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名著读书心得感悟(精选23篇)
《水浒传》里的一百零八条英雄好汉,个个都令人敬佩。其中,我最敬佩的是武松。
“武松打虎”是人人都知道的精彩故事,这一个故事是我印象最深的。
武松在去看望哥哥武大郎的路上,喝了十八碗酒,提了根哨棒,就踉踉跄跄地走上了景阳冈。景阳冈是老虎经常出没的地方,这只老虎,已经先后吃掉了数十条好汉。白天,人们结伴经过景阳冈。晚上,即使你胆量再大,武艺再高,也没有一个人敢独自过岗。所以,景阳冈下的小酒店流传着“三碗不过岗”的说法,喝了酒,超过三碗,就更不能过景阳冈了。可武松在喝了十八碗酒后独自过岗,他的胆量过人,是真正的男子汉!所以我敬佩武松。
武松还武艺高强。老虎张开大口,向武松腾空扑来,武松一个鹞鹰翻身,跳到了老虎身后。老虎前爪搭在地上,身子使劲一掀,武松轻轻一闪,老虎掀了个空。老虎吃不到武松,力气却用了不少。老虎竖起铁棍般的尾巴,朝武松拦腰剪过来,武松轻松一跳又躲过了。
武松等老虎这几招都用完,武松开始攻击老虎了。武松抡起哨棒朝老虎劈头打去哨棒没打中老虎,打在了树上,哨棒断成了两截。武松丢掉哨棒,使出全身力气,打了五六十拳,那只老虎被武松打死了。那么多人拿这只老虎都没办法,却被武松几十拳就打死了。武松的武艺如此高强,我很佩服他。
从武松身上,我明白了﹕困难并不可怕,只要我们有战胜困难的勇气,再大的困难也会被我们打败的。
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提高本领,不怕困难,将来遇见比景阳冈上的老虎更凶恶的敌人,也不怕他!
《西游记》儿童版的书小时候就看过,也看过动画片和电视剧,六小龄童饰演的孙悟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为初一要接触古文,暑假里妈妈给我买来了四大名著原著。想起电视中聪明的孙悟空,我首先翻开了《西游记》。读着读着我有了和小时候不同的感悟。
《西游记》写的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四人去西天取经的过程。在这期间沿途降妖伏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到达西天,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小时候觉得孙悟空法力无边,聪明勇敢,机智敏捷,十分厉害,其他人物都可有可无。暑假再次看西游记时发现小时候的想法完全错了。孙悟空的确很重要,没有他是取不到真经的。但是如果没有唐僧,他们根本不会聚到一起,一起去取真经。
还有猪八戒,虽然他很贪吃,很懒惰。但是猪八戒在取经时是团队中的平衡状态,能 调节取经团队中的气氛缓和唐僧与悟空之间的师徒关系,他乐观的心态感染了另外几个人,如果不是他唐僧和孙悟空早就闹翻了,自然取不到真经了。
沙和尚在小时候的我眼里就是一个路人甲,但我发现其实他也很重要,他任劳任怨,挑着担,尽自己的能力保护唐僧,让孙悟空知道唐僧被抓的消息,使团队安定团结。白龙马也是一个任劳任怨的角色,他几乎驮了唐僧一路,不曾有一句怨言,在唐僧和孙悟空吵架后唐僧被抓时,及时想出了好办法,找回了孙悟空,顺利救出了唐僧,没有他唐僧很有可能已经被妖怪杀死了。
看完原著我有些明白了作者。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个团体一点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西游记》的原著让我开阔了视野,丰富了我的知识库,让我受益匪浅。
《水浒传》里的人物有鲁达(鲁智深)。武松,宋江,柴进,李逵。
《水浒传》里的鲁达,武艺高强,粗武钢勇,他的武器是两把斧子。而且他十分爱吃狗肉。甚至有一次,鲁达要镇关西把十斤精肉跟十斤肥肉剁成肉末。十斤骨头斩成细末。镇关西明白鲁达来学自己晦气。不愿干,鲁达便把两包肉末朝镇关西砸了过去。镇关西恼羞成怒,抄起剔骨尖刀,刺向鲁达,鲁达逃到街上。镇关西追来,鲁达就顺势按住他的左脚把他踢倒。
鲁达踏住他胸脯骂道:你一个操刀屠户,竟然称镇关西,欺侮金家父女!今叫你尝尝俺的拳头!只一拳,就把镇关西打得出气没有进气了。
武松是一个硬汉,大家最熟悉他的`故事,例如武松打老虎。这一天,武松摇摇晃晃上山,见一块大青石,便在那大石上休息了一会,这时忽有狂风刮来。武松心疑,又听得背后扑的一声,回头去却见一只吊眼白额大虫(老虎),已落在背后!武松急忙一闪,闪到了老虎背后。大虫见没扑着武松,便前爪一搭地下,猛吼一声,把虎尾一甩,武松又闪到了一边。武松等老虎再次吼时,双手抡起哨棒,尽全身力气一棒击去,不料打折了旁边的树杈,哨棒一截两半。大虫咆哮,再次扑来,武松丢了半截棒,赤手空拳就势按着老虎的头。武松把老虎的头直往土里按,又举起拳头猛击大虫头部,终于把大虫打瘫了。
李逵是沂水县人,再戴宗手下当小牢子。《真假李逵》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李逵那天路过树林子,忽见有人涂黑了脸,拿了两把板斧喝令留下买路钱。李逵喝道:你是什么人敢拦老爷去路?那人说是李逵。李逵大笑,操起朴刀去战假李逵,假李逵挡不住想逃,身上已挨了朴刀,李逵抢前一步踏住那老家伙胸脯说:老爷才是黑旋风!然后挺着胸脯走了。
读了《水浒传》这部长篇小说,我仿佛认识了108个梁山起义的绿林好汉。从中让我感受到了:我们一定要学那些正直、行善的人,不能学那些专横跋扈、欺善怕恶的人。
这一阵子,我们一直都在背《弟子规》。里面有不少的真理,简直可以说是经典之作,但是再伟大的东西也有不对的地方。
我认为它里面有很大部分已经跟不上时代了。如:骑下马,乘下车。过犹待,百步余。
这里,前两个可以说是正常的,应该的。可是,最不怎么样的就是:过犹待,百步余。大家都知道,当今社会,节奏比较快,时间非常宝贵,但“弟子规”就有这个问题:路上看到老年人必须看着他走远,而且必须看年长的人消失在地平线上,才可以行动。这么一来不就乱了吗!我不管古代生活是怎么一回事,但我绝对知道:这样的规则在现代世界,就是不适用。可我还要记住一点,这只是它的一部分,其他部分也……还可以…
最近我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是一本故事书,讲述了格列佛去几个古怪的地方——小人国、巨人国,还在里面发生了奇妙的怪事,被许多拇指大的小人抓住、撒了泡尿便救了小人们的着火的宫殿、被老鼠袭击、被巨大的猴子玩弄——最后他终于回到了他自己的世界。
格列佛的旅游经历告诉了我们一定要坚强地面对你所遇到的重重困难,去克服它,最终才能获得成功。不然格列佛为什么可以坚强地活下来,就是因为他有坚定的信念,不然他早死在老鼠的手下,死在了巨猴的巨掌下了。因为他有活下来的信念、不怕困难的勇气,所以能一次次地转危为安。
我们生活中也会有这样子的人,遇到细小的困难就束手无策,向困难低头。那你为什么不尽力把一件件事都做好呢?其实克服困难并不难,这要看你怎样去面对困难,如果你像书中的格列佛一样,勇敢地面对困难,那么困难在你的眼里只是一点黑点;相对来说,假如你不敢从正面去看难题,那么你也就无法去“打败”它、克服它了。
你要想克服困难就得去勇敢地面对它,这就是成功的秘诀。
每一朵花蕾,都期盼着和风与熙日;每一位英雄都渴望着明君与朝政。
才华横溢,表现杰出的英雄正如同缤纷灿烂,耀眼炫丽的美丽花蕾,永远都是聚光的焦点。我认为花朵不经过风沙雨雪的摧折,绽放不出动人的芬芳与色泽;英雄未曾有过痛苦艰难的洗礼,展现不出特异的气度与风骨。
