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采购合同(精选30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
采购单位(甲方):__________ 采购计划表编号:__________
供 应 商(乙方):__________ 项目名称及编号: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
(1)、
(2)、
……
N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 (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 、地点: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采购人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期: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 。
3.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货物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 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余下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过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九条 质量保证金
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十条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二条 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柳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柳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九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二十条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采购投标(或应答)文件;
3.投标承诺书;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柳州市屏山大道289号办公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王孟荣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电 话:
电子邮箱:__________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账 号: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附件
一般货物类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3.保修期责任:
4.其他具体事项:
甲方(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甲方:采购计划编号:
乙方: 采购编号:
签订地点:柳州
为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柳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品及其供应商项目采购的招标结果,严格遵守本次采购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
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2.1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承诺为甲方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的服务。
2.2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的、未经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甲方在采购时提出的工作需要。
2.3乙方提供产品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并保证安装安全,使用后工作正常。
2.4如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乙方不负免费保修的责任,但乙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保修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
四、交货地点、方式:乙方负责免费将货物直接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不回收。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6.1开箱检验时双方皆应派人员参加。采购单位组织验收或采购单位委托质检部门验收,费用由采购单位自理。
6.2具备乙方提供的说明书或产品介绍中所列的全部功能及技术参数。
6.3验收内容包括: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数量、外观、调试性能、技术参数情况、各种说明资料、质量合格证明及其他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
6.4提出异议期限: 年 月 日前。
七、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所有随机配件、附件、随机清单等。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全部中文版本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8.1结算方式:国库集中支付:授权支付。
8.2结算期限:
无预付款,货物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甲方10个工作日内填写《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验收结算书》并通知单位财务在柳州市财政国库收付电子计算机管理系统上提交"授权支付"。
九、售后服务承诺:乙方应全面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承诺。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十、货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货款义务的,货物所有权属于乙方所有。
十一、违约责任:
11.1逾期交货或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违约方每天按合同额的1‰支付违约金。
11.2逾期超过10天仍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双方的供货合同,由乙方按采购合同价的0.1%赔偿。
11.3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议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1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送达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
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14.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次采购(协议供货)采购方式确认通知书、柳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品及其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经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后的价格变更及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双方合同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14.3合同内容如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壹式3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报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3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乙方转帐资料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合同编号:_________
政府采购计划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地点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
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____________(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请分别列出: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______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小时。
3.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1.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天内退还乙方。
第十条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款。
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资金,在乙方向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南京市财政局拨付款项
(1)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
(2)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
(3)合同副本。
4.以上2、3款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
上述第2或第3款均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___%,余款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货物或系统运行满一年后的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__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____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________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市政府采购中心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财政局 监制
签订《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须知
一、《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是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共同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凡在本市范围内的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推荐使用本合同。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及补充协议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本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中止和终止合同。
甲方(采购人):___________乙方(代理机构):_________
甲方的_________(货物、工程、服务)
采购项目,预算投资_________元,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根据《_________》,现就上述内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方式采购。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实施本次采购。为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签订日起至采购合同签订为止。
第二条委托范围及计划完成采购时间
2.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就下列各项委托乙方实施:编制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发布采购信息、报名、制定评标办法、组织实施采购程序等。
2.2计划完成采购时间为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3.1向乙方提供委托采购项目的标的品目表,作为采购的依据。内容包括详细分项清单、技术参数或规格、相应服务、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等资料。同时附《政府采购计划执行书》。
3.2有权指派专家,技术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代表甲方参与采购活动,出任评标小组成员。
3.3协助乙方编制采购文件。甲方应派人协助乙方编制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制定评标办法。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应对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审核并签字确认,以形成正式的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
3.4根据确定的中标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四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4.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甲方的委托,精心设计和组织采购工作,及时向甲方通报采购计划和进度,保证采购计划顺利实施。
4.2在甲方的协助下,负责编制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并负责对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进行解释。
4.3负责及时公开发布采购信息,向潜在的供应商发出邀请。
4.4根据《政府采购操作流程》规定,在市采招监管办监督下会同采购人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4.5负责组织开标、评标、组织采购小组编写采购报告。
4.6负责收取报名费,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等费用。
4.7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将采购文件送采购人存档,采招监管办备案。
第五条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与合同的签订及备案
5.1甲方接受乙方经合法采购程序产生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2政府采购合同由甲方与供应商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
5.3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七天内将合同副本等资料送采购代理机构报采招监管办备案。
第六条双方的共同责任
6.1在采购活动进行过程中和采购活动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评标情况以及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其他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保密。
第七条其他事项
7.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2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自签订之日起3日内报_________采招监管办备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非法定事由不得撤销委托,不得拒绝确认评标结果。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政府采购计划号:_________采购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供应商(以下称乙方):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_________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____市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地点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
