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名著的读后感十篇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是北京旧三十年代一位青年车夫,善良纯朴,正直,热爱劳动。他的理想是车,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三年之后终于得偿所愿,但那时是抗战时期,北平乱成一团,祥子稀里糊涂地被抓去打杂,更痛苦的是他用血汗钱买来的车,也被夺走了。千辛万苦逃了出来,回到“仁和厂子”继续拉车。但是痛苦还没结束,厂主刘四爷的丑女儿虎妞看上了祥子,并诱惑他,祥子上了当,被迫娶了虎妞,不多久虎妞就死于难产,孩子也没了。虎妞死后,小福子又表示和他一起过,可是当祥子找到一份稳定工作后去找小福子时,才知道小福子已在一个树林里上吊死了。
此后,祥子就堕落了,原来那个祥子因为生活的压迫染上了吃喝嫖赌的恶习。原来那个祥子彻底消失了。
祥子是一个悲剧,他尽了所有的力,也吃了所有的痛苦,但却依然落了个两手空空。这本书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真面目,如果不是黑暗社会的迫害,祥子也不会从一个充满希望的热血青年走向堕落。祥子不奢望别的,他只是想要得到一辆车都这么难吗?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
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从前的热血。然而,他最终还是输给了自己。
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开篇这样写道。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宣纸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
1965年马尔克斯开始创作《百年孤独》,1967年6月29日小说发表。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授予马尔克斯。马尔克斯曾言:“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百年孤独》里描述的那样一个几乎神话般的世界,那里有马尔克斯童年眼中整个拉美国家真实历史的影射,有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和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同时也融入了人类百年生存的斗争历史和凝聚的经验和精神,同时还提出了对现代人和社会命运发展前途的思索和探讨。所有这一切的内涵意义使《百年孤独》成为一部具有史诗意义的作品。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不断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男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男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小说的架构是一个往复循环的结构,不管是情节或者是时间,甚至是人物的名字。马尔克斯将布恩地亚家族和读者拖入一个循环的时空中,让布恩地亚家族去经历循环的命运,让读者去感受布恩地亚家族的荣辱兴衰。作品自身的奇幻还不足以实现魔幻现实主义这一风格的完整性,同时读者在作品阅读过程中的镶嵌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作为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百年孤独》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鹤立于拉美文学史之林,作品充满了理想的光辉。遥远的马贡多小镇上发生着离奇的事情:奥雷良诺领导了32次起义结果都失败;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在晚年不断地织裹尸布;奥雷良诺第二则是不断地修理门窗;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要洗好几次澡;小镇马贡多一场骤然而至的雨持续下了四年十一个月又两天,此后十年,马贡多滴雨未下;布恩地亚家族的人对美尔加德斯的磁铁痴迷不已并且反复上当;第七代奥雷良诺是一个出生就有尾巴男婴,却被蚂蚁咬烂后拖进蚁穴;随后一场飓风吹走了马贡多小镇,吹走了一切,比那场持续四年十一个月有两天的暴雨带走的更多……读起来总是给人很虚幻很缥缈如此不真切的感觉。
马贡多百年的变迁和布恩地亚家族的兴衰荣辱,是整个拉美社会变迁的一面镜子。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著名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代表作之一,是“凡尔纳三部曲”的第二部。本书狐妖描述了阿龙纳斯在一次意外中遇到神秘人物印度的达卡王子,然后跟着他的游艇经过海底,看到海底里面的各种新奇事物及美景。同时也遇到海底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
想必喜欢幻想的同学一定都看过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写的《海底两万里》这部科幻小说吧?它讲述的是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所见所闻。记得我刚拿到这本书时,立刻被它紧张曲折的情节、神秘莫测的海底世界、丰富有趣的科学知识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一口气读了三遍仍然爱不释手。现在,让我们怀着好奇心,带上无穷的想象力,跟随我再次走进《海底两万里》的精彩世界,开始这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吧!
故事发生在1866年,当时海上的人们发现了一只所谓独角鲸的大怪物,阿龙纳斯教授接受邀请参加捕捉行动。在捕捉过程中却不幸与其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掉入水中,意外游到了这只怪物的脊背上。后来得知这原来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这潜水船是一位叫尼摩船长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尼摩船长囚禁他们在这艘潜艇上做了海底两万里的环球旅行。故事就发生在这海底两万里的十个月旅程中……
我最感兴趣的是这本书的科学性。书中涉及了许多生物知识和部分物理知识,例如说:动物的分类、光的反射、潜水艇的构造、海洋生物循环系统、珍珠生产等……这是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不仅使我大开了眼界,认识了很多海洋生物;而且让我爱上了科学,真是受益匪浅啊!
