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扑向爱情之火的飞蛾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安娜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这句话。
《安娜。卡列尼娜》讲述贵族妇女安娜有着令人着迷的美貌和深刻丰富的精神世界。“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千秋。”作为政府高官卡列宁的妻子,安娜过着世俗眼中的幸福生活。可卡列宁和安娜之间没有爱情,这在现在看来无疑是不幸的。但在当时的欧洲贵族阶层,很多婚姻都是这样,真正的爱情只会被耻笑和鄙夷。安娜不想安于现状,她蔑视与卡列宁的婚姻桎梏,并爱上了志趣相投的英俊青年贵族——渥伦斯基。安娜毫无顾忌地追求爱情、自由和幸福,但她不受理性约束的行为,也使自己陷入纵欲的感性误区,从而付出惨重代价。
渥伦斯基虽然也爱着安娜,但在他的世界里安娜只是他的一部分。他的职业和社交让他回归现实,让他无法面对安娜的感情。当安娜意识到渥伦斯基的怯懦自私后,自己的世界也跟着破碎了。安娜认识到爱情和生命的无望,最终选择了惨烈的方式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卧轨自杀。
安娜为什么会卧轨自杀?
在当时的社会,贵族青年男女追求婚姻自由的渴求,无法与强大的封建专制势力相抗衡,更无力承受来自传统的封建道德制度的致命打击。安娜的生机勃勃与当时社会的死气沉沉不相符合。这是形成安娜悲剧的原因之一。
梁实秋说过:“快乐是在心里,不假外求。求即往不得,转为烦恼。有时候,只要把心胸敞开,快乐也会逼人而来。”赋予她生机的是爱情,置她于死地的也是爱情。她的死有社会原因,但重要的是自身原因:爱情至上主义。安娜对感情要求过多,也是形成她悲剧的一大原因。
安娜自身性格的局限也是造成悲剧的一大因素。“作为柳里克皇室的后裔安娜拥有与生俱来的地位和尊严,贵族血统所带来的种种特权和优越的地位,使安娜从小就体验到了高高在上,君临一切的威严,而天赋的美丽又使她处处受到人们的青睐。”安娜的偏执与任性,无疑都带有毁灭性的力量。
她像一只扑向爱情之火的飞蛾,任性、可怜,又有种决绝和潇洒,只求灿然的一刻!
这个世界从来只有更美,而没有最美。而靠近完美的那一刻,就是最容易走向相反的时刻。始终靠幻想活着的人终会有幻灭的一天。
待到再独自站在学校清旷的十字路口,迎接我的大风再次用熟悉气味翻搅我的感官时,我必然会怀念起,在舷窗边翻转咖啡匙的这一刻。
如果定需要什么来证明求索知识的路程是孤独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停留在无尽长廊中的不安的灵魂,定愿意穿过百年的时光现身说法。不必等到朴实的吉普赛人带着巨型磁铁走街串户,何塞?阿尔卡蒂奥?
布恩迪亚身上潜伏的孤独基因便已蠢蠢欲动,抢先同良心的谴责一起拔出他这根混血家族不拘的钉子,促使他领着一众族人,肆无忌惮地凭自己想法,开山岭斩荆棘,在那个唯有鸟鸣能指引方向的孤雾丛野,建起无厘头梦中家家外墙都有面镜子就叫马孔多的村庄。当实诚的梅尔基亚德斯带来磁铁、望远镜、假牙和炼金炉,当原始智慧碰上野生文明,便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在孜孜不倦求索的路上兀自越走越远。用磁铁探测金子,让望远镜灼伤自己以证明阳光战的威力,观测计算入魔然后径自测出地球像个橘子,再到执意用炼金锅将妻子宝贵的遗产化为一团死粘锅底的油渣,第一代何塞像他的子孙们一样,将自己与外界隔断,倔强地用着后人不愿意再重复的实验方法,得出证实自己智慧却又早已被人证实的科学结论,执著而疯魔——除非偶尔抬眼望见赤脚立于田间的孩子,才会感及一丝仅存的温情。直到那个令人崩溃的星期二——一切的一切都在重复着星期一的模样,不差分毫,星期三如是,星期四依旧。星期五彻底崩溃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最终被绑在了树下,剩余的求索都留在那棵树下展开,即使绳索解开,也选择至死不离——因为于他而言,在散架了的时间里,整个世界的变化都不会及其一身孤魂的变化。
