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采购合同(通用7篇)
甲方(付款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乙方(收款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乙方为甲方的供应商,为降低运营成本,增进双方合作伙伴关系,甲方同意预付货款______ 元,用于乙方为履行对甲方供货义务而进行的相应原材料购买的货款支付。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预付货款用途
货款的支付。
第二条 预付货款金额____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元整。
第三条 还款方式
乙方以向甲方提供双方约定的产品或等额货币的形式抵扣该笔预付款
第四条 保证条款
付款进行违法活动。
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栏目:预计使用期间(以月为单位),预计使用金额,购买材料种类及材料金额。《预付款使用计划》得到甲方认可后,甲方方将此预付款项划入乙方账户。
第五条 约定条款
1. 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外,乙方应优先偿还该款项。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才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2. 权无异议的归于甲方。
3. 月初五个自然日内书面说明预付款的使用情况,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不定时的现场查验。
4. 日内向甲方提供经开户行盖章确认的流水单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或不按月提供预付款的实际使用情况,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款项,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违约使用之日起每日3‰加收罚息。
2. 追回预付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乙方主张权利所支出的律师费用、误工费用。
第七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
1. 本合同非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 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乙方尚未抵扣的预付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八条 附则
1. 补充 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不成,应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以预付货款的形式向甲方购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及质量
1、经双方同意,甲方为乙方属下在甲方登记的车辆提供汽、柴油等油品,以抵减预付货款的方式与乙方结算,如乙方加油车辆变动,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核实后方可开油卡(或油簿)加油。
2、甲方提供油品质量和数量标准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 如因市场油品货源短缺,甲方优先保证乙方油品供应。
二、 供油方式及价格
1、 甲方只为合同中约定的车辆提供记帐加油服务。
2、 甲方原则上只提供加油站现场加油的供货方式,合同有特殊约定除外。
3、 结算时的价格以加油时甲方当日挂牌价为准。
三、交易程序
1、甲方在收到预付款后,将按乙方提供的车牌号码,为每辆车开设一本加油卡(或油簿),交给乙方保管,并为乙方开具收据;乙方每次加油时,必须携带该加油卡(或油簿),方可在甲方加油站加油;加油后,双方同时在加油卡(或油簿)和挂账客户加油明细表上签字确认。
2、乙方人员携带加油卡(或油簿)上的车牌号码必须与车相对应,否则甲方将不予加油,除机动加油卡(或油簿)外。
3、若乙方加油卡(或油簿)遗失,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办理书面挂失手续。挂失从乙方书面通知送达到甲方后即时生效。
四、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签定后两天内,甲方向乙方收取人民币 元(¥ 元)作为预付货款,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加油的车辆及加油量的增减要求乙方相应调整预付货款额。
2、甲方预计乙方预付款余额将不足以让其继续加油时,立即通知乙方以转帐形式补足双方约定的预付款额,如乙方未能及时补足,甲方可在乙方把预付货款的余额用尽时,停止为乙方提供加油服务。
五、 发票开具及月末对账
1、 乙方如需发票,需按照甲方每月财务结帐的周期开具,即甲方于每月结账日后两个工作日内,依据乙方本月实际加油金额汇总开具,当月的发票当月开具,逾期不补开;
2、 甲方于每月结账日后一个工作日内,打印出预付款客户对帐单,并将《油卡登记台账》作为附件附在对帐单后面,在次月的4号前,以书面形式与乙方进行对帐;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账;
六、 合同的提前终止或期满
1、 任何一方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自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正式终止。合同终止或期满,双方应按乙方实际加油量进行结算,如预付货款尚有余额,甲方在15天内无息退还给乙方。但对方违约在先,守约方可不经提前书面通知而立即终止本合同。
2、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如双方需再次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七、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 本合同自 _____年____月 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经双方同意,本合同可予以顺延。
九、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
第一部分合同通用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装修工程向乙方订购石材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
一、合同标的
1.1商品名称:石头。
1.2本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元。货物的品种、规格、单价、数量、合同金额和价格说明见合同第二部分:合同价格。
二、产品质量标准的实施
2.1石材的技术和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2.2石材的质量、颜色和加工质量必须符合买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业主确认的样品要求,并符合上述技术标准。颜色应均匀,无明显色差;石材的尺寸应满足优质产品的要求。
三.交货日期和批次规定
3.1合同交货时间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后,货物应按甲方要求的顺序交货:
3.1.1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后;
3.1.2乙方公司财务收到甲方的合同预付款;
3.1.3甲方提供不变尺寸订单或经乙方工厂确认的加工图的日期计算。
3.2交货时间协议: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通知交货。
四、交货地点、运输费用、交货收据
4.1乙方负责向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
