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从文自传读后感(推荐16篇)

从文自传读后感(精选16篇)

沈从文自传读后感 篇1

以前也接触过一些沈从文的作品,如《边城》《萧萧》。对沈从文也有一些了解。但读作品了解的还是有些片面。现读了《沈从文自传》后感触颇多。之所以与如此多的感触一般是基于我本身是湘西人。对他所写的人事都比较熟悉,容易引起共鸣。另一半是基于我对沈从文这个大山里走出去的作家的喜爱。

大山里的孩子不能像城里的孩子那样接受好的教育,但由于家庭的原因,沈从文从小就被送到学校学习,并寄予厚望。但他跟普通孩子一样,会逃课,会贪玩,会打架,甚至会比普通的孩子更顽劣,会贪玩。天天逃课,只要不上课就好。就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下竟会成长出如此伟大的一个作家。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湘西当时很闭塞,人们思想愚昧,但很淳朴。他捉来了蟋蟀,店老板也会同他斗几回合。每次去赶集遇上大方的亲戚几人也能饱餐一顿牛肉。在这个老少边穷的地方,人们就过着如此粗放的生活。虽很苦。但他们却自得其乐,丝毫没有觉得很苦。反而觉得生活有滋有味。也许正是这样的生活环境才铸造了沈从文乐观的性格。以至于他在以后那些艰苦的生活中都没有叫过苦。

但他小时候看见杀人也不觉得害怕,反而会兴奋。会了也看这些事。不知道当时的人为什么会如此漠视生命。杀人死人似乎都是很平常的事。作为一个湘西人也没弄明白当时那里的人为什么不珍惜生命,在他们心中被杀似乎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沈从文在军队的日子也挺长的,跟过不同的部队,带着家人的厚望。总希望在部队有所作为,但每次都未能如愿。但幸好的是他没有因此放弃生活。抱怨生活。虽有时颓废过。但最终还是勇敢的面对,这是我最佩服他的地方。

那么久的军队的生活,让沈从文的生活变得很丰富。但对他后来的文学写作似乎没有什么影响。单看他的作品绝对想不到他有过军旅生活。在军队里他大部分是做一个文员。他很处理人际关系。所以他很受欢迎。沈从文在工作之余也常扮演一个大厨的身份。做的炖狗肉很受欢迎。沈从文对文学的热爱其实是与身俱来的,当他看到《辞源》的时候就产生了巨大的兴趣。就像一个饥饿者热爱美味的事物一样。一个人的文学创作会跟后天的培养有关。但我认为天分还是占主导作用的。

“生活虽然那么糟,性情却依旧那么强,有一次因一个小小问题与那表弟吵了几句,半夜里不高兴再在他床上睡觉了,一时无处可去,就在一个养马的空屋里,爬到有甘草同干马粪香味的空马槽里睡了一夜。到了第二天去拿个包袱告辞时,两人却又讲和了。沈从文在糟糕的生活下,没有抱怨,生活的那么自然,很真实。或许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在困境下乐观面对,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

别人的人生我没有资格去评价,只能从别人的人生中去学习,学习他的乐观,他的经验,他的坦然。这就是我的一点感受。

沈从文自传读后感 篇2

平时,我在学习上,生活上,不大注意时间的流逝,以为时间总是有的,用也用不完。今天,我学习了《和时间赛跑》一文,才真正明白:“时间里的所有事物,都永远不会回来了,若一直和时间赛跑,你就可以成功。”

由此联想到自己,我感到十分惭愧。平时,老师在学校布置的作业,自己能拖就拖,心想,回家有的是时间,回家再写。回到家里,遇到好看的电视剧,想看;有时还想玩玩电脑,打打游戏。这样,等做完作业,再练两张大字之后,每天总是睡得很晚很晚。

通过学习《和时间赛跑》这篇文章,我感到我自己之所以这样,关键是没有抓紧时间。要能抓紧时间,在学校少玩一点,把老师布置的作业,能在学校完成,尽量在学校做完,这样回到家里,就能腾出更多的时间,去干别的事情。

如果我能抓紧时间,尽快完成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就能挤出更多的时间,学好毛笔字和硬笔书法,还能多阅读一些课外书。这样,我就能在同样的时间里,比别人学到更多的知识,走在了时间的前面。

我坚信,一个人走在时间前面的人,一定是个胜利者!

