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通用5篇)
近年来,红河州着力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全州共建成各类保障型养老服务机构584所,建有老年活动场所(老年活动室)911个,设置养老床位1.86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达28.5张,居全省前列。
一是政策引领,完善养老服务发展制度体系。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先后制定出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进医养结合、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等内容的11项政策文件,着力破除制约养老服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明确了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思路、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规范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机制,拓展养老模式,创新经营方式,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政策支撑。
二是优化管理,引导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严格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改进政府服务,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准入条件。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改革,整合注册审批流程,让申请登记注册、餐饮服务、药械经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办事只进一个大厅、最多跑一次,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社会力量新办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备案登记,民政部门不再审批。维护养老服务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对价格水平的监测分析。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努力构建“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的信用局面。
三是质量提升,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发展。建立健全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新建和改扩建了一批环境公园化、设施现代化、服务优质化的公办养老机构。认真落实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要求,对37个养老院进行提质改造、47个进行消防改造。以“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活动为契机,规范各类养老机构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完善内部管理方法和措施,以制度管人、管事,坚持制度上墙,责任到人。
四是龙头企业引领,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强劲发展。红河州利用自身优势,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培育一批以社会力量兴办、市场化运作为主的养老服务设施。通过制定实施建设、运营补贴和收费减免等优惠政策,红河州公建民营发展模式成效明显。20xx年,红河华山医院创办个旧市老年人公寓,云南省首个民办养老机构在红河个旧落地;20xx年,开远市创办朋阳敬老中心,在云南省率先开展“公建民营”养老模式试点,20xx年9月被列入全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得益于优质的管理服务,该养老机构已满员收住200名来自开远和周边地区的老年人,“一床难求”;20xx年,引进全国知名养老连锁品牌上海洪天养老有限公司,在弥勒、泸西2个县市创办养老机构;20xx年,开远市在全省率先探索PPP养老项目建设模式,投资1.32亿元建设旅游与养老相结合的凤凰谷养老养生项目,目前项目有序推进。同时,国内外许多养老集团纷纷到红河考察,对参与红河州养老产业和事业发展兴趣浓厚。目前,全州已引进民间资本投资新建27所民办养老机构,设置床位5731张,医养结合养老机构21所,设置床位3299张,实现了以政府为主承担向政府、社会共同发展养老服务的重要转变。
五是多元化发展,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大力发展城乡社区居家养老。立足社区现有资源,按照就近方便、功能齐全的原则,大力开展日间照料、休闲娱乐、文体活动、精神慰藉、上门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如,个旧市、开远市城市社区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支撑,全力打造集生活照料、康复保健、老年教育、精神慰藉、文化娱乐于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体,成为红河州城市居家养老的示范品牌;又如,石屏县、建水县等县市的老年协会组织筹集资金,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站,探索出一条解决居家养老问题的新路径。
六是推进“银发经济”、融入健康生活目地产业布局。围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和建设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目标,推进“候鸟式养老”“银发经济”发展,着力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名片,以金平县首家“中国长寿之乡”为契机,进一步激活红河两岸的“长寿基因”,推进红河州健康医药、健康医疗、健康养生、健康养老等产业集群,促进“医、药、健、养、游”于一体的大健康产业新业态发展。
七是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实施高龄津贴制度,20xx年发放高龄补贴5284万元,惠及8.6万老年人;积极推广“互联网+智慧养老”系统的应用,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医养融合,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驻养老机构,依托医疗机构打造养老产业,走医院+医养(康养)路子;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拓展日间照料、休闲娱乐、文体活动、精神慰藉、上门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以助餐为突破口,新建了13个“老年幸福食堂”,解决居家高龄、孤寡、独居、空巢老年人吃饭难为问题;加大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特别是今年争取到了民政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在蒙自、个旧、开远、建水、弥勒先行开展2500个养老床位建设,上门服务5000次以上,为以后在全州失能半失能和低收入老年人提更高质量的居家养老服务探索新经验、新模式;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全州实名注册志愿者达68.3万人,共组建志愿服务队2706个,实施志愿服务项目2.1万个,志愿服务记录时长达945.9万小时。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关于我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情况,请予以审议。
近年来,在区人大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跃上新台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一、全区养老工作基本情况
截至20xx年底,全区60岁以上户籍老龄人口为5.5万,占户籍总人口的19.8%;60岁以上常住老龄人口数量为6.76万,占常住总人口的13%。目前,我区老年人口以年均4-5%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xx年,全区老年人口将增长到8万人,占全区户籍总人口的20%。
