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设备采购合同范文(精选25篇)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合同标的
1.1 乙方向甲方提供 成套设备 套( );乙方负责提供所供成套设备的随机配件、特殊工具及调试配件。1.2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设计、安装、调试、生产操作和系统维护等所需的技术资料。
1.3 乙方负责所供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提供现场服务和相关培训。
1.4 上述具体信息详见技术协议。
2. 合同价格
2.1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元整),该价格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原材料价格和其他因素的影响而改变。
2.2上述价格已包含了设备价格、备品备件价格、技术资料费、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税费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 支付方式
3.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元整);
3.2设备到场安装并最终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合同全额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一周内再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60%, 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元整);
3.3 合同余款10%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后一周内付清。
3.4 甲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应事先得到甲方的认可。
4. 交货及清点
4.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并在发货前(1)日书面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方可发货。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交货时间作出调整,但是必须提前(1)日书面通知乙方,且延期不得超过(3)天。乙方应于到货后(3)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甲方的验收。
4.2 交货地点: 甲方所在工厂内
4.3 运输方式: 汽车 ,甲方负责卸货。对于大型设备,甲方应无偿提供卸货车辆、工具的协助。
4.4 设备的所有权自交付之后转移,设备损毁灭失的风险在交付前由乙方承担,交付后由甲方承担。
4.5产品合格证、维修使用说明、质量保证书、技术资料等文件资料由乙方在交付设备的时候一同交付,或者在交货期满前交付,技术协议对另有约定的,按技术协议的约定执行。
4.6乙方须在发货前(3)日用传真或者特快专递的方式向甲方提供详细的货物装箱清单及预计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同时派有关人员到交货地点协助设备清点。
4.7设备到货后甲乙双方应根据装箱单所列项目对实际运到合同设备进行清点核对,如发现合同设备与装箱单不一致项目将被认定为乙方缺少、丢失或者过量供货,该双方清点过程作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4.8如不能在设备交付时开箱,甲方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开箱的时间,乙方应准时派人参加开箱检验,如果在开箱检验时发现的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合同设备的缺少、丢失和损坏,双方应做好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乙方应在(10)日之内对发现的缺少、丢失和损坏部分进行维修、替换或补充并尽快送达现场。如乙方未及时派人参加开箱检验,甲方有权单独开箱,检验记录对双方有效。
5. 包装和运输标记
5.1乙方交付的所有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设备承运部门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以确保合同货物安全、无损的运抵现场。
5.2包装应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乙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
5.3乙方根据合同设备不同的形状及特性进行包装,并采取防潮、防雨、防霉、防锈、防腐蚀和防震保护措施,以适应远途海上、陆上运输条件和大量的吊装、卸货以及长期露天堆放的需要,从而防止雨雪、受潮、生锈、腐蚀、受振以及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约定交货地点。设备包装前,乙方负责按照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义务,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5.4乙方在每件包装箱(如有)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标准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产品工号; (2)目的站;
(3)收货人名称; (4)设备及部件名称、机组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mm表示);
(8)生产厂家; (9)生产日期
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量及起吊位置,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并标有适当的习惯用符号和直观标记。
5.5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撑或垫木。
6. 安装、调试和验收
6.1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有关的技术指导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6.2乙方派出的技术人员必须是精通合同设备性能的、具有足够专业知识结构和工作经验的、完全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对现场出现的相关问题及时作出正确处理、具有良好的协调和协作精神、身体健康的合格人员。一旦发现乙方技术人员不合格,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的要求,乙方必须在接到更换通知后一周之内更换合格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服务。
6.3乙方须要求派出的技术人员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工作安排,甲方可提供乙方技术人员在甲方提供服务期间通信、食宿的方便,但是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有义务为其技术人员在服务期间购买保险,支付工资、福利和津贴,如期间发生意外导致其技术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
6.4本合同安装调试的具体内容按照《技术协议》的要求进行,如乙方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某一部件、零件是设备正常运行必不可缺的,但是该部件、或零件没有包含在本合同的供货范围中,乙方有义务免费提供该部件或零件,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6.5本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甲乙双方将共同参加对合同设备的验收,设备能够正常运行、符合《技术协议》设定的各项参数的,甲方将签发验收合格证明;如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者不符合《技术协议》设定的各项参数的,乙方应及时排查故障原因,并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内完成调整或修复,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调整修复情况组织第二次验收,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按照本合同第8条执行。
6.5 无论设备是否经过第二次验收,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内使设备验收合格的,均应按照本合同第8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6 乙方有义务提供免费的技术培训,使甲方人员掌握合同设备的使用和操作方法。
6.7 甲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并不免除乙方在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内的义务。
7. 质量保证
7.1乙方应保证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行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令甲方满意的性能。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7.2如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尽快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2)日内派人赶赴甲方处理,即使该质量问题是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也有义务在前述期限内派人处理,但是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能及时派人处理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选择第三方提供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7.3 如因乙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停产停工等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该赔偿。
8. 索赔
8.1 乙方有义务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内交付本合同设备、备品备件、技术资料以及使本合同设备通过甲方验收。
8.2 除非甲方要求推迟交货期或者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逾期交付本合同设备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
(1)逾期交付1—2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设备金额的(0.5)%;
(2)逾期交付3—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设备金额的(1)%;
(3)逾期交付5周及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设备金额的(1.5)%;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合同设备逾期交付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合同设备总价的(5)%,乙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乙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8.3 由于确属乙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交付相关技术资料时,则每迟交一周,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8.4乙方技术人员逾期提供安装调试服务或者经安装调试后未能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则每延误一周,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该违约金的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
8.5 如合同设备经第二次验收后仍未合格,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设备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设备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设备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相关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相关直接费用。
9. 合同变更、修改和终止
9.1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由建议方书面通知对方,如该项修改会对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有重大影响时,由乙方提出影响合同价格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甲方认可后签署补充协议。
9.2 如果乙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甲方将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7)日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得不到修正,甲方将保留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的权利。对于这种终止,甲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乙方负担。如果乙方的违约行为本合同其它条款有明确约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9.3如果甲方行使终止权利,甲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终止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乙方的终止部分款项索回。
9.4如果乙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甲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10. 保险
10.1乙方须对合同设备,根据水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以甲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总价110%的运输相关险,保险区段为乙方发货地点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场地的合同交货地点为止。
11. 税费
11.1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乙方应该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11.2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乙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所有税费(包括保险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乙方承担。
11.3乙方向甲方提供含17%增值税的专用发票。
12. 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是合同生效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抗拒的社会和自然事件,包括,严重的自然灾害,战争、叛乱、破坏、动乱等等。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义务执行时,则延迟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价格。
12.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和电报通知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12.3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13. 知识产权和保密义务
13.1乙方应保证不因所供合同设备而引起的任何第三方对甲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发生这类事件,乙方应全部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关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13.2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甲方的任何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参数等只用于本合同的执行,此外不得擅自使用或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否则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14.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4.1 本合同以及由于本合同产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发生,双方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 其他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至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15.2 《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冲突,以《技术协议》为准。
15.3本合同生效后,所有甲乙双方达成的修订、变更和补充协议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与甲乙双方往来的函件(包括但不限于特快专递、挂号信、平信、传真、邮件)共同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5.4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
卖方:
鉴于买方向卖方采购货物(简称“货物”),且卖方同意向买方供应货物及服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 合同标的卖方根据合同和订购单供应货物,货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及技术要求等详见附件1《订购单》。
2. 合同价格和货款支付
2.1合同价格包含卖方将货物运抵交付地点并履行完其他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2.2货款支付(可选择以下方式支付,选择后直接在电子版中将另一种支付方式删除)
(1)买方收货验收合格(如需安装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卖方凭订购单、收货单(如需安装的,应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买方申请办理货款支付手续,买方应于货款支付手续办理完毕后 日内向卖方支付货款 元(大写: ),剩余 元(大写: )做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 日内支付给卖方(无息)。
(2)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第一期货款 元(大写: );买方收货验收合格(如需安装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卖方凭订购单、收货单(如需安装的,应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买方申请办理货款支付手续,买方应于货款支付手续办理完毕后 日内向卖方支付货款 元(大写: );剩余 元(大写: )做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 日内支付给卖方(无息)。
2.3买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卖方应支付给买方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损失赔偿、违约金等)。
2.4买方应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卖方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3. 交货和包装
3.1卖方应按订购单交付货物并负责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货物的收货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订购单。交货后,由买方指定收货人签字的收货凭证(如需安转调试的应以收货凭证和验收合格单)作为交货完毕的依据。卖方应将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证、保修卡、说明书等)随货物提交买方,否则视同延迟交货。
3.2卖方负责货物运输、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货物交付前的一切毁损灭失、质量和安全风险责任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尽快对丢失的货物补充供货、修理和/或更换损坏的货物,并承担因补充、修理、更换损坏的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3.3货物的包装应符合相关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且满足运输、装卸、防潮、防震、防碎等包装要求,以便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交货地点。卖方应在货物铭牌上标注卖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 验收与安装
