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是一支以党员为主体的队伍,承担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我院现有检察干警139名,其中党员为119人,党员占干警总数的86%。近年来,我院党委以抓学习、重调研、强素质为抓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龙头示范、健全机制、落实措施,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显著,既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又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并有力地推动了全院各项工作创新发展,我院先后两次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在今年年初全市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考核和业务考评中,我院又荣获第一名。现将我院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汇报如下:
一、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创建活动有序推进。我院党委高度重视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创建工作,将其列为院党委全年工作的重要内容,多次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区委加强示范点建设的具体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动员、广泛发动。一是及时成立了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检察长亲自抓,分管党务的副检察长具体抓,政工部门统筹,各支部书记和各科室负责人为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系和责任落实体系。二是精心制订了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具体做法和主要要求,对全院、各支部、各科室开展创建活动做了周密详细部署。要求政工、办公室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部署全院创建活动、跟进和指导各部门团体开展活动。要求各支部、各科室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自身情况,开展富有特色的创建活动。三是广泛召开了全院大会,对创建活动进行了全面动员,然后充分利用内网、宣传栏等载体,及时公布创建要点、创建动态、创建要求,加强宣传攻势,营造了“人人爱学习,处处讲学习”的浓厚氛围,积极推进了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2.抓班子学习,发挥“龙头”的示范作用。俗话说“群雁高飞头雁领”,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建设过程中,我院以创建“学习型班子”为核心,抓好班子学习并发挥“龙头”的学习示范作用。一是抓好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根据国内国际形势、全区中心工作和检察工作任务要求,把握学习重点,丰富学习内容,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个专题,例如今年确定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快法治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全区不断完善和深化大部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检察改革”等专题,为确保中心组学习效果,还坚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心得、有总结。二是鼓励班子成员撰写调研文章。针对当前社会热点和工作中遇到的难题,鼓励班子成员深入镇街,通过上门走访、集体座谈等形式,深入调研,撰写一批有份量、有深度、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文章。据统计,近年来,我院每个班子成员均完成了2篇以上自学读书笔记,撰写了1篇以上不少于3000字的调研文章,如李国强检察长撰写了《证据移送制度研究》发表在《中国刑事法》刊物上。三是加强学习的请示汇报。我院党委每年均不少于2次向区直属机关党工委专题汇报班子学习情况,加强沟通,明确学习重点,及时了解自身不足,主动接受指导,增强学习实效。四是严格学习要求。坚持按照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先学一步、学深一点的要求,要求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学习制度,狠抓自身学习提高,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为其他党员做出示范,如每次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或专题研讨时,检察长都全程参与、认真记录、带头发言。又如班子成员在繁忙的工作之余,科学安排时间,每天都至少抽出1个小时读书、看报、学文件、研究政策法规。“榜样是无声的力量”,在班子的示范下,全院党员的学习积极性明显提高,自觉参加集中学习、主动参加学历再教育、积极参加司法考试、认真撰写调研文章,刻苦学习理论、钻研业务,班子“龙头”起到了明显的示范作用。