我区老龄化问题具有3个主要特征:一是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二是预期寿命长;三是空巢化加剧,失能、半失能老人增幅快。
二、20xx年养老载体建设全面推进
近年来,雨花养老工作始终坚持围绕落实好党和政府惠老政策托底保障职责,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运作,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突出抓好居家养老、医养融合、组织培训等关键环节,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医养融合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具有雨花特色的养老服务品牌,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智慧养老初建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智慧养老工作,年初我局在公益众创空间内建立了一个区级智慧养老信息中心,平台与市12349系统对接,拥有座席4个,专业工作人员5人,各种专业服务人员及社工共计130多人,加盟服务商20家,通过热线电话、网络平台、电子呼叫器、老人定位手机等方式,整合线上线下服务的信息流和实体社会组织,为居民提供家政、维修、养老、医疗、信息咨询等上门服务。同时,对为老组织提供的服务进行引导规范和管理监督。下一步我们将对平台的科学评估、呼叫服务、落地服务、定位和监督、对接共享等6大功能进一步的优化,力争将信息平台建成为我区养老服务的运行枢纽中心、集成中心、监管中心及指挥中心,让更多的雨花老人享受到“互联网+智慧养老”的全方位服务。
(二)居家养老服务快速发展
不断扩大服务需求,大力推进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目前,全区59个社区都建成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全覆盖,创办有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中心厨房、助餐点等小型分散、就近就便、服务多样的为老服务场所,其中主城区域已基本形成了10-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半径。20xx年新建4个省级日间照料中心,1个市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个市4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9个市3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个街道级中心厨房,10个社区助餐点。同时,整合现有3A级以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周边医疗资源推进养护型社区居家照料中心建设,引导专业护理服务进家庭,今年力争建成19个医护型社区综合居家护理中心。
(三)养老载体建设全面推进
养老服务载体建设不断加强,我区已建成养老机构18个,其中公办1家,民营17家,民营率94%,核定床位1728张(护理型床位1284张)。今年新增养老机构2家,分别是和怡老年照护中心和九如城失能康复中心,新增床位200张。同时,今年我区分别有2家养老机构(瑞海博老年康复中心、南山园护理院)被市局评为4A级养老机构,4家养老机构(雨花新村敬老康复护理院、中船绿洲养老康复中心、梅山老年公寓、宁南温馨老年公寓)被市局评为3A级养老机构。至此,我区已全面实现高中低档配置齐全,覆盖城乡的机构养老新格局。
(四)为老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一是落实养老保障水平。今年8月下旬,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xx﹞150号),对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提高到低保标准的1.3-2倍不等,目前我局正在抓紧时间对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认定工作,力争本月底完成全区所有特困人员的认定以及第一批供养资金的发放工作。落实尊老金制度,向全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每人每月50元~600元不等尊老金,20xx年全区8022名80周岁以上老人共发放尊老金520万元。继续开展“福彩助老”活动,为全区社区、养老机构免费订阅《老年周报》20xx份。
二是不断扩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范围。继续降低门槛、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拓展服务,创新模式、完善功能,为全区60岁以上特困老人安装紧急呼叫器5157台,为585名高龄、独居、特困、空巢老人提供政府购买的每月24小时居家养老上门照护服务。与专业组织合作,让康复走进社区、家庭、机构,为45名失能及半失能老人开展居家康复、中医养生专业服务。
三是加强基层老年组织建设。以组织培育激发养老事业活力,今年我们将成立区级养老服务业协会(目前协会正处在筹备阶段),充分发挥行业职能,建立养老服务组织孵化基地,全方位培育孵化养老评估组织及不同类型的养老社会组织,特别是积极培育面向老年人的定位求助、健康监测、医疗服务等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带动提升全区养老服务组织标准化、专业化水平。
四是加强老年人才队伍建设。免费培训初、中、高级养老护理员、营养配餐师和保健按摩师等专业人才200名。对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技师护理员证书的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20xx元、3000元的奖励。积极落实《南京市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入职奖励暂行办法》(宁民福﹝20xx﹞94号)文件精神,对入职2年以上进入护理岗位的全日制毕业生,按照“本科以上奖补50000元,大专奖补40000元,中专奖补30000元,非全日制毕业生,按照全日制的70%奖补”的标准执行。
五是组织开展尊老助老活动。以“敬老月”活动和“敬老文明号”工作为抓手,落实老年优待政策,通过走访慰问高龄、生活困难、重病老人,举办庆祝老人节系列文艺演出,开展老年人志愿者、热心好人的评选等活动,为老人送温暖、送文艺、送健康,在全社会营造了关心关爱老年人的浓厚氛围。
六是加强老年精神关爱。全面落实20xx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保障老年人各种合法权益,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进社区、进养老机构、进老人家庭,扩大老年法律援助服务站覆盖面。全面实施“温暖空巢”、“舞动夕阳”等关爱项目,鼓励和支持老年群体组建老年文艺团体,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困难
全区养老服务和保障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广大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相比,还存在明显的差距和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
一是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由于我区过去发展过程中养老服务设施配套不足(新建居住区要按每百户20-30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已建居住区要按每百户15-20平方米标准调剂解决。未达标准的要限期通过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确保养老服务用房),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还不高,离市政府要求40%社区办公用房用于养老还有一定距离。
二是为老服务功能不够完善。现有的养老机构不能满足多层次养老需求,类型不尽合理,具备专业康复护理能力的养老机构偏少,经卫生部门批准的具备医疗资质的'可以刷医保的全区只有4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不完善,不能有效满足老年人的需求,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的需求发生了很大变化,现有的居家养老提供的服务主要集中在助餐、卫生保洁、文化娱乐等较低层次的服务内容上,已经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多方面需求,特别是老年人在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方面的需求。
