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我读了一本名叫《鲁宾逊漂流记》的书,读完之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的主人公鲁宾逊乘坐的船遇到了风暴的袭击,除了鲁宾逊一人活了下来其他人全都丧生了,鲁宾逊便在附近的一个荒岛上开始了新生活。他在荒岛上开垦土地、种植农作物、烘培面包、驯养绵羊。期间,他救了一个野人,由于当天是星期五,便给那个野人起了个名字:星期五。有了“星期五”这个得力助手,鲁宾逊干活儿更快了。鲁宾逊和星期五等了二十八年,终于等到了一艘大船,他们才回到鲁宾逊的故乡——英国。
鲁宾逊的故事深深地触动着我,他在困难面前,永不退缩的精神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想想自己的表现,真是羞愧难当。记得我一开始拉小提琴时,老师一开始让我练基本功,不让我练曲子,每天重复拉几十遍同样的音阶,我觉得太枯燥,每次都要保持同样的姿势,像木头人似的,太累了,每次我都站得脚软、手臂酸、脖子痛。一个星期后我再也坚持不下去了,便罢工不练了。读完《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以后,想想自己遇到的困难,跟鲁宾逊相比简直是不值一提。鲁宾逊的经历让我懂得“在惊涛骇浪中,拿稳着舵,虽千转百折,仍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才终有达到彼岸的时候”这句话的道理了。我决心向鲁宾逊学习,重新拾起小提琴继续练习,做一个善始善终,不向困难低头的人。
人的一生会遇到许多挫折,只有坚持不懈才能达到成功的彼岸。这就是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最大收获。
《呐喊》是鲁迅的第一部小说集。作品真是的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前后到“五四”运动时期的社会生活,结识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及陈腐的传统理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的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把他对生活的感受和心理幻想杂糅一体,用人物自叙的方式“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狂人出身于封建士大夫家庭,深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从而造成了狂人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半夜察看历史,看见“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他对吃人社会发出勇敢的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容不得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小说揭露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掩盖下的“吃人”本质,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孔乙己》是鲁迅继《狂人日记》之后第二篇抨击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的小说,讲述一个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的悲惨遭遇。主人公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在科举制度的毒害下,除了满口“之乎者也”外,一无所能。他穷愁潦倒,成为人们取笑的对象。为生活所迫,他偶尔做些小偷小窃的事,终于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默默死去。小说通过对人物性格和遭遇的生动描写,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的腐朽,鞭挞了封建教育知识分子心灵的毒害。
《药》表现了现代史上重大而发人深省的主题。作品讲述的是华老栓用传统治者杀害的革命者夏瑜的鲜血蘸成“人血馒头”为儿子治病的故事。一个革命者为民众的解放慷慨牺牲,他的鲜血却被民众当做治病的灵药,这种强烈的反差,有力的揭示了旧民主革命与民众的严重隔膜,揭露了长期的封建统治给人民造成的麻木和愚昧。作者激昂赞扬夏瑜的革命精神和气节,却也痛惜民众的无知和落后。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写这些文章其实也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能够尽快清醒过来。作者用幽默而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所有炎黄子孙,用带有指责和批判的语言,诉说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作者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振我中华雄威!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风风雨雨,从顽劣的封建社会走向了平等的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迈进,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几代英明果断的国家领导的共同努力下,才慢慢形成的,我们应继续坚持奋斗,为共产主义而战斗!
读书是一件莫大的乐事,也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整个世界。书,在我的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我的生活离开了书,就像鸟儿失去了能帮助它飞向蓝天的翅膀。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了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空洞无物。犹太人让孩子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只要细细品味书,它就是甜的,而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书中充满了“财富”,一点一滴积累,你就会发现自己是世上最富有的人。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曹文轩的《草房子》使我明白到不能歧视别人,并且要勇于正视自己;丹尼尔?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使我明白了“害怕危险的心里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塞尔玛?拉格洛夫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使我从中领悟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此名言的真谛……每一本书都是一位好老师,教会我们许多道理。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当你枯燥烦闷时,书把你心中的烦恼全部赶走,让你把它们抛诸脑后,遨游在无边的书海里;当你对前方的路感到迷茫时,书摇身化作一盏明灯,为你照亮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书会让你发现世界、生活是如此的美好,并让你感到生活之惬意与舒服。
书是灯,为你照亮了前方的路;书是风,为你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有了书的陪伴,人生才更加精彩!
