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包十年读书心得感悟(精选4篇)
本来以为《背包十年》仅仅是一本游记汇总,在阅读的过程中才慢慢注意到“我的职业是旅行”这个副标题,也渐渐意识到重点是在“职业”二字。
职业不一样于工作,职业是一个远比工作严肃得多也庄重得多的词。职业,是我们愿意为之付出整个青壮年不断去做的事,时间是宝贵的,一个人的青壮年的时间是最宝贵的。而工作,除了是维持生计的手段,不代表任何事情。
整本书最让我记忆深刻的一句话是:“所以,我们要相信,自我在某个领域是块黄金。这是我们战胜生活磨难的底牌。”出自《生在养鸭场也没有关系》,20__年6月小鹏在安徒生的故乡——丹麦奥登赛的游记。
我愿意相信每个人都有或者都曾有过自我的梦想职业。这件我们能将其视之为职业的事,可能是我们的兴趣或者爱好,可是必须承认,任何事一旦需要日复一日地去做都会变得面目可憎。可是职业,我们日复一日地去做它而不会厌烦。最重要的是,我们能够胜任它。我们能够从中获得成就感。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性格特点,在行或不在行,发现它并不难。难的是如何坚守它,不管遇到多少险阻。
有多难?但凡说到“流浪”这个话题,所有人都会说出一大堆的现实问题……每个人都会有各自的难处,各自的不得已,这本在情理之中,旁人无权评价。只可是这一大堆的现实问题实在都是外部原因,内部原因只能在于自我,真正能把自我关起来的仅有我们自我。
小鹏的《背包十年》不一样于其他的旅游文学的地方同时也是最让我耳目一新的地方就在于,没有唠唠叨叨反反复复无休无止的心理纠结。小鹏跃向他的海阔天空时是卸除了剩余的不必要的负担的,这并不代表他没有顾虑,也许,在他踏上行程的最初时刻,他只是应对了自我的内心,听从了海阔天空的召唤。
从小鹏背包十年的历程中,我们看到了他发现了自我的职业,他努力去坚持这份职业。正如他自我所说的“如果旅行是一份职业,我能做得很好。”这十年里,他必须落寞过,沮丧过,怀疑过,他必须遇到过千千万万的困难,幸好他坚持了下来。他在黑暗中专注地守住心中梦想的小火苗不让它熄灭,他坚信这颗小火苗总有一天会成为燎原大火。我们能够想象这个过程有多艰难,没准儿他克服过的艰难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
同时,这些跨度十年的小文章,也反映了他在职业旅行者的行业里摸索的过程,反映了他为了做好这份职业所付出的努力。毫无疑问小鹏是做过几份工作的,目的是赚旅费。之后他摸到了门道,他开辟了自我的路,他成为了一个真正的职业旅行者。
在全书接近尾声的《如何成为职业旅行者》一文中小鹏说“所谓最幸福的工作就是不用朝九晚五,既没有领导也没有员工,每一天只做自我喜欢的事情,并能从中获益。”我并不是很认同这个说法,不能否定有些人就是享受有规律有约束的生活,或许他们自律性差,仅有是在管束下才能最大地发挥自我的本事。我认为,所谓最幸福的工作就是能够把自我实现和创造社会财富结合起来。不仅仅有本事把工作做好,还能从中获得成就感。满足马斯洛需求层次中最高的层次——自我实现的需要。我们的生活中有这么一类人俯拾皆是,他们有一份体面地工作,生活富足,上戏院下馆子买名牌,他们苦大仇深,不断抱怨自我的工作没有意义,这是为什么?我想这就是因为他们的工作创造了可观的社会财富,帮忙他们实现了财富的增值,可是就是无法让他们觉得他们所做的事实现他们自身的价值。
《背包十年》不是一本鼓励年轻人一股脑儿出去流浪的书,而是告诉年轻人生活的另一种可能性,我们都能从事自我所爱所擅长的行业——我们的职业。同时这种可能性仅有在我们为之努力为之奋斗的前提下才能成为现实性。我们的职业,爱它,坚持它。为它努力,为了实现它奋斗。
