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范文(通用3篇)
一、烟花爆竹销售点基本概况
我镇原有烟花爆竹销售点28家(其中有证的13家,无证的15家),自06年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以来,通过几年的整治已取缔无证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销售点23家。目前全镇持证经营的烟花爆竹销售专店5家,分别是:中洲烟花爆竹店、宾利烟花爆竹店、陈国良烟花爆竹店、明烟花爆竹店、纪群英烟花爆竹店;正在申请办理的3家,分别是:浏阳河烟花爆竹店、柯意时烟花爆竹店、陈海涛烟花爆竹店。
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措施
1、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为了搞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镇安委会成立了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镇人大副主席为组长,安监、综治办、派出所、工商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全镇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在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下开展。
2、制定方案,明确职责。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印发了《陈贵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任务、重点、方法、步骤及措施,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强调要重点打击无证销售烟花爆竹、超量储存等违规违法经营店。
3、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灵活、多样。我镇在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的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中,采取了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方法和措施,有力地促进监管工作的开展。如对经营业主责任再明确、面对面的进行法律再教育、在隐患整改措施上再指导、在落实整改承诺上再签保证等,重点解决经营业主在整改过程中放“空档”现象,实行安全隐患督查、倒查制度,强化了对经营业主的约束机制。同时,在特殊时期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对查找出的隐患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责令业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4、 ,加强监管。我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小组”多次联合“安监办”、综治办、派出所、工商等部门,深入全镇各个街道和人员聚集场所,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当场能够整改的,监管人员积极指导业主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当场下发《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要求经营店所在建制村或社区加强监督巡查,督促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7月11日镇安监办协助市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供销社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我添受村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进行了查封,并对非法储存的十余万元烟花爆竹依法进行了查扣和转存处理。
5、抓好源头,严把销售许可证审批关。对于新开的烟花爆竹销售店,我们严格按照程序审核把关。先由业主向镇安监办进行申请,镇安监办人员根据申请对销售点进行核实和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向市安监局申报,经安监局相关部门专家领导现场察看,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批准办理烟花爆竹许可证。
三、下一步整治计划
1、加强领导,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继续认真 上级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工作方案,落实整治责任,保障必要经费。定期召开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领导小组会议, 、研究我镇深化整治工作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2、加大整治力度。对没有办理许可证擅自销售烟花爆竹的经营点,坚决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并依法予以处罚。对违规储存、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没收储存的烟花爆竹。对超量存放的情况,没收超量烟花爆竹,待经营店符合存放标准后予以返还。
3、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安全基础。镇 部门要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提高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及安全素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要按照规定建设环境,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严把准入关,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经营点销售许可证审核关。对要求申办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经营店,必须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审核办法》有关规章和标准执行,经市安监局专家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对于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或者未办理销售许可证的经营店,坚决予以取缔。
5、加强监管,确保两节安全。要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强化现场执法监督,督促经营业主加大整改力度,建立和完善 、部门、村三级烟花爆竹经营 体系,强化 力度,确保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安全万无一失。
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的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是构建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前提。我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认真 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入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再接再厉,奋发进取,把我镇的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确保全面实现我镇安全生产既定目标。
环保专项行动是一项利民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为此,我街道将这项工作作为改善区域环境,提高城区品位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工作要求,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切实抓好专项行动的落实。下面,我将古塘街道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一汇报。
一、前阶段工作情况
主要抓好两个方面:
1、建立组织,明确责任,为专项行动任务的全面落实提供保证。8月份,街道各项撤分工作基本完成,我街道迅速研究部署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整治办公室,负责具体牵头协调工作。同时,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了环保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明确整治重点、完成期限及工作措施,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并做好下步工作的调摸及基础性工作,做到责任明确到位,任务层层落实。
2、广泛发动,营造氛围,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环保专项行动,涉及到诸多的利益,工作难度较大。因此,必须统一思想、营造氛围,加强方方面面的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一方面,我们层层召开会议,通过召开机关干部大会、村干部大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会议等统一思想,增强各级干部对开展专项行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另一方面,我们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进行宣传,提高公众知晓度,增强群众意识。通过宣传,在全街道形成了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
目前,环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已全面启动,下步我街道将按照整治的任务目标,扎扎实实抓好每一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年内任务顺利完成。主要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突出重点,围绕“六整治、两提高”狠抓落实。稳步推进太妃村4家小印花行业的整治,提出初步方案,发放整治通知,争取10月份全部停产。同时对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继续营业的,报环保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坚决依法取缔。大力开展轴承行业油污染整治,主要完成宁波金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污染整治,实现企业集中汇集污染油水,统一纳入集污管网。完成2家废塑料行业的整治,加强日常监管,以防反弹。着力抓好餐饮等5个行业的整治,年内摸清底数,制订好三年整治方案,分类启动专项整治。开展禁养区禽养殖场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要逐步搬迁,同时引导养殖户树立科学养殖的意识。另外,还要组织实施好茶水锅炉及白色污染等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扎实推进村级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投入150万元完成太屺村农贸市场改建任务,力争于10月初动工建设,年前完成改建任务。实施教场山路北段背街小巷改造工程,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为明年实质性工作开展打下基础。开展食堂整治工作,完成2家机关事业单位和1家企业的食堂整治。实施水域保护工程,投入80万元,对潮塘江(新潮塘段)进行突击整治。
(三)创新体制,建立环卫长效管理机制。市环卫和城管体制调整后,我们要从本街道实际出发,创新管理运作体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垃圾收集处理和长效保洁管理,对城区有关主要道路的村级公厕进行新建与改造,增设建筑垃圾投放点,简化村、社区的装运手续,积极探索村级公厕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
(四)加强宣传,积极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生态系列创建,今年要完成创建省绿色学校1所及宁波市环保模范小区1个。省绿色学校的创建争取尽快与教育局联系,确定创建对象,加强创建指导。抓好城北社区的宁波市环保模范小区创建工作,下步要加强创建指导,并给予一定的创建经费扶助。
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非法运输、销售、燃放的高发期,为确保“亮剑”百日会战行动的顺利开展,伊川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面对自身民爆、剧毒、易制爆企业基数少,安全隐患已全部排除整改到位的情况下,治安大队全体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在治安大队大队长路辉的带领下自我加压,攻坚克难,补齐短板,开辟新战场,全力整治消除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隐患。
一是不等不靠,主动出击。集中力量深入基层查处一批违法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在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郑振宇的带领下,针对全县废旧厂房、出租房屋等易滋生非法制贩行为的重点部位进行逐一排查,梳理线索,主动发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派出所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打击除患落实到位。
二是全局联动,齐抓共管。组织各派出所警力及巡逻力量对本辖区容易燃放烟花爆竹较为集中的乡镇重点区域、场所加强重点时间段的巡逻,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派出所采取辖区对调互查的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遏制和查处烟花爆竹违法燃放案事件。
三是深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大禁燃禁放宣传力度,督促各派出所积极将烟花爆竹禁放通告,面向社会公告,广泛宣传。同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组指民警走村入户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禁燃禁放通告。
“亮剑”百日会战开展以来,伊川县公安局共办理烟花爆竹案件28起,行政拘留26人,行政罚款2人、共400元,查处销毁鞭炮、笛音雷、两响炮、闪光雷等共计450余箱;张贴禁燃禁放通告1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00余条,发放宣传单3800余份,出动流动宣传车15辆,为“亮剑”治安整治工作增添新战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