水浒中有一百零八位好汉,他们没有和风熙日的拂照,而是饱经风沙雨雪的侵凌!在水浒中他们演绎出惊心动魄的一场场传说。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鲁智深,他是一个彪形大汉,身高约莫六尺,腰围足有四尺,满脸的胡子,一看,便是一位无恶不作的坏蛋吧!听,远处,有人在耍棒,卖膏药,此人便是打虎将李忠!鲁智深与两位故人谈笑风生,但李忠却要卖膏药,只见鲁智深向观众说道:“全部都给我滚。”我看到了一个蛮不讲理的鲁智深。后来三人大吃大喝,忽然听见隔壁传来哭泣声。鲁智深赶紧冲过去,质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怎么哭哭啼啼的!”从这句话中,我又看到了一个与众不同的他,鲁智深并不是一个无恶不作的人,只是未曾发现而已。我敬重他,敬重他雪中送炭的品质。
这一百零八位好汉如花蕾,绽放出灿烂美丽的光芒;英雄在整个崛起、奋斗,开创的过程中所迸射出光彩,这才是令人赞叹的!
李逵,是一个天真朴实,粗鲁直率的人物,虽然不免有一些性格上的缺陷,如残暴嗜杀,粗俗蛮横。但正气凛凛,有英雄气概。鲁智深虽然粗豪,但其‘粗’与李逵不同,豪爽的性格是有深明大理的智慧。是个精细的人,做事往往谋定而动,看他故意挑三拣四,出尔反尔的卖肉方式,激怒镇关西,好寻得动手借口,可以看出他与李逵的'差异。
灿烂的花蕾,终有零落的时候;英雄,如美丽的花蕾,也将归于殒灭,这是英雄的宿命,更是《水浒传》这部史书最动人心魄的魅力。
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百年孤独》的叙事结构不同一般,马尔克斯采用了连环、环环相套、循环往复的叙事结构来展现小镇马孔多的历史。仿佛一个循环向上的气流。这种环环相套的结构恰如其分地表现了小说的一个主题:人的孤独、封闭以及由孤独封闭而造成的落后、消亡。作者对“孤独”这一具有民族特性的问题作了深刻的揭示。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于整个民族的团结。“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他们的孤独并不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孤独寂寞,而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竟可以将一个昔日曾经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在此,马尔克斯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事实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回报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愚昧和落后为伍。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何赛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里亚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里亚诺上校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尔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黛丝到喜欢热闹的奥雷里亚诺第二。
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的,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何赛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丽贝卡;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兰玛坦;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尔苏拉,比如俏姑娘雷梅黛丝;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上校奥雷里亚诺。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黛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丽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的阿尔卡蒂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总的来说本书的基调还是黑色的,结尾那句话“遭受百年孤独的家庭,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我的理解与书中的简介不同,书前面的简介说这句话代表的是积极,黑暗总会过去,光明即将来临,我却觉得这句话是为这个悲剧魔幻的家族100年的孤独历史画上句号。并不预示着以后的家庭就不孤独,而孤独其实是挥之不去的,谁也逃不掉的。书中的人物都是孤独的,但每个人面对的方式有所不同,奥雷里亚诺上校采取的方式是战争,永无休止的战争来排遣孤独,但战争只让他更加寂寞,梅梅用的是爱情,可惜他的爱情不被母亲允许,寂寞也就依然如影相随。
叔本华的哲学认为,人生注定是无聊的,如果实现了理想,那么就会觉得无趣,如果无法实现理想,又很挫折,总是就是很郁闷无聊。解决方法有两个,一个是在宗教中寻求解脱,另一个是通过欣赏高雅艺术。
人与人之间并不是一旦遇到悲凉的心境就需要有人出来安慰,因为你体会不到他的孤独,你那善意的劝解反而更加刺痛他孤独的感伤,使他倍感孤独,适宜的离开也是一种默默的关怀。也许他需要一首悲伤的乐曲,也许他需要一段文字,他需要的无非就是将他的孤独表达出来的艺术,而这期间只有他自己明白。
孤独希望与安静和黑暗为伍,但人却要面向阳光,否在会在无限的孤独里被黑洞吞噬。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高大,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里亚诺上校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谁动了我的奶酪》
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它的名字叫做《谁动了我的奶酪》。它是一本写两个小矮人和两个小老鼠再一个迷宫中找到了奶酪的故事!
它的主人公是两个小矮人和两个小老鼠。两个小矮人头脑复杂,靠的是准确的思考。但小老鼠却相反,它们是头脑简单,有着敏锐的嗅觉。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两个小矮人和两个小老鼠共同找到了奶酪N站。那里有堆积如山的奶酪,从此,两个小矮人就不向从前一样勤劳,也不向从前天天向别的地方探索。而小老鼠呢?它们一如既往的勤劳,像从前一样,天天向别的地方探索。它们还注意到奶酪N站的奶酪在一天一天的减少。终于有一天两个小矮人被一场突如其来的打击打跨了。但小老鼠没有,因为他们探索到奶酪C站。
终于有天一个小矮人觉悟了,他在墙上写上了自己领悟的道里来坐标制,突然一串脚步声钻进那一个小矮人的耳朵里,是他的好朋友还是一个新的开始?
