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逊飘流记》
好词:
搁浅、兜底、吞噬、烟波弥漫、泅水、山坳、恭顺、惊魂甫定、斑斑印记
好句:
我简直吓坏了,呆呆地占在那里,就象挨了一个晴天霹雳。
看到这情景,我怒不可遏,早把恐惧置之度外。我在心里发誓:下次再看到这种暴行,一定不放过他们!
这里地上结满了许多瓜类,树上挂满了一串串的葡萄,有数有大,还有黄灿灿的柠檬。我顺着果园的斜坡望去,到处是一片清新翠绿的美景,这是我心里充满了喜悦,顿时感到自己成了这块富饶的土地的无可争辩的主人。
开始做一件事的时候,若不是预先计算一下需要多少代价,若不是预先对自己的力量做一个正确的估计,那真是太愚蠢了。
“少而读书,如日出之阳;壮而读书,如日出之光;老而读书,如炳烛之明。”读书可以成为每一个孩子积蓄成长的力量,读书可以满足每一个人心灵深处的需要,可以照亮学生前进的道路。因此,作为老师的我们,应该重视读书的重要性。因为书籍不仅能带来知识,还能带给读书者快乐 、宁静和收获 。
对于读书,我觉得我们老师应该起到好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多读一些励志、科普的优秀名著,是书本真正成为学生的好朋友。
为丰富学生的课外阅读生活就,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和文化道德素质,激发学生们的阅读热情,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我觉得应该营造良好的班级书香文化。
一 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就是营造书香班级文化的重要途径。
班级不仅是传授知识的场所,也是探究知识和发展潜能、拓展技能的场所,还是老师引导学生实现师生互助共赢,展现师生智慧的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读书兴趣,形成正确的价值认同,把学生的读书兴趣热情推向最高潮。
1 开展体现阅读。有了好的读书环境,有了好的书,还要让学生爱上读书,有充足的时间来读书。让每个学生都有一份读书计划,根据每个学生的不同情况,让学生自己制定自己的每月读多少书,一个学期读多少书。读书,但是不能读死书,要与快乐相结合,同学们在读书的时候,教室内播放一些轻音乐,让孩子们一边享受音乐的熏陶,一边在书海里快乐的遨游。下课时,同学们可以边做游戏,边回想一下上课的内容,例如,跳绳时,可以复习一下语文课本的古诗词、优美的句段。游戏、学习两不误。
2 积极准备好读书节的各项活动学校设定读书节,让老师和学生在读书实践活动中以师生对话,为精神打底,为人生奠基,以经典为友,为博览同行,为生命添彩。开广阔的视野,体会学习的愉快就,享受生活的快乐。读书节日里,认真组织班级学生积极准备,从而促进学生的读书质量,提高学生的阅读兴趣。
3 阅读经典篇章 根据学生的知识水平和阅读能力,分年级介绍贴近学生生活,益智有趣的读物,帮助挑选浅显易懂的童话、故事、儿歌、优秀小说等。如《十万个为什么》《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加强课内交流,课外延伸阅读,拓展孩子们的知识面,如讲授《卢沟桥的狮子》时,可以让学生先收集卢沟桥的相关图片、资料,再结合在课堂学习的基础上,体会文中的情感, 使让孩子们的知识面纵横沟通 ,提高阅读的质量。
4 开展同读一本书活动同学之间可以共同读一本书,这样,可以让孩子们交流各自的读书感想,在获取知识的同时,提高他们的沟通能力,享受交流的快乐,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审美情趣,接受中华传统的文化熏陶。
5建立图书角在教室的一角让孩子们拿出自己的觉得好的书,愿意与同学们分享的图书贡献到图书角,成立班级俱乐部,让班级中爱读书学生以点带面促进读书活动的开展,丰富学生的知识。
5 用好读书笔记在组织阅读的同时,让每一个参加学生都准备一本读书笔记:首页上写上个人资料,扉页里积累好的句子、成语,也可以写自己读某一本书或一句话的读书心得。也就是说,在阅读过程中,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将有关的词语、句子、段落、或整篇的文章摘抄下来,或对阅读的重点部分画上记号,这样,将警句名言摘抄下来,可以为以后的作文积累丰富的素材,也可以将一些报刊上有趣的画面、内容剪下来,粘贴在本子中,让读与思共,思与读随。在阅读的过程中教师要指导学生要学着运用自己的阅历和知识去审视对比、评判书中内容,并及时记下自己的读书感受和疑点。总之,读书要做到手脑并用,阅读才会变得更精彩,更实效,既培养了学生的阅读能力,又锻炼了孩子们的动手动脑能力。
二 作为老师的我们在学生读书时我们更应该多读书。
1 我们可以利用自习课,语文课,课余时间为孩子们朗读经典作品,讲一些励志,有趣的故事,提高学生的读书兴趣。
2 教师之间应该相互交流,使自己能够更好地教导学生。各种主题活动的开展可以极大地激发学生们的阅读兴趣,启迪孩子们的智慧,也可以带动更多的学生加入读书队伍。在书香的浸润下,使学生在读书中不断成长,进步,使校园在朗朗读书声中增加魅力。
通过我们的努力,我校一定可以成为一个多彩缤纷,激扬快乐,活力十足的校园。
读了《小兵张嘎》这本书,我不禁为他的勇敢、机智,在困难面前临危不惧的精神而钦佩。
在1943年,日本鬼子来到冀中的白洋淀,在扫荡的时候,与张嘎子相依为命的奶奶被鬼子打死了。张嘎子的老钟叔也被鬼子抓去了。为了给奶奶报仇,也为了救出老钟叔,张嘎下定决心要加入中国共产党。嘎子在城里遇见了钱部长……当上了一名侦察员,帮助钱清云侦察敌情,和他一起打仗。在一次打仗过程中张嘎的腿受伤了,他把伤养好后又继续和钱部长一起作战,打死了不少鬼子。在十字街的时候,成群的日本鬼子在街上扫荡,见人就杀,见东西就抢,嘎子勇敢地冲了上去,放起鞭炮,把日本鬼子吓得乱成了一团,举起枪乱打。张嘎他们趁机消灭了所有的鬼子,救出了他日夜盼望的老钟叔。看完这本书时,我把张嘎佩服得五体投地,特别是他的勇敢、机智。