维系孤独家族生活似乎也会是孤独的。同样是第一代长辈,半个多世纪,从喝蟒蛇汤吃坏了胃口开始,到装入一个比篮子略大的棺材结束,代表理性、正直、仁爱与勤劳的乌尔苏拉自始至终都坚持试图用一己之力维持整个跌宕起伏的家业,即使中途离开,但还是会像家族任何散落的子孙一样回归,并带回给整个马孔多以更多的繁荣生机。因为种种错乱而不可捉摸的因由,她“不幸误入”了这个空气中都飘忽着孤独因子的家,却又在承受了那些“长了胡茸之后便都学坏”的男人们一次又一次搅扰家业的同时,在一无所有之处建起飘满玫瑰清香的宅邸,保持她制造糖果小动物的烤炉昼夜不歇。作者将在拉美代表亲切自然的动物意象在此巧妙的植入,有意刻画了一个追求理性生活的美好的形象。然而,当她在睡意迷朦的躺椅上监视女儿与情人时,当她独操一根鞭子将一帮学生军打得落荒而逃时,当她义正言辞在军事法庭上威吓法官们时,还有当她选择忙里忙外把来源不明的后代们教养大时,乌尔苏拉都不曾想,她一切和一切的努力,不过都是从零到零,就像她的生命,从小摇篮到小棺材,只是在做一个无谓的循环,植入其中的,也不过是布恩迪亚家族恒在的孤独的基因。
如果想让生命徒劳无获,那你就放手去追求自尊——栗树下的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游魂耿耿于怀道。相较于哥哥的玩世不恭,奥的低调谦卑多么令家人倍感欣慰,尽管这样的低调促成的只是未来上校端坐炼金室的隐忍和妓女面前面对自己裸体的自卑。直到保守派昏暴政府的行径令其忍无可忍,穿上一身戎装便胫走征程。然而,面对行刑队时那句无奈愤怒的嘟哝,最终激起的还是其狂热的自尊——当战争再次被发动,真正的目的与混乱的党派纷争再无关系,而是他要在那些传言中他无所不在的角落里求得一丝无望的自尊,以填充其封闭孤独的灵魂。但,三十二场起义,十七个不同姓的儿子还有无数次暗杀和一次自杀后的幸存也不能令他停止感到被不断的分裂重复以及刺骨的孤独。于是他选择了暗杀对手,枪决朋友,夷平不被允进入的遗孀的家,还跑遍父亲探险走过的路。然而战争冷漠地摆出了一样事实:“什么都不曾发生”。所以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又像当初追求胜利一样为失败而战,以结束这场无谓的恶性循环。余生便献给融金币,造金鱼,卖金鱼,融金币的“超然”而孤独的反复中,仿佛超然而孤独。
几乎每一代布恩迪亚家族的人,还都曾奋力地追求爱情和友情。无奈,孤独的因子依旧贯穿始终。当爱情和友情走近时,那些曾透露希望的烛火指引希望之人的心窗便都戛然而合。皮埃特罗、马尔克斯甚至包括嫁入门的费尔南达,都在百年家族高傲冷漠的盔甲前或死或伤。爱情、友情这两样无数孤独灵魂自然而然想要追求的解药,却都在这孤独的宅邸中染上了无可救药的孤独。于是,荒诞的爱情就此产生:阿玛兰妲不厌其烦设下的陷阱,丽贝卡与兄长的婚姻,后生与伯母阴阳两隔的吻,还有最终导致诞下猪尾巴孩子的奥雷里亚诺与姨妈的激情……而友情也只存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生身与仇人普鲁邓西奥的鬼魂间,在阿尔卡蒂奥、奥雷里亚诺第二临死的追念里……
在错乱的时空中,在亦真亦幻的马孔多,没有一样至真至贵的东西沿着慢慢难休的循环到达了孤独的背面。
相信所有人都会承认,在生命中,都曾或多或少次碰到了似曾相识的人和物,经历了仿佛在梦中就已经历了的事,前人后人往往复复,便总结了这样一句话:“历史总是螺旋形上升的。”科学界为此争论不休,至今仍没有结果。或许我们正应感谢这样的无定论,使得我们享受到这不可捉摸但却又有规律可循的生活。
然而原子假说选择直截了当地打破人类的幻梦。它轻蔑地指出我们这些“海德格尔蜜蜂”,从前如今下一秒的举动,早在亿万年前便由一团原子碰撞的方式所决定,我们追求的相较于机械工作的蜜蜂这类动物的自由,对于超越三维的某种未知生物而言,不过也是蜜蜂这类动物的机械工作。就像最后那个猪尾巴孩子的出生,要追溯责难至四百多年前弗朗西斯科?德雷克袭击里奥阿查的那一刻一样,一切因果既定。仿佛从出生之日起,要到达死亡的终点,我们在命运的迷宫中只有一条路可走,隔墙的风景与我们毫无干系——这样的说法未免令人沮丧,但又难寻证据反驳。然而,我们真的没有改变的权利吗?
