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诚为本,治国法为先——法制教育心得体会(精选14篇)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暖在心头,当黄昏的末一丝晚霞向我招手,日子便又匆匆而去,我想问在座的同学;今天你快乐吗?你收获了吗?有新的烦恼吗?有前进的目标吗?你身边的伙伴好吗?今天,我的心情有些沉重,因为杨亮的故事让我震惊,让我心痛。
15岁的杨亮是某中学的初二学生,由于交友不慎,结交了社会上的青年、朋友。一次,杨亮发现朋友与另外一个年轻人躲在歌厅包厢里吸食毒品。杨亮感到十分好奇,问朋友感觉怎么样,朋友说比做神仙还快活,舒服极了。尽管朋友极力引诱,但杨亮仍表示犹豫。于是,在一个周末的晚上朋友将毒品放在香烟的内给杨亮烟,并表明里面没有毒品,杨亮吸食后,无法自拔,用完了自己所有的钱以后,杨亮开始拦路抢劫,渐渐地,他走向了犯罪的道路,最终被公安机关逮捕。
因为他缺乏法律意识而自酿苦果。是啊,我们每个人在成长的历程中都难免会犯错,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如何面对,及时改正,我们仍是好孩子,但若执迷不悟,一错再错,就会葬送前程甚至生命。所以:错与不错只是一念之差,守法与犯法也会是一步相隔。当别人引诱你的时候,一个不理智的选择可能让你犯罪。
我们是花季少年,都是祖国的花朵、肩负着创造新未来的重任,受到培养呵护是我们的权利,相同的,更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好好学习,好好成长,培养成为一个品学力行,懂法,守法的好孩子!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法律的蓝天是湛蓝而深远的,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铭记法的威严与壮义,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秉持心中的利剑、共同描绘美好的明天!
前几日,学校组织了一次法制教育活动,我受益匪浅。
犯罪,犯法它们是兄弟?不,不是。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
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5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
不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因为,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投毒来说吧。
曾经有多少人这么认为过:毒品有什么了不起,我一定能抵制它,那写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坚强的人。但是,又有多少这么认为过的人能逃出毒品的魔掌中呢?不要认为它离我们遥远,因为它就在我们身边呀。说不定,在无意中,毒品已经走进你的生活。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为此,我们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进行了调查,对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
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高中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蓝天,它的内涵是七色彩虹,洁白云朵,但总少不了密布的乌云;太阳,它的蕴意是莹莹光无尽,绚烂璀璨,却总抹不去太阳黑子……社会,它的含义是技术先进,经济发达,而洁白中却存在污点——违法犯罪。
在学校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座谈会上,有一名身着囚犯服装的青年,他才19岁,正值花季年华,正洋溢青春魅力的他却要在高墙里、铁窗前度过19岁。家人心痛,亲友在心痛,同学也在心痛……
他忏悔地说道:"劳改,着实艰苦,失去自由,失去亲情,痛不欲生。"是的,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曾经,如果他不沾染社会风气,不讲"江湖义气"与"哥儿们"义气的话,也不至于落得如此下场;当初,在网吧上网的时候,记得些父母的泪,也不至于蹲监狱;那时,如果不涂一时之快,不带同伙去"揍"那网友,静下心来好好想一想,也不至于使得父母伤心欲绝。让我们反省自己,沉思他的历史,是否要让那段过去重演……
紧接着又是一位犯人在讲述自己的曾经:在校学习时,因不听父母的良言,认为自己的羽毛已经丰满,可以物通无阻地飞翔于蓝天了。因此时常旷课,逃学,结交了些不三不四的社会青年。所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他经常与"狐朋狗友"进行"拦路抢劫",抢到的钱平分,时之"其乐融融",却不知自己已经逼向悬崖。当母亲哭着乞求他的时候,他却不"悬崖勒马",直到"东窗事发"才知后悔。可惜,一切已经太晚了。19岁的他自毁了元量的前程和似锦的青春。他的过去告诉我们"忠言逆耳利于行,"享乐是一瞬间的,而痛苦的记忆却是永远的……
当张浩真正理解这句话的时候,他已经失去了自由。他的面孔那般老实,没想到他却是一个犯人。他的从前又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历史。他原本成绩还算较好,可却善恶不分,认识了一帮"二流子",整天混在其中,慢慢地行为由善到恶,从小错到大错。之后,学与不学就不是他谈论的了,他讲的是义气。敲诈、打架频频发生,终于狼锒铛入狱,狱中还顽固不化,可劳改的痛苦使他途迷知返。"回首过去,我体会到了犯罪的危害与可怕……"
三个犯人的教训,我们应该谨记,张警官的"苦口婆心",我们应该熟虑。
学法、懂法、守法,是反纪的"五指山",常言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们青少年必须自尊、自重、自强、自爱,必须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公民。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平湖已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1996年2月,国家教委、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制度,敦促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
