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委托保管人事档案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根据乙方申请,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保管人事档案事宜协议如下:

一、委托保管时间:

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少于半年)。

二、甲方保管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调转手续;

2、依据有关规定,管理甲方人事档案,办理相关业务;

3、依据档案办理出国政审、职称申报盖章及出具有关证明;

4、存档人员退休申报;

5、在委托保管档案期间,乙方不负责其他非档案管理责任。

三、乙方责任

1、交付甲方档案管理费为每月五元,按存档期限一次结清;

2、一次性交费不少于半年,存档费一经交纳,存档期内转档存档费不予退还;

3、档案保管到期前一周,应及时与乙方办理续存手续。

4、保存好协议和交费凭证。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乙方可凭此协议在保税区社会保险机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 日 年月日

续存协议记录(工作人员填写)

办理日期:

续存起止时间:

经办人:

金额(元):

交款人:

注:请将存档协议、交费凭证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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