当我坐在舷窗边结束第二遍在《百年孤独》中的巡礼时,心中依然存惑。为什么求索真理、求索自尊、求索爱情与友情仍然会让布恩迪亚家族中的每个人始终游走于大大小小的循环中,又到底是什么让这个历经百年风雨的家族始终没能绕到孤独的背面,在一个孤雾幽地诞生又在合门大宅中消亡。紧锁眉头,不得其解,直到我拿起咖啡匙百无聊赖地翻转——里面只有一滴,足够小的一滴咖啡,在勺子的边沿无奈地旋转,始终难以落下——马尔克斯的话凭空闪现:“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我舀满一整勺的咖啡,翻转,几乎所有的咖啡都回到了那馨香氤氲的杯中,仅残留最后一小丝选择继续在边沿循回。
布恩迪亚家的人们只是把孤独当作了正面。那个让时间变慢的循环,并非历史的偶然,只是孤独的必然。孤独悲剧的祸首只是孤独。
如果你在乘飞机至半途时,往窗外看看那片茫茫云海和那宛若静止的太阳,你往往会发现那个上下翻转的机翼仿佛不过只是在翻转,几乎没有挪动丝毫,而你就像坐在一个开了马达却没有前进的机器上,停留在原地漫无休期。这种感觉已在无知觉中被布恩迪亚家族的人浓缩进了一段被重复的对话:
“时间过得真快。”
“可也没那么快。”
当布恩迪亚人将心门合上,将感官合上甚至将家中大门也合上,将遥远死亡作为唯一朋友时,悲剧便是不可避免的了,那些本应在人生的正面被填充、集合和放大,能使人们渺小灵魂有所底气的真理与感情,也必然为麻木所取代。但可怜可悲的是,这些习惯了孤独和重复的人们,在死亡临近之时高慨他们竟是如此的爱他们的爱人、朋友甚至回忆起无数熟悉的气味和片段,在最后一刻才有所感悟,留给后世人一个永恒的叹调。
普鲁斯特表示,病人更多的觉得接近生活,而生活又是一样贴的太近的东西,它不断使我们的灵魂受到伤害。“一旦其镣铐有片刻的放松,人们便可体验到隽永的乐趣。”对此有人精辟地总结道:生活贴得太近会伤害灵魂,灵魂贴得太近会疏远生活。所以,百年家族中的人们选择了保护好祖传的孤魂,自我封闭,远离生活——所以他们体会不到生活的质感,宛如轻飘于生活的水平面上,构不成一起涟漪。
丁立梅,笔名梅子,紫色梅子。江苏东台人。喜欢用音乐煮文字。出版作文集20多部,其中《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一书令我感触颇深。
丁立梅的文字像一壶陈茶,不像酒那么霸道,刚强,倒有一种铅华洗尽,沉淀下来的醇香,她的文章中讲的大都是小人物的小故事,讲上去少了几分惊心动魄与荡气回肠,却充斥了质朴与纯真,深厚的情感在事件中流转,读她的文章,真的就像是在品茶,万万不可一饮而尽,要一口一口的慢慢品味。
在序文《小欢喜》中,作者讲述了一些平常生活中平凡普通却有意思的事,有些事情是做不烦的,每日在巷子里买菜与主妇拉家常,与小贩讨价还价,日复一日,当这成为了你的习惯,成为了你生活中不可割舍的一部分,那么,这些小事也将弥漫出幸福,每日路过园中,听着老人们唱戏,不时也驻足停留,走出园中,跟隔壁张大妈打个招呼,走到石凳旁坐下,聊聊他们的儿子,孙子,也跟着他们学着唱唱戏。下班的时候买张报纸,跟卖报女人说笑几句,一来二去成了朋友。向花店老板买花,顺便向他讨问种花的技巧……生活中的小细节,小欢喜,在丁立梅的笔下展现的淋漓尽致,我们活这个世界上,穿插在学习,玩乐,工作,睡眠中的,还有许多许多事情,常听人说将一个人的一生除去其它,计算如何如何有多长时间,甚至精确到小时,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云云,这话固然不错,但将那些充满生气事儿全部不算,活着,未免也太无趣了些。啊,这些讨喜的小事儿,让活着,成了一件特别让人不舍的事。
文章出于生活,出于平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打动读者。由华丽的词藻堆砌的文章读上去像是在喝白开水,食之无味,无趣至极,而丁立梅的文章,却是越品越香,妙趣横生。
在我看来,丁立梅写的不是文章,而是生活。
这是一篇感人的故事,讲述了一位贫穷的母亲为了不让别的孩子嘲笑自我的女儿,而每一天在纯净水的瓶子里装凉白开的故事。
文中小女孩那所谓的纯净水,无非是虚荣的表现。在应对同学们的嘲笑时,她恼怒,她气愤,可错真的在她母亲身上吗?是啊,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精神上的穷。凉白开,纯净水,无非是代表着两种人生,凉白开是自我,自信;而纯净水则是虚荣,注定无法拥有自我的勇气。只能活在别人的阴影下。无论是谁,都必须有自我,否则就会像文中的小女孩一样,无法应对自我的缺点。令人欣慰的是,她拥有一位伟大的母亲,帮忙她战胜了困难,在她迷茫的时候,给予了正确的指引。
