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特船长的女儿读书心得总结(精选23篇)
当我合上书,厚厚的一本书哗哗啦啦像树叶,发出声响,只觉得有点像《小时代》,又有点像《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序言里这样评价这本村上春树的小说,“我们则觉得是在读自己,是在叩问自己的心灵,倾听自己心灵的问声,在自己的精神世界中游历,看到的是我们自己。简而言之,也就是村上引起了我们的共鸣“心的共鸣”,而为什么叫“挪威的森林”,我想或许是因为那首同名的歌,渡边君自述的开场,故事的第一幕。
虽然,并不知道的青春是怎样的,但青春是每一个人所不可或缺的思想的洗礼,只有经历了青春,一个人才算是真正意义的长大,这本书褪去了幕布上的戏剧化,向我们真实的展示了渡边君的青春,或许这就是这本书所与众不同的地方。
在喧闹的城市中,风什么时候能够卷走灰尘和阴霾。想起直子,木月和自己那些过去的年华,渡边君或许终身难以忘却吧,那应该是他的青春里最快乐的时光,就算直子是他最爱的人,就算木月是他最好的朋友,我想他会祝福他们。因为爱是爱的人比自己过得好,仅此而已,那个人是不是自己,又会有什么区别呢?可是想祝福时面对的只有他们两个矮矮的坟头了!而渡边君呢?从一开始就应该明白直子爱的从来都不是自己,这样最后也就不会那么悲痛了吧!直子的心应该同木月的心一起破碎在月光下,只是没有人知晓为什么,木月要自杀,直子与渡边君不知不觉中的交往成了直子精神上一根紧绷的琴弦,压迫着直子的思想,渐渐促使它变成一种伤害,最后成了精神病,并没有留下遗言——自杀了!
绿子,这个女孩对于渡边君来说不应该是最适合的吧,当所有人都已经离去,哪怕连“敢死队”那样的都期盼,至少能带来一丝的温柔,像永泽,都不过是一笔青春中刺眼的彩色而已。
真的,写的或许就是那句话吧——人生有太多无奈,很多错再也法改,不是改不了,而是来不及改,来不及弥补,人生又能有几次重头再来,逝去时才发现再也回不来。
生活中正是如此,比如说《小时代》,亲情、爱情、友情,有泪友笑,有的错可以挽回,然而有的错成了莫大的伤害,有的错是因为年少轻狂,有的错是因为年少无知,有的错因为蒙蔽了心灵和双眼,就像是顾里,高高在上她也有犯错的时候,因为尖锐的荆棘缠住了高跟鞋,那双站在炫目舞厅里的高跟鞋在艰苦的行程中折断,跌倒了太痛了,荆棘的尖刺划破了细腻的皮肤,更扎痛了那颗华丽外壳下一颗脆弱的心,混杂着泪水染红了成长青春路。人生真的有时太无奈,错错错,有时怎么做都是错,只有错过了才知道怎样做对的,太多伤害。当走过来时,一回头期盼有一个人站在背后,因为人生孤寂,那声对不起在心中说了千万遍,或许,就会像渡边君那样感到人生无奈吧!
就像顾里说的那句话一样——每一个人,包括我自己都有愚蠢透顶的时候,所以每一个人都应该有一次被原谅的权利。
我想,或许多年后,当自己正值青春,更能够读出这本《挪威的森林》里人生的无奈吧!
“不知为什么,岛村总觉得叶子并没有死。她内在的生命在变形,变成另一种东西。”
许是日本文学笔下时刻笼罩着淡淡的悲哀,我总不敢轻易去触碰。读罢川端康成的《雪国》,无力感似有似无地涌上心头,竟感到了莫名的惆怅。
“穿过县界长长的隧道,便是雪国。”
故事便从川端笔下这片茫茫雪域开始。
岛村,坐食祖产的有妇之夫,对西方舞蹈感兴趣,然而却只是凭借西方舞蹈的书箱和图片去任意想像。他不是欣赏舞蹈家栩栩如生的肉体舞蹈艺术,而是欣赏他自我空想的舞蹈幻影。驹子,雪国的艺妓,为了给师傅患病的儿子行男等医药费成为艺妓。她是一个连脚趾弯里大概也是干净的女子,她期望能够上城市去,与其它山沟沟里的艺妓不一样,她几乎每一天都写日记,把读过的小说做了十册多的读书笔记。小说描述了岛村三次到雪国来找驹子,在第二次来的途中被一双美丽的眼睛吸引。“她的眼睛同灯光重叠的那一瞬间,就像在余晖里飞舞的夜光虫,娇艳而美丽。”这是一个叫叶子的姑娘,她的声音悲戚而优美,仿佛是某座雪山的加声,小说平谈如水,却纤弱氤氲着淡淡的悲哀。最终以叶子在一场大火中丧生而结尾。
川端康成的文笔极其细腻,意识流的资料按时间顺序相互交织,所有情节,语言都如雪国的皑皑白雪,纯净而无丝毫杂质。平淡却能给予心灵沉重一击。
小说始终围绕着“虚无”与“徒劳”。
在岛村看来,一切都是徒劳的,他拥有幸福的家庭和令人艳羡的社会地位,却一向在寻找活着的意义。驹子在他眼中,所做的一切都没有意义。驹子记读书笔记是徒劳的;对城市的幻想是徒劳的。“看上去她那种对城市事物的憧憬,此刻已隐藏在淳朴的绝望之中,变成天真的梦想。他强烈感觉到,她这种情感与其说带有城市败北者那种傲慢的不满,不如说是一种单纯的徒劳。”她爱上不可能的他是一种徒劳,她为了将死的行男筹医药费是徒劳……
生命本来就是徒劳的,所以岛村在看到叶子死的时候并没有什么极度的悲痛。“待岛村站稳了脚跟,抬头望去,银河好像呼啦一声,向他的心坎上倾泻了下来。”叶子是虚无的美丽,是精神纯洁美丽的化身,她的死亡映证了生命的虚无。生死无常,人生无常,无生就无死,无死就无生。人生无所谓生和死,死并不是生的终结,无并不是有的肯定。生和死,有和无只可是是生命存在的两种形式,仅有敢于肯定死,才能拥有生,才能在生的时候不为死的影子所困扰,才会在列的时候不会因贪生而却步。死是幸福的重点,人死后就回归到虚无,同自然万物一样,到达万物一如。这是川端康成经过《雪国》想表达的,与中国古代老庄思想有异曲同工之妙。
况修短随化,终期于尽。
有时候我们将生死看得太重,在这世界上,我们谁也没有办法活着离开。那又何必自寻烦恼,为生死所困呢?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倒不如坦然去应对生老病死,像赶赴上盛宴般去迎接自我的宿命。
生命会回归虚无,但我并不认为生命本身就是一种徒劳。
