好不潇洒。但除此之外他却无其他朋友,独自看书听音乐。这类人现实中还是有许多的,方有在自我感觉安全的圈子里才可肆无忌惮地体验真正的自由和快乐。除此之外,处处设防,怕受伤。社会关系处理不好,亲人关系也处理不好。唯有与直子这个青梅竹马的女朋友以及渡边这个谈得来的朋友相处时,才是活出自己的灵魂。
是否人死前都会有一段时间回光返照呢?前一秒还与你谈笑风生地打桌球,转眼便自行了断在自家的车库。没有半句遗言。大抵总有他的原因,让他绝望到冰冷的原因。
孤独培养出了抑郁,抑郁繁衍出了死亡。木月是个脆弱的人。他反复游行于自信与自卑两个端点。只有在直子面前他才敢真正显示自己的脆弱。反反复复地累了,心里的痛苦愈积愈多,直到有一天,承受不了了,也许死才是一种解脱。
木月死后,三人行成了两人行。渡边和直子自然而然地走在了一起。渡边爱直子,很爱很爱。即使直子因木月的死受了打击住进了疗养院,他仍表示会等到她康复那天,然后一起生活。
直子对渡边君说:“希望你能记住我,记住我曾这样存在过。”
或许直子也曾试着,去和渡边在一起。但却迟迟摆脱不了木月已逝去的阴影。在没有真爱的基础上,只会对渡边不公平。
直子在死前也回光返照过。临死前她选择与玲子见面,选择烧毁渡边写给她的所有信以及与他的所有回忆。大概也是在接受治疗时承受太多太多的折磨。其实她的病根本就治不好。她与木月是与周边的世界格格不入的两个人,他们互相依靠。渡边是把他们同外部世界连接的链条。他们尝试过融入外界,却是失败。但直子比木月坚强,她付出的努力要比木月多得多。她不断地怀疑自己,不断纠结不得解。她是最痛苦最可怜的人儿。
玲子在直子与渡边之间充当另一连接链条。在疗养院里,玲子是直子唯一难得的知心朋友,是她的依靠。玲子本身也是历经坎坷,但她活得很自在,因为她放得下。面对女学生的抹黑,她选择容忍,虽然心里也承担这巨大的压力。当承受的那发条断了,她果断地跟丈夫提出离婚。直子死后,她特意跑去找了渡边,奉劝他不要忽略了身边的幸福,成熟起来,与绿子共创未来。对于音乐,她是难得的才女。此外,她讲过一段话:“我已成为过去的人。你眼前存在的不过是我往日的记忆残片。我心目中最宝贵的东西早在很久以前就已寿终正寝。我只是按照过去的记忆坐卧行止。”心的某部分,被扼杀了,不复存在了。
绿子是个很有个性的人,活泼调皮,也是孝顺的孩子。从朋友到恋人,她和渡边走过。明知渡边心中永远把直子放在第一位,仍不奢望什么。但在渡边因思念直子而满腹心事时她也会调皮地吃醋:“你总是蜷缩在你自己的世界里,而我却一个劲儿‘咚咚’敲门,一个劲儿叫你。于是你稍稍抬一下眼皮,又即刻恢复原状。”爱情是何等捉弄人呀!没在更早的时间遇上,于是成为不了他心中的“至爱”,却仍一心一意,愿他感受得到,愿他快乐。祈盼他有一天回过头来,可以对他说一声:“我一直都在呢。”
永泽是另一个特殊人物。他与渡边读相同的书,都为外人所不解的书。他们有共同语言。但自然他是比不上木月的地位的。永泽是潇洒而近乎冷酷的人儿了,他又是幸运到极致的人儿,他的身旁有位不离不弃的女友——初美。明知和永泽走到多远他也没有要结婚的意思(他容不得被束缚住),初美仍心甘情愿。叫上渡边的那顿庆功宴,永泽的着实是在委婉奉劝初美离开他,连渡边在过后也对初美坦白说,希望她离开永泽,找个地道的人过一辈子得好。初美最终照做了,然而婚后两年便自杀了。至此后,渡边再没理会过永泽。或许吧!伤害了多可惜的一位女子呢,只为了自己的自由,自私得可怕!渡边如此重情义的人,怎可容许?
人的一生,身边的人来来往往,真正留步的有几位?每个人都有自己病态的一面,有他人无法理解的痛苦。有些人能很轻易地把它忽视了,有些人却被它束缚了。小说开头回忆直子时,提到一口井,埋在草丛里,特意找是找不到的。人一旦不小心跌入,就无可避免地要死亡,深得可怕!问题是谁也找不到那口井的具体位置。木月与直子都遇上了那口井了,或许,那也是一种解脱吧!总还会有人撞上的,不可避免的。唯剩太多的无奈太多的遗憾,化成风吹散在草丛上,留下一声声呢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