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电缆采购合同样本(精选12篇)
甲方(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由于 京良路一期电力沟道工程(梅花庄外电源)三标段 工程施工用电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电缆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及价款
注:此价已包含制作、包装、运到京良路一期电力沟道工程(梅花庄外电源)三标段工地的运费、装卸费、检验检测等费用及税金和利润等,该单价不随市场铜等原材料价格变化而调整。
第二条 供货时间 第三条 质量要求
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供给甲方同样质量的产品。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并且符合标准及规范要求。
GB/T 12666.1-20xx单根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
GB/T 2951.12-20xx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GB/T 3048-20xx 电线线缆电性能实验方法
GB/T 7594-1987电线电缆橡皮绝缘和橡皮护套
GB 50168-20xx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17-20xx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T 12706.1-20xx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GB 50411—20xx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GB 50303-20xx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按规定经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复检合格,每种规格电缆均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分盘包装,每盘电缆中间均不能出现断头,电缆每米长度偏差不得大于-0.5%。若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方可采取拒收、退货等处理方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四条 运输、交货及收货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 乙方 承担。
2、交货地点: 京良路一期电力沟道工程(梅花庄外电源)三标段工地。
3、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在进行验收时,如发现缺少、损坏等,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达到收货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对货物进行签收。
第五条 支付及结算方式
1、支付方式: ①、现金支付 ②、银行转账
2、结算方式:按实际量支付货款或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可以拒收、退货,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千分之五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的罚金。
3、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电缆材料必须保证质量,承担因电缆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乙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货或使用其它同类产品,甲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
2、对已到达约定交货地点的货物,如发生非乙方原因的甲方拒绝接货或退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的 千分之五 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七条 合同的调整
1、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2、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包装等时,应提前 五 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买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卖方:
地址: 电话:
税号:
开户行及账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买方购卖方生产的“冠通”牌电线、电缆产品,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买方购买见附表:电缆正差1米,按实际米数结算。电缆采购合同范文节选!
第二条 产品的交(提)货时间、地点:
1、产品的交(提)货时间为:
2、产品的交(提)货地点为:
第三条 产品的交接方式:
1、 产品的运输方式为卖方送货(本市),运费由卖方承担。
2、 产品的收(提)货人为 该收(提)货人在卖方送货单上盖章或签字,视为买方收(提)货。
3、 合同订立后,买方如果要求变更交(提)货地点或收(提)货人时,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二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第四条 提前或逾期交(提)货的处理
1、实际交(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不超过二日的,视为双方守约,合同继续履行,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2、双方逾期交货时间超过二天时,视为卖方逾期交货,卖方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执行。
3、买方逾期收(提)货时间超过二天时,视为买方逾期收(提)货,买方逾期收(提)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4、买方逾期收(提)货时间超过三个月时,视为买方拒绝收(提)货,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行处理货物,所收货款不予退还。
第五条 产品货款的结算方式:
1、本合同订立三日内,买方向卖方预付30% 作为定金卖方组织生产,货到现场付清全款。
2、收(提)货时,买方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卖方组织卸货。
3、预付款在最后一批交(提)货的货款中冲抵货款。
4、货款支付方式为 ,买方使用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支票、银行卡等支付方式代为支付货款的,应提供该单位或个人的书面授权,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6、预付款收到后合同生效,合同内产品价格为固定价,合同签订后不随市场变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逾期付款的处理
1、 买方收(提)到产品时而尚未付款的,视为买方逾期付款。
2、 逾期付款违约金应于最后一次交(提)货前,与货款一并付清。
3、 在买方付清产品货款前,产品的所有权归卖方所有,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以任何形式哄抢、扣押、留滞、折抵或损害卖方产品、运输车辆;否则,卖方除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拒绝收(提)货情形处理外,并追究买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及质量异议的提出
1、 产品的质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2、 买方对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不和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7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卖方所交产品的质量符合合同的规定。
3、 买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不符合规定的合同号、型号、规格、收货日期、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保留相关证据,并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处理意见。
4、 卖方在接到买方有效书面异议后,应在收到书面异议的当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 对买方提出的质量异议,经卖方确认确属卖方质量责任时,双方同意采用无偿退货、修理或更换方法处理;应买方储存、保管、使用、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责任,由买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产品的包装及回收
电缆轮具,归卖方所有,如有丢失,按厂价赔偿。
第九条 凡因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均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卖方依本合同收到预付款后生效。电缆采购合同范文节选!
