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报告优秀19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

事故报告 1

一、事故经过

20xx年3月26日18:00时,安徽省东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安排晚间加班工作,电焊工班组内侯建杰(沪X0820xx040416)及监护吴波在分区三北侧通风口区域气割风井外墙螺杆。在非正常工作期间,总包晚间值班人员20:15分闻卫兵、苏桂军、康维龙3人对晚间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未发现异常情况(监护人吴波,动火手续齐全和消防设施齐全)。

晚九时许动火人员在第五个通风口北侧动火作业导致9m深的外墙回填土区域下方防水保护板薄膜着火引发地下室外墙防水保护板着火。项目部现场值班人员闻卫兵、苏桂军和康维龙等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火。在分区三贴近围墙一侧原前期设置的消防龙头由于水压力不足未能及时扑灭回填土区域9m深处的火源,同时现场设置的灭火器材也未能将火势控制,在紧急情况下现场泥工班长张修昌立即拨打“119”报警(经沟通后得知在泥工班长张修昌拨打“119”前已有人拨打“119”报警)。待消防中队进场后约晚九点三十许火势被扑灭,经消防部门确认造成2㎡的外墙防水保护板及防水卷材被烧毁,未造成人员伤亡。

二、事故原因

1、动火作业人员违反“十不烧”原则中的“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不准烧”。对动火区域下方的防水保护板薄膜未清理,导致螺杆掉落引燃防水保护板薄膜燃烧引发外墙防水保护板着火,为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动火作业人员接火斗设置不完善。螺杆掉在接火斗后被弹出直接落在外墙回填土区域下方,导致防水保护板薄膜着火引燃防水保护板,为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3、动火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安全意识淡薄,班前教育及现场监护不到位。在火灾初发时未能及时发现,发生火灾时未及时上�

4、值班巡查人员现场监督不到位,为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吸取教训

1、现场进行停工一天及时对安全隐患进行整顿,对现场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排查,将现场存在的易燃易爆物品放置在危险品仓库。

2、动火作业严格落实“十不烧”原则,对动火部位周围存在的易燃物品未清理不准烧。

3、在施工作业前,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完善消防防护设施的使用。

4、加强对动火作业人员和监护人的安全意识教育,增强其消防安全意识。

5、加强对现场的安全巡查及监督力度,严禁工人违章作业。

6、通过本次火灾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将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四、事故处理

针对此次3.26火灾事故,我项目部在3月27日停工一天进行全面整顿,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现场隐患进行排查,项目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针对性的处理:

1、事故原因经陆家嘴消防局、集团公司、子公司等相关部门核查及对当事人询查,已定性为火灾事故。

2、事故责任人候建杰、吴波二人已被陆家嘴梅园派出所拘留三日接受教训,对其所在单位东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处罚单位叁万元人民币。

3、事故后,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教育,时刻做到一岗双责,落实专人专管。

4、事故处理后,对现场目前进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目前已在落实实施中。

五、整改措施

针对本次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期限为20xx年3月27日~20xx年4月10日,将分为三个阶段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整治。

1、第一阶段:±0.00平面部分安全文明施工整治措施

(1)材料堆放方面:我项目部将对首层板材料进行清理并划区域堆放,对报废材料及时清运出场,对地面施工垃圾统一清理到分区三西侧的垃圾房,并定时清运出场。

(2)临边洞口方面:我部将对首层板以上的预留洞口、吊装洞口、楼梯洞口和后浇带区域等临边洞口进行围挡。在边长1.5M×1.5M以上的预留洞和不在使用的吊装孔四周设不低于1.2M高的集团标化防护栏。边长1.5M×1.5M以下的预留洞用坚实盖板盖住,黄黑油漆标识完好,后浇带区域加固定盖板防护,楼梯口边设不低于1.2M的集团标化防护栏。

(3)宣传与综合治理方面。我部将在分区三北侧板房及首层板以上的防护网片上悬挂一系列的安全宣传图画,在商墅外架上方悬挂安全文明施工宣传标语,在洞口临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现场的临边洞口的防护栏杆及电缆线槽等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根据我司的安全色进行统一上色。根据我司综合治理的方针,从系统工程原理出发,全方位多因素地研究事故的预防方法和根治措施。改善技术、安全等管理方法,加强职工的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素质,不断推广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及新设备,加强安全监测监控。加强安全投入,改善作业环境,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用电管理方面。现我项目部共有专职电工4名,其中总包电工1名,其他分包单位电工4名,目前已在协调中,按照相应标准配备安全员。我部将组织电工对首层板以上的电箱及电缆线进行排查,对已损坏的电箱及电缆线进行修复,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电箱及电缆线进行更换。对未设置线槽的电缆线及时的设置线槽加以保护。

(5)仓库方面。我部在分区三北侧有两间危险品仓库,现增设若干间仓库用以存放现场材料,对首层板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清理,集中归置在危险品仓库。

(6)消防设施方面。我部将对现场的安全通道、可燃材料堆场、各商墅楼层间和仓库间按照规范标准配备足量的灭火器材。在分区三北侧围墙附近的消防栓设置消防水枪,且保证实时供水,对水压不足处增设加压泵,确保消防设施到位。

2、第二阶段:各商墅楼层间的安全文明施工整治措施

(1)施工垃圾清理方面:我部将对各楼层间的施工垃圾进行逐层的清理,清理后归堆并及时清理出场。要求各专业分包清理自家施工区域内的施工垃圾并及时清运出场。

(2)材料堆放方面:我部对各商墅楼层间的材料划区堆放,要求各专业分包单位将材料堆放在指定位置。

(3)标化设施方面:我部将对楼梯通道、电梯井洞口、预留洞口及楼层临边,按照我司统一的安全标准化设置楼梯扶手、电梯井门和防护栏杆,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3、第三阶段:地下室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整治措施

(1)材料堆放、垃圾清理方面:我部将对地下室的材料划区堆放,要求各专业分包按指定的地点堆放。对地下室的施工垃圾逐层进行清理,并及时清运出场。

(2)消防、照明方面:我部将已安排两台水泵对地下三层积水进行24小时轮班抽水,保证地下三层路面通行。对地下室的通道口、可燃材料堆放处及仓库按照规范标准配置足量的消防器材。要求各专业分包在地下室的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按照规范标准配置足量的消防器材,易燃易爆物品进危险品仓库。对通往地下室的各个楼梯通道及地下室各个角落设置照明灯带,保证地下室照明正常。