3.抓党员干部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我院党委以改善学习环境为抓手,不断创新党员学习的内容和形式,增强学习的实效性、趣味性,充分调动党员的学习热情,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一是大力改善学习环境,建立完善了图书室、电子阅览室、电教室,其中图书室新增了法律类、综合类图书1000多册,使总藏书量达到了4500多册,极大地满足了党员干部的学习需求。此外,还大力拓展学习渠道,在我院办公办案内网上专门开辟了学习专栏,设置了学习热点、学习园地、益智空间等6个栏目,由政工科、办公室等部门指派专人进行维护,定期更新学习资料,充分发挥了“网络学习、无处不在”的优势。二是丰富学习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利用高校资源,加强与清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大学、广东省检察官学院等院校的合作,有针对性对党员干部开展法律前沿理论、法律实务、办案技巧、新的法律法规、科技、金融等知识的专题学习。如今年年初,我院组织6名中层以上干部到清华大学参加领导素能培训班,学习了当前应对公共危机、提高领导艺术的最前沿知识。今年5月底至6月中旬,分四批组织党员干部前往西南政法大学和中南大学对今年5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和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的业务知识进行了深入的专题学习。此外,还举办了“党的知识”、“公务礼仪”、“ 检察业务技能”、“法律文书写作”等等一系列讲座。通过开展以上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活动,使党员干部增长了知识,开拓了视野,办案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较大的提升。三是增强学习的趣味性。如针对理论学习比较枯燥的情况,通过举行演讲比赛、辩论比赛、征文比赛、现场参观、观看影视录像等多种形式来学习,增强趣味性,让党员在轻松愉快中参与学习。
4.开展特色学习活动,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过程中,我院注重法律理论与检察实践相结合,突出检察特色,扎实开展了富有特色的创建活动。一是开展“三个一”活动,即要求检察干警每季度精读一本法律书,每半年写一篇学习心得,每年写一篇与检察工作相关的调研文章,通过“三个一”活动,不断夯实干警们的理论功底和文化素养,促进他们的调研水平不断提高,仅去年,全院便有30篇调研文章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办公室1名干警还成为全市检察机关中唯一入选“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的优秀调研人才;二是开展“读书月”活动,将每年8月定为我院党员的读书月,结合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热点,选定书目,有针对性地部署学习法律、科技、金融、文学等相关知识;三是开展“周五学习日”活动。今年年初,我院确定了每周五下午为全院的政治、业务学习时间,由各科室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集中进行政治理论或具体业务知识的辅导学习。如公诉科在每周五下午专门开设了“公诉讲坛”,由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们轮流对全科干警进行业务知识讲解培训,取得较好的效果,半年来提起公诉的近1000宗案件中没有出现1件错案。四是开展“好学之星”、“学习型科室”、“学习型干警”等系列评选活动。我院每年都根据调研成果、信息简报撰写情况、学习考勤情况,评选一批“好学之星”,并根据学习风气、学历水平、工作业绩、创新能力、调研能力等要素去评选一批“学习型科室”和“学习型干警”。如去年评选了侦查监督科、公诉科为“学习型科室”,评选了10名“好学之星”和“学习型干警”并给予了表彰。
5.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为保障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我院不断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先后制订完善了《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教育培训工作制度》、《攻读在职硕士研究生暂行规定》、《关于参加司法考试的管理规定》等日常学习制度。同时,我院还充分依托国家行政学院专家指导开发的绩效管理考核系统,对党员干部的学习调研情况进行动态管理,通过自动生成学习分值的方式自动得出考核结果,并以此为依据,对学习调研工作成绩优秀的党员干部实时进行表彰奖励,去年以来先后评选表彰了一批调研先进个人和信息先进个人,此外,对一些学习成绩不理想的,也视情况及时进行谈话、诫勉,敦促其加强学习。通过努力,我院逐步形成了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长远发展的考评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等长效管理机制。
二、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主要体会
通过扎实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我们有如下体会:
第一、加强学习是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首要前提条件。在当前的新形势、新任务下,只有不断加强学习,人人争当学习型检察干警,才能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才能在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三项重点工作中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第二、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知识的无限丰富和政策法规的不断更新决定了学习是永远止境的过程。一个人的知识存量毕竟是有限的,不可能凭某个阶段的学习而终身受益,我们检察干警需要不断地“充电蓄能”,不断地接受新知识,不断地开拓创新,才能为检察事业的发展增强后劲。
第三、必须构建长效机制。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必须抓好班子学习、抓好党员学习、抓好特色学习活动,只有这样才能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必须强化制度保障,要建立健全各项学习制度,把加强学习与业务工作,一道部署,一起考核,同检查,同验收,只有这样才能形成长效的学习机制,真正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长期有效地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