三是市场主体培育扶持亟待加强。养老服务业发展受土地使用规划和资金等因素制约,社会资本“关注多于行动”,多元投入机制有待真正形成。
四是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少缺、年龄结构偏大,缺乏老年服务和医疗护理专业技能,服务质量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等。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
以市医护型社区综合居家护理中心建设试验区和市家庭养老床位工作试验区两项工作为抓手,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充分发挥民政的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突出抓好项目建设和制度创新,按照“标准化、多元化、规范化、专业化”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服务工作。
一是制定实施推进养老服务业扶持政策。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系列办法,放大政策驱动效应,落实按人均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级规划建设好养老服务设施。会同区财政一道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我区为老服务的资金支持补贴办法。
二是开展精细化社区居家为老服务。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为老服务网络,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中心厨房、配餐点、老年大学等为老服务设施建设,实行虚拟养老与实体组织服务相结合,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有效服务半径。为全区75岁以上独居老人安装老人紧急呼叫器1500台,为700名高龄、独居、特困、空巢老人提供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上门照护服务,对1412户特困独居老人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对12000名老人进行入户上门评估。
三是通过医养深度融合发展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一方面,着力推进嵌入式小微养老机构建设,推动居家养老护理床位工作。新建4家社区嵌入式小微养老机构(雨花新村仁和长者照顾之家、温馨养老中心、铁心桥乐成贤养老中心、景明佳园悦心养老照料之家)。另一方面,着力推进具有康复护理资质的专业养老机构的发展,积极推动小行和怡照护养老中心的医养深度融合,协调宁南温馨老年公寓、板桥舒心养老院内设医务室建设。推广“好e家”预约就诊项目到社区、家庭,为老年人提供线上线下的就医陪诊、康复护理、居家照护等服务。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之处,敬请主任、各位副主任批评指正。
根据工作安排,4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秀芳带领调研组,深入到百善、孙疃等镇养老服务机构,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为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县政府通过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大力推进智慧养老、社区居家养老,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全县已建成了一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1个镇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8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基本实现了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全覆盖。
二、存在问题
(一)养老服务供需矛盾依然突出。目前,全县还没有一所功能完备的养老服务机构,大部分镇、村没有老年活动场所,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未能有效发挥。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仅21.9张,没有达到小康社会数据指标要求,社会化养老服务的供需矛盾还很突出。
(二)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滞后。我县各镇养老院、养老机构的从业人员都是临聘人员,普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专业技能不高,均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对专业技能的学习和掌握有一定的困难,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养老机构服务人员薪酬待遇偏低、劳动强度较大,队伍不稳定。
(三)养老服务整体水平亟待提高。养老机构的软、硬件设施建设有待加强,特别是部分农村敬老院基本设施配置不齐、维护管理不到位,给老年人生活带来不便。养医结合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缺乏。多数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场所仅能为老人提供最基本的生活照料,健康护理、精神关爱、紧急救援等体系建设不充分、不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
三、几点建议
(一)完善并落实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充分认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系列办法,制定实施有关扶持政策,放大政策驱动效应,推进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加大对农村敬老院的改造提升力度,大力支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整合现有学校、医院等资源,尽早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符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积极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完善服务设施、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成为能够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的重要阵地。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作共建、养医结合的新机制,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配备适合老年人需求的基本诊疗设备,配强医疗卫生服务人员,方便大部分老人不出社区就能够享受到医疗康复、紧急照护等基本医护服务。加大力度扶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动员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不断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有效形成合力,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三)注重养老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健全行业管理制度,针对我县实际,制定出台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和监督,推动我县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依托职业学校和养老机构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培训,全面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提高工资待遇和补贴奖励标准。积极发展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搭建志愿服务信息网络平台,探索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鼓励社会志愿者参与各种为老志愿服务。