看着张嘎的事迹我想到了自已,张嘎什么都不怕,与日本鬼子周旋,可我呢?别说打鬼子了,就是晚上一个人在家里写作业,我也不时回过头看看爸爸、妈妈散步回来了没有。家里没了父母就冷冷清清的,只有写字的“沙沙”声和闹钟的“嗒嗒”声,心里不由地泛起一阵恐惧,当外面响起了一阵轻轻的脚步声。“谁!”我转过身大声喊,声音里带有几分畏惧,想起电视上的恐怖片,啊!好吓人!“别怕!世上没鬼!”我轻声地对自己说,又回过头来写作业。“咚咚!”是谁在敲门呀?会不会是……想到这儿,我不禁吓出了一身冷汗。这时,爸爸、妈妈回来了,问:“瑶瑶!一个人在家怕吗?”“有一点儿怕!”我回答道。“你不要怕,看看张嘎,在那个年代战争随时威胁着他的生命,可他在鬼子扫荡的十字街勇敢地冲上去放鞭炮,多么勇敢和机智呀!你应该要向他学习!”爸爸说。
张嘎是好样的,他在危险前不退缩,在敌人面前不畏惧,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如果,你是一名犹太人,是德国人的眼中钉、肉中刺,你会怎么办?是不甘于现状,殊死搏斗;还是无奈地被德国人抓走,去集中营?犹太女孩安妮一家,选择了一个特别的方式——藏匿在一座大楼里,善良的他们还接纳了范丹一家人以及牙医杜塞尔。于是,安妮用每日一记的方式记录下了八个人在“后屋”的藏匿生活。
安妮是一个开朗的女孩,她那古灵精怪的文字常常令我忍俊不禁;而安妮的姐姐玛格特安静温和,她从容不迫的处世态度则让我十分佩服……后屋的男藏匿者们各有各的长处,可是几个生xing暴躁的女士就不那么友好了。安妮以自己活泼的性格受人喜爱,但是她那倔强、钻牛角尖的坏毛病可让人讨厌了。安妮在后屋的日子一天比一天糟糕:人造肉汁成了宝贝,黑市上的食物配给证开出了天价,每天只有褐豆和土豆充饥……可是为了生存,他们都咬牙忍下来去了。直至有一天,几名便衣盖世太保冲进“后屋”,抓走了包括安妮在内的.八名藏匿着,一直以来掩护他们的朋友也同时被捕。不久以后看,除了安妮父亲,其他气味藏匿着全部死亡,给这个阴暗的世界留下了一抹血红的记忆。幸存的安妮父亲,将安妮的日记出版,这个花季少女的日记感动了全世界。这首如血的泣歌也久久在人世间流传,让人们流泪,让人们醒悟。
安妮仿佛在书中悲鸣:如果没有那场残暴的战争,是否我能活下去?如果没有那无情的盖世太保,是否我还能活下去?如果没有痛恨犹太人,是否这场血腥的战争能消失?为何要有这样的战争,为何要欺凌无辜的犹太人?为何要在历史上用力抹下鲜红的一笔?为何要让世间有这样一首哀鸣的悲歌……
今天,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巴克是法官家的一只爱犬。因为美国20世纪的“淘金热”而被卖到北部极地去拉雪橇。在辗转过程中,因为性格暴躁而遭到一顿毒打,又眼见自己的同伴——一只南方狗遭到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它第一次认识到“大棒”和“利齿”的残酷性,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决挺住,绝对不能倒下。行进到路程的一半,巴克的野心占了上风。它不断的制造麻烦,意图挑战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最后引发了一场恶斗。巴克赢了,并且取代了斯比茨的领头位置。极地环境恶劣,生活的艰辛,还有行路跋涉之苦,它都挺了过来,并且变得更加结实强健。接着,巴克又落到了根本不适合来北极探险三个男女的手中。它们陷入了困境,面临灭顶之灾。这时,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它。桑顿对巴克十分疼爱,巴克对桑顿也非常忠诚。它几次救了桑顿的命。桑顿遇害后,巴克加入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
读了这本书,我最钦佩巴克坚强不屈的精神。无论极地的生活多么艰苦,条件有多么恶劣,它都战胜了这些困难。巴克还很聪明,在极为严酷的生存斗争中,面对各种各样的人与狗,它都能保护好自己,坚强的活下来。巴克它懂得感恩,它三次跳进湍急的河流,冒死就出桑顿,它近乎尽全力追咬杀害桑顿的土著人等等。
我想,做人也是这样。在任何环境下都要坚强,还要知道遇到品行不端的人怎样保护好自己,并且懂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个道理。
终于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取代这一看似注定的悲剧。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悲剧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悲剧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曾经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希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这一悲剧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后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己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己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直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生命诚可贵 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 两者皆可抛
《牛虻》一书也使我看到了自己的渺小。为死亡所缠绕的肉体和灵魂是何其痛苦,我们有什么理由为身边那一点点轻如尘埃的小事而埋怨、哀叹!没有什么事能使我们放弃对信仰的追求与生之希望,没有什么沟壑是不能逾越的!只要你找到了前进的方向,你为什么还要停滞不前呢?我的太阳到底在哪里呢?难道世俗便是真理、便是希望吗?第一个走出这一步的人固然是艰难的,但是,再困难也得朝前走,即使没有志同道合的人,甚至有人嘲讽与阻挠,也要坚定地走下去!有什么让你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呢?
