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个人品读心得感想(通用25篇)
《呐喊》小说集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减》中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鲁迅《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即表现国民性的弱点。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朦娩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但作为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通称“阿Q精神”),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生活有如立体几何图形,它是多面的,而我们却长了一双平视的眼睛。而优秀的文学作品会用语言和文字将你的思维带进它的多维世界,犹如编筐编篓。所以说阅读一本书就是对另一个自己的认知。“余华”的《活着》,似乎是在讲述一个“富二代”的败家史。主人公“福贵”不削眼里只有土地的父亲,那是他的生活。
母亲的溺爱也不过是父亲责罚的挡箭牌,那个活着的“福贵”不过是个肉体,又或者说他从来没活过。时间就是这么奇妙,历史的变革让“福贵”一无所有,然而悲惨却将他揉碎后埋在现实的土壤里生了根,发了芽,这才是一个有枝有叶的“福贵”,真正的“活着”。这也许就是“余华”创作的初心。
面对“活着”这个看似简单而又沉重深刻的话题,这是一个让我们学会思考的作品。我们是要活在别人眼里还是要活在自己的心里?“活着”可以解释为“生存”和“生命”,当然“福贵”也许没有想这么多,他只是觉得“活的像个自个儿”。然而即使是现在,又有多少人能“活的像个自个儿”?又或是说有多少人想过要“活的像个自个儿”!
面对富贵,面对贫穷,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如何“活着”!也许只有经历过才能领悟。写作,不仅是记录,更是一种对世界认知提高的整理。不用活在别人的观点里,学会深度思考。
金银岛这本书里,从头到尾都围绕着一个冒险故事旋转,在这里面一个少年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里,以开着酒店维持生计。那个少年就是主人公吉姆。霍金斯。他无意之中发现了老海盗藏着金银财宝的荒岛地图。但是不久,他们船中的一群水手叛变,已厨子西尔弗为首的船员设计了一条精妙的计谋,就此双方的激烈对战开始,他们与敌人展开了惊心动魄搏斗。最后,由于各个船员的努力,凭借着各个船员的机智勇敢,不久,他们把海盗一网打尽,最后他们载着金银财宝兴高采烈回到了家乡。
读完这本书,吉姆他那正直的面孔总能出现,他是显得那么的高尚、善良、勇敢,他总是能利用自己的智慧制服海盗。为已经十分危险的团队送去希望。
当然我有佩服的人也有愤恨的人,例如为代表的人物,在他们的身上体现的都是虚伪、非分、邪恶的,他们为了自己而杀死别人的性命,他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而是更猖狂,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丧失人性。
作品中体现善良与邪恶之间的尖锐对抗。厨子西尔弗是其中的代表,开始,他抛弃了船长,船主,吉姆的正义的船员,为了宝藏杀人灭口。最后,为了能不在小岛丧生,他又装出谄媚的样子,细心为正义的船员服务,抛弃了此时弱小的海盗一方,这种墙头芦苇的人真是该死,可惜最后还是让他逃走了。相比之下,吉姆就因为善良赢得了众多好评,为自己的队伍贡献了不可没灭的贡献。
总之,书中告诉我们善良总是能战胜邪恶,善良的人终归有好报!
看完《活着》女主人公家珍的人生态度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她出于富贵之家不但没有嫌弃自己的丈夫反而支撑起苦难的天空没有一句怨言挽回丈夫迷途知返的心。她觉的样活着才是真正的活着。
在面对生活的确不幸她从未产生轻生的念头。女儿的聋哑儿子的意外死亡后来女儿又难产而死。她总是忍受着默默忍受着。哭过仍旧坚强地活着。
她的人生观是豁达的泪水流过便是坚强的活着。丈夫的恶习没有让她嫌弃总是一心挽回。孩子的死没有让她失去活下去的确信心。
我觉的她真的很坚强一个女人能做到这点很不容易。她的确心胸开阔能容纳生活中的一切困难。她没有被生活的困难所击溃她依然站着。
其实活着本来就是一种幸福了活着是人生的恩赐感恩地活着你才会觉的世界如此美好。
我想勇者一定认为苦难是对自己的磨炼活着是少不了苦难的如果都是幸福的活着就失去了不得意义。
家珍绝对算得上是一个生活勇者了人们都说女子的心是脆弱的往往受不了生活的打击。可她经历了人生中的打击———两个孩子的死可她却顽强的活下来了!