我读了这本书后懂得了许多道理,如:只有观察到了微小的变化才能不被大的变化打跨等等。但我相信每人读了这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想法,也会感悟到不同道理。所以,你也来读一读吧!
《红与黑》
走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1820xx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XX年左右的历史,探其历久不衰的缘故:大概为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吧!由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同时受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抗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现实夭折了。
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的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圣经》背得滚瓜烂熟,作为踏入上流社会的敲门砖。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由一个叛逆者到忠实走卒,更深刻地突显了于连在不可抗拒的大环境洪流中的浮沉挣扎。这个大环境就是一八三○年的法国:叱咤风云的拿破仑一蹶不振,激动人心的革命风暴成为过眼烟云;封建贵族又卷土重来,建立了复辟王朝。那时候的法国,想要出人头地的年轻人只有两条路可走,一个是从军,一个是当神父。于连真可谓:成败一本书,生死两女人。或许每个时代都有这样的年轻人吧!我觉得没什么,什么样的社会造就什么样的人,人人都想小资,都想有所建树,无可厚非。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就是司汤达的“活过,爱过,写过“。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说“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这是一个充满神奇与狂欢的故事,是现实世界及其困境、迷信的一面镜子;它也是一个充满虚构的世界,吸引每一位读者步入浮想联翩的幻境。这部作品采取魔幻现实主义的写作手法,把现实和幻想、直叙与讽喻、写实和夸张结合起来,加上《圣经》和印第安人的一些神话和传说故事,无异绘出“一幅巨型壁画”,但却再现了活生生的现实。
一部《百年孤独》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小说其实一直在交错两个主题:孤独和宿命。一方面,以乌苏娜为代表的几个长寿的女人,代表一种神秘力量,一种历史的见证,一种家族的延续;另一方面,第三代阿卡迪奥为对称,他的孪生兄弟简直就是第二代的兄弟俩的翻版,这象征着一种命运的轮回,一种注定无法改变的轮回。而这种烙自家族徽记和生理本能的内驱力还鲜明地表现在这个家族人之间的冲动和论理规范的禁忌之间造成的紧张关系。即使是看上去尚最理性的奥雷连诺上校,也在数十年颠沛流离的战争生涯里留下十七个私生子;而奥雷连诺第二更是将这种感情发泄到及至,并且神秘的引起了牲畜繁殖力的亢奋。到了最后,这种盲目的本能冲动到第五代阿玛兰塔·乌苏娜和第六代小奥雷连诺身上彻底的无阻挡的爆发出来,这种被压抑了几代的冲动如决堤的洪水淹没了家族的一切。马尔克斯自己在解释这部作品的人物的孤独性时,曾认为“布恩蒂亚整个家族都不懂得爱情,不通人道,这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作者的观点似乎是无可置疑的正确的。
然而,小说的一切悲惨结局皆源于马孔多居民的落后、愚昧。他们不是面向过去,追怀昔日的宁静与淡薄,就是关在小屋里,沉湎于毫无意义的“制小金鱼”、“织裹尸布”、“修破门窗”、“洗澡”等等。因此,他们只能等待着“猪尾巴”的重现。
看似荒诞的一个家族其实正折射出了拉丁美洲的历史。这一个家族的孤独与苦难也正是拉丁美洲人民的病苦与血泪。拉丁美洲神秘莫测的大自然,历史悠久的古代神话,原始古朴的印第安习俗,混杂的种族和宗教,偏僻落后的乡村生活,现代时髦的都市文明雨季激烈动荡的政局,所有这些因素都奇妙地混合在一起,梦幻的历史与神奇的现实巧妙地融为一体。而正是这种神奇的不可信的现实,让拉丁美洲处于独孤的氛围之中。当你真正了解那一段历史,你会发现《百年孤独》是一本透过哈哈镜的折射的南美洲史诗,他所揭出的不是单纯的生活,而是表层下面一些更深刻的东西,不被理解的人,无法联合的力量。这种孤僻贯穿了这本书。正如书中最后所说,“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出现第二次了。”这正是作者对自己的出生地的希望或应说是绝望。
这也是一部极具现实批判意义的小说。译者的后记中写到,“这部小说是一部反帝、反封建、反专横、反保守的作品。”作者把时间写的很混乱,让读者从一个个的片段里找寻故事的连接点。书的一开头就连用两个很多年,把读者拉到沉重的历史面前。让人看书的心情变得沉重。我不知道作者描写布恩地亚家族的时候有没有一丝同情。他们七代人没有一个人懂得爱,最后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爱的结晶,却是整个家族毁灭的开始。作者在书中作了很多这样的描写。这些带有真实性的夸张,读来不免让人陷入深思。也就觉得作品充满了无限的凄凉。
“多年以后……当……准会……”这就是马尔克斯向我们展示的时间魔法。
初次读了《花季雨季》我只不过是个刚进初中的小姑娘,那时只因顺应“大众”潮流而读。如今再次回味此书,我已是个16岁的高一新生,读完的感受却大不相同,我的心灵似乎也被震撼了……
16岁,正值豆蔻年华,也是步入春光明媚的花季年龄。“自信、大胆、活力”是我们的共性;“叛逆、冲动、自主”是我们的特征。在这个更新月异的时代,我们充满朝气,用少年纯洁的心灵和青春的音符去谱写属于我们青春生命的律动。走进花季,让我们一起珍惜它,把握它。
《花季雨季》中,孤高气傲却兼备才气的陈明,勇于挑战而实力有佳的萧遥,帅气活泼而极受女生亲睐的王笑天,幽默搞笑而鬼点子特多的余发,独立大方的谢欣然,漂亮美丽的刘夏,多愁善感的林晓旭,呆头呆脑的柳清……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仿佛就是我们现实中生活的缩影,像一面镜子折射出因属花季少年特有的气质。走进花季,我们可以为着自己的追求所疯狂,我们可以肆无忌惮地在冬天吃冷饮引得路人差异的眼神;篮球架下总有男生们打篮球的身影,女生们则在一旁欢呼加油;男生一遇上不顺之事,总是借“球”发泄,潇潇洒洒地拼个你死我活,将烦心事忘的一干而净,这就是女生所羡慕之处。女生呢?则会与好友诉苦或是眼泪不止,这就是男生最怕之处。紧张的学习生活因为有男生女生的存在而变得愉快,有多少美好往事至今历历在目,我们在一起,哭过、闹过、笑过……我们的无知、对过去的遗忘、对现实的挑战、对未来的憧憬,一切的一切,只因为我们正值花季。
