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和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

尊敬的蔡组长及各位领导:

首先,非常感谢您们冒着酷暑来检查指导我县城乡低保农村医疗救助工作。根据市政府纠风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工作安排,我县对XX年1月至XX年6月期间城乡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城乡低保工作。我县辖xx个乡镇,xx个村,xx个社区居委会,xx个村民小组,总人口xx万人。XX年,全县有城市低保对象xx户xx人,农村低保对象xx户xx人,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对象xx户xx人。全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xx万元,农村低保资金xx万元,救助粮吨,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年人均补助水平分别为xx元和xx元。通过XX年提标核查,全县符合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条件的有xx户xx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x户x人,占非农业人口数x%,其中三无人员(a   类)x人,重病重残、70岁以上老人、高中以上在校学生、单亲家庭等对象(b类)cc人,一般保障人员(c类)5xx6人;农村低保对象xx户xx人,占农业人口数21.6%,其中长期保障对象xx户x人,重点保障对象xx户xx人,一般保障对象xx户xx人,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对象xx户xx人,占农业人口数%,其中特别困难户xx户xx人,中等困难户xx户x人,一般困难户x户x人。提标后每月发放城市低保金xx万元,每季度发放农村低保金xx万元,半年来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xx万元,农村低保资金xx万元,救助粮吨。

(二)农村医疗救助工作。从XX年起,我县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发放模式由原来的手工发放改成社会化发放。按照“对象申请、乡村两级调查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开展工作。经审批对象的医疗救助资金,由县财政局将资金划拨到县信用联社,信用联社根据对象户提供的个人账号直接将资金汇入对象户的个人存折。同时对特殊大病急需用钱对象,按照救急救难的原则,采取直接由县民政局办理的方式进行。XX年1月至XX年6月,全县共收到上级下拨农村医疗救助资金xx万元,本级财政匹配v万元,XX年结转资金vv万元,发放农村医疗救助资金vv万元,累计救助人次168xx3人次,其中住院救助149xx人次,门诊救助xx人次,资助新农合xx人,目前滚动结存资金cc万元。此外,铜仁市惠民医院籍精神病人XX年上半年xx万元医疗费用业务股室正在核对中,除去该项资金后,我县目前实际可用资金为xx万元。下半年,我县将根据《铜仁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铜仁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铜民发〔〕68号)文件要求,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目前,定点医疗机构已确定,具体操作程序正在与合医局、定点医院协商中。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启动该项工作,为困难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医疗救助服务。

二、自查情况

通过对xx个乡镇低保资金进行专项检查,我县城乡低保工作能严格按照“三个环节、十个步骤”评审低保,严格按照低保资金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和社会化发放管理使用资金,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低保对象认定准确高。按照《方案》要求,每个乡镇抽查2个村(居),每个村(居)抽查10户低保对象,其中城市低保对象6户,农村低保对象4户的要求,4个工作组共抽查低保对象xx0户。从入户抽查的情况看,农村低保对象中长期保障对象和重点保障对象以及城市低保对象中a类家庭和b类家庭认定准确,而一般保障对象和c类家庭则出现个别对象认定不够准确的现象。根据抽查统计,我县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准确率达x%,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准确率达x%。

(二)低保评审步骤到位、操作规范、符合要求。通过查阅xx个乡镇和xx个村(居)委会低保评审档案资料,每个乡镇和村(居)均能严格按照“三个环节、十个步骤”的程序开展工作。特别是在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三榜公示等重点步骤开展扎实。各乡镇在年度提标核查时,都按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包村干部,建立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的工作机制,实现了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的目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三榜公示达x%。入户调查内容填写完整,数据符合逻辑,能够真实反映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民主评议参会人数达到规定要求,评议时都能够采取无计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评定,并且都做了详实的记录。三榜公示内容齐全,公示彻底真实,公示范围广。同时,一户一档资料收集齐全,档案资料摆放整齐。

(三)低保资金管理规范、拨付及时、足额发放。我县城乡低保资金建立了财政专户,实行专账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按时拨付。农村低保资金按季度发放,城市低保资金按月发放。城乡低保资金均由信用社代发,农村低保对象资金由各乡镇按审批的名单在季初造册,经乡镇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查、汇总,由县级财政部门划拨资金到信用联社,信用联社则根据各乡镇低保资金额度汇入各乡镇信用社,再由信用社根据乡镇社会事务办的清册汇入对象户的“一存通”账户上。从抽查情况来看,我县城乡低保资金均按照《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171号)要求管理使用,没有出现贪污、挪用、乱支、虚报、冒领的现象发生,也没有出现低保资金长期滞留在金融机构的现象发生,低保资金拨付及时。

(四)制度健全、管理到位。为保障城乡低保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省、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低保政策。一是出台了《苗族自治县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苗族自治县城乡低保家庭挂牌救助管理办法》等文件,为我县低保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转变提供了有效保障。二是建立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和“一户一档”管理模式,特别是建立了低保对象挂牌救助制度,增强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三是低保资金发放台账健全,不仅有领导审核签字的清册存根,而且还将发放对象信息录入专门系统。每个低保对象均持有低保证和低保存折。建立了退出低保对象和新增低保对象登记制度,将退出低保的填入《待遇取消表》中,把新增的则填入《待遇审批表》中。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城乡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工作人员少,力量薄弱。我县一些乡镇社会事务办编制少,大多数乡镇社会事务办只有1至2名工作人员,大多数都是一人多岗,不仅要做民政工作,还要做好计划生育、小城镇建设等乡镇中心工作,而且还承担乡镇其他工作任务,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

二是乡镇社会事务办力量薄弱。乡镇社会事务办没有像财政部门要求掌握财务知识,部分乡镇社会事务办的账目不规范,做账与报账不及时,未及时让领导掌握底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政工作的开展。

三是个别村干部责任心不强,政策观念淡薄。在低保评议过程中,个别村对一般保障对象和c类家庭评审过程,存在优亲厚友等违规现象。

四是专项工作经费少,工作开展困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为切实做好低保工作,实现低保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实现低保“公平、公正、公开”目标,下一步,我县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同时认真总结成功经验,不断提高我县城乡低保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全县城乡低保“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工作目标,确保低保和医疗救助资金真正落实到最困难群众手中。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同时,利用好市级配备乡镇社会救助站工作人员的机会,进一步充实基层民政事务工作队伍力量。

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业务培训。一是请县财政局对xx个乡镇社会事务办主任进行财务业务知识培训。二是要求乡镇财政所对乡镇社会事务办的人员加强业务指导。三是县民政局组织财务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督导,进一步规范乡镇社会事务办财务管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干群连心室”的联动作用,组成低保政策宣传组,进村入户开展低保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低保政策知晓率,让低保政策真正惠及需要保障的人民群众。

四月进一步加强监督力度。一方面加强政府督查力度。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民政、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建立定期督查机制,对低保工作开展季度督查,做好外部监督;另一方面加强社会监督力度,县纪委监察局、民政局将举报投放电话、信箱向社会公开,乡镇纪委通过公示栏公示举报投放电话,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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