(四)切实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的扶持力度,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设施建设,拓展服务功能,为有需求的其他农村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和个人利用空置房或空闲地,建立小型互助式老年集中居住生活区、小型托老所等,实行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运行。加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力度,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框架内完善护理保险制度,建立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有效保障。加快农村地区的老年人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相关服务设施建设,满足农村老年人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已经成为全社会日益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助推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县政协就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先后深入11个镇村、3个社区,走访了县民政局、卫健局等相关单位,对全县敬老院、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机构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本情况
(一)全县老龄人口现状:主要特点是规模大、增速快,。截至20xx年12月底,我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近6.5万人,占总人口的17.8%。其中:60-64周岁老年人1.8万人,65-69周岁老年人1.6万人,70-79周岁老年人2.2万人,80-89周岁0.75万人,90-99周岁700多人,百岁老人13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五保)20xx人。
(二)养老服务体系现状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方针,把发展社会养老事业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全县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正在形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落实政策,积极推进社会养老服务工作。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榆林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榆政发〔20xx〕13号)等文件精神,县、镇两级设置了养老工作机构,制度、机制健全。15个镇设立“一站式”服务中心,对“五保”老人实行免费医疗。农村低保、医疗救助及高龄补贴等惠民政策,使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2.积极投入,着力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全县累计投入资金近亿元,新(改、扩)建了1所中心敬老院,3所区域敬老院,1所“公建民营”养老服务中心,集中安置农村特困老人1000多人。全县建成农村幸福院180所,运营的120所,累计服务老人3000多名;在城区建成名州镇上郡路、东街、文化路、朝阳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累计服务老人800多人。投资150万元在朝阳路社区新建老年人服务中心1个,为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午休和生活用品代售服务,为社区老人提供贴心、周到的服务和帮助。
3.创新思路,多渠道扩大养老服务覆盖面。从20xx年底起,政府以购买服务的形式为城区7个社区、3个城中村及城郊24个自然村的5000多位老年人购买了光彩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为他们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呼叫上门服务。吸纳社会资本进入养老领域,新建田庄养老服务中心1个,配备床位24张夕阳红养老院1个,配备床位80张。
4.多措并举,稳步推进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全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866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355人。全县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为180796人,其中60周岁以上发放基础养老金人数为61160人,5433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被列入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供养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干部职工参保人数为19576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306997人。
二、当前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县广大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家庭养老能力减弱,社会养老任务加重。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快,社会竞争的日趋激烈,许多处在上有老下有小的中青年,迫于生活的压力大部分选择外出务工,大部分子女不能专门留在父母身边对老人进行周全的日常照料,“空巢老人”日益增多,养老已成为发展中的重大社会问题。
(二)养老机构运行单一,补充作用发挥不够。一是全县敬老院总体上规模小、床位少,功能不全,服务能力有限。目前,入住敬老院的主要是“城市特困”、“农村特困”等民政救助对象,覆盖面偏窄;如中心敬老院设计床位150个,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70人;义合区域敬老院设计床位65个,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35人;两个民办养老机构田庄养老服务中心和夕阳红养老院入住不到50人;新建并运营的3个区域敬老院为我县异地移民搬迁安置点,配备床位888张,集中安置人员865人,长期入住人员240多人。二是敬老院的设施、设备仅能为老人提供吃、住和日常看护等基本服务,生活比较单一,休闲娱乐、医疗康复等服务还不到位。三是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的市场运行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四是农村互助幸福院缺乏运行资金支撑,幸福院在运营过程中每年支出水、电、暖、数字电视费及管理人员工资约为3-5万元,而市、县财政给每所幸福院每年补助运营资金2万元,剩余资金依靠村集体经济收入和村民捐赠或集资,很多幸福院因资金不足只能低成本运营,有的为节省成本时关时开,给群众带来了很大不便。五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低,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及运行困难,社区作为居民的自治组织,没有专项的养老服务工作经费。因此,完全依靠社区自筹资金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开展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基本上不能实现。六是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刚刚在区域敬老院实施,起步晚,水平低,服务没有形成合力,服务能力不强。
(三)社会养老氛围不浓,爱老敬老宣传不到位。在调研中,提到养老的问题时大多数群众干部都能侃侃而谈,但是真正坐下来思考,行动上推进,口头上宣传的很少,养老问题依然没有引起社会的重视。一是对养老政策宣传不到位,很多群众对政策了解不够,影响了群众参加养老保险的主动性。二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的优待政策宣传不到位,创业氛围不浓。很多企业家近年来只看重了项目建设和产业园区建设,很少有人动心思参与养老事业。三是传统养老思想依然根深蒂固,新型养老模式宣传不到位。据业内人士介绍,就我县目前敬老院的水平,即使腾出一部分床位用于其他群众的有偿养老服务,也不会有太多的人愿意住进来。