4.1买方应当在收货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包装是否完好,验收完毕后向卖方出具签字收货单作为最终收货凭证。需要安装调试的,卖方和买方应在货物安装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验收安装调试是否合格,验收完毕后买方向卖方出具签字验收合格单作为最终收货凭证。货物通过验收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货物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4.2买方验收后对数量有异议的,应及时提出;对质量和其他事项有异议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卖方在知悉或应当知悉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4.3安装过程中,由于卖方原因需要进行检查、修理或更换的,卖方应承担由此所需的全部费用。卖方对货物缺陷的处理不能达到合同要求,买方有权退货。安装过程中卖方处理缺陷超过买方要求期限的,应按延迟交货赔偿。
5. 质量保证
5.1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货物,并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卖方承诺和货物原厂制造商对本合同货物及服务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5.2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买方有权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符合质量标准的,本采购合同继续履行,鉴定费由买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卖方应当无条件按订购单更换货物或退还货物价款,并赔偿买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鉴定费由卖方承担,同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5.3质量保证期从验收合格(如需安装,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合同货物出现缺陷影响使用的,经维修或更换后的货物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5.4从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之日,如发现货物有缺陷,买方有权选择以下一种或几种补救措施:
5.4.1修理
卖方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含返厂维修)并承担费用,修理应在 日以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修理的货物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更换、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或解除合同。
5.4.2更换
卖方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承担费用,更换应在 日以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更换的货物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或解除合同。
5.4.3退货
买方将有缺陷的货物退还卖方,卖方负责将被退还的货物拆卸运出安装现场并应退还已收取的该货物的货款及承担买方购买替代品的差价等费用。所有款项的返还应当在买方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10日以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卖方应当按照“返还款项金额×0.5‰×逾期退款天数”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5.4.4向第三方采购
买方有权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由此发生的差价、增加的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
5.5买方选择以上任何补救措施均不减轻或免除卖方依据合同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因货物潜在性缺陷造成损坏的,无论在质量保证期内或者质量保证期外卖方对消除潜在性缺陷均应承担责任和费用并赔偿买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6. 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合同货物应免费提供上门服务。上门服务的响应时间为接到通知后 小时以内。联系人员姓名: 电话号码: 。
7. 违约责任
7.1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7.2卖方违反合同、订购单约定迟延交货的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履行修理、更换等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额5‰向买方支付迟延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7.3卖方不履行本合同、订购单义务或者履行本合同、订购单的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7.4标的物在质量保证期内,经两次更换,仍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买方正常使用要求,买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卖方应返还相应的合同价款,并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约定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
9.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买方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由卖方承担。本合同所记载的地址作为双方通知或其他文件的送达地址,通知等文件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10. 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需方/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机电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序号
产品名称及牌号或商标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是全新的,并且采用卖方最新设计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在供货时附出厂说明书、合格证,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设备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保质期 2 年。。
2、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3、产品的风险自发货之日起转移至买方,但产品的所有权自买方付清所有款项之日起转移至买方,在买方付钱所有款项之前,本合同所述的产品的所有权归卖方。
四、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3、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除应承担本协议第八条的违约责任外,还自愿承担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法院诉讼费等。
五、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的,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罴郏?合搅硇薪崴恪?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
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清点大件,检查样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但如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管理行政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
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出卖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买方(甲方):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__《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
(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_________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_________。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
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_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采购方(下简称“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下简称“乙方”)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采购________________设备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望双方遵照执行。
一、货物清单
如甲方要修改或变更货物清单的,必须提前______月通知乙方。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包括合同货物的物料购置、设计、制作、运输、包装、检验、纳税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甲方不须另付任何费用。
三、技术要求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及出厂标准,并负责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安装安全,使用后工作正常,并按出厂规定和投标承诺提供质量保证。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
乙方负责将货物直接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数量、型号规格为包装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货物至交货地点前的运输、保管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包装标准
由乙方负责合同货物的包装。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具备供方提供的说明书或产品介绍中所列的全部功能及技术参数。
2、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外观、调试性能、技术参数情况、各种说明资料、合格证明等。
七、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所有随机配件、附件、使用说明书、交货清单等。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
协议乙方提供采购申报表、协议成交通知书(附采购明细表)、合同、验收证明、发票等材料原件,交由甲方公司核对无误后,送采购办办理付款相关手续(每个月结束后_____天内办理)。
九、售后服务承诺
乙方应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及各项承诺。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超过______天以上,______天以内未交货的,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
4、乙方超过交货时间______天仍未能交付货物的,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就购买_________项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价格
1、设备总价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2、总价中包括设备金额、包装、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相关材料费、调试费、软件费、检验费及培训所需费用及税金。
3、本合同总金额不得做任何变更与调整。
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四、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设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乙方为甲方培训结束、甲方无疑问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__%货款。
五、交货、包装与验收
1、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的地点。
2、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
3、乙方将货物一次运至交货地点。并于到货前_______小时将到货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5、设备由乙方负责送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车。
6、设备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甲方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损坏做出记录,乙方应认可并负责解决。
7、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及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最终验收在此之后进行。如设备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应退货,退还甲方所有金额。
8、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
六、产品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材料及零部件均为全新未用过的。以确保产品质量,设备须经技术检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才能出厂。
2、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
3、设备投入正常运行后,乙方应定期回访使用方。
4、乙方应在附件中明确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范围、方式、收费标准等,并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七、责任与义务
1、在设备安装调试时,如乙方提出,甲方应为乙方人员的'饮食提供方便,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货,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金额计¥_________元计算。
2、甲方延期付款时(正当拒付除外)。应向乙方支付延付款数额的延期违约金,每日按延期付款额的_______%金额计算,支付款办理期为_______个工作日。
3、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违约责任规定。
九、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给与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
1、甲乙双方若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和平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2、本合同履约地为_________,若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_________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十一、免责条款
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商定,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执_______份,乙执_______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________学校有关规定和项目谈判要求以及乙方的报价等,为了更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
一、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
二、所供品种、规格/型号、材质、数量、价格见附表。
三、合同履行保证金:乙方投标保证金自供货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待合同顺利履行完成后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四、交货地点:
五、供货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六、产品质量及包装标准: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与投标所提供的样品质量一致。
七、运输方式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运费及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八、供货验收: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进行供货,由甲方组织相关单位对设备在质量、规格、材质等方面进行供货验收,并签字确认。
九、付款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_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款_______%,剩余________%在质保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同时,在结付账款时要求乙方提供以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
2、供货验收单;
3、采购合同;
4、正规统一的税务发票。
十、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采购要求及国家标准对乙方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要求乙方在确认供货合同签订及供货安装过程中,若市场价格出现变动,供货价格保持原价格不变;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外形感观等与乙方投标时所报规格、品牌、材质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退、换,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合同履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收归甲方所有(履行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或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
(1)乙方违反甲方采购要求,并受到使用单位投诉达到3次以上;
(2)乙方超过合同规定价格,收取额外费用者;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向甲方交货或超过约定时间三天以上交货者;
(4)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在甲方同意其纠正的,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能纠正者。
5、在乙方完成合同所有条款的情况下,甲方应如期支付货款给乙方。
6、甲方若不能按时付款,超过约定付款时间________个工作日,乙方有权收回向甲方售出的设备。
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
2、在具体供货履行时,乙方须按照要求的供货期限、交货地点供货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3、乙方所供应的设备均应有合格证书或出厂检测报告,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甲方的采购要求;
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设备质量、规格、材质和品牌应与乙方投标时报价表所填报的一致;
5、乙方因保证所供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
6、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供货期限、交货地点和品种数量、质量、规格供货;
7、若所供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
8、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做到诚实守信。
9、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售后服务:
1、乙方所供设备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满后乙方需同甲方商议并签订售后服务协议。