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3.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3.2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________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________年(请分别列出:___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3.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3.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_________小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___小时。3.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3.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1、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___天内退还乙方。
第十条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款。
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资金,在乙方向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____市财政局拨付款项:
(1)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
(2)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
(3)合同副本。
4、以上
2、3款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上述第2或第3款均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_________%,余款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货物或系统运行满________年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____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
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19条、第50条
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_________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市政府采购中心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_________乙方(供应商)(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采购代理机构: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
一、《____市政府采购合同》是____市财政局、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共同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凡在本市范围内的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推荐使用本合同。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及补充协议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本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中止和终止合同。
返
采购单位(全称): (甲方) 供 应 商(全称): (乙方) 号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组织形式:
2、采购方式:
3、品目: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四、付款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划√选择):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书
3、合同格式条款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七、合同生效及文本
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市政府采购科、市采购中心各一份备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供方授权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方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单位复印机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__________)、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财政部关于中央单位__________年复印机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品目、型号、数量、时间及金额
品目
机型及配置
数量
单价
供货时间
价格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合计
二、保修期:依据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条款。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验收标准:
1.装箱单。
2.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_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_)。
提出异议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5%的经济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授权公司投诉();
3.向财政部投诉();
4.提请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授权公司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财政部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须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方供方
需方(签章)_________(财务部门章)供方(签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财?政?局监制
签订《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须知
一、《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是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_____》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共同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凡在本市范围内的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推荐使用本合同。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及补充协议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本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中止和终止合同。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_____》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2)供货一览表;?(3)交货地点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5)投标承诺;?(6)服务承诺;?(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_____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第六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2、?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机保修和_____;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请分别列出: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_____,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______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小时。
3.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1、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天内退还乙方。
第十条?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款。
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资金,在乙方向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南京市财政局拨付款项:
(1)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
(2)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
(3)合同副本。
4、以上2、3款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委员会按其_____规则申请_____。
3、在_____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____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____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市政府采购中心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经询价采购______________(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和 __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鉴证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关于某______项目____号的询价单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 __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____号询价单
(2)乙方提交的报价单;
(3)售后服务承诺。
2.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和数量,详见乙方提供的报价单。
3.合同金额
本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单价详见卖方提交的报价单。
4.付款条件
本合同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后,由 __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中心联系电话:________)支付货款。付款条件同询价单要求。
5.交货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为:____________;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 。
6.质量保证
卖方所提供货物未有特别约定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质量有缺陷,经查实后,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退货,并按原价退还货款,同时,按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处罚。
7.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货物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甲方直接与乙方进行处理;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进行处罚。
8.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鉴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 __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收到乙方提交的足额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后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由甲方,乙方,鉴证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或补充。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采购人盖章):______ 乙方(供货商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鉴证方(单位公章):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_____》,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标总价格(大写)
2.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合同总金额?%的余款即?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_____》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
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开发区监察审计部门,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_____》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
见证方代表(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供货商:
需方:
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______市采购中心一体机(速印机)协议采购(招标编号:lcz2005018-1)招标文件、“______市政府采购供货协议”中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采购的产品所需资金来源构成为:预算内();预算外();自筹()。 付款方式为:财政直接支付()。
以上按实际情况打“√”确认,涂改无效。
二、货物品牌、型号和复印速度、单价、数量、金额
1、非免费送货上门范围为的运费最低要求为:每台复印机或一体机(速印机)的运费1台不得超过____元,每一批次不得超过____元,具体运费标准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2、若单次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____万元,采购单位必须报请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重新确定采购方式。
3、耗材送货方式及运费按承诺执行。
4、“实际采购价格”=“标配产品协议供货价格”+“选配件协议供货价格”+“耗材协议供货价格”+“运费”。
5、如表格中某项内容没有,则用斜线划去。
三、保修期:
上述产品的保修期为( )月;免费更换时间为( )月;响应时间为: ( )小时;故障排除时间为: ()小时;备品备件提供时间为:( )小时。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供货商于年月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
供货商应在交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
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验收标准:
1. 装箱单;
2. 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____%(百分之____)。
提出异议时间:
六、违约责任:
1、供货商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二的滞纳金;供方逾期____日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质量保证金。
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二的滞纳金;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供方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供货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违反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将予以没收质量保证金,赔偿损失部分,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外发生质量问题的,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七、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供货商指定协调人反映;
(3)向采购中心反映;