读了《童年》这本书,我不禁为阿廖沙的童年而感叹!
阿廖沙有一个好外婆,关心他,无微不至地照顾着阿廖沙,在他委屈时安慰他,因为有了外婆的存在,阿廖沙的生活也不算太糟糕。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第一章。他以一个儿童的视觉来写母亲生孩子,而却不是以科学的角度来给我们解释,作者并没有直接点明,写出了儿童眼中的世界。
由此,我想到了我的生活。我们生活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受不了一点儿苦。
他3岁时父亲病故,母亲就带着回了娘家。可外公是一个自私、贪婪的人,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贷。可怜的母亲改嫁后又生病而死,他11岁就被外公赶出家门,在社会上谋生。但阿廖沙有一个好外婆关心他,对他无微不至地照顾。在他委屈的时候安慰他。因为有了外婆,他的生活也不算太糟糕。和他比起来,我所受的那小委屈又算得了什么?我庆幸自己没有出生在那个年代;庆幸自己没有失去父母。
读了《童年》这本书,我收到了很大的启发,要以积极地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鲁宾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笛福的著作,它讲述了英国人鲁宾逊在孤岛生存的恶劣艰苦的环境。这个故事让我读到生存的道理。
《鲁宾逊漂流记》一开始他与同伴们一起出航去南美洲探险时,遇上狂风暴雨,船沉没了,他只是孤身一人被冲上了无人小岛,一个人在这座荒无人烟、远离大陆的孤岛上,孤独的生活了二十多年,最后获救终于步入到文明社会的祖国——英国! 在这种恶劣而又艰苦的生存环境下,能够坚持这样漫长的时间,我们想象一下,鲁宾逊要克服多大的困难,要有多大的生存勇气、意志力与毅力呀!没有房子,鲁宾逊走遍这座荒岛,最终在山坡上寻觅一块适合他的生存空间,有水源、有遮蔽强烈阳光的树荫、还考虑了放野兽的区域,用木头和剩下的破船帆搭建了一座简陋的帐篷;想到粮食问题,没有吃的东西。他就冥思苦想,想到去打猎,于是,他拿着枪,到森林里打猎,到海边打渔,把捕到的山羊养起来,后来在他的喂养下有了一批山羊,他可以吃到羊肉,喝到新鲜的羊奶;鲁宾逊还把留在破船上的剩余粮食留下的麦子,撒在自己的围墙里,他用这点麦种反复种收,不断循环利用,到了第四年,终于吃上自己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粮食。不仅如此,他还想尽手段对付这帮高大威猛的野人,鲁宾逊以自己的知识,采取了多种自救的方法,结果使自己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存下来,这是多么巨大的勇气与智慧,让人敬佩呀!
出于好奇,我打开了《小王子》这本书来看,虽然一开始没觉得有什么特别的,可现在的我,却觉得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而《小王子》就像水一样让我的心灵清澈透明。尤其是它那含情脉脉,又带有淡淡的哀愁的表现手法,更令人读起来回味无穷。
他,是一个拥有着一颗小小的星球的人,星球上有两座活火山、一座死火山、还有一些讨厌的猴面包树与一些单调的花。他伤心的时候,就爱去看夕阳,他曾经一天中看了次夕阳,因为只要搬着小凳子挪几步,就能每时每刻的看到。而他,就是这么一个孤独的、每天追着夕阳跑的小王子。
不过后来,小王子爱上了了一朵美丽的玫瑰花,他认为这是一朵独一无二的花,她很骄傲,同时也很招人怜悯,她在谎言被揭穿以后会反复咳嗽。可后来,他却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爱生起怀疑,于是便离开了自己的星球,抛下了她,开始了自己的旅行。
一路上,小王子遇到了很多奇怪的人,如没有一个臣民的国王、爱虚荣的人、自相矛盾的酒鬼、只知道数星星商人、地理学家……最后来到了地球。
后来,小王子还驯养了一只狐狸,当小王子看到了一大片与他的玫瑰一模一样的花时难过极了,狐狸安慰他:“被驯养了就是独一无二的,本质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只有用心才能看清楚。应该用心灵去追求真理。