此书中的事,我们也有所经历过,多少家长期盼有像陈明那样高才生的子女,一心只读圣闲书,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孩子;但家长们却忘记了一句古话:有得必有失。这样的学生并不是这时代所需的人才。多少花季少年更是羡慕王笑天与刘夏之间纯纯的恋情,视其为花季中最美好的回忆,但却被家长、老师是为“禁果”,青春期最大的障碍。现实使我们这些无知狂妄的叛逆少年终于尝到时代、社会竞争的滋味——残酷,使我们明白了生存的规律——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使我们渐渐失去这年龄因有的单纯与幻想。有多少学子在考试时像余发一样视作弊为考试的一种“对策”;有多少同学追求“名牌效应”互相攀比;有多少学子像刘夏一样成为忠诚的哈韩或哈日一族,整日做着“明星梦”……无疑暴露了一些青少年现象,处于这年龄段的孩子极其追求物质上的享受,因为从小都是养在暖房里的小草,躲在父母的避风港里,渐渐丧失了独立面对挫折的勇气,在失败的面前低头,甚至选择逃避现实。“叛逆”循规蹈矩,“冲动”不会静下心思考,“自我”自私自欲,这一切不得不让我们这些花季少年思索,我们是要珍惜青春,而不是虚度年华。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刘夏想在生日时在家中开PARTY与同学一起狂欢,但不愿母亲在场,便制开了她,那天正好是母亲节,老师调查同学们父母的生日,可班中知道的甚少,令刘夏感触,决定与母亲一起过16岁生日。看到这,我的脸突然变得滚烫,惭愧之情油然而升,“母亲何时生日?”我顿时发现自己好不孝,记得一个广告词这样说:天底下所有的父母都知道儿女的生日,但有多少儿女知道父母的生日呢?父母为了培养我们成材,付出了多少心血,多少青春,操劳得头发里还夹杂着几缕银丝,看着孩子天天快乐成长,他们已无比欣慰了,孩子的优良成绩是给他们最大的回报,天下父母的一样希望自己儿女长大后有所成,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可我们呢?一次次让他们失望,还用“代沟”的理由回绝他们,其实我们真的不懂父母的心,比起他们我们无地自容。在这里,我最想对妈妈说:“对不起,请原谅女儿的任性。”
走进花季,去拥抱青春,把握现在就等于掌握未来;珍惜花季,去享受青春,记住: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这一长篇巨著的作者是罗贯中,他从刘备、关羽、张飞三人从桃园结义开始,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内容,讲述了东汉末年至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的战争故事。
1.{过五关,斩六将}关羽打听到刘备的消息后,决定去河北寻找刘备,他带上嫂嫂,杀死了东岭关的孔秀、洛阳的韩福、泥水关的卞喜、荥阳的王植以及曹操的大将蔡阳。
上面这一则故事写出了关羽重情重义,不论曹操对他有多好可以,也不忘记刘备的恩情,决心找刘备。是啊,我们在日常生活也要重情重义,毕竟重情义可以交到朋友,朋友是非常重要的,毕竟众人拾柴火焰高,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
2.[黄盖巧使苦肉计。曹操打到江东后,连吃败仗,便想出让蔡氏兄弟当间谍,结果,黄盖使用苦肉计,让曹操83万大军,全军覆没。
上面这一则故事,主要写了黄盖不顾个人的安危,为了击退曹操,舍弃自己的身体,来打退曹操,这个故事让我想到课本《天鹅的故事》,其中天鹅也是不顾自己的安危,为了破冰让自己和其他天鹅吃上食物-鱼儿,让自己的身体受伤了,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要向他们学习,做事一定要为他人着想,不能只想自己,否则你的路会越走越窄的。
上面这两则故事是我在三国里最喜欢的,通过阅读《三国演义》,我相信只要经过我们后天的努力,任何事情都可以找到解决的办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地走好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最后通过不断的努力和追求,你的人生永远会被一片烂灿的阳光所照亮。
600字名著读书心得体会篇3
读《在人间》
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
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
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每人都有各自的生活经,懂得怎样去敷衍与游戏.在肮脏的环境与低俗的思想里,在狭隘的天地与无聊乏味的日子里,调情与淫荡似乎成了大家唯一有趣的嗜好."大家都相互欺骗着,这里面没有爱,大家都只是胡闹而已."爱情已经完全扭曲为一种简单的肉体上的依存,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大家不都过的很正常吗?谁叫社会所需要的只是他们能够提供简单的劳力而已.
今天,我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西游记主要讲了石猴出世。后来,因为孙悟空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然后,被唐僧所救,以至后来保护唐三藏到西天取经。在取经的途中唐僧又收了猪八戒、沙僧两个徒弟。徒弟三人各显本领,不惜生命地保护自己的师父唐僧。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后终于取得三十五部可以劝人行善的真经,修成正果。
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孙悟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上斩妖除魔,护送唐僧去西天取经。他那种不怕困难,大无畏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还有西天取经时,唐僧他们那执着、锲而不舍、不怕困难的精神,使我想起了我的上学时的故事。
那天,老师教了一种看似简单,却非常难的奥数题。我们看了后,一个个高兴地手舞足蹈。要不是老师叫我们安静下来,我们都不知道会笑到什么时候。可是过了好一会儿,都没有人做出来。结果呢,大家伙一个个都放弃了。
看看唐僧师徒四人,坚持不懈;再看看我们一个个虎头蛇尾,骄傲自大,半途而废,我真惭愧当时为什么不向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读后,西游记给了我一个道理——做任何事情,不能半途而废不管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尽力去做了,也是一种成功!
最近我有幸地拜读了 陶行知先生的《陶行知教育名著》,读罢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陶行知先生作为一名留洋的教育家,在深刻了解了中国的文化和社会现实的基础上,所提出的教育学说,既强调了教育的显示功能,又关住了教育的终极目的,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他的理论和实践,应该成为中国教育血液的重要成分。他的“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敬业精神让人感动,我也为之折服。 在读到《教学合一》这节时,陶行知先生提出了教学要合一的观点,有三个理由。
第一,先生的责任不在教,而在教学生学;第二,新的法子必须根据学的法子;第三,先生不但要拿他教的法子和学生学的法子联络,并须和他自己的学问联系起来。简而言之,一,先生的责任在教学生学。二,先生教的法子必须根据学的法子。三,先生须一面教一面学。我仔细阅读,细细品味,联系我的教学,我感觉陶公所提出的“教学合一”的观点很有道理。 我们教育的对象是学生,教师的课堂设计应适合本班学情,根据学情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实施教学,那么这样学生就会乐学了。教师除了正常的教学工作外,确实还需要不断的学习,用丰厚的知识去充实自己,不是有句话“教师要给学生一碗水自己就必须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活水吗?”