哪怕到最终我们什么也带不走,但在有限的生命里面,我们能够探究生命无穷的意义,因为岛村觉得一切都是徒劳的,所以他一向深陷在一种混沌的泥潭中,找不到生命的意义所在。我们活着,就有活着的使命,有更多未知等待发现,许多问题等待思考。我不愿意因为结局而放弃享受生命的过程,哪怕是为了一朵春天早开的花,第二天升起的太阳,我都有正取幸福的理由。就如同雪国不会一年四季都大雪飞扬,它总会等到了春天的到来。这也正如我们每一天都做的,期待第二天的朝阳,为更好的明天奋斗。
在川端康成的笔下,那里还是一片白雪琉璃的世界,迷迷蒙蒙地罩上一层柔和的乳白色,整个世界纯白洁净地似有似无。里面有物的悲哀,人的悲哀,人的徒劳,生命的虚无,岛村的哀伤,驹子的三弦梦……
“没有剧场墙壁,没有听众,也没有都市的尘埃,琴声就会透过冬日澄澈的晨空,畅道无阻地响彻远方积雪的群山。
在那里,雪山将给生命,最冗长的回音。
今天我读完了《格兰特船长的儿女》。
它讲述的是:有一艘船叫“邓肯号”,属于爱德华·格雷凡爵士,他是16位苏格兰贵族之一。爵士和他年轻的妻子以及他的表兄麦克少校此刻正在“邓肯号”上,“邓肯号”是一艘新近建成的船,正在尝试启航,在归航途中,了望台上的水手突然发现一条大鲨鱼,那种鲨鱼叫铁锤鲨,铁锤鲨是海上恶霸,爵士派人去扑捉铁锤鲨,并刨开他的肚子,发现铁锤鲨的肚子里发现有一个酒瓶,里面放着几张残缺的纸张,分别用英语、德语和法语写成的三张纸条,爵士开始研究起来,最后,确定他是格兰特船长的求救信。
“邓肯号”回到苏格兰,格雷凡爵士要求英国政府组织救援队去解救格兰特船长,他让海伦(爵士的妻子)留在家里,格雷凡爵士去伦敦不久,有一位少女和一个男童来求见格雷凡爵士。海伦太太见到姐弟俩,她(他)们是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女孩名叫玛丽·格兰特,男孩叫罗伯尔·格兰特。
因为英国政府不肯出兵救援,所以,格雷凡爵士决定自己组织远征队,去寻找格兰特船长。远征队的成员有:格雷凡夫妇、孟格船长、麦克少校、玛丽、罗伯尔、雅各博士、水手威尔逊、水手莫拉迪、大副奥斯汀和其他水手。她(他)们历经了千辛万苦,最后终于找到了格兰特船长,让他和他的儿女们团聚了。
我很喜欢雅各博士,因为他糊里糊涂上错了船,而且,关于他 还 发生了许多搞笑的事情。比如:他觉得晚餐应该加上点水果,他走进森林,一会儿就抱来了一大堆像橘子一样的果子,他吃了一口,使劲不让自己叫出来。我给雅各博士起了几个外号,分别叫:“搞笑博士”、“运气博士”、“活地图博士”和“晚宴大厨”。他为什么叫“运气博士”呢?因为,他本来是法国人,结果错上到了“邓肯号”上,参加远征队,回到英国后,还娶了麦克少校的表妹,并带有嫁妆100万法郎。哎,他再也不能回到英国了。他为什么叫“活地图博士”呢?因为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真是博学多才的一位博士呀!而且他说航线的时候都不用地图,就像地图就在眼前一样。他为什么叫“搞笑博士”呢?因为他辛辛苦苦以为自己在学西班牙语,结果却学成了葡萄牙语,哎,真是糊涂呀!
罗伯尔年纪才12岁,是远征队里最小的一个队员,他很英勇、坚强、好学。他的老师就是雅各博士。我很喜欢他在“血战群狼”中很英勇的表现,他为了报答格雷凡爵士和塔卡夫就骑上塔卡夫的坐骑引走了围困他们的近百条红狼,这使格雷凡爵士对他刮目相看。
塔卡夫是一个巴塔戈尼亚人,他是一名向导,他是一名勇敢的向导,遇到危险不会抛弃他的顾客。
最近我阅读了法国著名科学幻想小说家儒勒--凡而尔纳笔下的著名三部曲之一《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这部小说描写了苏格兰籍游船“邓肯”号的船主格里那凡爵士在一个悠然的机会得到了两年前因海事遇难失踪的苏格兰航海家哈里·格兰特发出的求救漂流瓶,他请求英国政府派遣船队去寻找。可英国政府对苏格兰人一直很歧视,竟拒绝了爵士的请求。格里那凡爵士对英国的这种态度感到异常气愤,于是他依然组织了一支小型旅行队,亲自带队去完成寻找格兰特船长的任务。他带着格兰特船长的一双儿女,沿着南纬37度穿越了南美洲的高山和草原,横贯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环绕了地球一周。一路上,他们经历了无数的艰难险阻,终于在太平洋的一个荒岛上找到了格兰特船长。
小说中,最令人敬畏的是格里那凡爵士无比的毅力和他那克服困难的勇气。这也正是文中所体现出的坚强的毅力震撼着我们每位读者的心灵。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韧,任尔东西南北风。”清朝著名书画家郑板桥所言足以看出毅力对于成功的重要性。
小说中的故事,让我对毅力这个词有了更深刻的领会,不禁让我想起那些站在运动场上,站在领奖台上的长跑冠军,使我对他们有了百倍的敬意。也许有人会问:你为什么偏偏敬佩的是长跑冠军呢?很简单,因为在我眼中,他们不仅是长跑的冠军,长跑的强者,更适于小说中格里那凡爵士一样,都是人生竞技场上的强者!
其实,我们的人生就如长跑,从长跑中我们不但可以感悟人生,更能享受人生。
你别小看了开始起跑的那一两圈,别以为那是多么轻松、舒坦,它关系着你以后的跑速,这正如我们小时候养成的习惯,好的,将来终生受益;坏的,必然抱憾终生。 中间的那几圈,有点吃力了。脚上像灌了铅似的,每跨越一步,都在考验一个人的毅力和意志,望望前面还有那么几圈,此时,在你后面的人渐渐追了上来,或者超越了你,这正如我们人生中所遇到的挫折,许多人不堪一击,一头躲进了“避风港”,躲进了“蜗牛壳”,不理世事,难怪有人会说:“我活得太累了……”从此,他们原谅了自己,不再拼搏,不再奋斗,可他们却殊不知,从此,生活抛弃了他们,幸福之神也不见光顾。
最难熬,最辛苦的要数人生的最后几圈,也就是冲刺的那几圈。那时,人的体力已超越了极限,唯一支持他们的只有必胜的信念。这使得他们,非但没有松懈下来,而且,凭着一股顽强的毅力,惊人的毅力,赢得了最后的胜利,成为全国人民的骄傲!
