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如下条款,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大厂中央公园观景平台
工程地点:中央公园
二、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1、图纸所示的中央观景平台墙面石材干挂、柱子石材干挂、石材压顶及地面石材铺装、台阶石材铺装;
2、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料、包机具。包含但不限于镀锌挂件、镀锌角码件、膨胀螺栓、云石胶、钢钉、铜丝等。
三、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决定)
3.1、合同单价:地面铺装: 元(人民币)/平方米,墙面干挂: 元(人民币)/平方米,台阶及压顶: 元(人民币)/平方米。
3.2、本合同价款包含税金,乙方负责出具正规发票。
3.3、本合同按分包范围及内容单价一次包死,不因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乙方报价单作为合同附件。
3.4、有关合同价款的其他约定: 本合同单价包死 ,结算时按经双方计量认可的实际铺设面积乘以单价作为结算总价。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6 月 01 日
完工日期:20xx年6月30日
五、付款方式
乙方在石材施工完成后,甲方支付至工程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六、竣工结算
施工完成并经业主、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办理结算手续,双方办理完成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 ;一年质保期过后付清全部余款。
七、技术要求
1、严格按设计图纸(含干挂石材深化设计并经设计单位认可的节点、大样、辅材图)及甲方的交底内容施工,所用材料必须品质优良,符合国家施工行业标准,严格施工并达到国家验收规范需要的标准。
2、墙面石材龙骨及挂件需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墙面每排每个踢脚需安装两套挂件,墙面每排每块石材安装不小于一套挂件、地面石材拼花及坡度、标高严格按照图纸及甲方要求施工。
4、墙面柱子所焊龙骨需满焊,焊点饱满,焊点位置需做防锈处理。
5、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该楼在以后的使用过程中,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而造成外墙石材脱落等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八、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应向乙方免费提供临时材料堆场及搭设临设的场地,具体位置现场协商确定。
2)、应向乙方免费提供水源、电源和垂直运输机械设备。
3)、甲方(含业主)对乙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工程完成后甲方应及时对质量进行检评及验收。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违规作业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要求限期内整改完毕,否则按项目部有关罚则进行处理。
2、乙方
1)、必须遵纪守法,服从地方政府、业主、总包管理,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持有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场后必须登记,接受本企业技术、安全交底和三级教育。乙方人员食宿自理。
2)、进场后应严格按照总包公司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施工,主动配合甲方做好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有义务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安全施工教育,自觉遵守甲方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挂牌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按甲方提供的地点堆放材料,搞好施工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3)、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管理措施,保证安全施工。如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对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应承担责任及其经济损失。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4)、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控制好自己施工完区域的成品保护,由于乙方自己原因造成成品破坏的,由乙方自行解决。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合理安排劳动力,保证工程的顺利竣工。
6)、乙方施工过程中须对周围环境进行一定的保护,严禁在沥青路上搅拌砂浆。
九、争议 甲乙双方应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可向大厂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保修
1、保修期为两年,从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如发生保修情况,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到达现场处理,如拒不保修,甲方自行修理,其费用按甲方定扣保修金。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立即生效,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壹 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需方):某某
乙方(供方):某某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第三条验收方法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第六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0.1%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0.5%的罚金。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0.5%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0.7%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0.5%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0.1%付给乙方,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0.4%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0.5%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2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项处理:
(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共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自某年某月某日起至某年某月某日止。
订立合同人:
甲方:某某(盖章)
乙方:某某(盖章)
某年某月某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据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采购事宜,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标的额第二条、交货地点:甲方项目工地。
第三条、交货时间:甲方指定。
第四条、交货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开始供货,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负责签收确认。
运输费及卸货费由乙方承担。
(签收人:联系电话:)。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异议期限:
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材料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执行,确保所供材料的质量。
2、甲方在收到货物后若有异议须在10日内以书面提出,如属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损耗责任:乙方货物在未经甲方验收前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及责任。
第七条、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统计月。
乙方每月26日至次月10日号前(遇甲方假期则顺延)将上月内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甲方指定人员提交对帐清单,共同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付款。
2、甲方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形式支付。
3、除双方协商价格为不含税款外,乙方领取汇票时应提供法定正规发票(附销货清单)以及乙方收款委托证明,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或由甲方按8%税率代为扣税后向乙方支付税后货款。
4、甲方结款方式为:月结。
甲方每月只支付乙方上月货款总额的80%,剩余20%待本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后付清。
甲方: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的合法权益,保证产品质量和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材料供应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未来·康桥长郡一期、学校干挂石材、浮雕及电梯门套 2 工程地点: 星沙漓湘路与黄兴大道交汇处 第二条 承包方式及价格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的交钥匙工程。
