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小读者读书心得优秀文章(精选30篇)
蒲松林的经典着作《聊斋志异》影响着一代代中国人,此书让我见识了一个似真似幻的奇异世界。
据悉,蒲松林由于一生失意科场,所以对试官的昏聩、考场的弊端、士子的痛苦与渴望都有别具一格的体会和明晰的洞察。小说集内容十分广泛,以狐、魔、花、妖来概括当时的社会关系,反映出当时的社会面貌。其中既有对贪官污吏狼狈为奸的鞭答,又有对勇于反抗、敢于复仇的平民称赞。写得最多最美最动人的是那些人与狐妖、人与鬼神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纯真的爱情篇章。情节曲折离奇,幻化形象刻画得独具特色。特别是他抓住了人们内心对鬼、妖的恐惧,对神灵的深信不移,多处运用象征手法,把当时社会风貌表现得淋漓尽致,更能让人深刻体会当时社会的黑暗和不堪,容易让人联想到现实生活而产生共鸣。
在现实生活中虽没有“鬼神”之说,但在人们心中还是有“鬼神”之分的。那些损人利己、助纣为虐、仗势欺人的人在人们心中就是“鬼”;反之,在生活中那些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尊老爱幼的人,在人们心中就是“神”。以前的封建社会,由于“鬼”大行其道,害得老百姓无法安居乐业,“神”自然成了人们的美好向往。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虽然人们再也不必为生活无着而烦恼,全社会也都在倡导正能量,但是由于封建残余思想的存在,总有那么一些不怀好意的人损人利己,甚至铤而走险、违法乱纪。
但我相信,只要我们携起手来,用自己绵薄之力抑恶扬善,我们的生活就一定会更加祥和、美好!
《边城》是沈先生的代表作,发表于20-年,小说描写了山城茶峒码头团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与摆渡人的外孙女翠翠的曲折爱情故事。在湘西风景秀丽,人情朴质的边远小城,生活着这样一个奇特的家庭,靠摆渡为生的老船夫和孙女翠翠二人。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邂逅傩送,从此心中埋下朦胧的少女情怀。傩送的哥哥天保也喜欢上翠翠,托人向老船夫求亲,兄弟两人都爱上翠翠,他们相约求婚,让翠翠选择。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外出闯荡,遇意外而死。傩送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死负有责任,抛下翠翠出走他想,外公因翠翠的婚事操心担忧,在风雨之夜去世,留下翠翠孤独守着渡船,痴心的等着傩送归来。
沈先生的行文如潺潺流水,给人一种诗意。没有扣人心悬的悬念,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氛围,更没有曲折跌岩的情节,但沈先生能够深入到人物的内心深处,以简练而又细腻,散淡而又自然地笔法刻画出人物的心理,使你情不自禁融入人物的心灵世界。边城隽永的文字弥漫这边地山村的浓郁气息,沈先生给我们展示的是湘西世界和谐的生命形态。正如他谈及边城时所说:“我要表现得本是一种人生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边城的人民是一群未被近代文明污染的善良人,他们保持着昔日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与纯朴勤俭的古老民风。
透过字里行间,我们能感受到沈先生努力构建了一个充满自然人性的世外桃源,创造的人物闪耀着人性中率真,美丽,虔诚的一面,边城人民就是人性美的代表。沈先生所描绘的人性美首先体现在老船夫和孙女翠翠身上。老船夫自甘贫困而生性达观、洞悉世情而信守天命。他有重重地心事,他牵挂翠翠的将来,他的后面的日子是为翠翠而活,他的唯一的生活目标就是要使翠翠快乐。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地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代替了天,是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于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边的女孩子。他和翠翠相依为命,对翠翠的挚爱展示了淳朴、善良的人性。而翠翠,这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是全书的灵魂人物,她从小和青山绿水为伴,为人天真活泼,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从不想到残忍的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
湘西的清风、丽日给了她一个健壮的身躯;茶峒的青山、绿水给了她一双清明如水晶的眸子;撑渡船的简单生活赋予她一颗毫不世俗的心。她和老船夫不贪财、不嫌贫、不偷懒,乐于助人,在这两个身上我们看到了勤奋、善良、淡泊的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随着年龄的增长,翠翠也多了一份心思,多了一份忧愁,对爱情的羞涩和不解增添了她的烦恼。从小时候的学羊叫、学牛叫,到在头上戴小花再到后来有了少女的心事……他和傩送之间的爱情没有山盟海誓,没有骇人之举,有的只是原始乡村孕育下超乎自然地纯朴情怀,洋溢着含蓄之美。沈先生正是通过他们的爱情表达了人性美。
自从学了《只拣儿童多处行》这一课后,我便情不自禁地翻开了《再寄小读者》这本书。当读完后,我有了很大启发,找到了三点写作的门径。
第一,认识到了作文材料就在日常生活当中。冰心奶奶在信的开头询问我们那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所包涵的生活事实不正是写作的好材料吗?可是,以前我却从来没有注意到,只知道玩耍,对生活中的一些事不留心观察,一到写作文就觉得没什么事可写。如今,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身边的事如此丰富多彩,可以写的事竟如此之多,生活是写作的不尽源泉。
第二,找到了写作生动的具体方法。信中说,第一个孩子写动物园,只写出了一些动物的名字,却写不出动物们的样子。第二个孩子却把那些动物,如白熊、大象等的动作、形态和皮毛都写得十分生动鲜明。这正是他细致观察,留心记忆的结果。而我去公园也只是毫无目的的玩耍和散步,从来没有留意什么树、什么花、什么小动物,更没有仔细观察他们的形态、动作,就连观察春天,我也只是漫不经心地在公园转上一圈而已。
第三,懂得了学好语文课才是提高写作能力的根本途径。第二个孩子之所以写得具体生动,还因为他语文学得好,他上课认真听讲,课下认真完成作业,所以遣词造句能力强有的同学觉得上语文课只不过学几个字词,就算学会了也不知多长时间才用,因此也没记住多少字词,一写作文,不是提笔忘字,就是心里有话写不出来。所以一定要一字一词地认真学好语文。
《再寄小读者》使我找到了写作的门径,今后,我一定多读书,努力提高写作水平。
封建礼教,让小少爷也开始忧虑了。在所有主角齐聚一堂的时候,父亲的专制和对工人的压迫,让他看到自己的想法(把学费腾出一半给四凤上学)是多么的幼稚,至少在父亲这儿是不可能实现的,于是,当有天晚上,父亲亲自要“他未说完的请求”时,他低着头,直说没什么,甚至父亲也放下口气:“也许,我会同意呢”也无法让他再将心事表露。