再回过头来,看看小说中的格里那凡爵士一行人,他们为了营救格兰特船长,在茫茫无际的大海上前进,惊涛骇浪,暴风骤雨考验着他们。他们全然不顾自己的生命,与生命搏击,与毅力较量,最后终于在一个荒岛上找到了船长。
近段时间,一篇北大学生在15年前所做的《卖米》文章刷爆了网络,此文曾获北京大学首届学校原创文学大赛一等奖,文风朴实,近似写实,用白描手法展示了“我”和母亲卖米的艰难过程,道出了乡村生活、农民求生的艰辛不易,打动了无数人的心扉,读之令人落泪心酸。
文章背后的故事更让人痛彻心扉,作者张培祥是北大才女,于20__年因白血病去世,年仅24岁。在短暂的有生之年,写就、翻译了百万字的文字,留下了一代才女的灼目光华,在生命之花刚刚绽放的时候,猝然凋谢,让人扼腕叹息,无比惋惜。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一个农家姑娘,凭着自我的才华,一路倔强走来,披荆斩棘,历尽沧桑,踏进了中国最高学府,生命之幕徐徐拉开,即将绽放最华丽的乐章,然后,就在这一刻,上苍之手无情地掐灭了这朵艳丽的花朵,让人不由得有种天妒英才、造化弄人之类的感受。作为读者,听着是个故事,可作为她的亲人、家庭,那是灾难性的杯具、毁灭性的打击啊,“树犹如此,人何以堪?”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生命的杯具,杯具最能震撼人的心灵,直击人的心胸,让人痛到五脏六腑,彻头彻尾。
作为一名从农村奋斗出来的寒子,能深深地理解农村底层劳动人民的心酸和痛楚,要跳出农村,融入城市,那是多么地不容易,要经过多少艰难坎坷,其中的心酸仅有自知。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张培祥,作为一名农村女孩,用自我不屈不挠的奋斗,充满才华的锐气,一路走到北大学府,这是多少寒门逆袭的梦想情结,可是,又有多少人能够实现呢?野心要和才华相匹配,才能造就一番业绩来。
我要说的是,虽然这是一个杯具,给寒门的学子、普通的凡人带去了一些焦灼和无奈,不由让人体会到生命的无常,甚至于怀疑奋斗的意义和价值,但我觉得,不应当只看到杯具和伤情,更应当看到它的进取和上进。她像路边的一朵野花,历经风霜雪雨的洗礼,却依然怒放出鲜艳的花朵,无奈隔夜雷雨摧残她,却也不枉生命怒放一场,她用自我的存在证明了她的价值和意义,正是她不屈的奋斗,灼目的才华,才给了她短暂生命中常人不会有的哀荣,如果如仲永一般,天赋秉异,却懈怠不止,也泯然众人矣,老死于荒林而无人知晓。反观之,北大数学系男孩柳智宇放弃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全额奖学金,而选择出家遁入空门,已开始在千年古刹龙泉寺修行,这也是一种杯具,但更多的是给人叹息和无奈,少了一份怜惜,本该奋斗的年龄却遁入空门,缺少了生命应有的色彩和资料,我们无法理解智慧超常人的想法。但两个人比较,哪一个更让人惋惜和“怜悯”呢?
不悔人生梦一场,只恨离去太匆匆。
这个世界本就无常,每个人,离去只是时间的问题,生命就在于经历和过程,生死是永恒不变的话题和谜语,作为凡人,当你写下自我对生命感悟的时候,上帝会在角落偷偷地发笑,对错仅有天知。
我想起了一句话:时间是个令人爱恨交加的东西,它留下了美梦和传说,也留下了忧伤和狼藉,人生、世界、命运,何尝不是如此?杯具,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撕碎给人看,越是有价值,越让人心痛,越能流传千古,这就是审美的悖论。
做事在人,成事在天,万物各有天命。我不信宿命,但却无法解释命运,人生的悲欢离合,人世的生死离别,世上又有几人能参禅悟透呢?
也许,我们无法掌控生命的长度,但我们能够努力拓展生命的厚度和宽度,仅有奋斗的人生才会有绚烂的光彩,杯具只是反衬了它的艳丽而已,仅有超越了杯具,看淡了生死,活着的人,醒悟的人,才能继续走下去。
但愿世间少一点这样悲情的命运,多一点人间应有的清欢。
从前,有一个富人的妻子得了重病而死去了
她还有一个女儿
后来,他爸爸又娶了另外一个妻子。新妻子带着她以前生的两个女儿一起来安家了。
她们外表很美丽,但是内心却非常丑陋邪恶。
她们说:“要这样一个没用的饭桶在厅堂里干什么?谁想吃上面包,谁就得自己去挣得,滚到厨房里做厨房女佣去吧!”说完又脱去她漂亮的衣裳,给她换上灰色的旧外套,恶作剧似地嘲笑她,把她赶到厨房里去了。她被迫去干艰苦的活儿。每天天不亮就起来担水、生火、做饭、洗衣,而且还要忍受她们姐妹对她的漠视和折磨。到了晚上,她累得筋疲力尽时,连睡觉的床铺也没有,不得不睡在炉灶旁边的灰烬中,这一来她身上都沾满了灰烬,又脏,又难看,由于这个原因她们就叫她灰姑娘。她每天都要到母亲坟边哭三次,每次伤心地哭泣时,泪水就会不断地滴落在树枝上,浇灌着它,使树枝很快长成了一棵漂亮的大树。不久,有一只小鸟来树上筑巢,她便和小鸟成为了好朋友。
国王为了给自己的儿子选择未婚妻,准备举办一个为期三天的盛大宴会,邀请了不少年青漂亮的姑娘来参加。王子打算从这些参加舞会的姑娘中选一个作自己的新娘。灰姑娘的两个姐姐也被邀请去参加。她们把她叫来说道:“现在来为我们梳好头发,擦亮鞋子,系好腰带,我们要去参加国王举办的舞会。”她按她们的要求给她们收拾打扮完毕后,禁不住哭了起来,因为她自己也想去参加舞会。她苦苦哀求她的继母让她去,可继母说道:“哎哟!灰姑娘,你也想去?你穿什么去呀!你连礼服也没有,甚至连舞也不会跳,你想去参加什么舞会啊?”灰姑娘不停地哀求着,为了摆脱她的纠缠,继母最后说道:“我把这一满盆碗豆倒进灰堆里去,如果你在两小时内把它们都拣出来了,你就可以去参加宴会。”说完,她将一盆碗豆倒进灰烬里,扬长而去。灰姑娘没办法,只好跑出后门来到花园里喊道:“掠过天空的鸽子和斑鸠,飞来吧!飞到这里来吧!快乐的鸟雀朋友们,飞来吧!快快飞到这里来吧!大伙快来帮我忙,快快拣出灰中的碗豆来吧!”先飞来的是从厨房窗子进来的两只白鸽,跟着飞来的是两只斑鸠,接着天空中所有的小鸟都叽叽喳喳地拍动着翅膀,飞到了灰堆上。小白鸽低下头开始在灰堆里拣起来,一颗一颗地拣,不停地拣。。说时迟那时快,一张大网扑了过来讲所有的小鸟一网打尽。
躲在门后的继母对着灰姑娘会心一笑:表演的不错,givemefive!
灰姑娘满意的答道:这群傻鸟还挺肥,快炖了它们吧,我美丽的母亲!