2、乙方所供设备在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小时内响应,___________小时到达现场,__________小时内完成更换,并承担调换的费用;如乙方两次调换仍不能达到质量标准和甲方的使用要求,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乙方须指派人定期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十三、合同生效:
1、供需双方对本合同条款都已充分理解并无任何疑义。
2、本合同经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可以予以解除:
1、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应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的是由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解决,根据合同约定的情形守约方可以通知对方合同终止履行;
5、乙方向甲方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6、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十五、争议解决办法:
1、因供货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2、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申请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六、补充条款:
十七、其它: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由甲方执__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时间:
1.卖方总责任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加工系统,为成套设备生产线。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该成套设备生产线是符合下述要求的:
1.1该生产线生产能力不低于,除卖方设备说明书载明的维修时间外,可连续运转,使年生产能力不低于。卖方保证设备是运用卖方最新技术的全套设备
1.2生产的产品规格应为标准尺寸并符合双方对产品的要求
1.3卖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使设备达到规定生产能力的试生产。具体规定依照本附件第2款
1.4卖方向买方提供操作,维修工作人员培训,并提供相应培训教材及手册具体规定依照本附件第3款
1.5卖方所提供的设备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选材,制造以及检验和实验。卖方向买方提供质量证书以确保所生产设备符合国家标准
1.6卖方应对其供应的设备和材料进行检验;质量合格证,检验和试验记录应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并将这些文件提供给买方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
1.7卖方得向买方提交根据具体要求制订的生产及安装布置图和土建要求
2安装、调试、试运行
2.1在买方根据卖方要求准备好场地的条件下,卖方在设备运抵买方生产现场一周内,应开始设备的安装、调试
2.2卖方安装调试时间不应长于30个工作日
2.3生产线验收的标准是连续三天生产每天连续生产个小时,买方负责提供原料。试运行时间不应迟于20xx年月日2.4卖方在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成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只要符合本合同第2.3款的要求,买方应予以认可
2.5设备未按照约定通过买方认可,每迟延一天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天仍未验收合格,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立即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经济损失。
2.6买方应为卖方安装、调试、达产提供支持,包括适时准备好安装人员、场地、必要的设备和工具。买方须提供足够的人力在卖方的技术指导下参与设备的卸货和安装
3.人员培训
3.1卖方应在生产设备发远时随时发远全部设备的完整技术资料。卖方应在设备安装前向买方提交书面培训计划和培训教材,培训开始时间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能迟于安装,调试开始后3个工作日
3.2培训时间不应少于30个工作日,从设备安装之日起计算
3.3培训内容应包括设备的使用、操作;设备的保养、维护;生产线的调整等。培训应采取理论与实际操作结合的方式,卖方可对被培训人员进行考试,认可其是否合格
3.4培训人员数目包括:设备操作人员人;设备维修人员人;生产线调试人员人
3.5为了保证生产线设备正常运转,由卖方派专人在第一年跟踪生产线生产,为期6个月,不连续,自设备安装之日算起4费用
4.1卖方派出的安装、调试、培训及跟随生产人员在到达买方设备安装所在地之前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在到达买方设备安装所在地之后的食、宿、本地交通费用由买方承担,按买方标准计算
5备品备件
5.1备品备件清单须满足生产线年生产所需。该备品备件包含在成套设备生产线价格之内,买方若追加备品备件订货,双方将别在补充合同中规定
5.2卖方自工厂设备交接验收后年内,根据买方需要,以优惠的条件供应买方本合同所涵盖的生产线所需的一切设备及备品备件,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5.3卖方同意,在买方紧急需要时,自接到买方订货通知到发货不应超过小时,并以前款优惠价格供货
6.1买方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货款;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毕,经买方认可一周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货款;设备正常运行天,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买方向卖方付合同总额%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6.2卖方应在收到收到买方第一批货款后天内,完成设备的交货。卖方负责货物包装、运输及保险
6.3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起天,如发现品质或数量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时,包括属于保险公司或运输公司责任,买方有权要求换货或索赔及所有因换货及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费、换货的费用、仓储及装卸费,由卖方负担6.4延迟交货及罚金:卖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只有在卖方同意根据双方协商扣除罚金的条件下,买方同意延迟交货。罚金为每7天罚合同总金额的0.5%,不足7天按7天计,但赔付不超过有关货物金额的5%,如卖方交货晚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10周,买方有权取消本合同,而卖方仍应毫不延迟地如上所述向买方交付罚金
甲方:(收货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 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概括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价款结算与支付 _______________ _______
第三条 技术资料
合同生效后 天内,供方应将有关设备(材料)的技术资料(如样本,安装工艺图、电气原理图、操作手册、维修指南等)免费提供给需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机提供。还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范及内容: ______
第四条 包装
4.1设备(材料)包装应按国家标准或部(专业)标准规定执行。由于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4.3包装箱应有明显的包装编号和起吊部位标志,组装件应有明显的组对标志。
第五条 交货
5.1合同交货期应以招标文件中的交货期为准,实际交货时间,以最后一批货物到达指定到货地点为准。
5.2供货方安排运输。
5.3供方发货后 小时内,应将该设备(材料)合同号、设备名称、件数、总重量、总体积(立方米)、运单号、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电报或电传通知需方,以便做好接货工作。
第六条 检验
6.1设备(材料)运达到货地点后,需方负责清点接货。如因包装不当造成设备质量下降或破损、缺件等,供方承担质量责任。如运输部门造成的破损、缺件等事故,由供方为主出面协调处理,需方协助解决。
6.2设备(材料)全部到达现场后,供方应按需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进行开箱检验。如供方不能按时到达现场,又无函电通知时,需方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质量损坏情况做出记录,供方应认可并负责处理。
第七条 保险
货物装运后由供方办理保险,其费用由 方支付。
第八条 质量
8.1供方应严格按照制造图纸、技术要求和国家、部(专业)有关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并且完全复核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保证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8.2供方保证设备(材料)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8.3对设备(材料)质量应按国家和部(专业)颁布的质量标准或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设备(材料)安装后,供方负责调试工作,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最终验收工作。
8.4在设备(材料)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如因需方使用不当和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供方应配合解决,但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九条 现场服务
9.1设备(材料)在安装调试阶段,根据需方要求,供方应及时派出现场服务人员处理有关设备(材料)质量问题。
9.2需方应给予供方现场服务人员提供食宿条件,费用供方自理。
第十条 索赔
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由于制造、工艺或材料缺陷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______日内(以电报日期为准)给予答复,如果供方对需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供方应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如逾期不予答复和处理,则视为上述索赔已被接受。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供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时,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他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供方应向需方付延期违约金,每天按 元计收,但最高限度为 %。
11.2需方逾期付款时(正当拒付,供方同意延期付款时除外),应向供方支付延期违约金,每天按 元计收,但最高限度为 %。
11.3设备错发到货地点时,由供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有关费用。
11.4由于需方填错到货地点或临时改变运输方案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责。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2.1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不得解除和无效变更。若因国家计划改变,或设计变更确需解除或变更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 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12.2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提出方负责。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即行生效。
13.2合同生效后,供需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合同,如出现问题应按照《经济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13.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方式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4本合同正本 份,副本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
收货方(盖章):___________ 供货方(盖章):________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需方: 甘肃亚盛黄花分公司(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 山东潍坊仓瑞粮种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合同额: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2.1 交(提)货时间: x年8月13日 。
2.2 交(提)货地点: 甘肃省玉门市国营黄花农场 。
2.4 本合同项下的设备由供方送至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经双方代表对机械设备技术参数进行审核与确认,并组织试车、验收工作,并进行书面确认。
三、运输、包装及卸货:
3.1 供方应自行准备符合本合同所供机械设备特性要求的运输工具将其运到需方指定地点,指定定点暂定为 玉门市国营黄花农场;
3.2 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由供方全部承担。
3.3 设备的运输及运输费用由
四、质量要求和配置
4.1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的质保期为 1 年。
4.2 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均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
4.3 在所供机械设备运送到指定地点之前,供方必须保证所供机械设备标有型号及参数的铭牌或钢印标识并向需方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
4.4 机械设备配置详见本合同文件“附件技术要求”内容,否则需方可拒绝接货并视为供方违约。
五、售后服务
5.1 供方应免费提供其所售机械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培训、日常保养等相关服务。
5.2 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免费提供质量缺陷机械设备的维修、更换等服务。只要需方提出书面要求或提供损坏部位的相关图片资料,供方必须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负担机械设备维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供方应指派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费用由供方承担。
5.3 质量保证期后,供方仍应承担售后服务。只要需方提出要求,供方应提供相应服务,以达到需方满意,相应费用由需方承担。
六、验收:
6.1 出厂前的检验和验收:供方应在生产、加工或制造地点按本合同要求的标准进行质量检验。
6.2 到场后的验收:供方承担机械设备在卸至交货地前即已存在的缺陷的任何责任。
七、付款方式:
7.1 合同签订后,需方支付合同中每台1万元的定金,即4万元。
7.2 机械设备在需方指定地点交接后,需方先垫付运费,验收合格后需方支付剩余款。
八、违约责任:
8.1逾期供货或者延期付款的,违约方除需继续履行供货或者付款义务外,还应按当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守约方支付逾期利息,并支付合同款项2%的违约金。
九、解决纠纷方式:
9.1本合同如产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双方其它约定事项:
10.1 需方以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
10.2 供方须向需方提供足额正规报账发票。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该合同一式 3 份,需方执 2 份,供方执 1份。
需 方: 供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检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买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就购买脱硫塔配套设备项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及数量
单位:万元
二、合同价格
设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本合同总金额不得做任何变更与调整。
三、交货与验收
1.设备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 由乙方进行安装调试。
2.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及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最终验收在此之后进行。如设备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应退货,退还甲方所有金额。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货物验收合格,调试运转正常,首付22万,剩余款项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五、产品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操作及维修人员。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甲方延期付款时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违约责任规定处理。
七、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如乙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合同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若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和平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甲方(需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供方):
联系方式:
地址:
根据《_____》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项目
1、合同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负责合同货物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保修及相关税费。
二、合同总价
1、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即rmb____________。
2、该合同总金额是采购设备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与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三、技术要求
1、乙方所提供所有设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2、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所有货物、工程及服务不得侵犯第三方版权、专利、税费等。
四、合同货物包装、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1、合同货物的包装
(1)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
(2)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期限较短者执行,若无规定,则不多于_______日。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测试验收
(1)初步验收:在到货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对货物配件进行初步验收,但验收结果_____甲方对货物质量的验收结论。
(2)质量验收:在乙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质量验收,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通知_______日内派员参加验收,不派员参加验收,视为认可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表》;不合格的,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
(3)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系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后延。
(4)如果合同货物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乙方应于_______日内安排更换,以保证合同货物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进行良好保护。