4.2乙方应承担货物运输、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
4.3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组织发货,甲方指定人员签收货物并加盖甲方项目部印章(装箱单多页的,每页必须盖章)。具体收货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如下:
交货地点:宝应项目部。
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联系方式:
五、支付和结算
5.1预付款:
5.1.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的预付款,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5.1.2预付款在第一批付款结算时扣除。如果甲方未能在第一批付款中扣除预付款,可以在下一批付款中继续扣除预付款,以此类推
5.2进度款支付:分批结算支付。即甲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前批次结算款的80%(含预付款);
5.3在进度款结算期间,乙方应保证继续向甲方供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交货,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对工期延误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
5.4结算:付款结算金额为甲方实际接受的合格产品数量乘以相应的合同单价,甲方应在结算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六、到货验收标准
6.1信息:乙方应随货物提供交货收据、石材装箱单、该批石材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等相关信息。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加盖乙方质检专用章,乙方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6.2乙方每批货物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验货,检查产品的规格、数量和外观,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按合同第四条签收;
6.3如果甲方单方面开箱检查货物,发现任何损坏或数量不符,应在箱内保留损坏照片,并立即通知乙方派人现场协商解决。如甲方未将损坏的照片和物品保存在箱内或未通知乙方,视为开箱验收合格。乙方未在接到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或书面答复的,视为乙方违约;
6.4如业主发现石材安装后有明显色差或不可接受的质量缺陷,达不到合同规定的国家标准要求,乙方应赔偿甲方同等数量的合格石材及由此造成的经双方确认的实际损失;
6.5如果不合格品被接受,乙方应在验证后七天内补充相同数量的合格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经双方确认的实际损失。
6.6石材为天然产品,对石材颜色、图案差异的验收以项目业主意见为准,即最终结论为安装验收合格。
七、质量保证期和质量问题责任
保修期内的质量责任:保修期内如因产品自身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合格产品,并承担因甲方更换石材而产生的相关措施和人工费用。
八、包装、标记:
8.1为确保产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要求用坚固的木箱包装,每箱产品配有箱卡,标明箱内石材的规格、尺寸和数量。包装箱上应标有& ldquo小心轻放。& ldquo请勿倒置& rdquo& ldquo防潮& rdquo乙方应承担标记和包装费用。
8.2如果产品因包装或运输不良而丢失或损坏,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
8.3包装时,石材相对平整,每块石材必须标明相应的编号和规格,并按甲方图纸加工。
九、双方的责任
9.1甲方承担的责任:
9.1.1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材料;
9.1.2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材料进场计划。
9.2乙方承担的责任:
9.2.1根据合同规定的材料的来源、规格、品种和型号,按质量按时供应到甲方施工现场;
9.2.2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卸货,并与其他责任方一起检查货物;
9.2.3根据甲方要求,不符合验收标准的石材应无条件更换;
9.2.4供应的每块石料均应编号,每批货物交付时应附有交货证书、试验报告、原产地证书及规范要求的相关资料或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
9.2.5乙方负责绘制石材加工图纸,并根据甲方的施工图纸对石材进行编号。石材编码应及时提供给甲方,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石材的颜色和纹理一致。
十、违约责任
10.1乙方逾期交货: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要求及时供货,导致工期延误,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的5 ‰的违约金;
10.2乙方延期交货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10.3乙方应保证按照甲方提供的交货计划供应石材,每批交货的符合率和准确率必须达到100%以上。如果无法做到,应遵循以下情况:
10.3.1如果乙方交付的品种和规格不是甲方计划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10.3.2如果乙方交付的品种和规格超出甲方目前计划的范围,甲方将不承认超出部分,也不结算货款;
10.3.3如果乙方供货未能满足甲方的交货计划,且在5天内未到位,乙方应负责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乙方对该批货物的付款相应顺延。
10.4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且延期付款超过一周,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该批付款千分之一的罚息。
10.5乙方不得将合同订单分包给第三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就本合同中的分包货物向乙方索赔30%的违约金,以及所有其他损失。
10.6产品质量违约责任按合同第六条执行。
10.7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延期交货或延期付款可免除责任。
十一、合同纠纷的解决
如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事项
12.1甲方出具的加工图纸和计划以及乙方出具的与产品质量有关的证明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甲乙双方应保证与本合同相关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12.5当双方履行本合同条款时,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动终止。
第二部分合同价格
一、本工程主要使用的石材的名称、配置、型号、数量、单价及合同金额确定如下:
二.定价说明:
1.合同综合单价是包括石材成本、各种规格板材加工费、抛光、倒角、磨边、背栓、开槽、六面涂保护液、运输等后的固定包装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情况下均不作调整;
2.面积计算:按合格成品净面积计算;
3.以上价格包括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运输途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由乙方承担..
