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名著的读后感2000字实用3篇

关于名著的读后感2000字(精选3篇)

关于名著的读后感2000字 篇1

最近我拜读了美籍华人留美博士黄全愈先生的《素质教育在美国》一书。此书叙述行云流水一般,让读者轻松、悠闲、随性,这里没有繁琐的、干涩的教育观念,也没有长篇累牍的论述,我厌倦那种自命不凡、咄咄逼人的高不可测的论理书。作者以自己的儿子在美国的学习中的 “小故事”为素材,通过一个又一个立体生动的案例分析,深入浅出地阐明了美国素质教育的特点,在对比中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目前教育所面临的困窘,发人深思。值得一提的是黄先生书中的许多问题很有价值,很有见地,值得我们探讨。如“创造性能不能教?”“教育要不要平等?”“要不要惩罚孩子?”等等。第一章《创造性能不能教》中,作者讲述了一件非常有趣的事。在国内,作者就开始让三岁的儿子接受中国画的启蒙教育,儿子的国画有板有眼、像模像样。来到美国后,作者把有着绘画天赋的儿子送进了迈阿密大学美术学院办的绘画学习班,可是在这个班里,儿子却无法落笔画画,因为老师什么也不教,只让学生涂鸦似的乱画,甚为不满的作者立即让儿子退出了这个“误人子弟”的绘画班。可后来,作者通过观察,发现美国孩子在绘画的时候有着充分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他们从不问“像不像”,而是问“好不好”,也就是画得独特不独特。而中国孩子评判一幅画好坏的标准却是“像不像”,像不像老师的画,像不像现实中的实物。我想如果没有一个参照物,中国的孩子就根本无法下笔。

由此,我不禁想到:我也是一位教师,参加课程改革也有十年了,素质教育天天高喊,可是,我们的素质教育和美国的素质教育究竟有何区别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一口气看完了这本书。看完这本书后,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和反省之中。

美国的孩子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分科选择不同的学段进行学习,而我国的孩子只能按年级学习各门功课,可见美国教育重视个性发展;美国的孩子在小学五年级就开始写调查报告,而中国的学生在上大学时,才开始学习写调查报告,可见美国认识到社会对孩子成长作用很大;美国的孩子每到一个地方,社区里都有球队可以参加,而中国的学校里很少有自己的球队,看来美国比较清楚成长中的孩子需要培养团队意识;美国的孩子从小学开始,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搞一个“职业日”,请社会上各行各业,甚至“三教九流”的人到学校来给孩子们介绍各自的工作,什么律师啦、拍卖行的拍卖师啦、汽车推销员啦、消防队员啦、警察啦、运动员啦、作家啦,等等等等。从“职业日”里,孩子们学到的并不主要是干什么能赚多少钱,他们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是:社会上的人到底是怎样存活的?因而,孩子们对职业的选择从小就是五彩缤纷、五花八门的,也能了解到社会竞争的残酷。而我们中国的孩子受几千年的陈旧思想观念影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对社会的了解少之有少,在父母的庇护下把社会想象的过于美好,长大后社会竞争力低下。从这些对比中不难看出美国在教育真正是以人为本的教育,他们把人看成教育的主体,那么教育面对的“人”就是学生,也就是现在我国讨论的“谁是教育的主体”的问题。当我们把学生看作是教育的主体,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人。

我们正在进行课改,教师由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了学生学习活动的指导者、参与组织者,以学生为主体,采用开放式、启发式的教学,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大胆质疑、自己动手动脑动手,实践探索、合作交流。把课堂还给学生,把快乐还给学生,让孩子们在极度轻松自如的心境下自主探索与体验生命本体的状态,例如我们现在开设的活动课或综合实践课就是要培养学生创造力和运用知识和能力的活动,还可以增加一些了解社会、接触社会的活动,让每个学生都有权利选择体验的职位,学会承担、学会接受。但是,我们对学生所进行的素质教育还仅仅只限于各个学校,学校不可能包容整个社会,它不可能给学生一个真实的环境让他们去感受,去体验,而社会又没有积极有效地配合学校,建设相应的设施,开展各种相应的活动,所以,中国的素质教育只浮于表面,还没有深入。

素质教育要走向完全成熟,需要教育者有开放的视野,有创新的教育理念。“仿我者死,创我者生”,陶行知先生这句话道出了教育的真谛。创造是教育的核心、灵魂,愿中国教育创造之花像陶先生所期望的那样开得更美更艳!

关于名著的读后感2000字 篇2

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将要永不垂朽,但《简爱》这样深深的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多。

19世纪英国文坛“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简·爱》,以19世纪早期英国偏远乡村为背景,用女主人公简·爱的视角以自叙方式讲述了一个受尽摧毁、凌辱的孤儿,如何在犹如儿童的人间地狱的孤儿院顽强地生存下去,成为一个独立、坚强、自尊、自信的女性的成长故事。

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经受了苦痛的折磨。也许正是这样才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她以顽强的意志以成绩优秀完成了学业。为了追求独立生活,她受聘在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故事的重点是身份低下的家庭教师简·爱与男主人罗切斯特之间历经磨难的爱情。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作者以简·爱鲜明独特的女性视角和叙事风格娓娓道来,真实而有艺术感染力。特别是简·爱的独特个性和思想,爱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她有顽强的自尊心。在打动身为贵族的男主人公的同时,也紧紧抓住了我们读者的心。