正如小鹏所说的:“我们未必都要成为职业旅行者,但只要还有梦想,肯为此坚持为此努力,就必须会在自我的天空中看到彩虹。”
是的,我们未必都喜欢旅行,我们未必都要成为职业旅行者,可是我们应当选定属于自我的职业,找对属于自我的平台,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拿到书,封面很是素净。背景是一副沙漠风景,一个背着大背包的人独自行走,身后留下一串脚印,正前方的阳光照射下来,构成一道强烈的逆光。那个孤独的背影,应对烈日的炙烤,毫不犹豫地迈步前行。孤独旅行者,都是坚毅的,他们把心灵留洒在经过的每一条走过的小路上,把思绪铺洒在每一片迷人的风景中,把精神浇洒在每一个悸动的心灵里。独自去流浪,体会那种天地之大的广袤,忍受那种孤独寂寞的煎熬,欣赏那种路边风景的感动。你看过的风景,你遇见的路人,你经历的事件,都会变成人生的点滴回忆。那些让你悲痛难过的记忆会在旅途中慢慢消解,宽容;那些让你温暖如春的细节会在生命中慢慢升华。你不明白下一刻会遇到什么人,会发生什么事,但那颗悸动的心,总是对下一刻的未知充满期待。因为我们始终相信,一丝的关怀足以感动一生。旅行,不是为了去往一个地方,而是为了欣赏去往那个地方的路上风景。旅行,不仅仅为了欣赏那迷人的风景,更是为了邂逅一两个友好的微笑,遇见一两个难以忘怀的'人。
随手翻开书本,虽然趣味的事情不多,但作者并未如流水帐那般记述旅行的枯燥,而是挑出那些动人之处,写成短文,每篇短文其实都是一个故事,你不必从第一页翻看到最终一页,完全能够随手翻开任何一页阅读,因为每篇短文都是独立的。我很喜欢这样的写作方式,原本游记阅读起来就应当是简便的。在午后的闲暇,在睡前的空闲,在厕所的无聊中,随手翻开,跟随作者去见闻旅途的天马行空,去感受身边的滴滴温暖。
很想把旅行当作生命的延续,可多少人整日奔波于生活的琐碎,始终放不下这个,放不下那个。作者在去往日内瓦的列车上遇见的那个老人说:“人只能活一次,有太多的地方你没去过,太多的风景你没见过。必须要多走走看看,才不算白活!”人生苦短,经历才是最大的财富!我一向相信,多尝试,多努力,多经历!
无意中在机场的书店,看到这样的一本书,——背包十年,我的职业是旅行~
这本书一开始吸引我的我觉得是羡慕小鹏活着的姿态,在这样一个膨胀物欲横流的社会,他放下沉重的包袱,背起行囊,用足迹丈量生命的意义,让精神在路上探索、洗礼,这些都是我望尘莫及的~
看着这本书,我也在想,"哪一天,趁着年轻,我也背起行囊去一个未知的地方去旅行一次。。。。。。"多少风花雪月的守望,无数雪山草原的期盼,随着年轻的生命慢慢老去,眷守一份午后闲阳品茶般惬意悠长的回忆。在脑海里想过,而后总会找很多借口来欺骗自我,有时间没钱,有钱的时候没时间,有钱有时间的时候可能都老了~或者说我不够勇敢~~
笔者小鹏这样洒脱的人,选择一个人去旅行,放下白领的工作,放下父母的牵挂、去实现自我的梦想。我以为他不害怕孤独,甚至我以为他不会感到孤独。可是他说,一个人旅行时的那份心灵宁静、却无比空旷,孤独时会强烈的想起她时,拍下天空的照片,想着头顶的天空练成思念。。。。倍感孤独,我才明白他那时无法抗拒的那份孤独与寂寞。
或许一个人孤独时候强烈的想起某人时,那个人才是占据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吧~o(∩_∩)o哈哈
他说:仅有在旅行中才能感到自我是自我。
他见过手持莲花的女孩,邂逅过在铁轨边玩足球的少年,观察过爱思考的撒哈拉男人、专注的爱尔兰女孩,去过爱丽丝梦游的仙境,造访过与世无争的世外桃源。。。有过无数完美的瞬间,但也品尝过酸甜苦辣。