卖方: 买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账号: 账号: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现就乐分商城五金建材的采购及供货事宜,经充分协商,同意按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本次合同乙方能够承担甲方在产品出厂前变更产品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或包装的风险和签订合同期与产品供应期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二、合同价款:本合同采用乐分商城安装竣工完毕,多余材料由甲方退回乙方,按照实际用料结算,其单价不随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叁万陆仟柒佰伍拾玖 元整(¥ 36759.00 元)(总货款为39105.00元,乙方让利总货款的6%)见附件签字签收。合同价为不包含税金外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乙方须提供甲方竣工验收所用材料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合同供应五金建材规格、价格明细
详见本合同签字签收附件,其规格、数量可能因现场实际安装情况有小幅调整。
四、支付、结算方式:
1、甲方无预付定金。
2、乐分商城水电安装完毕根据实际安装签字签收用料结清。
五、 质量标准:执行以下国家标准中合格标准。
GB/T 12666.1-20xx单根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
GB/T 2951.12-20xx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GB/T 3048-20xx 电线线缆电性能实验方法
GB/T 7594-1987电线电缆橡皮绝缘和橡皮护套
GB 50168-20xx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17-20xx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T 12706.1-20xx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GB 50411—20xx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GB 50303-20xx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并按规定经济宁相关部门复检合格,每种规格型号建材按照要求包装,每盘电缆中间均不能出现断头,电缆每米长度偏差不得大于-0.5%。若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方可采取拒收、退货等处理方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六、交货时间及方式:根据甲方要求时间及地点
七、其他约定:
1.乙方除提供货物外,还应随货物向采购方提供交付货物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
2.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开户银行及户名:
账号:
供方(甲方):
合 同 号:
需方(乙方):
签约地点及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购销条款
一、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二、 交货期限及要求:预付款到账后30天内供货方保证按期、保质保量发到需方指定的仓库或港口。运输费用有供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支付相应的预付款。
2、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经乙方指定人员初步检验,乙方在检验符合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数量、规格、型号后 ,支付合同金额的85 %。
3、合同总金额的 15 %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后支付。
4、甲方在乙方每次付款前开具正式增值税发票 四、 包装要求:简易包装。
五、商标:供方使用的商标符合有关规定。
六、模具尺寸要求:按需方提供的管径大小制定。
七、验收方法及期限:一周内按企标验收。
八、保修期限:一年内免费保修,终身维修,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
九、违约责任:此合同一经生效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变更和解除合同:如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在合同交货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方需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货款的20%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仲裁在供方所在地法院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同样生效。
供方: 需方: 法人或代表: 法人或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所使用的电缆由乙方供应,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确定以下条款: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
说明:
1、此合同结算价为含税落地价,包含乙方生产、运输、装卸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2、供货数量为预计量,乙方须满足甲方工程实际需求量;最终结算以甲方开具的入库单为准。
3、针对本项目甲方需追加数量时乙方须及时供给,产品价格不能高于合同价。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乙方保证所供电缆必须是 生产。
2、产品的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标准及规范,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参数要求,达到消防验收合格标准。甲方要求乙方所供产品质量等级为合格级品,乙方发货时应随产品附证明其质量等级的产品出厂合格证。
3、产品的质保期按照电缆行业标准执行,实行“三包”。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4、验收标准: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乙方发货时必须附该产品按此标准进行检验的质量证明书或材质检验单等技术资料,甲方以此标准及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对产品进行验收,凡乙方提供的资料及甲方验收或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部门复验证明不符合此标准的产品,均为不合格产品,甲方应在验收后1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对其不合格产品负责。
5、本合同产品取样及检测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甲方全部退货,乙方承担全部相关损失。
三、供货时间、地点
1、供货时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于 年 月 日前全部供货至现场。
2、供货地点: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工地。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存放场地自行卸货、存放,经业主、监理、甲方和乙方四方共同对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初步验收后方能交货。
四、产品包装标准及费用:原厂包装保证产品不受损害,电缆轴由乙方回收,包装、运输及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及要求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价的 %;全部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 %,余 %质保金工程满负荷试验合格后15日内付清全款。
2、付款要求: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货不及时、相关资料不全、发票不合格等问题时,甲方有权停止付款,直到问题解决。
(2)甲方采用转账支票形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支票需封头为乙方公司全称。
(3)如遇甲方或工程一致资金困难时,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不因此影响产品按时供应,乙方承诺不提出索赔,并不起诉甲方。
六、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每种型号实际米数供货 ,公差正负零。货到工地验收时如有负公差,供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给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如出现正公差,需方结算时按合同上的米数结算,多出的米数,由乙方承担。
2、乙方生产、运输前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对产品进行监造、监装、监运,乙方须无条件配合。
3、乙方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技术参数等相关文件,一式三份。
