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料采购合同(精选6篇)
采购方:
供应方: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注:1、济钢代表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钢代表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本表提供的所需钢筋数量及品牌仅代表±0.000以下。
第二条、质量标准:供应方供应的钢筋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中心检验必须合乎国标要求。
第三条、通知送货方式:采购方以电话的方式或定单的形式通知供应方送货时间和数量。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供应方负责送货至采购方工地,卸至采购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装、运、卸等费用。供应方在装、运、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担。
第五条、包装要求:钢筋应捆扎且每捆钢筋应挂有不少于二个标牌,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钢筋牌号和规格。罗纹钢应在钢筋表面轧上牌号标志、厂名(或商标)和直径。
第六条、定尺要求:所供螺纹钢筋要 9米 定尺。
第七条、技术文件要求:供应方交货时应向采购方提供该批货物的质量证明书和准用证。
第八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数量验收 :
可采用双方认可的公共计量单位过磅计量;也可采用双方在交货地点以检尺的方式按理论重量计量。
2、质量验收:
(1)表面质量验收: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折叠、结疤油污;钢筋表面可有浮锈(黄锈),但不得有严重锈蚀(褐红色锈)及锈皮;钢筋表面凸块和其它缺陷高度和深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2)检测中心检测:采购方及时按规定取样送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中心进行检测,各项性能指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视为最终合格。
第九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采购方在收到开发商每次拨款(±0.000拨款后每四层拨款一次)后立即付给供应方当次所供应钢筋款项的70%,待主体完工开发商拨款后付清全部所欠钢筋款项。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若供应方不能及时供应,需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2、采购方不按约定方式付款,供应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采购方检验不合格,供应方应急时将货物运出工地,需方无保管义务。
2、如供应方不按期供货,影响采购方工程施工,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供应方负责赔偿。
3、如采购方检验不合格,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供应方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失效日期: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双方货款两迄自行失效。
第十四条、合同份数:本合同共4份,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
采购方(章): 供应方(章):
地 址: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合作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标的、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及金额:由乙方负责供应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宁安铁路六标铺架分项目部及芜湖工区部分施工所需二三项材料、五金材料及安全防护用品。所供应材料的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定期结算,以甲方签字确认的材料清单未结算依据。结算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质量要求: 依照产品所属的国家标准,保证安全可靠。
三、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由甲方自提或者乙方送至具体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检验标准、方法及期限:乙方产品到达后,甲方在1-3个工作日内根据国家标准对产品的技术指标进行检查验收,如出现质量不符标准的产品,甲方应该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乙方,要求更换合格的产品。
五、付款方式:转账付款。
六、在甲方未签收合格产品之前,因乙方原因出现的问题或者运输途中发生的意外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耽误甲方正常使用的误工损失。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字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单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在参考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所购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如表7-7所示。表7-7 所购材料的具体情况
二、质量技术要求及验收方法:乙方必须提供有效《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检验报告》等并经由甲方、监理及建设单位现场验收确认。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乙方负责运输,将货物送达到甲方工程所在地靖边长庆基地施工现场内。
四、乙方责任:
1、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应负责退、换;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否则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材料款; 3、乙方须按照原厂包装标准包装,包装破损甲方有权拒收。
五、质量要求及说明:要求乙方供电线均为津成牌,并且要求为国标产品,如未能甲方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
六、结算方式: 供货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依据实际发生的数量,乙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进行现金结算。
七、违约责任:违约方赔付对方合同总金额的10% 。
八、合同约定:甲、乙双方信守合同,如发生争议可提交靖边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章后生效。(若此合同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将授权书附后,方可签订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采购方:
供应方: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注:1、济钢代表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钢代表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本表提供的所需钢筋数量及品牌仅代表±0.000以下。
第二条、质量标准:供应方供应的钢筋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中心检验必须合乎国标要求。
第三条、通知送货方式:采购方以电话的方式或定单的形式通知供应方送货时间和数量。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供应方负责送货至采购方工地,卸至采购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装、运、卸等费用。供应方在装、运、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担。
