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电缆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规格及技术要求:。合同总价为________万元,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如供货过程中数量型号发生变更,货物的单价按让利后总价同比例下浮。
第二条 质量标准:所供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和3C认证。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 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____个月。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的完好无损。电缆盘由出卖人及时回收,若有丢失买受人概不负责。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验收合格后时起转移, 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
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按买受人的要求分批运至工地现场。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天。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电缆国家标准、现行行业标准及出卖人提供的经买受人
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货物运至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至货物价款的60%;
安装完成、调试合格、验证文件齐全后付至货物价款的90% ;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
14 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 件:出卖人的供货质量、时间未按合同约定,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买受人在权对出卖人进行合同总价1%--5% 的罚款。
买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也可由
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买受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出卖人投标报价
中已包含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用。
3.货物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4.出卖人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电缆不允许有接头。电缆应持有国家归口管理部门核发
的生产许可证,并有南京市、江宁区等相关政府进网许可证。
5.出卖人应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6.多芯电缆要求分色,其分色按国家标准(黄、绿、红、蓝、黑)双色。
7.电缆的封端应严密。
8.出卖人生产货物时以每号建筑为单位,不可将同种型号规格的电缆合为一根。
9.货物运至现场后,出卖人负责免费将货物卸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
10.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等均作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出卖人(章):____ 买受人(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邮政编码:__年__月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___
出卖人:___电缆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___开发区工地现场
买受人:__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__ 年 月 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规格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合同总价为92.504 万元,人民币金额:壹佰玖拾贰万伍仟零壹拾肆元整。
如供货过程中数量型号发生变更,货物的单价按让利后总价同比例下福
第二条质量标准:所供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和 认证。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8 个月。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的完好无损。
电缆盘由出卖人及时回收,若有丢失买受人概不负责。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验收合格后时起转移, 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货方式、地点:按买受人的要求分批运至工地现常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天。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电缆国家标准、现行行业标准及出卖人提供的经买受人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货物运至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至货物价款的60%;安装完成、调试合格、验证文件齐全后付至货物价款的90% ;其余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 天内付清。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 。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出卖人的供货质量、时间未按合同约定,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买受人在权对出卖人进行合同总价%~5% 的罚款。
买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
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
买受人:
年月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并严格履行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物及价格
1.1 本合同数量除特别约定外均为暂定数量,结算时以实际签收的合格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依合同数量与实际签收数量有差距而起诉甲方或向甲方索赔。实际发生金额超过本合同总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1.2 本合同的价格包含:包装、运输、装卸、包装及运输(含装卸)损耗、组装、验收、供方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意外伤害、第三者责任等各种保险费、维修费、维护费、检验试验费、不合格产品更换、财务费、风险包干费、税金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
1.3 本合同的价格为固定单价。无论市场价格涨跌,乙方不以任何理由调整。
二、标的物质量要求
2.1 质量必须符合电线电缆国家标准:
2.
1.1电线、双绞线、护套线标准: GB502
3.1- 5-
(450750)、 GB502
3.6- GB502
3.7- (450750) 、B8734-1998、EC227
2.
1.2电缆标准: GB5013-、B8735-1998 (C0.6
1)GB12706-、EC502-1994 (0.6
1)GB9330-、EC227 (450750)
2.
1.3阻燃、耐火标准:GB12666-、GB19666-、EC331
2.
1.4低烟无卤电缆标准:GB18380-、GB19216-、GB17651-98GB17650-98、 EC6052
2.2 产品数量标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________年颁布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2.3 质量保证期限为:每一工程自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年或需方提出的更长的期限,如质量保证期大于________年,具体期限由双方另行约定。
三、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3.1 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交付标的物。
3.2 甲、乙双方约定以下两种交货方式中第 种作为本合同交货方式:
(
1) 乙方将标的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
2) 甲方到乙方指定地点提取标的物,乙方负责装车。
3.3 乙方应于每次发货时提供该批次货物相应的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等质量文件随货同行,并保证标的物为本合同中约定品牌及生产厂家生产。
3.4甲、乙双方各自约定如下联系人为本合同相关签证、签认手续的确认人,超出如下约定人的,视为无效:
甲方现场联系人: ,电话:
乙方现场联系人: ,电话:
四、标的物风险转移
4.1不论货物交付地点以及运输责任由谁承担,货物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并卸载至甲方指定地点后,标的物风险责任始转移至甲方。
五、标的物验收
5.1 标的物交付时,应当由甲方指定的材料验收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并签认数量。
5.2 按照本合同条款二中规定的合同标的物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对于电线电缆的数量和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
5.3 双方如对电线电缆质量发生异议时,应该由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检验。如检验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承担检验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含工期损失),如检验质量合格,由甲方承担检验费用。
5.4 若乙方未提供本合同第
3.3条中所提到的文件,甲方有权拒收该批货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6.1 按以下方式 结算。
6.