(四)宏观政策执行不力,养老政策落实不到位。20xx年至今国务院和有关部委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养老服务业新政策,涵盖了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规划布局、设施用地、融资政策、财政扶持、税费优惠、人才培养等多个层面,而我县跟进不力,没有形成合力,也未见到有关贯彻文件。再如榆林市两办出台的《榆林市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榆办发[20xx]46号),我县也未见相关文件落实。
(五)农村养老基础薄弱,留守老人养老压力大。虽然近年来我县多方筹措资金建设并运营幸福院老年餐桌,日托型“朝至夕归”养老模式已成为居家养老服务的'新亮点,但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需求更大,目前农村幸福院覆盖面小,还存在主体关系不顺、管理职责不明,运行体系有堵点,服务供给不到位等问题。
(六)养老从业人员不足,专业队伍力量薄弱。一是养老护理人员数量少。受传统观念影响,认为养老护理员是每天负责老人吃喝拉撒的下等工作,许多中青年人都不愿从事此项工作。目前我县敬老院服务群体近400人,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仅有50人,缺口很大。二是养老专业人员匮乏。现有服务人员大多年龄在40岁以上,学历为初中以下,且绝大多数未经专业护理培训,专业执业人员寥寥无几。加之养老护理员面临的压力和风险诸多,待遇却较低,很多人都不愿意在养老机构工作。三是没有建立统一的养老护理专业人才选拔、管理、激励与评价机制,缺乏相互配合和协作发展的纽带。四是缺乏规范培训。政府、社会、部门共同参与的养老服务业人才规范培训少,且培训存在重理论、轻实操现象,缺少医疗康复、心理疏导、精神关怀等专业规范培训。
三、工作建议
根据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养老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养老氛围
一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及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性,增强全社会对养老事业的关注和支持。二要加大对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规的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县群众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三要加大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达到应保尽保,多渠道,全覆盖的目标。四是全县镇村(社区)要继续组织开展评选“敬老好儿女”、“尊老孝亲模范”等活动,弘扬孝道文化,促进家庭和谐。五要积极组织初高中学生进社区开展爱老敬老活动,解决老年人家中卫生清洁等问题,掀起全民尊老爱老社会氛围。
(二)加强养老机构建设,积极探索和创新运营监管模式
一是加快公办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我县公办敬老院承担着城市特困、农村特困以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的养护、康复、托管等任务,发挥着托底保障与基础支撑作用。农村幸福院承担着农村留守孤寡老人吃饭等日间照料任务,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使分散供养的老年人能够自愿到敬老院、幸福院安度晚年。二是创新管理机制,探索“公建民营”管理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营,通过免租金、提供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建民营”。同时加强监督管理,明晰权责关系,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增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生机与活力。同时,全县应建立光伏扶贫资金与农村困难建档立卡老人户居家养老协助机制,解决村级幸福院运转资金不足的问题。三是积极出台参与养老事业优惠优待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物业企业等参与居家养老事业,为在家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服务,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确保老年人在自己的社区和家庭中安度晚年。四是继续开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扩大城乡光彩智慧居家养老覆盖面。五是将城乡养老事业纳入城乡发展规划中,结合扶贫集中安置房建设、危房改造项目、镇村闲置资产整合等,将农村互助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纳入整体规划,同步建设。六是加强互联网+养老服务,推动智慧养老事业。智慧养老被称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是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传统养老服务行业有机融合的一种新的养老方式。我县要抢抓机遇,在绥德县光彩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尽快出台《绥德县智慧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对智慧养老的目标、原则、任务以及保障措施做出明确规划,尽快建立更新全县老年人信息动态数据库,推进全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
(三)创新养老工作思路,多渠道发展养老事业
一是鼓励引导社会力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合同外包等模式,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的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全方位的养老服务,带动全县养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充分挖掘农村闲置资源,利用闲置学校、房屋等设施,采取财政补一点、村集体筹一点、单位帮一点的思路,将其改造成为幸福院,使农村老年人离家不离村、就近得到居家养老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和志愿者进入农村幸福院为老年人服务,将农村幸福院进行资源整合,逐步转型提升为集长期托养、日间照料、居家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三是镇政府积极引导以村民委员会为依托,结合公益岗位开发,成立村老龄服务协会,组建老年人服务队,每天定时上门照顾生活困难的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等服务,使老年人住在家里安享晚年。四是充分利用各镇中心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的医疗资源,加强对各村60岁以上老人日常护理、康复服务,缓解老年人就医难问题。同时建立老年人健康诊疗档案,做好预防保健干预,使疾病得到及时治疗,降低因病支出负担,减轻养老支出费用。
(四)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完善医养合作共享机制
在现有医养结合试点的基础上,继续鼓励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以签约、托管、对口支援、合作共建等形式开展合作,进一步整合医疗、养老、护理和康复资源,扩大“卫生服务+生活照料”养老模式覆盖面,实现双方深度融合,以满足不同年龄段和不同消费群体全方位、多层次的养老需求。
(五)开展养老服务专业培训,提升养老服务队伍素质
一是抓职业培训。将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养老护理员及其他各类从业人员纳入政府培训规划,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二是抓专业人才引进。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大专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鼓励医疗机构的优秀执业医师和护士到养老机构中进行轮岗服务,并给予相应的特殊岗位补贴。三是抓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在养老机构和社区设置必要的公益岗位参与社区养老工作,力争在社区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社工、志愿者广泛参与的养老服务队伍。