没有人不佩服她的人生态度真的太坚强了。我想我们就应该学习她的这种敢于面对人生的态度。活着是一种责任既然上帝赋予我们宝贵的生命我们为何不好好珍惜呢?爱自己的生命爱自己的亲人坚强面对生活的困难?虽然说人为幸福而活追求幸福是人的一种天性但困难是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没有人可以避免的。
所以学会面对人生的困难吧!用乐观的人生态度对待人生。
《安妮日记》是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记述二战期间密室里的人的生活实录。本书的作者,安妮。弗兰克,1929年出生于德国法兰克福的一个犹太家庭,1933年,元首上台后,德国开始欺负犹太人。父亲奥托带着家人,被迫移居到荷兰的阿姆斯特丹。然而,平静的生活未能持续多久。1941年,德军占领了荷兰。此时,元首已下决心对犹太人实施种族灭绝,一场人间惨剧即将开始。安妮?弗兰克随着家人躲藏到父亲公司大楼里一处隐蔽的地方,同时还有父亲的朋友万达安一家,随后又来了一位犹太医生。1942年7月6日,随着纳粹下达召集犹太人的命令,躲藏的时刻终于来到。这时安妮刚刚过完13岁生日,他们就开始了躲藏生活,8个人在密室里生活了25个月之久。
为了掩人耳目,躲藏者们制定了《密室公约》--“为了公共安全计,房客们必须高度警惕。”如:白天不能说话,不能穿鞋,不能有任何动静,包括严禁上厕所……“白天,我们不得不低声说话、小心地挪着脚步,不然会被库房管理员发现……”安妮在日记里描述了这种令人窒息的恐惧。他们只能依靠父亲公司的同事供给食品生活用品,和获知外界的一切。
安妮是多么期盼原先那个外面的世界:晴朗的阳光,欢乐的校园,以及她暗恋的男孩冲着自己微笑……
可眼下的现实是:一车车的犹太人被纳粹押上卡车,运往集中营;夜深人静时,她经常被窗外的枪炮声惊醒;楼梯上的一点脚步声,都让她心惊胆战……
这个13岁的小姑娘确实无力改变什么,她可以改变的,是自己的“密室”生活。她依然对生活充满乐观、幽默和热情,并把想到的一切,一一倾诉给她最亲密的朋友:“凯蒂”--她的生日礼物,一本日记。她以给凯蒂写信的形式,倾诉心中的一切感受,讲述后屋中发生的故事。
日记从1942年6月12日开始,一直记到1944年8月1日,他们即将被发现为止。我们可以在日记中看到,这个激情、敏感的少女在狭小封闭的环境中如何苦闷、无聊,她对特殊环境中人际关系的扭曲如何反感、厌恶;看到这个自尊心强、有独立见解的孩子与长辈之间的冲突;看到安妮用她的笔,用她要做个作家的梦想,支撑她记录下顶楼内每一天的事情和自己的成长,她思考战争、反犹太人主义,思考与父母的关系、自然、性、上帝、宗教等等,看到她逐渐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对生命有很深感悟的人。因为突然处于狭小的空间,突然面对每天被发现的恐惧,对死亡的恐惧,8个个性不一的人,对于继续生存的希望有形形色色的表现,人在困境下的真实的表现---这种真实本身所传达出的信息与意义就能让所有人感受到一种使人窒息的深刻,直到最终被发现被逮捕送往纳粹集中营。
在阅读《安妮日记》时,在大的战争背景下,我们得到更多的是一种温暖人心的东西。有一种欢快温暖的种子萦绕在每一个角落,是安妮带给周围的每一个人的--乐观、信念、感恩、勇气和爱。
巴金的长篇小说《激流三部曲》之一《家》,在走马观花中,我很快地把它读完了,在读这部名着时,我的心充满了悲愤与怜悯,即使现在读完了,我的心还是被其中的主人公占据了,我的心在燃烧,我的思潮在翻滚,我是在悲愤,是在惋惜,是在痛心啊!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啊!
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我讨厌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人吗?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直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己,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更没有希望所在!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个人物!这是怎样一个吃人的世界!我诅咒这个黑暗的世界,但对于觉新,我就能够憎恨他吗?他是最大的牺牲者啊!我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我比较讨厌觉慧,因为他的自私,连鸣凤向他诉说一切的机会都给扼杀了,他还曾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或许在那个时代,爱情的位置是何其次要的,但在今天,在我看来,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满的。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活着”这两个字眼对常人来说平凡得很,但是对于《活着》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富贵”而言,却意义深刻。
富贵原本是个富家子弟,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无忧生活。他不把父母当回事,对妻子的辛苦劳累不屑一顾。最可恶的是他那吃、喝、嫖、赌的陋习,挥霍光了老一辈留下的所有家产。他的父亲也被他气死了。可是这时忏悔已经来不及了。从此,他只能过着一贫如洗的生活,饱受着为生计而奔波的劳累、苦楚。他怎么也没想到命运会一次又一次地捉弄他,让他的心灵遭受一次次与亲人离别的痛苦,最后只剩下了他一个孤家寡人苟活于世。
生活形成的巨大反差,使福贵努力地重新生活,这位历经沧桑和磨难的老人将苦难消解于自己的忍耐和平静之中,坚强地挺了过来。
生活本身就是一位好老师。是生活渐渐让游手好闲、薄情寡义的富贵变成了一个任劳任怨、百折不挠的家里的顶梁柱。如果没有经历后面的变故,他可能一辈子也无法体会到活着是多么美好和幸运。
在每个人生活的道路上,每一段都是那么刻骨铭心,每一次都让人大汗淋漓,生容易,活不易。人生的道路,就像波浪形曲线高高低低、起起伏伏。虽然走起来非常辛苦,但是它却通向我们人生幸福的道路。只有攀过那危峰兀立的高峰,越过那一条条一望无际的山谷,才能真正体会到活着的意义。
让我们以积极乐观、自强不息的态度面对生活,走好每一段生活的旅程!
花了几个星期,断断续续读完了《四世同堂》。老舍真是个北京人,把北平的人、事,甚至是一草一木都写出神韵来了。书中没有什么华丽的词藻,只是平平淡淡的语言,就像一篇日记一样。但是这本看起来平平淡淡的书却让人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美感,看似平凡的语言下隐藏着无可比喻的美。
读着这本书,一种愤怒感与一种爱国感油然而生。我为汉_们所做的一切感到愤怒与惋惜,为国家的灾难感到悲痛,但当看到有人为国家做事,反抗敌人时,我热血沸腾,心潮澎拜。守旧的以四世同堂为傲的祁老人,忠厚老实的祁天佑掌柜,时时在新旧思想中挣扎的祁瑞宣,受尽迫害而奋起反抗的钱诗人,朴实善良的李四爷夫妇,自私自利的冠晓荷夫妇……每一个人物形象都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
最令读者热血沸腾的,是贯穿全书的那种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怀。“人是鱼,国家是水,离开水,只有死亡”面对这样质朴浓烈的爱国情怀,试问有哪一个读者不会被从心底里深深感动?这本书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我不禁想起了那些中华英雄们,他们献出了自己的青春;献出了自己的热血;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来捍卫自己的祖国!反之,有一些势利小人,一心想攀龙附凤,为了一些蝇头小利而出卖国家,遭到世人的唾弃,他们难道不悲哀吗?
对于《四世同堂》这部文学巨著,不论我读多少次,最最打动我的,依然是其中浓浓的爱国深情!让我们的泪水随着书中人物的悲惨遭遇而奔流,让我们的热血随着书中人物的英勇抗争而沸腾!让我们更加珍惜和热爱今天的美好生活,也让我们更加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属于我们的责任,更重要的是,让我们不要忘记自已身上有属于炎黄子孙的铮铮铁骨,而时刻骄傲地挺直中国人的脊梁!