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部将今年3月28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定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时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队。
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今天是第十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我们希望这个日子能够再次唤醒同学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大地苏醒,春风又绿。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20xx年11月,在学校的多媒体教室内,我们饶有兴致地观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专题片》,获益匪浅。
人生如一张白纸,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会自然而然地在白纸上添上一抹抹绚丽的色彩。有的色泽华丽,有的灰暗无光。更有甚者,在人生的白纸还没有涂满色彩时就已经没有的回头的余地。是什么让他们走上了那狭窄的不归路?片中一个个真实的事例与一句句语重心长的话语让人深思。
(一)别让恶习染青春
交友不慎,自我控制能力差,做事欠缺考虑,人生阅历浅,父母溺爱,家庭贫困„„千万种原因都有可能让一个青少年从一般违纪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在社会上的危害,使青少年深受影响,遭受诱惑,走上犯罪的深渊。
我们总以为那些在我们口中是最小习惯的行为并不会对我们造成太大的影响,其实这是大错特错。它们正是一个人走向犯罪前的一个个小小的陷阱。
我们一定要从现在开始养成良好的遵纪守法的习惯,从而为明天的腾飞打下坚实的基础。我们要德、智、体、美、劳从面发展,“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永远对违法犯罪说“不”!走好青春的每一步,别让恶习染青春。
(二)别让私欲毁青春
贪婪生祸心,禁果毁青春,冲动惹灾祸„„
不要因为一时的贪欲而失去人格和尊严、失去亲情、失去友谊、失去青春,失去我们人生中至善至美的事物。任何人、事、物都不是与生俱来的,所有都是自己掌握在手中。别让那些我们认为最珍贵的东西在一瞬间,突然都远离我们的身边。不要当那一天真的到来的时候,我们才明白,我们失去的远远比得到的要多得多,甚至是几倍。等到我们忏悔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来不及的。
李大钊曾经说过:“最珍贵的是今天,最容易失掉的也是今天。”我们要让青春的每一天都充满着光泽。走好青春的每一步,别让私欲毁青春。
(三)我的青春我做主
通过安全法制教育的学习,我们更深刻地领悟到了青春的可贵。我们应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
要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从细节处来说,我们要掌握防卫方法。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防止犯罪分子袭击;遇事要谨慎,多一份宽容。我的青春我做主。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应自觉加强培养好我们的法制意识,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让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
我自从听警察叔叔给我们讲了青少年法律制裁这堂课后,我明白了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的道理。
我们需要远离犯罪人,假如你的家人是犯罪人,你应该怎样做呀?对了,你应该不要跟他去不健康的地方,你也要指导他不要去上网吧,抽烟,喝酒等对我们不健康的东西。
如果你的好朋友在14周岁到16周岁,还是16周岁以上,如果你发现他们有抢钱,偷钱等触犯法律的事,你要及时报警,不要跟他们一起做伤害我们的事情,因为法律无情。你在小学或是幼儿园时,发现你们班有人做小偷小摸的事,你要及时阻止他,如果他不及时改正错误,也不听你的劝告的话,大了必定酿成大祸。
比如,你放学回家,父母或是亲人都不在家,发现后面有人跟踪你,你应该怎么办呢?下面是一个很好的举例:一天,女孩娟娟放学回家,脖子上挂着钥匙往家里走去,父母都不在家。走到半路,娟娟发现有人跟踪她,她走到家门口,却不开门,在家门转来转去的,因为娟娟知道,只要她一开门,那个人就会进她家抢东西。忽然,娟娟看到对面的江大婶走出来,她拉住江大婶,并且小声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江大婶,江大婶叫娟娟开门,自己在旁边打110.当娟娟把门打开后,那个人急忙冲上前把娟娟反锁在房间里,然后就在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警察叔叔来的及时,把那个人捉住了。
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大家可要记牢了,自己一个人在家,可不能给陌生人开门哟。有些人为了钱,连自己的爷爷奶奶都杀了。所以你可不要小偷小摸,以免长大后酿成大祸。
在暑假来临之际,为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使其树立遵纪守法、安全第一的观念,提高广大师生的思想、道德素质。7月3日下午,凤矿中学召开了法制安全教育大会。大会特邀我矿保卫科科长张跃池参加。
张科长在会上做了题为《暑假期间学生如何遵纪守法》的发言。他通过一个个真实的事例,由浅入深,由表及里向广大师生讲述了什么是犯罪以及如何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等相关知识,教育学生要争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并希望广大学生能够在暑假中注意交通安全、游泳安全和用电安全,度过一个平安、快乐而有意义的假期。随后,该校校长还为张科长颁发了聘书,正式聘请张科长为学校法制校长。并要求全校师生要深刻领会本次法制安全教育大会的精神,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正处于青春期的我们,是最为叛逆的时期。我们总是十分厌恶父母的管教,凡事都喜欢自己拿决定,根本从未考虑过事情的后果。而也就是因为这样,从而导致因选错道路而使我们对未来的一切憧憬顷刻间化成了泡沫。针对这一事实,学校开展了法制教育报告会。