(5)要求对全部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进行验收。
(6)开箱后,乙方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乙方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登记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乙方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设备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
(8)如机检或系统测试中发现设备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标书和合同要求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设备使用单位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
(9)整体验收。指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总项目的总体调试和验收要求,在设备安装完成后,由设备使用单位对所有采购的产品进行相应的联机测试和性能测试,然后双方对整个项目总体共同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表。采购的服务类项目比照执行。
4、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权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此提出起诉,乙方负责与之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损失。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本合同项下所有设备(包括配件)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未曾使用过的原厂正品。
2、质量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及相关国家标准中最有利于甲方的条款执行,如无规定,不能少于_______年。保修期按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并签署《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之日起计算。
3、为了保证设备正常服务,设备故障报修响应时间为:30分钟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如遇紧急情况,24小时之内不能排除设备故障,乙方需向客户提供与发生故障产品性能类似的替代备用产品,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1)甲方未按乙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使用而导致货物故障、损坏;
(2)甲方擅自改装货物;
(3)甲方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
5、乙方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在保修期内,中标人须有可随时上门进行维修及检测的工程师。
8、乙方必须提供设备扩容、升级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
9、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供货物原厂家承诺的质量保证。
10、货物交付使用后以书面形式承诺维修服务,实行终身维护。
11、乙方应于验收后10日内向使用方提供项目各项详细验收报告、技术文档的归纳、整理、提交,并提供完整的软、硬件技术资料。
12、技术文件:包括验收报告、技术文档、完整的货物资料。
13、建立质量跟踪档案,对甲方进行每月一次的定期回访(电话或现场),以保证货物正常_____运行。
14、如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青岛市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或有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同时按本合同中注明违约责任处理。
15、乙方为甲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六、付款方式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剩余_______%余款(以财政实际拨付时间为准)。
七、技术服务
1、乙方应派技术服务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进度执行,再配合甲方及有关单位,共同做好合同执行工作。
八、违约与处罚
1、乙方未能按时供货,每拖延_______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验收未通过,视同乙方未供货。
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此出现货物缺损或灭失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
4、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货物,则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
九、合同终止
如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改正通知书后10日内仍未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十、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则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十一、其他
1、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诺等等法律资料均是本合同有效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用补充合同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经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_________省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和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见证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关于_________省政府采购_________号_________省_________大屏幕彩电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及其前附表
(2)乙方的投标报价单、服务承诺和投标澄清材料
(3)资格证明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设备及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台。
4.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分项价格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5.付款条件
本合同设备的付款条件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6.交货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设备的交付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十天内;交货地点为_______省______县(市、区)______主管部门指定地点。
7.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所涉及的设备在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由甲方与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本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见证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签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签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见证方(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签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1.付款
2.在乙方向见证方开具中标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金额______%的履约保函并向见证方缴纳政府采购合同金额______%的履约保证金后,甲方向中标人预付合同金额的______%;2.乙方的货物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初验后,甲方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3.乙方的货物经甲方授权的县(市、区)____________部门验收合格,项目集成验收完毕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
3.履约保函及履约保证
4.甲方完全履行合同,见证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退还甲方履约保函;2.甲方完全履行合同,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后,由见证方向乙方退还合同金额______%的履约保证金(不含利息)3.甲方完全履行合同,项目验收合格三年后,由见证方向乙方退还合同金额______%的履约保证金(不含利息)
5.其他
如履约保函和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单位非乙方的,以及货款的接收单位非乙方的,中标人必须和代其交纳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单位以及货款的接收单位签订协议,双方在本项目中承担连带责任,此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条款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具体采购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大屏幕彩电、备件、工具、手册、技术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
(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须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所有辅助服务,比如运输、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4)“甲方”系指_________。
(5)“乙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_________公司。
(6)“使用单位”系指_________。
(7)“见证方”系指负责_________省_________招标的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
2.技术规格和标准
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及规范。如有不符合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一旦出现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全部责任。
4.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相应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使用方指定场所。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标识。
5.采购程序
(1)合同签定后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具体的采购数量、设备配置和交货地点,由乙方直接供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和提供服务至使用单位。
(2)货物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乙方提供相应单据及使用单位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汇总后,交由甲方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6.伴随服务
除服务承诺外,如甲方要求,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
(2)在乙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的货物进行保养、维护,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3)在交货现场就货物的启动、运行、维护对甲方指定的人员进行培训。
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货物价格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7.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最近生产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的原装合格正品。乙方应保证货物经过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周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生产厂家或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2)根据当地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内在质量、性能或规格型号与投标文件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索赔通知。
(3)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检验
(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性能、质量(包括货物的外观)和数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
(2)目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将在乙方交货后及时组织验收。乙方同意货物的外观、数量、规格型号由县级教育主管单位的职能部门负责验收,货物规格型号、配置、性能、质量及完好情况由系统集成施工单位负责验收。
如果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质量、数量、价格与投标文件相符,并且乙方提供了教育主管部门及系统集成施工单位的验收合格证明,甲方应及时办理货款支付给乙方;如果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质量、数量与投标文件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使用单位有权拒绝签署验收合格意见,甲方并可报请本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查。
(3)验收不合格的货物,乙方应在服务承诺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到位、并保证验收合格,逾期按交货延误处理。
9.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2)根据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3)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4)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用单位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乙方必须按甲方所能接受的数额,降低货物的价格;
(5)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和/或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使用单位及甲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和/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6)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10.乙方交货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中注明的或约定的交货期交货和提供服务,并交付使用单位验收使用(符合本合同第12条规定的除外)。
(2)如果乙方交货延误,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乙方被甲方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被甲方加收误期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11.1条规定对乙方进行制裁的权力。
11.误期赔偿
除合同条款第12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每天计收0.2%合同总额,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误期货物或总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2.不可抗力
(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0条、11条和18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将不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使用单位。除甲方和使用单位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60天以上时,甲方、使用单位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3.税费
货物交付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前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14.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天内,应按照合同规定向江苏省采购中心提交金额为合同金额30%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有效期至XX年12月31日。
(2)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天内,通过国内的任何一家银行,向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_________银行_________支行,帐号:_________)。
(3)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形式为:银行本票、汇票、支票,与此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4)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5.仲裁
(1)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使用单位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省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后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
(2)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甲方和乙方均有约束力。
(4)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下列情况出现,在甲方和使用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并视乙方违约情况报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对乙方进行处罚:a、给予乙方通报批评b、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c、向为乙方提供履约保函的银行发出乙方违约通知书,要求银行无追索权地支付给见证方不超过合同总价30%的金额d、在1-3年内不与乙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3)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4)乙方因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仍不能满足合同的规定;
(5)乙方未能按招标文件基本服务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履行的;
(6)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7)在甲方根据上述第16.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7.破产中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中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8.转让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任何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应在甲方、乙方双方及见证方签字,并在乙方向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以中文书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见证方执二份。