这部小说如此大名鼎鼎,想写写读后感,也一时塞住了起来。
这些年来前前后后读过几遍,有时断断续续,不如少年时代的阅读那么专注。可每一次读起来,不得不佩服塞林格对意识流的表达能力,每一个少年都能读懂里面的共鸣。
我想我自己是早熟叛逆得很的,十五六岁的时候就决定逃避现行的愚蠢教育体系,无奈父亲手段更为高明,耐心将我引导回归,最终没有闹腾还安安生生考了大学。那时就是见不得这愚蠢的世界,尽管自己根本就没有见识过世界,自以为自己就是世界。
《麦》里面最最撞击世人内心的这段话: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好了。
我们都是那些跑起来不看方向的小孩。八零后这一拨人,在体制内学习着呆板的知识,内心忙乱却又荒凉,想要大声说话没有人听也就罢,关键还不知自己到底想要表达一些啥。我们这一拨人最原始纯真的天分,是真真实实被这制度被这愚蠢的教育体系害惨了。
如此一来,这还真是一篇纯粹的读后感,小说本身确实不值得费墨剧透,读过的人自然共鸣点头,还未读过的人也一看就懂:嗯,这是一部叛逆的青春咆哮。
《麦田守望者》是美国作家塞林格的名著。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有着敏感、好奇、焦躁、不安、想发泄、易冲动的个性。这与我身边的人都很相似,他是我们心情的真实写照,他做的事情都是我们想做而又不敢做的。
从书中我也体会到了教育需要“顺性而为”,在于引导而不是强制,也就是大人们常说的“读书只有自己要了才读的好,靠别人逼是没有用的”。孩子之所以能够无拘无束地做游戏,首先在于主人公给了提供了一个释放童心,张扬个性的精神家园——麦田。这次的语文月考中,有一道类似主题的题目,就是让我们体会只是不可能永远是老师灌输给你的;而一个月左右前,在某个语文的讲座上,我也曾看到过内容类似的文章,其中很明确的给出了一个精辟的结论——教是为了不教。仔细想想一点也没错,我们现在学的不仅仅是知识,更重要的是做人。
理想是人生的路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麦田守望者》是美国作家塞林格的名著,其中谢幕时的一番话写出了作者心中的理想教育:“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转—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祝我整天的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麦田里得守望者。”这番话我们仔细揣摩了一下,会得到一些启示。
第一、教育需要“顺性而为”,在于引导而非强制。孩子之所以能够无拘无束地做游戏,首先在于主人公给了提供了一个释放童心,张扬个性的精神家园——麦田,或者允许孩子们进入麦田,却有很多的规定。这样孩子们兴趣达不到极限,也不会有自由精神,更不会有创新精神,甚至会觉得恐喝。
第二、教育的成功的智慧在于找到支点,起学生的能力发展和生命成长。守望者并不是一名游戏的旁观者,而是敏感地发现了游戏中的关键点——悬崖,守候于此有四两拨千斤的功效。这不正是我们所谓的抓住契机吗?智者与方法变是无形的支点。
“守望”是一种习惯,一种智慧,更是一种境界,一种品质。为了学生的成长,教育需要更多“麦田守望者”。
刚读这本书时,很不适应书中的文字风格:语言粗俗,脏乱连篇,一副玩世不恭的嘴脸,文中到处充斥着“他妈的”、“混账”、“杂种”等词。我暗想,看完这本书,我会不会也学会了脏话,在日常生活中拿来就用呢。还有,小说的名字《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个对什么都不惯甚至憎恨的少年,一个游荡在大都市里的孩子,与麦田有什么关系?直到最后他被妹妹问及将来想当什么的时候我才真正明白。
故事从主人公十六岁少年霍尔顿第四次被学校开除起笔,讲述了他游荡纽约街头的经过以及其复杂的心路历程。
这位出生于中产阶级家庭的少年因为厌恶学习,除了英文外没有一门及格的中学生,终于被一所优秀的学校潘西中学开除了。这已是他第四次被学校开除,在学校把通知寄到他父母那之前,他并不打算提前回家,所以,他决定在星期三之前不回家。于是,他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抽烟,酗酒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他所看不惯的“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而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做着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他几乎看不惯周围发生的一切,他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假装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要真正这样做,又是不可能的,结果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之中:他这一辈子最痛恨电影,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里消磨时间;他厌恶没有爱情的性关系,却又糊里糊涂地叫来了妓女;他讨厌虚荣庸俗的女友萨丽,却又迷恋她的美色,情不自禁地与她胡搞。
但是他对两个人的感情是真挚的。一个是琴,她曾经的邻居。她很想知道琴有没有放假回家,却又怕听到琴的妈妈接电话后的盘问。而为了看看最他疼爱的妹妹菲苾,他终于做出了最大胆的行动——冒着被父母发现的危险潜入家中。在作者的描述中,你可以发现所有的人都那么“假模假样”,但菲苾除外。这个漂亮可爱聪明的小女孩令读者眼前一亮:真挚、善良、勇敢这些词都不足以表达我
对她的喜欢。霍尔顿深夜潜入家中探望妹妹时,父母突然回来了,她的担心和机智令人感动;当接到霍尔顿的纸条,得知哥哥要只身“去西部”时,她收拾好衣服拉着笨拙的手提箱要与哥哥一起走······看到这,我的眼睛都濡湿了!多么好的妹妹!多么纯洁的心灵!她还是个孩子啊!菲苾不喜欢哥哥满嘴的脏话,批评他“不喜欢正在发生的任何事情”,叫他“不要咒骂了”,问他将来当什么,是和爸爸一样当律师,还是想当科学家。在他的执着面前,霍尔顿一边心烦意乱,一边不得不逼迫自己想清楚他究竟喜欢什么,他长大后想做什么。这时,他提到了一首诗,名叫《假如我在麦田里遇到你》。他说“不管怎样,我老是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着,要是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到这里,我被深深地震撼了!这位表面上对一切都无所谓甚至嫌恶憎恨的少年,内心充满了孤独,在彷徨无助中竟能有如此美好的心愿,不得不令人重新审视他了!他自己所经历的不正是这样一场游戏吗?他在狂奔,他不知道自己在往哪儿跑,他其实就快要到悬崖边了,而此时,她的妹妹——老菲苾就是那麦田里的守望者,她捉住他了!因为,我们从下文得知:霍尔顿答应她妹妹他一定回家,他不会一个人去遥远的西部,而且真的回家了!