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与不幸,悲伤与高兴,以及兴奋与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的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忍受,好好活着。
《活着》来源于生活的真实感,不同于80后小说的伤感。作者用冰冷幽默的语言,讲述了徐福贵悲惨而漫长的一生。文字平淡,却令人感到真实,感到亲切。让我们的心灵随着福贵的遭遇被一次次触动。幽默而感人的语言让我们想笑笑不出,想哭哭不出,内心却随着作者的讲述渐渐安静下来。
福贵年轻的时候是个地主少爷,嗜赌成性,赌光家业一贫如洗。贫困之中因为母亲生病去城里求医,半路被国名党拉去做壮丁。后来,等他回来了,女儿因病哑了,母亲也病了。命运捉弄人,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然而痛苦才刚刚开始,真正的悲剧才开始渐次上演。大跃进,饥荒饿的妻子家珍驼了背。儿子因为拯救校长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因为抽血过多死了。后来女儿,妻子,偏头女婿,外孙相继死去,只剩下两个老不死的——福贵和老牛。
作品艺术特色:①.苦难连环扣鲁迅说:“悲剧就是将东西毁灭给人看。”福贵的一生就是一幕幕面对死亡的过程②.经历风雨后的释怀富贵送走了自己身边的一个个亲人,任然悠闲恬静的活着,向别人绘声绘色的讲述自己的人生境遇,没有痛苦,没有悲伤,但他那爽朗的笑声中流露的是温厚的高远情怀③.活着之义追寻只有领会懂得了死,才会领会懂得生。福贵也许明白了,我们却任在探寻。人为什么活着,也许我们到了垂暮之年才会和福贵一样豁然开朗。
“笑得方式哭,亡的伴随下活着”作品露出一股悲悯情怀和感伤幽默。揭示了个体生存状态和苦难。经过精简的历史背景,体现出了小人物的悲欢离合和时代的荒谬感。作品的结果虽然温和,但颇令人深思。福贵的一生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对大跃进,__等时期也进行了温和的讽刺。
余华活着读后感。《活着》是余华改变风格之作,放弃先锋文学前卫笔法,走向传统的小说。作品中友朋友,母子,父子,孝悌,夫妻之情都值得我们深深思考。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说:“如果现在要谈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谈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可见其艺术成就之高。
余华活着读后感。读完小说,最令人深思的就是人为什么活着。有人讲人活着总有理由,富贵年轻的时候生不如死,为自己找一个理由,将爹败掉的一百亩地赢回来。战时九死一生的他,坚持活着,是为了再见老娘,妻子,一双儿女。,极度贫困饱受命运之苦的他,为什么活着,他的亲人需要他。亲人离去,而他还活着。因为传奇而坎坷的一生值得他怀恋回味。也有人讲活着本身是为了什么,为生还是为死,残酷的活着,体味着失去一切的苦楚。“活着是为了本身而活着”人应该学会面对真实,接受不能接受的,改变不能改变的。真实的面对自己,面对自己的人生。
如果是我,早就崩溃了。作为旁观者,只能感叹一个人好好活着不容易,只能佩服富贵活下去的勇气,只能回味祖辈的辛酸与苦楚,只能悼念人如蝼蚁的年代。
余华活着读后感:人生中不可追回的事太多,既然活着还得往前走。也许是我经历的太少,只能说一句:总之,忍着,好好活下去,为了自己,也为了身边爱你的人。
在今年十月份期间我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反复阅读了《呐喊》一书,虽然还了解甚少,但愿意尝试着对其中的底层群众略加分析。
《呐喊》是鲁迅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其中包括《狂人日记》《孔乙己》《药》《明天》《一件小事》《头发的故事》《风波》《故乡》《阿Q正传》《端午节》《白光》《兔和猫》《鸭的喜剧》《社戏》这14篇白话小说。
首先我要提到的是《狂人日记》中的狂人,他的外表看似癫狂但实质上却是一个反封建的战士形象,作者通过描写狂人癫狂的,看谁都仿佛要吃人的变态心理,实质上是为了反映当时看似充满仁义道德的封建礼教和家庭制度实质上就是“吃人”。本文中的狂人在我看来是一个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封建战士形象,他具有很严重的疑惧心理,走在路上赵家的狗看他两眼,他便怕了起来,对于赵贵翁和七八个路人的眼色甚至是一伙小孩子,都认为是与他有仇,要害他,当狼子村的佃户来告荒时狂人更是从顶上直冷到脚跟,内心还产生了“他们会吃人,就未必不会吃我”的奇怪想法。不仅如此,当他吃鱼和医生来给他治病时他都疑心那时想要害他。,然而当我读到“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这一段时,我才明白其实狂人在看似癫狂的外表下反应了一个问题:到底是谁将他变得如此疑神疑鬼?读完全文答案十分明了狂人所处的环境充满了压迫和剥削,在严格的封建背景下人们非但没有反抗的意识反而一个学一个相互压迫,这就是所谓的“吃人”,在狂人看来,这些人如果不改,最后终会被吃掉的,而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者还有"的"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其次我要说的是孔乙己的人物形象。孔乙己是一个知识分子,他孤高自傲不屑与短衣帮为伍,可他十分迂腐被封建礼教侵蚀了灵魂,只会死读书,因此读书虽是改变孔乙己命运的途径,但他却不能考出地位。这就注定了他只能与短衣帮地位同等,孔乙己的迂腐着重表现在他不懂得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读书的出路是不大的。当短衣帮揭开他考试不中的伤疤时,他只好“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此时孔乙己的痛苦难堪与众人快活相映衬,喻含了孔乙己悲凉的命运,他凄惨的经历非但不能博得人们的同情反而只能成为众人的笑柄。文中多次描写了孔乙己悲惨的境遇,如文中写道“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这句话中提到了众人的嬉笑声表现出了世态炎凉,我读到这儿不禁心寒。文章对孔乙己的肖像也刻画的入木三分。他沧桑的面容暗示了孔乙己年岁已老,饱受生活折磨,常常遭到欺凌侮辱。在我的心目中孔乙己是一个既可怜又可恨的人,在他迂腐麻木的性格外表下实际上有着一丝善良。文章侧面描写短衣帮对孔乙己悲惨生活视而不见实质上是为揭露封建社会的黑暗和残酷,也批判了封建社会民众爱心和同情心的缺失。文章最后写了一句看似矛盾的话,既用了大约又用了的确,实质上暗示了孔乙己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必死无疑的悲惨下场。