这使我联想到了一件事情。我认识的一个同学则是这样,她的成绩中上,性格天真,按理说,应当有很多朋友。可是,她的虚荣,让人厌恶,以至于她一个朋友都没有,大家都对她近而远之。她总是在别人面前炫耀,她的衣服有多贵,文具有多好,这使得大家都不喜欢和她玩。
从而,我体会到穷没什么,它不是一种光荣,也绝不是一种屈辱。富也没什么,并不能代表比别人高人一等。我觉得在生活中,不必如此在意别人的看法,要像文中的小女孩一样,拥有自我。
我最近读了一篇文章叫《母亲的纯净水》。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女孩子,家里很穷。在她的学校里每一个同学几乎都喝一元到三元的纯净水。女孩怕被别人笑话,于是也要求母亲去买。每次母亲把纯净水拿出来,递给她的时候,心里总有些不安。可是她更多的感觉却是幸福和满足,因为母亲毕竟在这件事上给足了她面子。也许是女孩没喝过纯净水的缘故吧,她就一如既往地喝下去。
直到有一天,她的同桌没带纯净水,她很自然地把自我的水递了过去,同桌一喝说:“喂,你这不像纯净水呀!”同学们围拢了过来,其中一位同学尝了一口说:“像是凉白开。”大家静了一下,都笑了,此时的女孩早已心急如焚。女孩一进家门,就问母亲:“你给我的纯净水是不是凉白开!”外面的假纯净水太多了,我怕你会喝坏肚子。”母亲认真地说道。女孩心里暗暗地想着,母亲真虚伪,明明是为了省钱,还说是为了我好。母亲似乎看透了女孩的心思,就和女孩说了许多话,女孩听后发觉母亲是对的。之后,女孩也不管什么荣华富贵,只要好好学习将来报答父母就行。以后,她每次去上体育课,依然拿着母亲给她的凉白开,也有人故意问她,里面是凉白开吗她沉静的回答“是。”
读了这篇文章,我发现这位女孩和我有相似之处,也有不一样之处。
就谈谈我的笔吧!我有一大桶各种各样笔,十分多,并且每支笔几乎都是新的。就因为我喜新厌旧的性格,所以愿意再去用了。看到班级里的女同学都有新的、贵而漂亮的笔,我就十分羡慕。于是我一放学就奔跑回家,一进家门我就去问妈妈要钱,说是要买笔。妈妈不允许,我就淘气地向妈妈撒娇,妈妈指着那一大桶笔说:“你的笔还不够多吗你难道是专门吃笔的家伙呀!不允许。”我翘着嘴生气地问道:“为什么不许买妈妈真小气,我要买就要买。”妈妈走过来认真地和我说了许多爸爸、妈妈小时候的艰苦生活,没有像我们这样好的条件,少买一支笔,既环保又省钱,有的用就够了,不要再挑三拣四了。”我听后觉得妈妈说的很对,就没有再强求了。
当然,有的时候我也不会这么爱慕虚荣。
我的爸爸很爱喝酒,可是酒性呢!又不是很好。天天都要喝上那么三四瓶啤酒,看着爸爸一天又一天喝酒,我便和爸爸商量了起来:“爸爸,你的一箱酒要20元,如果这20元给我买……”我和爸爸说了好多,妈妈也在一旁指责,爸爸听后也有些小小的触动。
读了这个故事,我很佩服故事中的母亲,她不只是在教女儿,也是在教我们每一个人。
读了《母亲的纯净水》这篇文章后,我懂得了很多。
《母亲的纯净水》写了母亲给女儿准备“纯净水”,当女儿发现所谓的纯净水原先是凉白开而责备母亲时,母亲对她进行了教育,使她明白了自我想法的错误。并懂得穷并不可怕。
“母亲说:“我们是穷。可是穷有什么错?富也罢,穷也罢,都是日子的一种过法。穷人不见得可怜,富人也不必须高贵。再穷,也得看得起自我。要是看不起自我,心就穷了,那可就真穷了。””从这句话中,我明白了,穷没什么,它绝不是一种耻辱。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回家为父母倒了一杯水,因为我明白了父母的不容易,自我又是家里唯一一个纯消费者,没法挣钱,总能够为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吧。父母看见了,竟十分高兴!我怔了一下,没想到自我只是倒了一杯水,他们居然这么高兴!从那以后,我每一天回家为父母做一件小事,邻居都夸我长大了!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穷并不可怕,思想.精神上的粗俗才是真正可怕的!同时,我也明白了母爱的伟大。
母爱如一杯浓浓的香茶饥渴时给我们带来芳香;
母爱如一轮火红的太阳寒冷时给我们带来温暖;
母爱如一盏明亮的路灯迷失时给我们指明方向。
母亲,我爱您!
春节假期期间,读了一本闲书:冯仑的《野蛮生长》,4月初阅读完毕,有意思,值得写几个字。
冯仑是个挺 有意思的人,《野蛮生长》,也很有意思。前1/3阐述了企业的原罪,阐述了“钱”的各种是非,值得借鉴。中1/3描述了两个企业家:王石、牟其中,八卦八卦。 后1/3讲企业的几个阶段,随便看看。
摘录一段文字,有意思!