4、交货产品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商标牌号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如签订合同时对产品进行了封样,乙方所供产品必须与封样一致。
4、图纸、技术要求、其它视为合同组成部分的有效文件或协议等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部分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期间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最多不超过逾期付款部分的5%。
2、甲方无故拒绝接收、延迟接收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产品的,应承担延期收货期间的保管费用。
3、乙方提前交付、多交付产品的,甲方因保管产品而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甲方因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同意继续履行的,乙方依甲方指定时间交货,并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期间的违约金【按逾期交货部分日千分之三计算】,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5、乙方提供的设备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应根据甲方具体要求,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因此支付的费用。甲方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且甲方不予谅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书自到达对方时发生法律效力。
7、如合同附件对违约责任也有规定的,本条规定的违约责任与合同附件规定的违约责任同时执行。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名章) 法定代表人(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传真: 帐 号:
工厂电话:
委托人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购买乙方经销 电力电缆用于 建设工程事宜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电线、电缆的规格及型号,暂估总价:
材料总款暂定为: 元整;其规格型号、单价详见附件(此价巳包含制作、包装、运到 工地的运费、装卸费、检验检测等费用及税金和利润等,该单价不随市场铜等原材料价格变化而调整) 。最终结算总价以实际数量乘相应确定单价为准,如最终结算总价超过暂估总价的10%,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二、产品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执行GB5023.3-1997及GB50303-20xx《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执行(如有最新标准的执行最新标准),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相关部门有关质量要求,随货向甲方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需作复试的由乙方负责和承担费用。
三、产品的包装要求:
在保证设备完整和清洁的前提下由乙方自定,包装物不回收。
四、产品交货时间和方式:
l 、供货的数量、规格、应以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供的材料单为准。甲方指定收货人为 、 ,需两人同时签收有效,其它人员收货签字无效(如签收人员有变化,甲方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依此作为送货凭证,但不作为结算凭证。结算乙方定期到甲方预算科办理结算,并出具结算材料(需加盖乙方公章),经甲方盖章或项目经理签字后作为结算凭证,否则不予付款。
2 、交货时间按甲方的工程进度计划,方式由乙方将产品送至甲方 建设工程工地,卸至甲方指定位置,所发生费用己含在单价内。
五、产品验收方式:
数量、外观、材质由双方在进入 建设工程工地后会同监理公司予以验收确认。整体质量和性能测试在安装完毕由建设单位、监理及甲方根据GB5023.3-1997及GB50303-20xx《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国家、天津市相关部门对质量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验收。甲方将对乙方所供电线、电缆长度进行抽查,如发现缺量时,本合同中列明的所有电缆数量按该批抽查出的缺量比例打折结算。
六、产品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货款支付方式:每批次货物到现场,经初验合格后一周支付该批货款的 % ; 通过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到总价款的 %,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扣除发生的维修费用一次性无息付清。乙方需出具乙方提供产品在甲方工程中使用范围确认书。由乙方出具正规税务发票,甲方以支票形式支付。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l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交货时间及方式供应甲方所需产品,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乙方退回己支付货款并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或要求乙方保修、保退、保换。
2 、甲方应做好设备进场前的准备工作。
3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要求履行完交货义务后, 应按合同支付货款。
4 、因图纸变更引起的与材料明细表不符的, 甲方提前十个工作日向乙方书 面说明。乙方应按变更后的材料明细供货,不得提出变更引起的损失。
(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应保证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中约定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的要求。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货款。
2 、如因乙方原因产生退货, 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4 、电线、电缆进场后应由乙方提供有关的合格出厂证明文件和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 、各种型号的电线必须符合满足图纸设计参数:并承诺一次性通过验收。
6 、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24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应及时无偿的负责维修, 质保期外的维修由乙方进行有偿维修。
7 、如因标的物质量有问题的应及时予以调换并承担费用: 甲方或甲方允许的有合法使用权的第二人在使用过程中,因乙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甲方和第三人安全事故或其他不利于甲方的事故,乙方均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此赔偿责任应当在接到甲方包括下属分支机构的书面通知后五日内履行。
8 、如因甲方或甲方允许的有合法使用权的第三人使用不当而发生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9 、乙方须必须遵守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规定。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或甲方指定时间交货,或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的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货款 %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甲方实际损失。
2 、甲方无故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退货货款 %的违约余,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 、双方确定的材料单价不随市场铜等原材料价格的上下浮动而变更单价,否则承担合同暂估总款20%违约金,其他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九、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 解除合同。在双方履行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解除。
十、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债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债权。