《学生的精神》中提到三点;(一)学生求学必须具有科学的精神;(二)要改造社会必具有委婉的精神。(三)应付环境必具有坚强人格和百折不回的精神。我想说说我自己的感受。现在的学生正如陶公所说容易“自满”,自己刚刚对这个知识点有一定的领悟,就沾沾自喜,但真正实践做题时,却无从下手。学生对学习缺少一定的目标,很多学生不知道自己到学校来接受教育是为了什么。每当找学生谈话时,我便会问“你准备读完干什么?”学生的回答:“不知道。”
他们从来很少会想过我以后的路该怎么走?会是什么样?这就导致学生在学习上不想下功夫,更不愿意吃苦,对于周围的环境学生很少从自身找原因,而是把更多的原因归纳在外界的环境上。例如,学生作业未完成,当问其原因时,学生回答无非这几种“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交作业?”“我不会做。”“我不知道做哪道题?”“我忘记交作业啦!”“课代表交作业时没告诉我!”诸如此类的冠冕堂皇的理由让人无可奈何,更多的时候我在问自己:“我们的学生到底是怎么了?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变成这样?”
回首这些年的教学,我在不断的告诉自己:你一定要学会去转变角色了,你现在已经是一名教师了,陶行知先生的《教育名著》中师范生的第一变——孙悟空,也是这样告诉我的,只有先知道怎样做一个好学生,才能培养出来许多好学生。可是为什么是变成孙悟空呢?陶行知先生说孙悟空有目的,有远虑,有理想。他是抱着一种目的去拜师的,这无形中就告诉了我们如何做一个好学生。
陶行知所研究和实验的教育问题,直到今天,让感到很中肯,很新鲜,仍有进行试验的价值。他的“第一流的教育家”,“教学合一”,“我们的信条”“生活及教育”等这些诸多观点让我叹服,不断地从他的教育名篇汲取丰厚的营养,来充实自己的教育理论知识,他的著作又如一盏明灯,在教育的海洋中引领我们去找寻属于我们自己的目标。读完此本名篇,我除了感动之余,更多的是佩服,佩服他的为人,更佩服他在那个时期所提出的一些鲜明的观点,也正如鲁迅所说:“读完此书,我和一个高尚的灵魂接触了!”我将努力去充实自己,丰富自己的业务素质!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人的又有几个“学而优则仕”,正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圆如意,书中自有美娇娘……”。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那么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也不为过了。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王国维说得很好,读书分为三个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这是立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奋斗。“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才是最后的成功。而儒林中的那些一心只为功名者,第一步——立志,就走错了。在我看来,读书就是人在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营养不良”,别无他用。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恶人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在我看过的书中,《三国演义》印象最深,它里面的《火烧连营》更是让我深有感触,得到人生的启示。读后感
《火烧连营》主要讲了在三国时期,蜀国的皇帝刘备因为东吴杀死了自己的结拜兄弟关羽和张飞,心生悲愤,于是就一赌气率领七十五万大军进攻东吴。但由于扎营不当和气候问题,被东吴的军师陆逊用攻,导致蜀国的火烧连营,几乎全军覆没。
读了《火烧连营》,我深有感触,不禁为刘备感到惋惜。七十五万大军,为了一口没争到的气而命丧黄泉,多悲惨啊!本来,蜀国粮食充足、兵多将广、实力强大,文有卧龙凤雏,武有五虎猛将,完全有能力统一天下。但由于刘皇叔的冲动,让怒气冲昏了头,不听手下的劝告,气冲冲地去攻打东吴,结果把更多兄弟的性命都赔了上去。征战沙场多年的刘皇叔居然被一介书生打败,而且输得那么惨,这对刘皇叔来说是多大的耻辱啊!自从那一仗后,蜀国便因小失大,不但没能报到仇,而且开始走向下坡路,成了三国中实力最弱的一国,多可惜啊!刘皇叔的冲动导致了他的蜀国败北!
读了《火烧连营》,我又不禁想到了自己,自己不也有过因小失大的事情吗?
记得小时候,我有一个好朋友,名叫李力。有一天,下课后,我和李力各自拿出了自己制作的小木船来玩。在玩的时候,李力不小心撞了我一下,我手中的小木船立刻飞了出去,裂开两半。我顿时火冒三丈,不听李力的解释,一把夺过他的小木船摔在地上,变成两半。李力看后,愤怒地对我说:“我以后没你这个朋友!”说完便跑出了教室。我也怒气冲冲地走了。打那以后,我们便没有再说过话了。
现在回想起来,我十分后悔,后悔自己当初冲动用事,因小失大;后悔自己因为一个小木船而失去了一个好朋友;后悔自己因为一次吵闹而失去了一段珍贵的友谊。
读了《火烧连营》,我懂得了一个做人的道理:做人不要因小失大,冲动用事,要能屈能伸,否则,你将失去更多更多。
最近,我有幸拜读了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选集。这是一部论文集,涉及内容很广,既有德育、公民教育、理想教育方面的论文,也有劳动教育、情感教育、语言教育、自我教育等方面的论文;有论述学校教育的论文,也有论及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以及各种教育有机结合的论文。可以说,这是苏霍姆林斯基多年教育心得的结晶。在书中,他从多角度谈了教师、家庭、社会对学生成长的多方面影响,既有对成功做法的赞扬鼓励,也有对学校和社会错误行为的严厉批判。
瓦·阿·苏霍姆林斯基(1918—1970),前苏联著名教育实践家和教育理论家。他从17岁即开始投身教育工作,直到逝世,在国内外享有盛誉。苏霍姆林斯基在从事学校实际工作的同时,进行了一系列教育理论问题的研究,《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巴甫雷什中学》《公民的诞生》《失去的一天》和《给女儿的信》《学生的精神世界》《致女儿的一封信》《我不是最弱小的》等教育专著都收在《苏霍姆林斯基选集》里。
苏霍姆林斯基在该选集中从多角度论述了教育目的,提出了“培养共产主义建设者”、“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聪明的人”、“幸福的人”、“合格的公民”等等。其中最集中的也最深刻的一个观点是要把青少年培养成为“全面和谐发展的人,社会进步的积极参与者。”而培养这种人需要实现全面发展的教育任务,即应使“智育、体育、德育、劳动教育和审美教育深入地相互渗透和相互交织在一起,使这几个方面的教育呈现现个统一的完整的过程”。
关于德育,他明确指出,“和谐全面发展的核心是高尚的道德”。他特别强调要使学生具有丰富的精神生活和精神需要,认为“精神空虚是人的最可怕的灾难”。要求教师和家长尊重儿童的人格,全面关心儿童。他说:“如果有人问我,生活中什么是最主要的呢?我可以毫不犹豫的回答说‘爱孩子’。”他提出了“要让每个学生都抬起头来走路”的主张,并努力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让学校的墙壁也说话”。他同时指出爱不等于无原则的溺爱,应该用严格的纪律和道德规范去要求儿童,并注重通过集体教育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
是啊,我们的学生是一本丰富的书,是一个多彩的世界,是一具活泼的生命体,每个人的成长都是独一无二的,作为教师必须爱他的学生,相信他的学生,尊重他的学生,把学生真正当成学习的主人,这样才能发挥学生巨大的学习潜能,培养他们无限的创新能力。
读了这部专著,就好象有一股清泉不断冲击着我的头脑,让我的思想在不断的撞击中反复锤炼,去腐存新。在读书时,我常常情不自禁地掩卷沉思,对照书中的例子,反思自己平时的教育行为,在不断的对比与学习中,我常常为苏霍姆林斯基为了学生成长不惜余力的精神而感动。他对学生充满了无限的爱,而他的这爱,来自于他的人格的魅力;来自于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坚毅的奋斗精神;来自于虚怀若谷,刻苦学习,顽强拼搏,不断求实、不断创新的精神;来自于勇攀科学高峰,不满足于已取得的成就,不断否定自己,超越自己,在教学中实践活动中不断充实、完善和发展自我的顽强毅力。
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思想是丰富多彩的,我作为一名教师所学习所要做的也是丰富多彩的。教育之路漫漫而修远,让我们怀揣一颗对教育、对学生真挚的心,在实践中慢慢解读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理念,相信经过我们不懈地努力,教育的明天更美好!