(六)优化公共养老服务,提高全县“适老化”水平
县乡各单位应优化电子政务服务应用,保障老年人基本公共服务需要,主动开展互联网适老化改造,提供“关怀模式”“长辈模式”的服务应用,在车站、银行、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建立“无码绿色通道”,采取替代措施,保留现金支付及线下办理渠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操作指导,改善“面对面”服务,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
(七)加强组织领导,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保障
一要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十四五”规划,整体谋划、统筹推进,尽量将任务指标化,纳入县乡部门的工作绩效考评体系。各镇应将村级幸福院的运营管理纳入村干部工资绩效考核指标中,切实夯实村级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确保幸福院正常运转。二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要建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制度,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规则,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法规。三要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充分认识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来部署的重大意义,结合县情实际,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主体参与的多渠道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切实补齐养老服务短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政治情怀,全面完善和推进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和质量,确保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关于养老服务重要精神,回应社会关切,督促政府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与应对人口老龄化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保障制度,提升共同富裕先行示范成色、彰显“老有颐养”幸福图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专题调研组,由陈玲玲主任亲自担任组长,董巧娟副主任为副组长,赴部分县(市、区)实地调研,与重点部门、养老机构、基层社区、康养企业等分层次座谈交流12次,委托9个县(市、区)人大联动调研,结合省人大有关跟踪监督工作,同步排摸调查48项养老服务数据,查阅11个部门报送的工作报告,赴绍兴、舟山等地学习考察养老服务工作先进经验,以及通过访谈人大代表和基层养老机构代表、全面了解近三年代表相关建议等形式,深入开展了调查研究,结合历年养老专项视察调研等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养老服务工作主要成效
金华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约22.37%(以户籍人口算),其中80周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3.42%、占老年人口15.29%,失能失智失独老人占老年人口8%。近年来,我市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础扎实、创新有力、成效明显。“金东模式”被国家爱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日报社人民论坛杂志社授予“中国养老模式创新与老龄产业发展十佳典型”;20xx年我市在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评审获优秀并得到中央奖励,相关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一)养老服务制度体系逐步健全。我市养老服务规划、政策等制度建设不断推进,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公共服务体系规划、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等养老服务目标、内容,出台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打造“幸福颐养样板市”新目标,先后出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等实施意见,对养老服务补贴、护理人员培训、医养结合、购买服务、养老机构建设运营管理、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等方面,加强利好政策供给,出台各类扶持养老体系发展的财政补助政策。《金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已纳入20xx年立法计划,今年9月将形成草案初稿,我市养老服务法治体系迈出新步伐。
(二)养老服务硬件设施有所完善。我市各级财政对养老服务给予大力支持和保障,20xx-20xx年,全市财政资金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共计9.52亿元。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全市建有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5家,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3006家,均超出“十三五”规划目标值。增加养老机构床位3000余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57张、护理型床位占比53%,实现“十三五”目标值略有超出。兜底保障能力增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对象3.65万人,占老年人口数的3.3%,略超出“十三五”规划目标值,实施敬老院改造三年提升工程和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努力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40台。增加老年教育服务供给,全市建成社区老年教育学校895所。
(三)养老服务重大改革不断探索。医养结合方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纳入《健康金华20xx行动纲要》及“十四五”专项规划,全市已建医养结合机构63家,在全省率先出台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实施办法,推进“互联网+护理”、家庭医生签约工作。义乌、金东医养结合工作做法被全国推广,磐安“医共体+医养”模式获省领导肯定,拟在全市推广;磐安试点“家庭病房”融入居养中心,破解医疗和养老政策壁垒取得进展;东阳试行住院费用按床日付费改革,部分解决老年病人住院难、住院贵问题;婺城开通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康养结合方面,按“五有”标准,试点建设康养联合体21家,兰溪医养康护一体化“百城模式”得到中央领导批示肯定。20xx年9月起义乌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目前已形成覆盖全民、待遇均等、服务便捷的基本政策体系和经办服务机制,累计待遇享受6236人,基金支出1.31亿元,“一人失能、一家失衡”状况得到有效缓解。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方面,各地着力推进“浙里养”平台场景应用建设,义乌在全省率先推广使用“一人一床一码”机制,打造“怡养义乌”智慧平台,金东区“智慧养老”平台7月份上线试点,实现了养老服务在线点单、配送智慧监管、居家安全守护等服务,永康试点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智慧监管,大大提升服务和监管效能。
