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党章体会(精选7篇)
纪检干部首先要守纪律,守纪律的最高表现是遵守党章。只有把党章的要求深入到灵魂中,落实到行动中,融合到工作中,才能真正起到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才能进一步履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一、把党章要求融合到灵魂中。
学习党章是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基础。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同时也是一名检察官,要自觉把学习党章作为增强党性观念,提升党性修养的重要方式。一是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学习党章,就要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切实增强政治信仰,做到脑中有理论武装,脚下有道路方向。二是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党员干部尤其是纪检干部更要坚定不移地高举维护群众利益的大旗。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群众工作中进一步唤醒党章意识党纪意识,从思想上筑牢自身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把党章要求融入到工作中。
通过学习党章,更加促进了检察队伍的作风优化,增强了检察人员的规范司法活动意识和群众意识,拓宽了司法服务思路,提升了检察人员的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了法律监督职能。在新形势下,作为检察官,要进一步加大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力度,加大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的力度。发挥好检察工作中的法律监督能力,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三、把党章要求落实到行动中。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也是检察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坚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处理好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关系。因此,要坚决防止冤假错案,严格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发生。要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目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党章对我们每一名共产党员来说就是行动的准则,认真学习党章是每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认真遵守党章也是每一名共产党员的义务。通过对党章的认真学习,可以让我们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唤醒党章党纪意识,更好地明确自身职责,发挥好法律的监督职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党章作为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模范地学习遵守党章,全体党员人人有责。基层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作为工作决策的制定者和组织实施者,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自觉为广大干部群众做出表率。
自觉做带头学习党章的表率。学习和理解党章是贯彻党章遵守党章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把党章的各项内容学深,把党章的深刻内涵悟透,才能用党章的标准和要求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真正达到习提出的“四个深刻理解”。学习党章要与党的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伟大实践和本单位建设实际结合起来,对照党章中规定的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认真反思剖析,及时查找和弥补自身不足,不断提升带领干部群众推进基层建设的能力素质。
自觉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也是共产党人经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党员干部只有不断按照要求,在理想信念上不动摇,永葆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始终经得住“四个考验”(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政治上的坚定来自理论上的清醒。新党章对党员干部学习作出明确的规定,学习践行党章就要以学习党的精神为契机,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坚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和信心。党性是衡量一个党员觉悟高低和立场坚定与否的重要准绳。要坚持认真学习党史,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坚定政治立场,明确大是大非。
自觉做密切联系群众的表率。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只有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党才能无往而不胜。学习贯彻党章,领导干部就必须带头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尊重干部群众的主体地位。要坚持基层建设问计于民、重大决策垂询于民、难题攻关借力于民、热点问题公示于民,确保决策更加符合基层发展规律,有效推动基层建设科学发展和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切实保障基层干部群众的正当权益。“一分关心换来十分动力”。领导干部要坚持以党章为标准,切实转变作风,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眼睛向下看”,时刻把群众放在心上,尽心竭力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保证干群对基层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话语权和监督权,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注重人文关怀,促进基层全面发展。
县委组织全县乡科级干部举办“党章党规党纪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培训班”。这一培训的内容可谓宏大,对这样的一次培训学习谈体会,实在太难,只能从概念入手,蜻蜓点水了。
一、学党章,讲信念。党章是一个政党为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和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所制定的章程。一个党的党章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该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任务、组织结构、组织制度,党员的条件、权利、义务和纪律等。通常衡量一个政党是否成熟,党章也是关键因素之一。中国共产党现行党章于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于20xx年11月14日通过,除总纲外共十一章五十三条。总纲的内容包括了党的性质、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建设必须实现的四项基本要求等。说: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总规矩。再次学习党章,感到现实中有些做法有违党章:一是在提党的指导思想时,一些文章刻意地不提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是很不妥当的;二是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时,刻意回避了四项基本原则,有的网上文章甚至公开对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进行抵制,否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有的还想取消党的领导。这是极其反动的,造成了严重的思想混乱。三是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得少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党员干部为富人服务的多,为普通群众服务得少,在政策制定上也是如此。四是一些党员对入党誓词、党员义务没有熟记于心,践行得很不够。
二、党规党纪与国法。党规一词,我们可以从《党章》第四十四条中找到,该条指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这里的“党内法规”即是“党规”,而且从整句的意思看,“党章”也应包括在“党规”之中。
党的xx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强调:“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体严格遵行。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党内法规的制定,专门有《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该《条例》第二条明确: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条例》第四条明确:党内法规的名称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党内法规,称为规则、规定、办法、细则。《条例》第五条明确:党内法规的内容应当用条款形式表述,不同于一般不用条款形式表述的决议、决定、意见、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从这里可以看出,党内法规在形式上与党内规范性文件之间的区别。