在会上,警察叔叔为我们列举了众多的案例,那些案例虽说人物和过程不同,但其结果几乎是极其相似的,差不多都是死亡或者进监狱。这些令人心酸的结果无一不牵动我的心。毕竟谁能保证这些人没有憧憬过、期盼过自己的未来?与此同时,也为我敲响了警钟,在以后的日子里,绝不能因一时的冲动而亲手葬送了自己美好的青春年华。
另外,警察叔叔还为我们提出了众多要求。比如,不可以进网吧、游戏厅,不可以看色情光碟、报刊,乘车时不可以将头伸出窗外等等。这些要求一一铭记在了我的心中,并且我相信,在以后的日子里一定会使我受益无穷。
警察叔叔还讲了好多好多……
就这样,时间在我们不经意的时刻间悄然离去。尽管报告会结束了,但其内容却永驻我的心田。
蓝天,它的内涵是七色彩虹,洁白云朵,但总少不了密布的乌云;太阳,它的蕴意是莹莹光无尽,绚烂璀璨,却总抹不去太阳黑子……社会,它的含义是技术先进,经济发达,而洁白中却存在污点——违法犯罪。
一失足成千古恨
在学校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座谈会上,有一名身着囚犯服装的青年,他才19岁,正值花季年华,正洋溢青春魅力的他却要在高墙里、铁窗前度过19岁。家人心痛,亲友在心痛,同学也在心痛……
他忏悔地说道:“劳动改造,着实艰苦,失去自由,失去亲情,痛不欲生。”是的,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曾经,如果他不沾染社会风气,不讲“江湖义气”与“哥儿们”义气的话,也不至于落得如此下场;当初,在网吧上网的时候,记得些父母的泪,也不至于蹲监狱;那时,如果不涂一时之快,不带同伙去“揍”那网友,静下心来好好想一想,也不至于使得父母伤心欲绝。让我们反省自己,沉思他的历史,是否要让那段过去重演……
忠言逆耳利于行
紧接着又是一位犯人在讲述自己的曾经:在校学习时,因不听父母的良言,认为自己的羽毛已经丰满,可以物通无阻地飞翔于蓝天了。因此时常旷课,逃学,结交了些不三不四的社会青年。所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他经常与“狐朋狗友”进行“拦路抢劫”,抢到的钱平分,时之“其乐融融”,却不知自己已经逼向悬崖。当母亲哭着乞求他的时候,他却不“悬崖勒马“,直到”东窗事发”才知后悔。可惜,一切已经太晚了。19岁的他自毁了元量的前程和似锦的青春。他的过去告诉我们“忠言逆耳利于行,”享乐是一瞬间的,而痛苦的记忆却是永远的……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当张浩真正理解这句话的时候,他已经失去了自由。他的面孔那般老实,没想到他却是一个犯人。他的从前又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历史。他原本成绩还算较好,可却善恶不分,认识了一帮“二流子”,整天混在其中,慢慢地行为由善到恶,从小错到大错。之后,学与不学就不是他谈论的了,他讲的是义气。敲诈、打架频频发生,终于狼锒铛入狱,狱中还顽固不化,可痛苦使他途迷知返。“回首过去,我体会到了犯罪的危害与可怕……”
三个犯人的教训,我们应该谨记,张警官的“苦口婆心”,我们应该熟虑。
学法、懂法、守法,是反纪的“五指山”,常言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们青少年必须自尊、自重、自强、自爱,必须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公民。
法制,这是一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几千年来,人类不断追求的也就是这两个字。法制必须先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法制教育不仅要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
不少同学会认为,安全只是指身体的安全甚至是肢体的健壮和不受杀害。认为只要自己的肢体健全、行动自如那就叫安全。诚然,这确实叫安全,但这决不是安全的全部。我认为,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的体格的人,如果他的思想道德水平低下、明辨是非能力不强,糊里糊涂攀兄弟、结姐妹,既有拉帮结派之嫌,又有醉翁喝酒之意;如果他不明不白逞义气、惹事端,不但喜好随波逐流,而且希望出点乱子;这表现出来的就是思想上的安全问题。
有了这样不安全的思想,要平平安安地一辈子做好人,那是很难的。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体格的人,如果他沉溺于不良书刊和网络游戏的精神鸦片,天天吸、处处吸,甚至课堂上忍不住要走神思之想之;深夜里忍不住要越墙泡吧熬个通宵;如果他过早地迷失于少男少女的缠绵悱恻,无端寻愁觅恨、疯疯傻傻、痴痴狂狂,甚至争风吃醋结恩怨,冲冠一怒为红颜。这表现出来的就是行为上的安全问题。有了这样不安全的行为,要踏踏实实地读好书,一帆风顺地读到头,那也是很难的。
无论是人身安全还是思想安全,亦或是行为安全,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结果的残酷性。交通事故,游泳溺水事故、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事故,课间游戏追逐打闹偶发事故轻者可以伤及体格,重者能够危及生命;它们造成的后果是残酷的。可是思想道德的残缺、行为方式的越轨比体格不健全更可怕,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我想,那些失去健康的精神追求、迷失正确的人生方向、空有一架活着的躯体行尸走肉的人不就是思想残缺的产物吗?这种“产物”充其量只能是没完没了地吸取消化父母亲血汗的机器,只能成为社会发展长河中的废物,甚至成为危害社会发展的危险物。生命如此,何其残酷。