沈从文自传读后感 篇3

沈石溪被称为动物小说大王,是因为他写了很多的动物小说,每一本都非常细致的描写动物之间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情,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狼国女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母狼紫葡萄。在一次虎口夺食的时候狼王盔盔不幸遇难。王位空缺,帕雅丁狼群爆发了一场王位争夺战,这次战争使帕雅丁狼群的数量急剧下降。母狼紫葡萄临危受命,出任帕雅丁狼群的首任女狼王,狼群的命运从此被改写。

它们有过灾难和痛苦:遭遇饥荒,紫葡萄决策失误,狼群出师不利,大公狼小嚏惨死于野牦牛蹄下……

有过危险和挣扎,深入北斗沼泽猎杀野猪,大公狼黑三舍身开路,却身陷险境,紫葡萄舍命相救……

有过无奈和坎坷:狼王威信屡遭挑衅,大公狼歪-甘心上演苦肉计,力助紫葡萄重塑狼王权威……

有过柔情和关爱:围攻宿敌宛漠沙狼群,紫葡萄网开一面,关键时候给对手留出一条生路……

联合宛漠沙狼群,于断牙血瘤虎展开一场最终决战,凭借着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紫葡萄谱写一部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的传奇故事!

紫葡萄在当上狼王的这一年尝过了酸,甜,苦,辣,咸。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困难,但是它却坚持下来了,它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们应该向紫葡萄学习,学习它这种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的精神和品质!

沈从文自传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了《走一步,再走一步》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讲的是:在费城的七月一个闷热的日子里,“我”和五个小伙伴因为玩弹子游戏玩厌了,想找一个新花样来玩。于是我们选择了爬悬崖,“我”不敢去。等“我”爬上半山腰时,他们都顺着小路回去了。而“我”又不敢上又不敢下。到了天黑,爸爸把“我”找到,教“我”怎么下悬崖。最后“我”获得了巨大的成就感。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很深。只要经历了风风雨雨的人才会成功。社会上许多人经历了磨难,才作出了成功的事。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没有经历失败,就成功了。我从电视上看见一位厨师自己去发明不同口味的米粉。在他经历很多次的失败后,终于发明出了牛肉粉,猪肉粉,蔬菜粉,还有各种各样的粉。他的粉一做出,全国各地的人们都来品尝。他的肉粉里还能吃到肉丝。他的这项发明得到了很多荣誉称号。

还有一位果农,他有很大的果园,他为了让果园成为有机果园,花了很多时间。果园里种了各种各样的果树。有一次,他的工作人员告诉他:“果园里长了一种小的虫子。”他就说:“不管他,这么小的虫子没有什么。”就是他这句话差点让他的果园没了。他一个月从外地回来以后,看见叶子落光了,有的果树死了,他很自责。为了清除掉这种虫子。他费尽了心思,花了很多时间研制杀虫剂。他研制的杀虫剂有力的清除了虫子。他的杀虫剂人都可以喝。只要有果实成熟,他就会举办采摘节。在采摘节里游客只需花上十几元钱,就能在果园里大饱口福了。到了晚上他还要举办篝火晚会。他的这些方法,让他成为了百万富翁。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只要把大困难化解成小困难,一个一个地认真去解决,学会走一步,再走一步,终将战胜困难,赢得最后的成功。

沈从文自传读后感 篇5

最近用了几天时间看了《威尼斯商人》这本著作,它是由莎士比亚所写,内容其实也很简单:巴萨尼奥是一个典型的情人,他不可救药地爱上了美丽的鲍西娅。为了赢得她的欢心,他必须拥有一笔财富;还必须解决鲍西娅父亲为求婚者设下的难题。

巴萨尼奥要娶鲍西娅为妻,可他身无分文与长处,只能向安东尼奥求助。安东尼奥是一位成功的威尼斯商人,拥有一支大船队,但在当时资金已经用在了船队上。为了帮老友达成心愿,安东尼奥只好向死对头夏洛克借贷。夏洛克是一个犹太人,靠放高利贷收取高额利息为生,在这座城市很不受欢迎。

安东尼奥看不惯夏洛克,经常严厉谴责他所放高利贷的罪行。夏洛克一直对安东尼奥怀恨在心,他干脆地答应了安东尼奥的借贷,但要求签署一份合同,如果安东尼奥不能如期还款,就必须割下身上的一磅肉。

安东尼奥坚信老友会如期归还,便签下了合同。于是,巴萨尼奥带着巨款,赴贝尔蒙多,向鲍西娅求婚。可是巴萨尼奥没有想到,鲍西娅身边又出现了情敌纳里萨,他不仅身世显赫还富甲一方,随时可能解决难题。

与此同时,安东尼奥的船队空手而归。夏洛克的女儿杰茜卡也带着大量钱财,和巴萨尼奥的朋友罗兰佐私奔了。夏洛克恼羞成怒,对安东尼奥步步紧逼。听说老友危急处境,巴萨尼奥离开贝尔蒙多,返家寻找办法

就在巴萨尼奥赶回来之前,安东尼奥的合同已经到期,夏洛克要求他履行诺言,割下一磅肉,两人为此闹上法庭。在法庭上,夏洛克要求他和安东尼奥的合同能够履行。鲍西亚假扮律师,同意夏洛克按照契约规定割下安东尼奥的一磅肉,但必须严格按照契约执行,就是不能多割也不能少割,不能流一滴血,也不能因此伤害性命。这样使夏洛克无处可行。就这样,鲍西亚巧妙地挽救了安东尼奥的性命。最后,真相大白,安东尼奥重新得到了自己的财产。