《水浒传》是一部非常经典的中国名著,与它相媲美的还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号称“中国四大名著”。《水浒传》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以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法,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一些本质,揭露了造成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官逼X反”。
《水浒传》写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一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如阮氏三雄的造反是由于生活不下去,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积极参加劫取“生辰纲”的行动,从而上了梁山。解珍,解宝是由于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的。鲁智深是个军官,他嫉恶如仇,好打不平,因此造成和官府的矛盾,结果被逼上山落草。武松出身城市贫民,为打抱不平和报杀兄之仇,屡遭陷害,终于造反,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
水浒一百零八将,人物形象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智多星吴用”和“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智多星吴用”几次献策:吴用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宋江二打祝家庄失败;第三次攻打祝家庄时,吴用利用双掌连环计攻克祝家庄。宋江闹华州时,吴用又出计借用宿太尉金铃吊挂,救出了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一生屡出奇谋,屡建战功。受招安被封为武胜军承宣使。宋江,李逵被害后,吴用与花荣一同在宋江坟前上吊自杀,与宋江葬在一起。真不愧为“智多星”呀!“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是一位非常直率,暴烈如火,却侠骨柔情,杀却恶人为的是救穷苦人于水火的真汉子,英雄人物。他往往在人们面前表现出一副粗鲁,野蛮。可他到了冲锋陷阵的时候可毫不含糊,挥着62斤重的禅杖上阵杀敌。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X败的一面。这的确是一本非常耐人寻味的一本书。
《百年孤独》
加西亚·马尔克斯是世界文坛公认的“魔幻现实主义大师”。当我第一次阅读《百年孤独》时,就被叙述开始时那一行迷人的句子吸引住了:“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从那个遥远的下午到许多年之后的今天,这是一个充满了巨大诱惑的时间与空间。从将来的角度回忆过去的倒叙手法,一下子造成了艺术上的悬念,令人无法释卷。以这样的开始进行叙述,成为世界小说史上的经典之作。相比之下,马尔克斯的另一部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开始就显得平淡了,没有巨大的吸引力。
《百年孤独》让我一直保持着阅读的兴奋。在整部小说中,马尔克斯的叙述出神入化,使我深深着迷。如小说的第七章,在写到霍塞·阿卡迪奥自杀后,他对那股鲜血的流向作了全过程的拟人化追踪叙述,写了近两百字。读来真是独具趣味、令人耳目一新。而在小说中出现的俏姑娘雷梅苔丝白日升天、阿玛兰塔与死神交谈等等情节,光怪陆离的传说成为一种现实的映照。
现实与幻想、传说与神话、直描与隐喻马尔克斯以极其新颖而独到的叙述艺术,不可思议地创造了一个“变幻想为现实而又不失为真”的神话世界,使我们不仅看到了哥伦比亚乃至整个拉美大陆的历史演变与社会现实,更看到了一个小说大师无限广阔的心灵世界。
川端康成:《伊豆的舞女》
“道路变得曲曲折折的,眼看着就要到天城山的山顶了。正在这么想的时候,阵
雨已经把丛密的杉树林笼罩成白花花的一片,以惊人的速度从山脚下向我追
来。”第一次读《伊豆的舞女》时,我就感到了川端康成文字的力量,他几乎不由分说地带着我穿过山道和雨水,来到了那个舞女的面前。“那舞女看上去大约十七岁。她头上盘着大得出奇的旧式发髻,这使她严肃的鹅蛋脸显得非常小,可是又美又调和”。这是一个美丽的舞女,令川端康成眷恋不已。在追随着舞女旅行于伊豆山水间的日子里,我像川端康成一样变得忧伤而又多情。然而,相聚是缘,离别总是难免的。“我的头脑变成一弘清水,嘀嘀嗒嗒的流出来,以后什么也没留下,只感觉甜蜜的愉快。”与舞女分别后、躺在船上的川端康成的泪水让我同样无以自制,那一瞬间,如烟往事中飘逝而去的友情或者爱情纷至沓来。《伊豆的舞女》在川端康成的小说中,不是最著名的。他是以《雪国》、《古都》、《千只鹤》三部小说代表作获了1968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的。但是,这篇我最早读到的川端康成的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影像,不能忘怀。由此我感到,阅读的第一感觉总是犹如初恋一般固执而难忘的。而事实上,从《伊豆的舞女》开始,川端康成形成了他的写作风格。那种感伤、精致、淡雅而又优美的艺术特色同样是这三部小说的艺术特色。
百年孤独读后感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开篇这样写道。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宣纸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