前两年有一个著名的公司出了事,当事人的兄弟来找我,希望给点钱,一方面去“营救”,再一方面还有其他的事情。我见了他以后,当时就说可以,没问题,大家都是兄弟,反正出来混不容易,出这么大事能帮就帮一下。可是接着他说要借钱,这事到底应该怎么处理?我跟一个好朋友讨论了一下,决定给钱而不借钱,为什么呢?在这种情况下借钱给他,第一,明知不可能还还借,分明是糊涂;第二,你借钱要利息,给人感觉你不仗义;如果不要利息,你会觉得不舒服;还有就是借多长时间,借短了你知道收不回来,借长了什么时候收回来也没谱,总之你借出去之后就会对这件事有一个念想,和给予的心态是不一样的。另外,如果是借,他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多借,反正给利息,借1000万也是借,不会心存感念。后来我对那兄弟讲,也别借钱了,干脆拿点钱过去就完了,然后我们就说了个数,我说你明天下午来拿吧。这么一来,就转化成另外一个问题了,就是说从哪儿拿这个钱?是从万通拿还是从我个人处拿?最后我是预先提的工资,我等于把半年还是几个月的工资先预支了,因为工资是税后所得,我在公司预支我的工资最多是利用职权,占公家一点点小便宜,但问题不大,我想可以解释得清的。但我清楚地知道这个钱应该由我自己出,不应该从公司出,因为他不是万通的朋友,万通也没有这个预算来支付这个钱,并且法律上也不允许支这个钱。我个人花自己的工资,别人不会有什么意见,所以首先这就是个是非的判断。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母亲的纯净水》,让我感动了。
文章是这样的:一瓶纯净水一元或两元卖的不贵。每逢体育课时,大家都会喝着纯净水在激烈的运动后畅快的解渴。有一位女孩也这样。但是她的父母双双下岗,家里经济情况也不好,为什么妈妈在这件事上这么大方?她心里总有一个谜团。有一次体育课后,同桌没带纯净水,她便把水递了过往,同桌喝了一口说:“喂,你的水是凉白开。”“哈哈……”大家笑成一团。女孩羞得脸都红了。一回到家她就责问妈妈:“你给我的是不是凉白开?”母亲说:“外面的水太多假的,我怕你喝坏肚子。”她有点不兴奋。
第二天,妈妈语重心长的对她说:“你明白吗,第一:穷不是错,富不是对。第二:穷人不可怜,那些笑话穷人的人才真的可怜。第三:再穷,人也得看得起自己,要是自己看不起自己,心就穷了。”
那天她真的懂了妈妈说的话。我觉得那个女孩的妈妈说的很对,穷真的没有什么,它不是光荣也尽不是一种屈辱,它是要改变一种现状,假如你把贫穷看做一件丑陋的衣衫,那么它就会像一块布,遮住了人们心中的光芒。假如你把贫穷看成指挥家手中的指挥棒,那么你就用它变换出自己美好的梦想和未来吧!
克雷洛夫寓言是克雷洛夫为小朋友写的一篇优美的寓言故事。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老鹰和鸡的故事。
有一只老鹰在天空中飞,飞了很久,就觉得很累,于是它就在鸡棚上面休息了一下。这实在是一个不明智的选择,去什么地方不比这里强啊!但作为鸡中之王的老鹰绝对不会是傻子,它肯定有自己的想法。但这却被一只正在家里抱窝的母鸡看到了,这只自认为很聪明的母鸡发话了,它对自己的亲家母说道:"亲爱的亲家母,老鹰凭什么受人家尊敬,还是鸟中之王?不就是大家以它的飞翔本领高超,是一流的吗?我要是愿意,也能办到,这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今后我们都别傻里傻气地把老鹰看作鸟中之王,身价比我们高得多。"母鸡不断地在那里发出自己的感叹,老鹰本来只想休息一下,并给母鸡一个荣耀,今后这些可以帮它们大忙的',可是母鸡一直说个没完,老鹰实在不耐烦了,说道:"你讲的一点都没错,但很不全面,老鹰的确有时不如鸡飞的高,比如现在我就和你们一样都处于一个高度。可是你别忘了,我是从上空中下来的,我有时可以没有你飞的高,但你永远不会飞上空中的。"
我想,人也一样,有作为的人,超越别人靠的是奋斗和努力,无作为的人,超越别人是靠的嘲讽和妒忌。人一生有了嫉妒心,心胸就必然狭隘;目光就必然短浅;虚荣心也随之产生。这种人无真本领又不求上进,只想把别人拉下来显示自己的高度。因此,这种人是永远不能成材有用的。
所以我们日常生活中间也不能有嫉妒心。比如说:你的成绩不如你的同桌,考试也经常比他差,这时候,我们就不应该嫉妒他,应该要努力学习,多看课外书,让自己的成绩提高起来,和同桌比一比。
月光下,一盏温馨的台灯,散发出一缕光芒,轻轻柔柔池洒在我的脸上,我翻开了曹文轩的《蜻蜓眼》,阅读着,感动着。
这本书以太爷爷临死时叮嘱他的外国儿媳奥莎妮永远守护的项链——蜻蜓眼为线索,勾勒出了奥莎妮一家在上海的相扶相帮、相濡以沫的动人场景。
浓浓的爱在文字中流淌。听,临终时,太爷爷用十分微弱的声音叮嘱奶奶:“奥莎妮,永远也不要让它们离开你!”太爷爷的手无力的落下了,但目光却一直停留在奶奶的身上。她听到来自太爷爷内心深处的一句话:“奥莎妮,拜托了……”它们就是太爷爷在奥莎妮与爷爷结婚时给她的一条珍贵项链——蜻蜓眼。这是爷爷爱的见证,太爷爷爱的传承。我的心间不禁泛起了爱的涟漪,阳光拂过,有一种暖意从指尖散开,一直流遍全身,晶莹的泪花在我的眼眶里闪烁。