2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甲方盖章或项目经理盖章签字方可生效, 其他视为合同未变更。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员不能代表甲方方处理本合同引起的债权债务,擅自处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欠款证明、对账单据等等, 因此而产生的债权债务甲方不予认可,且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3 、乙方应当将以下资料提交给甲方存档备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红章)一份,电线的产品质量标准及相关说明:国家 或天津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各种备案所要求的文件资料:提供合法的《授 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 、双方确认来往函件, 按对方营业执照上的住址或合同中载明的联系方式 邮寄,即视为己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5 、乙方必须保证标的物不侵犯他人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 否则一切行政、民事等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抵扣货款并向乙方索赔。
6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款清后自行终止,乙方应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前向甲方出具合同终止函,但质保条款有效期至质保期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中拟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上述项目的采购,甲方委托乙方采取______________方式进行采购,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组织采购,为甲方做好服务工作。
二、本协议签订后,即开始进行本项目的采购工作,甲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协助乙方作好采购(招标)工作,提供项目相关资料,提出采购(招标)文件中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和特别商务要求。
(二)参加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工作,与其他评委一起共同完成评、定(标)工作。
(三)按成交(中标)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成交(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四)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应当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款或报酬。
三、乙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组成专项工作小组,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采购(招标)过程中的有关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编制采购文件,请专家审查、采购人确认,并报送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备案。
(二)采购文件报送采购办项目负责人备案后,按照规定程序,在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和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公告并发售采购文件。
(三)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组成项目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
(四)组织采购项目的评审(评标)和记录工作。
(五)按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论编制评审(评标)报告、汇集采购和报价(招标)文件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采购办。
(六)发出成交(中标)通知,组织甲方与成交(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或协议,并在合同(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送采购办备案。
(七)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百九十八条“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有关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采购项目验收,并填制《临沂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一式四联)。
(八)接受临沂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四、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等原则,对采购(开标)前供应商情况、评审(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情况、评审(评标)情况均应作好保密工作。
五、甲方______________(同意/不同意)委托乙方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随机抽取专家。
六、乙方承担采购(招标)所需的全部费用。并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向成交(中标)供应商收取货物、服务、工程_____%。中标服务费,公务用车按定额每辆__________元收取服务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七、本项目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完成。
八、本协议经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确认并备案,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或因实施协议可能危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以外,乙方保证不因自己的原因造成成交(招标)失败,甲方保证不撤消委托并保证与成交(中标)方签订合同。否则,责任方向对方做出相应赔偿。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买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卖方:
地址: 电话:
税号:
开户行及账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买方购卖方生产的“冠通”牌电线、电缆产品,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买方购买见附表:电缆正差1米,按实际米数结算。
第二条 产品的交(提)货时间、地点:
1、产品的交(提)货时间为:
2、产品的交(提)货地点为:
第三条 产品的交接方式:
1、 产品的运输方式为卖方送货(本市),运费由卖方承担。
2、 产品的收(提)货人为 该收(提)货人在卖方送货单上盖章或签字,视为买方收(提)货。
3、 合同订立后,买方如果要求变更交(提)货地点或收(提)货人时,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二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第四条 提前或逾期交(提)货的处理
1、实际交(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不超过二日的,视为双方守约,合同继续履行,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2、双方逾期交货时间超过二天时,视为卖方逾期交货,卖方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执行。
3、买方逾期收(提)货时间超过二天时,视为买方逾期收(提)货,买方逾期收(提)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4、买方逾期收(提)货时间超过三个月时,视为买方拒绝收(提)货,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行处理货物,所收货款不予退还。
第五条 产品货款的结算方式:
1、本合同订立三日内,买方向卖方预付30% 作为定金卖方组织生产,货到现场付清全款。
2、收(提)货时,买方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卖方组织卸货。
3、预付款在最后一批交(提)货的货款中冲抵货款。
4、货款支付方式为 ,买方使用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支票、银行卡等支付方式代为支付货款的,应提供该单位或个人的书面授权,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6、预付款收到后合同生效,合同内产品价格为固定价,合同签订后不随市场变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逾期付款的处理
1、 买方收(提)到产品时而尚未付款的,视为买方逾期付款。
2、 逾期付款违约金应于最后一次交(提)货前,与货款一并付清。
3、 在买方付清产品货款前,产品的所有权归卖方所有,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以任何形式哄抢、扣押、留滞、折抵或损害卖方产品、运输车辆;否则,卖方除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拒绝收(提)货情形处理外,并追究买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及质量异议的提出