看到结尾,我意犹未尽。作为一名教师,我们的学生又何尝没有霍尔顿这样的苦闷与彷徨?他们表面上嘻嘻哈哈、对一切无所谓,内心又何尝不是充满了叛逆与孤独?而我们,能不能做好麦田里的守望者,捉住那些不知不觉跑向悬崖的孩子们?
在书本的的海洋之中,有无数本好书,正是这些好书打开了人类知识的大门。最近,有一本书让我受益非浅,这本书就是:《环游地球八十天》。
这本书的主人公福格先生是一位绅士,他带着仆人打算八十天环游戏地球,可在行程中福格先生被圈入了一场逃犯风波,被拘留了,后来,福格先生以为没有成功的在八十环游地球。当他万念俱灰的时候,仆人突然发现因为时差原因,他们这次环游地球并没到八十天,终于,福格先生成功了。在读过这本书之后,我有了许多感悟,我十分佩服福格先生,他总是对未来充满无限希望,沉着稳重,而他那种不怕困难不断前进,当面对危险时,仍能顽强克服的精神让我十分感动。
在故事中,当时只有火车,轮船的时代,福格先生却只用八十天环游世界,而现在有了飞果机,环游世界也许只需要用四十天,这正如福格先生所说的一句话:“世界开始变小了”。
在我们的生活中,每个人都有理想,但在现实面前却没有了最初的梦想。通过看《环游地球八十天》这本书中福格先生为了自己的目标而坚持奋斗,最终实现了自己最初的梦想,我们没有理由不去为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在追梦之路上像福格先生一样坚持,勇敢地向自己的梦想前进。
除此之外,我感到福格先生的一种精神,是我们必须要具备的,这就是冒险精神。冒险精神就是敢想敢干,有冲劲,虽说这些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这也正是我们所缺少的。
福格先生的品质是高尚的,所以说我们应该学习他敢想敢做,为自己的理想坚持奋斗,最终成功。正如他所说:“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尝试周游世界”。
作者为塞林格,中英文两种语言所写,就看了中文的。
书本讲述了霍尔顿,一个中学生被学校退学(已多次被不同学校退学)后,到回家之间3天游荡时间内的见闻以及自己内心的想法。
霍尔顿是一个比较叛逆的小孩,也许因为自己从小就属于比较听话的那种,对于“坏小孩”的心理思想了解的还不是那么多,这本书中让我了解到叛逆的思维的中学生的想法,包括对待同学,亲人,社会,以及对于自身未来的不是很成熟的理解。在这个时候正确的引导是很关键的,但是往往由于叛逆的思维会对师长的劝说置之不理,所幸的是一般会有一个对小孩有影响的人物,就如小说中的菲比,霍尔顿的妹妹——这些人必须对叛逆的小孩进行准确的劝说才能回归正途中……
看到此书中的人物,复杂的心理,就想到我亲爱的妹妹——可惜我没能很好的指引她,当初的自己并没有那么强的内心和魄力……
那天去书店,我从一大堆世界名著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
带回家细细阅读,只觉得爱不释手。
整篇小说用第一人称的口吻来叙述全书,以细腻的笔触描写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四门功课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6岁少年。他因被开除而又不敢回家而开始了流浪生活。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他厌恶这个世界,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但他自己却挥霍无度。
表面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纯净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就在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这段话:“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幻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但是最后,霍尔顿还是不免对现实社会妥协,成不了真正的叛逆,这可以说是作者塞林格和他笔下人物霍尔顿的悲剧所在。
由此,我想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虽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多少人走着却困在原地,多少人活着却如同死去,谁知道我们该去向何处,谁明白生命已变为何物……”,汪峰的这首《存在》曾经带给我深深的震撼,我们该如何存在,在人生的岔路口该怎样选择?这个听起来哲学意味颇浓的问题其实活生生的在我的生活中上演,与《解忧杂货店》不其然的相遇似乎拨开了我心灵上的迷雾。
也许是内心的困顿,当《解忧杂货店》呈现在眼前,然后,就是完全不设防的翻开第一页,一眼成痴。意外的惊喜,使我几乎是一口气不舍得停顿地想把构成全书的既独立又丝丝相扣的六个故事看完,但又隐隐为看完之后可能产生的失落感而焦虑。是的,看完书后,我几乎一宿没睡踏实,萦绕在脑海中那弥漫全书的忧伤、无奈和宿命感一直挥之不去。
故事的开头,三个因为偷的车抛锚,只能在天亮之前暂避到废弃的杂货店里的无业青年,无意中在店里的牛奶箱里接到了一封来自于过去的咨询信。原来这个杂货店在三十多年前,是一家能够解决任何烦恼的杂货店,晚年丧偶的店主因为一封封求助的来信,重新找到了被需要的感觉。因缘际会,店主去世之后的来信,就这样来到了他们的手中。而那种被人信任和需要的感觉,是他们在很久以来都没有感受过的,因此,他们开始提笔,以“浪矢杂货店”的名义给人回信——尽管错别字很多,语气也粗鲁不文,但是他们和浪矢爷爷一样,是真心对待这些信的。
翔太、敦也、幸平,他们三个人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愤怒和抵触的情绪,这是多么熟悉的情感啊。曾经的我,为爱情从东北老家来到这个陌生的江南水乡,总有那么一些日子,看待这个世界的方式是失焦的,因为不被人需要而找不到存在感,因为力量太小而无能为力的挫败感逼得我要发狂,所以我拼命地想抓住一些什么,来确定我在这里的位置,一些可以帮我找到自己是谁的理由。
明明这本书名字叫做《解忧杂货店》,不知为何开头就读的我心事重重,最后那封回复给白纸的信却又像夜晚天空中的航空线一击中心,好似眼睛发出了亮光却不知何时已然饱含泪水。
这本书打到我心里,让我怀念所有被感动的时光。比起声画,被书打动更让我幸福,那种只是自己感受到的触动和寂寞,没有渲染,没有音效,没有那些潜移默化添上的东西,只是留白给你,自己填满的天马行空,可以肆意想象和参与,真好。人们彼此并不知道,也许过去或者未来的自己,会与他人的命运这般紧密相连,认真作答的每一个人,其实都是在向自己发问。最后的最后,当这个夜晚停滞于杂货店中岁月的光芒消失,人们将会迈出这个屋子,去书写虽然不一定美好,但是也真是因为不可思议地充满了未知而百般精彩的人生。人们会去承认自己的错误,去完善自己的将来,去努力为了梦想而奋斗,去不留下遗憾的勇敢而诚实地活着。人们会遵守诺言,会相互帮助,会心怀爱与真。如果眼中有泪水的话,也一定会有像泪水一样闪烁的光芒。
