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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村拦河闸设计过闸流量2 000 m3/s,河道**堤防级别为1级,招标人对拦河闸主体工程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拟定的招标**中有如下内容:
(1)投标人须具备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信誉佳,财务状况良好,类似工程经验丰富。
(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颁发的投标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派员持有关证件于2011年6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4)定于2011年6月22日下午3:00在×××市新华宾馆五楼会议室召开标前会,投标人必须参加。
问题
指出上述招标**中的不合理之处。
解析: 考前原卷(附答案)
招标**中的不合理之处:
(1)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的资质要求不合理;
(2)××省投标许可证的要求不合理;
(3)招标文件的出售时间不合理,必须为5个工作日;
(4)投标人必须参加标前会的要求不合理。
某市政工程,经过招标,业主与监理、施工单位分别签订了工程监理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单位编制的进度计划符合合同工期要求,并得到了监理工程师批准。进度计划如图3—10所示: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F事件。
事件1:由于施工方法不当,打桩1工程施工质量较差,补桩用去20万元,且打桩1作业时间由原来的35天延长到45天。
事件2:挖土2作业过程中,施工单位发现一个勘察报告未提及的大型暗浜,增加处理费用2万元,且作业时间由原来的20天增加到25天。
问题
1.计算网络计划总工期,并写出网络计划中的关键工作。
2.事件1、事件2发生后,施工单位可索赔的费用和工期各为多少?说明理由。
解析:
1.计划总工期:170天。
本网络计划的关键工作是:准备工作、打桩1、挖土1、基础1、基础2、回填土2(①→②→③→④→⑥→⑦→⑧→⑨)。
2.(1)事件1:工期不可索赔;费用不可索赔。理由:施工方法不当导致,是施工单位责任。(2)事件2:费用可索赔2万元;工期不可赔偿。理由:事件发生是由于勘察报告不正确,属建设单位责任。挖土2不在关键线路上,总时差为5天,作业时间延长时间没有超过总时差,没有影响总工期。
某工程项目业主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规定的计价方法,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中标人。招标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料如下: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含有甲、乙两个分项,工程量分别为4 500 m3和3 200 m3。清单报价中甲项综合单价为1 240元/m3,乙项综合单价为985元/m3。
(2)措施项目清单**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等四项费用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为基数,费率为3.8%。
(3)其他项目清单中包含零星工作费一项,暂定费用为3万元。
(4)规费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和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之和为基数,规费费率为4%,税金率为3.41%。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招标投标双方按规定及时签订了合同,有关条款如下:
(1)施工工期自2011年3月1日开始,工期4个月。
(2)材料预付款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的20%计,于开工前7天支付,在最后两个月平均扣回。
(3)措施费(含规费和税金)在开工前7天支付50%,其余部分在各月工程款支付时平均支付。
(4)零星工作费于最后一个月按实结算。
(5)当某一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增加10%以上时,超出部分的工程量单价调价系数为0.9;当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减少10%以上时,全部工程量的单价调价系数为1.08。
(6)质量保证金从承包商每月的工程款中按5%比例扣留。承包商各月实际完成(经业主确认)的工程量,见表3—13。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1)5月份由于不可抗力影响,现场材料(乙方供应)损失1万元;施工机械被损坏,损失1.5万元。
(2)实际发生零星工作费用3.5万元。
问 题
1.计算材料预付款。
2.计算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和预付措施费金额。
3.列式计算5月份应支付承包商的工程款。
4.列式计算6月份承包商实际完成工程的工程款。
5.承包商在6月份结算前致函发包方,指出施工期间水泥、砂石价格持续上涨,要求调整。经双方协商同意,按调值公式法调整结算价。假定3、4、5三个月承包商应得工程款(含索赔费用)为750万元;固定要素为0.3,水泥、砂石占可调值部分的比重为10%,调整系数为1.15,其余不变。则6月份工程结算价为多少?(金额单位为万元;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解析: 考前原卷(附答案)
1.甲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4 500 m3×1 240元/m3=558万元乙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3 200 m3×985元/m3=315.2万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558+315.2)万元=873.2万元
材料预付款=873.2万元×20%=174.64万元
2.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873.2万元×3.8%=33.18万元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3万元
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和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的三项合计之和=(873.2+33.18+3)万元=909.38万元