我第三个要分析的是阿Q,阿Q的人物形象看似简单,实质上是多重人格的拼凑,对于我来说最熟悉不过的便是阿Q精神了。在我个人看来阿Q精神就是一种自欺欺人,自轻自贱,欺弱怕强的精神胜利法。阿Q这个人物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以当众人眼中的小丑为骄傲,面对比自己弱小的人他表现出一副强者姿态,如阿Q面对小尼姑和王胡时。但是他一旦面对有钱有势的地主少爷时,他是当面不敢吭一声的,但是事情过后,他总会在背地里骂上两句,并欺负一下其他人或者找些东西撒气。这就是阿Q精神的具体体现了:当阿Q被赵家少爷打后,他暗自说到现在世界太不像话,儿子打老子了。一句话便完全转变了阿Q的心情,他居然得意起来了。其实阿Q心中很清楚他的社会地位是远远不及赵老太爷的,而且人们对赵老太爷的尊重远远大于对他的尊重。可就是这一个巧妙的心理暗示让他完完全全转变了心态。让他觉得自己仿佛高人一等。类似的例子还有阿Q与王胡战败后,调戏了小尼姑,赢得众人的喝彩,顿时所有的遭遇和不快全都抛至九霄云外。阿Q其实是《呐喊》中底层群众的典型代表:不学无术,到处惹事生非。只不过他的人物性格被夸张和加以突出。阿Q异于常人的一点就是他善于把握时机,当革命热潮刚刚掀起,而大家都在犹豫时,阿Q已经毫不犹豫地加入了革命派,虽然他并不了解革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他革命的目的很简单讨回之前所受的屈辱。阿Q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他永远都无法做一个有骨气的真正的人。面对比自己有权势有力量的人,包括他之前非常鄙视的王胡在内,他都会低声下气显出一副奴才相。
我还需要做简要分析的是作品《药》中的人物。他们是农民阶级的典型代表。《这篇文章写了老栓的儿子之死,却也从另一个层面上分析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得到农民阶级的的支持,革命没能深入群众,发动群众,失败是必然的结果。除此之外,还有一点很令人寻味:革命者夏瑜和华小栓的死有什么关系?文中多次侧面刻画了华小栓的人物性格,在我眼中他是一个没有主见,缺乏活力的典型封建家庭孩子的形象。文中有以下一些描写:“小栓——你坐著,不要到这里来”;“小栓进来罢!华大妈叫小栓进了里面的屋子,中间放好一条凳,小栓坐了。”通过小栓母亲的几句命令就刻画出了这样一个无思想无主见的小栓形象。至于革命者夏瑜,他则和小栓完全相反,他充满了革命的热情,对推倒封建制度充满了希望,敢于奋斗,敢于献身。只可惜他没有认识到革命的观念并不能深入农民心中,最终落了个被人害死的悲惨下场。对于小栓的父亲,他是一个麻木,愚昧,不懂得革命的意义之所在的封建农民的形象。革命者为了他们的自由和幸福而献出了宝贵年轻的生命,而他却用馒头蘸着革命者的鲜血为自己的儿子治病,愚昧的群众不但不能理解支持革命者,反而认为革命者的牺牲是可以从用钱买来享用的!作者这样巧妙的安排情节从另一个侧面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镇压革命,愚弄人民的罪行。如此不仁不义之人,断了子孙也是天经地义。
《故乡》中的闰土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形象,他年少时活泼机灵,是个人见人爱的小英雄,可是当数十年之后当我再次见到他时,他己经不是之前所认识的那个闰土了,作者用了大量的语言和外貌描写,形象生动地描绘出了一个神情麻木、寡言少语的木头人。作者在表示悲哀的同时也表现出了对封建社会剥削压迫的愤恨和不满。在文章最后作者寄希望于下一代,并希望他们能不要重复自己的路
至此我要详细分析的人物就告一段落了,当然《呐喊》中还涉及到了其他许多底层人物,如《一件小事》中的车夫,就是一个勤劳,朴实乐于帮助他人,敬岗敬业的人民公仆形象,其实这对当今的社会现状有很大讽刺作用。在现在这个世界中,碰瓷,讹钱等现象屡见不鲜,如果人人都有文中车夫所具备的那种光明磊落,敢做敢当,关心别人的精神,那么我想这种不良的社会现象很快就会被杜绝。除此之外《风波》一文中的九斤老太,九斤嫂,赵七爷也是典型的底层农民形象。譬如赵七爷,在我看来,他是一个根本没有什么真才实学的人,可是大家伙却对他尊敬有加,对他所说的话深信不疑。七斤辫子的有无成了这篇文章的线索。作者在这篇文章中用了大量的对话描写来刻画人物性格。如九斤老太的口头禅就是“一代不如一代,我是活够了。从前的——,是这样的么?从前的是……我活了七十九岁了——”作者在文中反复写到这句话,从而描绘出了封建社会农民保守性以及狭隘性。《社戏》一文中塑造了一些朴实热情好客的农民形象。如六一公公,阿发,双喜等,都十分大方愿意与他人分享自己拥有的好东西。这如果要是放在现代还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以上就是我对《呐喊》中底层人物的一些个人看法和简要分析,其中必定有不少谬误,还请老师多加指正。
初读余华的《活着》,感慨颇深。在这本书中,主人公福贵一直在忍受着,忍受生命赋予他的责任,忍受现实带给他的各种苦难和逆境。最后,连唯一的亲人苦根也因意外撑死而离他而去时,他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家人了。福贵的一生很悲惨,家道衰落,失去亲人,这些常人所不能忍受的苦难发生在了他的身上。但他没有气馁,依然“活着”,他的活着好像就是在向我们证明的生命到底有多么坚韧。更为可贵的是,尽管经历了这么多苦难,他活着也并不仅仅是为了消耗难熬的日子,还有希望、热爱和慰藉。
活着这件事向来不易,家族的衰败和亲人的离去让福贵难以释怀却也无力回击,但他在面对苦难时的生活态度值得我们学习。对于命运接二连三的捉弄,他没有怨天尤人,相反是自己慢慢消化、独自适应。这让我想起那些和福贵一样经受过苦难却热爱生活的人,作家史铁生便是之一,失去了双腿后又被查出尿毒症,他的人生是艰难的。可他最后却拿起了一支笔,用羸弱的笔尖勾勒出了生命最真实的样子。这群人只是看似在逆来顺受卑微地活着,实际上并没有屈服,而是在用另一种方式反抗着,等待生命的爆发,让“活着”更有意义。
这本小说也将我拉进了对现实的思考,庚子初的疫情让“活着”成为了每一个人平凡到极致的追求。或许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苦难,工作的烦闷,爱情的失意,家庭的琐事,无休止的“难题”,但是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保持乐观豁达的心态,尝试重新接纳生活并努力去改变现状!