这本是个矛盾的集合,在闷热的客厅,在闷热的“死去的夫人”的房间里以及在大伙的心里,都有团火在燃烧。四凤的爱情在燃烧;周冲的爱情也在燃烧,而他还有对父亲的恐惧,对母亲的同情。萍对后妈,因为“闹鬼”只想一走了之,并且,对四凤,他是爱?是随性?还是借她慰藉自己甚至是借以摆脱自己的恐惧?我不知道,但在那个雷雨的夜,他终于可以解脱的。也就是那天晚上,他面对鲁大海说出:我想死。由结局可见,这一句话是真。
繁漪,这个可怜的人儿,被迫嫁给周朴园,没有爱情的生活,昏天黑地的屋子里。她又是桀骜的骏马,只是在快要心死的时候,周萍给了她作为一个女人的满足,也许风花雪月,也许甜言蜜语,毕竟,比起一直的闷热的屋,比起丈夫想着另外的女人,比起只有药作为丈夫给的礼物。她从冬天走到了春暖花开。而后来的所作所谓我们由此可以理解。她可以不爱她唯一的儿子,她可以反抗老爷子的命令,甚至可以在雷雨的黑夜跑到四凤家里,鬼一样的出现,但是她却总是思念,总是询问,关于他的萍的一切她都想了解,想要紧紧抓住。雷雨夜,她以为自己发下狠心要开始报复他的萍,可是忘记的自己是一个见不得他下跪的人,更何况见到他哭泣,她甚至可以委屈自己和四凤同样的地位。因为这一生,她这样的女子只为爱付出。她终于咆哮了……
这本书选录了冰心奶奶的寄小读者通讯一到通讯二十九,山中杂记一到十,再寄小读者通讯一到通讯四,等文章。
这本书在写景时,引用了众多名诗名词,有中国古代的,也有外国诗翻译的。
这本书里还有许多意义深刻的句子和用词优美的句子。例如:“世上的一切事物,只是百千万面大大小小的镜子,重叠对照,反射又反射;于是,世上有了这许多璀璨辉煌,虹影般的光彩。”这些话的意思我不大明白,只能通过上下内容了解其意。
我还发现,这本书的重点是孩子们。冰心奶奶时刻热爱、思念、关怀着孩子们。书中不仅介绍了山水名胜和永恒的母爱,还告诫我们怎样交友做人。
书中大部分都是散文语言,用优美的言语表达她想说的话,以信的格式表达对我们的爱。她告诉了我们人生的一些道理。当她写到母亲时:“母亲的爱,都是一般,竟不能使我在人前有丝毫的得意和骄傲。又试问鸿蒙初辟时,又哪里有贫富贵贱,这些人造的制度等级、遂令当时人类在母亲的爱光之下,个个自由,个个平等!”当她写到做人时:“在宇宙的大生命中,我们是多么卑微,多么渺小,而一滴一叶,也有它自己的使命……”
冰心奶奶的爱,让我感动……
这是一条彩色的河,在无际的沙漠中缓缓流动,变幻着颜色。我赤足站在河边,用透明的玻璃瓶盛满我喜欢的色彩。这,便是呼兰河的颜色,更是珍惜幸福生活的颜色……
——题记
在一个午后,享受着慵懒的阳光,品着一杯果汁,看着手中的书——《呼兰河传》。
“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首凄婉的歌谣。”这是大作家茅盾先生对《呼兰河传》这部作品的评价。女作家萧红以她清新自然的笔触描绘了东北边远小镇——呼兰河的风土人情,也展示了她独特的艺术个性。
在这部温婉如诗的小说中,“我”是个不谙世事、天真无邪的孩童,用一双清澈的眼睛打量一切。祖父、后花园和她自己就成了小说的开端。在这小小的县城里,有着淳朴的居民和纯净的乡村生活,虽不如大城市那般繁华,但也别有一番风味。
作者描写了童年时最爱的花园,我特别喜欢那一段。童话般的意境,诗般的语言,简单又活泼,写得多好!这也不由得使我想到了自己。
现在,我们的生活多么幸福!然而,我们却不曾想到,在家中长辈的那一个年代,是那么贫苦。记得小时候,在我吃晚饭时,总爱是把米粒饭菜吃的遍地都是,桌子上也是一片狼藉,明明碗里还有大半碗饭菜没吃就倒进了泔水桶。每每这时,妈妈便像唐僧一样的来教育我。我虽然表面上很不耐烦,但却牢牢的把妈妈的话记在了心里。那时候,人们的生活那么困苦,妈妈很小的时候便要去田里干农活。常常是一天忙到晚,饿得肚子咕咕叫却还是吃不上一顿饱饭,仅有的那一点食物还不够塞牙缝的,却要分给一家五口人吃。在我们奢侈的挥霍水果时,你可曾想到,在那个年代,被说新鲜可口的水果了,就是烂的都没有。冬天,在我们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却还嚷嚷着冷时,那时候的人们却只穿一件薄衣站在风霜雨雪中不停的干活。
而我们的童年是幸福的,像一首诗,像一幅画,没有烦恼,没有纷争。
但文中小团圆媳妇的童年也是那么悲惨,她短暂的生命让我感到深深的痛楚。一个和我一般大的女孩,竟因家中贫苦,被千里迢迢送去当童养媳。她刚入门不久,就被婆婆折磨。在她做错事情时,她的婆婆便狠心的把她吊在房梁上,用烧得通红的铁块烙她的脚底板,而她的公公也在一旁助纣为孽,用皮鞭抽打她瘦小的身子。在她生病时,婆家人给她用开水洗澡。当时的人们因为相信迷信、土方法,竟都跑来看热闹。看着她在水里痛苦地挣扎,没有人来救她。当她昏死过去时,人们才跑过去,有人还留下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愚昧的村民不懂得科学,只懂得用封建迷信的方法来“救人”。当他们看到昏死的小团圆媳妇,心里掩埋的良知,怜悯之心才被唤醒。可最终,她还是难逃悲惨的结局。每每读到这里,我总会义愤鹰填的久久不能自已。
平复了心情,合上书本,天边已燃起了火烧云,我闭上双眼,细细地回忆着书中的每一个字眼儿。整篇小说既朴素又流畅,读着它,一股浓郁的乡土气息扑面而来。不论是小城的扎彩铺、放河灯、跳大神、野合子戏,还是北方大自然的风霜雨雪,作者萧红笔下充满生机的图画,令人读后掩卷长思,满口余香,回味无穷……
我来谈一下我对这本书的读后感。
这篇文章讲的是小主人公王葆得到了一个宝葫芦,宝葫芦说他能为王葆带来幸福,可是宝葫芦却一次又一次地闯祸,后来十分庆幸,只是一场梦而已。
宝葫芦他所认为的幸福就是有些人认为的:有吃有玩,还有钞票花。按他的理来说,王葆拥有他以后一定是幸福的但是正义感十足的王葆知道这些东西都是宝葫芦偷来的时候,他就更讨厌这种所谓的“幸福”了。我认为王葆所谓的幸福是:被大家认可,得到实实在在的荣誉。这种幸福宝葫芦是给不了的。
在这个故事里,我觉得我喜欢的人物就是王葆,虽然他给我的印象就是有点小虚荣,但是他知道了宝葫芦给他的东西所有都是偷来的时候,他十分生气,决定不再要宝葫芦了。我从这看出了他的正义感。而且他和他的朋友们,语言十分质朴,很令人喜欢。
还有一个人,给了我很深的印象。就是杨栓儿。他是一个坏角色,经常偷盗。可是他看见王葆手里拿着宝葫芦从无人售书店里偷的书的时候,杨栓儿却严厉的说了王葆,虽然不是王葆拿的。从这个角度看,还有点男子气概。
当时我在看这个故事的时候,确实想不到这个故事的结局竟然是个梦!?但又不禁让人沉思,开始十分想得到宝葫芦的王葆,最后竟巴不得亲手毀了它。正反衬了不劳而获的“幸福”不是真正的幸福。真正的幸福是靠自己的勤奋和努力取得的。
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简短纯朴的语言构造出了一种独特的诗情画意,不由得让人产生美好的遐想。也就是在这座白色小塔下,这户单独的人家里发生了许许多多关于爱情与亲情的故事。
翠翠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她是湘西山水孕育出来的一个精灵,天真善良,温柔清纯。而文章开头说的老人,既不是翠翠的父亲也不是她的叔叔伯伯,却是她的祖父。读了文章后不免觉得这是一位奇怪的老头。他是一位管渡船的老人,但是他从来不收别人的过渡费,即使有人硬塞给他,他也会用这钱买些茶叶和草烟,过渡的谁需要这东西必慷慨奉赠。这是一种何等的可贵啊!翠翠对于祖父,有的是任性与娇气,但是这却是她爱的表示,她的心盛得都是满满的“爱”。翠翠和祖父生活在这白塔之下,从没有抱怨过,没有忧愁过,没有愤怒过,虽然他们的生活并不富裕,但是他们仍然生活得逍遥自在,充满欢乐。