(4)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投诉;
(5)提请仲裁;
(6)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供货商指定协调人电话:
九、采购办投诉电话:
十、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市采购中心一体机(速印机)协议采购(招标编号:lcz2005018-1)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______市政府采购供货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本合同一式三份,供货商、需方、县招投标中心各一份,由供货商每月在结算时统一向采购办(或采购中心)汇总上报。
本合同应经需方单位和______县招投标中心审核并加盖专用章方为有效。
本合同经供货商和需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方(签章)(以及财务部门章)供货商(签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计划号:____________
采购人: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供应商: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地点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______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
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_________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请分别列出:___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_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______小时。
3.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1.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__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______天内退还乙方。
第十条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款。
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资金,在乙方向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南京市财政局拨付款项
(1)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
(2)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
(3)合同副本。
4.以上2、3款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_________
上述第2或第3款均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_%,余款__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货物或系统运行满一年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_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_________%。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______%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_________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_____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________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_______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市政府采购中心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_________(盖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供应商):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采购代理机构:_____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财?政?局监制
签订《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须知
一、《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是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_____》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共同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凡在本市范围内的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推荐使用本合同。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及补充协议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本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中止和终止合同。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_____》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2)供货一览表;?(3)交货地点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5)投标承诺;?(6)服务承诺;?(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_____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第六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2、?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机保修和_____;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请分别列出: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_____,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______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小时。
3.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1、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天内退还乙方。
第十条?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款。
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资金,在乙方向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南京市财政局拨付款项:
(1)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
(2)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
(3)合同副本。
4、以上2、3款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委员会按其_____规则申请_____。
3、在_____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____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____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市政府采购中心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发布时间:-06-03
政府采购供货合同协议书范X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都跟协议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书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什么样的协议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政府采购供货合同协议书范X,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甲方:________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经过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CG______-______),确定____________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网络安全隔离卡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协议供货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公司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伴随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供货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乙方保证按投标时确定的价格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详见《网络安全隔离卡价格及供货联系表》(附件
一)
第二条甲方与乙方______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与甲方享有同等权力,本协议下述各处所指甲方包含________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及采购单位。乙方确定下列代理商(名单附后)为供货商,供货商代表乙方进行送货、售后服务、维修及资金结算等,乙方对供货商在协议履行期间的行为需负责任,本协议下述各处所指乙方包含签署本协议的中标供应商及供货商。
第三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1.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应的货物是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后生产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协议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2.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和____省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第四条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
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第六条供货期限及供货对象乙方负责____________市本级采购单位自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对所中标的网络安全隔离卡产品的供应。
第七条供货方式采购单位在定点的品牌型号范围内,直接与乙方联系,选择产品的品牌型号,由乙方出具《定点(协议)产品供货意向单》。然后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直接报市采购办审核。供货商凭已审核的《政府采购计划表》与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供货及负责安装和调试。供货时间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供货数量较大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若单一合同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含)或数量超过____________个(含)时,采购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另行确定采购方式。(单一合同指一个采购单位单次成批量向一家中标厂商订购同一包货物所形成的合同)。
第八条安装和验收乙方将产品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货物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可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 5个工作日内提出。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九条售后服务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网络安全隔离卡服务计划表》(附件
二)实施。
第十条履约保证金乙方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本协议履行完毕90天后且无乙方与采购单位无合同纠纷时,甲方将在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第十一条货款的支付货款的支付实行采购单位直接支付的方式。乙方凭供货发票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货物验收单》与采购单位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在乙方完成合同项目供货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要求,将已落实的采购资金,按《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的要求及时办理结报或资金支付申请,采购单位应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付款给乙方。采购单位未按规定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按双方合同的约定获得违约赔偿。
第十二条辅助服务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三条质量保证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 )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 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四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39;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五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______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协议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隔离卡的安装采购情况,并负责每个月按照甲方提供的报表格式报送报表。
2.甲方将不定期地对定点供应情况进行检查。
3.乙方负责采购单位隔离卡采购业务联系人及推荐的供货商联系人(附件
一)
第十九条违约终止协议
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在报请市采管办同意后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按高于协议承诺的价格签订合同并供货;
(4)乙方无故不提供协议供货范围内部分型号的产品;
(5)违反本协议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甲方在提出中止协议的同时,取消该供货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资格,并没收供货商的履约保证金。
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协议,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协议中未终止的部分。
3.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破产终止协议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协议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协议转让和分包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第二十二条协议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方招标文件(招标编号:CG______-______);
(2)乙方投标文件。
2.本协议经乙方和__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
第二十三条协议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协议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合同编号: 备案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有分标时填写):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 年 月 日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收乙方为本项目 的