最让我感动的一幕是:阿龙纳斯到海底采珠场。忽然,有条巨鲨向采珠人扑来。尼摩船长手拿短刀,挺身跟鲨鱼搏斗。在尼摩船长被鲨鱼的巨大躯体所压倒,危在旦夕时,尼德?兰迅速投出利叉,击中鲨鱼的心脏。船长救起那个穷苦的采珠人,又从自己口袋里取出一包珍珠送给他。对于尼摩船长,因为我现在年纪还小,无法读懂作家所塑造这个人物的真正用意,但是从这件事情中,我觉得他虽然神秘莫测,但却有强烈的正义感,是一个勇敢、善良的人!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书中的仆人康塞尔。首先,他对主人的非常忠诚。在文章开头,他在得知主人要去参加危险的捕鲸,甚至有生命危险时,果断地选择了与主人同去;还有当主人落水的时候,他也勇敢地跳了下去与主人共存亡,这是多么的忠诚啊。其次,他非常博学。文章中他不厌其烦的对各种水生动物进行分类,很好学,对科学的爱好使他掌握了许多海洋知识。我不禁想到了自已,平常看到别的同学成绩好很是羡慕,但自已总是不太用功,吃一点苦就受不了。所以我应当以康塞尔为榜样,向他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
本书作者——儒勒?凡尔纳是一位杰出的科幻小说家,他一生驰骋于幻想之中,创作出众多的著名科幻作品,如《神秘岛》、《八十天环游地球》等。凡尔纳的幻想不是异想天开,都以科学为依据,他所预见到的很多器械,后来都变成了现实生活中的实有之物。凡尔纳其实是在告诉我们,他并不是人类科学的老师,真正的老师是幻想!幻想,让我们发明或发现新的事物。所以我们要热爱科学,追求科学。
在暑假里我读了《小王子》的书,我被它深深地打动了,长时间地沉浸在小王子的世界里。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写了“我”因飞机出了故障,停在了大沙漠里,这让“我”遇到了小王子,故事一开始就很有趣地开场,讲述了小王子从B612号小行星来,他去了很多小行星,最后因为追求人生的真谛而在地球上消失了。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最重要的事,而且每个人最重要的事各不相同,小王子认为照顾他的花是最重要的事,国王觉得掌控宇宙是最重要的事,爱慕虚荣的人想要有许多崇拜者,追忆过去的酒鬼需要成天喝酒解闷,专心数星星的商人、埋头于书本的地理学家、点灯人都在干着自己认为最重要的事,但是他们好像没有弄懂自己真正想要什么。让我们看来觉得他们做的事情很可笑,其实细想起来我们在生活中也会出现像他们一样的问题,也会犯一样的毛病。最后小王子驯养的狐狸用自己的言传身教告诉了小王子本质的东西是用眼睛看不见的,要用心去体会。
我很喜欢小王子,因为他那么纯真、善良、敏感。他为了追求生活的真善美,不顾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细心地关爱他的玫瑰花,让我们记起生活中的责任,他的故事讲述了人生的哲理,告诉我们:要忠诚地对待自己最爱的东西,获得幸福是要付出代价的。
朋友们当你想到了天上的五亿零一百多万颗小铃铛,是不是感到非常的幸福和快乐呢?
沂岭杀四虎 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 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 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一是作者可以出一下气,二是让那些读者也赞同他,并看完后有一种豪迈气质,似乎自己就是李逵。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 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 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这让人看完之后,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平,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欧也妮·葛朗台》是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杰出代表--巴尔扎克创作的《人间喜剧》中的一部杰出作品。故事是在家庭内部日常生活中展开的,没有耸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正如作者本人所说,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而其惨烈的程序却不亚于古典悲剧。
