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办公用品设备采购合同(实用3篇)

公司办公用品设备采购合同(精选3篇)

公司办公用品设备采购合同 篇1

采购人(甲方): 采 购 计 划 号:

供应商(乙方): 招 标 编 号:

分标号:

签订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 供货一览表

项号货物名称数量

①货物全称、品牌

生产厂家及国别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单价

(元)

②单项合价

(元)

③=①×②备注

1

2

3

4

N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元)

交付使用期:

质保期: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汽车、火车等安全运输方式。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所有损耗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 ;地点: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5、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15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采购人指定时间、地点。

第七条 售后服务、质保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质保期;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质保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付款方式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 。

3、付款方式: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供合格发票,采购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款的95%,余款5%待质保期满一年且设备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满足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 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 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 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质保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质保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二条、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九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二十条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3、投标承诺书;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七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合 同 附 件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3、质保期责任:

4、其他具体事项: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公司办公用品设备采购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签约地点:

乙方:(供应商)

签约时间:

第一条 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投标报价表”第号。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采购办公室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报价文件(报价单);

(2)技术规格响应表;

(3)服务承诺;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质量保证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

联系人:,电话:。

2.交货时间:则乙方应当在年月日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3.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

第六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货款支付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验收单、使用单位盖章的发票复印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

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若被查出所供货物或其部件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除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由采购办公室扣缴贰仟元以下的履约保证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

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向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公司办公用品设备采购合同 篇3

买方: (以下简称为 “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基于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甲方购买乙方电脑设备的采购事宜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设备类别及配臵标准

甲方购买乙方的电脑设备分为普通办公电脑和设计类电脑,各类电脑的部件配臵见附件一。当遇产品更新换代时,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同等性能的设备替代产品,并按替代产品的部件配臵提供新的部件配臵标准附件。替代产品的配臵经甲方书面确认之后,乙方应按设备替代品的部件配臵标准送货。

若附件的部件配臵乙方库存不足时,乙方可选择比附件部件配臵标准更高的部件,且价格应和附件相应部件的价格一致。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壹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如需续约,甲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发出书面续约通知书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未书面拒绝续约,则合同期满后自动续约壹年。

第三条 设备的购买数量、送货时间以及变更 1、设备的购买数量

设备的购买数量以甲方发给乙方的采购书面通知为准,若有变更通知,以变更后的采购通知为准。甲方的采购书面通知加盖公章,乙方依照甲方发送的采购书面通知的扫描件发货,甲方验收设备合格后将采购书面通知的原件交付乙方,采购书面通知的原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2、设备的送货时间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分批向乙方购买电脑设备,并向乙方发出采购书面通知。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订金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付符合附件一配臵的电脑设备:

乙方在送货前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验收设备。

3、设备数量及交货时间的变更

甲方如因市场情况变化需更改设备数量或交货时间,应在乙方送货通知发出前通知乙方变更数量或交货时间,同时,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若乙方送货通知发出后,甲方需更改产品数量或交货时间的,需经乙方同意。

第四条 送货地址及运输

乙方须将设备送到甲方采购书面通知上的送货地址,乙方送货前应跟甲方联系确认送货地址。

设备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输过程中的设备损坏风险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第五条 设备的价格、货款结算期限及结算方式

1、设备价格

普通办公电脑价格为(未税报价)人民币壹仟贰佰零伍元整每套(1205.00元/套),设计类电脑价格为(未税报价)人民币壹仟捌佰壹拾叁元整每套(1813.00元/套),当遇产品更新换代时,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同等性能的设备替代产品,替代产品价格与上述约定一致。

以上约定设备价格包括安装调试指导、包装费、运输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和合理的利润。此价格为固定不变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涨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并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格标准支付。若因该事由产生纠纷造成损失将由乙方全部承担。

2、货款结算期限及结算方式

甲方应于采购书面通知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批次设备的30 %价款作为订金(甲、乙双方首次合作时订金的支付方式是乙方货物送到时甲方开出支票,其后的合作甲方直接将订金汇入乙方的指定收款账户),并于每批次设备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设备的30%价款,余款在每批次设备验收合格后 60 个工作日内付清。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为: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乙方在甲方的应收款不能超过 人民币捌拾万 元整(¥ 800000 ),若超过甲方应在下一批次设备采购通知发出前向乙方支付超过 人民币捌拾万 元整(¥ 800000 )部分应收款项,否则乙方在接到甲方下一批次设备采购通知书时有权拒绝给甲方供应设备。

第六条 单据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单据:

1、送货单;

2、发出数量通知单一式二份;

3、注明数量、型号,并承诺设备配臵与合同约定一致和设备部件为新品的保证书一份;

4、乙方随设备附送的其他单据及物件:

第七条 设备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

1、设备的包装标准:所提供的设备包装应按照国家或者行业规定标准执行,以保证安全抵达、交验设备。

2、设备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提供。乙方承担因设备包装不合标准而导致的设备毁损风险。

第八条 验收标准、方法以及提出异议期限

1、验收合格标准:所有产品部件均为协议附件一之约定的部件,且部件应为新品。

2、乙方在交货前应对设备的型号、质量、配臵、数量做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书面保证书,证明与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标准相符。

3、甲方在设备送达后对设备进行检验,并及时通知设备检验结果。在检验中,如发现设备的型号、规格、表面质量、配臵不符合约定,应妥为保管,同时在收货之日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双方在此确认,在乙方交付设备后3个月内,如发生产品内在质量问题,甲方仍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如产品的规格、型号、质量、数量等与合同规定的检验标准不符或存在质量缺陷,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无条件换货或退货,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并保留提出索赔的权力。属保险或运输部门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承担,事后乙方可向保险或运输部门追偿。

第九条 设备售后服务

1、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设备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安装与测试设备,安装与测试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质保期及售后维修服务

设备质量三包,质保期3年(质保期为安装调试正常使用后开始计算),终身提供维修服务。质保期内,除人为损坏外,乙方承担维修的人工、配件费用等一切费用。质保期后,甲方承担配件替换费用,除配件费用外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故障报修电话或邮件通知后24小时以内修复。乙方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及配臵要求,应至少达到使甲方正常使用的效果。同时保证交付甲方的产品均为新品。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设备部件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使用,应当按实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使用的,应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调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所支出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视为乙方不能交货,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批次设备总价款10%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协商并书面发通知征求甲方意见,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每迟延一日,向甲方支付该批次设备总价 5 ‰的违约金);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而延期5日以上未交货,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乙方逾期交货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该批次设备总价款的 15%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质量合格的设备,则为违约,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5、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负逾期付款责任,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部分的货款的 5 ‰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条款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各种状况,比如火灾、地震、洪水、政府征收、战争等。出现不可抗力时,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终止履行。

1、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3日内提供证明。

2、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未及时通知对方,未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对因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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