红头发、绿眼睛、有雀斑,长得骨瘦如柴并且富有丰富的想象力……安妮·雪莉的形象一下把我带进了加拿大作者露西·莫德·蒙哥玛利的名著《绿山墙的安妮》一书。
安妮与马修、玛丽拉之间的故事引人入胜,时时牵引着我。在我看来,红发安妮让人奋进,身处逆境时以自己独特的魅力和感染力征服了周边的人,高兴的时候总是不忘把快乐分享给大家。她这样的为人处事,她所带来的朴实勤奋,不就是与我们新时期所提倡的精神相吻合吗?安妮与我们不是同一个时期的女孩,但她能抛弃世俗,以自己的睿智来为人处事,这一切都是我喜欢安妮的原因。
安妮的父母双亡,在孤儿院生活,但她却像天使一般,改变了马修和玛丽拉的生活。在我的生活周围,虽然没有安妮,但仔细想来,很多事情都有和安妮相似的地方,书中的情景时不时也是我们生活中的缩影。通过这些缩影的反面,我似乎有了一些醒悟。人生不管在哪个阶段,一定要自信,让自己取得好成绩,安妮无疑是一个我喜欢的榜样。
安妮也会犯一些错误,在错误面前,她能坦诚承认,从而得到别人的原谅。在游戏中,用自己的智慧为大家增添了多姿多彩的快乐。这种乐观积极向上的性格,被作者描绘得惟妙惟肖,也让我学到了很多写作的技巧。读到作者对加拿大乡村的农舍及周围风景如画的描写时,我心中不禁想起我们的祖国,一样的山水如画,心中油然而生的是对自己祖国的热爱。
《绿山墙的安妮》这一本书,正如翻译者马爱农所说:“一次次再版,感动了一批又一批的读者。”我想它更会带动一届又一届的读者走近安妮,使安妮有一个又一个的朋友,有你,有我,有她。
《把梦留住》读书笔记,这是厦大志愿者叶楠宁夏西海固一年支教纪实~优秀的作品能让读者的情绪跟着作者走,时喜时悲~很平常的场景,在作者笔下却写出了不同的韵味,可见文学功底之深厚~有些困难,有些贫穷是你无法想象的,谢谢国家还有勇气让我们看到这些落后的东西,我本可以容忍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作者是一个幽默乐观的人,很多幽默的语调,似曾相识,却渐渐远离,看来还得珍惜~很多时候也许平凡的做法才是理智的合适的,但是疯狂的行动才能留下美好的记忆,而不是碌碌无为的一生~相对于温饱需求,精神需求更需解决,支教工作更多是支援精神粮食,给他们带来太阳,感受到温暖,心存希望,把梦留住~是否要有个更好的道别呢?我无从议论,因为自己面对离别,也常是静静的等待到来,并不比作者做得好~
许多的同学们在读完《把梦留住》一书之后,开始认真考虑投入西部支教和西部建设的洪流之中,或者投身于社区志愿者的爱心之旅,我也考虑了,虽然不是开始也不够认真,但也比之前的想法进步了不少,有时候一点善举,却改变别人的一生……读了这本书感悟还是不少的,谢谢作者,推荐看~
没有“序”、“跋”,也没有“后记”,《百年孤独》就这样进入了我的眼帘。不查背景资料,就凭自己的直观来写观后感,如果有一、二个亮点自己也满足了,好在有两位网友看过此书,可以作些交流。
摘录: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马格达莱纳海滨小镇拉卡塔卡,童年与外祖母一起生活,1936年随父母迁居苏克雷,1947年考入波哥大国立大学,1948年因内战辍学,进入报界,五十年代开始出版文学作品,六十年代初移居墨西哥,1967年出版《百年孤独》。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上述是书上唯一的介绍。
遥远的时代,遥远的地方,一步巨篇,是那么的陌生,也是如此的繁杂。犹如自己一个小宇宙,谁能说得清、讲的透,唯一与我们有相似之处就是孤独都是伴随每个人的。
一个家族,一个140~150年的时间跨度,却只有近十个姓名,作者高超的叙述,驾驭文字的能力让我敬佩。
从摘录上看,作者经历了内战,虽然对他的经历无从知道,但他的作品、他作品中的叙述、他作品中的思想都让我们感同身受。就如进入了一次心灵之旅,而这次旅程让我觉得很累,要整理出条理来很累。但收获还是有的,就是可能肤浅些。
买此书的原因就是想了解什么是孤独,而《百年孤独》应该是一生的事,因此说孤独会始终伴随着自己。书上的家族和自己的家族联系在一起了,感慨多了许多。少年的孤独、青年的孤独、中年的孤独,直到老年的孤独,要想达到理想状态却被现实压着,增添了许多许多孤独感出来。那什么叫孤独?怎么排遣孤独?怎么从孤独中感悟出什么?路上的人那么多,都是匆匆过客,唯有孤独是给自己的。
本书写的是一个家族从兴盛走向衰亡的过程,残酷的现实和科技发展带来的进步和变化,利用大自然,被大自然报复的一个过程,还有内战的整个过程,家族中几代人的命运就相应跟着起伏变化。
人物既有家族遗传或叫基因,也由其他血液的进入,代代相传,性格也就不是两种性的,而是多种性格的混合物,也许叫多种元素的结合吧。命运就难说了,是冥冥之中的吗?一本艰涩巨大的人类思想探索的书,看一次肯定是不够的。
无论如何孤独,我的观点是:人要乐观。应该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凡人,有许许多多错误缺点,用思想去战胜困难、战胜孤独,而乐观就是好的方式之一,也是面对艰难困苦的好的精神支柱。
还有就是勤能补拙,把思想贯彻到勤劳中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还是回到古人所说的忧患意识中去了。
作者把许多哲理融入进书里去了,犹如嵌入的珍珠,闪着智慧的光芒,时不时的让我深思,特别是老年后的感悟是如此的精辟,而我在中年的感悟就受益匪浅了。
孤独不怕,用强大的精神能够享受这种孤独。
今天,我在老师的推荐下,读了《小兵张嘎》这本书。书中讲述了一个叫张嘎的小男孩,和奶奶相依为命。后来,奶奶为了掩护八路军老钟叔而牺牲了。为了报仇,嘎子找八路军当上了小侦查员。嘎子千方百计想得到属于自己的一支枪,但总是被没收。后来,嘎子战斗有功,终于得到了心爱的枪。张嘎机智、勇敢的个性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嘎子为八路军探清敌人的这个情节。嘎子壮胆说要给皇军送鸡蛋,想尽方法混了进去。和鬼子作了一番激烈的斗争,还救出了玉英。
嘎子面对凶狠的敌人,临危不惧,誓死反抗,和张嘎相比,我们生活在这美好的今天,不像嘎子他们一样,整天提心吊胆地过着日子,贫穷、饥饿。我们多么幸福啊。今天的幸福来之不易,我们幸福的生活是几十年前先辈战士们用鲜血换来的。张嘎在一次次抗日战争中以自己的聪明才智一次一次地战胜敌人,我们也应该向张嘎学习,遇到困难时不畏缩,勇敢地去面对!