最后,小王子后悔极了,觉得当初不应该抛弃他的玫瑰,于是,选择了让毒蛇帮他痛苦地摆脱掉他的躯壳,回到了自己的星球去陪他的玫瑰。
《小王子》不仅批评了社会上不同类型的大人的看法,而且还从小王子与玫瑰之间让我懂得了情谊与友爱是需要包容的。
看完了《灰姑娘》,我觉得这本书主要写一个可怜的女孩儿饱受继母和两个姐姐的折磨,有一天王宫举行盛大的舞会,灰姑娘没有漂亮的衣服所以她去不了。仙女帮助她变出了华丽的一身衣服,可是半夜十二点之前必须赶回来。灰姑娘赶回来的时候落下了一只水晶鞋,王子凭这只水晶鞋找到了她,于是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我相信这个故事家喻户晓。它出自《格林童话》,作者是格林兄弟。我觉得这本书真的是一本好书,书中有一个人物的精神我们特别要学习,那就是灰姑娘。虽然她经常受到继母和姐姐们的虐待,但是她坚持梦想不放弃,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也要学习她这种精神。
这本书中我也有特别讨厌的人,那就是继母和她的两个女儿。我觉得她们特别虚伪。因为灰姑娘的父亲还在的时候,她们对灰姑娘特别好。但是灰姑娘的父亲出远门的时候。她们对灰姑娘的态度来了个360度大拐弯。她们把灰姑娘当仆人使唤,还抢走了她漂亮的衣服,让她睡在小阁楼里,还把所有的家务都推给她。所以灰姑娘成天满身都是灰,她们嘲笑她,还给她取名叫“灰姑娘”。所以“灰姑娘”这个名字是这么来的。她们真是太恶毒了!而善良的灰姑娘和她们的性格迥然不同。那些可爱的老鼠都是她的好朋友。得知可怜的灰姑娘不能参加舞会,老鼠朋友们照书上为灰姑娘缝制了一件漂亮的裙子。因为姐姐们得知灰姑娘有了漂亮的裙子,可以去参加舞会了,一气之下把她的裙子撕得粉碎。哎!灰姑娘真是太可怜了!不过好人一定会有好报,灰姑娘最终在仙女的帮助下参加了舞会,最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道理,我们一定要像灰姑娘那样,坚持梦想永不放弃,最终你一定会得到幸福的。
如果还没有看过这本书的小伙伴们快快行动起来吧!
《怪老头儿》这本书我看完了。主要讲的人物是赵新新和怪老头儿,书中讲了好多有趣的故事。
赵新新,外号 铁头,上五年级,别看他已经十二岁了,可是还十分天真。他居然相信老爷爷的别墅可以叠成一张纸放在兜里。想搬到哪就搬到哪,如果想住在这里,只要把房子打开一抖就可以了。他不想写作业只想玩时,竟然让老爷爷给他做了一个替身替他学习,自己却跑出去玩,结果新球鞋、新玩具、新运动服都成替身的了,最后替身的家那一张张报纸被妈妈撕掉后,他只好又去找怪老头帮忙,怪老头给他做了一架木飞机,并且让铁头赢得和木飞机的比赛;给他两只小鸟,让它们钻到铁头的肚子里治肚疼;给他一支魔棒,只要在爸爸后脑勺画一个圈,爸爸就答应他可以去钓鱼。
我最喜欢故事的开始。有一次,赵新新肚子疼了,疼得直“哎呦。”他自己上了电车,在电车上他旁边站着一位右手又矮的老爷爷。他要扶车上的扶手,伸伸胳膊够不着。这时我对身旁坐在座位的一位大哥哥说“你的座位能让给这位老爷爷吗?”大哥哥生气地说:“你替老爷爷给我五角钱?”我兜里的五角钱本来是给我家猫买虾皮用的,为了让老爷爷有座位,我毫不犹豫地给了他。下了车,怪老头说:“我不叫老爷爷,我叫怪老头。我可以实现你一个愿望,比如要一包虾皮。”赵新新说:“你只要治好我的肚子疼就行。”“你跟我来吧。”说着他们来到怪老头的家,这时怪老头拿出一只小鸟往赵新新嘴里放。赵新新一仰头,小鸟就下肚子里去了。赵新新忽然肚子就不疼了。
其实,在生活中我是一个和赵新新一样天真的孩子。有一次妈妈发工资了,我突发奇想的问:“你们是不是抓一个小偷就发钱呀?”妈妈先是愣了一下,接着就哈哈大笑起来。我的问题就会接着又来了,“小偷为什么要偷别人的东西呢?”妈妈说:“他们都是想通过不劳而获啊。”“那为什么不和许多人一样通过工作活的报酬啊?”“如果生活中没有小偷没有坏人多好啊!”“我们给那些人送点钱是不是他们就不会偷别人了?”结果是,爸爸妈妈常常被我一连串的问题问的不知该如何解答了。
看,我和赵新新哪一个更天真?如果你对怪老头那可以叠吧叠吧的大房子好奇,想和我一样和赵新新做朋友,那就来读这本书吧!有很多更奇怪的故事多着呢!