毕竟人只活着一次!
近段时间,我在看由法国佛兰克写的《安妮日记》。
这本日记是安妮遇难的前两年写的,可以说吉蒂(安妮给这本日记起的名字)是她在密室生活的两年中的情感来源,她在日记中吐露了她与母亲不断发生冲突的困惑以及对性的好奇。在她朴实流畅的笔下,更带着她对德国侵略军的憎恨,所以这本书不仅是一名成长中的少女的内心独白,也是对德军占领下的犹太人苦难生活的目击报道。
读完这本书后,使我收获颇丰,不仅学会了怎样写日记,而且有认识了一些书中的朋友,学会了一些知识。
我以后要好好学习,因为从书中我好像又看到了以前的中国:很懦弱,被日本,美国等地方逼着签丧权辱国协议,把原本属于我们的土地让出去,可现在不同了,我们中国正一点一点的强大起来,总有一天会把其他国家抢走我们的东西都讨回来。
从此以后,让我们向着梦想前进,努力学习,长大之后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之才!
初中学习了《故乡》《社戏》才买回了这本书,学了《呐喊》自序后决定认真读一遍,可是直到现在才找到了机会,同学们好多都读过不只一遍了。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与《药》。
孔乙己,一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小人物,明明处在社会的最下层但是却一心向往着贵族人的生活的专职骗子,被打断了腿,最终离开了大家。作者借写孔乙己这一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的人物形象,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作了揭露和批判。文章中描写众人嘲笑可怜的孔乙己的场面写的也是有滋有味,用众人的哄笑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悲剧效果。文章不仅写出了孔乙己一个人痛苦的生活经历,也表现出了社会同仁的不同情,相反的却是取笑,体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可以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_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都是因为长期在封建重压下生活的结果,他们一代人是这样,但是受残酷的封建制度的影响的国人可不只一代。
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愤怒而又激励着当时中国人,向被深深蒙在鼓里的国人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而此时,中国摆脱了封建社会的影响,正在健康的,正确的朝者美好的未来奋力前进。我们要站起来,继续努力,为我们的美好明天而奋斗!
20世纪30年代初,一个二十七岁的青年,为了倾吐自己鲜明的爱和恨,宣泄自己积郁的悲愤,也为了探索青春的价值和意义,在距故乡成都千里之遥的上海,用整个身心,写出了一本近三十万字的小说。这个青年就是著名作家巴金。这本小说就是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家》。
作为《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家》被公认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它集中体现了封建大家庭制度下的典型形态,书中描写的高家,是封建社会的一个缩影,这个旧式的家庭内部充满着虚伪和罪恶,各种矛盾潜滋暗长,逐步激化。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好的东西遭到无情地毁灭,高氏三兄弟的恋爱故事,以及梅芬、瑞珏、鸣凤等青年女子的命运,最终都免不了悲剧的结局。
《家》最突出的艺术特色是塑造了一系列生动鲜明的人物形象。在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觉慧,他思想先进,充满活力,是高家的叛逆者,是美好与希望的象征。然而书中还有个不得不提的人物,那就是觉新。如果说觉慧代表的是梦想,那么觉新代表的则是现实。他无疑是《家》中内心最复杂、最矛盾的人。大少爷觉新也曾受到过新潮思想的熏陶,也曾有过出国留学的机会,曾几何时,他是一派朝气蓬勃,对未来充满着希望,对人生充满着追求。然而作为高家的长房长孙,他放弃了理想、爱情,顺从了家族的安排。这份包办的婚姻,成为了一切悲剧的开始,在这以后,不幸接二连三地降临,他隐忍退让,独自承受着痛苦,希望以此来换取些许的宁静。只可惜他的委曲求全不但没有为他带来安宁平静的生活,反而间接导致了他爱的人相继离他而去。失去了两个生命中最重要的女子,同时也失去了幸福的资格,在以后漫长的岁月中,只剩下他独自痛苦地面对一切。
究竟是懦弱的性格造成了他的悲剧,还是命运给了他懦弱的性格?他经过了五四运动的洗礼,新的思想在他的心中留下了一定的烙印,但是他同时又受到封建孝道的束缚,骨子里依然有着守旧的血液,这也许成了他悲剧命运的根源,成了他一生悲剧的缘由。一段婚姻,两份深情,在本应该幸福的岁月里,一次又一次经历了生离死别。也许他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但不能否认他的一颗真心,满腔赤诚;他是一个称职的兄长,为弟弟们构建起一片碧海蓝天,将悲伤尽收己身。对于他,再无情的人也不忍苛责……
在《家》中,爱情是不圆满的,带着宿命的伤,在《家》中,几乎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着一抹深入骨髓的遗憾,回荡着一缕沉重寂寥的叹息……《家》如同一支悲伤的抒情曲,伤感开场,心痛收尾,《家》恰似一首情思凄婉、深沉美丽的抒情诗,缠绵悱恻之余又潜动着一脉春温。在这个虚构的空间里,作者所欲展示给我们的,是描写过去十多年见的一幅画卷。虽然这里只有生活的一部分,但已经可以看见那一股由爱与恨、欢乐与苦难所组成的生活之激流是如何在人们心中动荡。青春毕竟是一种美丽的东西,无论期间是否经历过痛苦与磨难,当多年后再次回首,我们所能铭记的,依然是它的美丽……
近期,我看了一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这本书的名字叫《金银岛》。读了这本书,我心潮澎湃。让我感受到了金钱并不是那么重要与宝贵的!