2、价格组成::材料费、制作费、安装费、运输费、利润、搬运费、损耗、装卸费、管理费、检测费等全部费用。
第三条 石材名称、品种、规格和数量
注:以上为图纸预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甲、乙方实际测量的数量为准。 第四条 质量和技术标准
1、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供应材料。有国家或部颁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的按现行的国家或部颁技术质量标准,按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业主专门约定的标准。
2、石材安装应做到:骨架安装牢固,骨架表面平整度控制得当,并做好防腐、防锈及避雷接地处理;干挂石材面层与骨架安装牢固;粘贴材料、干挂配件符合设计要求;钢配件做好防锈、防腐处理;石材表面清净、平整;拼花正确,纹理清晰,颜色均匀一致;非整板部位安装适宜,阴角处石板压向正确,并做好石材轻微破损的修补上作;缝格均匀,板缝通顺,接缝嵌塞密实、宽窄一致;突出物周围的板采取整板套割,尺寸准确,边缘吻合整齐、平顺,滴水线顺直、流水坡向正确,清晰美观。
第五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施工完毕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 (国家相关部门及上级监管部门强制的必需提供)和其他相资料。
2、石材墙面表面应平整、洁净,无污染、缺损和裂痕。颜色和花纹应协调一致,无明显色差,无明显修痕。石材接缝应横平竖直、宽窄均匀;阴阳角石板压向应正确,板边合缝应顺直;凹凸线出墙厚度应一致,上下口应平直;石材面板上洞口、槽边应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3、石材饰面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立面垂直度:2mm;表面平整度:2mm;阴阳角方正:2mm;接缝直线度:2mm;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2mm;接缝高低差:0.5mm;接缝宽度:1mm
4、经核查该批产品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包括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甲方有权于材料出厂前对材料进行测试检验,乙方必须在各批材料出厂前5天通知。
5、材料数量以甲方书面签收为准。材料外观质量须甲方、监理的验收通过,甲方、监理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
6、经核查该批产品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包括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7、 甲方在材料到场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在施工时或使用后发现确实因该批材料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如返工、工期延长等经济和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须负责材料施工完毕前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的人身和材料的安全,在正式交货前,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如有人伤害或材料受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安全施工及工程变更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如因甲方对合同原定方案、工程量、技术质量要求进行变更,应提前通知乙方,所发生的额外费用采取经济技术签证单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付款方式:
1、双方签定合同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至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定金至乙方指定银行帐户。
2、货到工地安装验收合格后付至总货款的95%,预5%的质保金在质保期满2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时一次付款。
第八条 质量保证
1、质量保证期限:乙方对本工程材料质量保证2年,质量保证期从单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算起;
2、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乙方的材料质量或施工缺陷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均将由业主委派的第三方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须接到甲方指令24小时内派人至维修现场协助甲方核定维修方案及工程量,无理由逾期将被视为默认。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 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若影响甲方工期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并按1000/天扣款。
3、完工时间延误或材料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或无力按约定质量标准交货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通报乙方同意后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甲方承担因此延长工期责任,按甲方未支付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三/天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 合同双方,由于非对方的其它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属于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 合同一方违约后,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解除合同的条件
1、甲方、乙方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合同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或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的;除赔偿违约损失外还可解除合同;
4、 合同一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 合同一方其他违法行为已影响合同履约的。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由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乙方在施工现场应遵照甲、丙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文明施工。
2、 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三方代表签字,加盖三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三年。
4、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一、本合同相关名词解释
1、分项完工验收:指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完成后,经承包人申请,由发包方组织的
2、竣工验收:是指建设项目整体工程已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准备交
3、“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顺和天然居1#楼外墙石材制作、安装
2、工程地点: 福山区回里镇西道平村
3、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固定单价
4、工程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合同约定以及甲方要求(合同约定低于国家标
三、承包项目范围、工期及价款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单价按该表中单价包死。结算时以实测工程量为准,
2、工期一览表详见附件四
3、甲方具备安装条件后,乙方开始安装施工,工期按接到通知后算起。
4、工期从甲方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开始起算,到施工完毕甲方签证日止,超过附
5、没通过竣工验收的,从该验收日计算到重新验收合格日为工期延误天数。
6、甲方在书面通知确定的开工日期前应具备开工条件,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工期
7、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遇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的,工期顺延,不计费用和损
8、甲方延期支付工程款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造成停工的则顺延工期,不计误工费用和损失。
9、各单体工程或批次工程均应按附件四确认的工期完成。每一单体工程或批次工
10、工程量变更和调整,甲方给予签证,最终结算按签证计算。
四、履约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决定本合同 B (A适用/B不适用)以下履约保证金条款:
1、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零 万元。
2、在乙方存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时,甲方可以从该履约保证金中或进度款、
3、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及时补足。
4、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如有结余无息退回乙方。
五、甲方权利义务