(3)临边洞口、标化方面:我部将对地下室的临边洞口按照我司统一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设置,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对地下室有条件的区域悬挂安全宣传图画。

对以上整改我项目部将在20xx年4月10日前落实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项目部将严格按照集团标化、集团标准等落实现场施工。

事故分析报告 2

本标准是劳动安全管理的基础标准,是对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含急性中毒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的依据。

调查分析的目的是: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拟定改进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1名词、术语

伤亡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

2事故调查程序

死亡、重伤事故,应按如下要求进行调查。轻伤事故的调查,可参照执行。

2.1现场处理

2.1.1事故发生后,应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

2.1.2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

2.1.3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2.2物证搜集

2.2.1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

2.2.2在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

2.2.3所有物件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

2.2.4对健康有危害的物品,应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

2.3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

2.3.1与事故鉴别、记录有关的材料a.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b.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支付工资的形式;c.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术状况、接受安全教育情况;d.出事当天,受害者和肇事者什么时间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e.受害人和肇事者过去的事故记录。

2.3.2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a.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和质量状况;b.使用的材料,必要时进行物理性能或化学性能实验与分析;c.有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方面的资料及执行情况;d.关于工作环境方面的状况;包括照明、湿度、温度、通风、声响、色彩度、道路工作面状况以及工作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取样分析记录;e.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应注意它的有效性、质量、使用范围;f.出事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健康状况;g.其它可能与事故致因有关的细节或因素。

2.4证人材料搜集要尽快被调查者搜集材料。对证人的口述材料,应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

2.5现场摄影

2.5.1显示残骸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

2.5.2可能被清除或被践踏的痕迹:如刹车痕迹、地面和建筑物的伤痕,火灾引起损害的照片、冒顶下落物的空间等。

2.5.3事故现场全貌。

2.5.4利用摄影或录相,以提供较完善的信息内容。

2.6事故图报告中的事故图,应包括了解事故情况所必需的信息。如:事故现场示意图、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等。

3事故分析

3.1事故分析步骤

3.1.1整理和阅读调查材料。

3.1.2按以下七项内容进行分析: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附录A。a.受伤部位b.受伤性质c.起因物d.致害物e.伤害方式f.不安全状态g.不安全行为

3.1.3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3.1.4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则。

3.1.5确定事故的责任者。

3.2事故原因分析

3.2.1属于下列情况者为直接原因。

3.2.1.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附录A—A6不安全状态。3.2.1.2人的不安全行为: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附录A—A7不安全行为。

3.2.2属于下列情况者为间接原因。

3.2.2.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

3.2.2.2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3.2.2.3劳动组织不合理;

3.2.2.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3.2.2.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3.2.2.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3.2.2.7其它。

3.2.3在分析事故时,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进行责任分析。

3.3事故责任分析

3.3.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3.3.2在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者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

3.3.3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4事故结案归档材料在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归档的事故资料如下:

4.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4.2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

4.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4.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4.5物证、人证材料;

4.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4.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4.8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诊断书;

4.9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4.10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

4.11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4.12注明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

附录A

事故分析的技术方法(补充件)

A.1事故树分析法(FaultTreeAnalysis略语为FTA)又称事故逻辑分析,对事故进行分析和预测的一种方法。事故树分析法是对既定的生产系统或作业中可能出现的事故条件及可能导致的灾害后果,按工艺流程,先后次序和因果关系绘成的程序方框图,即表示导致事故的各种因素之间的逻辑关系。用以分析系统的安全问题或系统运行的功能问题,并为判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必然性之间的关系,提供的一种表达形式。

A.2事件树分析(EventTreeAnalysis略语为ETA事件树分析是一种归纳逻辑图。是决策树(DecisionTree)在安全分析中的应用。它从事件的起始状态出发,按一定的顺序,逐步分析系统构成要素的状态(成功或失败)。并将要素的状态与系统的状态联系起来,进行比较,以查明系统的最后输出状态,从而展示事故的原因和发生条件。

事故分析报告 3

20xx年8月29日,对XXX与XXX摩托车相撞事故做出以下调查,具体包括现场勘察、人员走访等方式对相关事宜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事故概况

1、事故发生地点:生产6厂铲叉车班前十字路口。

2、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8月29日下午14:53左右。

3、事故损失:经医院检查证明,造成一名员工xxx左肩骨错位;左小腿大骨骨断。

4、事故双方;XXX,男,1983年出生,上溪发宁人,职工;XXX,男,送水员,外公司员工。

二、事故发生经过简述

据事故双方讲述,20xx年8月29日下午14:53分左右,XXX正在去旧炉打卡上班(自南向北行驶),当时车速大约30公里/小时(数据由当事人提供)。外单位送水员XXX(由西向东)行驶,车速大约40公里/小时(数据由当事人提供)。两者在环保分厂与6厂铲、叉车班旁之间的十字路口处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约14点56分),能源分厂生产管理员XXX上班经过看见到XXX坐在路边,了解情况后,经双方同意用摩托车送到农场医院就医。本人XXX收到通知后,立刻赶到医院,同时电话报告企管与品控中心XXX经理。在医院时,与双方了解事故发生情况。之后,由于发生事故现场已移动,只能采取各证人讲述。

三、事故原因分析

20xx年8月29日,根据双方当事人描述:

XXX口述:当时车速30公里,突然有一辆摩托车撞到左边,立刻翻车,当时出现头晕头痛,清醒时坐在路边,由XXX送去医院。

XXX笔录:14:53分,由万吨酒精开往饭堂门卫,当时车速大概30~40公里/小时,在路口被来车转弯撞到前轮部分,当时已刹车,但立刻摔倒,对方大概30到40时速/小时。

以下为20xx年8月29日现场调查取证情况:

1、由于双方车辆已搬移,路上车胎痕较多,事故现场已无法判断相撞情况。

2、对两辆车辆伤损做出描述:

XXX车辆为踏板燃油助力车,该车左面伤痕较多,左后镜脱落,左转向灯损毁,踏板、车身不同程度裂痕,前轮与前轮沙盖完整,整车右边无明显伤痕。

XXX为男装摩托车,该车前轮轮毂支撑柱与轮毂钢圈不同程度爆裂,右边有擦伤痕迹,其余无明显伤痕,后视镜完整。

3、由于事发突然,各证人并不注意到发生事故具体细节。附各证人现场事故经过。

以上是20xx年8月29日,XXX与XXX摩托车相撞事故经过。

事故报告 4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企业详细名称:佛地址:XX市XX区路X号

经济类型:行业分类:参考GB/T4754—20xx

隶属关系:直接主管部门:

组织机构代码:—X法定代表人:

从业人员总数:X人企业规模: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事故概况

事故地点:ABC有限公司X厂房生产线机械

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X月XX日时分

事故类别:

事故严重级别:一般事故

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天

事故原因:

三、人员伤亡情况:死亡人、重伤X人、轻伤人

姓名性别年龄文化

程度用工

形式工种级别本工种

工龄安全教育

情况

男/女XX高中合同X年

伤害部位受伤性质损失工作日伤害程度备注

X日身体某部分受伤情况籍贯

四、本次事故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1)直接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①人员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费及抚恤费、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等;

②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性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及赔偿费用;

③财产损失价值:包括固定资产损失价值和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2)间接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①停产、减产损失的价值:

②工作损失价值:

③源损失价值:

④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

⑤补充新员工的培训费用:

⑥其他损失费用:

五、事故详细经过

事故调查组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经过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单位生产作业状况;

(2)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

(3)事故现场状况及事故现场保护情况;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情况

事故报告 5

事故描述

xx年8月18日16:30,单机架机旁操作员突然听到有异响,马上减速,当时速度300m/min,还未完全停机就发生了断带。原料ZX615157000 规格3.0*1006,目标规格0.405*1006,正在轧制第四个道次1.26mm→0.94mm,断带之前主轧机的速度,前后张力,两侧的轧制力,弯辊力,中间辊窜辊等参数正常,高低压供油系统,测厚仪也无任何报警或故障。据机旁操作员反映:当时的板型正常,已处于监视状态,不再需要人为调节。 事故程度

断带造成机架内严重堆钢,安全销断裂8根,工作辊粘钢,上中间辊爆辊,上支承辊局部粘钢,事故从16:30开始至19:50完全处理好共计200min。

原因调查

①根据记录 上中间辊 下中间辊

辊号 13CI1001 13CI1002

辊径 402.424 401.857

粗糙度 1.3 1.2

上机时间14.08.15 21:00,共上机 3990min,轧制844.61 T。爆辊之前无大的断带记录,上IMR辊下机后用超声波探伤发现辊内20mm处可能有积聚碳化物存在,但受限于磨辊车间的超声波探伤仪只能明确检测3-5mm范围内的质量问题,所以暂不能明确碳化物的具体形态,需联系卖方诊断。

事故总结

①单机架当班负责人应根据实际轧制量和生产技术室下发的辊子使用工艺要求适时换辊,控制乳化液各项指标。因单机架系统不能累计计算上机时间,轧制公里数,所以需要主操自行计算。

②单机架当班负责人对出现的'小断带情况(比如第一道次跑偏断带),除对WR检查外,也应仔细检查IMR辊面情况;另外对成品表面仔细检查有时候也能发现辊面异常。

③磨辊车间做好事故辊的磨削和探伤记录,对不确定的辊身内部夹杂委托厂家复检,伤辊重新上机后应做好跟踪。

20xx年xx月xx日

事故报告 6

事故调查报告格式

一、事故基本情况

1、企业详细名称:xx单位 地 址:xx市xx区

2、经 济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 国民经济行业:机械制造 3、隶 属 关 系:xx

事故发生时 间:x年xx月xx日x时x分 4、事 故 地 点: x x厂房内 5、事 故 类 别:

6、事 故 原 因:x年xx月xx日x时x分 xx单位维修xxx在厂房内,违章企业,造成xxx坠落地面重伤。 7、事故严重级别: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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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次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2500 10、本次事故经济损失:5万元 其中: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 二、事故详细经过

x月x日8时30分,x x机械有限公司结构工场维修班维修钳工崔 x x、王 x x,按工场下达的工作票要求,来到工场结构厂房东门,维修“掉道”的总高约7米的铝合金卷帘门。2人先搭起一个长2.8米、宽1.25米、高1.97米的金属支架,在其上部固定三块金属跳板,并将一长约5米的竹梯子搭在东门北侧加上, 竹梯子的最下面的“横称” 与 跳板固定,竹梯搭在东门北侧加固墙上。9时许,王x x未配戴安全带登上竹梯,手持撬棍和方木,从上往下修理铝合金卷帘门滑道,崔xx刚站在地面手扶金属支架监护。

大约10时30分,王x x从上往下维修到5.5米高度时,下部金属支架失稳、向南侧倾倒,王x x随竹梯一起落下砸 金属支架后附至地面,造成重症颅脑损伤、脑挫裂伤等伤害,急送至市中心医院,于次日凌晨2时死亡;崔x x 被倒塌的金属支架和竹梯砸在下面,幸好没有受伤。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崔x x、王x x违章将竹梯立在易失稳的金属支架上,王x x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冒险作业,在维修滑道时用力较大,导致金属支加侧倾,垮架,王x x从高处坠落,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x x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对这类危险性较大的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而且在这次维修作业时本应使用高空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为图省事未使用使用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作业票也没有注明安全事项,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

2、、安全不健全。制定的`制度尚未贯彻实施,没有高空作

业安全操作规程,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二。

3、混乱。该维修班未设班长,没有明确负责人,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三。

4、对职工的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安全知,冒险,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四。

四、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x x x,x x有限公司、董事长,未切实履行监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2、x x x,x x有限公司经理,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3、x x x,x x 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场长,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议对其给予x仟元罚款。

4、x x 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乱,职工缺乏安全教育,导致此起事故发生,建议对x x 有限公司给予x万元罚款。 5、其他有关责任人,由企业按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另行处理。 五、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x x有限公司,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本公司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配备满足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x x有限公司,要加强各工场、班组的安全建设和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 3、x x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此起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公司范围开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措施、抓整改、反违章活动,防止种类事故再次发生。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及安全法规意识,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防止种类事故发生。 附件:

1、调查人员名单(签字) 2、事故有关材料 3、现场照片 事故调查组 x年xx月xx日

事故报告 7

一、单位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X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

二、经济类型:全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三、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x月x日16:30分

四、事故发生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XX县XX乡水电站

五、事故性质、类别:轻伤事故、物体打击

六、事故直接原因、间接原因:

直接原因:当事人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大意,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项目部安全制度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厂队领导不重视对员工安全教育,检查、监督力度不足,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七、事故严重程度:一名人员轻伤

八、伤亡人员情况:

九、本次事故经济损失:3万元(预估计经济损失)

十、事故详细经过:

20xx年x月x日16:30综合厂在进行大模板修复作业时,施工人员王胜利、张国庆在打模板销子,由张国庆手扶冲子,王胜利手持大锤打击时失偏,击到柳国庆手部,造成柳国庆左手受伤。

十一、事故责任分析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一)事故责任分析

1、施工人员王胜利、张国庆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大意,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作业,是主要责任人。

2、综合厂现场管理人员张雷对现场安全监控不到位,是次要责任人。

3、项目部安全员刘龙检查巡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不能及时纠正违章行为,负有连带责任。

4、综合厂厂长杨林不重视对员工的安全教育,监督、检查、落实不到位,负有领导责任。

(二)事件处理意见:

1、综合厂施工人员张国庆、王胜利二位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各给予200元罚款。

2、综合厂现场管理人员张雷监护不到位,给予100元罚款。

3、项目部安全员刘龙检查巡视不到位,给予100元罚款。

4、综合厂厂长杨林对安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给予150元罚款。

5、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在20xx年4月21日项目部月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及教育。

十二、纠正和预防措施:

1、从项目到班组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配备足够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确保“一岗双责”的有效落实。

2、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杜绝“三违”现象的重复出现。

3、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深刻反思,查找事故的根源,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清原因、处理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教育让当事人深刻吸取教训,通过学习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提升员工安全保护意识,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4、加强员工的培训教育,努力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工作,使员工树立“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安全意识,纠正只使用不教育培训的做法。

5、通过此次事故的发生给全体员工敲了一次警钟,更加深刻的认识到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的重要性,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十三、参加事故调查人员(单位、姓名、职务):

邓路(常务经理)、黄宝(副经理)、张峡(安全总监)、李青(物资部主任)、邓祥(工程部副主任)、刘永(综合部主任)、张雷(综合厂现场负责)、杨林(综合厂厂长)、刘龙(现场安全员)

十四、报告附件材料:无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8

一、前言

上海静安火灾是20x年来发生的最为严重的火灾事故。其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所造成的社会影响都是近期舆论讨论的焦点。静安火灾已经过去,但是这件事故却没有真正完结,紧接着而来的是对死者的悼念,对生者的安慰和对人们和政府的警示,责任重于泰山。

调查的目的: 将以互联网为主要资源,完成一轮整体的报告,将整个静安事故的前后因果展示给大家,并提出我们小组成员对于这次事故的意见。

调查的意义: 锻炼我们小组成员搜集资料,整合资料以及分析资料的能力,体验分工合作带来的好处,并且通过互联网的调查,体会对资料的筛选过程,了解调查的基本事项以及书写调查报告书的格式。

二、火灾原因

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

经过初步分析,起火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

这起事故还暴露出5个方面的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营救过程

政府:

1、下午2时5分左右楼层发生火灾

2、14时16分,接到火警报警电话

3、火警之后的第18分钟,有消防车辆出现在火灾现场进行救援。紧接着救护车赶到,消防车利用水枪救火,并冲入大楼救人。

4、14时40分许,警用直升机也已经赶赴现场

5、15时30分 利用高架云梯和高压水枪开始控制火势

6、15时50分三 架警用直升机已经飞抵着火大楼的顶部,实施索降救援被困在楼顶的居民。

7、16时,警用直升机飞离顶楼。

8、18时30分,火势基本扑灭后,消防人员及时进入火灾现场,逐层收拾残火,仔细搜救各楼层的居民,200官兵挨家挨户搜救;45个消防中队122辆消防车出动,救出100余人

居民自救:

1、 理智的受灾人果断关闭电源和煤气,用湿毛巾掩面

2、 不少人都是发现火情后直接跑到楼外脚手架上以求逃生

3、 有人从楼上跳下去

4、 跑到楼顶呼救

5、 在原地等待救援

四、灾后安置和赔偿工作

伤员救治:

上海市卫生系统第一时间全力以赴救治伤员, 120市医疗急救中心调集30辆救护车抢救、转运伤员和投入应急保障工作。九家接治伤员医院的医务人员彻夜未眠,全力救治火灾受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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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 9

申请人:,男,x年xx月xx日出生,x族,家住,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于x年xx月xx日下班路途中受伤为工伤。

受伤经过:

x年xx月xx日晚下班,乘坐出租车回家,行至与交汇路口遇红灯信号,出租车按照交通规则正常等待时,被后方车辆追尾,撞击严重,致使申请人撞到头部昏迷,经120救护车送往医院,诊断为(脑震荡)。

根据《工伤保险条路》中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年xx月xx日

事故报告 10

1、工程名称:深圳港西部港区疏港道路工程联络道2号支线Ⅱ标段工程

2、事故情况:燃气管道破裂,致使少量燃气泄漏

3、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8月 7日上午8:20

4. 事故地点:港航路与赤湾六路交汇处

5. 事故影响及伤亡人数:

本次事故过程中没有任何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6、事故详细经过:

20xx年8月7日8:20我司在赤湾五路路口污水进行管道基坑进行正常施工开挖,当时现场指挥人员因临时有事不在场,离开了5分钟,当时和管沟作业点成垂直交叉的方向上约1.5米处存在有燃气管道,挖机司机进行土方开挖时,挖土范围内存在有一块大石,挖土过程中撬动了大石,由于不清楚该大石的具体形状与体积,大石移动过程中意外刮破了位于赤湾六路上的一条PE250的市政地下燃气管道,导致燃气管道上刮破一个鸡蛋大小的漏洞,造成了少量燃气泄漏。事故发生后,现场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了施工,并及时报告我司现场主管人员,我司现场主管人员立即封锁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戒线、疏散周边人员,并邀请交通协管人员进行周边道路交通指挥,防止了事故进一步产生的危害。同时上报业主、监理、燃气公司等相关单位。

当日上午8:50深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输配分公司相关抢险人员到场后关闭了上游气源阀门,至中午14.40完成了对受损燃气管道的更换。

7、事故原因分析

工程开工前业主提供了详细的地下管道布置图,同时燃气公司对我司项目部进行了详细的交底,并签订了《保护协议》。每次进行地下管道施工(涉及燃气管道)时,均派专人进行跟进。对于业主、监理和燃气公司的指导与监督工作我司表示衷心的感谢。

对于此次燃气管道刮破导致燃气泄漏事件,主要原因如下:

由于施工阶段处于施工管线未期,挖机司机存在着安全麻痹思想,在我司现场施工指挥人员离开现场不到5分钟的情况下,挖机司机不清楚作业点距离燃气管道约有1.5米范围内存在的大石具体形状和体积情况下继续进行开挖施工,大石移动过程中意外刮破了和施工作业点成垂直交叉方向上的燃气管道。

8、事故的处理和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事故发生后,我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针对事故可能产生的危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说封闭现场,疏散周边人员、邀请交通协管人员进行周边交通指挥,通知燃气公司、工程监理及业主;全力配合燃气公司抢修部做好抢险维修工作。)至中午14:40将受损管道更换完毕并恢复市政管网供气,此次抢险过程中幸无人伤亡。

通过此次事件,发现我司有些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较差,因此我司将在以后的时间内着重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并将在以后的施工中认真贯彻业主、监理及相关监管单位指导与监督,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事故责任人:

北京中瑞恒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港西部港区疏港道路工程联络道2号支线Ⅱ标段工程项目部

20xx年x月x日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 11

xxx: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企业详细名称: ABC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区xx路x号

经济类型:xx 行业分类:参考GB/T4754—20xx

隶属关系: 直接主管部门:

组织机构代码: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从业人员总数:xxx人 企业规模: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

二、事故概况

事故地点: ABC有限公司xxx厂房xx生产线xx机械

事故发生时间: 20xx 年 x 月 xx 日 xx 时 xx 分

事故类别: xx

事故严重级别:一般事故

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xxx天

事故原因:xxxxx

三、人员伤亡情况:死亡 人、重伤 x 人、轻伤 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

程度 用工

形式 工种 级别 本工种

工龄 安全教育

情况

xxx 男/女 xx 高中 合同 xxx xx xx年 xx

伤害部位 受伤性质 损失工作日 伤害 程度 备注

xx xx xx日 身体某部分受伤情况 籍贯

四、本次事故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1)直接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①人员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费及抚恤费、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等;

②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性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及赔偿费用;

③财产损失价值:包括固定资产损失价值和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2)间接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①停产、减产损失的价值:

②工作损失价值:

③源损失价值:

④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

⑤补充新员工的培训费用:

⑥其他损失费用:

五、事故详细经过

事故调查组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经过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单位生产作业状况;

(2) 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

(3) 事故现场状况及事故现场保护情况;

(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情况。

事故报告 12

一、事故发生部门:xx项目部

二、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7月27日

三、事故发生地点:号公寓

四、事故类别:机械伤害

五、伤害程度:轻伤

六、受伤部位:左手大拇指

七、伤者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男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籍贯:

安全教育:有

安全技术交底:有

文化程度:初中

八、事故经过

20xx年7月27日上午10点10分左右,伤者在一号公寓楼下完大梁准备下二排钢筋时,从K/⑧轴处翻越过去,人体翻过大梁脚踩到地面,支梁的钢管架扣件断裂,导致二排钢筋下滑,二排的钢筋上的钢管压住左手大拇指,杨鹏飞的工友将钢管松开拉出左手,事故发生后项目立即组织人员送往医院治疗。

经过长达1个月的治疗,病情恢复良好;20xx年9月9日,发现自己的手指有异常现象发生,项目部管理人员带到医院检查,检查发现伤口里面由于医生在第一次治疗时对伤口没有清洗干净,导致伤口内部发炎,经过医生第二次处理,病情好转。

目前伤情恢复良好并已医疗终结出院,伤者提出要求协商解决。

九、事故原因分析:

1、从事故现场发现,支设大梁的钢管加固扣件断裂下滑,造成钢管下滑是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2、班组在架设大梁的支架时,大梁与大梁的交叉处应用双扣件加固而班组用单扣件加固,是此事故的原因之一。

3、从事故发生经过来看,项目部的相关管理人员没有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是此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十、预防措施:

事故发生后公司组织项目部召开了安全预防措施交底会,再次重申了管理人员及班组遵守和实施公司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和严肃性;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按“三定一落实”原则进行整改,对相关的管理人员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项目部通过认真的总结和学习,以确保类似事故的发生。

十一、事故责任分析

1、项目施工员在交底时并没有对该部分说明详细的安全措施,对此事故负直接责任。

2、施工班组在操作时未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对此事故负主要直接责任。

3、项目部安全员在对支撑的钢管架的安全性,没有监督到位负监督不力的责任。

4、项目经理对此事故负领导责任。

十二、事故处理意见

1、医疗费按保险条款处理,从保险公司理赔回来的费用用于支付其个人的伤残补助金(公司部分)

2、一次性赔工伤补助费18000元(壹万捌仟元整)(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医疗期间的工资、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贴费、营养费、易地安置费等)。

3、一次性支付工伤补助费的一半及全部医药费由钢筋班班组长刘河明承担,共计14057.45元(壹万肆仟零伍拾柒元肆角伍分),公司承担一次性支付杨鹏飞同志的工伤补助费的一半,即9000元(玖仟元整),扣去保险公司理赔回来的5057.45元(伍仟零伍拾柒元肆角伍分),公司实际应支付的费用为3942.55(叁仟玖佰肆拾贰元伍角伍分)。

4、医药费已由钢筋班组班组长垫付,一次性赔偿工伤补助费18000元由公司暂行先垫付,其中9000元(玖仟元)从钢筋班组班组长劳务决算中扣除。

5、项目施工员在交底时并没有对该部分说明详细的安全措施,对此事故负直接责任,项目部安全员在对支撑的钢管架的安全性,没有监督到位负监督不力的责任。依据《员工手册》中《员工奖惩条例》(修订本)6.2.2条C款的规定,给予XX项目部钢筋工长、项目部安全员记过处分。

6、扣件断裂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器材部门应从此次事故中吸取一定的经验教训。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 13

xxx:

20xx年xx月xx日x时x分,位于xx市xx路xx号的xx单位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x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xx万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相关规定,经xx市政府同意,成立了由xx市安全监管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及xx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专家鉴定和多方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基本情况

此部分内容是事故调查中管理责任认定的事实依据,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的基本情况;

2、单位及相关人员资质情况;

3、事故点事发前的不安全状况;

4、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5、所在地政府及相关负有职责的部门的安全监管情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1、事故发生经过