简·爱作为爱情小说的女主人公是以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出现在这部十九世纪的文学作品中的。以往爱情故事的女主人公都是些美丽温柔、高贵贤淑的女子形象。而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矮小”,但她拥有的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使那些外在的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是简·爱并不因为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相反,她勇敢坚定:“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离开了人世,两人一同站立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

也正因为此,简·爱敢于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更敢于主动向对方表白自己的爱情——这在当时的社会是极其大胆的。幸福不再是某个人、某个阶层的专利,她属于芸芸众生的每一个人。只有两个相互对等的灵魂才能组成一份完整的爱情,所以简·爱坚持,自身的独立与追求爱情的完整是不能分离的。后来,简·爱含着悲痛离开了罗切斯特,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她决不能允许自己和一个有妇之夫结合在一起。那会是一份不完整的爱。如果她继续留在罗切斯特的身边,那她也就不会还是原来那个独立、平等的简·爱了。如果说简·爱的这次离去是由于无法改变的现实而不得不做出的一次理性选择的话,那么她最后的归来则是她出于坚持感情的追求的又一次理性选择。

在这里,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苍白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简·爱勇敢果决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简·爱藐视财富、社会地位和宗教的威仪,她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她的信念和行动展现出来的力量,,深打动了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使生活在金钱万能的社会中的人们的灵魂得到净化。简·爱是,一个对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有着理性认识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幸福和情感有着坚定追求的女性,一个不再只是盲从于男人和世俗要求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价值和情感做出了独立判断的女性,一个坚强独立的女性。夏洛蒂·勃朗特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简·爱发出了一个属于女性自己的声音——对于平等、独立、完整、自由的坚持和追求。

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这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自1847年出版以来,以不同语言在全世界不同种族的人们中广为流传,经久不衰。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关于经典名著的读后感1500字

关于名著的读后感2000字 篇3

明媚的鹅黄色封面,正中间写着--the catcher in the key 麦田里的守望者,简单、明了、干净的封面深深地吸引了我的眼球。带着这部书的好奇和对封面的喜爱,我选择了《麦田里的守望者》这部书。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杰罗姆大卫塞林格(1919.1.1~.1.27)享年91岁,出生于美国纽约城,家境相当富裕。赛格林十五岁的时候,被父母送到宾夕法尼亚洲一个军事学校住读,据说《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关于学校的描写,很大部分是以那所学校为背景的。这篇长篇小说是在1951年出版的,塞林格还有些短篇小说在著名刊物上发表。——以上来自百度。

《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出生于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是一名中学生,经常穿着风雨衣和戴着猎帽,不喜欢读书,游手好闲,学校里的老师和他自己的父母让他好好读书,以后出人头地,好买辆凯迪拉克的车。可是他就是不愿意听,经常吸烟、喝酒、开口闭口都是脏话“他妈的”“混账”等,与同学打架。在他眼中基本上没有值得他高兴的事和值得他尊敬的人,他看不惯他身边的所有一切人和事,以至于没有心思去读书,总是被挨罚。4次被学校开除,第4次被开除是在快学期结束的时候,因为5门功课中,他有4门功课不及格。这次的被学校开除,他没有被父母发现,不敢回家,就回到了纽约城游荡。

霍尔顿是在晚上离开学校,深夜住进了一家小旅馆,在旅馆里看见了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人,让他感到恶心反胃。因无聊,他去了夜总会一趟回来路上糊涂答应叫妓女。妓女到后,他又感到紧张而且害怕,就把妓女打发走了。接着约朋友去看电影、酒吧等地方。后来溜回家里找妹妹菲比丫头,向她诉说自己的理想和苦闷。他对妹妹菲比说:“不管怎么样,我老是想象一大群小孩儿在一大块麦田里玩一种游戏,有几千个,旁边没有人······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就是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到最后,霍尔顿回家不久,生了一场大病,病好了又被送到了某所学校,是不是想好好学习,霍尔顿对一切一点也不感兴趣。

像霍尔顿一样年龄的青春期孩子,在我们身边随时可见,这样的年龄应该是天真纯洁的,可是作为一名中学生的霍尔顿却是一个吸烟、喝酒都会,满口脏话的孩子。他的思想中,都是人与人的倾轧和猜忌,别人认为高尚的东西在他眼中统统都是一种低俗的东西。他的口中谈论最多的都是酗酒、女人和性。他的心中都是迷惑,在纽约城游荡的那几天里,还与自己不能接受的女子交往、脑子都是颓废灰冷的态度。

“不管怎么样,我老是想象一大群小孩儿在一大块麦田里玩一种游戏,有几千个,旁边没有人——我是说没有岁数大一点儿的——我只是说我。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是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来自原文。

表面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是有颗善良的心的孩子。从他的美好的幻想中可以看出他是希望所有的孩子都是快乐的。之所以会被看似坏孩子是因为社会风气,他讨厌所有的一切,以至于处于青春期的他用叛逆来反抗这一切。

《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作者塞林格是通过第一人称生动地描述了霍尔顿青少年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生活精神荒芜的社会风气,写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主人公霍尔顿是文学作品中反面形象之一,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理想的纯洁的一面。

我想:从霍尔顿的身上应该就是折射了作者自己的一面吧!内心孤独而又一直想坚守理想。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