浪矢爷爷曾经和他的儿子说,“很多时候,咨询的人心里已经有了答案,来咨询只是想确认自己的决定是对的。”这就像抛硬币一样,把硬币抛到空中的时候,也是有了选择的时候。他们只是迷途的羔羊,手中都有地图,却没有去看,或是不知道自己的位置。”“地图是一张白纸,这当然很伤脑筋,任何人都会不知所措。可是换个角度来看,正因为是一张白纸,才可以随心所欲地描绘地图。一切全在你自己,一切都是自由的,在你面前是无限的可能。”在最后的信中,浪矢雄治这样写到,这是解忧杂货店最后的回答,也是作者对于我们的回答。又或许这本书就是东野圭吾给我们的一封牛奶箱回信,温柔地告诉我们人生的滋味。
无论你是什么人,懦弱自恋疯狂失意;无论你做着什么工作,白领蓝领灰领,无论你身在何处,只要你相信自己,热情的用心的真诚的活着,那就是成功的;不论你在人生的岔路口怎样选择,真实的面对自己、面对现实,跟随心的脚步,心之所向,那就是你的人生,那就是你的存在。
合上书,嘴角上扬,我似乎看到了自己来到了这座神秘的时光机杂货店,跑去后门的牛奶箱旁投一封信,写给6年前的自己。“去梦吧,去爱吧,你要知道,梦想喜欢义义无反顾的勇士,眼泪有着不可思议的热度。”
庆幸我们一直在一起,拥有那么多美好的时光!谢谢!
一本好书总会给我受益匪浅的地方。今天我读了《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我拿起这本书时,没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那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20世纪50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刚刚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的大背景下,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改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像。社会不断进步,人门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了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坠入平庸。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是的,有了理想就有希望。《麦田里的守望者》让我受益匪浅。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读书是多么重要啊!读书可以让我们学到丰富的知识,还可以使人进步.
平时我们还应该多读一点书,而且要读好书,比如说:科幻.作文.童话.寓言.神话等一些有用的.有意义的书.不过,像漫画这样的书,最好还是少看点.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认为多读书对写作是有好处的,在读书的时候要多积累一些好词好句好段,再把它们抄在笔记本上.还要多学习别人的写作手法.内容,这样在写作的时候,积累的和学习到的东西就可以派上用场了!
书,是我们的好朋友;书,也是我们的好老师;我们谁也离开不谁,书这个知心的老师,这个称职的老师!
你可曾试想过,如果有一天,你被学校开除了,你会如何继续自己的生活?是就此堕落,一蹶不振还是抱着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的想法,重整旗鼓?然而异国的霍尔顿给了我们他的答案。
霍尔顿,一个在众人眼里离经叛道的人物,作为学生,却喝酒,抽烟,满嘴粗话,甚至是逃学,与一个学生的形象格格不入,更像是叛逆者的代表。终于有一天,他被学校开除。就此,他开始了自己的探索,探索真正意义上的纯洁与真理。然而,在纽约城游荡了两昼夜,事实又将他拉回虚伪的成人世界。这两昼夜的经历,给了霍尔顿答案,他的探索戛然而止,最后,他再为自己做了一次选择,他让自己去了精神病院。而关于的他的消息也就此而止,任人们去想象他之后的经历。
书中的霍尔顿或许是个结结实实的反面人物,好叛逆、酗酒、撒谎。种.种劣迹似乎让人们所不耻。然而,他却是那个世界里最纯真的人物。他是彻彻底底的善良,以至于彻彻底底的脆弱,以至于不能融入这个邪恶而又充满虚伪的成人世界。
“我将来要当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的一群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玩……我呢,就在那悬崖边,我的职务就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是主人公霍尔顿的一段话。正如他所说,他唯一的理想便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护那些天真无邪的儿童。他想做的只是守望。他所想守护的,是孩童们所拥有的纯真,是孩子们对自己最初理想的坚持,是孩子们对他们心中美好世界的渴望。他试图凭借一己之力,保护孩子们不掉入悬崖之中,因为悬崖之下是一个与理想截然不同的世界。那里充满虚伪,谎言,自私……那里有的,只是污秽。一旦陷入只会越陷越深并被一点点改变,最终失去那个本真的自我。为此,他必须付出自己的一切,死守住这最后一道防线。他所期望的,是希望寻找到那个黑暗世界里残存的纯洁和真理,他希望他的朋友,老师,亲人都能和他一样,守护住自己的纯真。尽管结果并未如他所愿,可他依旧在等候,他望着那悬崖,祈望能有一个人脱离那个世界,加入他的团队,一同守望。他的守望,是对他所面对的那个黑暗的成人世界的不满,是对自己内心深处的纯真的恒久守护。
现在,试问自己,你够“叛逆”吗?似乎谈不上。一切的蠢蠢欲动早已被父母,被学校扼杀在萌生之际,以至于让我们已经忘了什么是叛逆了。现今的生活早已有人替我们安排好了,一切像流水线般前进着,下一步该怎么走不需我们自己考虑,旁人自会告诉你答案。这样的生活,只会将自己变成毫无思想的行尸走肉,在现实里一步步堕落,最终坠入那悬崖之下,被社会所隐藏的黑暗所吞灭。
我们,该叛逆了!我们该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决定,用自己的方式活出自己的精彩!我们也有我们该守护的东西!年岁的步步高升将我们一步一步推向社会的各个角落,推向那个尚未接触的成人世界。那个世界里,我们或许会迷失前进的方向,但我们决不能迷失自我,迷失天真,善良,自然,公益这些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部分,这是我们该守护的。我们也有自己所祈盼的!我们期盼有一天自己的纯真不改,而能帮助人们从那悬崖的底下爬上来,重获他们曾经的纯真;我们期盼我们所守护的孩子们不曾靠近悬崖一步,始终拥有着让人所羡慕的美好童真,并最终有一天接替我们的岗位。
我们将是叛逆的一代,我们的血液里激荡着我们所与众不同的叛逆。我们知道自己的前进方向,我们的人生由自己来规划,我们有我们的信仰——守护住自己的本真。我们将坚持着守望,守望自己的理想,守望这个时代的纯真,守望人性最初的美好!我们将用我们自己的方式让生命完美地绽放在这个时代的上空,用生命的力量敲击出这个时代的最强音,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构筑起这个时代的丰碑!因为,我们将是这个时代的守望者!