悭吝精明的百万富翁,有位天真美丽的独生女儿,她爱上了一个破产落魄的亲戚,为了资助他"闯天下",不惜倾囊赠予全部私蓄,从而激怒爱财如命的父亲,父女间发生激烈的冲突,吓得胆小而贤淑的慈母从此一病不起;可是在期待中丧失父亲、损耗青春的痴情姑娘,最终等到的却是发财归来的负心汉。
这类痴情女子负心汉的故事我们并不少见,但是为什么巴尔扎克的这本小说会成为一部杰作呢?除了由于巴尔扎克为情节提供了一个真实的行动背景外,更是由于小说作者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
据安德烈·莫洛亚考证,其实巴尔扎克只去过索缪一次,而且仅仅停留了几个小时;有人还找出小说中的破绽,证明故事更像发生在图尔。这些都无碍于作品的真实性。巴尔扎克对索缪的描写,无非是为了提供一个人物活动所需的典型场所,它可以是索缪,也可以是别处,但必须是法国在那个时代的内地社会的缩影。同样,到索缪去寻访小说人物的原形也是徒劳的。他们是巴尔扎克心目中的一群内地人物的典型。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艺术真实的感染力来自他对观察所得的提炼和加工,来自他以此塑造的人物在读者心目中获得的认同。老葛朗台的性格是显然与守财奴的传统形象大不相同。莫里哀的阿巴公?一译阿巴贡--编者注 只知吝啬,虽然也爱财如命,但是仅仅热衷于守财,连放债都舍不得。而老葛朗台却不只是守财,更善于发财。为了赚钱,他不惜掏空自己积攒的金银。他精于计算,能审时度势,像老虎、像巨蟒,平时不动声色,看准时机会果断迅速地扑向猎物,万无一失地把大堆金银吞进血盆大口般的钱袋。有人发革命财,有人发复辟财,而他革命财也发,复辟财也发。索缪城里没有一个人不曾尝到过他的利爪的滋味,却没有人恨他,索缪的居民反而敬佩他,把他看成索缪的光荣。他实际上成了人们心目中的上帝,因为他代表了在那个社会具有无边法力的金钱。对金钱的追逐是一种顽固的意念,而小说想证明的偏偏又是这种意念的破坏力量,它摧毁了整个家庭。
巴尔扎克的这部代表作,描写了资产阶级暴发户发家的罪恶手段,作品深刻揭露了资产阶级的贪婪本性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塑造出葛朗台这样一个举世闻名的吝啬鬼形象。据说,这部小说是巴尔扎克与后来成为他妻子的俄国贵妇韩斯卡夫人热恋时的产物。巴尔扎克本人非常珍爱这部小说,称它为"最出色的画稿之一"。一百多年来,这部作品以其自身独特的文学美学价值对世界文学的发展和人类进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马克思、恩格斯因此赞誉巴尔扎克是"超群的小说家"。
今年寒假,我读了《狼王梦》一书。这本书讲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被权势欲望所吸引,时时幻映着自己的狼儿成为最高统治者的故事。
小说扣人心弦,使我完全置身在了狼群之中,我的心也跟着紫岚一家的幸福而起伏。有人说狼妈紫岚是个被权力欲而扭曲的可怜的失败妈妈。而我却更多的被狼妈紫岚那博大无私的母爱所打动。是啊,紫岚妈妈为了这个梦想的后面,又有怎样悲壮的付出啊!为了把自己的狼儿培养成狼王,她又花了多少的心血!她把自己的所有爱都注入到了孩子们身上,她完全牺牲了自己,放弃了自己的婚姻,不再与其它的公狼配偶;她承受着肉体上的伤痛,几颗门牙在营救次子蓝魄儿的时候被捕兽器夹断了,为了培育小儿子双毛脚被摔跛了,胸前还永远留下了一道深深的难看的伤疤,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除了外表的牺牲,她的内心何曾得到过安宁!她承受了生活的艰辛,成长的困惑,失子的痛苦,老年的孤独;即使在她生死的最后一秒,她也要奋不顾身,与老雕博斗而同归于尽,让自己的子子孙孙扫除了一个隐患。她默默地奉献着,不断地为自己的儿女着想,多么博大的母爱啊!
在我们人类生活中,其实也有这样的母爱。母亲望子成龙负出了多少代价。母亲总是为着儿女不断操劳,白天送子女读书,晚上准备晚饭,洗衣服,还要关心儿女们的学习情况,品德表现。有多少母亲不是也象狼妈紫岚一样处处想着子女,为儿女默默奉献而不图回报的吗!狼子们没有这个智商来品味和珍惜母爱,可作为我们人类子女,我们是不是应该马上行动起来,为我们的父母分忧呢?你为辛苦一天回家的父母倒茶了吗?主动分担一些家务了吗?母亲节对母亲说声祝福了吗?让我们快快拿出我们的爱的表现吧!
母爱是博大的,是无私的,是无微不至的,我们要珍惜它,用我们的爱作为回报!