看,在那个日本侵略上海的特殊年代,奥莎妮的异国血统成为家族灾难的来源。这天,一伙人突然冲进屋里,抢劫了一番,还把奶奶最珍爱的蜻蜓眼给夺走了。此后,一家人便开始了寻找之路。知道了抢夺者家的位置,大伯、大姑、小姑,二伯和小叔一一上门拜访,苦苦哀求,可还是不肯交还。最后,外公只好把他最好的六幅画统统给了他,才得以讨回了蜻蜓眼。为了找回蜻蜓眼,奥莎妮的家人付出了这么多的努力,可看到奥莎妮欣喜的脸庞时,他们一点儿也不觉得辛苦,感到做什么都值得。他们之间的亲情可真是牢固呀。不知不觉中,敬佩之情像一泓暖泉,流淌在我的心头……
而生活中,也有许多爱。街上,两个老人手挽着手,一起散步在黄昏的夕阳下,暮色为他们的身影勾勒了一幅温馨的画面。虽然两个人都穿着破旧的衣裳,虽然岁月的侵蚀让他们的脸上布满皱纹,但他们的脸上永远洋溢着幸福满足的笑容。
爱是传承,爱是互助,爱是相守。我想,无论是书中的奥莎妮,还是生活中的老夫妻,他们都懂得爱的真谛。这时,夜晚的月光又悄悄地探了进来,轻轻地抚着我的脸庞,静静地凝望着这本书页……
母亲的纯净水这篇课文是讲述一位母亲为女儿准备体育课上的纯净水,女儿却发现母亲给自己的“纯净水”原来是“凉白开”,回到家女儿责备了母亲,而母亲对女儿进行了思想教育,女儿明白了要自己看得起自己的道理。
这篇课文它讲的道理是:穷是穷,但穷并不可怕,只要每一个人都有自信,并且有勇气去改变自己的生存环境,还要勇敢的创造自己辉煌的未来。
在我们生活中,这种类似的事情常常发生,比如说:
你想要个新书包,但爸妈却不给你买,并且说:“书包破了缝起来就可以用了。”你肯定很责备的说都只是给自己省钱,并且说别人都有一个漂亮的书包,为什么我没有?其实不应该说这种责备爸爸妈妈的话,应该理解她们,为家里减少一点开支,虽然说是穷,没办法给自己买书包,但是你自己如果是个有志之人的话,不应该把“穷”看得那么重,应该乐观面对,并且有勇气去创造自己未来的辉煌。
再穷,只要看得起自荐,心也就不穷了,不应该把穷当作一种屈辱,而应该视为奋发向上的动力。
我读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安妮长着一头红色的头发,是一个脸上有雀斑总是喋喋不休说个不停的善良爱幻想的小女孩。
她的遭遇很不幸三个月的时候她的妈妈就得热病死了。四天以后她的爸爸也死了。虽然这样,她并没有成为一个性格孤僻的人,而是对生活充满热情和好奇心。安妮11岁时被马修和玛瑞拉收养,来到了美丽的绿山墙。
在安妮眼里,绿山墙的窗外开满白花的樱桃树是“白雪皇后”,想象着“闹鬼的森林”把自己吓得魂飞魄散,把葡萄酒当成紫莓甜酒,害的好友戴安娜醉的东倒西歪。
安妮这种乐观向上、追求幸福、渴望美好的性格,造就了她以后人生的快乐!安妮很聪明,学习非常好,经常全班考第一,安妮也很孝顺,有一次,她为了照顾玛瑞拉而不去雷德蒙拿奖学金。最后他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奎因学院。
我喜欢安妮,我也要乐观,努力,好好学习。
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里面有全是曹文轩的文章,我花了几天的时间,终于把整本书给读完了,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埋在雪下的小屋》。
《埋在雪下的小屋》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三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为追一只小鹿而跑上雪山的半山腰,他们因为太冷了跑进了勘察队建的小木屋,屋里有床、毯子、凳……这时,他们为了惊吓小鹿因而大声叫了起来,引发了雪崩,他们躲在小木屋里,幸好小木屋没塌,但被压在了雪下……孩子们靠着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战胜了饥饿、战胜了病魔、战胜了自我,经过一个星期左右的艰难的挖雪,终于走出了黑暗,但那个最大的孩子却在挖雪的过程中不幸过世了,最终没能看见阳光。
这篇文章虽然不是很长,但却字字句句都扣人心悬。读完了这篇感人至深的文章,我有了很深的感触,文章的几个主人公在那几乎令人绝望的情况下依然不放弃生存的希望,他们之所以能够走出黑暗,是因为他们有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看看他们,再看看我自己,我所缺少的不就是他们这种精神吗?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学习中,我只要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人家那是知难而进,我正好跟人家相反,我是知难而退,遇到一点麻烦事,就失去了耐心。总是什么事情都依赖父母。像我小时候学过舞蹈,刚开始学着还行,挺感兴趣,挺积极,可是过了几天,便觉得学舞蹈太辛苦了,太累了,特别是练基本功的时候,什么劈叉、下腰,太疼了,于是,我便死活也不去学舞蹈了。现在想想,真是惭愧呀!
这篇文章教会了我很多,让我有了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它让我学会了只用永不放弃才能够成功!