这本书是世界公认的一部具有浓厚的冒险精神的小说,作者围绕一份神秘的藏宝图,记述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夺宝大战。作者用生动、形象的语言刻画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
故事的主人公是以为机智勇敢的人。一次意外,他识破了一个阴谋,挽救了一个正直人的生命,有巧妙的与敌人作斗争。我很喜欢吉姆,与我相比,我的生活比较枯燥,我非常向往他的冒险生活。
同时,另一位主角令人憎恶。他就是希尔弗。他表面十分善良,但他的心地十分恶毒。有时,在梦中,我会想象自己也有吉姆的遭遇,踏上冒险之旅。我也能成为一个冒险者。
从最后一张中,我可有感受到金钱并不能改变命运,生命并不能用金钱前去衡量。在此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五章,其中有一句话“即使让我看到了这么多的国王或大教主,我也不会有现在这么兴奋”这是一处对比描写,强调出了吉姆出海寻宝的兴奋心情。吐过换做是我,我早就会高兴的一蹦三尺高。
这本小说的特点在我看来是情节千变万化,好像大海的波涛。连绵起伏,一个接着一个,一浪比一浪高,紧紧扣着读者的心弦。
正直诚实的吉姆,凶残的希尔弗给我留下来深刻的印象。从这件事中,我们不难看出,人走上_之路后,想要改邪归正是那么困难。
这本书也告诉了我最宝贵的不是金钱,而是人性中的爱与正义感。
俗话说的好:好曲不厌百回唱,好书不厌百回读。现代名著是这样,古代人留下来的经典著作也同样如此,比如孔子的论语就是一部很好的书!
《论语》的作者孔子也是的思想家、政治家和教育家。孔子聪明好学,青年时期便精通礼、乐、射、御、书、数六艺。
现在通行的《论语》共20篇,493章,大部分内容为孔子回答弟子们的提问;一部分不属于问答,只是孔子的言论。《论语》涉及的领域极其广泛,涵盖哲学、政治、经济、论理、美学、文学、音乐、道德等诸多方面,是研究孔子及儒家学说的主要文献.
《论语》中的知识是无穷的,宋朝开国宰相赵普每天回家都关起房门苦读.后来家里人发现他的书箱里藏的只有一部《论语》,有一次+宋太宗和赵普闲聊,便问道:“有人说你只读一部《论语》,这是真的吗?”赵普老老实实的回答说:“臣所知道的的确不超出《论语》。过去臣用半部《论语》辅助太祖平定天下,现在臣用半部《论语》辅助陛下,便足以使天下太平!”
《论语》里闪烁着人性光辉的东方智慧,经过两千多年的洗礼,已得到世界范围内越来越多人的理解和认同,成为了世界的财富。
家,在中国,在旧中国,是礼教的堡垒。
巴金说,写《家》的目的,就是要“宣告一个不合理的制度的死亡。”是的,巴金用文字解剖着中国旧社会历史转变时期封建大家族的矛盾,并毫不犹豫地将它击溃。巴金出生于四川成都的一个官僚地主家庭,而他自己也可以称得上是一股涌动在腐败糜烂的家庭中的激流,让人们看到了爱和恨,看到了希望。
小说中的高家,挂着“国恩家庆,人寿年丰”的对联,可是封建的伦理和思想禁锢着年轻人,让他们窒息。自我谴责、矛盾复杂、负债深痛的觉新;被迷信观念残害的瑞钰;小小年纪,就要缠足的牺牲品淑英;不能自己选择幸福,受虐忧郁而死的蕙,还有刚烈、倔强,以死反抗的鸣凤;还有幼稚而大胆的家族叛逆者觉慧,他们都是封建家族的牺牲者。家,表面上肃穆庄严,黑色的大门。实际上,到处都是邪恶与畸形。
巴金说:“我不是在写消逝了的渺茫的春梦,我写的是奔腾的生活的急流。”也许这急流缺乏理性,但却涌现希望。
小说中,最值得礼赞的,我认为要数鸣凤了。鸣凤敢于越过礼教爱上少爷觉慧,并没有甘于做一个奴隶,起码不是做惯了奴隶。她对生活有期望,那就是觉慧曾发誓娶她。而鸣凤也诚挚地认为觉慧,即自己幸福和生命的维护者。当她在高老太爷的谈笑间被改变了命运时,她并没有屈服,也不以成为“小老婆”为荣,而是投湖自尽了,用死维护了自己的清白,幻灭了爱情的希望。尽管鸣凤死了但这确是给貌似“人寿年丰”大家族的一记耳光。尽管鸣凤的地位卑微,也不能说她有反抗意识,但她潜意识里和事实上维护了做为人的尊严。相对于这个刚烈的丫头。觉慧却未打开阶级的樊篱,最后放弃了这个爱她的少女。
黑暗笼罩着高公馆,也许这个家的黑暗的角落里就有哀嚎和凄惨的声音。每一处角落,无处不在。
有人认为这《家》里有巴金的影子,但无论如何,巴金为我们掀起了这个礼教堡垒的一角,让我们更懂得家的含义。不是枷锁,不是牢笼,不是禁锢,不是约束。现在的人,应更珍惜这个字眼。是港湾,是温暖,是安宁,是爱,用心经营,打破这个堡垒!
时间在故事里看着总是快的,但是转眼百年多的沧海桑田,从初代的辛勤耕耘到末代的荒凉颓败,真让人有种难以言明的感慨。发散一下,觉得儿女的教育还是非常重要的。像乌苏娜瞎了之后想起来的那些,她眼中真正勇敢的人其实是雷贝卡,而她自己心爱的子孙们没有一个拥有她所希望他们拥有的勇敢勤奋的美德。连小说前期的视点主角、前期我最喜欢的奥雷连诺上校也木有。
这个故事通篇看下来除了感慨家族的没落之外并没有特别深的感触——关于商人对当地人民造成的伤害除外,作为东半球的人,对西半球南边那个太过遥远的拉丁美洲真是知之甚少,真如小说后面附录里所说具有如此深的历史意义的话,也许布恩蒂亚家族就代表了最原始、最蓬勃、简单又有开拓精神的拉丁原住民?然后后来的ZF和香蕉公司就像侵略者,侵略了这块土地,在得不到利益的时候就果断抽身而去只剩下破败的小镇了。
而最后马孔多整个的消失,大概就是要改掉原始的社会风气?