甲方(公章):_ _ _ _ _ _ _
乙方(公章):_ _ _ _ _ _ _ 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服装制作业务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价格、数量。
第二条,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20日内。
3、预付款:预付款20万元,其余款项于量体完后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加工形式。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甲方定好量体时间,保证人员齐全。
3、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甲方将扣除乙方千分之二/每日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第七条,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百分之三十的货款作为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业务代表:
乙方单位盖章:
账号:
开户行:
行号: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
第一部分合同通用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装修工程向乙方订购石材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
一、合同标的
1.1商品名称:石头。
1.2本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元。货物的品种、规格、单价、数量、合同金额和价格说明见合同第二部分:合同价格。
二、产品质量标准的实施
2.1石材的技术和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2.2石材的质量、颜色和加工质量必须符合买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业主确认的样品要求,并符合上述技术标准。颜色应均匀,无明显色差;石材的尺寸应满足优质产品的要求。
三.交货日期和批次规定
3.1合同交货时间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后,货物应按甲方要求的顺序交货:
3.1.1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后;
3.1.2乙方公司财务收到甲方的合同预付款;
3.1.3甲方提供不变尺寸订单或经乙方工厂确认的加工图的日期计算。
3.2交货时间协议: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通知交货。
四、交货地点、运输费用、交货收据
4.1乙方负责向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
4.2乙方应承担货物运输、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
4.3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组织发货,甲方指定人员签收货物并加盖甲方项目部印章(装箱单多页的,每页必须盖章)。具体收货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如下:
交货地点:宝应项目部。
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联系方式:
五、支付和结算
5.1预付款:
5.1.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的预付款,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5.1.2预付款在第一批付款结算时扣除。如果甲方未能在第一批付款中扣除预付款,可以在下一批付款中继续扣除预付款,以此类推
5.2进度款支付:分批结算支付。即甲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前批次结算款的80%(含预付款);
5.3在进度款结算期间,乙方应保证继续向甲方供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交货,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对工期延误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
5.4结算:付款结算金额为甲方实际接受的合格产品数量乘以相应的合同单价,甲方应在结算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六、到货验收标准
6.1信息:乙方应随货物提供交货收据、石材装箱单、该批石材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等相关信息。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加盖乙方质检专用章,乙方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6.2乙方每批货物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验货,检查产品的规格、数量和外观,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按合同第四条签收;
6.3如果甲方单方面开箱检查货物,发现任何损坏或数量不符,应在箱内保留损坏照片,并立即通知乙方派人现场协商解决。如甲方未将损坏的照片和物品保存在箱内或未通知乙方,视为开箱验收合格。乙方未在接到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或书面答复的,视为乙方违约;
6.4如业主发现石材安装后有明显色差或不可接受的质量缺陷,达不到合同规定的国家标准要求,乙方应赔偿甲方同等数量的合格石材及由此造成的经双方确认的实际损失;
6.5如果不合格品被接受,乙方应在验证后七天内补充相同数量的合格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经双方确认的实际损失。
6.6石材为天然产品,对石材颜色、图案差异的验收以项目业主意见为准,即最终结论为安装验收合格。
七、质量保证期和质量问题责任
保修期内的质量责任:保修期内如因产品自身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合格产品,并承担因甲方更换石材而产生的相关措施和人工费用。
八、包装、标记:
8.1为确保产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要求用坚固的木箱包装,每箱产品配有箱卡,标明箱内石材的规格、尺寸和数量。包装箱上应标有& ldquo小心轻放。& ldquo请勿倒置& rdquo& ldquo防潮& rdquo乙方应承担标记和包装费用。
8.2如果产品因包装或运输不良而丢失或损坏,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
8.3包装时,石材相对平整,每块石材必须标明相应的编号和规格,并按甲方图纸加工。
九、双方的责任
9.1甲方承担的责任:
9.1.1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材料;
9.1.2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材料进场计划。
9.2乙方承担的责任:
9.2.1根据合同规定的材料的来源、规格、品种和型号,按质量按时供应到甲方施工现场;
9.2.2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卸货,并与其他责任方一起检查货物;
