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承包合同书(汇编三篇)

商店承包合同书(精选3篇)

商店承包合同书 篇1

甲 方:

乙 方:

根据甲方需要,乙方承包伙房东三间房屋,用于销售学生用品和教师生活用品。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于承包后的经营和管理。

一、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1、乙方必须守法经营。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不销售违法违纪物品,不向学生出售烟酒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商品。乙方不能经营馒头、炒菜。商店要积极配合学校工作,搞好周边环境卫生,迎接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指导,及时改进、纠正存在的问题。

工作人员衣着整洁,言行文明,不允许打骂学生。注意防火、防盗、不准使用药物灭苍、灭鼠,发现各种问题有乙方负全部责任。

本商店承包期一年,合同期满另行承包。

2、 甲方的义务

1、提供房屋及水电方便。

2、负责清理校园内的摊贩。

三、1、承包款通过竞标产生,形成承包款X元,于2月13日前交学校,违者终止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一年,从20xx年阴历正月16日到20xx年阴历正月15日止。

甲方代表签字:

乙 方 签 字:

年月日:

商店承包合同书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学校商店的承包经营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学校校门口的商店交给乙方经营,乙方愿意承包经营。

2、承包期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限1年,承包费每学年1500元整(壹仟伍佰元整),乙方在9月1日交清。

3、学校商店是学校后勤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乙方应坚持服务教学、服务师生、依法经营、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自觉接受学校及工商、税务、文化、卫生部门的监督。

4、商店经营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合法经营手续,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具体手续由乙方办理,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所办证件归乙方所有。甲方有按规定协助乙方办证的义务。

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商店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2)按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用;

3).为乙方的经营提供安全卫生的经营场地和相关设施;

4).提供商店营业用房和负责供电到表,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营业用房的装修及各种设施设备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商店依法行使经营权;

2).依法经营,主动接受有关职能部门和甲方的监管,热情为师生服务;

3).乙方可经营百货、副食品、饮料、文具、烟酒、水果等(具体范围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不得煮、烧与学校食堂发生冲突的其他各种食品及为学生加工食品。严禁向学生销售烟、酒、管制刀具、烟花爆竹、扑克等不利于学校管理、存在安全隐患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经营项目。不销售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学生用品和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其他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商品;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

5).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在上课、上自习、及晚就寝等时间段内不得滞留学生在店内购买物品,平时也不得容留学生在店内闲聊、看电视等。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关于卫生、安全方面的有关制度,严禁出售假、冒、伪、劣、过期、腐烂、变质、有毒食品,凡因此造成师生中毒、严重疾(急)病、伤残的,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7、其它:

1)乙方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有效的《健康证》;

2)乙方承包期内商店用电按照学校教职工住户标准收费;

3)、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进货、贮藏、销售副食品过程中违反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或在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对商店卫生、安全方面的检查可中受到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包括办证、停业整顿、经济处罚等,责任一律由乙方承担。乙方若拒不执行上级相关部门规定和处罚决定,甲方有权提前中止合同(承包费一律不退),收回商店承包经营权,并保留向乙方追缴有关费用的权利;

4)未经学校允许,乙方不得将商店擅自转包他人。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学校存档一份,自双方盖章

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店承包合同书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招投标的有关规定,特对甲乙双方履行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甲方提供的场地和设施:

商店设于学校老教学楼一楼西头的一间和厕所旁边的老商店。学校只提供营业用房和负责供电、供水到表,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营业用房的装修及各种设施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装修方案需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实施。

二、承包期限:自20xx年腊月24日至20xx年腊月23日止。

三、经营内容及范围规定:

乙方可经营副食品、饮料、文具、百货,但店内不得煮、烧与学校食堂发生冲突的其他各种食品、饭菜出售,严格禁止向学生供应烟、酒、扑克及不利于学校教育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经营项目,发现不利于学校教育的经营,学校可随时加以取缔,经劝阻无效的学校可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承包方承担。

四、商品价格及进货规定:

商店所销售的物品应通过正常合法渠道进货,一律禁止进“三无”商品,霉变、过期食品进入商店,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自己承担,与学校概不相干,学校概不承担任何经济和其他一切责任。承包人应保存好进货凭证,购货票据备查。每一商品均需明码标价。

五、合法经营、文明经营:

承包人必须向工商、税务、防疫等部门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各种合法经营、上岗手续,在承包经营期内须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各项政策法规,对本商店内外实行卫生三包,自觉接受全校师生及上级部门的监督,对师生反映强烈或受到上级部门通报的,学校将予一定的处罚,严重的可中止承包合同,中止合同后造成的损失由承包者承担,爱护学校财产,损坏或丢失学校财物要负责维修或赔偿。搞好防火、防盗安全措施。经营时,凡是商店承包人员不得进入食堂工作,保持工作的稳定性,确因食堂需要由甲乙双方商定。经营时严禁在商店内抹牌等严重影响学生学习和学校形象的活动。一经发现学校每次罚款20---50元不等。三次仍不改正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六、学校及食堂所需要的物资及办公用品购买本着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进行,校方会在双方和谐、价格公平、质量过硬的前提下尽可能的从商店购买。甲方所拿货物原则上以学期为单位现金与商店结帐,若情况特殊但必须在同年内结清。

七、商店承包有一定的风险性,若有与上级政策相违背的以上级为准,甲方将按照承包时间和金额比例退还给乙方。甲方同时收回商店。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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