《野性的呼唤》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里面讲的是:小狗巴克是狗和狼狗的杂交,它生活在温暖的南方,它很温顺,没有警惕性。有一天,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子,被带到寒冷的北方,做一只雪橇狗。它被人打,被别的`狗欺负,于是,它努力为生存做斗争,祖先的野性从它心底爆发了出来,渐渐变得威猛、残酷、狡猾,它咬死了原先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又在荒野狼群的呼唤下,逃入森林,变成了狼……
巴克原本是一只温顺普通的狗,但它具有狼的血统,第一个主人大法官就应该把它放回大自然,大自然才是它真正的家。而园丁,要不是他,巴克就得不到生活的磨练,也没有野性,不会变成自由的狼。拉雪橇,对巴克来说,是一堂重要的课,知道了在自然界中,弱者是无法立足的,要成为强者。巴克随着环境的恶劣变得残酷,才变成了狼。
其实,我觉得巴克很可怜。因为它特别爱它的主人,在被可恶的园丁卖掉之后,它再也不能和法官的孩子们嬉戏、打闹,不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不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它的安逸幸福的生活从此结束了。在经历了种.种艰难困苦之后,特别是它爱的第四个主人桑顿死了以后,它不能听桑顿亲切地骂他、温柔地抚摸它,它必须抛开这些美好的事物,投入到恶劣的环境里,成为狼的首领,获得自由。
巴克是靠自己的力量才得以生存的。我们也一样,生活中免不了要经历一些困难、挫折,只有自己去努力克服,才能适应每一个新环境。
《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霍尔顿,他是一个四门功课都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5岁少年。他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满嘴"他妈的、混帐"。因被开除而又不感回家而开始了他维时几日的流浪生活。他厌恶这个世界,他认为大人叫他读书就是为了以后能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自己却挥霍无度,说自己"不是把钱花了就是扔了,是个十足的败家子。讨厌别人谈论酒和女人,自己却醺酒、恋美色,并且在流浪的几天里糊里糊涂地找来了妓女。自己想的和做的无法统一使他痛苦万分。他所唯一敬爱的老师也竟是个异性恋。就在这重重矛盾中,他无法自拔,最终躺在了精神病院中。
《麦田里的守望者》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备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
主人公霍儿顿是我读过的文学作品中为数不多的反面形象之一。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纯洁的一面。外表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污浊、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幻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相对于他那两个糊涂的室友,霍尔顿更清楚的认识到了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而他厌恶这一切,因为厌恶,处于青春期的他就越发的那样做,似乎是一种反抗。
很多时候,我们将自己的不满与叛逆小心地匿藏于心中,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欺骗。为了追名逐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心,那些真实的想法渐渐被封存于心底,或许是一种自我保护,毕竟将自己完全袒露于这个陌生的世界中是不安全的。"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麦田里的守望者》中,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的老师,那位有异性恋之嫌的安多里尼的经验之谈。这就是理智与成熟吗,我不敢苟同。但仔细想想,安多里尼的认识倒也无可非议,在这样一个理想主义早已远去的年代,我们多数情况下不得不带着面具生活,不得不让自己屈服于种.种压力,为了生存,我们必须丢掉儿时的纯真和对生活的理想,在忍耐、克制甚至卑贱中生活,这听上去有些残忍,但是却又无奈。谁的愿望会是去当一个麦田守望者呢?或许因为霍尔顿身为富家子弟才使他表达出了自己最真实的愿望。然而现实总是现实,霍尔顿最终回到了现实世界中,外表上是因为妹妹的挽留,但事实上霍尔顿也无法离开自己所处之地,或许他自己也明白。流浪的结束也预示着青春期的他锐变的结束。"人只是在不断地出逃和回家中艰难地长大,真实的生活就是在这过程中出现了意义。"我们是否也体会到了呢?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的确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生活在新时代的人,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如果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纵然生活有时也会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坚持自己的理想,不断努力!