今年放假,我读了霍奇森·伯内特写的《小公主》,我认为这是一部很好小说。
书中的萨拉自幼母亲便去世了,富有的爸爸为了能把萨拉培养成才,就把七岁的萨拉送到贵族学校去读书。由于她爸爸特别有钱,珍妮校长把她看成学校的荣耀,萨拉成为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公主”,但萨拉并没有因此而骄傲自大,她心底善良,富有爱心,经常帮助别人,受到大多数同学的喜爱。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萨拉十一岁时,爸爸因为与朋友合伙投资失败而破产,并且得重病死亡,一夜之间,萨拉就从一个尊贵的“小公主”变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可怜”,珍妮校长马上把失去财富的萨拉变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女佣”。萨拉面临如此大的变化,并没有一蹶不振。她虽然缺吃少穿,形貌日渐凄惨,但依然凭着自己生动的想象力,很乐观面对一切,保持着一颗善良仁慈的公主之心。 后来在她爸爸朋友的帮助下, 萨拉最终继承了爸爸钻石矿的遗产, 终于又重新获得了爸爸留下的一大笔遗产, 珍妮校长就像“变色龙”一样立刻改变了对 萨拉 的态度, 萨拉再次拥有了小公主般的生活,但 萨拉 仍然像以前那样乐于助人,从而使她成为一个名不虚传的小公主!
萨拉为什么能在面临生活发生巨变时,能顺利的挺过来呢?其实就是人的一种 乐观向上 的阳光心态,用萨拉的话来说就是:“如果我是一位公主,即使我衣衫褴褛,我的内心也还是一个公主,在不为人知时还能保持一颗公主的心,那便是一种极大的成功。”
每个女孩都具备成为公主的潜质,只要你像 萨拉一样,在 困境中保持乐观的心态和优雅的心情,你就能成为小公主。你能行!
过渡到大三以后,总觉得时间暗暗与自己做对。钟表上的转针似乎越来越快,仿佛让自己送上了高速列车,然至于何日何时才能够慢下来,就连自己也不得而知。尽管是这样,我还是愿意左挤右挤的在时间的裂缝丛中偷偷的满足一下自己小小的兴趣上的欲求。我想一个人能够全按照自己的兴趣而活或者至少保有一份自己的兴趣使它经过生活的磨砺依然不至于泯灭,这样的活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为自己而活。我喜欢读中外名着,尽管作者已去多年,但历尽时间的淘沙,他们的精神依然活着,并将继续存活下去,像酒,像晶莹剔透的玉珠。读着读着,偶尔因兴起文也情不自禁的写点东西来。近来,由于选择了考研,一直也就没读多少文学方面的书籍,一方面的确时间紧迫专业课太重,另一方面始终没有一个放松的心情,又唯恐自己一旦跑入别的世界里忘了回归现实的路铸成一个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大错。前些天,外文老师布置了一个作业,要同学们写一篇读外国名着的感想。考虑到自己曾读的细节遗忘的差不多了,便不想再去拾起旧忆或者创造些谎言来。于是乎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读短篇,写长点。
关于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的书我都有,是两年前购来置于书架上的。然而自己过目的的确不多,有时我很乐意把它们借出去,觉得这也是在做好事。文学可以帮助人们了解生活,思考生活,丰富生活。于是当我学累时,就去主动翻翻。我有一个习惯,读他们仨的书不是一看到底的那种看,而是一读就是三篇,每人的各一篇,不偏不倚。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欧亨利的短篇。他的文字轻松活泼,结尾处出其不意,回味无穷,令人拍案叫绝,其中二十年后就是一片精品佳作。
该文写了为一个约定,二十年后吉米韦尔斯和鲍勃依然在老地方老时间相见的情景。二十年了,二十年能改变许多东西,其中吉米韦尔斯和鲍勃最后一次相聚的大乔布雷迪餐馆早五年就没了,使曾经为好朋友的两人在彼此心目中的形象模糊的只剩下轮廓了,还有可能使一些好人慢慢变坏……
了解欧亨利的人都不难发现,欧亨利的写作是不以任何作家为楷模的。他常读法国小说家莫泊桑的作品,但并没有以莫泊桑为师。他写作时并不考虑什么创作规矩,怎样想来就怎样写。然而他的创作又是独具匠心的。
二十年后的开端,作者着力描写了一名巡警和马路的场景。当然,这些描写与主题是密切相关的,但并没有触及最重要的事实,最重要的事实只用一两笔带过,连最细心的读者也难以看出作家埋下的伏笔。巡警威风凛凛,边走边甩着警棍边十分警觉的打量着一家一户,他不带傲气,看起来像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作者仅用寥寥数笔就把一个被赋予了正气的警察刻画的逼真,还有对马路的描述,很简单,但把用到的场景布置得很妥帖,把下一步故事的发展设计的天衣无缝。冷风侵裹着马路,行人卷起了上衣领将头缩了进去匆忙前行,很快街道就空荡荡的了,两边的店铺多数早已关了门。正是在这样黝黑的背景下,巡警和鲍勃开始了一段陌生的长对话。鲍勃先前手里拿着一支烟,看到来了个巡警便没敢点着,等到走近时,说了几句话套的相互近的时候才划亮了根火柴。在火光的照耀下,鲍勃的富有和右边眉毛附近的小白伤疤全部显现在巡警眼里。其实巡警已认出了他就是从芝加哥潜逃的罪犯,而且是他二十年前的朋友。但此时的巡警已不是二十年前的他了,而是一位镇定和处事不惊的优秀警官了。鲍勃一直在等他的朋友吉米韦尔斯,一边继续在和眼前的巡警谈论着他的朋友,谈论着他们俩二十年前的关系及将来的命运。吉米韦尔斯仍然以一个陌生人的面孔在聆听着,并得知他半小时之内是不会离开的,然后他就走了,像刚才一样的走了,没有给鲍勃留下任何破绽。
不一会儿,来了一个吉米韦尔斯。鲍勃很高兴的见到了自己的朋友,并跟着他走了。在一个灯光处,鲍勃才发现吉米韦尔斯原来是假的,他不敢相信自己的是,刚才的那个巡警才是真的,是他使自己在短短二十几秒内不知不觉的被捕的,因此拿着朋友的小字条的手有正常变的抖动起来。悬在鲍勃心中的石头和悬在读着心中的石头总算下沉了。作家的这种安排的确令人叫绝!