分标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中标通知书中的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 同(以下简称合同)。
1. 服务内容
1.1 服务名称:
1.2 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 )。(详见中标通知书)
3. 提交服务成果要求
3.1 服务时间(或服务期):
3.2 服务地点(或服务地点):
3.3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
4.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5.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 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服务期为: (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提供服务起始之日起计)。
5.2 在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服务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3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澄清函(商务条款偏离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
澄清函为准)内容执行。
6. 合同款支付
6.1 付款方式:
6.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兴宁区财政局提交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 宁市兴宁区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6.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 延期支付合同款。
7. 产权
7.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7.2 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 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 10.3 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 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8. 技术资料
8.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服务成果及相关的有关数据、资料等。
8.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 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 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9. 验收
9.1 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 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9.2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尽快组织评审,评审合格且符合招 标文件的要求的给予签收,评审不合格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的不予签收。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报告。
9.3 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评审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 承担。
10.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0.2 甲方无故逾期接收和办理服务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 约金。
10.3 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 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 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 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 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2. 诉讼
12.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兴宁区。
13.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
3、招标文件的更改通知(如有)
4、投标函
5、报价表
6、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中标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
10、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
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3.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由采购人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根据 年 月 日 设备项目谈判结果和谈判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调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
一、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合同金额: (以上价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采购货物清单》
序号采购项目品牌产地 配置及说明 数量 投标单价(元)投标总价(元)
最终数量按实结算,结算按以上单价。
三、设备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供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现货、全新,符合招标货物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指标。供方对设备提供 年的维修保养期,保养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四、安装完毕时间:
交货地点:
五、供方应随设备向使用单位提供材质的质保书。
六、中标的投标方的保证金整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七天内退还(不计息)。
七、付款方式
全部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清全部货款。货款凭发票、合同、政府采购资金结算单、政府采购验收单由财政直接支付。
八、违约责任
1.需方(使用单位)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拒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偿付设备款总值的百分之三十违约金。
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二~五)的违约金。
3.供方所交付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绝。供方向需方偿付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4.供方逾期交货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千分之(二~五)的违约金。
5.供方逾期三十日不能交货的,视为不能履约,则供方向需方支付货款总额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九、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 政府有关部门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执二份, 采招办和 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加盖 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专用章印章后方为有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增加条款或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但增加或补充协议的条款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编: 邮编: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附件
附件一谈判邀请函
经研究决定,就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有供货能力的厂(商)家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
----fddpage----
2.采购项目容: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以上设备生产、销售或代理能力的,并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商)家。
4.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到 政府采购中心购买谈判文件和投标书。本标书售价 元(如需邮寄另加 元),售后不退。
5.技术答疑:投标人需澄清的问题以传真方式于 月 日 时前传至采购人或采购中心。
6.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委托书、公司简介、近二年的业绩及其它资料。
7.谈判时间:
8.谈判地点:
9.投标方应于 年 月 日 时前向招标方提供投标保证金标一 元整、标二 元整、标三 元整。
附件二谈判项目要求
1.本次采购的项目是 ,具体内容和数量详见《谈判货物一览表》。
2.投标方要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对所供货物有维护能力,有相当的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并且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商)家。
3.投标方所提供的货物须为全新、原装,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具有中国商检部门合格证明,并符合《谈判货物一览表》中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性能。
4.投标方须提供至少一年的质量保证期(设备另有超过一年质保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
5.投标方须提供制造厂家、技术资料、合格证等书面资料。
6.合同的签订:成交单位凭《成交通知书》与 签订合同。
7.交货时间:标一、标二为 年 月 日前,标三为 年 月 日前。
8.交货地点: 。
9.验收:由 组织人员验收。
10.特殊条款(货款结算方式):全部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清全部货款。货款凭发票、合同、政府采购资金结算单、政府采购验收单由财政直接支付。
附件三谈判货物一览表
标一:
序号采购项目规格及技术参数数量(套)备注
标二:
序号采购项目规格及技术参数数量备注
标三:
序号采购项目规格及技术参数数量(副)备注
附件四投标方须知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
2.定义
2.1采购方系指组织本次谈判的 政府采购中心。
2.2投标方系指向采购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货物系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配置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3.合格的投标方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费用
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投标报价
5.1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须包括货物价款、途中运输搬运费、(标一、标三另含安装费、划线费、土建施工费、材料费、配件费)税费等费用。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报价。须由中标单位开具正式发票。
5.2投标方必须按《招标货物一览表》一一报价,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并可在谈判中进行修正。
5.3投标方应在投标书的《报价一览表》上写明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作为谈判第一次报价的依据。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在确认投标货物技术指标等满足采购人要求后,再由各投标人报出一次最终最低报价。
6.投标文件的组成
6.1投标书
6.2谈判一览表
6.3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6.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
6.6工程业绩表
6.7产品设备的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
6.8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6.9售后服务的内容、措施和承诺
6.10其他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7.投标方资格的证明文件
7.1投标方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份。
8.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8.2投标方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向招标方提供足额投标保证金。
8.3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保函或支票、汇票形式提交。
8.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8.5若发现有意串标者,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8.6未中标的投标方的保证金,在开标后7日内退还。
8.7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8.8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七日内退还(不计息)。
9.投标有效期
9.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30天。
1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0.1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各一份分别用信封密封,标明招标编号﹑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加盖公章。
10.2投标书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时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1.1谈判地点即为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采购方在谈判仪式开始前,即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11.2谈判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采购方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1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无效
12.1投标人不以自己真正身份参加竞标,以挂户或以他人名义参与竞标的。
12.2投标文件未密封;封面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12.3逾期送达投标文件。
12.4逾期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提供投标保证金。
12.5谈判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出现雷同或相似(包括部分雷同或相似),对所有雷同或相似投标人按废标处理,采购方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13.开标仪式中,向投标方宣布开标、评标办法。
附件五投标书
致: 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方 以 (提供形式)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元。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支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注明币种),即 (大写)。