客观地描述事故发生、抢救直至救出最后一名遇难者(或伤者)为止的`整个过程。

重点描述事故演变过程中事故触发、发展、扩大的状态;场所、设施、设备、装置的变化状态;人的违章违规行为。

2、应急救援情况

简单介绍事故应急救援情况,如有必要也可简单介绍善后处理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1、伤亡人员情况

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1、事故发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

主要从现场勘察和事故经过中概括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2)间接原因

主要从报告的第一部分“基本情况”中概括出事故单位安全管理及部门监管方面存在的缺陷。

2、事故性质

主要认定事故是责任事故还是非责任事故。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1、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责任人员;

2、建议给予党纪和行政处分的责任人员;

3、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4、建议依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理的责任人员。

责任人员的责任认定按下列模式表述:姓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分管业务、任职时间、违法违规事实(多条分号隔开)、负何种责任、根据何规定(条款)、建议给予何种处分(处罚)。

责任单位的责任认定按下列模式表述:单位、违法违规事实、违反何规定(条款)、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六、整改防范措施建议

要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应从管理、装备和人员培训等方面提出防范措施。

七、附件

1、调查组的组建

包括两项内容:

(1)调查组组建文件;

(2)调查组人员名单(表格),表格名为“xx事故调查组人员名单”,内容包括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调查组内职务、签名。

2、事故现场示意图

图形用A4纸按比例绘制(建议使用CAD制图),具体比例根据实际情况掌握。图中要反映事故现场设备、设施、装置的布置、事故地点名称、位置(注明距离尺寸)、伤亡人员位置及倒向、有关设备、设施事故前后位置等。同时须标明图题、指向标、比例尺、图例和落款等要素。

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明细

4、事故伤亡人员情况

建议以表格形式列出事故伤亡人员情况,表名为“xx事故伤亡人员名单”。内容包括伤亡人员姓名、籍贯、年龄、工种、培训情况和伤害程度等。

事故报告 14

xx年xx月xx日中午12:00时,xx项目部民工宿舍(二区),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两幢二层的活动板房全部被烧毁,所有工人安全撤离,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现将火灾事故具体情景向公司呈报如下: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xx月=日中午12:00时左右在二区民工宿舍第二幢板房二楼走廊的工人(37座外架班)发现对面203房电线冒浓烟,班长立刻跑下楼拉电闸,同时打电话通知项目部。此时203、202房电线已喷出火球,板房上部迅速燃烧起来。项目管理人员及保安员接到呼叫后,立刻奔赴现场进行抢救,同时拔119求救。由于水源不足,加上风力较大,没多久第二幢板房也烧起来了。几分钟后消防队赶到,并立即投入抢救,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扑救,大火最终被扑灭。

二、事故造成的损失:

在此次火灾事故中,由于管理人员及时赶到,并迅速撤离所有人员,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注:仅有一人从二楼窗口跳下,腿部骨折,伤势不是很严重)。事故中有两幢活动板房(一幢3Kx9K、一幢3Kx15K)被烧掉,还有部分工人的衣物、工具及生活用品;部分工人的手机、身份证、银行卡、摩托车(一辆)等也被烧掉,约计经济损失三十多万。

三、事故原因:

初步确定为用电量过大电线起火,而导致火灾的`发生。

四、事故处理:

1、受灾工人均已转移到项目部内的生活区安置,住宿、吃饭等生活问题已解决。并且已按公司规定每人暂时发放500元生活费,给工人购买衣物及生活用品,最终处理方案正在商议中。

2、火灾现场屋架已用机械拆除,并且安排了人员进行清理,清理工作基本完成。

3、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已及时向甲方、监理,以及我公司电话报告了事故发生的大体情景。在抢救过程中甲方、监理都到现场参与指挥,事后我公司领导也到现场了解情景,并主持召开现场会,商议了人员安置及赔偿问题。

五、事故总结:

1、增强安全管理是保证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2、由于第二生活区离饭堂较远,工人吃饭不方便,以至在宿舍煮饭人员较多,用电量过大,导致电线起火发生火灾。

3、安全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情景以预防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4、临电安装不规范,保险丝没有发挥作用。

5、消防安全不到位,现场没有消防用水,仅有生活用水。火灾刚发生时火势不大,如有消防水能够扑灭,损失不大。

6、吸取事故教训,项目部对生活区进行了大检查,对不合格、不规范的进行大整改。明确生活区的专职管理人员,落实宿舍的各项管理制度,每周、每月对宿舍进行定期检查,保证管理出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区。

事故报告 15

事故发生后,邵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邵武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公安局、总工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福建王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4·21”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与事故调查监督。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福建王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斌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xx年4月8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杜xx;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福建省邵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范围:木线条、相框、画框、镜框、细木工板、刨花板、竹木制品、户外游戏木屋组合、家具及零件、白乳胶、PS线条、装饰装潢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爆炸物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

(二)事故相关设备基本情况。

20xx年2月,王斌公司向福建省长汀县元创木工机械有限公司购置了一台方木多片锯,因加工规格不满足王斌公司生产需要,经王斌公司总经理助理金爱良沟通联系福建省长汀县元创木工机械有限公司进行更换,20xx年3月,经福建省长汀县元创木工机械有限公司出厂检验合格,更换后的方木多片锯开始投入锯板车间生产使用。设备规格型号:MJF10*50,执行标准:Q/YTCJ,外形尺寸:3.0m*1.7m*1.9m,工作电压:380V,总功率:75.5kw,装备总质量:2750KG。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xx年4月21日上午,王斌公司锯板车间主任丁兴明安排班组组长池明东锯松木木板(线条型号:E8605-4,计划生产尺寸:40mm*42mm,计划生产数量:7500m);7时0分许,池明东班组开始使用方木多片锯生产作业,池明东负责方木多片锯进料口送料工作,工人张文萍负责出料口接料。8时0分许,池明东在方木多片锯送料口处送料过程中,松木板在方木多片锯内发生爆裂,爆裂的碎木料从方木多片锯送料口飞溅而出击中池明东前额部,池明东受木料撞击后摔跌倒下。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锯板车间人员立即报告法定代表人杜xx,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8时20分许,救护车赶到事故现场,对池明东开展现场施救,8时40分许,池明东现场经抢救无效死亡。接到企业事故报告后,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三、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人员伤亡情况。

死者:池xx,男,52岁,王斌公司锯板车间班组组长,居民身份证号xxxx,户籍地址:福建省邵武市太保路129号1栋2楼道101室,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29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池明东作业过程中未配戴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方木多片锯切割松木木板时,因松木方料存在硬度较大的树结,方木多片锯锯片碰到松木木板上的树结后,木板受力发生爆裂,池明东被爆裂的木块溅射至头部后摔跌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二)间接原因。