(3)本合同签订后所发生具体采购方面的合同纠纷,由甲方与乙方自行处理。
(4)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见证方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____工程施工项目的气体、报警消防设备的购置及安装,配合消防部门对本批产品的验收并保证合格,工作交由乙方完成,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项目名称:_________合同段气体消防工程。
2、期限
2.1合同工期:合同工期依据甲方现场施工进度。
2.2验收日期:本施工点工程完成后,由乙方现场负责人确认该点的验收时间为起始时
间进行验收,并组织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工作验收,最终以消防部门对该批产品的验收为准。
2.3质保期限:自通车之日起一年。
3、合同价格
3.1本合同计价货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供方将按如下《合同清单》按质按量按时供货给需方:
注:以上报警及辅材部分按现场实际用量计价核算。
3.2本合同暂估总价是本工程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的交货价,即合同价款包括乙方履行全部
合同规定义务的价款和酬金,包括货价、运输费用、安装费用。因气体瓶重约400-500斤,且属高压设备,在恶劣和不熟悉的施工现场就装卸、倒运等需得到甲方的协调、支援。
4、付款方式
4.1合同签订后施工进场前15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指定账户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此项目的预付款。
4.2合同项目主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乙方合同总价款的85%,安装调试完成,经消防部门对该批产品验收合格后(甲方承诺2-3月内完成消防验收),甲方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10%的货款,乙方出具合同总价款的普通发票。留合同总价款5%的质保金,质保期到后无质量问题及维修责任无息退还。如十日内未能按约定支付各笔货款则按每日总合同款的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问题解决。
5、货物的更换、补充、调整与退货
5.1经验收,确属于乙方运输过程中损坏或少发的物品(以送货清单双方签字为准),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及时更换补充完整,调换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5.2乙方提供的产品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因质量原因出现损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返货并认同问题所在后及时负责调换;或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补货、增购、改装情况,甲方需自行采购或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代为采购(款到发货)。
5.3因业主、监理、甲方等采购方临时调整产品型号、规格,超出原合同图纸或要求时,甲乙双方应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在原合同单价上予以增加。
5.4甲方办理退货须保证货物的完整、无损坏,按照乙方提供的地址退货,并承担退货时产生的运费,损坏货物乙方将不予以退货,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数量送货所产生的退补货费用概予甲方无关。
6、双方责任与义务
6.1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
6.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工作面及安装时必要的配合工作,协调乙方施工现场的各班组、施工队伍关系,保障乙方的正常施工。
6.3乙方不负责气体灭火及电气线路的设计、施工及设备选型,均依据参照设计院及甲方提供的图纸,且不因图纸设计承担任何责任。
6.4乙方在本工程中安装的所有消防设备质量须全部合格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乙方作为单纯的设备供应商和安装施工方应接受甲方产品质量及施工验收,乙方不负责消
防验收,但应保证该批产品质量合格,并负责该批产品消防验收需要的相应的产品资料和施工说明等。
6.5乙方负责全部设备的运输、安装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的设备保管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存放。运输保管过程中设备的损失以及安装过程中的损坏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6.6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所有人员、设备的安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6.7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6.8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由乙方自理。
6.10乙方负责该工程质保期内的免费维护及维修工作,经检查属设备自身原因,所有费用乙方承担,因甲方人员操作不当造成损坏,乙方免费维修,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7、其他
7.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双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对双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7.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3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质保期到后自动失效。
7.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合同起草人:
《项目名称》《材料名称》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赤峰宏基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 《项目名称》《材料名称》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内容
a) 乙方是指经甲方许可的品牌的下属公司或机构,包括乙方授权的经销商; b) 甲方指定乙方为《项目名称》《材料名称》的定点供应商,甲方可根据在
建工程的需要选择乙方的产品;
c) 本协议中未包含的产品,或乙方产品不能满足甲方所施工项目的要求,
需方有权选购市场上其他公司的产品。
二、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价格等
包装、运输、保险、装卸、施工技术、安装技术指导和培训、检验、验收、样品、管理、利润、税金的等有关费用。还包括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价格详见附件1。
b) 调差原则:协议期内产品经甲、乙双方约定不予调整;
c) 乙方承诺给予甲方的在合作城市范围内的产品价格为最低价。
d) 乙方必须提供太原泰成艾久铸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柔性铸铁管、管件产品。
三、交货时间及供货周期
a) 具体供货时间由甲方采购工程师通知时间为准。
b) 乙方承诺甲方,材料的供货周期为自甲方通知之日起天(当天上
午12点之前通知算当天,12点以后通知进货从次日起算),且乙方应在货到前 1天通知甲方具体到货日期,以便甲方安排放货场地及其他事宜。 a) 《材料名称》为综合单价,为货到现场价格,包含人工、材料、机械、
四、交货地点:
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运卸至 甲方指定的地点。
五、 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a) 货物到工地后,必须完好无损;随货物进场必须带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备案证明等有关资料。
b) 甲方在到货后有权进行抽查,如果未达到有关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且之前所有货品均按照抽查结果进行重新计算,验收后由甲方现场接收人员出具验收单后移交,并以此验收单作为付款凭证。
c) 货物在交货验收合格前所有权不转移,灭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
1、产品质量标准:执行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本合同标的物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到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和参数,并保证:
⑴销售的产品不存在有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现实或潜在的危险。
⑵销售的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
⑶产品完整无损,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原装原厂的。
⑷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对数量进行调整后,乙方不得因此降低产品及服务质量,抬高产品单价。
否则,乙方应承担由于以上原因引起的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间接的损失。
3、乙方作为专业的产品供应商,负有在合同中明确标明产品规格型号的义务。否则,若出现因合同中产品规格型号不清导致甲乙双方出现意见分歧的现象,则乙方同意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型号提供产品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4、产品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甲方、监理方与乙方共同派员初步检验,若发现数量、外观有缺损或规格型号等不符合本合同之约定,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后7日内由乙方进行补足或更换,直至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由此造成交货延期或安装工期延误的,按延迟交货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若检验结果表明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无论该产品是否已被甲方接收,甲方都有权根据合同对乙方的产品进行退货,并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延期交货或安装工期延误的,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处理;超出约定数量的,甲方有权拒收。
5、交货同时乙方须同时提供贰份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产品说明书等(进口产品或产品中包含进口部件的还必须提供原产地证书、报关资料及商检证明)以及其他资料,如乙方没有提供质量合格证、保修证,甲方有权拒收。如因此造成交货时间延误,由乙方承担延期交货责任。
6、在其销售的标的物保修期内,如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甲方通知乙方后 日内乙方应负责解决。因此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7、产品的质保期 年。
8、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所有验收合格及确认,仅作为装运与付款依据,并不视为甲方对乙方产品质量的认可,在以后使用过程中,如甲方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或者乙方提供的产品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全部退货,因此发生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甲方违约金。
9、其他:无
七、变更处理方法
在甲方规定的交货时间前1天,甲方如需改变所订材料的规格、型号和数量及发货时间、到货时间,乙方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色彩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但不得就甲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按本条如下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包装标准或迟延交货1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逾期交货或甲方未按合同延期交货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逾期交货超过3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确定供货方,乙方应赔偿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的误工、误期损失,并
交纳合同材料设备总价的10%违约金;此外,甲方保留就乙方违反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卖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3、因为乙方提供产品不符合约定或因质量问题致使工程没有一次性通过工程验收或产品最终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在 7日内向甲方交送本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
向甲方支付未通过验收部分产品价款5%的违约金,赔偿因此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乙方逾期未交付上述要求合格产品的,或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4、乙方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发货或者提前到货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对此承担一切损失;
6、乙方未按规定附随产品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说明书等重要文件资料,在甲方要求补充材料后,乙方未及时提交时,甲方有权拒收。
7、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延迟付款的,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到场条件影响交货进度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交货期顺延。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货款每达到壹拾万元时,三个工作日内甲方付给乙方80%的货款,以后依次类推,余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的全部。
2、甲方付款时,乙方需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相应金额的发票、交货验收单。若因乙方发票不全或其他原因无法付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风险承担
风险承担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标的物发生意外毁损或灭失的风险由合同的哪方来承担。甲方签字验收之前,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验收合格后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九、保密
1、由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有关质量标准、图纸、文字、颜色组合、合同文本、票据、光盘、磁盘、设计文稿等资料,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私自印制或泄露。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侵权责任,并停止与乙方的合作,暂缓支付乙方的货款。
2、乙方不得向别的客户泄露与甲方的业务量、供货品种、价格等商业秘密。除非经过甲方事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在其有关商品或服务的宣传广告中或公司的介绍资料中、网站中提及甲方及其相关企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货款总值的3%作为违约金。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甲方的办公室及其他场所(如仓库),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打听甲方的商业秘密等。
十、其他约定
1、甲方的材料验收单一式叁联,乙方自行丢失的甲方不予付款。
2、乙方需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者版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一切责任。
4、因乙方违约,应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可以从货款中予以扣除。
5、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由甲方承担的费用或款项外,其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条款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解释、承诺、澄清修正资料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7、甲方以本合同确定的单位地址、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向乙方发出通知或要求的,自乙方收到之时即生效,但乙方必须在甲方发出后24小时内必须给予回执,如乙方对通知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回执中明确表示,否则视为乙方同意甲方通知中的内容。乙方应自行承担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若甲乙双方由于对于本协议履行或与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产生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则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来解决该争议、分歧或索赔;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都同意向甲方所在地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保证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根据签订本合同。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以下产品,要求符合同期同批次产品。
一、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
序号名称型号技术要求品牌数量总价(元)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含设备材料费、制造、指导安装、调试、包装费、装车费、17%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培训、保险、售后等及其它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费用,即除此费用外,甲方无需为实现本合同项下所有权益再向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款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悖于合同约定的工作、供货范围或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工作清单、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乙方工作、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所缺的工作、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供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完工时间: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日内完成全部货物,交货时附带设备全部资料(包括符合甲方要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资料)。
2、交货地点及收货人:详见本合同附件《__X采购确认函》。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办理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事宜,并承担其运输、装车、保险等相关费用。因运输造成的货物损坏、丢失及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且交货期不能顺延。
4、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乙方安排的送货人员应离开卸货地点,否则在卸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必须按下述要求提供。如乙方不能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完整,均视为乙方不能交付合同标的,甲方有权按合同有关条款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产品合格证或厂家出示的检验报告(须有生产厂家盖章,乙方盖章,可接受复印件,随货提供)。