那么,我们又如何解释党纪呢?《党章》第三十七条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中国共产党的纪律集中体现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现在还有一个概念十分重要,就是“政治规矩”,在xx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在讲话中提出,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1月16日的中央政治局会上,进一步提出,“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一条根本的政治规矩”。党的规矩到底包括哪些?对此有过总体论述。具体说来,党的规矩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第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第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第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关于“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之间的关系,对此有详细的论述:“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党内很多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反映了我们党对一些问题的深刻思考和科学总结,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党的xx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也就是说,从概念的层面, “党的规矩”的外延要比“党的纪律”更大。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不成文的、相对柔性的规矩,同样需要遵守。也可以这样说:党的规矩包括已成文的党的纪律和未成文的党的优良传统、工作惯例。更进一步讲,党的规矩包括总规矩党章,党的已成文纪律和未成文纪律,还包括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国家法律。
我们还从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的角度来理解党的纪律与党的未成文纪律。世界上很多国家的法律本来就分为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美英好多不成文法没有法律文件,却是法律。比如,美国和英国都是两党制的国家,但这个两党制没有在成文的宪法和法律上写出来,但实际上这个两党制就是这两个国家的政党制度的基石,这便是不成文法。我们党的纪律,有的是成文的纪律,有的则是长期形成的传统和惯例,虽不成文,却也是不容违反和挑战的纪律准则。
关于党的纪律和规矩,《求是网》1月31日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文中指出:“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多方面的、有机统一的。纪律是成文的、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自我约束的纪律。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既要遵守成文的刚性的纪律,也要遵守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的不成文的自我约束的规矩。在党的所有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它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也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和规矩。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首要的就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它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和规矩的重要基础”。
党规党纪适用范围是全体党员,法律法规适用范围是全体公民。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因此,党规党纪要严于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的前提是先要守纪。党的xx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三、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的xx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开宗明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直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于这个主体责任的履行,我以为当前各个单位存在的问题是严重的:一是有些党员领导干部,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忘记了自己是执政党的干部,只抓业务不抓党建,一把手如此,党委成员更是如此。二是党的一把手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给班子某个成员后便凡事大吉,不闻不问,看看一些单位班子成员的分工文件便知,几乎没有一个单位的局长(书记)是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三是有些单位党组织的活动变味了,不抓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而是去组织看电影、体育比赛、外出参观旅游,把党组织当成了工会。四是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不调研、不布置、不监督,对问题视而不见,导致问题由小变大、由少变多,甚至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五是党委会商量如何把公家的钱分给个人的事。六是由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一个单位里共产党执政变成了公务员执政,看不到党组织在一个单位里起到什么作用。
深入学习、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是践行“三严三实”的必然要求,也是每一位党员的庄严责任和必修课。通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唤醒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等重要论述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我们每一位党员要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关键是强化“四种意识”、做到“四个自觉”。
一、强化党章意识,自觉把党章作为做人做事的根本遵循
党章作为党的总章程、根本大法、总规矩,是党的实践经验的总结,对党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行为准则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任何党组织和党员,是否尽职尽责,对照党章,就很清楚了。
一是把党章作为行动的根本指南。党章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和重大方针政策作出明确规定,对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作出明确规范,是实实在在的行动指南。我们党员既要学好党章,更要用好党章,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到各项事业中、落实到自己的日常所言所行中。
二是实时践行入党誓词。入党誓词对党员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纪律、政治义务、政治底线提出了鲜明要求,可以说字字千钧。对于我们每一位党员来说,不论担任何种职务、从事何种工作,都要践行入党誓词,用入党誓词来约束自己、警示自己、激励自己。
三是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党章明确规定了党员八个方面的义务。这些义务就是一面镜子和一把尺子,要经常拿来照一照、量一量,找一找自己的差距,切实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
二、强化忠诚意识,自觉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
对党员来说,对党忠诚是最基本的政治素养、最起码的政治品格和最根本的政治要求。从实践看,忠诚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
坚定理想信念。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学习党章党规党纪,首先要解决理想信念问题。只有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才有坚实基础。当前,要通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思想认同、政治认同、情感认同。
忠诚党的宗旨。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现实中,少数党员、党员领导干部把对党忠诚片面理解为对上忠诚、对领导负责,结果是顺了上面的意,冷了百姓的心。对党忠诚,就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结合起来,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立足岗位,尽力为民办实事、做好事。
忠诚党的组织。我们党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建立起来的政治组织。我们党员要自觉强化组织观念,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贯彻党内各项组织制度,坚决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任何时候都要与党同心同德,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