今年暑假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科普读物》给我,我对它爱不释手,他使我深有感触。
《科普读物》的资料数不胜数。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琐事,每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小道理,比如:地球的周长为39690千米、天空中用肉眼能看见的星星一共有6947颗,天空中用现代天文望远镜能看见的星星一共有几十亿颗?为什么在月球上听不到见声音?……这便成为我记忆中的一部分。
我对这本书还感兴趣的军事武器,科技器械以及天体宇宙进行了问与答,对自动取款机的工作、电话传声以及空调为什么能制冷制暖等与现代生活相关的事务进行了解释,对加强我们儿童对现代生活的了解很有作用。读了这本书,让我了解了许多科学知识,深深地体会到好奇心是人类发展的内动力。
《科普读物》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人生的选择——读《人生》有感
这几天在家里读了路遥先生的《人生》,里面丰富多彩的人物描写和故事情节使我回味无穷。
故事的主人公高加林的人生有着很多重要的岔路口。一开始高加林在学校做老师,由于高明楼给他儿子走后门,所以三星才把高加林换了下来,高加林的人生在那一刻也走到了最低点,然而他并没有颓废巧珍的出现是他重新振作了起来,幸运女神再次倾向了他。后来在马占奎的帮助下加林到了县里去工作。在工作过程中他遇到了他的同学黄亚萍。与此同时他也面临着一个重大的选择:巧珍?亚萍?在地位的诱惑下加林违背了他的良心而选择了黄亚萍,这次错误的选择不仅使他没能最终和黄亚萍在一起而且还使他被停职重新回到了农村。
高加林的这一些事说明了一个问题:他的人生不是没有机会,而是在机会来临的时候,他没有做出正确的人生选择,而走上了错误的道路。在我们的人生路途中同样充满着许许多多的选择,同样关系着我们的命运。小到考试中的一道选择题,身边朋友的选择;大到自己工作的选择,人生目标的选择,我们都一定要慎重的走出每一步。
也许你会问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做出这么多选择。那是因为我们在不断的成长,身边的的环境也在不断的变化,身边交流的人也变得越来越多,这时候我们就必须要具有明辨是非的能力,而选择就是我们提高明辨是非能力的一个很好的途径。我们通过不断的自主选择,自己也在选择中得到锻炼,在做出正确选择的时候吸取成功的经验;在做出错误的选择的时候吸取失败的教训;只有通过不断的自主选择我们的选择能力才会不断的提高,我们的人生才会跟家的丰富多彩。既然人生选择这么重要,所以我们一定要掌握一些方法学会如何进行正确的选择。首先我们应该在选择之前认清自己的真实需要,选择自己最适合,最喜欢的一条道路;然后我们应该根据选项查阅相关资料,全面的的了解这些选项的具体情况;最后如果我们一次选择失败了也不要放弃,因为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选择,我们要从中吸取失败的教训,以便下次的选择更加完美。
人生的选择就是这样模模糊糊,让人看不透以至于有些担心和后怕。但是人生就应该是这样子的,我们要在今后的生活中不断的锻炼自己,这样我们的人生将会变得更加美好。
最初想看这本书是偶然间看到别人推荐的,然后自己看了一下简介,果断就买回来了。
接下来,连续三周在业余时间,把这三本书读完了。
读第一部开始,就没有失望,以后一直有读下去的兴趣。
作者肯,福莱特以第一次世界大战为背景,小说讲述了第一次大战期间,英国、德国、俄国、美国等几个首要国家的政治状态、经济形势以及人民的生活状态。
在战争即将爆发前、战争中以及战后各个国家的军队和人民处于何种状态,这些作者是通过一些典型的人物来勾勒出整个社会的状态的。
在英国,一战之前,矿工给贵族打工去地下挖煤,却拿到很少的报酬。矿难中遇难的矿工家属也得不到赔偿。英俊潇洒又乱性的贵族菲茨伯爵玩弄自己的女管家,导致女管家怀孕。他为了维护自己的荣誉,用钱解决了这件事,最后女管家被扫地出门。
在德国,同样英俊的贵族男子爱上了英国贵族女子茉黛。由于战争即将爆发,不得不秘密娶了茉黛而无法声张,因为担心娶了敌国女子会有叛国罪。
在俄国,失去父母的格雷戈里和列夫兄弟,一个敦厚善良,一个狡诈自私。同样,因为战争,一个参加了俄国布尔什维克,一个偷渡到美国娶了美国大哼的女儿。最后机缘巧合,兄弟俩在战场上见面了。
在美国,美国总统威尔逊正在暗中策划着整个战争走势。他运筹帷幄,使用各种办法去游说选民最终获得连任。当然,美国借钱给这些参与战争的国家,使得他们又发了一笔战争财。
整部书中出现了丘吉尔、威尔逊、斯大林、列宁的名字,让我不知道这个是小说还是真实的历史场景,分不出来,一切感觉很真实。
整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矿工比利、布尔什维克格雷戈里、英国女伯爵茉黛、美国总统助理格斯他们对他们所选择爱情的忠贞。
也可以看到英国贵族菲茨、俄国工人列夫的乱情乱性。
每个人物的形象都非常鲜明,度过一遍,这些形象都深深刻在脑海里了。
其实第一次大战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从历史书上只能看到一些枯燥的记载。而在这部小说中却让我们之前的想象力更加真实而丰满了一些。
我可以看到,当时虽然战争,但是士兵的打仗意愿并不强烈。英国和德国打仗,他们的士兵竟然一起交谈,一起喝酒。
俄国的士兵,听说沙皇已经被推翻,布尔什维克领导了俄国,他们几度想逃跑不想再打仗了。
1914年到1923年这十年之中,确实发生了很多事情,人民流离失所,社会民不聊生。
但是也只能有乱世出英雄,被英国菲茨伯爵抛弃的女管家最后成了英国自由党的领导人。为英国矿工遇难而打抱不平的矿工比利,最后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战士。在俄国从小受苦的格雷戈里因为战争加入了布尔什维克,追随列宁和斯大林的领导,从而成为了一名领导者。
战争也让一部分人地位和荣誉大不如前,英国女伯爵茉黛嫁给了德国贵族后,德国贵族的没落,使得这个从小衣来伸手的女子,不得不去夜总会上班赚钱补贴家用。英国贵族的地位,也因为自由党的兴起而逐渐落魄。
俄国沙皇倒台后,沙皇的继承人,也被俄国人民打死了。
。。。。。。
各种故事、各种人物交织在一起,从中你可以看到任何的真善美、任何的假恶丑还有任何的对社会的无奈与对社会的奋力抗争。
无论在什么年代,相信我们每个人都是爱好和平的。就像故事里面的人,大家只是寻求一种可能的公平和美好的和平生活而已。
如果你不想对一座城市失望,必须要在夜色中抵达。夜晚的灯光会巧妙地把璀璨突出,把粗陋隐藏。这段话来自《背包十年》。
这本书是我的大学同学所赠,但毕业后这么多年,我竟然到今日才勉强将它读完,我想是不是我太忙了,亦或者只是因为我一向忽略了我的本心。人应当趁着年轻去流浪,只要不忘了回家的路。
这本书里有许多我喜欢的文字,喜欢作者遇到的美景与美食,喜欢作者敢于追梦的生活态度。作者小鹏大学毕业后没正经上过班,攒点钱就去旅行,直到他发现旅行也能赚钱,于是生活就变成了旅行、旅行、旅行。
他喜欢文字,他说他要把一路上的所思所想写下来和朋友们一齐分享,正是因为这种真实与坚持,他获得千万网友的热烈追捧,也获得了我的喜爱。他还喜欢拍照片,他说他只拍自我在旅行时的一瞬间感动。其实说到底他就是一个追梦人,一个敢于追求自我梦想的人。
这本书记录了小鹏十年的旅程。十年里,他打过不一样的工,睡过不一样的床,遇见不一样的人,开心过,孤独过,骄傲过,沮丧过,也热血沸腾过,黯然泪下过,怦然心动过,心灰意冷过。我想,如果青春是一首诗,那小鹏用整整十年光阴让这首诗中的每个字都笔触饱满。
很多人应当如我一样,都迷恋无比澎湃的旅行,都渴望在旅行中让自我体验未知。那你是否如诗人般欣赏、品尝、感受这个未知的世界,饱满你青春的诗篇?