2.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谈判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30个工作日。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
投标方(公章):
投标方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
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地点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
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____________(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请分别列出: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______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小时。
3.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1.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天内退还乙方。
第十条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合同甲方:
合同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单位(甲方):
供 应 商(乙方):
项目名称及编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品牌及厂家规格型号单价总价
1
2
3
4………………………………
5………………………………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元整 (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权力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4.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无。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乙方自定。
第五条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 ;
交付地点: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采购人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期: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 。
3.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0%;余款交付使用之日起满一年后付清(不计利息)。
第九条 质量保证金
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零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十条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二条 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柳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柳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九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二十条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采购投标(或应答)文件;
3.投标承诺书;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号乙方(章) 年 月 号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采购内容数量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1
2
3………………
4………………
5………………
分标号(有分标时填写):__________
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
成交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竞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 中标内容
1.1 货物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竞标报价表
1.2 数量(单位):详见合同附件中竞标报价表
1.3 品牌、厂家、型号、规格、配置及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中竞标产品技术资料表及澄清函(竞标产品技术资料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为准)
1.4 工程承包范围(如有工程量清单则填写):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详见最终报价)
3. 交货要求
3.1 交货期:
3.2 交货地点:
3.3 交货方式:
3.4 乙方必须按竞标文件承诺的技术参数、性能要求、质量标准等向甲方提供全新、完整、未经使用的货物。
4. 履约保证金
4.1 乙方交纳(大写)人民币:
(¥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4.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5.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 质量保证期: (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5.2 质量保证金为(大写)人民币: (¥ 元)。
5.3履约保证金自乙方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转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经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乙方持质量保证金退付意见书、政府采购合同及履约验收证明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财务室办理退付手续,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将在收到完整且合格的退付申请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还乙方。
5.4 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应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
5.5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与该货物相关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合同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6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并承担一切费用,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正常使用范围内造成的损坏均要免费维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乙方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
5.7 超过质量保证期的货物,乙方提供终生维修、保养服务,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5.8 乙方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
5.9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 按竞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澄清函(商务条款偏离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为准)内容执行。
6. 合同款支付
6.1 付款方式:
6.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财政局提交《南宁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证明和资金支付申请表》等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宁市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6.3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甲方可以在报经南宁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使用数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数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如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结算须经南宁市审计局或南宁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最终审定。
6.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7. 产权
7.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7.2 乙方保证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1.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8. 技术资料
8.1 甲方向乙方提供采购货物的有关技术要求。
8.2 乙方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8.3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9.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9.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9.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保修单据、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9.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9.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9.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10. 调试和验收
10.1 乙方将货物运达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竞标文件的承诺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对外观、说明书符合要求的,给予签收;对不符合要求或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不予签收,可立即要求退换,乙方不得拒绝和延误。
10.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0.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0.4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10.5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1. 违约责任
11.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1.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过本合同约定交货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2.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2.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2.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3. 诉讼
13.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
14.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4.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成交通知书
(2)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一览表
(3)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如有请提供)
(4)竞标函
(5)竞标报价表
(6)竞标产品技术资料表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谈判文件
(9)成交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
(10)最终报价
(11)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
(12)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
14.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4.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存副本一份,并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副本一份。
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 中标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民法典》,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余款即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_________(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民法典》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_________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_________监察审计部门、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家具
批准文号:乌财购准(电子)[20xx]0317号
合同编号:乌政采【20xx】协11号
采购机构: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采购人: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供应商:内蒙古爱帝亨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家具分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乌政采【20xx】协11号
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家具
政府采购执行机构: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采购人: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供应商:内蒙古爱帝亨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家具分公司合同签订地点:乌兰察布市
为了保护采供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采购该项目的相关文件和中标结果,由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和采购人共同与供应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项目内容
二、售后服务承诺及其他要求
1、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为原装正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要求。
2、保证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情况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等于或优于合同技术参数指标条款规定的性能,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弥补这些货物本身不足和缺陷的相关费用。
3、保修期及保修服务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合同文件规定,保证在货物验收后保修期内免费保修。
4、保证用户对售后服务要求的及时响应,对需上门服务的情况,用户所在地之内的应在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用户所在地之外或需外地厂家协助的,应在4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若需返回厂家修理,应提供备用设备或提供保证不耽误工作的服务。
5、对厂家提供的货物的硬件或软件的升级改进服务,有及时告知用户的义务,在用户同意接受这些服务的情况下提供便利条件。
6、生产厂家到最终用户现场安装、调试合格后验收,现场为用户提供货物使用、维护等方面的技术培训。
7、严格遵守投标(响应)文件中售后服务承诺以及双方议定的售后服务承诺。