预付措施费金额=33.18万元×(1+40,4)×(1+3.41%)×50%=17.84万元
3.根据背景材料可知,5月份的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5月份甲分项工程工程量价款=1 100 m3×1 240元/m3×(1+4%)×(1十3.41%)=146.69万元
5月份乙分项工程工程量价款=1 100 m3×985元/m3×(1+4%)×(1+3.41%)=116.53万元
5月份应支付措施费=17.84万元÷4=4.46万元
5月份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款=(146.69+116.53+4.46)万元=267.68万元5月份承包商的索赔款=1万元
5月份应支付承包商的工程款=267.68万元×(1-5%)=174.64万元×1/2+1万元=
167.98万元
4.6月份甲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900+1 200+1 100+850) m3=4050 m3
6月份甲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的降低额=(4 500-4 050) m3=450m3
6月份甲分项工程的累计完成工程量降低额为清单工程量的10%,未超过10%以上,因此,甲分项工程的单价不应进行调整。
6月份甲分项工程量价款=850 m3×1 240元/m3×(1+4%)×(1+3.41%)=113.35万元6月份乙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700+1 000+1 100+1 000) m3=3 800 m3
6月份乙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的增加额=(3 800-3 200) m3=600m3
6月份乙分项工程的累计完成工程量增加额占清单工程量的比例为:(600 m3÷3200 m3)×100%=18.75%>10%,超出部分的单价应进行调整。
超过清单工程量10%的工程量=3 800 m3-3200 m3×(1+10%)=280 m3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985元/m3×0.9=886.5元/m3
6月份乙分项工程量价款=[(1 000--280) m3×985元/m3+280 m3×886.5元/m3]×(1+4%)×(1+3.41%)=102.97万元
6月份应支付措施费=17.84万元÷4=4.46万元
6月份应支付零星工作费=3.5万元×(1+4%)×(1+3.41%)=3.76万元
6月份承包商实际完成工程的工程款=(113.35+102.97+4.46+3.76)万元=224.54万元
5.6月份应支付承包商的工程款=224.54万元×(1-5%)-174.64万元×1/2=125.99万元
调值后的工程实际结算款=(750+125.99)万元×(0.3+0.7×10%×1.15+0.7×90%)=885.19万元
6月份工程结算价=(885.19-750)万元=135.19万元
某工程,施工单位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出报价(表3—17)。 施工合同约定
(1)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20%,从工程进度款累计总额达到合同总价10%的月份开始,按当月工程进度款的30%扣回,扣完为止;
(2)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采用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的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间接费费率10%,利润率5%,计税系数3.41%。
经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3—14所示(时间单位:月)。
施工至第2个月末,建设单位要求进行设计变更,该变更增加了一新的分项工程N,根据工艺要求,N在E结束以后开始,在H开始前完成,持续时间1个月,N工作的直接费为400元/m3,工程量为3 000 m3。
问 题
1.新增分项工程N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及工程变更后增加的款额是多少?(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2.该工程合同总价是多少?增加N工作后的工程造价是多少?
3.若该工程的各项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各工作均按匀速完成,且各工作实际工程量与估计工程量无差异,在表3—18中填入H、I、N三项工作分月工程进度款。
4.该工程预付款是多少?第1个月~第4个月每月结算款各为多少?
解析:
1.新增分项工程N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及工程变更后增加的款额的计算。
(1)新增分项工程N的`全费用综合单价(也可合并计算):
①分项直接费=400元/m3
②间接费=①×10%=400元/m3 ×10%=40元/m3
③利润=(①+②)× 5%=(400+40)元/m3 × 5%=22元/m3
④税金=(①+②+③)×3.41%=(400+40+22)元/m3×3.41%=15.75元/m3
⑤全费用综合单价=①+②+③+④=(400+40+22+15.75)元/m3=477.75元/m3
(2)工程变更后增加的款额=477.75元/m3 ×3 000 m3 =1 433 250元=143.33万元
2.该工程合同总价和增加N工作后的工程造价:
(1)该工程合同总价=(90+25+200+240+380+320+100+240+140)万元=1 735万元
(2)增加N工作后的工程造价=(1 735+143.33)万元=1 878.33万元
3.计算H、I、N三项工作分月工程进度款并将结果填入表3—19。
(1)H工作第6月工程进度款=240万元
(2)I工作第7月工程进度款=140万元
(3)N工作第5月工程进度款=143.33万元
4.该工程预付款及第1个月~第4个月每月结算款的计算:工程预付款=1 735万元×20%=347万元
(1)第1月结算款的计算:工程进度款=170万元<1 735万元×10%=173.5万元,本月不扣预付款,本月结算款为170万元;
(2)第2月结算款的计算:工程进度款为145万元,累计工程进度款为(145+170)万元=315万元>173.5万元,本月开始扣预付款,本月结算款=145万元-145万元× 30%=101.5万元;(3)第3月结算款的计算:工程进度款750万元,本月结算款=750万元-750万元×30%=525万元;
(4)第4月结算款的计算:工程进度款290万元,累计扣回预付款金额=145万元×30%+750万元×30%=(43.5+225)万元=268.5万元,预付款未扣部分=(347-268.5)万元=78.5万元;因290万元× 30%=87万元>78.5万元,本月实际扣预付款金额为78.5万元,本月结算款=(290-78.5)万元=21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