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超采购合同范本(精选3篇)

商超采购合同范本(精选3篇)

商超采购合同范本 篇1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 卫生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 卫生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食品名称 商标 商标注册号 生产厂家名称 生产厂家地址 质量标准 卫生检测标准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件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

第三条 出卖人对所售食品保证质量达标,并在该食品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内不发生食品质量变异;否则,赔偿买受人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买受人对购入的食品,应按其食品的保管规定进行保管;因保管不善发生食品质量变异,损失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_____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________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出卖人保证所售食品不侵害第三人合法权利;如因所售食品产生商标权等权利争议,均由出卖人自行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超采购合同范本 篇2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为了确保供需双方的责任及义务,基于甲乙双方业务往来和供应等情况,认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货的能力,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此协议。

第一条 采购订单执行

甲方所下<<采购订单>>,将包括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8小时内签字或盖章确认回传,乙方需保质保量完成交货,若不能按期交货,乙方需提前与甲方沟通,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改交货时间,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包装及运输方式,甲乙双方可进协商而定。

第二条 品质保证

1.乙方发货后及时知会甲方注意收货,双方按照已经确定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甲方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验收不合格报告,乙方在接到通知一工作日内回复甲方如何处理,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补回货物,如甲方生产过程中检测出不合格品,经品质及技术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退回到乙方,退货款将直接从当月货款中扣除。

2.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从而导致甲方停产或被第三方索赔,经双方或技术部门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三条 货款结算

1.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产品报价要与市场价位合理,如甲方发现价格严重不符,甲方将有权取消所下订单。

2. 乙方需每月提供一份对账单给甲方财务,用于核对送货数量,甲方财务核对后签字盖章回传。

3. 付款方式: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入仓,下月30日前支付相应货款;如需开发票的供应商,结款前必须随货提供与货物等值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发票上的物品内容与提供的货物名称相同。

第四条:生效条件

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24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采购方)公章 乙方(供货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人:

商超采购合同范本 篇3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磁卡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二、 质量与验收:

1)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日前日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关于该产品的国家质量标准文件,在供货时附出厂合格证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乙双方对设备进行开箱清点、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在 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设备到货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采购物品”(包括零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全新的、技术是先进的、质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稳定可靠的、数量是完整无缺的。

三、 供方对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的产品质量负责三包,三包期限为 年。

四、 包装和运输:

(1)乙方应采取防潮、防雨、防冻、防锈等相应措施对货物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在正常作业和装卸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指定地点。

(2)包装箱及每一附件应由乙方注明货物名称、型号、件数、附件名,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五、 保修和售后服务

(1)乙方根据下表向甲方提供货物的免费保修和质保服务:

(2)保修期、质保期均按本合同货物交齐给甲方对货物及其质量技术全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且签署《验收文件》(注:《验收文件》是指已加盖甲方印章确认货物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间的书面报告正式文件――下文与此相同,不再重复注明)之日起计算。

(3)在保修期、质保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如乙方不能修复或不能退换,均按不能交货处理;乙方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后小时内响应用户要求、 小时内派员上门现场维护并在 小时内排除故障修复使用,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解决,则提供相同功能档次的货物设备给甲方作为代替使用,确保货物设备的正常运作和使用;属于保修期后而在质保期内的并且不属于乙方质量问题的事项,可以优惠价格双方商定,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仍需及时修复并交甲方验收合格后继续使用。

六、 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方式

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2、乙方到货后甲方验收并支付总价款的 %。

3、安装完毕后支付总价款的 %。

4、质保期为3年,余款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质保期满三日内付清

七、 现场服务

1.供应方现场人员应遵守采购方厂规、制度,如有违规,供应商负责。

2.供应方现场人员食宿自理 。

3.采购方如需邀请供应方开展非质量问题处理的技术服务,供应方应无条件应予协助。

八、 安装培训:设备运至 方工地, 方应指派技师 人对 方操作人员的安装、使用设备进行培训,直至 方操作人员能熟练操作为止, 方承担培训技师的薪资、差旅等全部费用。

九、 交货及其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费将货物及其配件、随机工具送达 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

2、交货时,用户手册、保修手册、出厂合格证等附件资料文件交付给 方,如 方因此延误则可被视作

3、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由 交给 方。

十、 货物验收

1、外观与数量点验:本合同货物送到方指定地点现场交货的个小时的工作时间内,由甲、乙方双方共同进行货物外观包装和数量的点验并签字存查,该字据不得作为货物的《验收文件》使用。

2、货物验收及其报告文件:在方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货物经验收合格的完整齐备的,并与 方付给 方货物价款总额相同款额的完税发票或免税证明及其财务支付结算的票据单证文件资料给 方收齐核对确认无误后, 方可予签署《验收文件》;如 方因此延误,则 方将顺延签署《验收文件》的时间日期,并有权视作 方未按合同条约交货或逾期交货之违约。

3、验收不合格事项: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数量、品种、配套附件、技术资料文件以及其他有关事项与本合同所规定的不相符合而导致货物验收不合格,甲方应书面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负责报验商检(甲方可予协助),乙方必须在该进口货物距离货物交货期限(或L/C的有效期限)前的10天之前,向甲方提供国家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文件,以便甲方协助乙方对外索赔,索赔费用由乙方及其联合体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

4、货物的验收标准:货物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第二条的条款约定为准;如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南京市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同时按本合同第九条第4款处理。

十一、 违约责任

1) 的违约金。

2) /天的约金。

3方未按合同条约或逾期交齐货物的,每逾期一天应向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三/天计算,累计至交齐货物之日止,向 方支付违约金, 方仍需履行合同向 方交齐货物;如 方逾期 天仍未交齐货物的, 方有权终止合同, 方除应按愈期天数向 方交纳罚款外,还须按合同总价的 计算向 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并全额退还 方已付给 方的钱款及其利息。

4) 定的, 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货物及索赔, 方应在 方提出 之日的 天内免费更换合格的货物,由此造成的时间延误视作乙方未 按时交货,按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处理。如经两次更换,货物质量仍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 方应向 方返还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 计算,另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5) 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向 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 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第三人向 方主张权利而发生的全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邮件费、公告费、鉴定和调查取证等费用,以及来自行政部门的罚款等等。

6) 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 方。

7) 还应按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 方。

十二、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法规变动等)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如系因违约而遇上不可抗力,违约方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进行抗辩,违约方仍应按本合同第九条所约定执行。

2、不可抗力发生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在一个工作日内书面(含传真)通知并送达另一方;同时在十个工作日内由政府主管部门出具不可抗力证明书并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对方。

3、对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有异议的,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决定。双方不得以此专项争议已进入仲裁程序为由而停止或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于本条第一款情形下,本合同是否仍需实际履行,由无过错方决定;如系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十三、合同的变更、中止、终止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如继续履行本合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应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双方不能就此协商一致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1、”款处理。

十四、其它

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

2、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和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电话/传真:

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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