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信息化技术的迅猛发展,我国电子政务建设进展迅速,效果显著,大量应用系统的建立和信息化设备的应用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创新了工作方式。与此同时,大量国家秘密信息从纸质转变为电子信息,和传统的纸质介质相比,秘密电子信息的安全传递和储存的难度大大增加,可控性减弱导致信息化应用中的泄密事件频频发生。鉴于信息化在保密工作中的特殊地位,努力做好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工作成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提高认识,充分认清信息化条件下保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信息化的发展和电子政务的建设与应用,保密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国家秘密的存在形态和运行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涉密载体由纸质介质为主发展到声、光、电、磁等多种形式,泄密渠道增多,保密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计算机、数字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和移动存储介质以及互联网、无线网络等在管理和使用上稍有不慎就会成为泄密的源头,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给信息化发展中的安全保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加强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实践,不断推进保密工作理论和制度创新,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信息化应用中泄密事件还是时有发生,究其原因,基本上都是网站信息审核不严、无线网络使用不当、木马病毒、移动介质管理和使用不当等等,五花八门,防不胜防,这些泄密事件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了较大损失,也给我们的保密工作敲响了警钟。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全国人大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进行修订。这次《保密法》修订吸收了多年来各地保密工作的创新成果,特别是对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安全保密问题做了补充和完善,如新《保密法》对现代通信和计算机网络条件下存储、处理和传输国家秘密的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对涉密信息系统的保密措施做了具体要求;对涉密机关、单位和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机制和保密法律责任做了进一步强化。这些条款的修订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依法开展保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强化措施,认真解决信息化条件下保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工作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和实践,必须高度重视,多措并举,以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强化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工作。
(一)加大投入,为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工作创造条件。加大保密投入,推进保密设施装备建设是应对高技术窃密手段的迫切需要,也是增强保密技术防范能力、实现保密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应根据保密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大对保密硬件设施的投入,增加必要的网络安全和监控设备、涉密计算机和专用移动存储介质以及保密专用检查工具等设备,从硬件上为保密工作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严格管理,切实做好信息化应用的安全管理工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保密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必须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对计算机网络系统及相关设备的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涉密文件、涉密电子信息在传递、轮阅、存储等各个环节的保护标准,堵住泄密源头;二是严格执行内、外网物理隔离,坚决杜绝非法互联,有效解决移动介质内、外网互用,公私混用等违规使用问题;三是妥善处理信息公开和保密的关系,严格上网信息安全审查工作;四是做好设备采购、使用、维修、报废等环节的防护措施,消除设备隐患。
(三)加强队伍建设,为保密工作提供专业人才支撑。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工作专业性强,综合素质要求高,不但要熟练掌握各类信息化技术,而且要熟悉本单位的各项工作,能够比较精准地把握本单位保密工作的重点。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纪律严的要求,把那些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掌握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调整充实到保密工作岗位上来,为做好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加强保障,努力提高信息化条件下保密工作的实际效果
(一)切实加强保密宣传教育。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安全问题往往与工作人员保密安全意识淡雹信息化保密常识缺乏密切相关,因此要解决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安全问题,首先必须从思想源头抓起。要通过文字、图片、音像制品等多种形式,采取会议、讲座、展览等多种手段,深入学习安全保密法律法规规定,广泛开展安全保密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安全保密意识,熟练掌握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工作业务技能。