《童年的秘密》告诉我们,教育可以采用一种帮助儿童的自然发展的方式去保护和培育儿童,从而对这些自然特性产生影响。所以教育首先要做的事情是“发现儿童真正的本性,进而帮助他正常发展”。在这里,除了环境和材料之外,某些条件是特别重要的,那便是“成人中立的特征”。蒙特梭利创办的第一个儿童之家,那些父母是文盲,他们忙于生计而无暇多份精力给孩子,他们的教师是毫无野心和先入之见的普通劳动妇女,这就导致了一种理智的沉静。教师必须沉静。他是一种更深沉的平静,一种空白,或更好的、无阻碍的状态,这种状态是内心清晰的源泉。这种沉静由心灵的谦虚和理智的纯洁组成,是理解儿童所必不可少的条件。
于是,我知道了一般传统教学法的老师与蒙特梭利教学法的老师的根本不同:一般传统的学校,老师只是认识小朋友的行为,知道要照顾他们,也知道为了教育他们应该做些什么;
蒙特梭利的老师,眼前应是一位还没有被认识、完全有待于被了解的孩子。站在孩子旁边,观察孩子。让孩子在自理中获取生理的独立,在自由选择中获取意志的独立,在无止尽的独立工作中获取思想的独立。也就是说,我们要追随儿童。让“他们的生命自然地展现,就像莲花在散发出芬芳的花香时,伸展出百色花瓣以接受阳光的哺育。
灰姑娘与王子的故事已流传了很久,这一次我来给大家讲一下灰姑娘与她的白马王子的另个故事……
满天的星星闪闪发亮,像一串串珍珠般摇曵,皓月散发着淡淡的光芒,助人们编织一个个虚幻而美好的梦境,灰姑娘从王子的舞会上回来,支着下巴,半睁着如水的明眸,朱唇轻轻地上扬,把如炭般的乌发晾在星空下,衬着她似雪的肌肤。哦,那上灰姑娘在思念她心爱的白马王子了,看,她纤指翩翩,柳腰扭摆,是在练习与王子跳舞的舞步么?
只见那淡淡的炉火旁,灰姑娘虽破旧却一尘不染的衣裳在飞舞着、飘动着,几欲脱身而去,可只见它随着灰姑娘清瘦的身躯飘动着,已停不下来,又不象要飞走。
雄伟的、金碧辉煌的王宫里,那位帅气的王子,身着华贵的衣衫,正盼着几时能登基成帝。他俊美如玉的面容中,那两道浓浓的横眉已暴露了他不可告人的野心。他想象着,该如何脚蹬那由十二颗金钻琢成的马鞋,头顶那金灿耀眼的皇冠,身披那由金丝织成的皇袍踱上那只有国王才有资格走上的缕金地毯。
第二天舞会,灰姑娘秀美优雅的舞姿震撼了每一个实力雄厚的舞蹈家,那是怎样美妙的舞姿啊!