读了《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确让人感到了莫名的悲哀,进而象霍尔顿一样,竟对生活充满了绝望的痛苦,就象一些评论家所说的那样,这本小说"明显地过于引人伤感",具有一种"内在的死的欲念"。当然,我们对生活的过程是充满着热爱的,生活中不仅仅只有痛苦和烦恼,还有许多值得去追求和奋斗的东西,甚至生活本身就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
说起来读这本书,读的过程中心情是挺沉重的,这是一本让人不太愉快的作品,有着阴郁、灰暗的格调,但是书中主人公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还是给了人些许慰藉。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
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
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题记
这是一部用血与泪书写成的悲壮篇章。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我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国民党反动派的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但是他们不畏强敌在监狱中与之进行不泄的斗争……
“为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把牢底坐穿”,“失败膏肓土,成功祭苍生”,“毒刑拷打算得了什么?死亡也无法叫我开口”。是什么?让共产党员有这样的意志。这些人都不是当时一些家庭条件困难,吃不饱饭,穿不暖衣的,都是一些青年知识分子,从小都有富裕的家庭生活和优越的生活条件。但是在自己的人生实践选择道路当中,他们投身于社会革命,为整个国家民族和大多数的利益进行实践,这崇高的选择促使我们去思考,人应该怎么去活着?人应该怎么去奋斗?人应该怎么去确定自己的价值取向?以及个人对国家对民族对社会,应该所尽的责任和承担的义务?
当我们坐在温暖的家里悠闲地喝着热茶时;当我们在设备先进的校园里读书时;当我们在假期里快乐地玩耍时,我们是否会想起几十年前为了建立新中国而勇敢地与敌人作斗争的烈士们?是他们让我们过上了美好的生活,是他们使我们的祖国强大了起来!这种抛头颅、洒热血,为共产党,为一代代人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学习!我们要将先辈们的精神一直一直延续下去,让我们的国旗在我们的国土上更加骄傲地飘扬!红岩精神,时代的骄傲!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小说。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
安妮,她用了25个月去躲藏,却还是没能逃开被盖世太保抓进集中营的命运。安妮她不过13岁,却要放弃属于小孩子的天真和自由这些权利,转而背负起千万种不幸和对命运的恐惧。而这一切都只因为安妮是犹太人。
在书中,安妮写道:“纸比人更有耐心”。在那漫长的25个月中,她用她的笔,她用她的梦想,刻录下了她在密室躲藏时每一天的事情和自己的成长。
安妮是不幸的,而她又是幸运的。正是因为她的愿望——我希望我死后仍会活着。她才如此幸运。
安妮13岁开始写日记,到她死于集中营还不到16岁。安妮从上帝那得来了写作的天赋,她有着她自己的梦想——做一名记者和作家。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在那种恶劣的条件下,她一直在坚持写日记。在日记中,她记下了她自己的孤独,对战争的恐惧,对生的追求和热爱,以及自由生活的向往和期盼。她写下了原来不属于她这个年龄所应经历的命运。
如果安妮没有遭难,如果她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那么,她长大以后,或许不用长大以后,她就会成为一个出色的作家——但这一切,谁又知道呢?
安妮在密室里呆了25个月,她在密室错过了原本属于她豆蔻年华的自由和快乐。
安妮在密室里能认识的人是那么有限,安妮是一个正在成长期的少女,这样的她,正是爱结交,好动,对世界,生活充满了憧憬的年龄。在她所能活动的狭小空间里,而她几乎是没有同龄人相伴,也享受不到同龄人的乐趣。
那愚蠢的战争犹如一个沉重的桎梏,把我们幸苦建设的家园就这样囚禁于硝烟炮火中,毁于一旦。那不近人情的种族歧视,剥夺了不计其数的人的自由。
野蛮的战争能摧毁一切,唯独不能摧毁一颗坚强、勇敢、自由的心!我仿佛看见了安妮在法西斯的疯狂怒吼中,微笑着说,“我相信善良。”安妮一直在用着她的善良去看待这个世界,带着她对生的渴望。
安妮的愿望实现了,用令一种方式。
无言的告白,无声的诉说,一个悲伤的故事。
小说《无声告白》以花季女孩莉迪亚的死亡开篇,在作者细腻的文字里,层层拨开莉迪亚死亡的原因,有的人从中看到了移民融入环境的艰难、有的人从中看到了少数族群的孤独、有的人从中看到了青春期孩子的敏感,而我想谈谈其中弥漫的难以承受的父母之爱。
一心想要做医生的哈佛女孩玛丽琳,在大三的选修课上认识了华裔历史教授詹姆斯,他们陷入爱河,很快有了第一个孩子。接下来的几年,玛丽琳中断学业,开始养儿育女,操持家庭。想要成为医生的玛丽琳怎么会忘记自己的梦想呢?母亲的去世,使玛丽琳重新认识自己的生活,她决定奋起一搏,为自己为梦想努力一回。她不知如何向丈夫詹姆斯说出自己的想法,或许是怕丈夫不理解、或许是怕遭遇反对,总之她不辞而别,就那么悄悄地离开了丈夫詹姆斯、儿子内斯和女儿莉迪亚。她将自己关在一间小公寓了,重拾课本埋头学习,就在临考前的几天,她心力憔悴昏倒在地。不幸的是,这次不光光是晕倒,她怀孕了,她的第三个孩子汉娜再过几个月就要出生了。这一回,她不得不再一次跟她心爱的物理、化学告别,重新回归家庭。作者从丈夫詹姆斯的角度、从儿子内斯的角度、从女儿莉迪亚的角度分别描述了妻子母亲玛丽琳出走他们的感受,唯独没有提及玛丽琳自己的看法,或许她太想要与众不同,或许她太想要成为一名医生,总之作者没有说。