(二)认真建立保密工作制度。加强对信息化系统的安全管理必须以制度为依托,使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工作有章可循。因此,要根据保密工作需要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建立相关保密工作制度,完善保密工作措施,落实保密工作责任,使工作人员能按照保密工作制度和保密承诺要求,承担岗位保密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从而有效加强对网络、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等信息化设备和网站、办公自动化系统等信息化应用系统的管理和使用。
(三)扎实开展保密检查监管。保密工作检查是保密工作由“虚”到实,实现管理方式转变的有效方法。要切实按照各级保密委要求,建立工作班子,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逐项抓好落实。信息化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在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工作中担负着重大责任,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一定要按照“十分严格、十分仔细”的要求认真开展检查工作,严密细致地检查信息存储、信息传输、信息发布等各个环节的安全保密情况,以查促防,以查促管、以查促改,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使保密监管制度化,保密检查经常化,全面提高机关保密管理水平。
保密工作历来是党和国家的一项事关最高利益的重要工作,革命战争年代,保密就是保生存,保胜利;在和平建设年代,保密就是保质量,保发展;就国家的某些特殊领域而言,保密工作仍然不失为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法宝。国家秘密,企业秘密,部门秘密,是国家、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的重要战略资源,与国家、企业和部门单位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事关国家和企业、部门单位的持久发展和最高利益,是顺利推进国家战略决策和企业、部门和单位改革发展的基本保障。新形势下的国家、企业、部门和单位保密工作,直接关系国家和企业、部门和单位的经济安全,局面稳定,关系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国家和企业的发展前途和未来命运。在社会经济日益繁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当今社会,保密工作面临着更加严峻、更加艰巨的新问题,新挑战,秘密的载体由纸介质为主扩展到声、光、电、磁等多种形式。这使得保密工作的要求更宽,科技含量要求更高,工作要求更严。但是,与保密现实要求相反的情况却是:保密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新的动向,新的状况。概括来讲,主要有以下几点不尽人意的表现:
第一,保密意识不高,法制观念淡薄。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国社会的政治体制和经济模式一直处在不断的调整改革之中,在调整改革中不断得到了发展完善,趋于更加科学和规范,但在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诸如一些人保密意识不强,政治敏感度不高,战略眼光短视,法纪观念淡薄,因此出现了漠视保密工作甚至根本没有保密意识的现象。
第二,受经济利益驱使,一些人无视国家和企业的保密法规条例,个人私欲膨胀,崇尚“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不惜铤而走险,违反国家和企业的法律法规,公然出卖国家和企业秘密,谋取个人私利,以谋取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和实现所谓的个人价值。
第三,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繁荣发展,国家经济实体、集体经济实体和非公有经济实体、民营经济实体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这就意味着涉密主体增多了,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民营企业进入涉密领域,从而使得原有的保密管理体制出现了盲点。
第四,经济实体的增加,加剧了人员的流动,各经济实体、各单位之间人员的交换流动增多,势必造成经济实体和单位秘密外泄,特别是一些高科技人员和涉密人员离职跳槽到外资企业、跨国公司或移民外国等,存在着给国家秘密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隐患。泄密事件的不断上升,很可能会给国家经济和安全稳定造成重大的损失,这就要求在新形势下,必须提高保密工作的质量,必须将保密工作放在保证国家长治久安,企业单位持久发展的战略位置上进行考量。怎样做好国家和涉密单位的保密工作呢?笔者认为,要做好保密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树立正确的保密观念,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涉密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制观念,是做好保密工作的第一要务。涉密人员,掌握着影响国家和所在单位、企业稳定安全和持久发展的重要信息,其个人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和法纪观念的强弱,直接关乎国家的安全稳定和所在单位的发展存亡,因此,涉密人员必须充分认识泄密的严重后果,强化保密观念和法纪观念,树立真诚敬业、忠于职守、严守机密的政治职业素质和真诚做人的高尚道德素质,在具体的工作中,应端正态度,注重细节,剔除受以往社会生活影响形成的随意散漫、信口开河不良的生活习惯和工作习惯,时刻提高警惕,牢记自身的使命,特别注意培养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信息化条件下做好保密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了解基本的防范手段和高技术窃密的基本常识,以免因为自身的疏忽,给国家和所从事的事业,造成泄密的严重损失和危害。
第二,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和保密制度,是保障保密工作持久发展的核心。家有家法,国有国法,无规矩不成方圆,作为国家涉密单位和相关涉密工作的集体和单位,从保护涉密人员、防止涉密行为的发生,防患于未然,应该事先建立健相关的法制体系和管理条例,建立和健全部门和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理顺流程,制定审查方式和程序,完善审批制度、检查制度和保密责任制度,并指定相关机构负责本部门单位的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协调好各部门各单位对拟公开的信息的审查。在公开相关信息前,应该严格按审核标准确定信息保密级别,制定保密方案。采用“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方法,责任到人,教育和培训相关涉密人员熟练掌握本部门涉密工作管理制度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确保保密工作人人清楚,责任人人分明,做到管理到人,落在实处。
