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采购合同样本(精选6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装饰材料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装饰材料基本情况:见附件
第二条总价合同:
合同总价: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
第三条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乙方应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第四条供货:
供货时间及地点:按照甲方的通知分批次供应。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五条安装:
安装方式为(乙方安装/甲方自装);选择乙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北京市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六条付款方式:
乙方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并验收合格后,凭发票一次付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向乙方付款。如未按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天,则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5‰违约金。
2、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及时对乙方进行验收,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每延期一天,则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5‰0违约金。
3、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则乙方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
5、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材料采购清单把货物送到施工现场。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乙方提供本材料批次的具有国家权威的检验报告。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
2.交货方法:由甲方指定地点送到,并由乙方负责搬运到仓库。
3.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其他人员无权接受,特殊情况离外 。
第四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送货。
第五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 元/ 。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无权变更。
2.产品货款的结算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结款单据必须有甲方材料员签字,否则不予结款。
3.任何一方伪造或更改货物单据的应付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验收方法:
1.乙方在材料送到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
2.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禁止入库,由此给甲方造成窝工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七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货款的 %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 %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结款时间由双方协商。
第十二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装饰材料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装饰材料基本情况:见附件
第二条 总价合同:
合同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 ;
第三条 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乙方应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第四条 供货:
供货时间及地点:按照甲方的通知分批次供应。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3日内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五条 安装:
安装方式为(乙方安装/甲方自装);选择乙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 《北京市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乙方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并验收合格后,凭发票一次付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向乙方付款。如未按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天,则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5‰违约金。
2、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及时对乙方进行验收,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每延期一天,则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5‰0违约金。
3、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则乙方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
5、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持 贰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装饰材料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装饰材料基本情况:见附件
第二条 总价合同:
合同总价: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
第三条 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乙方应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第四条 供货:
供货时间及地点:按照甲方的通知分批次供应。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3日内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五条 安装:
安装方式为(乙方安装/甲方自装);选择乙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 《北京市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乙方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并验收合格后,凭发票一次付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向乙方付款。如未按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天,则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5‰违约金。
2、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及时对乙方进行验收,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每延期一天,则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5‰0违约金。
3、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则乙方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
5、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持 贰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材料采购清单把货物送到施工现场。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乙方提供本材料批次的具有国家权威的检验报告。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
2.交货方法:由甲方指定地点送到,并由乙方负责搬运到仓库。
3.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其他人员无权接受,特殊情况离外 。
第四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送货。
第五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 元/ 。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无权变更。
2.产品货款的结算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结款单据必须有甲方材料员签字,否则不予结款。
3.任何一方伪造或更改货物单据的应付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验收方法:
1.乙方在材料送到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
2.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禁止入库,由此给甲方造成窝工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七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货款的 %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 %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结款时间由双方协商。
第十二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地促进甲、乙双方业务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市场,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装饰装修材料以下简称材料,合作经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合作品牌:
二、合作期限为 年,自________年___ 月___ 日起至______ 年___ 月_____ 日止。
三、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总部直接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
四、产品价格:
1、乙方必须要规范市场价格体系,保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在同一地区内以统一的最低售价(市场最低折扣____折、伟美之峰折扣____折),乙方如有价格变动需提前一周时间通知甲方负责人,同时将该材料的最新价格提供给甲方(以传真件为准),如乙方市场价格体系变动未及时通知甲方并影响甲方利益的,甲方所受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客户不管是甲方人员或电话通知带到乙方展厅,或自行到乙方展厅购买材料都享受在甲方给客户的最低优惠价位,一旦销售成功,经核实是和甲方有关的客户,乙方应根据最后成交价格按协议给甲方进行返利,乙方不得低于市场最低价位出售,一经发现,甲方将向乙方素取违约金壹万(¥10000)元
3、甲、乙双方如有特殊客户要下浮售价,必须经过双方负责人协商并作出书面意见方可按比例扣除双方应得返利,否则按正常成交价返利。
4、乙方促销产品需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 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代理的各类装饰材料报价明细表,作为甲方选购的依据(具体品牌及价格以乙方提供的产品价格为标准);在执行协议期间,乙方出现货源紧缺或因厂家停产的产品,需要用其他同质量,同外观产品替代的,要提前 1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负责人,在得到甲方认可后,乙方才能供货,否则协议终止
6、乙方应充分维护甲方关于公司的内部条例,条规,不得越过甲方整体与甲方私人合作或私拿折扣点给设计师,一旦发现,视为乙方违约,赔偿违约金壹万(¥10000)元整;
五、送货,补货、退货制度
1、甲方在够货 45 天内,在保证货物不发水、不受污、不损坏的情况下,乙方都将按甲方购物是的原价退给甲方实际货款
六、结算方式
1、甲方在采购材料时,由采购人员在乙方正规销售单上签字,乙方保存好单据并附带发票到公司财务部进行统一结算,结算方式按月(单)进行结算,
2、甲方客户订购产品时一律以现款现货进行结算,甲方和乙方的返利结算按每单退补完进行
七、甲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 甲方可以指定下属分公司(分店)与乙方指定的专卖店进行合作;
(2)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产品,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3) 甲方对乙方不能按合同及时供货的可以按合同法的约定,提出赔偿。
(4)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及时返还甲方应得的返利
(5) 对于乙方擅自违约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补偿;
2、义务:
(1) 甲方积极向终端用户介绍、推荐乙方的产品;
(2) 甲方积极协调乙方与终端用户的主材供需事宜;
(3) 甲方按终端用户需求,应提前 1 天向乙方或乙方授权装饰公司会员店订购所需产品,按乙方制定的标准文本进行填写,注明所订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及收取的订金金额(订金金额不得高于贰佰元人民币)等;
(4) 甲方应授权指定专人(含分部)与乙方进行接洽,代表甲方行使权利并对行为负责;如被授权人发生变故(调离岗位、离职等),甲方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八、乙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 对于甲方违反乙方价格政策及结算制度的行为,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协议;
(2) 对于甲方擅自违约的行为,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补偿;
(3) 对于甲方蓄意扰乱乙方销售市场的行为,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4) 对于甲方攻击、贬低乙方,损坏乙方品牌形象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出合理解释,情形严重的,终止合作协议;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2、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目录、产品说明书、技术标准、检验检测报告、价格表等文件、资料;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接洽;
(2) 乙方有义务给甲方提供产品相关知识的培训;
(3) 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 乙方在产品装卸、运输及安装过程中,应遵守双方约定的要求,并遵守甲方作业环境的要求;
(5) 乙方应对所供产品承担保修义务,保修期为一年,自安装之日起算,不是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九、合同的解除:
1、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前 30 日,双方协商续约事宜;
2、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后没有续签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3、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协议自动解除;
4、因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或法规等因素使本协议不能正常执行,本协议自动解除。
十、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签署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参照本协议第九条第 1 款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交怀法院,采取法律诉讼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