蓝色的蕾丝裙边顺着她身躯的大幅度倾斜又直起而上下飞舞;粉色的、极富层次感的萝莉裙摆陪着她一头直直倾泻而下的黑发晃动;纯白色的腰间的雪纱蝴蝶结随着她纤细的腰肢摆动,发出“沙沙”的声音……
自然的,王子把胜利的桂冠戴在了灰姑娘的头上,亲吻了一下她冰冷的锁骨。
望着面前人儿红扑扑的脸蛋,王子仔细地聆听着她从未停止过的娇喘声,他突然发生了一种极强的占有欲。面前的女孩早已跑了,他追了一会,突然想起了她不是公主的事实,又返回了王宫。
他并未注意到灰姑娘刻意留下的水晶鞋,那是灰姑娘希望他能捡起做个留念再逐个查找谁合适穿。王子没有,直到第二天仆人把它扔进了垃圾堆里。
时间过了一天又一天,灰姑娘还是在等,企盼王子能来用他矫健的白马把自己接走。她不知道,王子已经当上国王,正享受着权力与地位给他带来的喜悦。
一天,狐狸来了,告诉她:“王子已经当上国王了,要迎娶邻国的公主,别等了”。灰姑娘不信,鹦鹉也来了,告诉她同样的消息,她也不信,直到她一直信任的小白鸽也告诉她,她才忍不住泪去看王子与公主的婚礼。
王子结婚那天,真的是打扮得非常帅气,公主真的很美。一对碧眸直勾人心魂。金发上配着凤冠,更添几分高贵与华美,貌若天仙。
灰姑娘笑了,那不是喜悦,而是自嘲。枉费韶光,白作黄梁,终成南柯一梦。灰姑娘倒了下去,第一缕月光撒在了她的身上,勾勒出她凄美绝伦的容颜。这一切,她将永远地沉沦于她那美丽的梦境,悬在天空的明月也在祈祷着她的来生,会做王子的新娘……
不知你是否坚信,王子是属于公主的。她在梦境里也会看见王子与公主在一起,不过这一次,相信灰姑娘会祝福这对新人,永结百年之好,白头偕老……
看了鲁迅先生所写的《阿Q正传》,发现他笔下所写的阿Q是旧社会所产生的堕落的中国人典型,鲁迅先生为何会写这篇文章,我想他只是为了想要宣泄对人性弱点的看法吧!所以鲁迅先生用讽刺意味的手法写出国人病态的社会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从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权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是对的的“精神胜利法”了,这实在是一个要不得的想法,所以我想就以这个方面来讨论。“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听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驼鸟的心态,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决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
如果现今社会中有人想靠着精神胜利法来存活下去,我想这应该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吧!因为不可能有老板会想要用这样的员工,不要说在工作了、如果再读书时就有这种心态,我想有这种心态的人未来应该是非常的惨吧,就连在同学中也有可能站不住脚。而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给来的欺压和凌辱,阿Q只能自我麻痹和自欺欺人来逃避现实,就因为这样使得阿Q以自负来安慰自己,于是愈陷愈深,也就使得阿Q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了。也许精神胜利法是给缺乏自信心的弱者的人的人生哲学,自己明明处于劣势,但是却又因为外在种种的失落,于是只有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安慰,但这毕竟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方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变得更好更强,所以也可以说它是一个人自暴自弃的表现方法吧。
还由于阿Q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他只能靠出卖劳力才能生活,在文章中有写给人家作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但是阿Q他连基本的人生权利也没有,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连一间栖身的房屋也没有,只好长年在土榖祠里落脚,然后必须强迫接受有钱人的欺负,以及村里人们的戏弄、侮辱,这个现象让我感到非常的无奈,在现今社会似乎也是有类似的现象发生,似乎有钱人在社会里就是老大、而没钱的就只能成为有钱人底下的玩具一样被玩弄。在没有人权的社会里他的这些做法是否可以给予同情呢?
这是我看完这本书体会最深和思考的一些地方,对于鲁迅先生笔下的中国人虽然被讽刺的一文不值,但是鲁迅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不要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
狐狸告诉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驯服与被驯服。他说:“对我来说,你还只是一个小男孩,和其他千千万万个小男孩没什么两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一只狐狸。但是,如果你驯服了我,我们就会互相需要。对我来说,你是世界上唯一的,对你来说,我也是世界上唯一的。”“我的生活很单调,我已经厌倦。但如果你驯服了我,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我就会识别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躲到地上去,而你的脚步声会让我从地下走出来,像音乐的召唤。”于是,小王子知道,那朵花儿已经把他驯服。他再去玫瑰园,看到大片的花儿,虽然觉得那些花儿很美,但觉得他们是空洞的。他依然觉得自己的那朵玫瑰是独一无二的,虽然在别人眼里,那朵玫瑰只是千万朵玫瑰中普通的一朵。因为他知道,那朵玫瑰是他驯服过的,他给她浇水,给她捉毛虫,给她挡风,听她倾诉,他在那朵花儿身上花的时间让他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
他那颗温柔的心深深地理解着他爱的那朵玫瑰,虽然那朵玫瑰带着刺,别人以为那是花的恶意,而他却知道,花儿只是尽自己的能力在保护自己,它们自以为有了刺就能吓唬住人。就好象有些人满身带刺,其实他们只是不知道如何与世界相处,怀揣着一颗处处防范的心,很累,很痛苦,但又有谁能象小王子一样地了解他们?