其实这本书的道理也很简单,反映的除了是世人对金钱的看法,更是对一切事物的看法。这本书中的,巴萨尼奥求婚这件事告诉了我一个道理:我们看人看物不只要看外表,还要看内心:虽然铅箱子并不值钱,但上面的字条却表达了一个男人所应该做到的,所以巴萨尼奥才能娶到鲍西娅;而其他求婚者却只看见了金箱子的价值,所以才得不到鲍西娅。

大家千万要记住:我们看人看物不只要看外表,还要看内心;只有内心美才是真正的美!

沈从文自传读后感 篇6

“万法本空”第一次接触这四个字的时间在初中。那是绽开在莲花之上的,由上慧下律法师所提的悟道之法。百般思索,终不能解。“万法本空”。既空,何来法?无法,怎传道?若万般佛法缘本是空,那诵经为何?持咒为何?诵经,持咒皆无表意,那学佛为何?

相传, 有一次大梵天王在灵鹫山上请佛祖释迦摩尼 说法。 大梵天王 率众人把一朵金婆罗花献给佛祖,隆礼之后大家退坐一旁。佛祖拈起金婆罗花,意态安详,却 不发一语 。大家面面相觑, 不解其意。 唯有摩诃迦叶破颜一笑。佛祖当即宣布:“ 吾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法门,不立文字,教外别传,付嘱摩诃迦叶。 ”然后把平素所用的金缕袈裟和钵盂授与迦叶。这就是禅宗“拈花一笑”和“衣钵真传”的典故。中国禅宗把摩诃迦叶列为‘西天第一代祖师’。

“ 涅槃妙心,实相无相 。”禅宗作为佛教中最重要的一支流派。以顿悟为特色,用以心传心为法门,不立文字,无迹可寻。故万法本空,非空,非非空。这是一种境界。空,非空,非空亦空。如何理解?“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万法因缘生因缘灭,究其本质,当体即空,无所有。但法就是法,真空不碍妙有。孤明历历,如镜中幻影。事求则应,事去则灭。谓之真空。不是不知道,而是不贪执。如禅宗公案所说,铜镜执与此相,那此镜是不空彼相,铜镜也就失去了能照的本性。

究其本相,为不空之空。世人贪执我慢,故佛陀告诫大众要万般放下,破除我执我慢,又因其人身有六根,六尘。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对应色身香味触法六尘。六尘是外境,六根是内境。外境加内境产生身心现象,心为外境所转,也就是被六尘所动,就会以六根造作善恶,好坏等行为,即造业。故《金刚经》把六根、六尘形容为如梦,如幻,如泡,如影。宣称若人能够彻悟六尘世界的虚幻不实,当下就是解脱自在。

与“万法本空”相对的还有另外一句话,叫做“诸法无我”。 “诸法无我是佛教对主体的独特意识,本义为轨持,即‘轨生物解,任持自性。’诸法无我认为一切存在都没有独立不变的主体或主宰者,一切事物都没有起着主宰作用的自我或灵魂,世界上没有单一独立、自我存在的、自我决定的永恒事物,一切事物都是因缘而生,都是相对的、暂时的。”简单地说,就是指一切事物 , 都是特定条件的因缘和合,是可分的,是多体的。任何一个物质,有其组成成分,每个组成成分又有其组成,可以无限推演下去,这样找不到一个不可分的实体存在,一切是缘起性空,是没有不可分粒子的大空性,没有固定不变的实体从过去到现在到未来,人是这样,其他一切事物也是这样,是无基无根的空,这就是诸法无我!

与“诸法无我”相对应的也有一句话,叫做“诸行无常”。 《涅盘经》偈云:“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为乐”。所有事物的运行都是无常变化的,有生就有死,有死就有生。而只有有了生与死的概念,才会感到所有事物的无常生灭;如果没有生与死的分别,就不会感到诸行无常了。 运动是绝对的,一切事物都是瞬间变化,没有丝毫静止。 我们生活在这个世间,看见种种的物质和东西都一刹那不停的流逝着,迁流变化。世界的一切事物没有一样是永恒的。任何东西都有它形成的时候,形成过后会保持一定的相貌。过了一个时期,它慢慢的坏掉,最后消失的无影无踪。故而称之为“空”。我们所认识的这个世间,世界上的物质,我们的身体和生命,以及心念。没有一物不是生灭变化的。故说“无常”