1、 产品的质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2、 买方对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不和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7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卖方所交产品的质量符合合同的规定。
3、 买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不符合规定的合同号、型号、规格、收货日期、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保留相关证据,并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处理意见。
4、 卖方在接到买方有效书面异议后,应在收到书面异议的当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 对买方提出的质量异议,经卖方确认确属卖方质量责任时,双方同意采用无偿退货、修理或更换方法处理;应买方储存、保管、使用、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责任,由买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产品的包装及回收
1、电缆轮具,归卖方所有,如有丢失,按厂价赔偿。
第九条 凡因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均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卖方依本合同收到预付款后生效。
卖方: 买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账号: 账号: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所使用的电缆由乙方供应,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确定以下条款: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
说明:
1、此合同结算价为含税落地价,包含乙方生产、运输、装卸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2、供货数量为预计量,乙方须满足甲方工程实际需求量;最终结算以甲方开具的入库单为准。
3、针对本项目甲方需追加数量时乙方须及时供给,产品价格不能高于合同价。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乙方保证所供电缆必须是 生产。
2、产品的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标准及规范,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参数要求,达到消防验收合格标准。甲方要求乙方所供产品质量等级为合格级品,乙方发货时应随产品附证明其质量等级的产品出厂合格证。
3、产品的质保期按照电缆行业标准执行,实行“三包”。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4、验收标准: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乙方发货时必须附该产品按此标准进行检验的质量证明书或材质检验单等技术资料,甲方以此标准及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对产品进行验收,凡乙方提供的资料及甲方验收或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部门复验证明不符合此标准的产品,均为不合格产品,甲方应在验收后1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对其不合格产品负责。
5、本合同产品取样及检测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甲方全部退货,乙方承担全部相关损失。
三、供货时间、地点
1、供货时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于 年 月 日前全部供货至现场。
2、供货地点: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工地。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存放场地自行卸货、存放,经业主、监理、甲方和乙方四方共同对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初步验收后方能交货。
四、产品包装标准及费用:原厂包装保证产品不受损害,电缆轴由乙方回收,包装、运输及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及要求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价的 %;全部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 %,余 %质保金工程满负荷试验合格后15日内付清全款。
2、付款要求: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货不及时、相关资料不全、发票不合格等问题时,甲方有权停止付款,直到问题解决。
(2)甲方采用转账支票形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支票需封头为乙方公司全称。
(3)如遇甲方或工程一致资金困难时,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不因此影响产品按时供应,乙方承诺不提出索赔,并不起诉甲方。
六、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每种型号实际米数供货 ,公差正负零。货到工地验收时如有负公差,供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给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如出现正公差,需方结算时按合同上的米数结算,多出的米数,由乙方承担。
2、乙方生产、运输前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对产品进行监造、监装、监运,乙方须无条件配合。
3、乙方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技术参数等相关文件,一式三份。
4、交货产品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商标牌号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如签订合同时对产品进行了封样,乙方所供产品必须与封样一致。
4、图纸、技术要求、其它视为合同组成部分的有效文件或协议等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部分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期间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最多不超过逾期付款部分的5%。
2、甲方无故拒绝接收、延迟接收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产品的,应承担延期收货期间的保管费用。
3、乙方提前交付、多交付产品的,甲方因保管产品而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甲方因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同意继续履行的,乙方依甲方指定时间交货,并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期间的违约金【按逾期交货部分日千分之三计算】,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5、乙方提供的设备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应根据甲方具体要求,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因此支付的费用。甲方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且甲方不予谅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书自到达对方时发生法律效力。
7、如合同附件对违约责任也有规定的,本条规定的违约责任与合同附件规定的违约责任同时执行。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人: (以下简称甲方)
中标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供货清单:电缆一批,采购品种及数量详见清单 第二条、交付方式和交付时间
1、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甲方要求在25天内将电缆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2、指定地点: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元泰汗府住宅小区工程工地。
3、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将提供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每延迟一天乙方自愿承担违约金20xx元/天。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必须按国家标准保护进行包装,确保设备完好。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第四条、产品价格
1、合同全部电缆材料的总价:527058.00元(元泰・汗府住宅小区1~7号楼辐照电缆),
2、电缆材料总价应包括投标文件和数量清单所确定的投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全部费用,即所含相应设备的供应及供应设备的运输、维护、保养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其应包括产品、运输费、上下力费、技术资料费、保险费、维保费、利润、税金、供电及质量监督部门对产品的验收检测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必须满足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规程要求。 第六条、质量检测要求产品到达指定地点时需向甲方提供该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说明。 第七条、质量标准