8、运输、保险和装卸费用,以及安装、调试和培训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9、供应商提供货物与合同规定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指标、数量等不相符时,采购单位应不予接收。
10、采购单位应督促供应商及时供货,供应商未能按时供货,按照采购文件相关条款作相应处理。
三、交货日期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日期为20xx年1月15日前。
四、交货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地点为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五、验收办法
供应商交货时,必须同时出具符合国家规定的货物合格证书。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和政府采购机构组织相关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人员要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上签署意见。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付款,待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货款一次付清。
供应商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友谊路支行帐号:5
七、管辖
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五份,经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及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由采购人、供应商和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各执一份,乌兰察布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和非税收入管理科各备案一份。
3、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经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审核同意后,可会同有关部门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附件: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
采购执行机构: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负责人:
地址: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电话:
年月日
采购人: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负责人:地址:电话:
年月日
供应商:内蒙古爱帝亨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家具分公司负责人:地址:
电话:
年月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政府采购计划号:_________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_________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地点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请分别列出:___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_________小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___小时。
3.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1、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___天内退还乙方。
第十条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款。
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资金,在乙方向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南京市财政局拨付款项: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甲方(需方)通过 管理办公室 年 月 日所发的政府采购计划通知书,接受了乙方供方)为本项目 采购的报价,甲乙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一、采购项目名称、品牌、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签订日期:
二、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成交人提交的货物明细及报价表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2、政府采购计划通知书;
3、本合同补充协议及有关补充资料。
三、货物采购和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内容详见货物明细及报价表。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保修期限由供需双方约定:按双方约定的。 五、验收标准及方法由供需双方约定:按双方约定的。
六、付款条件由供需双方约定:工程完成后将材料送采购办办理付款相关手续(每个月结束后十天内办理)。
七、违约责任由供需双方约定:供方需要按时完成工程,逾期没有完成的,供方向需每日偿付货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桂林仲裁机构仲裁及向桂林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两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供货商(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超市一张网-网上超市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项目协议书和承诺书,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采购标的
金额单位:元
附清单:
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
二、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金额单位: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资金来源性质包括预算内资金、专户资金、其它、核算其它、预算内暂存、专户资金暂存、核算其它 暂存等,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性质填写。
2、资金支付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单位自行支付,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方式填写。
三、货款结算
1、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甲方应根据采购计划确认的资金支付方式,按规定将货款全部支付(或申请支付)给乙方。其中确认“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后2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提出申请支付令、办理国库支付手续,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计入甲方付款期限),将货款支付给乙方;确认“财政授权支付或单位自行支付方式”的,由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
2、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由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7 个工作日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
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
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
四、履约保证金(如有)
1、本合同签订后 0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0 %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
款的保证。
2、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自 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
后 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
五、货物包装与交付
1、货物的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不同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承担因包装不当导致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受损的责任。
2、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货物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商品目录、安装图纸、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及其他技术资料(如有) 。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
4、交货方式:供货方负责送货
5、收货人:
6、收货地址:
六、安装与验收
1、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验收标准: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超市一张网-广西柏豪家具有限公司 柳州市本级 电子卖
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
3、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2 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4、最终验收(如有):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
七、保修与售后服务
1、货物质保期为 ,自 到货验收合格或最终验收合格 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
2、乙方承诺所售商品,自甲方收到商品之日起 0 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 日内可以换货。更换后的货物质
保期应重新计算。
3、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 7×24 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1 个小时内响应,12 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 12 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
4、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
八、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
1、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申请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供货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1 ‰的违约金;乙方逾期7 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 %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
4、乙方没有按网上超市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十、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或向采购中心反映。
乙方指定协调人电话:
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1、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超市一张网-广西柏豪家具有限公司 柳州市本级 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
(2)本合同;
(3)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协议书和承诺书;
(4)投标文件;
(5)其他合同文件。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合同》之签章页)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根据 年 月 日 设备项目谈判结果和谈判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调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
一、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合同金额: (以上价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采购货物清单》
序号采购项目品牌产地 配置及说明 数量 投标单价(元)投标总价(元)
最终数量按实结算,结算按以上单价。
三、设备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供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现货、全新,符合招标货物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指标。供方对设备提供 年的维修保养期,保养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四、安装完毕时间: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供方应随设备向使用单位提供材质的质保书。
六、中标的投标方的保证金整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七天内退还(不计息)。
七、付款方式
全部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清全部货款。货款凭发票、合同、政府采购资金结算单、政府采购验收单由财政直接支付。
八、违约责任
1.需方(使用单位)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拒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偿付设备款总值的百分之三十违约金。
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二~五)的违约金。
3.供方所交付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绝。供方向需方偿付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4.供方逾期交货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千分之(二~五)的违约金。
5.供方逾期三十日不能交货的,视为不能履约,则供方向需方支付货款总额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九、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 政府有关部门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执二份, 采招办和 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加盖 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专用章印章后方为有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增加条款或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但增加或补充协议的条款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谈判邀请函
经研究决定,就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有供货能力的厂(商)家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
2.采购项目容: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以上设备生产、销售或代理能力的,并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商)家。
4.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到 政府采购中心购买谈判文件和投标书。本标书售价 元(如需邮寄另加 元),售后不退。
5.技术答疑:投标人需澄清的问题以传真方式于 月 日 时前传至采购人或采购中心。
6.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委托书、公司简介、近二年的业绩及其它资料。
7.谈判时间:
8.谈判地点:
9.投标方应于 年 月 日 时前向招标方提供投标保证金标一 元整、标二 元整、标三 元整。
附件二谈判项目要求
1.本次采购的项目是 ,具体内容和数量详见《谈判货物一览表》。