1.王斌公司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没有为多片锯操作人员配备防护眼镜、安全头盔、安全服等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王斌公司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从业人员对公司安全规章制度不熟悉,对岗位的操作规程掌握不足;未向员工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等,造成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风险认识不到位。

3.王斌公司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且未结合公司实际,未严格督促员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间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

4.王斌公司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在锯板车间曾多次发生过机械切割木板爆裂导致木块飞溅伤人现象的情况下,公司仍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浮于表面。

(三)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认定,福建王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4·21”机械伤害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事故责任单位的认定及处理意见。

王斌公司。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且未结合公司实际,对车间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没有为多片锯操作人员配备防护眼镜、安全头盔、安全服等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从业人员对公司安全规章制度不熟悉,对岗位的操作规程掌握不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记录不完善;未向员工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等,造成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风险认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事故责任人员的认定及处理意见。

1.蔡xx,男,王斌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对企业的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对员工安全考核流于形式,对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王斌公司依据企业内部规定给予其相应处理。

2.丁xx,男,王斌公司锯板车间主任。作为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认真履行公司《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责;对车间操作人员长期未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现象未采取有效措施或者提出整改意见;对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认识不足,对车间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王斌公司依据企业内部规定给予其相应处理。

3.金xx,男,王斌公司总经理助理。分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不到位;对新购置的机械设备安全指导监督不到位,未针对新购置机械设备及时更新完善安全操作规程;未告知操作人员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王斌公司依据企业内部规定给予其相应处理。

4.杜xx,男,王斌公司副总经理。分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锯板机械存在木板爆裂、木块飞溅的事故隐患未能认真组织排查并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对公司的日常安全检查不到位;未认真督促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王斌公司依据企业内部规定给予其相应处理。

5.李xx,男,王斌公司总经理。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未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未组织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有效地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针对这起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类似事故重复发生,提出如下措施建议:

(一)王斌公司要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夯实公司安全工作的基础,确保安全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完善建立相应机制,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二)王斌公司要加大安全生产投�

(三)王斌公司要强化岗位培训和风险告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从业人员充分了解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内容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对安全培训不合格或者安全责任意识不到位的员工,要坚决不予上岗作业。

(四)王斌公司要提高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全面细致开展岗位风险辨识,建立岗位风险台账,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根据风险辨识结果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各项操作规程进行完善更新。

(五)王斌公司要开展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列出清单,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风险、事故隐患清单和整改管控落实情况要逐一分解到人,督查整改到位。

(六)福建邵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将事故情况通报辖区企业;加强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指导、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福建王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4·21”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

20xx年7月16日

事故报告 16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g   我公司于年月日早晨6:00左右发生一起工伤事故,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 职工信息

姓名:;性别:;年龄:岁;身份证号码:;籍贯及现住址:,岗位:

二、 受伤过程

年月日早晨6:00左右,我公司职工在青岛市开发区给客户安装机器时,被掉下的物件砸伤右脚,随即被送往青岛骨科医院治疗,14日下午被转至人民医院继续住院治疗。经初步诊断,右脚多根趾骨骨折,具体病情详见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单等。

三、 原因分析

在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体现出以下几个因素:首先,安全教育不足,加之其本人安全意识较低,对生产、生活中的不安全因素在思想上麻痹大意,所以造成了这次事故。

四、 纠正预防

公司管理层在召开事故原因调查分析会后,又立即组织召开了安装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会,教育外出安装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遵守安装要求,杜绝三违现象,必须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20xx年x月x日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 17

一、报告的时限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二、报告的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包括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故发生的起因、发展过程和结果。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已经采取的措施,包括事故发生后单位和相关部门采取的救援、抢险、保护现场等措施。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如事故涉及的危险因素、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等。

三、报告的程序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按照规定的时限和内容向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四、法律责任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 60% 至 100% 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上一年年收入 60% 至 90% 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

总之,及时、准确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是每个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事故报告 18

一、事故发生部门:XX项目部

二、事故发生时间:X年7月27日

三、事故发生地点:XX1号公寓

四、事故类别:机械伤害

五、伤害程度:轻伤

六、受伤部位:左手大拇指

七、伤者基本情况:

八、事故经过

X年7月27日上午10点10分左右,伤者杨鹏飞在一号公寓楼下完大梁准备下二排钢筋时,从K/⑧轴处翻越过去,人体翻过大梁脚踩到地面,支梁的钢管架扣件断裂,导致二排钢筋下滑,二排的钢筋上的钢管压住杨鹏飞左手大拇指,杨鹏飞的工友将钢管松开拉出左手,事故发生后项目立即组织人员送往医院治疗。

经过长达1个月的治疗,病情恢复良好;X年9月9日,杨鹏飞发现自己的手指有异常现象发生,项目部管理人员带杨鹏飞到医院检查,检查发现伤口里面由于医生在第一次治疗时对伤口没有清洗干净,导致伤口内部发炎,经过医生第二次处理,病情好转。

目前伤情恢复良好并已医疗终结出院,伤者提出要求协商解决。

九、事故原因分析:

1、从事故现场发现,支设大梁的钢管加固扣件断裂下滑,造成钢管下滑是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2、 班组在架设大梁的支架时,大梁与大梁的交叉处应用双扣件加固而班组

用单扣件加固,是此事故的原因之一。

3、从事故发生经过来看,项目部的相关管理人员没有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是此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十、预防措施:

事故发生后公司组织项目部召开了安全预防措施交底会,再次重申了管理人员及班组遵守和实施公司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和严肃性;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按“三定一落实”原则进行整改,对相关的管理人员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项目部通过认真的总结和学习,以确保类似事故的发生。

十一、事故责任分析

1、项目施工员在交底时并没有对该部分说明详细的安全措施,对此事故负直接责任。

2、施工班组在操作时未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对此事故负主要直接责任。

3、项目部安全员在对支撑的钢管架的安全性,没有监督到位负监督不力的责任。

4、项目经理对此事故负领导责任。

十二、事故处理意见

1、杨鹏飞同志的医疗费按保险条款处理,从保险公司理赔回来的费用用于支付其个人的伤残补助金(公司部分)

2、一次性赔偿杨鹏飞同志工伤补助费18000元(壹万捌仟元整)(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医疗期间的工资、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贴费、营养费、易地安置费等)。