大学生,已经是一个基本成熟的一类人群,有自己的想法,有各种获取信息的途径。学会做人是的学问,也是做人处事的基础,提高思想到德修养关系到自己成长为怎样的人。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关键还是要靠自己的下意识地努力。多涉猎一些名人传记等优秀书籍,学习别人的优良品德。每日三省吾身,总结反思自己在处理事情或者与人交往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每天都这样强化,定能够改变自己的不良习惯,而建立优秀的道德品质。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仅仅靠具有某一方面知识的专业人才已无法解决,而是大量需要具有综合性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学技术的不懂法律,就不能很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能更好地利用现有的政策法规来促进科技产业的发展。法学作为一门重要的社会科学,它日益受到高等院校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重视。对大学生加强法制教育,一方面是因为法律已渗透到社会生活、人的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已把法律素质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来要求自己。
学习后对《刑法》的认识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极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刑法有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以及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狭义刑法是指刑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身具有的﹑贯穿全部刑法法规﹑体现我国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基本精神﹑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过程的基本准则法。新刑法规定了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应原则和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法。
学习后对《民法》的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通则》是我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所谓民事活动是指:公民或者法人为了一定的目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如买卖、运输、借贷、租赁等。进行民事活动时,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
学习后对《劳动法》的认识
《劳动法》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而制定颁布的法律。从狭义上讲,我国《劳动法》是指1994年7月5日八届人大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从广义上讲,《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以及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相隧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法》作为维护人权、体现人本关怀的一项基本法律,在西方甚至被称为第二宪法。
其内容主要包括:
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等。
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任重而道远。我们应该相信学校有决心进一步集思广益,积极探索,常抓不懈,培养新世纪合格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而我们当代的大学生在学习了这些法制知识后,更应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符合时代要求的大学生。在这样一个充满人文教育和关怀的校园里,是多的幸福和畅快啊!
衷心希望我们学校发展的越来越好,我们学校的法制教育可以进行下去,让我们学校的每一个学生都是一名合格的优秀的当代大学生!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抉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为了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法律,学习法律,增强法制意识。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课.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场及时雨。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问题不仅是学校、公安局的事情,更是全社会的事情,很多案例的发生让我们为那些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大为惋惜,在惋惜之余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他们是法律的无知者,在法律面前没有敬畏之心,只凭一时冲动而铸成大错。
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公民。“要慎重交友,无论处于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少年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他想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可以产生心灵的震撼。
这节课对于我们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重要的指引作用.它给了我们许多真理和启发,告诉我们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们会一直受用!