遇到过渡的是新娘。翠翠必争着做渡船夫。站在船头,懒懒的攀缘缆索让船缓缓过去。花轿到岸拉,翠翠必战在小山头,目送这些远去,方回转船上,把船靠近近家的岸边。独自哼唱或采一把野花束在头上装扮新娘子……这时祖父发现了翠翠已经长大了,他明白自己迟早是要离开翠翠的,他必须让翠翠学会独自生活,他常常想让翠翠一个人呆着,可是翠翠却始终依赖着他。他一直为这事犯愁,直到他遇见了顺顺的儿子——天保大老,大老十分欣赏翠翠,甘愿为翠翠唱三年六个月的歌。祖父也很欣赏大老,但是他必须征求翠翠的意见,他不愿让翠翠重蹈她妈妈的覆辙。谁知翠翠竟也情窦初开,可是她没有爱上天保大老,却爱上了傩送二老,爱得那么坚定执着。天保大老知道了翠翠爱的是傩送二老,便决定不再干涉,独自去了桃花源,却在沿途中溺死了。傩送二老以为是老船夫设下的局,在对亲情与爱情上的纠结,他最终还是选择了亲情,于是他一个人离开了茶峒。文章的最后一段: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这个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是一个感情上的悲剧,多么富有悬念的结尾,让我们思考,这个人会因为珍惜他的感情而再次回来吗?翠翠一直在等待,等待这个令他魂牵梦萦的人。其实等待也是一种意境,一种独特的意境,很美,也很诗意。即使他不再回来,对于翠翠来说这漫长的等待或许更能贴近彼此的心。
《基督山伯爵》是一本非常有名的小说,但是一直没有看过,本来觉得既然是名著,一定是晦涩难懂的,一直都不愿意翻动它,但是没有想到偶然的机会看了根据这部名著改编的电影后我对这部小说也发生了浓厚的兴趣,等真正开始读它以后才发现并不是像之前想象的那样枯燥无味,而是一部非常有趣引人入胜的名著,故事非常具有可读性。
《基督山伯爵》讲述的是一个正直诚实才华出众的青年水手埃德蒙唐代斯,由于他的优秀而遭到了小人维尔福、腾格拉尔和费尔南多的嫉妒,他们精心的设计好了一个陷阱,布置好了所有的环节,只为了把埃德蒙唐代斯给毁掉,就在埃德蒙唐代斯在人生最幸福的时刻,在与美丽的未婚妻莫西迪斯的婚礼上被人带走了,本以为很快就能回家的他却很快被投入到了一个叫德夫城堡的海上监狱,并且在这里关着的犯人都是无期徒刑,于是可怜的埃德蒙唐代斯开始了他悲惨的牢狱生活。主人公从充满希望的天堂跌入了地狱,从一个前途无量的青年才俊变成了一个肮脏的罪犯,这一切都是几个小人由于嫉妒而实施的陷害,这一切在他入狱后慢慢的回忆和推理终于明白这一切的前因后果,他的心中充满了仇恨,这是可以想象的,给了任何一个人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会有仇恨的,但是残酷的现实使得他又对未来感到绝望,监狱牢不可认破,申诉毫无希望,陷害他的小人又想尽办法要除掉他,他真的就要死在监狱里吗?就在这时候,作者笔锋一转,故事中出现了另一个重要的人物,法利亚神父,这是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他有着丰富是知识,和不凡的阅历,在越狱过程中偶然的错误使得他遇到了埃德蒙唐代斯,通过交往他们成为非常要好的朋友,他们互相安慰,互相信任,法利亚神父把他所有的本领和见识都交给了他的这个好朋友,还告诉了他一个惊天的秘密,一个藏有巨大宝藏的地方,在他毫无希望走出监狱的最后之际他把生的希望留给了这个年轻人,逃亡的过程充满了惊险和智慧,最后他成功了。读到这里我心里一阵激动,十九年的牢狱生活并没有摧垮这个年轻人的信心,他有着如此惊人的毅力,不懈的努力,而神父也是因为佩服这个年轻人才为他创造了很多条件。
逃出监狱以后的埃德蒙唐代斯却并没有在得到巨额财富以后贪图享乐,而是把复仇作为了自己以后人生的唯一目标。埃德蒙唐代斯在得到基督山的财富以后变身为了基督山伯爵,描述基督山伯爵复仇的过程是整个故事中最精彩绝伦的部分,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这三个仇人一个一个的都进入了他精心设计的复仇计划内,每一个仇人都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惩罚,复仇的过程看的人既紧张刺激又扣人心弦,当然他不仅复仇还对那些帮助过他的人进行了报恩,真正是快意恩仇。
《基督山伯爵》这本书被世人誉为是通俗小说之王,充分体现了作者大仲马高超的叙事技巧和深厚的写作能力,不由的人佩服他,之所以能在全世界范围内流传这么久充分体现了该书的文学性和故事性,是大仲马为全世界留下的一笔可贵的精神财富,有一句话是,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基督山伯爵用他那惊人的财富作为复仇的有力工具,报恩,报仇,这也体现了作者内心深处的金钱万能论,这是该书唯一个缺点,但是这也和作者所处的年代和社会环境有关,我们不能因此就否定他,金钱确实有很大的能量,但是我们同样要相信社会是有正能量存在的,摒弃金钱万能论。
我不知道那是几年前,父亲推荐我看沈从文的《边城》。他告诉我,《边城》写得很美,是一个发生在湘西的故事。一直都不曾看,却一直都在心中留存着一份盼待。我明白我与《边城》是宿世缘深。不必强求,命中注定属于你的终会在某个合适的时候出现,终会为你所拥有。而万千错落的情缘便只是匆匆交叉而过,它们不是一季的候鸟,逝去了就不再回来。想起老船夫的一句话:“怕什么?一切要来的都得来,不必怕!”在这样的坚强与勇气背后,不是隐藏着一种对人生的无奈吗?很多时候,我们真的无能为力。
《边城》讲述的故事凄美动人。它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也没有撕心裂肺的感人场面,但他细腻而且真实,像一根轻柔的丝线悠悠地牵动你心灵的一角,使你在不知不觉间已然泪落满面。
湘西拥有那样美丽的风光:清莹的河水映出水底凌乱的碎石;微风吹过竹林,发出沙沙的轻响;乳白色的雾霭腼腆地在薄暮的夜色里飘浮……景致柔美而宁静,远离都市的喧嚣与浮华,有一种出尘而卓然的清丽,似林泉深处悠然飘出的牧歌。
是的,牧歌,小说里始终洋溢着的牧歌的情调。看多了高楼华厦,看惯了车水马龙,我的心憧憬着一片远方的土地。沈从文笔下的湘西是我在心中朦胧勾勒出的天堂。
人说,人情如水;人说,世态炎凉。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多这样多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算计他人,带上伪善的面具,或违心或有意地干着坑蒙拐骗的勾当。
人性该是世间最最甘美的东西。然而在物欲横流的石头森林里,我们还保留着多少真正纯净的人性呢?它太剔透,剔透到染不得一丝纤尘。可是,在大城市中终日奔波劳碌的人却无力去呵护,只任由尘埃将它逐渐掩埋。诚信的埋没滋生了欺诈,善良的埋没滋生了邪恶。人性中太多的美德被封锁在心灵的一角,可是疲倦的都市人是否还有闲暇去将它开启?或许很多人已经开始遗忘。遗忘不是罪过,但若任由它们成为回忆,成为昨日的拥有,则将是人类的悲剧!
《边城》里的人情亦如水,却不是如水样淡薄,而是一如湘西的河川明澈纯净。在阅读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人性的芬芳。翠翠和爷爷一起守着渡船,相依为命,彼此关怀。爷爷意识到自己的年老,担心死后翠翠无人照顾,总操心着她的婚事。十五六岁的少女不免带着青春年少的羞涩。爷爷不便明说,只是远远地观望,只是小心翼翼地探问。他是真心地为翠翠好,却不知由于他太过的关心和太深的爱延误了翠翠一生的幸福。
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爱,可是有的时候,爱也可以成为一种负担。父母永远是天底下最爱子女的,含辛茹苦,穷尽一生,只为孩子能避开一切灾祸,拥有灿烂的笑靥。他们的付出无私无怨,然而内心总还是有所希求,渴望着孩子能长伴身侧。看到子女点滴的成长便是父母心底最深的安慰。但是,漫漫人生路最终还是要自己走完。我不相信,那个陪伴你终生的人会真的存在过。于是,当父母的爱逐渐成为子女闯荡世界的牵绊,当至亲之情终于缠绕住我们远行的脚步,我们变得如此懦弱与无助。长期处于父母荫蔽之下的稚弱的翅膀该怎样独自去搏击风雨?而不经历风雨,又怎能见到彩虹?真的,我们背负不起太深的情!