(四)养老产业发展向好前景可期。生物医药产业作为我市传统产业和积极培育的五大千亿产业,20xx年规上产值170.3亿元,增幅居全省前四,对全市工业经济发展贡献较大。中医养生药物及保健品业重点分布在兰溪、武义、磐安、义乌等地,全行业产值31.71亿元。时尚健身用品业分布在武义、永康、金东等地,已经培育出一批骨干企业,发展后劲十足。我市20个健康养老服务项目列入20xx年省级生命健康工程项目,义乌森山健康产业园、金东积道山康养小镇、磐安环白云山康养旅居综合体等养老第三产业正在逐步培育,“颐养金华”前景可期。
(五)养老服务力量建设日趋壮大。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全面落实养老机构备案制,乡镇居养中心全部实现公建民营,引进绿城、绿康、百城等养老服务品牌企业,培育众邦、普济等本土品牌,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积极培育助老类社会组织发展,武义“民生大篷车”等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形成品牌声势。提高护理员待遇,实施养老服务专业人才补贴、职业技术等级补贴、紧缺工种政府津贴等政策;搭建成长平台,鼓励金职院等职业院校培育护理后备人才,多部门联合开展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竞赛,提升养老服务队伍能力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十四五”期间,我市老龄化程度将加深,到“十四五”末将达25%以上,高龄人群、失能失智老人、空巢老人占比将越来越大,养老形势愈发严峻。同时,随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诉求增多,养老服务专业化、多样化要求提高,失能失智照护刚性需求突出,养老服务消费爆发增长,给养老服务工作带来更高更多的要求。在资源、财力有限的基础上,我市要实现“20xx年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20xx年打造养老服务供给创新区”等目标,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我市养老服务工作还面临更多挑战和困难。
(一)统筹协同格局有待健全。全社会对老龄化社会的重视程度、统筹应对理念还不强不充分,政府、社会、社区、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在养老服务体系中定位不够明确,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投入都还不足,老年友好型社会氛围不够浓厚,各方参与的积极性还没有完全调动起来。机构改革后,老龄委职责划转至卫健委,老龄委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相关部门间工作协同有待深化。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了评估、保障和供给等制度设计,但总体上养老服务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政策体系没有系统形成,牵头部门统筹协调作用没有很好发挥,部门条块分割现象突出,基层满足于完成上级硬性指标的多,统筹思考、协同配合、有效运转的机制尚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对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理念还不强,统筹布局养老产业思路不宽、规划欠缺,对发展银发经济重视性、投入力度还不够大。
(二)兜底要素保障有待加强。村社照料中心建设地区间、城乡间发展还不平衡,部分因资金不足、居住分散、管理不力等原因或开开停停、或挪作他用,难以维继,甚至有“造盆景”应付检查现象。部分乡镇及城区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因土地指标、用房困难等原因,存在规模小、选址不佳、作用发挥受限等问题,运营压力大、难持续发展。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要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未完全有效落实到位,部分城市社区虽配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但因产权不清晰、建筑面积小、场地位置差、设施不齐全等原因,建而未用、建而不能用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推进缓慢。生活困难老人适老化改造工作深度不够、质量不高,无法满足老年人多层次改造需求。
(三)养老服务质量有待提高。我市养老机构基本以福利性、非营利性为主,服务内容同质化,预防保健、特殊护理、康复保健、休闲养生等中高端优质养老服务缺乏,高龄、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还不健全,不能很好地满足老年人多元化、个性化的养老需求。部分居养(照料)中心服务内容单一,只能提供就餐、配送餐、简单娱乐等基本服务,康复护理、临时托养、家庭支持、心理疏导、康复辅具租赁等开展较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专业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还不充分,多数居家老年人享受不到专业养老服务机构的上门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精神生活需求类公共服务供给短缺,老年大学“一座难求”现象依然存在。
(四)智慧养老尚在起步阶段。从总体看,政府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独居关怀、家政预约、健康保障等服务较为缺乏。省统一开发的“浙里养”智慧养老服务系统应用场景偏少,很多还在各地试点阶段,集成度不高、存在碎片化,供需对接智能程度和群众知晓率不高,可操作性有待提高。智慧养老产品市场尚未成熟,部分社会养老机构正在探索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上门,但设备便利度不够、推广效果不佳,大多数居家老年人对于花钱买养老服务还存在观念不接受、经济不允许等困境。
(五)医康养结合瓶颈有待破解。医养康养结合的体制机制瓶颈依然存在。医康养结合机构总数不多,每千名老人拥有老年康复床位仅5.7张。卫健、民政、医保工作存在“三张皮”,对医疗护理、康复护理、生活护理尚未作明确界定,如何使用养老服务补助资金、医保基金、医疗卫生资金还存在分歧,政策对接、资源共享不够,不利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现有医保政策还不完善,一些康复项目没有列入医保报销范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按床日医保支付标准低、周期过短,病人“被出院”现象成顽疾;家庭病床费用报销额度过低,不能满足有需求的长期卧床的肿瘤、偏瘫患者;长期护理险仅义乌有试点、未能全面推开。老年医疗资源紧缺,家庭签约医生上门随诊频次不高、服务效果不大,康复、老年病等重点专科建设滞后,医养结合没有专项资金补助,医院转型医养结合工作积极性不高。卫健部门开展社区老年医疗服务时较少发挥居养(照料)中心功能,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的配套政策暂缺。
(六)护理力量短缺依然严峻。无论是居家养老服务还是机构养老服务,护理队伍以40-60岁为主,都存在数量紧缺、年龄偏大、专业能力不强等问题,已成为养老服务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目前,我市每万名老人拥有养老护理员15人,距离20xx年达到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要求的25人指标较远。开设老年护理相关专业大中专院校较少、招生较难,就业前景狭窄,养老护理员职业认同感差、待遇低,人员招不进、留不住现象明显。
三、对策和建议
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事关民生福祉、社会安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时代新形势新起点,围绕落实“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系列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举措、创新探索,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不断提升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质量,真正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努力形成“浙里健康”“浙里长寿”的“金”字招牌、打造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幸福颐养“重要窗口”。