不论是身体还是心灵,总要有一个在路上。毕业后多年的我,一向认为这个世界转得太快、自我太忙。忙得忘记自我以往也是爱文字、爱音乐、爱旅行。其实是该停下脚步,去寻找初心,哪怕已不再年轻,也该敢于去追求自我的梦想。
前几个月,妈妈和我一起去新华书店买了一本书,叫《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昨天,我把这本书看完了,它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邓肯号在大西洋上行驶,船主格里那凡爵士和两名水手在邓肯号的后面发现了一只鲨鱼,他们把鲨鱼捕上来之后,发现鲨鱼的肚子里有一个瓶子,里面有三封信,其中法文信最完整,于是爵士去阅读法文信,信上是这样写的:“一九八二年八月二十四日,不列颠尼亚号在塔波岛沉没,务请速救速从!”
爵士立即命令两名水手及约翰船长开船,前往援救格兰特船长。
他们绕过好望角,到达北部湾。当邓肯号再次起航时,印度洋刮起了大风,一个个巨浪向他们打来。但不管怎么样,邓肯号还是顶住了。一番周折以后,风浪平静下来了,可船坏了,要特殊工具来修理。他们只好起主帆等帆,一起借助风力行驶。他们到了约克角,准备步行,走到大路时,有邮车搭乘,于是他们坐车到了墨尔本。在墨尔本的郊区,有一片草地,几座房子,这是一个农庄,在那儿他们得到了牛车,两匹马。
走了一段路程,两匹马突然死亡。当他们准备写信给奥斯丁时,艾尔通拿起手枪,“呯”的一声,爵士受伤倒地。其他人扑上去,可艾尔通抢了信件,迅速地逃跑了。
爵士一行人到了一个港口,坐上了开往新西兰的船。到了新西兰,他们被毛利人捉住了,但他们逃到山上,用爆竹假装火山爆发,让毛利人走开。
然后,他们下了山,发现后面有毛利人追,于是便找了一条船,推到了小河里。
他们一直划,又发现后面有毛利人坐在船上追,便加大马力,向前冲!
突然,邓肯号来了!
“那帮混蛋来了!现在是腹背夹击”约翰大喊道。
“船上的是汤姆.奥斯丁!”小罗伯特叫道。
邓肯号上飞来了一颗炮弹,把毛利人的船炸成了两半。
众人赶快上了邓肯号,格里那凡爵士一上来就问奥斯丁:“艾尔通呢?”
“他呀,在船的最后面。”奥斯丁说。
爵士把艾尔通押上来,问:“你是谁?”
“我是艾尔通,后来化名彭.觉斯。”艾尔通说。
“那么,你知道格兰特船长去哪儿了吗?”爵士问。
“这个我不太清楚,因为他把我赶下了船,我只知道他要去新西兰。但他有没有去,我不知道。”艾尔通说。
“为什么要把你赶下船?你是不是在狡辩?”少校问。
艾尔通说:“我不在狡辩。那个时候我天天帮他做事。我想到把船员和水手形成团伙,把格兰特船长干掉,那就不会那么累了。这事被格兰特船长知道了,他很生气,就把我赶下了船。”
“原来是这样”爵士说道。“那我可以在太平洋上找一个小岛,让你生存下来。”
“谢谢”艾尔通说。
“回去吧!”爵士说。
大约零点时,小罗伯特听到有人叫:“救命呀!救命!”
“爸爸!”小罗伯特大叫。
当他们靠近岸时,发现有三个人。
一行人下去后非常惊讶,他们三个就是格兰特船长和两名水手!
他们聚在一起,热情的话说不完。
早餐时间到了,大家开始吃饭,他们吃得非常开心。
爵士把艾尔通押出来,对他说:“以后我让你生存在这个岛上!再见!”
“再见”艾尔通说。
“开船!”约翰命令。
他们绕过合恩角,到达英国。
格兰特船长回到祖国,受到人民的欢迎和称赞。小罗伯特后来也当了水手。最后,巴加内尔和少校的表妹结婚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乐于助人,当别人有困难时,我们要伸出援助之手。
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拥有奇怪名字、家境很不好的女孩。旺达住在靠近波斯金山山顶的地方,那个地方很适合在夏天去旅游,但却很不适合居住。她每天都穿着一条洗得发白、晾的走形了的蓝裙子安安静静地坐在班里最脏、最吵的角落里。正因为旺达的怪名字旧裙子,女孩子们都很喜欢捉弄她。而这总是被嘲笑的旺达,一直都在默默的忍着。有一次,因为佩琪和她亲密无间的朋友玛蒂埃一起在路上等旺达,想捉弄一下她,可却没能等来,反而自己迟到了。旺达已经很久没来上学了,玛蒂埃根本没有办法集中精力来学习和做题,她想起了那个一百条裙子的游戏的经过:有一天,塞西莉穿了一条华美的红色的靓丽新裙子,正当大家都在赞美它的时候,旺达突然声称自己有一百条裙子,全都挂在她家的衣柜里,只是不能穿来而已。所有的女孩子们都深表怀疑,认为这是绝不可信的。没想到,旺达。佩特罗斯基的这一句话反而引来了更多的嘲笑。
我认为旺达。佩特罗斯基的名字一点儿也不古怪,虽然它没有佩琪、玛蒂埃和塞西莉这些名字好听,但它也是一个不错的名字。我觉得那伙女孩子们不应该嘲笑旺达,不能只看到了别人的缺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那些女孩子们应该去想想旺达的处境,她们应该感到尴尬!旺达,我认为你要有自信,有办法,她们如果下次再嘲笑你,你就毫不犹豫回敬她们一句:“每个人都有短处和长处,不要轻视了别人的长处,只去顾着看别人的短处,你们的短处就是爱嘲笑人!”
佩琪、玛蒂埃以及其他女孩子们,希望你们不要再嘲笑旺达了!