3、一次性支付杨鹏飞同志的工伤补助费的一半及全部医药费由钢筋班班组长刘河明承担,共计14057.45元(壹万肆仟零伍拾柒元肆角伍分),公司承担一次性支付杨鹏飞同志的工伤补助费的一半,即9000元(玖仟元整),扣去保险公司理赔回来的5057.45元(伍仟零伍拾柒元肆角伍分),公司实际应支付的费用为3942.55(叁仟玖佰肆拾贰元伍角伍分)。

4、医药费已由钢筋班组班组长刘河明垫付,一次性赔偿杨鹏飞同志工伤补助费18000元由公司暂行先垫付,其中9000元(玖仟元)从钢筋班组班组长刘河明劳务决算中扣除。

5、项目施工员在交底时并没有对该部分说明详细的安全措施,对此事故负直接责任,项目部安全员在对支撑的钢管架的安全性,没有监督到位负监督不力的责任。依据《员工手册》中《员工奖惩条例》(修订本)6.2.2条C款的规定,给予XX项目部钢筋工长林文学、项目部安全员忘建强记过处分。

6、扣件断裂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器材部门应从此次事故中吸取一定的经验教训。

事故报告 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精神,为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员工伤亡事故发生,使发生的事故得到及时的控制和正确的处理,降低事故产生的影响,发生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根据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约谈办法》、《中交股份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及项目各分部。

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等级

第三条根据《国务院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xx年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三章事故报告

第四条事故发生后,事故报告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上报: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分部负责人报告;分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当地政府报告,同时向公司报告。

二、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三、事故发生后,项目还应立即报告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第五条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事故项目的简要情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和当前状态;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以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控制措施;

六、对事故发展的初步评估(如果有);

七、报告人(或单位)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

八、其他应报告的情况。

第六条事故发生后,项目人员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七条事故发生24小时内,应形成专门文字报告并上报。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应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补报。

第四章事故调查

第八条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发生后,由项目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九条其它一般死亡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发生后,由相关政府部门迅速组成内部事故调查组,配合政府各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内部事故分析。

第十条事故发生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待调查组确认调查取证完毕,充分记录后,方可清理现场。

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了解事故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不得在事故调查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期间,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并随时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十三条事故发生项目要将事故调查处理文件、图纸、照片、录像等资料整理后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以便研究改进措施,进行安全教育。

第十四条项目应提供的事故调查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事故基本信息:如伤亡事故发生的时间、具体地点、事故经过、救援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

二、员工特征:如受伤害人的情况和与事故有关的人员具体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级别、政治面貌、文化程度、技术状况等)。

三、设施设备特征:如工艺条件、施工方法、设备状况等。

四、工作任务特征:如受伤害人及共同作业人员的工作内容,任务分工、相互配合的情况。

五、现场管理特征:如事故发生前的生产情况、现场情况及安全管理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执行状况、安全管理制度,有关安全规定)等。

六、伤害特征:如受伤害的人数、伤害的性质和程度。

七、分析过程特征:如有关的技术鉴定、化验或必要的试验,事故现场实测图纸、照片、经济损失等。

八、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直接原因与根本原因。

第五章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在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同时,应组成事故善后处理小组,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事故的善后处理;针对负伤人员,要由项目综合办公室配合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和工伤保险赔付的申报工作。

第十六条事故处理后,施工现场应成立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的事故整改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整改,组织对现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抚工作。

第十七条现场整改工作完成后,事故发生项目向负责事故处理工作的相关部门提交复工申请整改措施报告,经相关部门复查批准后方可恢复工。

第十八条事故结案后,事故发生项目应及时将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结案报告及批复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或提供相关能证明事故已经结案的材料。

第六章事故的建档与统计

第十九条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已将事故调查清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了处理,发生事故的项目制定并落实了改进措施,经过批准后事故可以结案。

第二十条结案后应将事故资料全部归入项目安全环保部档案,并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并填写目录以备查考。档案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员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二、员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三、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四、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详细资料;

五、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六、物证、人证调查资料;

七、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八、医疗部门对伤亡情况的报告;

九、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十、受处分人员的检查资料;

十一、事故调查分析会议记录;

十二、有关本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第二十一条项目安全环保部对所发生的工伤事故进行事故统计,建立详细的事故统计分析档案材料,并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七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按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对所属各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处理分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诫勉谈话

诫勉谈话分为以下三种形式,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公司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参与。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对事故项目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1、未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2、由公司或局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的;

3、安全生产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的;

4、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分管负责人对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1、发生未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情况的;

2、年内累计发生二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3、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点名通报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1、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2、年内累计发生三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3、被国家主管部门通报或事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第二十四条通报批评

由公司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的事件均在公司内通报批评。

第二十五条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按公司干部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一、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事故项目负有责任的分管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对事故项目负有责任的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

二、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造成一定政治或社会影响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对事故项目负有责任的分管负责人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对事故项目负有责任的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三、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造成严重政治影响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事故项目负有责任的有关负责人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主要负责人应引咎辞职。

四、未按国家或公司规定履行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对事故项目主要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导致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对事故项目主要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五、安全生产设施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接到安全生产监察机关的指令后逾期不改正,导致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视情节,给予事故项目主要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六、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督促、整改不力,导致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视情节,给予事故项目主要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记大过、降级处分。

七、已发现隐患或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预兆,不及时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导致一般责任事故发生的,视情节,对事故项目主要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导致较大责任事故发生的,给予事故项目主要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降级、撤职处分。

八、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资料,或指使有关人员阻扰、妨碍事故调查的,视情节,给予事故项目主要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九、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不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导致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视情节,给予事故项目主要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降级或撤职处分。

十、对及时报告事故信息、真实反映事故情况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视情节,给予事故项目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第二十六条凡受到撤职处分的,自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公司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第二十七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犯罪嫌疑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凡发生一起较大或两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谎报、瞒报、迟报、漏报现象的项目,取消该项目当年参加任何先进的评选资格,事故单位分管负责人、主要责任人两年内不得参评奖励。

第二十九条对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项目,其主要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的45天内,携带书面报告及制定的具体整改措施主动到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专题汇报,并对事故处理情况做出详细说明。

第三十条生产安全事故有关人员的责任认定,除有地方政府安监部门认定的以外,以公司安委会派出调查组的鉴定意见为准。

第三十一条项目可参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在本项目执行,并报公司安委会备案。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相一致的,以国家颁布的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由项目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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