9.2.3根据甲方要求,不符合验收标准的石材应无条件更换;
9.2.4供应的每块石料均应编号,每批货物交付时应附有交货证书、试验报告、原产地证书及规范要求的相关资料或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
9.2.5乙方负责绘制石材加工图纸,并根据甲方的施工图纸对石材进行编号。石材编码应及时提供给甲方,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石材的颜色和纹理一致。
十、违约责任
10.1乙方逾期交货: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要求及时供货,导致工期延误,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的5 ‰的违约金;
10.2乙方延期交货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10.3乙方应保证按照甲方提供的交货计划供应石材,每批交货的符合率和准确率必须达到100%以上。如果无法做到,应遵循以下情况:
10.3.1如果乙方交付的品种和规格不是甲方计划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10.3.2如果乙方交付的品种和规格超出甲方目前计划的范围,甲方将不承认超出部分,也不结算货款;
10.3.3如果乙方供货未能满足甲方的交货计划,且在5天内未到位,乙方应负责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乙方对该批货物的付款相应顺延。
10.4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且延期付款超过一周,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该批付款千分之一的罚息。
10.5乙方不得将合同订单分包给第三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就本合同中的分包货物向乙方索赔30%的违约金,以及所有其他损失。
10.6产品质量违约责任按合同第六条执行。
10.7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延期交货或延期付款可免除责任。
十一、合同纠纷的解决
如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事项
12.1甲方出具的加工图纸和计划以及乙方出具的与产品质量有关的证明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甲乙双方应保证与本合同相关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12.5当双方履行本合同条款时,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动终止。
第二部分合同价格
一、本工程主要使用的石材的名称、配置、型号、数量、单价及合同金额确定如下:
二.定价说明:
1.合同综合单价是包括石材成本、各种规格板材加工费、抛光、倒角、磨边、背栓、开槽、六面涂保护液、运输等后的固定包装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情况下均不作调整;
2.面积计算:按合格成品净面积计算;
3.以上价格包括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运输途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由乙方承担..
甲方(公章):_ _ _ _ _ _ _
乙方(公章):_ _ _ _ _ _ _ _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服装制作业务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价格、数量。
第二条,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20日内。
3、预付款:预付款20万元,其余款项于量体完后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加工形式。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甲方定好量体时间,保证人员齐全。
3、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甲方将扣除乙方千分之二/每日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第七条,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百分之三十的货款作为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业务代表:
乙方单位盖章:
账号:
开户行:
行号:
签订日期: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号: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约地:
第一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合作、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 装饰工程 需要向乙方订购石材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严格履行:
一、合同标的
1.1 货物名称:石材 。
1.2 本合同暂定总价为元,货物品种、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合同金额、定价说明:见合同第二部分:合同价款。
二、 产品执行质量标准
2.1 石材的技术、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2.2 石材品质、颜色、加工质量等必须同时符合需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的要求和业主确认的样板要求,符合上述技术标准。颜色应均匀一致,无明显的色差出现;石材尺寸按优等品要求。
三、 交货日期及批量规定
3.1 合同交货期时间约定:在满足以下条件后开始按甲方要求顺序交货:
3.1.1 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字、盖公章;
3.1.2 乙方公司财务收到甲方的合同预付款;
3.1.3 甲方提供经乙方工厂确认的不可变更的尺寸订单或加工图纸之日计算。
3.2 交货时间约定:乙方按甲方书面通知交货。
四、 交货地点、运输费用、送货签收
4.1 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4.2 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4.3 乙方按照甲方指定地点组织送货,货到签收由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并盖甲方项目部章(如装箱单有多页,须在每一页均盖章),具体收货人姓名以及联系方式如下:
交货地点: 宝鹰项目部。
甲方指定收货人: 联系方式:
五、 付款及结算
5.1 预付款:
5.1.1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预付款,甲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5.1.2 预付款在第一批货款结算中扣回,如第一批货款甲方未扣完前期预付款,可在下批货款中继续扣回,依此类推
5.2 进度款支付:按批结算并支付。即甲方每次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当批结算货款的80%(含预付款);