第三,与时俱进,提升保密能力,加大人才、物力投入是做好保密工作的基础。在现代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窃密手段也实现了高科技化,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为了加大对窃密事件的防范力度,杜绝保密信息泄露,要求我们加强涉密人员技能的培训,提高其防范能力和反窃密技术,提高人防,做到工作有目标,落实有预期,推进有措施,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系统性。同时,严格控制秘密信息接触范围,降低泄密风险。另外,加大保密的物理设施投入,配备安全防护设备,提高技防,坚持用保密科技技术武装保密工作,紧紧跟踪国际保密科技工作前沿,立足所在保密单位工作实际,着力提升自身保密工作创新能力,自觉研制具有自身特点的先进的保密技术设备,大力推进信息安全保密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信息安全保密防护体系,实现对信息秘密从产生、流转,到解除,从制作、使用到销毁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大力提升高科技防窃密技术的抗衡力量。
第四,发动群众,加强沟通,及时反应,采取得力的防窃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泄密造成的损失。充分借用群众力量,发挥其监督辅助功能。加强泄密问责制度,激励泄密人员及时补救。建立泄密应急机制,使损失降到最低。
在这个信息时代,掌握了一个国家和相关部门的信息,就相当于掌握了这个国家和部门的发展命脉,谨慎保护国家和部门单位的秘密,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相关工作人员的崇高职责,涉密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待保密工作,切实为国家,为人民,为部门单位的生存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首先要搞好保密教育,强化保密观念。要持续不断地开展保密教育,让每一个人及时了解信息化条件下保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认识到自身的责任,认清失泄密所带来的严重危害和后果,切实筑牢保密思想防线,不给敌人任何可乘之机。要不断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敌情意识,牢固树立失泄密就在身边、保密工作无小事的思想,不存侥幸心理,警惕各种“网络陷阱”和不良诱惑。要认真学习掌握保密知识和法律法规,把“十条禁令”当作不可违背的“铁律”,时刻提醒自己遵守保密准则。
其次要完善法规制度,严把防护关口。要根据新形势下的保密需求,不断完善条例法规,尽快形成科学完整的安全保密体系。对涉密信息和涉密载体的制作、使用、携带、交换、销毁以及监督等作出具体明确规定,做到有章可循、责任到人。要严格落实各项保密法规,完善领导责任制和泄密处罚办法,进一步增强保密法规的针对性和强制力。要加强保密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泄密案件,严厉打击出卖情报、窃密资敌等违法犯罪行为。
最后,安全保密工作要从我们每一个人做起。个人思想上出现了下滑才会出现失密、泄密的现象。我们每一个人要将自己的头脑武装起来,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警惕各种可能发生失泄密的场合,时刻提醒自己“网上有敌情”,发现有人为境外间谍组组提供情报应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
国家秘密主要产通过和存在于国家各级党政机关,加强对公务员的保密教育,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和保密防范能力是非常必要的。笔者认为,应根据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职业特点,量体裁衣,提高保密教育实效性。
公务员特点一:职业生涯较长
建议:保证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持续性
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环境决定了其职业生涯较长,这就要求对公务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具有持续性。
第一,要持续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公务员上岗培训、任职培训的内容,打出提前量,使公务员在职业生涯刚开始就牢固树立保密意识。笔者在进入海关接受初任培训时,保密教育是单独作为一门课来讲的,当时的教员就称此举是“没进海关门,先做海关人”,令人印象深刻。
第二,要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公务员的保密教育必须与时俱进,要让他们及时学习最新的保密法律法规和技能。同时,要做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让教育对象切实认识到泄密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简报、学习会、局域网等平台,开展对公务员的日常保密教育。
第三,加强对重点涉密岗位公务员离岗时的保密教育。公务员离职时的保密教育可形成部门规章使其制度化,如观看保密警示教育专题片、签订保密承诺书等,以避免保密教育前紧后松、虎头蛇尾。
公务员特点二:具体工作直接涉密
建议: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应提高保密意识与提高保密技能并重
每一名公务员既可能是国家秘密产通过的参与者,也可能是国家秘密的使用者,相对于其他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对象来讲,公务员是一个涉密较直接的群体。因此,对公务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其工作岗位实际,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提高公务员在具体业务工作中遵守、履行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在提高公务员保密意识抽理,要扎实开展保密技能培训,因为这直接影响到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最近,一些单位发通过了泄密事件,大部分当事人都是“稀里糊涂”泄密的:他们或因自己的电脑接收了不明邮件,或因u盘违规交叉互用。可见,由于相关技能的缺失,使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成了泄密者。
公务员特点三:较多面向社会公众
建议:主动向公众宣传保密知识,变被动为主动,同时处理好“保”与“放”的关系
公务员所从事的工作是管理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的政务,这就决定了公务员要较多面向社会公众,同时也承担了很多社会义务。针对这一特点,应促使公务员承担好保密法制宣传员的角色,在自身学习的同时,适当向社会公众宣传,这样就可以变被动为主动。同时,伴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的加大,处理好“保”与“放”的关系,是每位公务员要把握好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