1.1方式一:一次结算
货物合格并交甲方使用后,乙方凭甲乙双方签认的有效单据(含确认的送货清单)、申请结算价款的全额完税发票向甲方申请结算
工 程 名 称: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电线电缆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及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所需产品的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并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材料需求概况
1、 工程名称:
2、 交货地点:
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若电线电缆的规格型号发生更改,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按原合同执行,如超出合同总额则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定价。
第二部分:产品的质量标准及相关说明: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要求生产或检验,以确保甲方所需产品的质量要求。乙方应在供货的同时向甲方提供电线电缆的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质量证明。如在验货过程中,发现交货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或质量不符合甲方所需产品的要求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若甲方提出退货要求,则乙方应负责立即更换,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2、乙方所供电线电缆必须满足环保及行业安全要求。
第三部分:产品的交货方式:
1、 交货方法:甲方将提前3天通知乙方进行交货,双方在有关人员的见证下验收交接。装卸费、运输费及运杂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需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和方式进行卸货。现场卸货由乙方人员负责。如到货地点与甲方要求不符合所发生的二次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 甲方如提出所购电缆需用铁木盘装载,则由乙方负责借用,其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使用完后会及时通知乙方收回,在使用期间由甲方负责保管。
3、 乙方现场交货负责人:
第四部分、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乙方所供价格已包含(但不限于)甲方的运输费、卸车费、税金等各种款项在内的价格。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结算,按深圳所提供的现行铜价 元/吨作为依据,铜价浮动在3%之内的,按原合同价执行,浮动比超过3%的部分,则甲、乙双方按5:5分摊。产品全部到达现场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余款 %作为质量保证金(无息),如无质量异议,在工程竣工后 月内结清。
乙方在要求取得材料款时应提供符合合同内容、税务机关认可的发票,发票所示金额应为当期支付的材料款,发票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第五部分、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货款的10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择供应商。
2.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为逾期批货款的5%计),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3. 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甲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此种情况也按逾期交货处理。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为逾期批货款的5%计),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4.在验货过程中,如发现交货产品的规格、型号及质量不符合甲方所需产品的要求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负责立即更换,因更换造成延期交付使用的,应由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该批货款的 %作为处罚。
5.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须由深圳市技术监督局出具的书面检测报告作为裁定依据,如裁定为乙方负责,则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因此而发生地全部经济损失。并且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该批货款的 %作为处罚。
6.当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乙方相关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做好其他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并随时接受甲方相关人员的监督检查。在卸货过程中,乙方不得让外部人员擅自介入,若因乙方人员安全意识疏忽等原因而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六部分、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七部分、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1、 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以及非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意外灾害。
2、 影响到工地工作及施工质量的恶劣天气。“恶劣天气”的定义指:①11级以上持续24小时大风;②持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为300mm以上;③持续2天以上的超过摄氏40°的高温天气;④0°及以下持续24小时的低温;⑤烈度为6级以上的地震。
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甲方认可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部分、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乙方不得以货物及其它形式来充抵各类经济处罚金。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由双方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仲裁结果将作为最终解决方式。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当双方付清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款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失效。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电磁线电线电缆采购协议书
需方单位:______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供方单位: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就甲方向乙方订购“工程用电线电缆材料”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产品名称、规格、颜色、数量、单价及金额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
单位:
暂定:
数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备注:
暂估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元)
具体数量按实结算
二、工程名称、交(提)货时间、地点、产品包装、运输及运费、产品质量标准:
1、工程名称:
2、交货地点:
3、产品包装:产品包装按常规包装。
4、运输和运费:汽车运输,运费由乙方承担(已包含在单价之中)
5、交、提货时间:乙方根据甲方传真或电话通知分批送货到施工现场,卸货由需方负责,但甲方需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6、质量标准:乙方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 生产或供应产品,并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3C认证、生产许可证等。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的期限:
1、验收标准:按该产品国家标准进行验收。
2、产品数量交货时现场当场清点验收,甲方项目部指定人员(手机号:)进行验收并签单。
3、乙方业务联系人(手机号:)
4、按抽查送检有关规定送当地具有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检测的,按检验报告结果判定,检验合格即判定为质量合格。如初次检测有关质量判定为不合格的按国家《质量法》有关规定双方可共同再次现场抽样送初次检测的上一级检测机构复测后,如判定为不合格,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1、付款方式:银行划账。
乙方收款账户为:
企业名称:
企业开户银行:
账号:。
2、付款期限:
3、乙方需遵守甲方财务制度,支取货款时应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
4、发票抬头必须与本合同乙方合同抬头名称一致;
5、如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有权拒付本次货款。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按时交货,乙方不能按甲方时间供货或由于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逾期交货(视为不能按时交货),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赔偿不能按时交货部分货款的10%违约金。
2、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任何一期(笔)货款,则乙方有权立即停止供货,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承担欠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违约金。
3、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民法典有关条款,承担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六、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双方可以依本合同主体签订补充协议。
九、合同签订: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委托人:
联系电话:
现场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委托人:
联系电话:
现场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