2.投标方要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对所供货物有维护能力,有相当的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并且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商)家。
3.投标方所提供的货物须为全新、原装,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具有中国商检部门合格证明,并符合《谈判货物一览表》中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性能。
4.投标方须提供至少一年的质量保证期(设备另有超过一年质保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
5.投标方须提供制造厂家、技术资料、合格证等书面资料。
6.合同的签订:成交单位凭《成交通知书》与 签订合同。
7.交货时间:标一、标二为 年 月 日前,标三为 年 月 日前。
8.交货地点: 。
9.验收:由 组织人员验收。
10.特殊条款(货款结算方式):全部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清全部货款。货款凭发票、合同、政府采购资金结算单、政府采购验收单由财政直接支付。
附件三谈判货物一览表
标一:
序号采购项目规格及技术参数数量(套)备注
标二:
序号采购项目规格及技术参数数量备注
标三:
序号采购项目规格及技术参数数量(副)备注
附件四投标方须知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
2.定义
2.1采购方系指组织本次谈判的 政府采购中心。
2.2投标方系指向采购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货物系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配置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3.合格的投标方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费用
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投标报价
5.1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须包括货物价款、途中运输搬运费、(标一、标三另含安装费、划线费、土建施工费、材料费、配件费)税费等费用。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报价。须由中标单位开具正式发票。
5.2投标方必须按《招标货物一览表》一一报价,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并可在谈判中进行修正。
5.3投标方应在投标书的《报价一览表》上写明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作为谈判第一次报价的依据。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在确认投标货物技术指标等满足采购人要求后,再由各投标人报出一次最终最低报价。
6.投标文件的组成
6.1投标书
6.2谈判一览表
6.3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6.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
6.6工程业绩表
6.7产品设备的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
6.8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6.9售后服务的内容、措施和承诺
6.10其他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7.投标方资格的证明文件
7.1投标方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份。
8.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8.2投标方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向招标方提供足额投标保证金。
8.3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保函或支票、汇票形式提交。
8.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8.5若发现有意串标者,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8.6未中标的投标方的保证金,在开标后7日内退还。
8.7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8.8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七日内退还(不计息)。
9.投标有效期
9.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30天。
1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0.1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各一份分别用信封密封,标明招标编号﹑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加盖公章。
10.2投标书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时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1.1谈判地点即为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采购方在谈判仪式开始前,即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11.2谈判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采购方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1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无效
12.1投标人不以自己真正身份参加竞标,以挂户或以他人名义参与竞标的。
12.2投标文件未密封;封面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12.3逾期送达投标文件。
12.4逾期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提供投标保证金。
12.5谈判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出现雷同或相似(包括部分雷同或相似),对所有雷同或相似投标人按废标处理,采购方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13.开标仪式中,向投标方宣布开标、评标办法。
附件五投标书
致: 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方 以 (提供形式)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元。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支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注明币种),即 (大写)。
2.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谈判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30个工作日。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
投标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政府采购中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第 (采购编号)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谈判货物一览表中规定的 (货物名称)和 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
1.由 签发的我方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产品的代理、专卖等资格证书。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开户银行/账号:
电话: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开户银行/账号:
电话: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数量、价格、供货时间
1、货物名称:________救灾专用单帐篷。
2、数量:____________顶。
3、价格:货物单价:_____元;货物总价:____万元;装运费:____万元;合同总价:___万元(货物总价+装运费)。
4、供货时间: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时间以银行票据为准)后____天。
5、产品编号:本批帐篷的编号为_______。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根据实际采购货物要求进行制定)
三、交货地点、方式由乙方送货到_________救灾物资储备库内。如因救灾需要,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但不增减装运费。
四、装运费由乙方向承运单位支付。
五、包装要求
(建议根据实际采购货物的特性进行约定)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和方法
1、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2、方法:
(1)首件检验、封存。在签订合同后__日内,乙方提供首件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专业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后封存。首件检验不合格,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乙方不得提出经济赔偿要求。
(2)最终验收。在产品全部交货后,如需运抵指定仓库,由甲方和其指定的专业检验部门对产品进行验收。如需运往指定灾区的,由甲方和其指定的专业检验部门在乙方生产场地对货物进行检验。
A、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产品的货款。
B、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C、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D、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首件产品检验合格后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按合同总价的___支付预付款(时间以银行票据为准)。
2、全部产品交货验收合格后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时间以银行票据为准)。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或退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的,乙方应当负责全额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逾期__天内(含第__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___的违约金;逾期__天至__天(含第__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__的违约金;逾期__天至__天(含第___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___的违约金;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和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要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发货,并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8、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9、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分送财政等部门各留存____份。
需方(甲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开户银行/账号:
电话: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开户银行/账号:
电话: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数量、价格、供货时间
1、货物名称:________救灾专用单帐篷。
2、数量:____________顶。
3、价格:货物单价:_____元;货物总价:____万元;装运费:____万元;合同总价:___万元(货物总价+装运费)。
4、供货时间: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时间以银行票据为准)后____天。
5、产品编号:本批帐篷的编号为_______。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根据实际采购货物要求进行制定)
三、交货地点、方式由乙方送货到_________救灾物资储备库内。如因救灾需要,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但不增减装运费。
四、装运费由乙方向承运单位支付。
五、包装要求
(建议根据实际采购货物的特性进行约定)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和方法
1、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2、方法:
(1)首件检验、封存。在签订合同后__日内,乙方提供首件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专业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后封存。首件检验不合格,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乙方不得提出经济赔偿要求。
(2)最终验收。在产品全部交货后,如需运抵指定仓库,由甲方和其指定的专业检验部门对产品进行验收。如需运往指定灾区的,由甲方和其指定的专业检验部门在乙方生产场地对货物进行检验。
A、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产品的货款。
B、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C、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D、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首件产品检验合格后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按合同总价的___支付预付款(时间以银行票据为准)。
2、全部产品交货验收合格后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时间以银行票据为准)。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或退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的,乙方应当负责全额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逾期__天内(含第__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___的违约金;逾期__天至__天(含第__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__的违约金;逾期__天至__天(含第___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___的违约金;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和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要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发货,并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8、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9、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分送财政等部门各留存____份。
需方(甲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供方(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甲方(采购人:) 签订地点: 乙方(供应商:)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采购文件要求,经公开采购,上列双方就中标物品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中标物品名称、型号、价格(可附清单)
二、交货时间、地点
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中标物品免费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
乙方保证提供的中标物品,必须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执行,并免费安装调试。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货到安装完毕后 天内验收, 天内提出质量异议。
四、付款方式
中标物品验收合格后,按采购文件规定,甲方首次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在正常运行 个月后的 天内再支付 %即 元;剩余的 %,至 年 月 日前全部付清均不计利息。