众生的身心是众多因缘聚合的结果,即是我们过去有种种的业因缘,它们凑合形成我们现在的身心,所以它是一个聚合体,以佛法来说,即是五蕴。五蕴就是因缘和合的结果。当中并没有一个实体是“我”。我是谁?是我们把这副皮囊叫做“我”。是“假名我”。我们众生给每样东西名称后,就认为它是实在的。但佛陀说不是,是假的,是一个名称而已,“假名我”亦复如是。在这个名称里面,并没有一个实体存在。但是我们凡夫将这些假名我执著以为真,佛教称之为“我执”。而《金刚经》破的就是我执。故而: 万法本空,非空,非非空。是则为解。

沈从文自传读后感 篇7

最近读了一本关于沈从文的书,是他的自传。初认识沈从文是从他的《边城》开始的,那时就在思考他的文章写得那么美,原因是什么呢?读了《沈从文自传》后,我知道了原因。

《沈从文自传》是他的散文体自传,记叙了他二十年前的经历,即他离开湘西到北京之前的经历。用他自己的话说,那就是:“拿起我这支笔来,想写点我在地面上二十年所过的听的日子,所见的人物,所听的声音,所嗅的气味,也就是说我真真实实所受的人生教育。”读完整篇我就两个感受,一是沈老的少年生活真是多姿多彩;二是以前的社会太封建、人们也太愚昧了。

他的勇气是我最佩服,原文提到:“虽然在半夜时有人从街巷里过身,钉鞋声音实在好听,大白天对于钉鞋,我依然毫无兴趣。”在漆黑的夜晚,发出“叮叮”的声音,要是别人早就被吓死了,而他竟然觉得那声音好听,可见他真的有勇气。还有别人都避之不及的尸体,他竟敢用木棍去敲,去戳。想到自己,真是自愧不如啊,我到现在连上台讲话的勇气都没有。

他少年的生活是我最羡慕的。在书中,他说:“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却在玩乐中学到了不少。”是的,在玩乐中,因爬树,他认识了三十中树木名称;因爬树摔伤自己去找药,又认识了十来种草药;不仅如此,还学会了钓鱼、采蕨菜、菜笋子、捕猎等等。看到他小时丰富多彩的生活,也勾起了我小时候的回忆:那时我也很好动经常约几个伙伴瞒着父母到山上玩耍,搞得一身脏,回家就被妈妈大骂一顿;有时也去小溪里捕鱼,捉泥鳅。特别是在李子成熟之际,我也会爬到树上去摘李子吃,有时从树上摔下来,浑身是伤,还不敢让家里人知道。那时的自己是多么的无忧无虑,天真、胆大,现在,真的是只能想想而已。我想沈老先生在写他小时候的生活时也有这种感受吧。

虽然从他的少年生活中感受到了不少的乐趣,但他所写到的其他事也是我深感震撼。

在辛亥革命时期,对于杀人的那种方式,我真的很难接受。“把犯人牵到天王庙大殿前院坪里,在神前掷竹篓,一仰一覆的顺笅,开释,双仰的阳笅,开释。双覆的阴笅,杀头。生死取决于一掷。”用这种方式来决定人的生死,真是太愚蠢了。封建思想真是害人不浅。

也就是这样的生活经历给了沈老先生丰富的写作材料。他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活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故事中人物的色彩和生命。”所以说,艺术总是源于生活的。从这本书中还让我们认识到了湘西人的勇敢、彪悍以及原始的湘西生活。

沈从文自传读后感 篇8

《受戒》中的桃花源,仿佛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界。 这是一篇理想的乐土,在庵赵庄的人们心中,和尚种地、织席、箍桶、画画与常人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而赵大伯一家生活自由欢乐,自给自足,从这家人的生活,就可以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在这世外桃源般的梦境中,小主人公明子和小英子相遇了,渐渐地,他们成了好朋友,明子常到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之间朦胧的初恋就这样悄然萌生了。他们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一起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特别是他们挖荸荠后的一段描写“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印下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搅乱了。”多么生动的描写啊!多么令人向往的美妙初恋啊!作者把少年情窦初开懵懂写的曲尽其妙,让人感到温馨美好。 《受戒》让读者徒然心羡怅然向往那种原始和自由的恣肆,作为狭隘空间中的文明人,或许蒙上了不真实的色彩,猛然停住脚步面对这美丽的影射,才发现我们的很多天赋,已经被遗弃,错失了许多美好。

沈从文自传读后感 篇9

“大家好!我是林星,风族族长,欢迎来到风族领地,我是在雷族族长魔星(五二班黄幼乔)的建议下与秋麒麟叶、桂花一起创建风族的。”

猫武士是一本动物小说,故事里讲雷族、风族、影族、河族生活在同一片森林里,过着不同的武士生活,战争是它们生活中的一部分也是不可避免的,它们共同信仰着星族也遵守着武士守则,从幼崽到学徒到武士再到长老,它们的一生是充满危机的,它们有顽强的意志随时都会为了族群牺牲自己,但这其中也有叛徒…… 这其中的奥秘太多了,我已经成为猫武士迷了。