故事里印象最深的3个人:梅尔加德斯、乌苏娜和菲兰达。虽然最后一个我对她实在十分讨厌,但是依然觉得这个人的个性塑造得合情合理且十分鲜明。乌苏娜代表了这个家族的兴,也代表了这个小镇的兴,她的勤奋和朴实为这个家庭创造出一片美好的天地,而菲兰达代表了亡,扼杀了人性,拒绝接受新事物,迷信又保守,即使布恩蒂亚家因为历史的原因早已积累下衰败的因子,她却也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梅尔加德斯则是代表了局外人,似乎是一个“先知”的角色,他带来了新的科技,知道故事的一切发展,他更像是一种力量而非真实的存在。
“难道就因为我贫穷,地位低下,相貌平平而且身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一颗心了吗?你想错了!我的心灵和你一样丰富,我心里所装的也和你一样充实。”这是《简·爱》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的一句名言,是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相信书中敢于抗争、性格倔强的简·爱一定会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
简·爱是一个可伶的女孩儿,父母早逝,只能寄养在舅妈家。从小她受尽舅妈的虐待、表姐的蔑视,表哥的欺负和痛打。十岁时舅妈把她送入慈善学校当修女,修女在当时是最低贱的,在那里,简·爱学会了坚强,并在那里一呆就是八年。长大后,她一边当家庭教师,一边反抗政府的偏见,打破传统地位观念,最终她嫁给了一位牧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个曲折的故事,让我意犹未尽,简·爱的倔强和独立的性格,深深地震撼了我。简·爱从小就寄人篱下,受尽了不别人的冷眼相待,而她没有屈服,敢于面对现实,与偏见和命运抗争,以勇敢顽强的毅力克服所有的困难,这就是我喜欢简·爱的理由再加上简爱在那所修女学校待了八年,要知道在那所学校里学习,不是被老师害死,就是被饿死冻死,这就让我更佩服简·爱顽强的生命力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许多困难,当困难来临时,不要哭泣,也不要绝望,要学习简·爱,勇敢地面对困难,敢于正视现实,不屈服不放弃,拥有简·爱一样的毅力,坚强的克服困难,这样任何困境也都能迎刃而解了。记得有一次体育测试,因身体不舒服发高烧不能参加,但想到这次测试又很重要,不能因我一人而拖了全班的后腿,刚刚读了《简·爱》,她的影子又再次浮现在我的面前,因为简·爱给了我动力,我心中又燃起了希望之火,坚强地完成了100米弯道跑测试。
我很喜欢简·爱这个人物,希望能成为一个像她一样的人,一个敢于与命运、偏见抗争的人。
我读了一本书,叫《金银岛》。超级好看喔!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小孩,叫做吉姆?霍金斯,他本来是胆小害羞的小孩。但后来去寻宝的时候,胆子就被练大了。
金银岛是斯蒂文森的成名作。他是苏格兰小说家、散文作家和诗人,以经典作品《金银岛》、《绑架》,以及惊险恐怖小说《化身博士》著称。作为19世纪英国文坛新浪漫主义文学的奠基者和最杰出的代表之一,斯蒂文森以其独特的创作风格及其作品意识的前瞻性,当之无愧地成为20世纪世界文学现代主义的先驱之一。下面看看这本故事的主要内容吧!
这本书主要讲了:从前,在海滩上,有一家店,是专门给海盗和遇到的人吃饭住宿的。里面有一个小孩儿,就是主人公吉姆。后来有一个老海盗住在这里,有许多海盗都想杀他,然后拿走地图。后来海盗中风,死了。有许多水手来抢,但是吉姆和母亲准备逃。临走时拿了些海盗的东西,幸运的是吉姆拿走了一个小东西,而那个东西,就是海盗们梦寐以求的海盗图,后来,他和律师去找宝藏,请了些水手。没想到主人公在苹果同里偷偷听到了他们的策划。没想到他们是笑里藏刀啊!他和律师等人去战胜他们,最后战胜了。打得只剩下水手的头领了,后来被他拿走了几代珠宝。偷偷溜了!
这本书的内容就这样。胆小的吉姆就如此的变成大胆的小孩了。我非常喜欢《金银岛》这本书,一是它以小主人公吉姆展开,形象地刻画了可爱的吉姆和可恶的水手。我很敬佩一个好人,是一个船长,因为他不但航海经验丰富,而且在刚上船时就发现船上的人可能会叛变。二是它告诉我们人世间最宝贵的不是金银,而是爱心和友谊!这篇小说还告诉我们:虽然,这篇小说以假乱真,但是他的作品中体现善良与_之间的尖锐对抗,所以我觉得故事警告着我们干什么都不能自私,因为那是在你人生路上的错路,而吉姆他们身上体现是一种正义为代表的精神财富。
《金银岛》就是这样一本离奇、充满幻想的小说,加上人物形象生动,让我浮想联篇,更加喜欢这本书了。大家也看一下吧!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老人叫福贵,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1993年写下的《活着》在二十余年后的今天看来,跨越了时间的障碍,顽强地活着。
深夜读来,数次忍不住泪流。明明是作者精心的摆布,但读来却穿越了每个文字的阻隔,直逼人心。相较于时下轻飘飘的煽情、赤__的炫技,余华的文字是让人感觉不到技巧的,命运的厚度与沉重已足够撑起整个故事。情感本就重得摧人心肝,还何须再去“煽”?