五、售后服务
1、乙方对提供的中标物品,按国家和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规定进行保修。“三包”商品目录没有规定的,按质保卡、保修单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项目进行保修,或按厂商的服务承诺进行售后服务并负责维修。
2、保修期内,如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在接到电话后应尽快派维修人员到场,最长不得超过 个工作小时。 个工作小时内不能修复的,则无偿提供备机或备用零件供甲方使用。
六、本合同解除条件 1、乙方提供的物品,如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延迟交货,经催告后 天内仍未履行,甲方可以无条件退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将中标权转让给其他厂商,否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经双方协商一致。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供货,每超过一天,扣合同价 %的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额在合同款中扣除。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每超过一天,处以合同价 %的违约金给乙方。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项或履行时发生争议,双方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管理部门先予调解,调解不成可选择。
1、向绍兴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协议)。
十、采购文件作为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一式肆份,
甲方、乙方、
印制单位:绍兴市机关文印中心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 年 月 日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投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 采购内容
1.1 货物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2 数量(单位):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3 品牌、厂家、型号、规格、配置: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为准)
1.4 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详见投标报价表)
3. 交货要求
3.1 交货期:
3.2 交货地点:
3.3 交货方式:
3.4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参数、性能要求、质量标准等向甲方提供全新、完整、未经使用的货物。
4. 履约保证金
4.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5.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 质量保证期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5.2本项目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5.3 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及时处理。
5.4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与该货物相关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合同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5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并承担一切费用,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正常使用范围内造成的损坏均要免费维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乙方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
5.6 超过质量保证期的货物,乙方提供终生维修、保养服务,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5.7 乙方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
5.8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澄清函(商务条款偏离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为准)内容执行。
6. 合同款支付
6.1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交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6.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财政局提交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宁市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6.3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需求数量不一致时,甲方可以在报经南宁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数量提供服务,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数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6.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7. 产权
7.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7.2 乙方保证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1.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8. 技术资料
8.1 甲方向乙方提供采购货物的有关技术要求。
8.2 乙方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8.3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9.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9.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9.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保修单据、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9.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9.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9.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10. 调试和验收
10.1 乙方将货物运达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对外观、说明书符合要求的,给予签收;对不符合要求或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不予签收,可立即要求退换,乙方不得拒绝和延误。
10.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0.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0.4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10.5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1. 违约责任
11.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1.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过本合同约定交货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2.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2.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2.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3. 诉讼
13.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
14.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4.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投标报价表;
(5)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6)中标供应商澄清函;
(7)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
14.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4.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副本三份,甲方执一份,二份由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送代理机构备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政府采购计划号:_________采购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供应商(以下称乙方):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_________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2)供货一览表;(3)交货地点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5)投标承诺;(6)服务承诺;(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七条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3.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3.2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请分别列出:___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3.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3.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_________小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___小时。3.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3.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第九条履约保证金1、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____天。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___天内退还乙方。第十条货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款。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资金,在乙方向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南京市财政局拨付款项:(1)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2)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3)合同副本。4、以上2、3款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上述第2或第3款均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_________%,余款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货物或系统运行满一年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____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1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_________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市政府采购中心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_________乙方(供应商)(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_________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附件
一、《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是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共同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凡在本市范围内的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推荐使用本合同。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及补充协议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三、本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中止和终止合同。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采购代理机构: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_________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市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地点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请分别列出:___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_________小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___小时。
3.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1、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___天内退还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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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款。
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资金,在乙方向xx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xx市财政局拨付款项:
(1)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
(2)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
(3)合同副本。
4、以上2、3款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
上述第2或第3款均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_________%,余款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货物或系统运行满一年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____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1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_________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市政府采购中心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_________乙方(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电话:_________电话: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
帐号:_________帐号: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代理机构: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