在我看来,猫武士虽然一生充满危机但也很有意思,我第一次了解到猫的内心世界,猫也是有思想有头脑的,反正不是人们想的笨笨的,有时候猫也会为了某种利益而产生竞争,比如说雷族族长代表虎掌就为了当上族长而企图杀死蓝星,却被火心揭发了,这是不可取的,要用实际行动向大家证明自己的实力。

猫武士里猫的语言也很特别,它们管人类叫两脚兽,管马路叫雷鬼路,它们不愿意生活在人类,它们不喜欢温暖舒适的宠物猫生活,喜欢在森林里自由自在的过着武士生活,猫的世界是特丰富的,以前我认为猫是很弱小的,但看了猫武士后我想每个人都会对猫另眼相看,我对猫咪的梦境也产生了好奇心:它们能不能真的和星族联络呢?会不会真有一只星族猫走入猫的梦境呢?巫医能不能真的解释来自星族的预言呢?这一切是那么神秘却又不可解释。

通过看猫武士我明白了什么是忠诚什么是勇敢什么是真正的友谊!我喜欢看猫武士!

沈从文自传读后感 篇10

曾经有位作家在一篇文章中写道:”写了一辈子,最终免不了回到过去,写了自己的童年“。童年如同一坛成年老酒,历时越久就越觉得醇香。

看了沈从文的童年生活不免为现在的孩子而惋惜啊!几乎在孩子刚出生甚至是未出生,父母就已为孩子铺好了道路。忙于挣钱的父母把刚刚学会走路的孩子送去幼儿园,托儿所。甚至可笑的是有传言说孩子没有幼儿园的毕业证书不让孩子上学。稍微大一点,有能力的家长就让孩子上特长班,学跳舞,学画画。小小的年纪就肩负起父母的使命,甚至许多孩子的记忆里只有学习而没有丰富的”玩“的记忆。最可怕的是高中,学生的生活单调又乏味,每天五点起床,凌晨睡觉,生活范围也仅是”教室,寝室,食堂“这样单调的三点一线的生活。更有趣的是学生不敢在教室里大张旗鼓的看小说,杂志,就趁上厕所的室猛蹬一下,出来时一个个都一瘸一拐的。

不过我还甚是有幸,生活在九十年代的湘西的一个边远的山村。那里现代化程度低,现代化的步伐也比其他地区慢半拍。我生活之地离边城不远,人们的生活差不多,在我的记忆中还是能找到沈从文笔下湘西的风貌。腊月时,几家人相邀一起大粑粑。年轻有力的两人对站着用木锤使劲的锤石槽里的糯米,一群妇女手里擦满黄油吧糯米挤成圆团,摆在木板上,摆满了一声令下,所有孩子就跳上木板死劲的踩,直到压扁为止。

家中有个弟弟,看了沈从文的童年生活总免不了想起他。只是我那弟弟最终随波逐流,初中没毕业就成了无业游民。在我那家乡,如同弟弟经历的人更是数不胜数,他们也打架,也泅水,也偷别人家的桃儿,梨儿,逃课对他们来说更是家常便饭,染上赌博的恶习也不少。又一次,我和母亲在田里种菜,由于是秋收不久,田里空荡荡的。几个初中生躲在稻草堆里赌博,那天正好是星期天是上学的日子。当时母亲就取笑道 : ”他们那也是读书?万一输掉了这一星期该怎么过?“我只是笑,”现在你该明白为什么那是你儿子一学期在外面佘那么多账了吧!那也没什么,一代文人沈从文小时候也拿他家买菜的钱赌过博。“只是他们现在还不知且不觉,而沈从文却是先知而先觉。有时在想:不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吗 ? 却不料养的人却是千差万别。

过着沈从文童年般的生活,而沈从文却走出了湘西,走进了中国文坛,并且成为中国文坛一颗耀眼之星。沈从文一路走过与别人不同之处在于他处处做个有心人。小小年纪就充满疑问!并且自己去寻找答解,清醒的意识到”我知道的太多!所以知道的太少!有时便有点发愁,就为的是白日里太野!各处去看,各处去听!还是各处去嗅闻!死蛇的气味,腐草的气味,屠夫身上的气味!烧碗处的土窖湘雨以后发出的气味!要我说出虽当时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要我辨别却十分容易。

对于喜欢逃课的学生来说莫过于两种:一种是成绩差的,一种就是成绩好的。如沈从文所说:我自己总以为读书太容易了,把认得的字记记那不算什么稀奇,最稀奇处应当是另外那些人!在他们那份习惯下所做的一切事情。