1、产品质量确保达到国标等标准及呼和浩特供电局、内蒙古质量监督等有关部门验收要求并一次性通过验收,如达不到要求除全部免费更换为符合要求的产品,甲方同时对乙方进行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的经济处罚。
2、如因乙方供应电缆质量原因造成爆炸、火灾、伤人等的全部后果、损失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中标人所供电缆长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若经发现有不及标准要求现象,中标人赔偿相应短少数量损失,并支付招标人100000元/次以上的违约金。
第八条、售后服务承诺
1、乙方必须保证:电缆材料在质保期内发生任何质量问题、故障,乙方应随叫随到及时免费更换。
2、协助招标人、监理及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材料的抽样送检,如因质量原因,造成检测不合格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第九条、付款及结算方式:
2. 付款条款如下:
(1)签订合同后 ,预付合同总价的30%,货到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
(3)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2、结算方式:除非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乙方所报的电缆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予调整。
第十条、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不能及时供货原因影响甲方工程施工进度的,甲方有权给予处罚,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20xx元/天。
2、乙方提供的产品与招标文件中要求不符,乙方必须无偿更换。
3、乙方应做好产品检验工作,并提供出具真实、准确的试验检测报告,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每发现一次,甲方将扣除乙方5000元/次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种方式 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确认起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开户行帐号支付货款,乙方出具收据,甲方付至合同总价95%,乙方出具发票。
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经办人: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办人: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元。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材料名称及规格(毫米):
质量标准: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花色及型号:
技术指标:
第三条?验收方法: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第六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_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_____。如一方对_____不服,可于接到_____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本合同共一式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乙方(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公平协商,就 楼电缆供应事宜协商一致,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订立本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 数量、单价、总价款:
合同总价:约388964元;大写约为:叁拾捌万捌仟玖佰陆拾肆元。 说明:
1、此合同价格含检测费、含税,包含乙方生产、运输、装卸过程中的所有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本合同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2、供货数量为预计量,乙方须满足甲方工程实际需求量;最终结算以甲方开具的入库单数量为准。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乙方保证所供电缆是: 生产的 牌正牌电缆产品。
2、产品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河北省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参数要求,达到消防及国家相关检测验收合格标准。甲方要求乙方所供产品质量等级为合格级品,乙方发货时应随产品附证明其质量等级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3、产品的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产品实行“三包”。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4、验收标准: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乙方发货时必须附该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材质检验单等技术资料,甲方以此标准及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对产品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资料及经甲方、监理验收或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检验部门复验证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均为不合格产品,甲方应在验收后5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对其不合格产品负责。
5、本合同产品取样及检测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甲方全部退货,乙方自行承担全部相关损失及费用。
三、供货时间、地点:
1、供货时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时间供货至现场。 甲方在需要进货前7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安排生产及发货事宜。
2、供货地点:乙方送货至甲方施工工地,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存放场地自行卸货、存放,经监理、甲方和乙方三方共同对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验收后方能交货。
四、产品包装标准及费用:产品必须有原厂包装且保证产品不受损害,电缆轴由乙方回收,包装、运输及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及要求:
1、付款方式:付款;全部电缆到工地后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并取得复检报告后甲方付至合同总价的;工程竣工验收甲方付至乙方全部供货金额的余全部货款的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质保期满质保金一次性付清。
2、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时,乙方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六、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每种型号实际米数供货 ,为方便甲方施工,电缆到工地验收时不能出现负公差,如有负公差,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给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生产、运输前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对产品进行监造、监装、监运,乙方须无条件配合。
3、乙方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技术参数等相关文件,一式肆份。
4、交货产品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商标品牌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货物型号、质量标准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根据甲方具体要求,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2、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完成供货而影响甲方施工进展的,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八、合同争议:
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