整篇小说,三年的时光被浓缩进了三个美丽的端午节。三年前的那个夜晚,翠翠与二老傩送不期然的相遇在她心中埋下了情愫。年少的懵懂,初开的情窦,却怎知终于落得孑然一身独守渡船,为了一个未必会归来的人作永无尽期的等待!冥冥之中,是否真的有岁月轮回?母亲的悲剧在女儿身上又一次重演。
我们的碌碌,我们的匆匆,是否真的只是徒劳?低头看掌心交错的细碎纹路,心中泛升起一片茫然:我们一路前行,可是又有谁知道前方的路究竟通往哪里?幸而沈从文的结尾还是留给了人们希望。
“或许他永远不会回来,或许他明天就会回来。”故事终于哀而不伤,在凄婉中结束。
大老与二老都是茶峒地方的优秀青年,情深似海,却爱上了同一个女孩。湘西的柔水与净土滋养出的是两个坦荡的襟怀,爱已充盈,怎容得下恨去插足?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反目成仇,彼此鼓励,彼此谦让。天保先走了车路,便说什么也要让傩送走马路。两人相约为翠翠唱歌的夜晚动人已极。二老的歌声美妙有如山间的竹雀。自他开口的一刻,大老已经预知属于自己的命运。同去的是两颗紧紧依偎的心,归来时一颗却已破碎。为了成全弟弟,大老决然出走。
两颗双子星,一颗在这头,一颗在那头。无情的洞庭湖吞噬了天保,只留下傩送在岸上遥遥地观望。他一半的热情随着哥哥的死而消逝了,内心的自责又将另一半隐去。在某个寂寞的早晨,二老悄然离开,带着满心的伤痛去寻找自己的命途。
这兄弟两人的情感是多么纯朴而又真挚!我不知道现在的人们面对自己的情敌会采取何种样的措施。是嫉恨?是诽谤?甚或杀人。我们凭什么去剥夺另一个人生存的权利?难道就因为他(她)在爱情上作出了与我相同的选择?爱情应当是纯洁的。为了获取爱情而不惜使自己的双手沾染鲜血的人根本就不配得到爱情,因为他将爱情玷辱了。与天保和傩送相比,这一类人该怎样的自惭形秽!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书,它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令人费解。但当我们读完它,却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思想及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小说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作者的想象力在驰骋翱翔:荒诞不经的传说,具体的村镇生活,比拟与影射,细腻的景物描写,都像新闻报导一样准确地再现出来。使读者也随之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孤独是人性中最瑰丽的色彩,星索是夜空中永恒的诗;《百年孤独》的成功之处在于,他艺术而有力地展现了贯穿于整个人类心灵史的深刻而瑰丽的孤独感。
作者是通过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
小说所展示的,是一个建立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重复循环的象征框架中的现代神话。时间的轮回重复,使小说隐含了无数大大小小的循环怪圈,所有的人与事都镶嵌于这些怪圈中,小说也就成了一个魔幻的世界。
一提到魔幻境界,即使所谈及的是一部现代小说,人们也会很自然地联想到精灵、月光和光滑的山脉。除了矮人和仙女外,人们还会联想到神奇的业绩等,但不会联想到太多的幽默,几乎绝不会联想到性。这种观念看来似乎是要完全忘却世俗生活。至少,这就是关于魔幻境界的一个设想。马尔克斯显然持不同的看法。
在《百年孤独》中,他创造了一个无所不包的魔幻世界。这个世界充满了谎言与说谎者,然而同时又非常现实。在这部小说中,恋人们可以将彼此理想化为脱离肉体的灵魂,可以在吊床里愉快地嚎叫,或者,浑身涂满了梨酱,赤裸着滚到前廊上去。主人公可以穿越丛林,作堂吉诃德式的历险,尽管他永远也无法达到他的目标,然而描绘其惊险经历的语言却充满了辛辣的讽刺:“远征的人们脑海里充满了对于原罪以前的潮湿而寂静的天堂的最古老的回忆。
他们的靴子陷进沼泽,他们用大刀砍烂血色的百合和金色的蝾螈。”“一周过去了,他们几乎没讲一句话,像梦游人似地穿过一个悲哀的世界,只能见到发光的昆虫微弱的光亮,他们的肺里充满了令人窒息的血腥的味道。”
这就是一个了解世俗生活的诗人的语言,他不认为尘世生活是幻想家的敌人,他对它毫无畏惧。
马尔克斯创造了一个连续统一体,一张相互关联的关系网。不管一些细节如何奇特与怪诞,小说更为重要的效果是表现热烈的兴致、健康的幽默感,乃至理性与同情。然而,小说的一切悲惨结局皆源于马孔多居民的落后、愚昧。他们不是面向过去,追怀昔日的宁静与淡薄,就是关在小屋里,沉湎于毫无意义的“制小金鱼”、“织裹尸布”“修破门窗”“洗澡”等等。因此,他们只能等待着“猪尾巴”的重现。所以,人呢,应不断的去“文明”自己!
在人类走向深渊的那一天,我们最后的子孙在最后一刻会明白:
一切会随风而逝,无影无踪,而我们只是“没有意义”的代名词。也许有人看不懂这本书,因为这不仅需要文学素养,还需要对拉丁美洲历史的了解。看似荒诞的一个家族其实正折射出了拉丁美洲的历史。这一个家族的孤独与苦难也正是拉丁美洲人民的病苦与血泪。当你真正了解那一段历史,你会发现《百年孤独》是一本透过哈哈镜的折射的南美洲史诗,他所揭出的不是单纯的生活,而是表层下面一些更深刻的东西,不被理解的人,无法联合的力量。这种孤僻贯穿了这本书。正如书中最后所说,“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出现第二次了。”这正是作者对自己的出生地的希望或应说是绝望。
这也是一部极具现实批判意义的小说。我不知道作者描写布恩地亚家族的时候有没有一丝同情。我看这一切的时候只替他们感到可悲。他们七代人没有一个人懂得爱,最后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爱的结晶,却是整个家族的毁灭。这些带有真实性的夸张,读来不免让人陷入深思。也就觉得作品充满了无限的凄凉。
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微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险,冲动,勇敢和不屈,深吸一口气,拍拍胸脯为自己的庆幸感到喜悦,百年孤独注定一辈子的孤单,虽然现实生活有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但我们还是坦然面对,想想伟大的哲学家,想想那些功成名就的人,或想想身边比我们更艰难的人,我们那些小孤独就随时即逝吧!
一部《百年孤独》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人类从清澈透明的原始状态,在可见的最表层得到进化和发展,但是,在心灵的深处,人们永远处于苦难状态。这正如马贡多的历史一样,无论他们从多么原始的透明或者多么神秘的鸿荒,经过无数的战乱争纷,步履沉重地推动历史的车轮不断前进,但是,马贡多的面纱依然神秘,布雷地亚家族也依然孤独。
孤独,从有人类开始有一直存在,人是群居动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一个人拒绝与他人交流,一味地闭关自守,那他所要面对的将是永远的孤独,蒙昧的误解……也有人说,要学会享受孤独,在孤独中寻找自己,了解自己。可是,在空虚、黑暗而闭塞的世界里又怎么能真正的看清自己呢!有的也许只是胡思乱想与昏眩的错位和莫名的猜忌……
有了孤独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守着孤独不肯放手,一直孤独也就真的成了百年孤独。坦然的面对生活中的一切,一切总会过去,相信自己,阳光总在风雨后!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是由斯宾塞·约翰逊著的《谁动了我的奶酪》,里面讲述了两只老鼠和两个小矮人的故事。
两只老鼠和两个小矮人为了填饱肚子,每天在一座迷宫里寻找一种奶酪。小老鼠用的是反复尝试的方法寻找,虽然遇到的死路很多,但速度快。小矮人则是运用编地图的方法来寻找,走的错路少了,但编地图却花了不少时间。最后,他们四人同时到达了一个“奶酪c站”。
过了几天,老鼠们发现奶酪一天一天变小,最后甚至不翼而飞了,小老鼠们便带好食物去寻找奶酪。而小矮人们却在抱怨苍天,它们一天比一天消瘦,终于,小矮人中的一个人——唧唧决定离开这里,去找别的奶酪。
路上,唧唧遇见了很多奶酪站,可是都没有一块完整的奶酪,只有一些碎块,它想:哎,要是早点来找,说不定这里还是满满一堆呢!终于,凭着它的毅力,终于找着了“n”站,跟两只小老鼠碰面了。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要勇于面对困难,而且做事要有恒心,不能随便放弃,要找对方法,坚持去做,终究会成功的。我们要像小老鼠一样,面对困难,就算失败了,也一定要向唧唧学习,要有恒心去发现,去寻找,不能像另一个小矮人一样,抱怨生活,抱怨命运,终究会一事无成的。
不知道为什么,初三了,反而更没“正事儿”了,这篇文章,就是我“没正事儿”的结果之一。
读苏北的文章,引出了他的老师汪曾祺先生,了解了汪曾祺先生的生活,又提到了他的老师——沈从文先生,由此,我翻开了《边城》的第一页。
翻开扉页,就见到一座塔,一座孤房,一条渡河,一条渡船。冷清中夹杂这淳朴,宁静中有略显悲哀。那是一座边城,见城如见人,那么善良,那么简单。
摆渡的老者,七十多岁了,和他相依为命的孙女不大,叫翠翠,父母早年因责任、使命不忍私奔,便双双殉情于这座小城,却忍心留下了老人和孩子独自生活。
老人兢兢业业地守着渡船,一生从未离开——那是国家的责任,民众的信任。
日子虽苦,可却有滋有味,我这身在福中亦知福的人也有点向往。
翠翠在听爷爷唱曲儿的日子里长大了,船总的哥俩儿都见了欢喜,那更出息的岳云宁愿为“渡船”舍弃了“磨坊”,老人为孙女的幸福想尽办法,却不经意间被二老家的岳云误会害死了失意而下江的天保大老,岳云内心痛苦地也到下游打拼。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犹药也,可以医愚”,看着这些名言,我觉得读书多么重要啊!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我的小书架上已有七十多本书了。空闲时间,我都在书海漫游!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刚看到书名时,我就被它迷住了。我如痴如醉地读,我发现我就是书中聪明的爱丽丝,我跟随她一起渡过了一次惊险的旅程。“我”首先被一只白兔吸引,闯入了老鼠洞,喝了奇妙的饮料,变小了;又吃了不可思议的面包,变大了。“我”扇了白兔带来的扇子,迅速来到花园,遇到嘴里叼着烟斗的毛毛虫,吃了它给的蘑菇,竟然恢复了原来的身高。“我”眼睛一眨,来到扑克牌王国,被无名氏拉去参加棒球比赛,又莫名其妙地被怪物带到法庭,参加了一次审问……最后爱丽丝说:“你们只不过是一些纸牌罢了,”这话如同出自我的口。
爱丽丝醒来了,原来只是一个梦……可我觉得那不是梦,是我奇特的旅行,是我绚丽的想象。听了我的感受,你们也很想看这本书吧,那就赶快去书店买吧!