“沿路有无数人家的桃树 , 柳树,果实全把树枝压的弯弯的!等到待我们为他们减除一份负担,还有多少黄泥田里,红萝卜大得如小猪头,没有我们吃它,赞美它,便始终委屈在那深埋。”偷东西本是一件可耻的事,而在沈从文的笔下却连偷东西都如此理直气壮,如此理所当然。沈从文的童年是许多人的童年,童年之后,却有着与众人不同的人生道路,生活总在舍弃与追求中渡过。他舍弃了令他一生回味的“美好”的童年而迈入新的生活,他舍弃了在军队中的职位而去追求自己的理想。一路上,为了寻梦,在北大当旁听生?最终成就了自己。这也许就是他与别人最大的不同。

沈从文自传读后感 篇11

说到沈从文,或许大家都不陌生,《边城》中湘西古朴的民风和真挚的爱情也早已被人们所熟知。读《边城》,我看到一个天真活泼的翠翠,看到了凤凰城里的古韵,使我也不由得对沈从文本人产生了好奇。究竟是怎样的生活环境和社会风气造成了这样一代文学奇匠呢?

带着这样的疑惑,我翻开了《沈从文自传》,想把这个问题一探究竟。他在一开篇就提到了他所生长的地方,迎面袭来的就是湘西的地域风情,古老城墙,水边风景,他详细地介绍了凤凰县的地理位置和名字由来,使读者更了解这个古老的地方,更了解他的生活环境。这些字字句句,都会让我联想到我的家乡——沅陵,一样的古朴风景,一样的怀念。能够在我离开家乡之后读到这些,这无疑是一种心灵慰籍。然后他又讲到了他的家庭,讲到了他的亲戚们,因天资聪颖家人都跟宠爱他。他所呈现出来的是封建家庭的特色,使那个时代的人物形象展现得活灵活现,也与后来写他的特立独行形成鲜明的对比。再后来,他又写到进入军队后与各种各样的人的交集,让人们进一步了解到他前三十年的生活。其实严格来说,这部作品是不能够完全称为自传的,因为这本书是他29岁时写的,写了他近三十年来的种种经历。但我觉得这三十年足以对他本人产生巨大的影响,以至于他接下来的生活个文学成就都受其影响。因为只有他自己亲身经历过、见过、听过,才会把文章内容、人物、风景写得那么贴切自然、栩栩如生。就如他本人所言:”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话、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人物的色彩和生命。“

读罢此书,读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他小时候的生活描写,那么快乐无邪的时光,那么潇洒任性的年年岁岁,着实令我羡慕不已。沈从文小时候特别顽劣,只要不学习,干什么都行。上私塾逃学是家常便饭,拐着弯儿走远路,只为了看路上的风景。看路上铁匠打铁,杀牛,织竹篮子。看牢狱处杀人,还会捡石头砸或用木棍戳没有收的尸体。这些游玩,这些生活小情趣,都为他日后写湘西风景、古朴民风习俗埋下了很好的伏笔。期间还说到他喜欢下雨天,因为下雨天可以不穿鞋,专门走水坑。这让我仿佛又回到了我小时候的经历,雨天总喜欢穿雨靴去踩踏水坑,好像这便是下雨天最欢喜的事了。他还喜欢在河边看人捞东西,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这些这些,都是在城市中生活的我所不曾经历的,生动形象地让我跟他一起过了一次真正的童年。而小孩子都是贪吃的,但凡伙伴身上有一个两个铜元,他们都会到卖狗肉的摊边割一块狗肉,蘸点盐水,平均分来吃。沿路有桃树、李树,还有黄泥田里的红萝卜,还有樱桃、枇杷、山果野莓,这些东西都只是买来吃,从未体会过自己去采摘的。他的童年是可以肆意疯狂的,可以任性的,这在当时都是种不被接受的叛逆行为。他还掷筛子赌钱,常用母亲给他买菜的钱在大街上跟乞丐们赌钱,赢了就把钱用来买吃的,输了自然免不了回家一顿饱打。他总是因为犯各种错而被打,家里人也觉得他给家人丢了颜面,因此在亲戚中他的地位似乎就低了些。但他全然不顾,从别人那学了许多下流野话和赌博术语。他的特立独行都是与当时的封建传统所格格不入的,但我觉得那样的任性疯狂才是少年应有的姿态。他的少年经历是让现在的我们所无法感同身受的,当我们回忆起童年恐怕只有特长班和各种习题了,正是他让我看到了青春真正的色彩。

沈从文虽然小时候读书少,大点就进了军队,遇到了各式各样的人,但社会这本大书教给他的,远远超过他在学校里所学的东西,他以后的成就也得意于社会这本大书。”见识改变自己的命运“用在他身上再贴切了,也是他登上文坛大家的奠基石。

