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学校卫生汇报材料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校长责任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云南省学校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各校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预防与食品安全工作意见通知》、《云南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校长负责制,组建了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层层抓防,确保全县中小学传染病防治工作抓出成效。

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校传染病预防宣传教育工作

各中小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健康教育课、日会、周会、班会、队会、板报等形式,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活动,让学生了解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各级各类学校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自我检查,建立了学校传染病预防措施,设立办公室,制定了晨检制度。特别是在今年3—6月大部分学校发生流感、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流行疫情期间,采取24小时专人值班报告制度,各学校安排人员24小时跟踪学生发病情况,每天早晨进行晨检,发现病例积极与卫生、疫控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医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控制病情的蔓延。

三、积极配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搞好学校卫生工作

我县各级各类学校主动与当地卫生部门进行沟通联系,落实当地卫生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整改措施,集中力量对学校周边环境、校园环境卫生尤其是教室、图书室等教学场所和食堂、学生宿舍、厕所等生活场所进行清理、消毒,让学校长期保持清洁、卫生,并做到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整洁。

进一步加强寄宿制、半寄宿制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学校设专人对食堂和小卖部进行管理和监督,严禁采买、制售过期、腐烂、变质及食品卫生不合格产品。对学校师生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鼓励师生积极锻炼,增强体质,同时搞好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全县各中小学基本落实晨检制度,做好晨检记录,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加强各级各类学校与各级疫控机构间的相互协调与合作,加强对学校传染病的监测、报告、预防和控制。学校根据学校内部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努力消除各种隐患,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坚决不留空白和死角。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将一如既往的重视学校卫生工作,切实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