似乎名字就暗示了一场悲剧的发生每当我读到书的末尾时,突然间由心底涌出一股酸痛。有时候很迷茫,为什么上一辈的孽债总是报应在子女身上?这难道队长子女来说公平吗?
书的结尾讲到了周萍(周朴园与鲁侍萍之子)和鲁四凤(鲁侍萍和鲁贵之女)的死,以及无辜的周冲(周朴园与周蔡漪之子),原本我以为没有周蔡漪的阻扰,结尾应该可以说是圆满结束了,但是我错了。《雷雨》所描述的是一场悲剧,正因为周蔡漪对周萍的那份爱,从而顺理推章一步步引出了一个身世之谜,周萍和鲁四凤这对苦命鸳鸯是同父异母的兄妹。
也许他们受不了这种结果,周萍在雷雨的天气中冲到庭院外而触电死亡,然而让我很不值得的是,周冲这年仅才17岁的无辜男孩,居然会去拉触电的鲁四凤白白丧命。瞬间我有股怜悯,为什么纯真无邪的周冲在曹禺的笔下最终的命运会是触电而死呢?而那个周萍却举枪自尽,弟弟鲁大海在那个恐怖的雷雨天气中从此失去踪迹。似乎这一切都发生的有点仓促与可惜,只是我们都知道至便是悲剧的最终目的。
回过头来讲周蔡漪和周萍。作为后母的周蔡漪居然会和丈夫的儿子周萍染上关系,从我们正常人的眼中可视之为乱伦,但当我换个角度去想的时候,就会懂得原来这就是悲剧产生的一个过度!可见曹禺的策划可谓是巧妙绝伦。从不该发生的事引出最终大家所不愿意看见的一幕。
然而事实追究根底,这场悲剧的主导线还是在父亲周朴园身上,这个玩世不恭的伪君子,若不是他为了娶个有钱的周蔡漪又怎么会丢下穷命的鲁侍萍呢?鲁侍萍又怎么投河不死再嫁鲁贵,因而生出鲁四凤呢?所以说为什么总是父母欠下的债会报应在子女身上,让他们曾受不该有的罪恶呢?
依然一句话:“这对子女来讲是否公平?”
在读《两弹元勋邓稼先》之前,我从未听说过“邓稼先”这个名字。只沉醉于爱迪生、爱因斯坦、牛顿等人的世界。
而通过这篇课文我觉得邓稼先是个了不起的民族英雄。
且不说在当时条件艰苦的环境下如何与工人一起盖房子;也不提当时没有外援,工作艰巨的窘迫场景。就说说这没有资料的情况下吧!
如果换成是我,一个刚从美国毕业的高材生,竟然落魄到连资料都没有的场景,肯定立马拍拍屁股走人。还从头开始?不可能!
而邓稼先却没有这么做。他不但留下来了,不仅完成了对原子弹的研究,还鼓舞身边的年轻人。甚至放下了自己的学位与头衔。
这对我来说,可不容易。更何况不能与亲人联系,又不能发表科学论文,将自己的大好青春埋没在沙漠里?我这么一个不甘寂寞的人,难哦!
而邓稼先,他做到了!在1964年10月16日下午三时,蓦地一声巨响,浩瀚的戈壁滩上腾空升起了烈焰翻滚的蘑菇状烟云,第一颗原子弹成功了!
如果我可以坚持到这一刻,那么我自己也会挺自豪的。甚至对于自己的一生也已经很满足了。可邓稼先,他觉得还不够!
1967年6月17日,邓稼先及其他工作人员研制的氢弹再一次成功地了!而邓稼先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常人所难以想像的。
你能连续好几年不与家人见面,不与他们通话吗?你能将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不住地奔波于危险地带吗?还是你能为了一个细小的疑点用手摇计算机日夜连轴转算九次?我说的这些你真的能做到吗?
如果你刚从美国毕业,你会放下自己的身段来到贫穷落后的中国吗?你能在一没条件二没外援三没资料的情况下继续研究吗?你真的愿意将自己的一生都献给祖国吗?也许你正在摇头,可邓稼先却愿意做这无名无利的工作!
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比起现在的享乐主义人,邓稼先可谓是一个最好的榜样。
的确,每一次新的战略核武器的重大突破,每一次里程碑式的试验成功,都是与“邓稼先”这个平凡的名字、伟大的人所联系在一起的!
一只全身漆黑的天鹅,沈石溪赋予了它人类的感情与智慧;一个背负使命的猎人,沈石溪赋予了他女子般的温柔与体贴;一段人与自然的情谊,沈石溪赋予了它生死相依的感动。
初读这本书,我以为它只是一本普通的动物小说,诉说着猎人约翰·威廉斯与黑天鹅紫水晶生活的点点滴滴。随着我对这本书的深入,我发现它更像是大自然的叹息与不满,呵斥着人类因贪婪而肆意破坏自然的愚蠢行为,低吟着自己受到创伤的悲哀。沈石溪希望人与自然能够和谐相处,他将自己的期望寄托在这只黑天鹅身上,送到读者心中。就像严春友说的:“我们再也不应该把宇宙的其他部分看作只是我们征服的对象,再也不应该把其他生物仅仅看作我们的美味佳肴,而首先应该把它们看作是与我们平等的生命。”
在沈石溪笔下,一只微不足道的残疾天鹅幼崽都值得猎人用生命去保护,而在现实世界里,一只贵为濒临灭绝的珍稀动物都有可能成为猎枪的耙子。为什么会造成这种残忍的对比?这恐怕要问问那些被金钱蒙蔽了的心。沈石溪用自己独有的文笔告诉世人:放下手中的猎枪,不要再让人与动物之间的怨恨延续。当我们砍伐苍天大树时,只听到耳边金币碰撞的声响,却忽略了树木那好似哀鸣的落地声;当我们猎杀动物时,只看到眼前的山珍海味,却忽略了动物那好似抗议的鲜血。这时的人类对大自然没有一丝爱怜,沈石溪正是用笔做武器,来反对这个冷血的世界,也号召每个人,从小事做起,善待自然。
在黑天鹅紫水晶的生活里,有和平、有杀戮、有幸福、有痛楚,让我感动的不只是人与自然的和谐,还有感人至深的爱,紫水晶对小天鹅崽的母爱,约翰·威廉斯对紫水晶一家的关爱,约翰·威廉斯的祖先希望自己的后代拿黑天鹅的血来祭奠他,而约翰·威廉斯却用自己的生命在守护黑天鹅。不仅仅是因为他令紫水晶的丈夫丧命的内疚,更因为他爱护动物善待自然的本性。如果每个人都能够像约翰·威廉斯一样,与大自然的一切和平相处,那么世界会更加美好。善待自然,就是善待自己。
鲁迅先生的代达作《呐喊》可以说它是中国的名着,也是世界的名着,书中收集了许多我们所熟悉的文章,例如:《孔乙己》《故乡》等都是鲁迅先生的名着。
《孔乙己》中那个因家境贫寒好屹懒惰,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社会的人——孔乙己,在生活中以偷为业,在最后因偷了一家有钱人的书,被打断了腿,最后还是默默的离开人世,这篇文章解释了“精神胜利”的渊源。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个书中主人公送小玩在一起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欢喜而凄凉的神情,体现了当时人民麻木。