沈从文自传读后感 篇12

在自己家庭里出现了一个精灵,可这种事情发生在一个名叫陈淼淼的女孩家庭中,刚得知事实时,她害怕,担心,自己和爸爸也会像妈妈似的是精灵,可对妈妈的爱扫除了这种害怕,然而爸爸却要与妈妈离婚,陈淼淼想尽一切办法,才使得家庭恢复正常。可没想到的是妈妈居然靠喝青蛙血来维持人形,她也像爸爸一样无法触碰妈妈,最终,妈妈还是带着遗憾回到精灵世界。

感情是世界上最黏的胶水,一旦粘上便很难分开了。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后感

生活变成原来的样子了,爸爸现在整天都在看vcd,可是有一天晚上陈淼淼起来上厕所,闻见一股血味,血的味是从储藏室发出来的。陈淼淼凑过去看看,看见妈妈蹲在里面,手里拿了一把小小的手术刀,另外一直手里拿着一个绿色的小生物,那是青蛙,它的血正在往下滴,一滴一滴,地在蓝色的碗里。妈妈把青蛙的血喝了,变成原来的形象,妈妈把小青蛙放到一个画得很好看的盒子里。

读后,我感觉到了,陈淼淼的妈妈也不是故意要把青蛙杀死,也希望陈淼淼原谅妈妈。

沈从文自传读后感 篇13

〃老的诅咒是德国着名儿童文学作家尔夫冈·霍尔拜恩和海克·霍尔拜恩夫妇的作品。当我读这部书的时候,好像跟着主人公阿顿、佩塔赫、萨沙、雅西尔钻进金字塔下的密室、穿越地下暗河、猫王神殿,进入帝王谷阿肯那顿法老的秘密陵墓阻止诅咒应验,身临其境、妙不可言。

书中讲述了3320xx年前法老阿肯那顿被他的朋友埃叶杀死,被长矛刺中后的阿肯那顿居然还活着,然后他对埃叶发出惊世骇俗的诅咒:“你将……活着。你将永远得不到安息……直到……有一天……一个死人把所有武士从他们的沉睡中唤醒!只有那时,你才可以死去!”3320xx年以后,星辰又运行到当年的位置,法老的诅咒即将应验,埃及将陷入巨大的灾难,成百上千无辜的人将面临死亡。阿顿、佩塔赫、萨沙、雅西尔为了阻止奥西里斯这一灾难的发生,去了阿肯那顿的陵墓,但是失败了。只要日出,一切都晚了。阿顿的爸爸在日出之前启动了未完工的水坝,沙漠变成了沼泽,太阳出来了,武士复活了,但是被子水浸泡过的武士一遇到阳光就开始化解,这场灾难避免了发生。整本书从头到尾情节神妙离奇,悬念不断,给人一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书中的小主人公善良的人性、勇敢的行为,让我大为震撼。读完这部书,我得到了一个重要的启示:人或许无法改变命运的进程,但完全可以改变它的结果。它就在人的能力之中,可以在已发生的事情中获得最佳结果。

沈从文自传读后感 篇14

第一次读严歌苓的小说,感触颇深,特殊的历史背景了然清晰,笔下的人物形象棱角分明,个性十足,呈现的整个画面立体感强,且给人以丰富的想像空间,让人在领略其娴熟、流畅、俏皮的文笔外,还能让人重温被现代人渐已淡忘的历史故事。

给我印象最深的,当属小说的主人公—— 王葡萄,作者将该人物的性格特点刻画得既真实又丰满:中国农村妇女千百年来的传统美德在她身上沿袭,吃苦耐劳、忍辱负重、热心助人,是个持家顾家的好手。而更耐人寻味的是她的死心眼与一根筋,用现代人的说法,就是执着,她认准的事儿肯定会闷头儿干下去,不管别人的说辞,别人也休想左右,尤其是她从死人堆里将地霸公公救出并藏于自家地窖后,任凭外界世道如何变迁,形势多么严峻难捱,她都坚信”只要人活着,没有过不去的事“,对公公不抛弃不放弃,且一藏就是20 、30 年。对于这样一个从小没有爹娘呵护、没有受过教育、大字不识几个、觉悟不高、思想落后的农村女性,能做出此等惊人之举着实出人意料,因为这是常人绝对不敢想更不敢为的事。我被主人公的人格魅力所感动, 也为她的壮举所震撼……

然而,人性是多面的,在美丽灵魂的背后,也有着难以掩饰的丑陋一面。作者对人性的揭露是毫不吝啬,也不避讳的。主人公纵有千好万好,也难逃男女之间苟且之事,更何况是个寡妇呢?原本寡妇门前事非多,不做这方面的点缀似乎有背事实。初看王葡萄的滥用感情,与多人乱来让我费解,直到读完,才有些许明白:作者如此不惜笔墨是对 ‘人无完人’的多角度诠释,王葡萄也是普通人,她的年龄决定了她对生理需要有着正常人的极度渴求,此外有的行为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是寻求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无论真心还是假意,王葡萄的各种要求几乎都得到了满足。也许,这样描写出的人性才算更完整吧。