我们能做的已经不是旁观与审视,而是站在福贵一家人的茅屋里,和他们一起笑,一起哭。这是很奇妙的视角,你清醒地知道自己是谁,但在阅读的每个瞬间却又身不由己地被卷入其中浑然忘我。正如余华在20__年的自序中所言,当他以旁观者的视角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困难重重,可是当有一天突然以第一人称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突然顺畅无碍。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这仿佛也是一个奇特的隐喻,这个故事必须让我们进入、替代。
福贵的一生绝不是他自己的一生,《活着》是每个人活着的象征。尽管我们可能没有福贵的苦痛、没有福贵的欢乐,但是,每个人只要活着,就必然要经历他(她)自己的悲欢。
徐福贵的前半生可以说是自己造的,本来是地主家的少爷,赌嫖俱全,倾家荡产。可是从败家之后的每一步,似乎就走进了命运的魔掌。福贵的后半生可以说真是无奈。去给母亲请郎中时被抓了壮丁,后来又经历三反五反,大跃进的穷困难捱。儿子死于人祸,妻子死于疾病,女儿难产殒命,女婿事故身亡,的孙子也意外送命。
在死亡面前,人的渺小无助就像福贵面对医院那个小房子时的恐惧和无奈,这就是命运,或者说叫宿命。在这样庞大的力量面前,人是微不足道的。但是,福贵仍然要乐乐呵呵地活下去。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福贵和老牛相依为命,一样黝黑,一样衰老,但是,老人依然用“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唱着歌谣,自鸣得意。故事的开篇,老人吆喝着“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老人这时候“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这时我们尚不知情。到了故事结尾的时候,当老人再数出这一个个名字的时候,悲喜在那一刻汹涌而来,不可断绝。
余华说:“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福贵的一生抑或每个人的一生,是窄如手掌,还是宽若大地,冷暖自知,无人得晓。
当看完朋友对《活着》的评论后,就有一股想要看看这篇高尚作品的冲动,我不知道作者在写时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但我知道作为一个读者,在品味这篇叙说一代人历程时的深切感受!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生活在这样一个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天报道的那位为钱财而贪污受贿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受贿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在我读过的书籍中,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的便是鲁迅的《呐喊》了。《呐喊》深刻地揭露了旧时封建社会的残忍,从中我也读到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残忍景象。从《狂人日记》到《孔乙己》再到《啊Q正传》,从《风波》到《故乡》再到《社戏》,没有一篇不是在用犀利的笔锋与封建社会的欺压百姓的人们手中的尖刀、火枪做斗争,他犀利的笔锋令国民党_闻风丧胆,无论是他的文章还是他的爱国之心,都是那么地令人肃然起敬。虽然我们现在已经进入了新社会,已经不仅仅满足于温饱甚至小康,但是老一辈的精神不能丢啊。
在我认为,读书是人生中的娱乐、消遣的方式,它不但能给予人无穷无尽的知识,而且可以给予人无限的乐趣并且培养人为人处事的的能力。
在人们孤独的时候,读书变成了的乐趣。这时它既是人们丰富知识的工具,也是消遣的娱乐品,当人们在这时看它时,会感到快乐、轻松;而在人们处理事务的时候,最能发挥由读书而获得的能力。从读书中获得的对自己有利的东西是无穷尽的,能力便是其中之一,多读一些好书,对自己是有利无害的,如果能够在实践的时候不是单纯的运用书本中的知识,而是在书中的知识的基础上不断的创新,结合自己的实际,灵活运用,才是读好书的境界。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爷爷的一句名言,也同样是对书籍赞美的一句名言。从这句话中便可以看出书在世界的地位是多么重要,它的价值有多么珍贵。正如高尔基爷爷所说的,一本一本的书,就像一个一个的阶梯,使人爬上高峰。但是爬上高峰的路是陡的,是险的,是要的努力才能爬上去的。读一些不同的书籍就像是在爬阶梯,对自己也是很有帮助的,但也要会选择书籍。一本好书就犹如是由钻石似的思想和那些珍珠似的字句堆砌而成的无价之宝,其中所蕴含着的知识与智慧是那样的珍贵,书籍真可谓是人类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啊!相反,如果我们去读那些几乎汇集了天下所有肮脏之物的不利于健康的书籍,那不是在掌握知识、寻找乐趣,而是在使自己堕落,会使自己变得庸俗、无知。
在一本书中,又使它会让你伤心、同情的落泪;有时它会让你开怀大笑;有时它会让你觉得自己身临其境;有时它会让你自己觉得离它根本就在两个世界。
我想,书籍是我们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呢?
最近,我读了一本探险故事书,它便是史帝文生所著的《金银岛》了。故事发生在十八世纪,杰夫。何金斯是一个小男孩,他渴望并且热衷於出海寻宝。有一次,他到了金银岛寻宝,与海盗、水手打交道,亲身体验到船员之间真诚、忠实、虚伪、残暴的种种现象,目睹了一幕幕令人惊心动魄的故事。
读了这本探险故事,使我感触良多。主人翁杰夫。何金斯原是一个胆小、害羞的孩子。父亲去世后,他便开始了探险。在探险之旅中,初时杰夫只是一个船舱裏的服务生,但他却勇於与敌人搏斗,后来更从海盗手中夺回大船,并自命为新任船长。虽然杰夫。何金斯经常易於冲动,但他所表现出来的非凡勇气和过人胆识,足以令我佩服不已。杰夫。何金斯凭著勇气与胆识,由一个胆小怕事的小男孩变成一位夺回大船的英雄。而我们有时遇到难题,便自乱阵脚,不努力探讨解决的办法。试想想,若我们也有杰夫那种勇於尝试和敢於探索的精神,许多难题不是都能迎刃而解吗?
《金银岛》是19世纪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一本举世公认的世界名著。书中描写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一个海盗那里,偶尔得到一张埋藏巨额财富的荒岛地形图,这事引起了当地乡绅屈利劳尼先生的兴趣。为了找到这笔财富,他们驾驶了一艘三桅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腿西尔弗的策划下,妄图夺下三桅船,独吞这笔财富。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屈利劳尼先生同海盗们展开了英勇机智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他们找到了宝藏。
在斯蒂文森巧妙的安排下,浩瀚的大海、荒凉的孤岛给读者创造了一个亦真亦幻的世界,引领读者进入了一个笼罩着幻想纱幕的境域。一个接一个似明实暗、似松实紧的悬念创造出一环紧扣一环的迭起_。充满着孩童情趣的生动对话、风浪迭起的气氛渲染使小说从努至终笼罩着一层神秘的色彩,而同时又洋溢着一股朝气与热情。
在故事结尾,杰夫返航后,并没提到他分到多少财宝,他反而发誓再也不去寻宝了。还时常受到噩梦困扰,梦见大海和金币。金币令杰夫做噩梦,而不是富贵梦;一味追求物质的满足,最终只是徒劳;贪婪和欲望永远不会带来美好的生活。如果人人都明白这个道理,恐怕便不会发生一些野心家为争夺名利而不择手段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