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薯干采购合同【热门三篇】

红薯干采购合同(精选3篇)

红薯干采购合同 篇1

采购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物品采购合同4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买、卖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依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供货范围:

(如内容较多可在附件一中说明)

第二条:交货地点和交货期:

交货地点:(尽量详细,力求与国家邮政地址一致)

交货期:年月日

第三条:合同价格

合同设备单价为人民币元,合同总价为人民币万元。此合同为固定(单、总)价合同。上述价格是指卖方设备的(出厂、现场交货)价格,具体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费、国家税费和可能出现的保险费、知识产权费)等。

第四条:技术要求(包括质量要求)

(如内容较多可在附件二中说明)

(按国家标准、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执行的,应写明标准号;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合同中写明。)

第五条: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的售后服务要求

第六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七条:随机设备、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八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条: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一条:付款方式和付款程序

(需注明发票的种类)

第十二条:担保要求。

(如需卖方提供保函,把保函格式作为本合同附件;如需保证人,由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卖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买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30%)%的违约金。

2.卖方所交标的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卖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卖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卖方因标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卖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卖方应当偿付买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卖方应当负责赔偿。

4卖方逾期交货的,应向买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1-2)%/周作为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此所受的直接损失。

5.卖方未经买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6卖方逾期交货的,卖方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协商,买方仍需要的,卖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卖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卖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7.买方中途退货,应向卖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30)%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买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自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至止。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买方盖章:卖方盖章:

买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卖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日期:

适用范围:包括五金、钢材、螺栓、汽油、油漆、工艺品、小商品)

红薯干采购合同 篇2

相关的合同范本·采购合同书样本·英文采购合同·原料采购合同·服装采购合同·机械产品采购合同·煤炭订购合同·工矿产品采购合同·标准采购合同范本·农药采购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

经供方_________和需方_________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产品数量、规格:

┌──┬──┬───┬────┬───────────────────┐

│ 总产 │定购数量│

交货月份

│面积│亩产│(斤)│ (斤) ├──┬──┬──┬──┬───┬───┤

│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

├──┼──┼───┼────┼──┼──┼──┼──┼───┼───┤

│春烟│

├──┼──┼───┼────┼──┼──┼──┼──┼───┼───┤

│夏烟│

├──┼──┼───┼────┼──┼──┼──┼──┼───┼───┤

│小计│

└──┴──┴───┴────┴──┴──┴──┴──┴───┴───┘

二、产品的验收、结算:

1.按照国家规定的验级标准验收。

2.收购地点:_________。

3.结算方式:_________。

三、供方经济责任:

1.春烟要占总种植面积的80%

2.按交货月份和规定时间地点交售站。

3.质量标准:不掺杂、不兑假,水分不超过18%(符合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

4.在正常年景下,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完成交售任务的,偿付未完成部分总值20%的违约金。

四、需方经济责任:

1.对交售的烟叶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等级和价格标准按质论价,付给供方货款,不得压级压价;如有压级压价,除还足压价部分货款外,应按压价总值3‰偿付违约金。

2.在烟叶收购时,约时定点并做到随到随收,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如不按合同规定时间、数量收购,偿付收购不足部分总值20%的违约金。

3.奖售和物资供应标准:

(1)每种植一亩烤烟供应标准化肥20斤,饼肥50斤,在移栽前供应到队。

(2)每斤烤烟供应3斤煤。

(3)每收购一斤上、中等烟,奖售一斤贸易粮。下、低等烟奖售半斤贸易粮。级外烟不奖。奖售粮供应60%的细粮。

(4)每交售100斤等内烟,奖售标准化肥30斤,级外烟不奖。

五、以上四条,如供应不上,偿付供应不足部分20%违约金,供需双方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有关机关查实证明,经政府批准,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

红薯干采购合同 篇3

编号:

销售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

采购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商品购销事宜,经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指采购合同和订单等中所列产品)

第二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产品的牌号或商标详见采购单或订单。

第三条 订货:乙方向甲方订货时的采购单或订货单,应当加盖乙方的合同专用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代理人)签字。采购单或订货单应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送达。

第四条 订单确认:甲方应当在收到订单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邮寄方式对采购订单进行确认。

第五条 商品质量要求:甲方产品的质量标准(技术标准),由甲乙双方在《订货单》中明确指明。未指明质量标准的,以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合格书的标准或者封存的样品为准。

第六条 产品的包装及费用:产品的包装,由双方在《采购单》中明确约定。双方未约定的,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或者足以保证货物安全、符合运输的标准包装。

第七条 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及运费承担:交货方式为甲方送货,交货地点为乙方《采购单》或其他函件中指定的交货地点交付产品,交货前的一切运费(到达指定地点后的卸货费用除外)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产品的交货期限及验收

1、交货期限在采购单中另行约定。甲方负责在交付期限内将产品送到乙方《采购单》或其他函件中指定的地点,交乙方指定的接货人。如需要提前交货,甲方应当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2、乙方应及时对产品的种类、规格、型号、单品数量、送货价格、包装、产品的质量等进行检验和验收。对已验收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货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为交付的产品符合约定。对乙方收货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量问题的产品,甲方予以退换。

3、甲乙双方对交付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应当共同将产品交由所在省内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4、甲方交付货物与采购单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拒收货物的应当在货物到达乙方 5个工作日内电联拒收的理由,否则视为同意接收货物),拒收的货物毁损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对账及付款方式

1、乙方在每次下单时预付30%货款,出货前付清其余70%货款。

2、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为:

账户名称:

账户账号:

开户行:

3、乙方在双方正常合作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对甲方的货款克扣、拖欠,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借口对应付的货款进行延期结算,乙方没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除每日应支付逾期付款数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外,每迟延一日,还应按日支付应结算货款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迟延支付五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滞纳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与合同的约定严重不相符的,乙方有权拒收该批货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负责更换或退货,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如因错误到货地点或接货人,致使甲方无法准确送达或交货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支出的额外费用。

3、在甲方严格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前提下,乙方逾期付款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付款数额每日万分之五计付;乙方逾期付款超过5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风灾、火灾、水灾、战争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15)工作日内向对方通报并提供证明,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补充、变更与解除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的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和结算。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意见,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第十三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自动终止。在本合同到期之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合同。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合同的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采购单》传真件、提货单、相关协议与函件等均应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任何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法定地址、传真号等应当在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如有违反本条规定而造成的损失,由违反约定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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