1965年马尔克斯开始创作《百年孤独》,1967年6月29日小说发表。1982年诺被尔文学奖授予马尔克斯。马尔克斯曾言:“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百年孤独》里描述的那样一个几乎神话般的世界,那里有马尔克斯童年眼中拉美国家真实历史的影射,有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和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同时也融入了人类百年生存的斗争历史和凝聚的经验和精神,同时还提出了对现代人和社会命运发展前途的思索和探讨。所有这一切的内涵意义使《百年孤独》成为一部具有史诗意义的作品。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
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小说的架构是一个往复循环的结构,不管是情节或者是时间,甚至是人物的名字。马尔克斯将布恩地亚家族和读者拖入一个循环的时空中,让布恩地亚家族去经历循环的命运,让读者去感受布恩地亚家族的荣辱兴衰。作品自身的奇幻还不足以实现魔幻现实主义这一风格的完整性,同时读者在作品阅读过程中的镶嵌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作为传统文化的先祖,孟子于中国的影响是达数千年之长远,我辈中人自然难以三言两语以揽括,虽然我的认识只是管锥之见,但孟子本人的思想、精神和气魄却如穿透万里晴空的红日,我即使局限于视野和眼识,亦已感到了耀眼的光芒。
首先,我觉得孟子的厉害处正在于,所提倡的“仁义”思想最能抓住事物的本质要害。孟子看到“生”、“利”是对事物利益关系的短视,而仁、义却能长远影响到未来,故有“舍生取义”、“舍利取义”之说。狭义的“仁义”是指封建时代人伦的忠义孝悌,实则是千百年来对孟子的误解,因为从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三纲五伦已革了命;《中庸》讲:“道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那末,此“仁义”还有永恒的意义可言吗?所以我们今天理解孟子的“仁义”,实应站在高处,从广义入手:如同道家的“道”、佛家的“菩提”,都是对客观普遍规律的认识,孟子的“仁义”也不二致。而这种认识,可让孟子如一熟练渔夫的手钳在了螃蟹扼要的部位,任螃蟹用力再猛,纵有大腿大脚亦是摆脱不了。无论事物表象出现多么错综复杂的问题或困难,孟子皆显得不昏沉也不散乱,经常化险为夷、转难为易,而绰绰有余。
当今著名于世界的“系统论”、“系统思考”,虽口口声声反对舍本逐末,而要动态、长远地看事情,说透了:皆可从孟子的仁义思想找到雏形。用毛泽东的话“干振而枝披,将麾而卒舞”,以形容孟子的仁义之道最为恰当不过了。而抓不到仁义精髓的人,有如行走在茫茫沙漠或海洋上,终生疲命于随时浮现的海市蜃楼的追逐中去。
另有一点,我觉得孟子最值得后人效仿的是他独行特立,不同流合污的气概。这点即注定了他若有机会作为,给予一发挥才干的舞台,则必能成一王业的大人物也!独行特立者,立场坚定,意识独立;不同流合污者,则能做到不见异思迁、不心随物转。有此二者,则造就了孟子之大气魄,表现在文风上则气势雄奇而磅礴,用来创业则整个世界都向他一人倾倒,孙子兵法言“致人而不致于人”,在孟子身上得到了体现。当今社会形势风起云涌,常常人置于其中而莫辩方向,倘学得孟子一二,何怕不能惊天地而泣鬼神呢?
虽然研习《孟子》的时间短促,然而孟子光明的仁义之道已足以令人受益终生了,最后,再对孟子的仁义之道作一总结:一是其舍末逐本的思想,二是其独行特立的精神,三是其驾驭形势的气魄。
借一双眼睛看世界,所以很喜欢央视主持人写的书,崔永元的《不过如此》、水均益的《益往无前》、柴静的《看见》……都在第一时间细细品读。最喜欢的主持人是白岩松,同样的新闻,经白岩松的嘴一说就非常走心,关键之处的反问总能引起观众的思考。因此,继《幸福了吗?》、《痛并快乐着》之后,《白说》一发行,就通过三味书店订购了。
《白说》共分为“岁月(活着不是非赢即输)”、“价值(得失不是非有即无)”、“沟通(世界不是非黑即白)”、“态度(进退不是非取即舍)”、“时代(真相不是非此即彼)”五个部分二十余章,通过记录他15年来在各个场合与公众的深入交流,分享其世界观和价值观。书中内容涵盖时政、教育、改革、音乐、阅读、人生等多个领域,每篇文章后都有一篇“自己的读后感”,增加了文章的丰富性;用与读者相同的身份,做进一步跨越时空的交流。
许中国梦一个更好点儿的未来。
对于中国时政和改革,白岩松直言不讳,他说“中国结束了挨打的时代、挨饿的时代,正在进入一个挨骂的时代。”“眼下这个时代的不够公平,是通往更高层次的公平的必经之途。”“中国人似乎在用望远镜看美国,美国所有的好,都被这个望远镜给放大了。美国人似乎也在用望远镜眺望中国,但我猜他们拿反了……”记得奥运前夕,小姑子在美国的老板来北京考察,到了北京世贸天阶,被鳞次栉比的写字楼包围,欣赏着长250米宽30米的天幕上展示的中国实力,惊讶至极:“原来中国是这个样子的,这和纽约有什么区别呢?”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的物质快速增长创造了世界奇迹,GDP以年均10%左右的速度直线上升,世界排名由第十名升至第二名,不止翻了两番,财税的增长速度更是远超GDP的增速。不可否认的是,在追求GDP增长的过程中也积累了相当多的问题,而且现在似乎成了问题的集中爆发期。但我们不能因此责怪政府、痛骂社会。我们今天的社会发展模式,欧洲走过,日本走过,有人说是“中等收入陷阱”,但哪个成长期没有困难、阵痛?白岩松结合自己的成长故事讲述中国梦,这也是普罗大众走过的历程和该有的梦。
许舆论环境一个更好点儿的未来。
针对当下社会的纷纷扰扰,白岩松则在书中表示:“理性,是目前中国舆论场上最缺乏的东西,有理性,常识就不会缺席,但现在,理性还是奢侈品。也因此,中国舆论场上总是在争斗、抢夺、站队并解气解闷不解决。”“资讯爆炸时,别被忽悠了。”这是一个移动互联的时代,人人一个屏幕,随时可以发表言论。看过电影《搜索》的人,一定不会忘记白领叶蓝秋就是在不明真相的群众推波助澜营造的网络暴力中香消玉殒的。
新兴媒体,假新闻太多,传统媒体,时常态度失真。钱的力量太大了,市场的力量也太大了,一时间,虚假新闻和有偿新闻层出不穷,一味地迎合、媚俗、八卦,人群中的对立和撕裂也愈演愈烈。身处这样一个快速变革的传媒时代,如何处理自己与传媒之间的关系,面对纷繁复杂的资讯,如何拥有独立思考和独立见解,变得越来越重要。既不能彻底隔绝,也不能沉浸于此。不仅要选择接收什么样的资讯,还要选择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它。当信息趋于对等,每个人又学会了理性思考,负责表达,这个社会的舆论环境该会改观。
许个人成长一个更好点儿的未来。