特殊历史时期的小人物的所作所为,所遭受的非人经历,都让人在作者看似平淡的叙述中感受到了历史的残酷,艰难生活的无奈,同时为自己能够生活在物质极大丰富的和平年代而庆幸:铁脑在半夜三更被日军报销,少勇为了提干而要求政府枪毙自己的亲爹,葡萄为了掩人耳目,忍痛将自己的儿子丢弃给一群侏儒,史会计不忍因偷窃被扭送回史屯而上吊自杀,老虎也因偷玉米被抓感到颜面尽失而跳进坡水自尽,李秀梅的小儿子因饥饿难耐吞下滚烫的粉条而被生生烫死……诸如此类,令人瞠目的事情一件件发生,读到这些地方时心情会不由得随剧情的起伏颤动。作者虽没流露出高涨的情绪,但可以相信作者很想通过文字传达这样一种愿望:大家不要忘记历史,更要珍惜现有美好生活。

沈从文自传读后感 篇15

《捕捉儿童敏感期》这本书是我买的第一本育儿书。吸引我的是书名,还不是作者孙瑞雪其人。第一次知道敏感期这个术语是看央视宝贝一家亲节目中了解到的。后来在当当网上看到这本书,想都没想就买下来了。六月底买的,断断续续地看,直到现在才算是看完。由这本书了解到孙瑞雪,然后是蒙氏教育,又在网上搜了几本书入货,结果麦爸笑我除了武侠书和漫画书,只有育儿书能吸引我。

这本书严格的说是由孙瑞雪编著,而不是由她写的。书的内容由200多个家长和蒙氏教育机构老师写的案例加上孙瑞雪的点评组成。案例是按儿童0-10岁的顺序编排而成。

第一次泛读的时候,我有点失望,习惯了看定义、总结的理论模式书让我想象这本书会解释定义什么是敏感期,什么年龄就会经历什么敏感期,会有什么具体表现,成人应按什么步骤来解决应付。拿到书发现不是这样的时候就有点失望。

第二次精读后,我喜欢上了这本书。其实儿童的敏感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的小孩会有不同表现,出现的先后和表现程度也各自不同,正因为如此,这本书没有按传统写书模式,观点+事例+总结来传授方法。而是以丰富的案例加上就事论事的分析告诉成人如何解读儿童的行为,从而进入他们的世界,和他们一起成长。

这本书最大的优点在于不用按章节来读,因为都是由案例加分析组成,没有很强的连贯性,可以从任何一个章节进入来阅读,所以适合任何时候、在任何地点来读。尤其适合翻阅型读者。

这本书最大的缺点也在于它的分散性特点,习惯直接接受理论,喜欢按甲、乙、丙、丁和一、二、三、四点来看书的人不适合阅读这种书,也许会觉得这本书不知所云。

总的来说,这本书看起来轻松,但要吃透其中的观点则需要靠个人的悟性。

我个人观点是这本书值得拥有,且需要反复阅读。

摘抄其中一些论点分享:

走路敏感期...成人该放弃自己走路的节奏去配合孩子。

孩子的心是细腻的,只有当我们尽可能细腻起来的时候,才会有机会感受到孩子细腻美妙的情感溪流。

我们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让儿童学习他年龄不能承受的东西,用成人的学习方法和强制手段给孩子灌输知识。

永远不伤害孩子,相信他们都是好样的。遇到问题就积极寻找解决的办法,一种人性的、科学的解决方法。

由此涉及到如何把握爱和自由的问题,这是另外一本书所谈到的,还在阅读中。

沈从文自传读后感 篇16

今天,我们学习了课文《将心比心》,我还记得课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如果我们在生活中能将心比心,就会对老人生出一份尊重,对孩子增加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宽容和理解。

是呀,将心比心学会关心,我们都爱自己的亲人,我们也希望亲人在有困难时得到关爱,不止我们的亲人,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一样深厚的。他们也爱自己的父母以及家人。可如果人人都只想着自己的父母以及家人有困难时得到帮助,而自己却不在别人困难大的时候去帮助别人。只有我为人人,才有人人为我。我们应该学会关爱,当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希望我们的关怀像流水一样经过他(她)的心田。我们都有美好的童年,也将会有白发苍苍的暮年。难道你希望像小的时候一样,跌倒了大哭也没人理你吗?难道你不希望过马路的时候有人来帮助你吗?文明是靠每个人来维护的,不是靠个人完成的。记得那是一个夏天,我和妈妈上了公共汽车,好不容易才挤到一个座位,这时,一个年近九旬的老爷爷上了车,妈妈立刻站了起来,把坐让给了老爷爷,回家后,妈妈对我说:生活中,如果能将心比心,就可以帮助别人。

是呀,如果我们在生活中能将心比心,就会对老人生出一份尊重,对孩子增加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宽容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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