在《呐喊》这书中,像这些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们看了以后,能清醒过来,同事批评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每当听到挪威的森林这首歌,就会回想起每次翻开这本书的时候,如在旷野之中听见吉他柔和而冷清的曲调,撩拨人的心弦,有风迎面吹来,卷起衣襟拂动头发,直从脖领、袖口和裤管吹进去,那风是凉的。
初读时是高二的下半年。一个秋天的下午,没有阳光。在同学的书桌里翻得一本译林的删节版的《挪威的森林》,在自习课上小心翼翼的读起来,片刻便坠入其中,将一切全然忘记了。我看小说很快,一口气读下去,直到放学后教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时才知道该回家吃饭了,恋恋不舍的放下已读了大半的书,满怀惆怅的走回家,匆匆吃过饭就又回来。一口气读完,合上书本,长长的叹出一口气,久久无法平静下来。
但是这一次的阅读并未使我将其铭记于心。由于读得很快而又没有大段的时间去体味,加之书是借来的,所以,《挪威的森林》只是给了我一个凄冷的印象的,很长时间没有再看过。偶尔之间想起,默默的感叹。真正爱上这本书是高三下学期的重读,是20--年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林少华先生的全译本。在高三那一段寂寥而压抑的生活中,我带着近乎冰冷的心在书中寻得了似是属于我自己的悲伤。那种共鸣是痛苦而又不无愉悦的。好像在风中听见吉他在低低、反复的长吟。我深深地被那忧伤的曲调感染,似乎真正听到了那首《挪威的森林》——从此,这本书就被我带在身边。常常在周末午后空荡的教室里抑或哪一个暗淡的黄昏,靠窗轻轻翻开书页,将心慢慢沉浸在那浓浓地惆怅之中。
林少华先生在译序中谈到村上的比喻是独到的一家,对此我非常赞同。他的确很会将语言以不常见的方式组合并表达出十分完美、贴切的含义。这一点在景物描写中体现的犹为突出。如开篇第一章对那片山野的描绘以及“渡边”在天台上放飞萤火虫的一幕,无不令人身临其境。而一入其境,我必然从中感受到风。所以,村上的语言总是给我一阵阵风的气息,是风声伴着吉他的和旋……此外,村上语言的节奏感也非常之好,读来洒脱、伶俐,依旧如那风。
但是那风是冰凉的,不是刺骨的冷,却是透心的冰凉。《挪威的森林》仍旧是以它哀婉的故事引人入胜的。主线是渡边与直子的爱情穿插以木月、绿子、玲子、永泽、初美、敢死队等人的生活。犹其令我感到凄凉的是渡边那日夜煎熬着的心和他为了爱而不断振作和努力的执着。一个人做到如此,实在是太不容易了。渡边是一个冷调子的人物,但我不同意林少华先生说他是一个把玩孤独的人。村上也应该不是这样认为的。因为渡边曾经说过:“哪里有人喜欢孤独啊!只不过是不乱交朋友罢了,那样只能落得失望。”从全篇看去,渡边也一直为战胜生活而努力着。虽然他的挣扎完全是内心和情感上的,但外在的孤独究竟是一个表象。“孤独”哪里可以玩味啊!
马克思说,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在物质的世界里,你是遵循现世的规则,还是尊重自己的选择?你是追求外部的认同,还是直面内心的感觉?你是迷茫在人群的道德,还是清醒于内心的呼唤?
几乎毫无例外,内心的感觉当然会和规则、外部、道德相冲突,徘徊之间,你几乎丧失对自己感觉的认同——不知道那到底是感觉还是欲望?不清楚自己到底该守还是该退?甚至不明白为什么内心感觉总会违背人群道德,为什么内心感觉总是夹杂着噪音出现,为什么内心感觉总是充满依赖、软弱、恍忽?人们总是相信,自己内心的真实感觉与人群格格不入,为社会所不容。
在觉察与批判之间,绝大数人最终还是犹犹豫豫地放弃了令人不安的内心感觉,转而选择了安全、光明、强大的外部规则——这就像是买了保险一样令人安心——不管自己容不容得下自己,起码人群能够容得下自己。自己容不容得下自己并不重要,关键是要世界能够容得下自己。不然自己该是多么恐慌、无助、无立锥之地,在这世界上没有自己的位置!有时,位置就意味着生!人们一开始以为自己最惧怕的是死,于是趋利避害,或坚决或犹豫地选择了自以为是“生”的方法——以为只要放弃内心的感觉,便能赢得外部的认同。从这个意义上讲,直子、直子姐姐、木月是同一类型的人。
直子的死却的确让我感受到了同渡边一样的无法自已的凄凉。村上将直子的死突然安排在第十一章的第一句话,着实令人毫无准备——“直子死了以后,玲子仍给我来了几封信。信上说那既非我的责任,也不是某人的责任,而是如同天要下雨,不是任何人能制止的。但对此我没有回信。我能说什么呢?况且毕竟已经无可挽回了。直子已不在这个世上,已经化为一抨灰烬。”我清楚的记得我如被人当头一棒似的打呆了,内心死寂仿佛失去直子的是我而不是渡边。我反复读了这段话却始终不敢相信,如同凋谢了一个小心翼翼,精心守护的愿望,支撑这个愿望的柱子被毫不留情的拦腰打断。村上的目的达到了,他将读者变成了渡边。直到现在读起,一股深深的惆怅仍会堵住我的胸口,久久不能散去。
对于直子的死本是顺理成章的,读过一点小说的人都该想到。但在《挪威的森林》里,村上已将读者的心攫取,使人完全忘记了客观,而一心祝愿乌云终会散去,有情人终成眷属。我们和渡边一样去守护那“仿佛风中残烛的灵魂的最后忽闪。”但一切都是徒劳的。直子最终选择了以死来获得新生。也只有死才能惊醒人们思考,思考那个社会,这才是村上的真正用意。如果说村上这部小说是恋爱性质的,那么其中对社会的思考也是很深刻的。书中明面上将木月、直子、玲子写成是精神病人,但是我、永泽、敢死队甚至端庄的初美和活力四射的绿子无一不呈现出一种病态。那就是战后的日本,一个有一点良心和追求就要疯掉的时代!经济虽然复苏,但整个社会像一条巨大的冰凉的铁链将人们紧紧缠绕、扭曲,制造悲剧的根源是社会的丑陋,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每个人都在走向毁灭,而彼此在灵魂上互相排斥,仿佛解除痛苦方法只有变成精神病人然后再自杀。因此木月自杀、直子的姐姐自杀、初美自杀、玲子自杀未遂而直子最终自杀。自杀又都是毫无预兆而莫名其妙的——那就是冷漠,无法穿透的人与人的隔阂,哪怕是直子最终也没有给渡边留一句话,就像直子的姐姐没给家人留一句话,木月没给直子留一句话,一切情感都已经扭曲了!他们生活在冰冷的、又黑又暗的森林里,孤独主宰着他们的思想直到死也不曾放过他们——也许这样说掺入了我的主观猜想,但我的确是这样感受到了,并为此悲哀!