2、乙方提供的送货单(送货单须与标的清单一致,乙方盖章,随货提供,红章原件,发货前优先将送货单扫描件发送至甲方采购经办人的业务邮箱: 内)。
3、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提供方式另议)。
五、风险承担
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经甲方性能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前由乙方承担,通过性能验收并交付甲方后由甲方承担,因到货验收或性能调试验收存在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包装和发货通知
1、包装要求为按行规包装,木质包装要做熏蒸处理。
2、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包装应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和堆放的要求,保证正常运输过程中包装物不破损、设备和零件不损失。
3、产品包装前,乙方应按部件进行检查清点,不能漏发,确保零部件齐全。对大型部件、箱件均应标明标记,松散的附件,应贴上标签,标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附件的名称、位置和它们在安装图上的附件号,备件和工具打上“备件”或“工具”标记。
4、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合格证及其它必要相关资料。
5、如果设备单件重量在2吨及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或实物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 和“吊装点”,以便买方施工现场装卸和搬运。根据设备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明“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以便设备到达现场后妥善保管。
6、乙方应根据产品零部件特点进行防锈包装,以保证设备在运输途中和存放过程中不发生腐蚀现象。
7、合同设备的包装费用已含在供货总金额内,不再另外计价,包装物不回收。
8、因乙方包装不当或保护措施不足造成合同货物的毁损、灭失及运输、装卸中造成产品外观质量等,乙方应负责修理、替换或赔偿,并负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七、货款结算及发票开具
1、支付方式:转账。
2、乙方在具备发货条件时,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全部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经调试验收合格后,凭乙方开具的合同总金额税率为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大写: 给乙方。(备注:乙方开票前,请向甲方索取甲方最新的开票资料,并按甲方财务要求开具发票。否则因乙方开具发票不符合甲方财务要求而被拒收的责任及增加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验收标准、方法
1、按甲乙双方认可的技术参数配置、产品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以及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2、到货验收:全部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组织对货物进行查验。查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合同标的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包装是否完好;用户手册、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等。
3、性能调试验收: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派遣售后服务人员指导安装与调试,安装与调试完毕后,甲乙双方按照技术参数配置及有关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对设备进行性能验收。
4、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经安装调试后设备无法达到技术参数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修、更换或退货 ,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交货期限不予顺延,维修、更换不是退货的必经程序,甲方具有自主选择权,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相关约定承担。
5、本合同设备经安装调试,各项指标达到技术参数配置的标准且符合甲方要求的,方为验收合格。
九、质量保证和保修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采用最新设计和合适的材料制造,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质量合格、性能可靠的产品。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经过正确安装、调试后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2、在到货清点、安装、试运行和质保期任一时间内,乙方供应的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或缺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免费修理或更换要求或补齐。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更换或补齐货物的,甲方有权不支付货款,也有权要求乙方退款。
3、质保期为自合同标的调试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计 个月。质保期内,乙方免费提供全新、原装备件维修及技术咨询。乙方保证所供设备在质保期内的性能,质量,可靠性。如发现所供货物的数量,质量或其他技术性能、指标与技术条款所描述的不一致,或发现所用的材料是可能有缺陷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须按甲方的要求予以无偿修复或更换,逾期修复或更换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人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乙方未做回应,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人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保证所供设备在质保期内的性能,质量,可靠性。如因所供货物质量问题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索赔,乙方承担一切损失责任。
十、指导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1、乙方派出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调试并对甲方工作人员或业主方工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2、乙方派遣的人员必须按时、按量、按质的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并接受甲方考核;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乙方指导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人员必须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业务,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如因不服从甲方安排导致违规、违法行为造成的处罚及拘留等,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对其派遣的人员发生的人身伤害及其派遣的人员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3、按甲乙双方商定的售后条款执行。
4、如果由于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图纸、描述有指导性错误或其它非甲方原因,使得设备在安装、试运行期间出现缺陷或损失,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免费修复或更换与技术合同相符的同等质量设备;乙方如逾期修复或更换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人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质保期应相应顺延。
5、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或业主)通知后2日内排除故障,并承担与维修有关的全部费用,如该故障系因甲方或业主的原因造成的,则甲方应将上述维修费用支付乙方。如乙方拒绝派员或逾期排除故障的,甲方可委托第三方或自行排除故障,无论故障成因,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现场情况不允许等候乙方派员(提前通知乙方,并经乙方书面确认)或乙方不回应且不派员的,甲方可在第一时间自行采取有效措施或请第三方排除故障,费用由乙方承担。
6、质保期满后,乙方将继续提供服务,服务费用另行协商。
7、质保期结束后,如设备需更换零配件,乙方给予甲方低于市场价格的优惠。
十一、权利瑕疵保证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产品或接受乙方服务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指控,一旦出现纠纷,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含处理纠纷差旅费、通讯费、律师费等)。
十二、违约责任
1、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合同标的,甲方应按合同总金额20%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不能交付合同标的(全部或部分不交付的,都视为乙方不能交付标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20%的标准支付甲方违约金,并应在3日退还甲方已支付货款。
3、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或因退换货逾期交货的,乙方每延迟1天按合同总金额的2‰支付甲方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免除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逾期超过7天的视为乙方不能交付合同标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逾期违约金外,另须按本条第2款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若发现合同标的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如甲方因此要求退货的,则视为乙方不能交付合同标的,乙方应按第2款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在验收和使用过程中,若发现合同标的质量(包括产品外观色差)达不到合同要求,货物被业主扣押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该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还甲方已支付货款、赔偿甲方被业主方处罚所造成的损失、不得向业主或甲方提出返还被扣押的合同标的物要求、按甲方要求重新供货),甲方要求乙方承担上述责任(除按甲方要求重新供货外)的同时,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不能交付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它行为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
7、因乙方违约或其他原因应退还甲方已付货款及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均由乙方法定代表人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连带清偿责任),保证期限为两年。
8、若乙方供应的设备及系统逾期7日未能调试验收合格,则甲方可按本条第2款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双方特别约定:本条款所提及的违约金是惩罚性违约金,除协商一致外,任何情况下,各方均不得提出降低违约金的请求。
十三 、不可抗力
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
1、因合同标的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甲方有权单方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标的质量进行鉴定,该鉴定结论(或意见)双方均不得提出异议。标的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按本合同相关违约条款承担责任。
2、因质量问题导致合同标的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应的责任。
3、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十五、其他
1、与本合同有关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有:乙方提供的质量保修书、经双方认可的图纸、技术要求及乙方出示的乙方工厂当批检验报告、《__X采购确认函》;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当商务合同与技术协议部分内容规定不一致时,均以较高标准约束为准。
5、一方将文件按合同注明的电子邮箱发送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对方应于该文件发出后五日内复函,否则视为对方对该文件内容予以认可(非一方原因造成电子邮箱无法接收文件的,视为文件已送达对方)。
甲方:
乙方:
甲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乙方: 签订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本项目标的物采购事项签订本合同, 以兹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下称:货物)及合同总价
注:合同总价已包含货物的价款、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等或成本、利润、税收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以及货物进口的商检、关税和海关手续等费用,甲方无须向乙方另外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甲方询价文件和乙方报价文件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为约定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询价与报价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2、乙方提供的货物(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品。 3、包装和运输:
(1)乙方应采取防潮、防雨、防冻、防锈等相应措施对货物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在正常作业和装卸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指定地点。乙方自行承担货物运输损失风险。
(2)包装箱及每一附件应由乙方注明货物名称、型号、件数、附件名,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4、技术标准:
第三条 保修和售后服务
乙方根据下表向甲方提供货物的免费保修和保养服务:
1、保修期、保养期按甲方经对货物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在保修期、保养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时修理或未按时退换,均视为延期交货。乙方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后小时内响应用户要求,小时内派员上门现场维护并在小时内排除故障修复使用,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解决,则提供相同功能档次的货物设备给甲方作为代替使用,确保货物设备的正常运作和使用。
3、如乙方违反保修约定的,每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 元,如甲方聘请第三方维修的,承担甲方聘请第三方维修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和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 元 (人民币大写: )。
2、 支付方式:
⑴、在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
⑵、在乙方发货前,甲方收到乙方增值税发票和付款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
⑶、在货物经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部余款增值税发票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
⑷、合同总价剩余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在质保
期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保修条款约定,向乙方支付。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免费将货物及其配件、随机工具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在交货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
2、交货时,乙方应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等单证交付给甲方,其中: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的检验证明,国内产品还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
3、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的地点。
4、交货方式:由乙方送货上门。
第六条 安装、调试和验收
1、数量清点:在到货当日,由甲方对货物数量进行清点。该单据仅作为甲方对乙方送货数量的清点说明,不得作为甲方对货物质量的验收证明;货物以密封包装箱形式送达的,甲方只先行清点包装箱的数量;货物安装时,双方共同开箱验收。。
2、产品到甲方工厂后,由乙方负责安装,并进行设备调试。乙方接到甲方人员通知后,乙方工作人员应当在48小时内进行到甲方工厂现场进行安装。乙方应当在到达现场后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并且设备应当调试完毕,可以进行正常的生产。
3 、在安装、调试前2日,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做设备技术交底,乙方应当提供设备技术参数、说明书、资料、图纸,讲解和示范及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4、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安装、调试过程中,对重要工序,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明确告知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并且甲方工程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书面确认,否则甲方工程技术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停止安装、调试,乙方应当主动停止设备的安装、调试工序。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工序如因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的问题,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为使甲方相关操作人员对设备能进行正常操作、维护、保养,乙方应当免费对甲方相关操作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并免费提供培训资料,培训应当与工程进度相一致。培训完成后,甲方的操作人员应具备能独立操作、维护、保养设备的能力。
6、乙方派出员工必须具有相关的资质,并且严格安装相关规定操作施工,如乙方员工发生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7、质量验收:在乙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甲方组织质量验收,双方签署书面验收单。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部分的万分之五/日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或逾期完成调试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日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履行合同向甲方交付货物或调试义务;如乙方逾期 15天仍未交货或调试后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20%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付货物或部件的品质、性能、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货物及索赔,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之日起 7 天内免费更换货物,未按时更换的,视作乙方逾期交货,按本条前述第2款处理。