《彼得·潘》是一部关于成长的童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剧作家杰·姆·巴里创作的童话故事。
大概,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类是永远拒绝不了长大,老死的现实。之所以不想长大,是因为长大后会有许多要烦恼操心的事。也要承担照顾一个家庭的职责。如果,当你还是一个孩子时,每一天脸上都会露出天真无邪的笑脸,每一天都有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不想长大,是每个孩子的愿望。当我们还是一个孩子时,心中都有一位值得自我崇拜,自我喜欢的童话人物,我的心中,小彼得是我的偶像。他不仅仅能帮我们实现不想长大的这个愿望并且还会教于我们飞行之术,叫我们魔法,去对付社会上欺压弱小、谋财害命的坏人。使孩子健康欢乐的成长~~
彼得·潘是一个会飞翔。拥有魔力的男孩,是永无岛上的主宰者。他在夜间飞行时,身上会发出仅有拳头般大小的光芒。他,有着过人的机智与勇敢。他,天真烂漫而又顽皮,每时每刻都会散发出淘气的气息。可是,当危险来临时,他那临危不惧的精神,让我觉得她好像是一个“小大人”似的。彼得那侠义、乐观、勇于探险的自主精神是值得每个孩子学习的。
文中的三个孩子——文蒂、约翰、迈克尔。生活在一个普通的家庭中。他们的小保姆娜娜是他们生活中的好玩伴。每一天都陪他们去上学,在生活中无微不至的照顾着他们。
在这本书中,文蒂、约翰、迈克尔在跟随着彼得飞往那不易找的地方永无岛的路上,又会遇到什么困难与危险呢?好了,此刻,我们就与彼得开始起程,去飞往永无岛,解除路上的一切困难,去品尝这永无岛上的精彩的生活!
凡尔纳是个法国人,《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们》却写的是苏格兰人的故事。在小说里,凡尔纳不止一次流露出对“以英格兰为主导的大英帝国”的不满。
在小说一开始就回顾苏格兰的革命历史,表达了“苏格兰”的独立倾向。格兰特船长的理想是寻找一片土地,建立一个“新苏格兰”,因此英格兰政府不愿去救他。所以,苏格兰贵族格里那凡爵士,才义无反顾地去救他。
在澳大利亚大陆的历险中,遇到了一个在“地理课上获得一等奖”的澳洲土著小孩,他的地理老师是英格兰人。澳洲小土著人怎么会把地理学得那么好!地理学家“巴加内尔”很惊讶,于是就考了考小土著人!
结果,小土著人的地理知识让人“捧腹大笑”,他认为澳洲属于英国,美洲属于英国,美国总统是英国派的总督,西班牙俄罗斯奥地利普鲁士法兰西都不是国家,只是英国的省。
凡尔纳通过这个幽默,讽刺英格兰的狂妄自大。后来,还通过“巴加内尔”的嘴说出“大英帝国的殖民政策就是旨在灭绝弱小民族,在澳大利亚,这种情况尤为明显”。
双手合上《格兰特船长和他的儿女》后,我仍然意犹未尽,心早已跟随着“邓肯号”漂流到遥远的太平洋了。
作者儒勒?凡尔纳是个专门写航行小说的人,他是法国科幻小说的奠基人,被公认为现代科幻小说之父。生于1820年,死于1920--年。《格兰特船长和他的儿女》和《海底两万里》、《神秘岛》并称为凡尔纳的“海洋三部曲”,每本书中的人物在另一本书中都会“客串”一下,使读者感到真有其人。
故事是从一封鲨鱼肚子里的信开始的。格里那凡爵士从一只大鲨鱼的肚子里找到一个漂流瓶,里面分别用三种文字写了同样内容的求救信,信件已经残缺不齐,经过简要的推理后,爵士知道格兰特船长在37度11分的地方,于是他信心十足的带上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以及自己最信任的水手,驾驶着邓肯号前往格兰特船长的所在地。
一路上发生了许许多多的故事,道路坎坷,重重难关在等待着爵士一行人,他们还结识了聪明而粗心的地理学家巴加内尔。一张无意中折起的《澳大利亚新西兰报》暗藏了解开谜题的钥匙;巴加内尔心不在焉写错的信,却救了邓肯号和全部人……故事很精彩,我就不多说了。
这本书还没有读完,我就对格里那凡爵士这个人感到敬佩。他大公无私,放弃了用邓肯号带着妻子环游印度的梦想;他勇敢无畏,遇到困难毫不退缩,给人一种英明神武的感觉。同时,巴加内尔也使我哭笑不得。他聪明机智,从残缺不齐的文件中拨开层层迷雾,多次纠正爵士的推理错误,找到正确答案;他粗心大意,本来要上苏格提亚号,却登上了邓肯号;本来要去印度,却来到了遥远的太平洋。
书中每一个人物都性格突出,个性鲜明,每一个人都能让你从他身上汲取到许许多多的优点。
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很多,很多。
你要不要跟随着书中的格里那凡爵士,一起到遥远的太平洋去探险呢?
1、书是智慧的钥匙。------列夫-托尔斯泰
2、书是真正的大学。------卡莱尔
3、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莎士比亚
4、书是航向夫际广阔生活的船只。----凯勒 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孔子
5、古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有坚韧不拔之志。--苏轼
6、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孟子
7、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王勃
8、志不强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不果。--墨子
9、走你的路,让人们说去吧!----但丁
10、壮志与热情是伟大的辅翼。----歌德 我的人生哲学是工作,我要提示大自然的奥妙,为人类造福。----爱迪生
11、吾日三省吾身。--曾子 见善则迁,有过则改。--《易经》
12、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后汉书》
13、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礼记·大学》
14、人无忠信,不可立于世。--程颐
15、诚实和勤勉,应该成为你永久的伴侣。--富兰克林
16、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康德 愈是自己有罪的人愈不肯宽恕别人,这是个规律。---博马舍
17、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
18、追求真理比占有真理更难能可贵。--爱因斯坦
19、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亚里士多德 为真理而斗争是人生最大的乐趣。--布鲁诺
20、研究真理(就是向它求爱),认识真理(就是与之同在),信仰真理(就是为它而乐),乃是人性中最崇高的美德。---培根
卡夫卡和格里高尔后者是《变形记》一文中蜕变为一巨型甲壳虫的主人公,旅行推销员。而前者则是这只巨型甲虫的一手制造者,现代派文学作家,〈变形记〉的作者。
细读《变形记》,竟发现以上两位人物颇有相似之处。
同样的无归属感。
这一点在卡夫卡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记传中提到,他是犹太人,出生在布拉格,讲德语,臣服于奥匈帝国,集犹太,斯拉夫,德意志民族的成分混杂于一身。如此复杂的身世,无疑使这位文坛巨匠陷入了重重的归属选择中。可是事实并没有更多的回旋余地——他最终成为孤独流浪的游客。在一封信中,他这样写道:“可是我没有祖国,因此什么也不能抛弃,而是想着如何去寻找或创造一个祖国。”
同样的情形发生在格里高尔身上。他的身体发生了突变,失去了说话能力,也同时使他被排除在人类之外。因此,“他扭了扭脑袋,痛苦而愤懑地把头挨在地板上磨蹭着”,他没有勇气提高嗓门让妹妹听到他的声音。
同样的陌生感。 卡夫卡曾在他的日记中写道:“现在我在自己家里,在那些最亲近的,最充满爱抚的人们中间,比应该陌生人还要陌生。”
陌生,就是当看到一盆水时,天真无邪地认为是一盆液态玻璃。
同样但却又相反的情形发生在格里高尔身上。同样,是因为他俩都与陌生有着瓜葛,只是卡夫卡对别人陌生,而格里高尔则陌生于别人——这是相反之处。
他(格里高尔)到处碰壁,先是吓着了秘书主任,然后又遭到父亲的攻击,最后,连一向关心他的妹妹竟也开始表现得不友好。莫大的陌生感让他的心理遭受了空前巨大的打击。心理的创伤成为格里高尔最终死亡的重要因素。
同样的孤独感。
“实际上,孤独是我唯一的目的,是对我极大的诱惑。”——卡夫卡语。
“因为家人忽视自己而积了一肚子火。”——格里高尔。
很显然,卡夫卡在作品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了自己的情绪,文如其人,莫不如是。
当当网上,给这本书贴上的标签是:“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不禁好奇,是怎么样的故事让整个法国为之动容,温情,又是怎么样的一种情愫?