三、强化纪律意识,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新形势新阶段,我们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第一位的纪律和规矩。我们党员要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在这个问题上,一是一、二是二,丁是丁、卯是卯,不容置疑、不容挑战。
全方位无条件地遵守纪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道德为“高线”,以纪律为“底线”,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展现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我们要坚持高标准,孜孜以求。《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底线”就是高压线,我们每一个党员都要深刻领会这些新要求,切记“勿以恶小而为之”。
牢记党纪严于国法。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决定了党纪严于国法。党员身份决定了我们不能混同于普通群众,自向党旗宣誓以后,我们就归党章管,就已经放弃了一些公民权利。作为一名党员,自己要牢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自觉严以律己,把纪律挺在前面,常怀敬畏警戒之心,坚守慎独自省之道,真正把党纪党规刻印在心上。
四、强化廉洁意识,自觉守住从政用权的底线
为政清廉是我们党赢得民心的重要法宝。作为普通党员,要坚守职务的廉洁性,在廉洁干事上下大功夫。
要管住自己。怎么才能管住自己?就是要时刻牢记廉洁从政的要求,经常学习对照党章、《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拿的东西坚决不拿,绝不能“压线”、“越线”。对规范履职用权等方面的制度,要心存敬畏、坚决执行,真正让制度成为以权谋私的“紧箍咒”、秉公用权的“护身符”。 要谨慎交友。交友从来就不是小事。我们都工作、生活在复杂的社会中,我们每一个在职的党员,都具体负责一项或多项工作,可以说有着不大不小的“权力”。我们不可避免地要同其他单位、企业家、工作对象打交道,但在交往中要把握好原则和底线,要成君子之交,相敬如宾,公私分明,不能贪小利而为所谓的“朋友”谋利益,使自己违纪违法。
作为共产党员首先要讲党性。学习贯彻党章,必须把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放在首位。在实际工作中,党员干部要从四个方面加强党性锻炼,做到“四有”。
一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党员的立身之本。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党员坚强党性最集中最重要的表现。近年来,有些党员理想信念淡薄了,有的对共产主义目标心存疑虑,有的甚至背弃了理想信念。实践证明,没有理想信念是十分危险的。党员干部必须带头坚定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共产主义的信念,坚定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理想信念都不能有丝毫的犹疑、含糊和动摇。
二要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党员的政治觉悟体现在工作中就是要有大局观念、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所谓大局观念,就铁路系统而言,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全面推进铁路跨越式发展就是大局。党员干部要自觉维护这个大局、服从服务这个大局,一切工作都要在这个大局下酝酿思考、部署落实。所谓责任意识,就是要对工作高度负责,就是要敢于勇挑重担。针对部、局为办事处确定的工作职能,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主动的态度、敢挑重担的勇气,扎实有效地做好工作。
所谓奉献精神,就是能够正确对待铁路改革带来的各种利益调整,妥善处理好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当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发生矛盾时,坚决服从全局和整体利益,敢于做出奉献和牺牲。 三要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加强道德修养,是党性锻炼的重要方面。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并以此为基础树立正确的道德观。要坚持在实践中加强道德修养,时刻检视和反省自己的言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文化和低级趣味的侵蚀,以自身模范行动带动良好风气的形成。
四、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必然要求。邓小平曾经讲,没有一点敢闯、敢冒的精神,很难有大的作为,甚至什么事也干不成。作为党员干部,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应该时刻充满工作的激情,越是在改革的关键时期,越是在错综复杂的环境之下,越要保持旺盛的工作干劲。要努力克服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思想状态,树立攻坚克难、敢打必胜的信心;要不断强化高标准工作的意识,严格要求,精细管理,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要积极适应改革形势的发展,锐意进取,展示作为,敢于并善于打开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靠党章党规党纪。为进一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近期,宁波市纪委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学习党章党规活动,唤醒全市党员干部和纪检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龙头,开展专题培训。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七·一”前组织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学习党章,落实主体责任”专题培训,把学习党章列为各级党校的主体课程,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以上率下,掀起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热潮。
抓好全市各级党组织这个根本,广泛开展学习。明确将学党章、守党章、用党章、护党章作为各级党委一项最基础的工作和经常性的任务,摆到突出位置来抓。为全市党员干部配发《党章》,做到人手一册,进一步在全市形成学习、遵守、维护《党章》的良好氛围。运用主流媒体等宣传平台,加大党章党规党纪宣传力度,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唤醒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组织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使党纪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抓紧纪检监察队伍这个关键,强化责任意识。市县两级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党章党规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市委、市纪委书记带头讲党课,其他市县纪委领导通过纪检讲坛、纪检论坛等形式,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活动,不断增强组织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把党章党规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依据,严格按照党章确定的纪委三项主要任务,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为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检验“三严三实”教育的活动成果,更好地解决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思想、组织、纪律、作风等问题,强化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我乡党委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学党章党规,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把思想教育放在突出位置,党章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或学说为指导,结合党的实际情况而制定出来的,体现了党的性质、宗旨、路线、方针政策,规定了党的相关制度,作为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高度重视,深刻理解党章的内涵,把思想认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对比自身的行为或思想认识,寻找自身的不足之处,更加明确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在工作和生活中起到表率作用。
学系列讲话,要把握好政治方向,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学习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的系列讲话精神,认清我们的政治道路,学习从党建、经济、外交等各方面所提出的新思路、新要求,在新常态的工作环境下能够保持与时俱进。
做一名合格党员,重点在于做,“两学一做”活动是新形势下提高党员认识或素质的新的举措,并不是一次活动,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两学一做”教育要不断地丰富发展。
“两学一做”教育的“学”和“做”的统一要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指导实践,实践丰富理论,两者相辅相成。作为党员必须认真学习和领悟,严格要求自身,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