(一)紧扣顶层设计,着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抓“十四五”时期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重要窗口期挑战和机遇,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进一步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工作的'统筹完善,树立系统观念,科学谋划好养老事业发展思路,进一步发挥老龄委统筹协调作用和部门协同作用,高水平谋划“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科学编制新一轮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将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使养老、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专项规划资源共享、有机衔接、统筹谋划,系统性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养老服务领域数字化改革思路,在理念、机制、手段、方法等方面精准对标,加快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兜底保障充分、中端供给优质、高端发展领先的一体化、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二)紧系改革发力,着力健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市等关于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要求,加强老龄化应对政策系统性研究,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推进社会力量办养老政策供给,拓宽养老服务投融资渠道,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医保体制机制改革等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改革创新、攻坚破难的精神,逐个破解养老服务中规划、土地、金融、税费、补贴、人才等方面政策难点、痛点、堵点问题。聚焦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医保、养老、长期护理等有关政策难打通问题,总结推广磐安“医共体+医养结合”模式、金东和义乌医养结合模式经验,争取长期护理险试点覆盖全市,改革推进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转型老年康复医院、设置家庭病房、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改进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试点社区护理站等举措,进一步加大财政、公益福彩金用于养老服务力度,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发展养老事业活力。充分发挥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促进民政、发改、财政、规划、建设、社保、卫健等部门协同配合,健全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加强法律政策执行检查,保障相关规定落地落实。加快养老服务地方立法进程,提供富有“金”味、走在前列的法治保障。
(三)紧贴民生需求,着力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建立由供求关系为主要依据的养老床位建设引导机制,合理布局康养联合体、公民办养老机构、乡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照料中心等机构点位,推进各层次、各类别养老服务机构错位有序发展。加强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四同步”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要求,继续推行好“统分结合”“多村合建、中心配送”“乡镇(街道)中心老年食堂+集中配送”等“嵌入式”居家养老模式。着力扩大各类养老机构康复、护理床位供给,健全老年人就医、应急“绿色通道”,满足日益增长的康养需求。要完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等级评定和养老服务标准设定,推进城乡敬老院、居养(照料)中心提档升级,积极拓展生活服务、康复护理、日托全托、家庭支持、社会工作和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等多项服务功能。全面推进适老化环境改造,进一步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兜底性适老化改造要实现能改尽改、愿改尽改,扩大适老化健身场所供给,扩大老年大学覆盖范围,增加基层教育点。持续推进“浙里养”平台场景应用,建立“养老云”数据库,同步推进市、县、乡、村四级智慧养老服务应用平台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信息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数据对接共享,为各级各类用户提供便捷的养老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益服务和链接市场服务,加强对各类养老机构智慧监管。将智慧养老设施建设纳入新基建,拓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和智慧产品设备在养老领域应用,提升养老服务精准化人性化。
(四)紧抓医康养结合,着力推动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落实五中全会发展银发经济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康养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挖掘自身优势和潜力,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水平。扩大医养融合型、康养护养型养老机构、养老产业供给,支持医院加强老年病科学科建设,支持医疗机构提供“移动式”康复、护理、药事等居家康养服务,打造上下联通、转接有序的多层次康养联合体,健全老年人能力评估、健康评估制度,完善康复护理服务标准体系,促进医疗卫生、康复护理与养老服务在服务、资源、政策上深度融合,更好满足多层次专业化养老服务需求。利用金华生态宜居环境优势、中医药大健康产业优势,着力招引、培育和发展康养旅居养老产业,建设康养小镇、颐养社区等,吸引长三角地区养老人群来金养老。着力建立健全养老产业链,加快康养项目落地建设运营,大力培育发展老年疗养、老年用品、老年服务、养老地产、老年文化产业、老年护理业、智慧养老等养老系列产业,注重发展老年出行、老年餐饮等多方位养老新消费产业。
(五)紧盯素质提升,着力强化养老服务力量建设。对标20xx年实现万名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量25人这一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要指标,把加强养老服务力量建设摆上更重要位置。建立以职业技能培训为核心、中职教育为主体、高职以上教育为补充、学历提升为辅助的人才队伍培养体系,做到储备一批、培养一批、提升一批。健全并落实入职奖补、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职称评价和技能等级评价制度,列入新时代“浙江工匠”遴选,不断增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岗位匹配度、职业吸引力、事业荣誉感。加强城乡社区养老专员配备,逐步完善落实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独居老人巡回走访等制度。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孝文化,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护工市场,巩固家庭养老功能。进一步加大政府向社会采购买服务力度,推动成立养老服务业协会,促进行业自律治理,重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鼓励专业化社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社会养老服务,支持开展“党员微心愿”“时间银行”志愿互助等活动,不断形成全社会敬老孝老养老助老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