如经更换,货物质量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20%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7天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不可抗力发生地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终止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
如继续履行本合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应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双方不能就此协商一致的,按本合同第十条处理。
第十条 其它
(一)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并适用其仲裁规则。
(二)附件、询价单、报价单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和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时间:200年月
附件:询价单、报价单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合同标的
1.1 乙方向甲方提供 成套设备 套( );乙方负责提供所供成套设备的随机配件、特殊工具及调试配件。1.2 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设计、安装、调试、生产操作和系统维护等所需的技术资料。
1.3 乙方负责所供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提供现场服务和相关培训。
1.4 上述具体信息详见技术协议。
2. 合同价格
2.1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该价格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原材料价格和其他因素的影响而改变。
2.2 上述价格已包含了设备价格、备品备件价格、技术资料费、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税费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 支付方式
3.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元整);
3.2设备到场安装并最终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合同全额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一周内再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60%, 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
3.3 合同余款10%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后一周内付清。
3.4 甲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应事先得到甲方的认可。
4. 交货及清点
4.1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并在发货前(1)日书面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方可发货。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交货时间作出调整,但是必须提前(1)日书面通知乙方,且延期不得超过(3)天。乙方应于到货后(3)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甲方的验收。
4.2 交货地点: 甲方所在工厂内
4.3 运输方式: 汽车 ,甲方负责卸货。对于大型设备,甲方应无偿提供卸货车辆、工具的协助。
4.4 设备的所有权自交付之后转移,设备损毁灭失的风险在交付前由乙方承担,交付后由甲方承担。
4.5 产品合格证、维修使用说明、质量保证书、技术资料等文件资料由乙方在交付设备的时候一同交付,或者在交货期满前交付,技术协议对另有约定的,按技术协议的约定执行。
4.6 乙方须在发货前(3)日用传真或者特快专递的方式向甲方提供详细的货物装箱清单及预计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同时派有关人员到交货地点协助设备清点。
4.7 设备到货后甲乙双方应根据装箱单所列项目对实际运到合同设备进行清点核对,如发现合同设备与装箱单不一致项目将被认定为乙方缺少、丢失或者过量供货,该双方清点过程作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4.8 如不能在设备交付时开箱,甲方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开箱的时间,乙方应准时派人参加开箱检验,如果在开箱检验时发现的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合同设备的缺少、丢失和损坏,双方应做好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乙方应在(10)日之内对发现的缺少、丢失和损坏部分进行维修、替换或补充并尽快送达现场。如乙方未及时派人参加开箱检验,甲方有权单独开箱,检验记录对双方有效。
5. 包装和运输标记
5.1 乙方交付的所有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设备承运部门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以确保合同货物安全、无损的运抵现场。
5.2 包装应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乙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
5.3 乙方根据合同设备不同的形状及特性进行包装,并采取防潮、防雨、防霉、防锈、防腐蚀和防震保护措施,以适应远途海上、陆上运输条件和大量的吊装、卸货以及长期露天堆放的需要,从而防止雨雪、受潮、生锈、腐蚀、受振以及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约定交货地点。设备包装前,乙方负责按照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义务,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5.4乙方在每件包装箱(如有)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标准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产品工号; (2)目的站;
(3)收货人名称; (4)设备及部件名称、机组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mm表示);
(8)生产厂家; (9)生产日期
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量及起吊位置,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并标有适当的习惯用符号和直观标记。
5.5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撑或垫木。
6. 安装、调试和验收
6.1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有关的技术指导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6.2 乙方派出的技术人员必须是精通合同设备性能的、具有足够专业知识结构和工作经验的、完全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对现场出现的相关问题及时作出正确处理、具有良好的协调和协作精神、身体健康的合格人员。一旦发现乙方技术人员不合格,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的要求,乙方必须在接到更换通知后一周之内更换合格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服务。
6.3 乙方须要求派出的技术人员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工作安排,甲方可提供乙方技术人员在甲方提供服务期间通信、食宿的方便,但是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有义务为其技术人员在服务期间购买保险,支付工资、福利和津贴,如期间发生意外导致其技术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
6.4 本合同安装调试的具体内容按照《技术协议》的要求进行,如乙方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某一部件、零件是设备正常运行必不可缺的,但是该部件、或零件没有包含在本合同的供货范围中,乙方有义务免费提供该部件或零件,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6.5 本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甲乙双方将共同参加对合同设备的验收,设备能够正常运行、符合《技术协议》设定的各项参数的,甲方将签发验收合格证明;如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者不符合《技术协议》设定的各项参数的,乙方应及时排查故障原因,并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内完成调整或修复,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调整修复情况组织第二次验收,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按照本合同第8条执行。
6.5 无论设备是否经过第二次验收,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内使设备验收合格的,均应按照本合同第8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6 乙方有义务提供免费的技术培训,使甲方人员掌握合同设备的使用和操作方法。
6.7 甲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并不免除乙方在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内的义务。
7. 质量保证
7.1 乙方应保证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行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令甲方满意的性能。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7.2 如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尽快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2)日内派人赶赴甲方处理,即使该质量问题是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也有义务在前述期限内派人处理,但是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能及时派人处理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选择第三方提供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7.3 如因乙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停产停工等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该赔偿。
7.4 除非有其他约定,本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甲方签署合同设备验收合格证明后(12)个月,如在该期间内因乙方原因更换了相关设备或部件,则该设备或部件的质保期重新计算,相应的质量保证金待该设备或部件的重新计算的质量保证期满后支付。
7.5 虽然有7.4之规定,如合同设备存在潜在缺陷,则乙方对合同设备的义务不受本合同质量保证期的约束,乙方对潜在缺陷承担义务的期限为质量保证期满后(12)个月。潜在缺陷是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安装的过程中被发现。
8. 索赔
8.1 乙方有义务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内交付本合同设备、备品备件、技术资料以及使本合同设备通过甲方验收。
8.2 除非甲方要求推迟交货期或者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逾期交付本合同设备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
(1)逾期交付1—2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设备金额的(0.5)%;
(2)逾期交付3—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设备金额的(1)%;
(3)逾期交付5周及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设备金额的(1.5)%;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合同设备逾期交付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合同设备总价的(5)%,乙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乙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8.3 由于确属乙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交付相关技术资料时,则每迟交一周,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8.4 乙方技术人员逾期提供安装调试服务或者经安装调试后未能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则每延误一周,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该违约金的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
8.5 如合同设备经第二次验收后仍未合格,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设备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设备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设备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相关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相关直接费用。
9. 合同变更、修改和终止
9.1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由建议方书面通知对方,如该项修改会对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有重大影响时,由乙方提出影响合同价格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甲方认可后签署补充协议。
9.2 如果乙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甲方将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7)日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得不到修正,甲方将保留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的权利。对于这种终止,甲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乙方负担。如果乙方的违约行为本合同其它条款有明确约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9.3如果甲方行使终止权利,甲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终止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乙方的终止部分款项索回。
9.4 如果乙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甲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10. 保险
10.1 乙方须对合同设备,根据水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以甲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总价110%的运输相关险,保险区段为乙方发货地点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场地的合同交货地点为止。
11. 税费
11.1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乙方应该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11.2 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乙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所有税费(包括保险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乙方承担。
11.3乙方向甲方提供含17%增值税的专用发票。
12. 不可抗力
12.1 不可抗力是合同生效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抗拒的社会和自然事件,包括,严重的自然灾害,战争、叛乱、破坏、动乱等等。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义务执行时,则延迟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价格。
12.2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和电报通知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12.3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13. 知识产权和保密义务
13.1乙方应保证不因所供合同设备而引起的任何第三方对甲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发生这类事件,乙方应全部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关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13.2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甲方的任何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参数等只用于本合同的执行,此外不得擅自使用或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否则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14.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4.1 本合同以及由于本合同产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发生,双方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 其他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至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15.2 《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冲突,以《技术协议》为准。
15.3 本合同生效后,所有甲乙双方达成的修订、变更和补充协议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与甲乙双方往来的函件(包括但不限于特快专递、挂号信、平信、传真、邮件)共同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5.4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成交所订家具的买卖。
一.家具名称、数量及金额
1、订购商品明细: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材质、规格、颜色、数量、单价详见报价表(共页)。
2、订购商品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RMB: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应支付20%即RMB: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定金。
2、50%余款RMB:_________________元,于乙方生产完成,甲方在乙方工厂验货合格后支付,乙方收到货款发货。
3、30%尾款计RMB: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于验收结束后半年内支付。
三、交货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预付款及签字确认图纸、色板、布板及其他相关技术要求后30天内交货。
2、乙方关于以上交货期的承诺是建立在甲方按时支付预付款,以及甲方对图纸、色板、布板及其他相关技术要求确认的基础上的,如果以上推迟,则交货期顺延。
四、交货方式、地点及验收: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负责送货到:_________________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上门安装,验收标准按双方认可的图纸及文字说明为准。
3、过程验收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木作基础完成后,油漆之前甲、乙双方先验收。
(2)油漆色样需甲、乙方双方核对。
(3)油漆光泽(亮光或哑光)需甲乙双方核对。
五、质量保证