尽管这个短篇区区千余字,但人物形象的刻画无不生动逼真,纵然跃于纸上。主人公吉米韦尔斯有情有义、高大魁梧、平易近人、聪明、机警又恪守法律,爱憎分明。而鲍勃为了财富不择手段以致沦落为通缉的罪犯,经过二十年的磨练学得十分镇定。但作者很幽默,仅一根火柴就把他给暴露了。
语言凝练,是又一大特色。情节简单但又一波三折。前文写了鲍勃对自己和朋友的命运的展望和分析,后面接着就被捕了,讽刺、幽默。场景的布置和安排与主题紧紧相连系,惜墨如金。
结构严谨,严密。作者设计的一环紧扣一环,将读者的心领进了里面以致无法自拔,最终一个小字条解开了浓重的雾团,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结尾处笔锋陡转,言简意赅,给读者一种强有力的震撼。
二十年后,在思想上和艺术上都达到了高度的统一,赞扬了正义战胜了邪恶的伟大力量,里面没有一丝血腥的味道达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又是一场智慧的胜利。窥一斑而见全貌,欧亨利正是以巧妙的构思、夸张而幽默的文笔奉献着自己的力量,成为一代令人敬仰的大师和世界短篇小说巨匠!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鲁迅儿童文学选集》,因为对阿Q这个名字好奇,所以《阿Q正传》是我读的第一篇文章,在《阿Q正传》的字里行间都刻有他的情绪和对社会的满腔悲伧。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生活在江南未庄的流浪雇农。
阿Q深受剥削、压迫和凌辱,这本已是十分悲惨了,更令人心痛的是:他对这些竟然麻木健忘,并且养成自卑自贱自欺自轻自慰的恶习,甚至靠那些凌弱的小者来发泄被人欺压之气,以让自己获得平衡。阿Q的性格之所以形成这样恶习是基于他所生活的环境和人生遭遇。阿Q最喜欢与人吵嘴打架。见到不会说话的人他便骂,见到力气小的人他便打。与王胡打架打输了时,便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假哭丧棒才举起来,他已经伸出头来等待了。
对小D,则是扬起了拳头向小D摆出了一副挑战的态度,对没有抵抗力的尼姑则动手动脚。阿Q临死之前感到最遗憾的两件事是:一是画押的圆圈画的不圆。二是游街时,没能唱出几句戏来。这两件遗憾的事是多么的可笑啊,又是多么的可悲。这绝对不是临死前的临危不惧,而是愚昧至极。阿Q是没有灵魂的,就是死了也没办法上天。因为他只有一副以大欺小的躯壳,他的存在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多他一个少他一个都没有关系。阿Q死后,人们对阿Q的死态度各不一样,有人说:“阿Q是坏人,被枪毙就是有力的证据。”有人说:“枪毙没有杀头好看。”还有人说:“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唱一句戏,白跑了一趟。”这些语言就是人们对阿Q的“临死祝福”。
这篇文章记录了当时的社会现状和他自欺自贱自轻自慰不肯面对当今现实的性格,反映出当时我们中国人民的软弱。这种性格不仅是阿Q,还有许多雇农和他一样。阿Q给了我们一个不可自欺自贱自轻自慰的很好例子,使我们懂得了应该面对现实,不要被困难所吓倒。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今天早起,我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每一个细节,都促使我忍不住接着往下读,可能是读的太融入,而导致我连早饭也忘了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壮健聪明的狗——巴克,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她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后终于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一个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和死亡作着殊死的搏斗。仗着求生的愿望,他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坚强的毅力战胜死亡,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告别了这一件件触目惊心的事件,我渐渐觉得,巴克是一只勇敢的“狗”,坚强的“狗”,还是一个能为了生命的永存而与死神殊死拼搏的一只神圣而伟大的狼。而促使他和死神斗争的是它那渴望让生命永远沸腾的激情火热的心!
面对巴克的种.种精神,我显得有些惭愧,我往往面对自己立的誓言,不会坚强的去做,而会退缩。记得有一次开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卷子,我决定在一个学期内,老师讲到哪里,我就写到哪里,可是到了开学,刚刚前两天我每天按时完成作业,可是坚持的不到一个星期,便败下阵来,最后到了期末,一整沓卷子,也就是完成了不到四五张。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明白了,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做事情都应该追求坚韧、坚持的信念,为了一个目标竭尽自己所能,终不后悔。遇到困难不要气馁,不要丧失信心,要转换自己的思想观念,树立目标,奋起直追。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意味深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