5.3 在进度款结算周期内,乙方须保证继续供应甲方货物,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暂停发货,否则因此对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5.4 结算:货款结算金额方式为甲方实际验收合格品数量乘以对应的合同单价而得,甲方结算完毕在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六、 到货验收标准
6.1 资料:乙方需随货提供送货签收单、石材装箱清单、当批石材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加盖乙方质检专用章,乙方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6.2 乙方每批货到甲方工地后,由甲乙双方共同验货,检查产品规格、数量、外观,由甲方指定收货人员按照合同第四条约定签收;
6.3 如甲方单方开箱验货发现破损或数量不符,应保留箱内破损照片并立即通知乙方派员现场协商解决。若甲方未保留箱内破损照片及实物或未通知乙方,则视为开箱验收合格;若乙方接通知后未在两个工作日内赴现场或书面回复意见,则视为乙方默认;
6.4 石材安装后若业主验收时发现存在明显色差或不能认可的质量缺陷,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国标要求,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同数量的合格石材及由此产生的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实际损失;
6.5 验收不合格品,经乙方核实后七天内补回相同数量的合格产品。如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赔偿由此产生的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实际损失;
6.6 石材乃天然产品,对于石材颜色、花纹等存在的差异的接受程度以该工程业主方意见为准,即安装验收通过为最终结论。
七、 质量保证期及质量问题责任
质保期内质量责任:在质保期内,如出现因产品自身的原因出现的一切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合格品外,还须承担甲方因更换石材造成的相关措施费及人工费。
八、 包装、标识:
8.1为了保证产品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要求采用坚固木箱包装,每箱产品上订有箱卡,标明箱内石材的规格、尺寸、数量等。包装箱上应标明“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标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8.2 由于产品包装不善或运输途中导致产品失缺或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8.3 包装时石材光面相对,每一块石材上须标明按照甲方图纸加工对应的编号、规格。
九、双方责任
9.1 甲方所承担的责任:
9.1.1 根据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材料款;
9.1.2 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材料进场计划。
9.2 乙方所承担的责任:
9.2.1 按照合同规定的材料产地、材料规格、品种、型号等按质按时供应到甲方工地;
9.2.2 按照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并会同其他责任方进行验货;
9.2.3 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加工,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石材无条件更换;
9.2.4 所供每片石材应做好编号,每批货物应随车交付出厂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产地证及规范所要求的相关资料或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
9.2.5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施工图纸出石材加工图、对石材进行编号,石材编码须及时提供甲方,乙方保证所供石材的颜色、纹路一致。
十、 违约责任
10.1 乙方逾期交货: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要求及时供货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迟交货一天,每天须向甲方支付该批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10.2 若乙方延期交货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10.3 乙方须保证按照甲方提供的下单交货计划配套供应石材,每批次交货的符合率和准确率须达到100%以上,若不能做到,按照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0.3.1 若乙方送货的品种、规格非甲方计划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10.3.2 若乙方送货的品种、规格超出甲方当次计划范围,超出部分甲方不予认可,并不结算货款;
10.3.3 若因乙方供货不满足甲方交货计划且在5天内未供到位,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供此批货的付款相应延期。
10.4 若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延迟付款超过一周,则每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该批货款千分之一的罚息。
10.5 乙方不得将合同订货转包给第三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索赔转包货物在本合同中30%的违约金,以及其他全部损失。
10.6 产品质量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第六条规定执行。
10.7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或延期付款均可免责。
十一、 合同纠纷的解决
若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约地的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其他事项
12.1 甲方出具的加工图纸、计划单,乙方出具的与产品质量相关的证明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3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2.4 甲乙双方应保证所从事的与本合同有关商务活动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12.5 本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履行完本合同条款时自动失效。
第二部分 合同价款
一、本工程主要使用石材的名称、配置、型号、数量、单价、合同金额确定如下:
二、有关定价的说明:
1. 合同综合单价为:含石材材料费、各种规格板加工费、抛光、倒角、磨边、打背栓孔、开缺口、六面涂保护液、运输等费用后的固定包死价格,合同有效期内,任何情况不予调整;
2. 面积计算: 按验收合格成品净面积计算;
3. 以上价格包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价格,运输费用及途中保险由乙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