1、对所售货物乙方提供一年的保用期,在保用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致使不能正常使用,乙方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收货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 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概括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价款结算与支付 _______________ _______
第三条 技术资料
合同生效后 天内,供方应将有关设备(材料)的技术资料(如样本,安装工艺图、电气原理图、操作手册、维修指南等)免费提供给需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机提供。还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范及内容: ______
第四条 包装
4.1设备(材料)包装应按国家标准或部(专业)标准规定执行。由于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4.3包装箱应有明显的包装编号和起吊部位标志,组装件应有明显的组对标志。
第五条 交货
5.1合同交货期应以招标文件中的交货期为准,实际交货时间,以最后一批货物到达指定到货地点为准。
5.2供货方安排运输。
5.3供方发货后 小时内,应将该设备(材料)合同号、设备名称、件数、总重量、总体积(立方米)、运单号、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电报或电传通知需方,以便做好接货工作。
第六条 检验
6.1设备(材料)运达到货地点后,需方负责清点接货。如因包装不当造成设备质量下降或破损、缺件等,供方承担质量责任。如运输部门造成的破损、缺件等事故,由供方为主出面协调处理,需方协助解决。
6.2设备(材料)全部到达现场后,供方应按需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进行开箱检验。如供方不能按时到达现场,又无函电通知时,需方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质量损坏情况做出记录,供方应认可并负责处理。
第七条 保险
货物装运后由供方办理保险,其费用由 方支付。
第八条 质量
8.1供方应严格按照制造图纸、技术要求和国家、部(专业)有关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并且完全复核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保证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8.2供方保证设备(材料)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8.3对设备(材料)质量应按国家和部(专业)颁布的质量标准或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设备(材料)安装后,供方负责调试工作,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最终验收工作。
8.4在设备(材料)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如因需方使用不当和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供方应配合解决,但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九条 现场服务
9.1设备(材料)在安装调试阶段,根据需方要求,供方应及时派出现场服务人员处理有关设备(材料)质量问题。
9.2需方应给予供方现场服务人员提供食宿条件,费用供方自理。
第十条 索赔
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由于制造、工艺或材料缺陷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______日内(以电报日期为准)给予答复,如果供方对需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供方应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如逾期不予答复和处理,则视为上述索赔已被接受。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供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时,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他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供方应向需方付延期违约金,每天按 元计收,但最高限度为 %。
11.2需方逾期付款时(正当拒付,供方同意延期付款时除外),应向供方支付延期违约金,每天按 元计收,但最高限度为 %。
11.3设备错发到货地点时,由供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有关费用。
11.4由于需方填错到货地点或临时改变运输方案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责。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2.1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不得解除和无效变更。若因国家计划改变,或设计变更确需解除或变更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 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12.2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提出方负责。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即行生效。
13.2合同生效后,供需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合同,如出现问题应按照《经济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13.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方式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4本合同正本 份,副本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就购买_________项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及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价格
设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总价中包括设备金额、包装、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相关材料费、调试费、软件费、检验费及培训所需费用及税金。
本合同总金额不得做任何变更与调整。
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四、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设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乙方为甲方培训结束、甲方无疑问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0%货款。
五、交货、包装与验收
1.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的地点。
2.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
3.乙方将货物一次运至交货地点。并于到货前24小时将到货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5.设备由乙方负责送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车。
6.设备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甲方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损坏做出记录,乙方应认可并负责解决。
7.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及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最终验收在此之后进行。如设备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应退货,退还甲方所有金额。
8.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
六、产品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材料及零部件均为全新未用过的,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规定。以确保产品质量。设备须经技术检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才能出厂。
2.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
3.设备投入正常运行后,乙方应定期回访使用方。
4.乙方应在附件中明确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范围、方式、收费标准等,并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七、责任与义务
1.在设备安装调试时,如乙方提出,甲方应为乙方人员的饮食提供方便,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货,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3%金额计¥_________元计算。
2.甲方延期付款时(正当拒付除外)。应向乙方支付该此延付款数额的延期违约金,每日按该此延期付款额的0.3%金额计算,支付款办理期为10个工作日。
3.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违约责任规定。
九、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给与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
1.甲乙双方若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和平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2.本合同履约地为_________,若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_________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3.如果有附件,附件也是本合同不可缺少之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免责条款
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商定,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及双赢原则,经过协商,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遵守履行。
一、商品名称、类型、规格、单位、数量
商品名称:
类型: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
合同总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
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期限:
四、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之日,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定金,即人民币:_____元整
2、货物备齐后,乙方将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即甲方付乙方合同总金额:40%即人民币: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
3、货到目的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一次性付清余款给乙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
五、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以甲方确认样品为标准。甲方在验收当时对产品质量无异议提出,视为对合同内验收合格。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负责提供供货清单,确认样品、品名、材质、设计款式及说明,以保证乙方在遵照执行时不出现分歧,有章可循负责及时支付合同裁明的货款。
2、乙方责任:按甲方的供货清单,确认样品的要求按期提供货品,货品价格为最终价格(最终价格含运费、包装及到货前得破损)。
六、商品所有权
本合同清单内的商品在甲方未按照合同清单付完全款之前,合同清单内的所有商品权归乙方所有。
七、仲裁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均应友好协商不成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合同有效期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至款货两清为止。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保存。
九、附则:甲乙双方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供应以下产品
1、商品名称:
2、单价:
3、商品数量:
4、单品总额:
5、总金额:
二、供货范围和交货方式
1、供货范围:
2、交货方式:由供方负责将合同设备运送至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承担全部运费。在合同设备运输及安装调试过程中造成的设备损伤,由供方负责进行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设备发运前供方需提前书面通知需方并经需方同意。
三、质量、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条款
供方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经使用过的,并符合双方所签订的技术协议书要求的产品。
四、验收标准、方式、地点
1、验收标准:
2、验收方式:
3、最终验收及交货地点:_______方所在地。
五、保证
1、供方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上先进的、质量上可靠的,适合于合同规定的用途和目的并且符合有关文件的规定。
2、供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应是完整的、清楚的和正确的,并且能满足需方所规定的合同设备试运行、性能考核、操作和维修的要求。
3、供方保证及时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试运行、性能考核、验收、操作和维修提供必要、正确和充分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4、供方应保证需方有权合法的使用合同设备,若因需方依本合同合理使用合同设备,发生技术专利或其它知识产权纠纷致使需方涉诉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有供方承担。
六、付款时间和方式
1、合同生效后_______个日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_______作为采购定金。
2、全部合同设备到货,且最终验收合格,需方通过_______的方式向供方支付余款_______万元整。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1、供方延期交货的,应按合同总价_______分之_______承担赔偿责任。延期交货超过_______日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供方相应的违约责任及索赔因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若因设备设计及制造等方面缺陷导致设备出现故障或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修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3、若因需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设备故障,供方应协助修复和处理,所需费用由需方负责。
4、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合同双方均可向_______仲载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不可抗力
1、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战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严重的火灾、水灾、风灾、地震、洪水以及其它不能控制、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的影响而无法执行合同,受影响的一方应以电传或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天内出具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当事人。
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延迟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3、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_______个日历日,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合同。
九、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按双方签订的_______及_______。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对合同条款的任何补充、增添和修改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3、没有另一方当事人的事先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4、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一切联络往来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有关重要事项以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确认。
5、本合同共_______页,一式_______份,供需双方各持_______份,效力同等。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采购单位):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第号采购项目招标结果及相关招投标文件,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金额单位: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偿
1、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2、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投标文件说明的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免费服务。但属于正常合理的损耗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________________。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4、如因乙方物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三条 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____________。交付地点:____________。
2、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安装、调试,负责基本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物品可以正常使用为止。负责提供物品的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验收时间: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
4、验收标准:
(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2)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
第四条 货款的结算
1、结算依据: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
2、结算方式:
第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监督和管理
1、合同订立后,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先征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并送其备案。
2、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将对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条 无效合同
甲乙双方如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概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附则
1、___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第号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乙方投标文件及澄清说明文件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附件:
采购单位(甲方):____________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