青春是美好的,但青春又是脆弱的!我们要用法律来擦亮自己的眼睛,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掌好人生之船的舵。
从古至今中国一直是十分重视教育的国度,中国教育体制意义深重,并非三言两语可以表达的。
——题记
四校联考的硝烟已经逐渐散去,曾经那些迷茫的面孔正在一天天恢复平静,脸上的阴云正在逐渐散去,前方优秀的同学保持着自己良好的竞争状态,靠后的同学有的被惊醒,正在奋起直追,另一部分则在继续沉沦。
每一个人都在为自己的分数和名次而拼命,因为那是学生任务完成情况的体现,再则是为了可以上更好的大学,老师看分数,家长看分数,高校也要看分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口号已经被架空,实际情况就是:“你的分数高,那么你就是个人才。综合实力优秀分数没有达到标准?那对不起你只能靠边站了。”我们就像机器一样每天机械的运作着,虽知疲倦,却又不能知疲倦,国家下达的对学生作息时间的文件更像是一纸空文,根本没有落实,平时我们总是抱怨学校不按规定办事,减少我们的假期,其实,静下来想想,真的不能怪学校,在竞争如此激烈的中国,仅仅十几亿的人口就让人汗颜,适者生存的社会绝不会停下来等某个人,跟不上社会的脚步就只能被淘汰。
我国的教育制度确实太僵硬。而且高考非常让人无语,先不说地方招生分数差异的问题。光是一大堆加分就让人脑大,少数民族能加分,为了计划生育又加分,三好学生还加分,加来加去,最不公平的还是高考。但毕竟生活在这个国度,我们只能学会去适应,因为人不能改变社会,你不能让社会来适应你,只有你去适应社会高考的道路就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力争自己可以踏过这人生转折点的独木桥,只能力求自己不成为那个被挤掉的人。中国的教育是面对大多数学生,不否认这种“广泛”的教育尺度或者方法会埋没一些所谓天才学生,如韩寒这样的少年,但,教育的原则是教会大多数的学生,而不是只教成你一个韩寒。很多同学抱怨很多课程没有用,但是还设置了。其实,这个是学生没有注意到,这些课程的重要性。在人生中,很多的知识是一定要学习的,只不过是学习时间和空间上的一个先后的问题。高考确实不是什么讨人喜欢的制度,但是相比之下这是目前最好的制度了,可以试想一下,如果取消高考,穷人还读什么书?回家种地去吧,书是给有钱人读的,直接导致富人越来越富穷人越来越穷,社会贫富差距越拉越大。
每个中国人都向往西方的教育体制,殊不知接受西方实践教育的学生们也有他们的苦和累,没有辛勤的付出如何会获得累累的硕果呢?客观上说,应试教育也有它的好处,试问从古到今哪几个没经过考试,却最后成了人才,只是看你怎么看待它了,能经受起考试“折磨”的人就是人才,经受不住就可能被考试的压力而埋没了。其实只要你正确的看待考试,谁都可以过,到于其它多方面的知识就要看自身的意愿了。
中国打素质教育的旗帜已经很久了,却都实行不了,这不只是因为国家实施的力度不够,也跟中国的国情有关,中国实施应试教育不是一年两年的事了,好像大家都习惯了这样了,而且许多中国人的素质低下不是个密秘了,必须要强制性的才能让这许多的人去做,还有人都有惰性的,有多少人能自觉呢,不过这也是一个素质的问题。所以不要有过多的抱怨,摆正心态,努力去适应社会,这样才能为自己开创一个光明的未来!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一切为了孩子,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学习氛围,也是我们学校一直所重视的,更是我们教师德育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学校将中小学交通消防安全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财产安全教育等内容列为教育重点,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合适的法制教育内容,将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使法制教育深入到方方面面,力求全面无遗漏。
另外,除了安排教师组织班会教育,学校组织观看相关座谈,学校还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网等宣传媒体,加大“法制教育、平安校园”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确保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当然,法制教育不仅要向青少年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制教育应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法律就在身边,我们学习、生活的学校、家庭、社会有一个强大的法律保护网,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调整着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健康顺利的成长,并有一个良性发展。
换个角度讲,法制教育是一个普法的过程。我们应当告诉学生日常生活的中有哪些针对他们的陷阱,如何识别、自救、求助等。还要让他们明白有哪些权利,如人格权、受教育权等等,如果这些权利受到侵害应当采取何种方法、手段才能得到有效的救助,而不至于付出更大的代价。总之,开展法制教育的主旨是培养学生民主、法治的观念,让青少年认识到法律不是约束行为的锁链,而是保障生活的要素,偏失的正义会得到法治力量的匡扶,弱势群体也能得到法律阳光的普照,从而自然地产生对法律的信仰,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些才是他们真正缺少的,是他们从单纯的课堂教育中学不到的,更是法制教育的价值所在。
遵纪守法的道理人人都懂,法制教育更要潜移默化地从青少年身边的事件起,从他们身边的事做起,通过科学全面的法制教育增强有青少年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守法用法的意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和谐、向上的法制环境。
我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教师法》等重要理论,通过学习,本人受益非浅,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面,我就谈一谈学习的感想: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教师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回顾自己十几年的教书时间,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