首先来说说孙悟空,在《西游记》中孙悟空是那种不畏强权,疾恶如仇的人。孙悟空生性淘气,不甘被压迫。不愿屈从于无助的现在。他听说所有生灵都难逃一死,只有神仙才能长生不老,就毅然横渡大洋,拜师学艺。他并没有向玉皇大帝低头,而是勇敢地直闯云霄。虽然被压在了五指山下,却也从未泯灭过希望。他疾恶如仇,在护送唐僧取经路上将一伙强盗杀死,却遭唐僧训斥,一时不平,跑到东海龙宫来逍遥,但后又经龙王劝说,想到唐僧对自己的救命之恩还没报答,决定护送唐僧直到西天。却被唐僧套了紧箍,念了咒。他在盛怒之下,欲杀唐僧,但想到自己的使命,还是忍住了。他一双火眼金睛,能辨妖善,为保护唐僧孙悟空不止一次落入火海,可是他依旧不屈服一切。也许,唐僧因为种种原因误解了孙悟空。但是,孙悟空并没有忘记师傅的教导和救命之恩。在和妖魔鬼怪的每一次战斗中,都要靠他冲锋陷阵,或是去搬救兵。我想:到了最后唐僧也被他感动了。
终于,孙悟空成功了,在经历了许多困难以后,孙悟空再不是当年的猴子了。他是一个佛,他的头上冒出了金光,他终于能长生不老了。
我惊异于高尔基的勇气:他这样详细甚至于带着一种自嘲幽默的口吻回忆他黑暗肮脏以至于令人绝望的童年.
那个年幼时就丧父,寄宿在外公家里的小男孩阿列克谢从小就生长在人类一切的罪恶之中:暴力、辱骂、报复还有各种各样不堪入耳的肮脏事情。这里仿佛是一个连阳光都避之不及的黑暗角落,罪恶泛滥成灾,蔓延成一条散发着恶臭的河水。三岁的纯洁的未经任何罪恶污染的小男孩阿列克谢,天使一样的阿列克谢,似乎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罪过而触犯了上帝,使上帝一怒之下无情地将他扔进了这肮脏的臭水里,让他在充斥着荒诞与野蛮的境况下生长,颇有些自生自灭的味道。
于是,三岁的小男孩阿列克谢便蹒跚着开始了在黑暗生活中的寻找。能够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自生自灭的阿列克谢身边出现了一位慈祥的守护神,多年生活在这样黑暗的角落里,所幸没有使她的心灵变得一样黑暗。她所终生敬仰的上帝使她至死都怀有一颗纯洁的心灵。外祖母出现在阿列克谢充满苦痛的生命中,带来一朵黑暗中灿烂的阳光,照亮了小阿列克谢的生活。每当暴力和罪恶侵入,试图腐蚀他纯洁的心灵时,外祖母总会适时地出现,用上帝和一切光明美好的事物将黑暗的阴影驱赶。外祖母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外孙的心灵,希望他能在恶劣的生活境况下茁壮、健康地成长。当看到她就算受到莫大地痛苦时仍然诚心地赞美上帝和圣母时;当看到她在火灾中临危不乱、镇静地指挥灭火时;当看到她逆来顺受地接受老伴的毒打时;当看到她捧着外孙挣来的几个钱币而落泪时,我彻彻底底地被感动了,我知道了世界上最伟大的爱除了母爱还有外祖母的爱。
这是我在阿列克谢黑暗的生活中寻找到的第一朵温暖灿烂的阳光。
事实上我在惊异与高尔基的同时也惊异于我自己,因为这样一本催人泪下的名著我居然没有理所当然地泪流成河。是吧是吧,我越来越没心没肺。但是在读到“好事情”一章时,心里真是很感动呢。我想“好事情”应该是一位辛勤敬业的科学家,由于种种原因,生活变得穷途潦倒,只得住在阿列克谢家的简陋的小屋里。他每日醉心于自己的科学研究,无暇理会他人的闲言碎语。阿列克谢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和“好事情”成为了朋友。品德高尚的“好事情”向阿列克谢灌输着纯洁的思想,教导他要成为一个对祖国热爱,将来为祖国所用的人。然而这位优秀而孤独的科学家在世俗人们的眼中被冠以各式各样丑恶的名号,最终不得不在卡西林的驱逐下独自离开了阿列克谢的家,阿列克谢也为此而感到伤心不已。“好事情”与外祖母都净化了阿列克谢的心灵,不同的是外祖母的净化是建立在虚无的信仰之上,“好事情”则是用先进的思想和知识对其进行教育。阿列克谢在他们悉心的关怀下,内心对这肮脏的社会抱以极大的希望和感恩。
我找到的第二朵阳光充满智慧和希望。
对于“好事情”,我感到的是可悲。作家在这里通过对这一形象的塑造,想要向读者展示十九世纪沙皇统治下人民的愚昧无知,并对此进行了深刻的批判。“这是惊醒我们的书”,的确如此。
但是,这本书更多地带给我的,是感动,感动过后,是深深的震撼。震撼于在如此肮脏的社会中,还有这么善良的人们。他们用他们的善良来感化身边的人,感动身边的世界,尽管被打被骂,他们从无怨言。这是一种灵魂的高尚,他们是上帝的天使,他们是平凡的伟大。
善良,展现的是一个民族的品性,一个民族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