玛丽琳的出走,到底在两个孩子心中留下了怎样的影响呢?玛丽琳离家出走,不告而别,深深地破坏了孩子的安全感,童年有过这种经历的人,能深刻感受到其中的孤独、害怕与愤怒。安全感的缺失,有的人需要用一辈子来弥补,莉迪亚的安全感,在妈妈出走的那一天遭到严重破坏。莉迪亚认为是自己不够好,才让妈妈出走,她在心里默默许下一个心愿,只要妈妈回来,她希望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妈妈回来了,莉迪亚认为是自己的祈祷起了作用,她开始行动,妈妈希望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他开始迎合妈妈以妈妈期望的样子生活。小小的莉迪亚为讨母亲欢心,或者说惧怕母亲再次离开,她开始讨好妈妈,迎合妈妈,凡是妈妈希望她做的,凡是妈妈想要她选择的,她都默默地按妈妈的想法来。她看医学解剖书、她努力学习物理、化学,她收下一本本妈妈希望她读而她却并无兴趣的书籍。
父亲希望莉迪亚融入群体,不必像自己童年那般孤独。母亲希望莉迪亚继承自己的心愿,成为一名真正的女医生。莉迪亚努力满足父母,活在父母的期望里,从来没有问过自己这是不是她真正想要的东西?随着学业难度的增加,莉迪亚开始觉醒,她开始意识到继承父母的梦想是多么艰难。
到底是谁将莉迪亚推向了死亡边缘?莉迪亚的故事,是成千上万家庭的缩影,多少父母将自己未完成的梦想寄托在孩子身上,有条件地爱孩子。幼小的孩子,敏感而多疑,他能清楚地感知到父母想要什么,聪明的孩子开始讨好父母,成为父母想要的样子。到了青春期,开始自我意识觉醒,想要成为自己,又怕伤害父母,会感激父母,也会恼恨父母,纠结、愤怒、委屈、埋怨全部袭来,有朋友的孩子能与朋友分享发泄,孤独的孩子只能自我纠缠。
所谓对话即教育,教育当中家庭教育又尤为重要,为人父母,自己的心愿自己完成,你对自己的成全就是孩子学习的最好榜样,做最好的自己就是最好的教育。如果真的希望孩子好,还是少做一些、少说一些、少干涉一些,让出一点空间给孩子吧。
看了《麦田里的守望者》,我觉得他和叛逆、邪恶完全扯不上边,或许有些颓废,但相信我,小说中的这个男孩子,霍尔顿·考尔菲德,是我看过的最善良的小说人物——嘿,真的,我不开玩笑。
他是彻彻底底的善良,以至于彻彻底底的脆弱,以至于不能融入这个邪恶的社会,他的善良简直让我感动,又压抑得让人想哭。
怎么可以那么善良?他恨人不用真皮箱子,因为他恨自己的真皮箱子让别人自卑,甚至藏起来。他尖酸地嘲讽见到的一切,所有东西都看不惯,但又由衷地为所看到的一切感到害怕和难受,为他衰老的历史老师沉闷的生活,为旅馆里为他抬行李的老头潦倒的职业,为他死去的弟弟(这段令我心碎,是真的心碎,我不开玩笑),为他妈妈向店员问了“百万个愚蠢的问题”后为他买了冰鞋而他却被开除,为那个萍水相逢却勒索他的妓女如何像一个普通姑娘一样去商店买东西,甚至为受人宠爱的钢琴手欧尼永远无法知道自己的钢琴其实有时候弹得很糟,这一切,他感到害怕和难受。他憎恶没脑子的姑娘,但却比谁都尊敬她们,他爱那些真正聪明的姑娘,用心去爱,爱到让我无法相信一个青春期的男生会有这么细腻和温柔的情绪。
他长得漂亮,小说不止一次强调。家境富裕。敏感而聪明,热爱阅读,作文写得好极了。是击剑队的队长,高尔夫打得可以拍体育短片,但被他拒绝了,因为他讨厌“混账电影”,为他讨厌的东西拍短片,会让他觉得自己是伪君子。而这一切,居然都不能令他快乐,居然都不能令他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些他眼中的傻子、白痴、变态(我同意他的看法,并非偏激),却能自得其乐,这实在有点诡异。
如果你听我的意见,我说他是有道德洁癖的人。他不像我们,我们有时自己就不道德,有时自己道德但也能理解别人的不道德,我们是自私的凡人,快乐的大多数,因此我们还喜欢这个世界。
还是那句话,人把一切都看得太透,就往往无法幸福。霍尔顿承认,你必须想这一切“想得恰到好处”,才不会为这个世界难受。
塞林格绝对是把自己融入霍尔顿里面了,要是我写这么个完美的人物,我就绝对是把他当成一种理想写的,我要是塞林格,我写这么一个男孩的野心,绝对是让每个女孩子都爱他,每个男孩子都渴望成为他。
如果你了解他谎言后的绝望、粗口中的愤懑,如果你能了解他神经质举动下纯洁的心,如果你了解他面对世界的孤独与苦闷,即使你不能理解他,只要能了解到一些,你也不会认为他叛逆。他的心非常柔软,却过于冷静,他说的话令你笑,但同时鼻子有点酸,他爱着你时,非常温柔和安静,他鄙视你时,是在鄙视你身上的他自己,而他对一些人真正的讽刺,足可令人警醒。
而这样一个人,似乎注定不能享受凡人之乐,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砸碎窗户或是突然跳踢踏舞的人,我多么理解和爱这种人,但却似乎注定不能得到快乐,更可怕的是,当他们真的被人理解和宠爱时,他们又会本能的抗拒,抗拒一切能让他们活下去的糊涂乐观,坚持能让人发疯的清醒苦闷。
还没有看完,不想那么快看完,很小心翼翼地在看,像吃到了最好吃的甜点,不忍心一口吃完,怕吃完了,余生空虚,怕吃完了,忘了刚入口那种沁入心扉的触动,没有撕心裂肺的爱与恨,但我撕心裂肺的为他而痛。
我也觉得,这是一部更基本的作品,超越阶级、超越年龄、超越国界,只要你曾经思考过,你就会有和霍尔顿同样的感受,我看了之后,已经觉得我的余生都无法忘记这部小说,这不是感动、不是会心、不是领悟,不是这些情绪,这是唯一一部直击心灵的小说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