前前后后,也有一些日子才把整本书看完,小说轻松平淡,没有百转千回,也没有波澜壮阔,以一个有着特殊能力的小男孩为第一人称描述他成长的故事。不过读完之后,我应该明白了所谓“温情”,最贴切的解释可能还是亲情。
小男孩是班级年纪最小最瘦弱的,常常被人欺负,但他有一项特殊的本领,就是可以偷别人的影子,并能和影子交谈。借由这个本领,他可以知道一些朋友们的秘密,并帮助他们。在他还小的时候,爸爸爱上了别的女人,离开了那个家,从此他和妈妈相依为命。
他长大后成为了一名医学院的学生,在一次帮助病人之后,病人的父亲紧紧搂着他表达感谢,那一刻他说他多么希望自己能变成那个找回爸爸的小男孩。我才意识到原来他对父爱的渴望,对父亲的想念从未间断。
读的过程中,我有些怨恨这位父亲,为什么从来不来看他,也不给他写信。一直到全书的最后,才知道父亲在他每次领奖的时候都会远远的看着他,所有父亲写过来的信,母亲都藏起来了,直到最后母亲打算把箱子给小男孩,可小男孩直到母亲去世之后才看到这个箱子。母亲在信中希望得到他的原谅,可我想每个读者包括小男孩一定都会不忍责怪这位伟大的母亲。
书中对于母亲失去父亲的悲伤并没有过多的描述,但无论母亲以一个什么样的状态出现,或善良,或可爱,或通情达理,或饱含母爱,都总觉得她身上萦绕着淡淡的忧伤。书中母子唯一的一次深谈中,母亲说,我从未停止爱着你的爸爸,当爱恨交织时,人会做出可怕的事情,一些过后自责不已的事情。我最不能忍受的不是他离开了我。最让我绝望的是想到他在另一个女人身边会过的很幸福。我曾如此怨恨你爸爸,因为我爱他如此之深。他是我唯一交往过的男人。如果我现在再遇到他,我会谢谢他送给我世上最宝贵的礼物,那就是你。
母亲的怨恨,绝望,爱恨交织,都源自于她对父亲的深情。以前我看小说,遇到这样的情节,我总觉得后面会给父亲配上一个悲惨的结局,比如后面的妻子各种恶毒,又比如家破人亡之后还是之前的爱人不离不弃,总之他会为他的选择付出各种惨痛的代价。可这部小说没有,而实际上这可能更贴近事实,有些事情,其实并没有绝对的对错,可即便就是真的是错,也不一定有我们预想的这种结局。
母亲藏起这些信件,不知她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可能是不想和他再分享儿子的爱吧,可实际上小男孩从没中断对父爱的渴望,但对于母亲,我想我们总是不忍责备的吧。
书中有很多老人都是孤单寂寞,缺乏子女的陪伴。即便是小说的主人公,对于母亲其实也是疏忽了,以至于作为医生,母亲生病也不知晓,直到母亲去世。就像书中说的:其实最棒的回忆就在当下,在眼前,而且这会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光。所以,要好好珍惜当下,珍惜身边的亲人,朋友。
最后,我想把以前看到的这段话送给文中小男孩的母亲。
美玉前阵子来南宁时,送了本书给我《遇见未知的自己》。我没看完,先借给面条看了。因为她有心理困扰,正好有朋友建议她看这本书。
她没看完,便建议说:元家族的成员都该看看这本书。
这是一本都市修行的心灵书籍。周末的读书会,我便以此为主题,分享此书心得。
其实这本书对我触动不大,因为我已经过了那种发现内在自我、唤醒心灵觉醒的阶段。当然里面有很多学识可以令我补充新知,完善我的个人系统。
因为没看完这本书,所以我分享的更多是近期我的阅书心得。
一是,有好书,我会尽量推荐给大家;
二是,你是否要接受,随缘。
所谓的“人讲人缘,书讲书缘。”就是这个意思。
这本书对面条小姐的触动大,因为她刚好处在这样一个心灵迷茫的人生阶段,所以恰当的书籍能给她指明灯的作用。所以,书讲机缘,处在不同的人阶段,有不同的人生需求,倾向的书籍就不同。
就我自己及大部分的女性阶段而言:
15-25岁的阶段,一般就是《女友》、《花溪》《瑞丽》《时尚》之类的书籍。25-35岁的阶段,会更喜欢看张爱玲、张小娴、仓央嘉措、纳兰性德等小资书籍,也能静下心来看身心灵修行、养生方面的书籍。35-45岁的阶段,喜欢重读古典名著、喜欢佛禅类书籍,也喜欢疏通知远的历史类书籍。45岁之后,喜欢研究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易经》《茶经》之类的。
同样的,人讲人缘。往往你认为很好的一本书,很迫切地推荐给别人,别人不一定会采纳,这个时候,授者也要考虑和尊重受者的意见,千万不要勉强人家。
我以前专门和元真研究过这个话题。
好比说,我认为很好的一本书、一部电影、一个体验、一个课程……推荐给别人,尤其是身边的人,很希望他们跟我有同样的体验。可是对方不领情,我会觉得失落,觉得可惜和遗憾。
后来和元真探讨,便释然。
对方不领情,那也是正常的。一方面,对方可能没有这个缘分,另一方面,对方的缘分没到。你何必拿自己的缘分强加到他人的身上呢?
明白了这一点之后,但凡我向别人推荐好东东时,便不会那么地急切。如同我办这一次读书会,不是要大家都要看这本书,而是,因为我们是长期的朋友,我是希望通过不定期的活动,让我们彼此之间,逐步建立更多沟通上的共识。
而,从受者的角度来说,如果有人向你推荐什么东西,必定是那个东西是好的、对他受益的,所以我们要体晾这份用心和善心。
不管是授者,还是受者,希望你们随缘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