在关于生活和幸福的话题中,白岩松写了一个细节:“曾经在飞机上看过一篇康洪雷(电视剧《士兵突击》的导演)的专访,被一个细节戳中泪点。康洪雷是我的内蒙老乡,当初当助理导演的时候,每天都要面对乱七八糟各种事。早上起床,总会有一番挣扎,然后对自己说,你康洪雷开心也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你打算怎么过?说完之后冲出屋子干活去。看到这儿我热泪盈眶,把杂志合上了……”有一段时间,因工作的纠缠和人事的纷扰,很有一种想一走了之的冲动,每天上班前都需要给自己鼓劲,几经挣扎才踩着点儿到办公室。读到这儿,一下释然,坚强锐利如他们,也会如此,于我更不足为怪。自此,一扫阴霾,一身阳光。人不是孤立的存在,每当遇到挫折和问题时,我首先想到的是去找一找合适的书籍,静下心来阅读。相信这世界上一定有这样一本书能在你不知所措的时候给你安慰,让你冷静下来整理思绪再次前行。
一部《白说》,没有教条,极少理论。只像一个充满睿智的大哥哥与你促膝谈心,以其凌厉但却无比平实的“白氏”话风直面现实,读来亲切自然,时时处处体现着白岩松对人生的参悟,作为新闻人的敏感和对社会的.责任感。
“说出一个更好点的未来”,就算“说了白说”,可是“不说,白不说”。《白说》是否真的白说,并不好说。但有责任感的媒体人和知识分子,应该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这段时间看了余华的小说《活着》,看完之后内心压抑了很久,老实说写这本书的读后感对我来说是十分困难的,总觉得该写些什么又不知道能写些什么,写活着的读后感势必涉及对活着的理解,而活着本身是个很深奥的话题。离交作业的日子越来越近,我又实在找不到其他可写的东西,拖延症的我在办公室艰难的码下这篇读书笔记,请各位书友指教。
《活着》讲述了主人公福贵坎坷的一生,出身地主家庭,从小养尊处优,吃喝玩乐无所不占,在赌输家产后从少爷沦为贫农,从此历经苦难的一生。
人们常说人总是在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福贵也不例外。在福贵赌输家产后,徐父并没有像以往那样要打死福贵这个“孽子”,而是心平气和的变卖了田地让福贵把债还了,徐母跟福贵说只要人活着,穷一点也没有关系,家珍也没有因为福贵落魄离他而去,这一切让福贵反省了自己以前的胡作非为,更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从某种意义来说,福贵似乎真正开始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
然而命运似乎没打算放过福贵,搬到茅棚没多久徐父从粪罐上摔下离世,母亲病重去城里抓药,因多管闲事被抓了壮丁,回来时母亲已经去世,善良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夫人被无德医生抽血过多而死,女儿凤霞因高烧变成聋哑人,在后来的日子里受尽委屈,最终得遇良人二喜,一家人以为可以开始幸福的生活凤霞却因难产而死,女婿二喜为养活家人在搬运时被水泥板夹死,但命运觉得给富贵的痛苦还不够多。外孙苦根因饥饿吃豆子过多而撑死。他的父母,他的妻子,他的一双儿女,他的女婿,还有他的外孙。除了母亲,剩下的亲人,都是福贵送的葬,都是他亲手埋的,几十年来,福贵送完了白发人又送完了黑发人,一生经历过许多苦难与痛苦活到了最后,却不断眼见着,承受着亲人好友的死亡。这种悲惨的人生遭遇,读者都能感到凄然落泪,何况福贵本身?种种的不幸不禁让人发问,福贵活着的意义在哪?
加西亚·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种所说:“一个人不是在该死的时候死,而是在能死的时候死”。对富贵而言,徐父离世后徐母、家珍及凤霞需要他,徐母离世后家珍、凤霞、有庆需要他……苦根死后“福贵”需要他,每次经历亲人离世都还有人是他活下去的希望,这些时候,他都不能死,他总是一次次在绝望中寻找希望。
福贵的人生虽然充斥着悲剧,他也不是没有幸福过。福贵被抓走期间音讯全无,徐母不断的跟家珍说福贵没有去赌钱的时候,家珍在得知自己时日无多时拉着福贵的手说下辈子还要在一起的时候,当二喜带着大队人马风风光光迎娶凤霞的时候,当得知凤霞怀孕自己要当外公的时候……作者余华以旁观者的身份记录着福贵的一生,但从文字间还是不难感受福贵对这些幸福瞬间倍感珍惜。就整个故事而言,即使悲大于喜,在书里都我们看到的都是主人公不断的将幸福放大,对苦难默默承受的乐观精神。
刚开始《活着》这本书的时候我的疑惑是作者为什么会给这本书取名叫“活着”,明明书里到处都充斥着死亡,书中出现过的名字除了福贵到后面基本死完了,后来想想,作者是以死亡为读者讲述活着的意义吧。如作者在序言所写“活着,即是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人活着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令我最佩服的就是作者在描写两方交战时的高超技巧。就拿杨志和索超在大名府的那场比武来说吧。不谈两人的盔甲武器,也不谈双方打斗的场面,单是两人的马,作者就写得活灵活现。索超的马“色按庚辛,仿佛南山白额虎;毛堆腻粉,如同北海玉麒麟。”而杨志的马“骏分火焰,尾摆朝霞,浑身乱扫胭脂,两耳对攒红叶。”作者观察细致入微,虽然在这里只用了比喻的手法,但在描写杨志的马时却用了四种不同的物来比喻马全身不同的红,使人觉得可信、真实,足可见作者技巧的巧妙。 除了看,当然也要思考,我思来想去,就是一个问题不大清楚,那就是何为好汉?一个人的好与坏是由法律、真理来判断的,那书中所谓的好汉是以什么为标准的呢?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那是兄弟情深,也就算了。可他血溅鸳鸯楼,把气撒到了别人身上,连在张都监家看马的也被他莫名奇妙地杀了。这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连面都没见几回,有什么理由杀他?就因为他帮张都监看马?武松见孔亮喝酒吃鸡,自己只有熟菜,便打跑他,自己霸占了,这也能称作好汉? 想着想着,倒也想出了几分道理。以前,人们把“义”看得特别重,史进不就看在朱武和杨春重义气上,放了陈达吗?如今,做事都得依法律,如果也学他们一样,反而会害了别人。
因此,时代变了,人的观念变了,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把它当成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