1、委派 潘培恒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
2、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需甲方办理的申请、批件等手续。
3、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技术及安全文明施工交
4、甲方有权对乙方因违反合同、施工管理规定及质量、安全隐患和事故提出警告,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现一次可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并要求乙方支付500-5000元违约金,不予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5、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如需要变更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导致工程量增加、减少和工期延误的,可按实际情况签证和工期顺延,不计其它费用和损失。
6、及时组织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7、协助处理乙方与其它施工单位交叉作业。
六、乙方权利义务
1、委派 王昶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根据甲方通知和工程内容,自备所有施工用设备及工具,自主组织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并向甲方提供现场人员明细和工资单明细,确保工人工资100%及时支付。所发生的工资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现场施工人员应遵纪守法,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3、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不得私自拆改毁损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不得将所承包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一经发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包或分包部分价款3%的违约金。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保持施工现场文明,做到工完、料净、场清。
6、办理施工的相关手续,并承担办理手续的所有费用,包括检测试验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合同标的,退回甲方图纸等资料并提供合格的技术资料和有关竣工资料。
七、安全责任
1、甲方可对施工现场安全实行监督管理,乙方应遵守工地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
2、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且进场前必须对参与本工程施工的人员进行意外伤害保险。
3、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进场前对参与本工程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且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交底,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
4、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或其他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事故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八、材料供应及使用
乙方安装前试做样品,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开始制作安装,样品甲方封存,竣工后按此标准验收。
九、质量检验与验收交付
1、本工程执行现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合同的约定。
2、乙方应认真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上一道工序没有进行书面验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分项工序质量不合格应立即返工重做,直到合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和经济损失。
3、隐蔽工程完毕后,乙方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甲方进行检查。如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二十四小时未到现场进行检查,乙方自行检查隐蔽。
4、工程施工完毕后,由乙方提出书面分项完工报告,甲方应及时进行完工验收。具备整体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5、乙方技术资料和竣工资料的返还和交付时间: B (A竣工验收/B分项完工验收)后 三 日内。
十、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1、乙方产品到达工地开始施工,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单体项目工程款30%,施工完毕甲方验收合格,付至款项的95%。分批施工,分批结算。工程款结算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结算工程的全额有效工程款发票。
2、余款 5 %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内无质量问题的,在保修期满后无息退回。
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和返还技术资料和竣工资料以及工程标的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项。
十一、质量保修
1、本合同项下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自通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起 24 个月。保修期内严格按照质量保修书的承诺进行服务(详见附件二《质量保修合同书》)。
十二、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一方过错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解除的,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 15 %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由此而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2、乙方工期延误导致项目整体工程竣工延误的,乙方在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和赔偿损失时,损失应包括甲方对签订的其他合同当事人(如总承包人、房屋购买人等)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3、乙方应对因工程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责任。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没有通过竣工验收的,乙方除修复到约定标准外,还应承担工程款总额 15 %的违约金,造成延期的还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5、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工程标的和返还技术资料和竣工资料的,按工期延误承担违约责任。
6、因一方的违约,另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此支付的所有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等。
十三、合同解除
1、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
(1)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2)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三 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事项。
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
2、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和他人签订本合同未履行部分的合同,因该合同的正常履行支出超出原合同未履行部分的正常履行支出,该超出部分的支出作为甲方的损失乙方应该予以赔偿。
3、如果乙方破产或无履行合同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该解除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十五、税费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六、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及其附件载明的乙方人员有权代为履行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收取、确认和签订各种书面文件、代为收付款及办理各种手续。
3、双方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自然情况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以本合同及其附件载明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自然情况无法送达有关通知和文书的,视为送达并产生相应法律效力。
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作为合同要约和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互为补充,当以上文件相互之间出现矛盾和抵触时,按有利于甲方的条款适用和解释。
5、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诉至甲方所辖地人民法院解决。
6、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