他也知道了,对自己驯服过的一切要负责到底,这也是很多大人们忘记的事情。他们总是一次一次地驯服让他们感到新鲜的东西,然后丢到一边,任其自生自灭。
这是一本童话书,但又不仅仅是童话书,每个大人都应该看看。《小王子》告诉我们,要用心灵去寻找美好,寻找爱。
我读了《童年》这本书后,就觉得阿廖沙从3——10岁一段生活经历,我认为当时的世界是非常黑暗,这个世界就沉睡在自私,无聊与罪恶中,所以认为阿廖沙十分可怜,但他的精神可以让我们学习。
从这本书上,我觉得外婆心地十分善良。爱所有的人,所有一切痛苦都息不了她心中的仁爱之光,对阿廖沙和高尔基都十分疼爱。外婆是个十分爱劳动的人,乐观开朗,能歌善舞。我认为高尔基在他外婆的疼爱下一定能好好成长起来,阿廖沙本来就没人疼没人爱,如果没了外婆,阿廖沙的心终就无法温暖,所以在这片文章中,外婆是不能没有的。
阿廖沙被他的两个舅舅,让他背着十字架,结果被压死了。这让外婆和高尔基都十分难过,他的两个舅舅天天喝酒,天天打阿廖沙。所以阿廖沙的生活十悲惨!
我非常庆幸我没有出生在高尔基那个年代,不然真不知道我还活得下去吗?所以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好好学习,长大为祖国做出贡献!
我喜欢看书,因为它能带给我快乐。《格列佛游记》的作者以一个荒诞、奇特、滑稽的故事向我们揭露并讽刺了当时英国的时政、世道和人性。
内容是这样的:英国外科医生格列佛,在一次航海中遇险,他不幸落水,被小人国俘虏了。在小人国他看到了许多可笑的不合理的现象:谁在绳子上跳舞跳得好就能得到重用,跳得最好的人会被国王任命为首相。一个小人国认为吃鸡蛋时应该先吃大头,另外一个小人国则认为应该先吃小头。于是,两国为此发生了战争。
有一天晚上,格列佛被吵闹声惊醒,他不免有些害怕,外面的人喊道“布尔格伦,布尔格伦”。这时,有几位大臣跑进了屋中,让格列佛马上赶到王宫。原来,一个宫女不小心把蜡烛碰倒了,导致皇后的寝宫燃起了大火,由于水源不在附近,所以火越烧越大,眼看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将烧为平地时,格列佛来了。真是凑巧,他还没解过小便,于是他撒了一大泡尿,不到三分钟大火就扑灭了。格列佛本以为自己立了一功,可是喜欢清洁的皇后非常痛恨他的行为,早到别的地方住了。她还在几个心腹面前发誓,一定要报复格列佛。
在大人国,格列佛被当做有趣的宠物为主人表演,赚钱。后来又被皇后买去做宠物,在王宫里,有人专门为他做了一个房子和一些家具。巨大的老鼠、黄蜂、小鸟经常威胁到格列佛的生命安全。他用国王的胡子茬儿做了一把梳子,然后又用王后的头发编了一个钱包,并送给了王后……
《格列佛游记》这本书很好看,一看到它我就被迷住了,有时间我就会去读它,百看不厌。乔治.奥威尔说过:如果要我开一份书目,列出哪怕是其它书都被毁坏时也要保留的六本书,我一定会把《格列佛游记》列入其中。
我爱读书,更喜欢看《格列佛游记》。
生日那天妈妈送我一份很有意义的生日礼物,是一本叫《小王子》的童话书。我很喜欢,我真想知道书里面的小王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啊,所以我就赶紧抱起书,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读了前言我才知道,原来这本书在西方非常有名,是一本大人小孩都喜欢看的书,难怪妈妈会把它送给我。我又接着读下去。小王子住在一个小得只有他一个人的星球上,每天给他的玫瑰花浇水。后来小王子离开星球去旅行,看到好多奇奇怪怪的人,直到他来到地球,在沙漠中见到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员。小王子和飞行员结下了友谊,可是他非常想念他的玫瑰花。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后来飞行员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读了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什么叫纯洁的心灵了。小王子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花儿被羊吃掉,他还请飞行员给羊画了只口罩。他想如果花儿没有了,就像所有的星球都失去了光芒。还有那只狐狸,即使小王子离开了它,也永远记得那麦子一样的颜色。
妈妈告诉我,好多故事都是有比喻意义的。比如,那个什么手下都没有的国王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能自欺欺人;那个每天不停数星星的商人的故事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