露宿街头、遭遇小偷、在海关被扒光衣服、做义工……十年来,他打过不一样的工,睡过不一样的床,遇见不一样的人,开心、孤独、骄傲、沮丧交织在一齐。他不经意地说着它们,仿佛与自我无关,听起来好像很简单,可是能带给人惊奇,他从他崇拜的三毛、格瓦拉、堂·吉诃德身上汲取着力量,一向“在路上”,并在无形中用这种精神影响了更多的人。
看着一个个故事,身未动,心已远。如果即要文雅又要全面地对本书阅读后的感受进行一番总结的话就是:身未动,心已远,但此刻身还是不动,只是YY而已。
他说“以前当过白领,每一天出入城市里最好的写字楼,代步要搭的士,上班要穿黑色的西装,白色的衬衣。明白领带的多种打法,还有西装扣子几个要开着几个要扣上。生活精致到每分每秒,而每分每秒都是无聊。”这也是许多年轻人的生活写照。
“于是他选择流浪,拿起背包,按照自我的方式思考。这时发现衣食住行只是最低层次的需要,牛仔裤能够一个月不洗,粗茶淡饭只要能吃饱也不会嫌弃。”有人说,小鹏的“背包”生活受追捧的原因就在于许多和他有一样心境的人却不敢去付诸行动。而我就是那类人而已~~~
其实更多让我无法想象的是,口袋空空、肚子空空的旅行,因为我觉得要是我去旅行,肯定是带足够的钱,甚至还要预备一些,能够说我是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也能够说我我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成功独自旅行的人!
用背包做归宿,踏遍世界,历时十年。由菜鸟变专家,没有别人,仅有他——张小鹏,又一个去流浪的人。当上背包客,并将其成为职业。或许你会觉得这是多么不实际,但我却认为,那是多么神圣的职业。
书中讲述作者去了许许多多国家。在这个艰险的旅程中,身为菜鸟背包客的作者以往山穷水尽,遭尽白眼,但他从未放弃过,即便是换了七、八份工作也不能令他信息,反倒使他越发期望继续出走。他坚毅的决心,简单而坚定,一次次的是我动容,其实想要出走,并不是那么困难,别多在乎吃喝住行,有时候一种想要素面朝天浪迹天涯的决定就可击倒任何的一切。
作者在路上,乞讨的生活令我真正认识到那些异国的街头艺术和旅程上的乞讨者,其实这是一种体验生活的方式。不一样的人生历程令自我的眼界更开阔,阅历更丰富,体会更深刻,意义更深远。
当作者来到布鲁日——比利时的一座老城。作者的文字里淡淡的描绘出一幅老城的风光,能够想象出那是一座多么闲适舒服的老城,可是它“老”的不是时光,而是老城里的老人。老人的开朗活泼,老人闲趣的娱乐使成熟的城市添了许多可爱,城市随着一代代人逐渐老去,却又随着一代代老人越发可爱。我喜欢作者的描述,但更喜欢他笔下的布鲁日,让我看到了比利时不一样的老成,感受到一座老城里的老人,老人身上的豁达、可爱。除了羡慕还能是什么?
回到亚洲。夜里作者悄悄抵达越南。我以前看过许多有关越南的游记或旅游攻略。我在就明白那是一个旅行者不可错过的地方。书中作者是从越南的夜色开始说起的,这又令我大开眼界。以往认识越南是因为法国作家杜拉斯的《情人》。那时,越南化身成为热情浪漫但又有些羞涩的少女。不由得使人想到那些穿着奥黛骑着自行车在集市穿越的少女,抑或是刚从那些轻雾淡霭中归来戴着斗笠的农人,清新怡人。但作者字里行间的越南却惊艳四射,夜里的灯火阑珊,繁华闹市令胡志明市化身成“小夜上海”一般,更放射出她迷人妖娆的一面。恍惚间,犹如从后台步入舞台中心,看这一切变得更真切更实在一般。正如作者所说,“如果你不相对座城市失望,必须要在黑夜中抵达”。
作者的旅程还继续着,我也随着作者的脚步徒如一个梦寐以求的境界。我享受这个过程并一向爱着。等他朝一天,待我完成学业,我也下定我坚毅的决心,收拾起行囊,趁着青春灿烂,年华依然,去远方流浪。以不一样的历程感受不一样的人生,寻味它的意义,使自我更感觉到生命的存在,只是不要忘了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