渡边闻得直子的死讯后的徒步旅行颇为震撼人心:一站接一站的坐车、一个城镇接一个城镇的穿行……那是怎样的一种无助的悲哀!他还能做什么呢?他该对谁去呐喊:“生活啊,为什么你不能放直子一条生路?”那没有回应的寂寞里是令人窒息的孤独。但是村上在最后还是选择了让渡边奋起而不是让他也疯掉。虽然结尾处渡边站在“哪里也不是的场所的正中央”,何为正中央?正中央就是没有同类的孤独的唯一。但是我相信渡边、玲子、绿子终会在那个冰冷的森林里顽强的走下去。就如同直子在开篇的时候对渡边说的:“对于你,我是放心的,我永远也不担心你会掉到那枯井里去的,我是知道的。”也许正是这样的放心才让她有勇气离开渡边。我由衷的佩服村上诉说故事的超人能力和把握全局的深厚功力!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又是如此自然而看不见雕琢的痕迹。
村上一开始就提出了对生死的态度并将这一态度贯穿全篇,那就是——“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而永存。”文中每一个死去的人都不是永远的消逝,反倒时刻影响着生者。他们的死存在于生者的生之中。渡边正是穿梭于这生死之间,体味着友情与爱情的意义。我想,最终是死者让渡边一步步成熟、成人的。
提起《挪威的森林》也不能不提到其中作为一个重要线索的“性”。尽管我并不赞同文学作品中以性为主线去展开情节。但是村上笔下的性却以其坦然、真诚的笔触给每一个人留下美好的印象。渡边对直子的渴望以及直子不断为迎接渡边而作出的艰苦的努力,虽然这是以性为起点的,但真正表达的是超越性本身的对爱、对至纯至美的向往和憧憬。
再一次掩卷长叹,在生死的反复中又经历了一次情感的洗礼。头脑中挥之不去的是那片无际的山野,举目望去是“仿佛冰冻凝结的蓝色天空”和“片片起伏的如海浪的草地”,“草的香”、“云的白”、“山的青”,还有那“抚动衣襟”的风,一个个身影在远处浮现又走远。只剩下一种声音,是那曲《挪威的森林》,是那曲生与死的交响,是玲子的吉他在风中的反复的长吟……
我偶然从家里翻找出一本书,是一本蒙着一层灰尘的黑色外壳的书,书的封面正上方有一幅图画,画中有一位小姑娘正躺在一片云朵中,有许多的荷叶。图下方写着书的名字——《寄小读者》,题目下方是作者,我一看,嘴巴立刻张成了“o”字形。原来这是冰心奶奶的一篇散文集啊,于是我饶有兴致地阅读起来。
经过几个星期阅读,我忽然发现冰心奶奶是一位有着童心的大孩子。她和孩子们一起游戏,一起玩耍,和孩子们一起谈论心事,她的一切事情都和孩子有关系。她是一个热爱孩子、关心孩子的人。她将一生全都奉献给了儿童事业。
我认为冰心奶奶不仅仅是一位热爱儿童的作家,她也是一位关爱亲人的人,她在日本留学的时候,她也不忘给家中父母写信,汇报自己的身体情况,不让父母担心。她还给家中的弟弟妹妹们写信,提醒他们要好好学习,保证身体健康,照顾好父亲、母亲。
在《寄小读者》中,我还有一个重要的发现,那就是冰心奶奶不仅儿童描写得形象生动,而且冰心奶奶写风景也写得惟妙惟肖,水平堪称是一流的。
我最喜欢的是冰心奶奶在约克逊号上写的信,因为冰心奶奶在这几封信中用了大量的篇幅描写海上的景色,其中用了许多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让我读完文章之后有一种恍如身临其境的感觉。从中我还学习到了冰心奶奶这种优秀的写作方法和优美语句。
此时此刻,我又将此书重新浏览了一遍,当我合上最后一页时,我将所有的思绪全部整理起来,列出了满满一张纸,所有写好作文的要点。我最后将它们全都归纳起来,总结出了两点:
一是要留心身边的点点滴滴事情。
二是要注意平时积累,多用各种修辞手法和好词好句。
这就是我认为冰心奶奶能写出好文章的原因所在。
读了这本书,真是不得不佩服冰心奶奶了。她真的是一位饱含人情味和独具生活品位的人。
在通讯五中记到,冰心奶奶在火车上见到一对母女,看到母女亲密地在一起,冰心奶奶就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是呀,我也和她一样,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每个人都说,女儿是妈妈的小棉袄,可在我身上,却丝毫不能体现这一点。母亲总是很宠溺我,不像父亲那样严厉要求我。所以,我一有难,便躲在了母亲的身后,可当母亲要求我去做那么一点点事时,我却不知到哪里去了。
一次我没打招呼跑到同学家玩,到晚上7点多还没有回去,以为什么事都没有。回到家才发现母亲正哭骂着父亲,说父亲没看好我。看到我出现,她一把抱住我,喃喃地说了许多。自此,我终于明白了母亲对我的爱。我开始懂事听话了,总是在别人眼里是个猴子,在家也会变成个绵羊。母亲看在眼里,乐在心里。笑脸就像春天的柳树,在脸上泛滥起来。
初中,我住校了。一星期才回家一次。母亲每次见我回去都要心疼地说:我瘦了好多。还到处张罗着好吃的,给我带去。丝丝白发在阳光下映的发亮,皱纹也爬上了她的眼角。一切一切,都让我这个做女儿的心疼不已。这浓浓的母爱啊,怎不让人感动?怎不让人落泪呢?
母爱,犹如涛涛大海,母爱犹如一片天空,母爱犹如一个“避风港”,母爱犹如一洼温泉,让我们向冰心奶奶学习,珍惜母爱,回报母爱,赞美母爱!
《金银岛》是我三、四年前读到的一本特有意思,而且扣人心弦的小说。它是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一本举世公认的世界名著。作品主人公是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他从一个海盗那里,偶尔得到一张埋藏巨额财富的藏宝图,此事被当地乡绅劳尼先生的知晓。为了找到传说中的宝藏,他们驾驶了一艘三桅船去藏宝地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瘸腿西尔弗的策划下,妄图夺下三桅船,独吞这笔财富。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劳尼先生同海盗们展开了英勇机智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海盗,找到了宝藏。
在斯蒂文森巧妙的安排下,浩瀚的大海、荒凉的孤岛给我们创造了一个亦真亦幻的世界,引领大家进入了一个笼罩着幻想纱幕的神奇世界。读后感.一个接一个似明实暗、似松实紧的悬念创造出一环紧扣一环的迭起高潮。充满着孩童情趣的生动对话、风浪迭起的气氛渲染使小说从始至终笼罩着一层神秘的色彩,而同时又洋溢着一股朝气与热情。
希望这本充满丰富情节的好书带领大家进入不一样的世界,感受另一个世界梦幻、新奇、激动人心的气氛,在工作之余带给我们些许放松。
这是一本龙应台与儿子安德烈,通过三年的时间,所写的36封家书。在这其中母亲带着八分的认真与二分的知性怀疑,儿子存着二分黑色幽默,三分玩世不恭和五分真诚。时间总会让人改变,现在的安德烈已是一个成年人,不再是那个可爱的“安安”了,龙应台面对这件事有些不知所措。最终她选择了与儿子敞开心扉,试着去了解儿子,这个有些“陌生”的爱人。
读了《亲爱的安德烈》,我意识到我这样的做法是强行让我的意志凌驾于孩子意志之上。尽管,我的做法是对的,孩子因为没有切身的体会。她仍然不会主动有意识地去改正自己的错误。并且她的错误习惯导致的结果并不是差到无法接受。所以她一直都保持着她的老习惯。《亲爱的安德烈》让我意识到其实教育并不是单纯的我说,你接受的过程,而是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灵魂的对接。而这对接最直观的方式就是让他体验和参与。而不仅仅是告知。就像我的父母,当初为我选择的路,因为我们让我体验,参与,而是让我直接按着他们的路线行进,使得后来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很痛苦。而今,虽然和父母违背我的梦想不同,但我一遍一遍地告诉学生怎么做怎么做其实犯的错误和我父母为我指路本质是一样的。所以,我要改变。
《亲爱的安德烈》正如书名,贯穿书本的始终是为人父母对孩子的爱。这本书,渐渐溶开了两代人,两国的代沟。也让我认识到了,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教育,会给我们不同的震撼力。合上书,我轻轻闭上了眼睛。这便是两代人的差距,两代人的代沟。这本书让我学到的不仅是孩子的教育问题,而且是一次对不同文化和背景学习和体验。从中也学到了很多人生的哲学,对生活和人生的态度。
《祝福》是一篇让我感受颇多的文章。文中祥林嫂一生命运坎坷,深受封建礼教、迷信思想的毒害和无人性的摧残,四十上下就头发全白,脸无血色,像一具直立的尸体,最终走向生命的毁灭。
就这样一个平凡、朴实的底层劳动妇女,只想平平安安过一辈子,能生存就行,可是她的愿望却得不到满足。造成这种悲剧的原因是什么?我想,封建礼教的毒害虽是一个重要原因,人性的冷漠也不容忽视。这不仅在当时封建社会是这样,如今所处社会也存在这种问题。
一位老人见义勇为抓小偷,周围路人却在旁围观,无人出手相助;公交车上上来了一位头发近乎全白的老者,老人年纪较大腿脚不灵活,行动有点缓慢,公交车司机竟不耐烦地催促老人快点,而车上乘客也都没起身让座;一个学习、生活上遇到挫折,一时想不开想自杀的学生站在高楼顶上,楼下的人不但没劝阻他,让他想开点,反而幸灾乐祸地喊道:“跳呀!快跳,你怎么不跳呢?”……生活中这些情况时有发生,难道我们不该自我反省吗?反省以前当我们遇到类似情况时,我们是否也充当了一个只想看看热闹、不为别人设生出地看想的旁观者的角色。
在这样一个提倡和谐社会的圈子里,人人都要找回自己善良的本性,因为人的本性生来皆是善的,只不过是不小心走错了方向。我们不乞求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伟事,只本能以一颗善心待人,让困境中的人们看到一缕阳光,感受一丝温暖,找回一点希望。善良的人性像是一朵娇嫩欲滴的玫瑰,只要我们能细心呵护,精心照料,我相信,会有越来越多残败的玫瑰会重新露出它的芬芳!而“祥林嫂”也会永远成为过去,和谐的社会将不会再有如此的悲剧上演!