第五条、包装要求:钢筋应捆扎且每捆钢筋应挂有不少于二个标牌,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钢筋牌号和规格。罗纹钢应在钢筋表面轧上牌号标志、厂名(或商标)和直径。
第六条、定尺要求:所供螺纹钢筋要 9米 定尺。
第七条、技术文件要求:供应方交货时应向采购方提供该批货物的质量证明书和准用证。
第八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数量验收 :
可采用双方认可的公共计量单位过磅计量;也可采用双方在交货地点以检尺的方式按理论重量计量。
2、质量验收:
(1)表面质量验收: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折叠、结疤油污;钢筋表面可有浮锈(黄锈),但不得有严重锈蚀(褐红色锈)及锈皮;钢筋表面凸块和其它缺陷高度和深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2)检测中心检测:采购方及时按规定取样送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中心进行检测,各项性能指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视为最终合格。
第九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采购方在收到开发商每次拨款(±0.000拨款后每四层拨款一次)后立即付给供应方当次所供应钢筋款项的70%,待主体完工开发商拨款后付清全部所欠钢筋款项。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若供应方不能及时供应,需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2、采购方不按约定方式付款,供应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采购方检验不合格,供应方应急时将货物运出工地,需方无保管义务。
2、如供应方不按期供货,影响采购方工程施工,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供应方负责赔偿。
3、如采购方检验不合格,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供应方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失效日期: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双方货款两迄自行失效。
第十四条、合同份数:本合同共4份,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
采购方(章): 供应方(章):
地 址: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合作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标的、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及金额:由乙方负责供应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宁安铁路六标铺架分项目部及芜湖工区部分施工所需二三项材料、五金材料及安全防护用品。所供应材料的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定期结算,以甲方签字确认的材料清单未结算依据。结算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质量要求: 依照产品所属的国家标准,保证安全可靠。
三、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由甲方自提或者乙方送至具体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检验标准、方法及期限:乙方产品到达后,甲方在1-3个工作日内根据国家标准对产品的技术指标进行检查验收,如出现质量不符标准的产品,甲方应该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乙方,要求更换合格的产品。
五、付款方式:转账付款。
六、在甲方未签收合格产品之前,因乙方原因出现的问题或者运输途中发生的意外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耽误甲方正常使用的误工损失。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字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单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采购方:
供应方: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注:1、济钢代表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钢代表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本表提供的所需钢筋数量及品牌仅代表±0.000以下。
第二条、质量标准:供应方供应的钢筋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中心检验必须合乎国标要求。
第三条、通知送货方式:采购方以电话的方式或定单的形式通知供应方送货时间和数量。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供应方负责送货至采购方工地,卸至采购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装、运、卸等费用。供应方在装、运、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担。
第五条、包装要求:钢筋应捆扎且每捆钢筋应挂有不少于二个标牌,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钢筋牌号和规格。罗纹钢应在钢筋表面轧上牌号标志、厂名(或商标)和直径。
第六条、定尺要求:所供螺纹钢筋要9米定尺。
第七条、技术文件要求:供应方交货时应向采购方提供该批货物的质量证明书和准用证。
第八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数量验收:
可采用双方认可的.公共计量单位过磅计量;也可采用双方在交货地点以检尺的方式按理论重量计量。
2、质量验收:
(1)表面质量验收: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折叠、结疤油污;钢筋表面可有浮锈(黄锈),但不得有严重锈蚀(褐红色锈)及锈皮;钢筋表面凸块和其它缺陷高度和深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2)检测中心检测:采购方及时按规定取样送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中心进行检测,各项性能指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视为最终合格。
第九条、结算方式及期限:采购方在收到开发商每次拨款(±0.000拨款后每四层拨款一次)后立即付给供应方当次所供应钢筋款项的70%,待主体完工开发商拨款后付清全部所欠钢筋款项。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若供应方不能及时供应,需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2、采购方不按约定方式付款,供应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采购方检验不合格,供应方应急时将货物运出工地,需方无保管义务。
2、如供应方不按期供货,影响采购方工程施工,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供应方负责赔偿。
3、如采购方检验不合格,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供应方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失效日期: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双方货款两迄自行失效。
第十四条、合同份数:本合同共4份,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
采购方(章):供应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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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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