余华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写的小说《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每一部都读过,那贴近生活真实的描述,以平实的民间姿态呈现一种淡泊而又坚毅的力量,读后给人一种震撼和灵魂的触动。其中《活着》是他的代表作。
小说《活着》用平静而缓和的语气叙述了主人公“福贵”悲剧色彩的一生。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玩乐——嫖妓、夜以继日地豪赌并乐此不疲,常常十天半月不回家。这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风光,然而好景不长,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很快让他付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代价——由于半年赊帐的积累,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在一夜之间输得精光,由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穷光蛋。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荡然无存。他也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厄运的阴影总是追随着他的脚步。父亲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死了。他为病了的娘到城里买药时被抓壮丁,此后的日子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快两年时,他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得知母亲已病故,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读书笔记大全《《活着》读书笔记1000字》。他原以为一家人终于团聚可以过好日子了,谁料,苦难才刚刚开始——唯一的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终于长大成人还找到了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却死于了生产;妻子家珍死于软骨病,她一生忍受苦难,唯一的心愿就是与福贵从今以后再不分开;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居然因吃豆子而撑死了!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四十年后,他仍然活着!并买了一头老牛,取名“福贵”相依为命。尽管最后只剩福贵他最后一人,但是他依旧坚强的活了下来,依旧乐观,没有怨天尤人,因为他始终相信活着就有希望。
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米丽·卡特对该书的评价是:“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因为它用最朴实无华、最平铺直叙的语言向读者揭示了生命的真谛!
《活着》这部作品,使我明白生活是平淡的,这种平淡不是说生活的无聊、无趣,而是指它不是异想天开的一步登天,这种平淡它需要我们懂得用一颗平常心去面对生活的一切成败得失,懂得我们追求的理想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而实现,懂得我们渴望的幸福和羡慕之种种其实就在身边。活着就是希望,希望就是活着的力量;活着就是不屈,无论遇到什么艰难困苦,只要心中信念的灯亮着,所有的绝境和困苦都算不了什么。相信逆境和磨难不是憾事,相反,它是人生最宝贵的营养,因为只有经历磨难的洗礼,人才会成长,才会懂得珍惜,去珍爱生命,去感受生活!
你们读过冰心奶奶的《再寄小读者》这篇短文嘛?是一九五八年三月十一日,北京的时候写的。
信中是说二十几年来,中断了和小朋友们的通讯,不知道给“我”带来了多少的惭愧和后悔。冰心奶奶说道:小朋友,从我第一次开始给你们写通讯算起,不止十年,乃是三十多年了。这三十多年之中,我们亲爱的祖国,经过了多大的变迁!这变迁是翻天覆地的,从地狱翻上了天堂,而且一步一步地更要光明灿烂。我们都是幸福的!我总算赶上了这个时代,而最幸福的还是你们,有多少美好的日子等着你们来过,更有多少伟大的事业等着你们去作呵!我在枕上的心境,和这位诗人是迥不相同的!虽然也有满窗的明月,而窗外吹拂的却是和煦的东风。一会儿朝阳就要升起,祖国方圆九百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将要有六亿人民满怀愉快和信心,开始着和平的劳动。小朋友们也许觉得这是日常生活,但是在三十年前,这种的日常生活,是我所不能想象的!我鼻子里有点发辣,眼睛里有点发酸,但我决不是难过。
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理是深深的愧疚,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美好,人们过得多么幸福。我们要珍惜美好的时光,来报答以前为祖国做出贡献的英雄们!
偶然得知,我手上的这本书,是中国第一次获得正式授权出版的。以前多少名人,包括深受马尔克斯影响的莫言,翻阅过的《百年孤独》,都是盗版。突然觉得它分外珍贵。
说的是孤独,看见别人写的读后感都是围绕着这两个字而写。不不不,你们都搞错了,不是文艺青年自己喝着咖啡所发出孤独的感叹,不是非主流们黑白人生的孤独,更不是每天宅在房间里没朋友的那种孤独。
这种孤独,是一个根深蒂固,天生性格的,非一般外物所能改变。是一种追求理想过后,发现这种追求根本没有意义,多年来的精神支柱突然消亡所带来的那种孤独与彷徨,正如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被迫发动 三十二场战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定,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圈里打滚,最后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也正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人,追求科学而最终精神失常,被捆在树上至死 。
最奇特的莫过于整个马孔多都陷入了失眠症的泥潭里,一直不睡觉,但却一直遗忘东西,不得不在每样东西上贴上标签,杯子、碗、凳子之类的。这是一个民族的孤独,他们盲目地追求,只知道不停地往前走,却不知道 自己在追逐什么,而身后的事物——历史,却被他们渐渐遗忘。而生活在这里的何塞家族,一共经历了六代,但每一代却只是第一代的轮回,改不了那种流淌在血液里的盲目,向往虚无的东西。
但马孔多的女人们却是坚强独立。她们务实勤奋,乌尔苏拉照顾全家,开糖果店赚钱不断修建家;阿玛兰坦热衷于刺绣;蕾梅黛丝则心地善良。而她们都带有传奇色彩:乌尔苏拉活到一百四十岁,阿玛兰坦和死神对话, 而蕾梅黛丝则飘上天去了。
马尔克斯的这番回答,正是对马孔多的孤独的最佳解释。
前一段时间,我读完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书中主要讲述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子,在梦中为了追逐一只会说话的红眼睛的白兔,掉进了一个奇怪的兔子洞。然后她就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她的身子可以变大再变小,猫能隐身,毛毛虫还会吸烟,扑克牌里的人还会打槌球,可恶的王后总在叫喊着砍人头……直到最后,爱丽丝与扑克牌王后和国王发生顶撞,她才急的从梦中醒来。
这是一个古怪的梦,也是一个神奇的故事。我喜欢爱丽丝是因为她善良、活泼、可爱,她还富有同情心,充满了好奇心。爱丽丝也很勇敢,当王后要砍掉园丁的头时,她救了他们。爱丽丝还是个坚强的孩子,每当她遇到困难时,她都会想:“哭有什么用啊,一定要想办法解决困难。”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书里的人物和稀奇古怪的各种动物。我要向爱丽丝学习,学习她的善良和可爱,在生活中还要学习她的勇敢和坚强。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齐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好处……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搞笑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资料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伦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搞笑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下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明白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完美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完美村落。但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盼,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不挂的出此刻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期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独的快感。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期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肉体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快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取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取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取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取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此刻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备潜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必须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感,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但是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边城》是我国文学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它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边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
《边城》以清末时期的湘西茶峒地区为背景,以“小溪”渡口为起点,绕山岨流的溪水汇入茶峒大河,展开了旷野渡口少女“翠翠”与山城河街“天保”、“傩送”兄弟的动人爱情故事。沈从文先生极为优美而流畅的语言文字,如诗如画般描绘了白河沿岸恬静幽美的山村,湘西边城浓郁的风土民情:“近水人家多在桃杏花里,春天只需注意,凡有桃花处必有人家,凡有人家处必可沽酒。夏天则晒晾在日光下耀目的紫花布衣裤,可做为人家所在的旗帜。秋冬来时,房屋在悬崖上的,滨水的,无处不朗然入目。黄泥的墙,乌黑的瓦……” 。这些充满了自然真朴与生息传神的描写,给人以极美的享受。
随着故事的展开,《边城》描述了河街繁华祥和的码头市井,湘西淳朴厚道,善良笃信的世道民风。河街虽有“一营士兵驻老参将衙门”,有地方的“厘金局”,却仿佛并不存在,林林琅琅“五百家”,各处是一片繁忙的劳作、古朴的店铺、悠闲的生活景致。“船来时,远远的就从对河滩上看着无数的纤夫……带了细点心洋糖之类,拢岸时却拿进城中来换钱的。大人呢,孵一巢小鸡,养两只猪,托下行船夫打副金耳环,带两丈官青布或一坛好酱油、一个双料的美孚灯罩回来,便占去了大部分作主妇的心了”,河街上,就连妓女也为世风所感,“永远那么浑厚……尽把自己的心紧紧缚在远远的一个人身上,做梦时,就总常常梦船拢了岸,一个人摇摇荡荡的从船跳板到了岸上,直向身边跑来”。这些客观生动的描写,反映了沈先生凤凰县生活的深厚基础,当年对“河街”生活细腻的观察,对湘西民俗风情的谙熟,直观与遐想的特写抓住精彩的瞬间,给人以鲜活的生活场景。“河街”上虽有三教九流,以及“纤夫” 、“船夫” 、“妓女”等生活在最低层的民众,但做为当年“新文化”的杰出作家,也许是为了爱情主题,未提及阶级对立或社会矛盾。
我们虽然仅仅是从文字上了解湘西的那个遥远的时代,未必真悟是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但《边城》却是沈先生描述的类似于陶渊明笔下的现代“桃花源”,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